关于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意见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暂行规定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以下简称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认真负责地对待和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广泛、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批评,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是人民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及人民群众监督,尊重人民民主权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工作的主要职责:一、办理上级和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二、接待和办理上级或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来访、来信;三、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机关承办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工作。
第四条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工作的范围:一、在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期间,代表、委员用书面形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
二、人大代表视察时对政府工作提出的书面意见;政协委员日常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提案。
三、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时提出的意见;政协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建议。
四、人大常委会成员普访代表时,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经人大有关部门整理后形成的书面建议。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来访时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
第五条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应遵循的原则:一、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是通过人民群众选举出来的,大家在工作上都有哪些建议可以提出来呢?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篇1各位管理人员、同志们:今天区政府在这里召开会议,集中交办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这充分说明区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相信在区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人大代表的建议办理工作一定会取得好的成效。
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今年代表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相关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办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本次人大代表会表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在年初召开的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各位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履职,围绕几个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审议,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会上,共收到代表对我区“一府两院”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51件,经过整理确定办理123件,合并21件,参阅7件。
在办理件中,涉及“三农”方面的19件,工交财贸方面的37件,政法、社会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29件,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23件,教科文卫方面的15件。
主要内容包括:加大对教育、文化、卫生、科技投入,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加大对铺镇工业园区的招商力度,促进园区早日建成;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加快培养和引进高级人才,推动汉台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平抑蔬菜价格过快上涨;尽快打通城区“断头路”,保障城市交通安全运行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关于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重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
代表依法提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利,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
而建议本身饱含了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关注与关心,真实的体现了社情民意,有助于政府了解人民群众愿望和诉求,有助于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正文:----------------------------------------------------------------------------------------------------------------------------------------------------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经1999年11月26日徐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制定,1999年12月21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0年1月五日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1999年11月26日徐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制定1999年12月21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议,是指代表在执行代表职务时,就本市各方面的工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建议,包括:(一)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二)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依法提出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决定作为建议处理的;(三)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
第三条代表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
本市国家机关和组织都必须尊重代表提出建议的权利,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代表建议。
新闻单位应当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的宣传报道工作。
第四条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具体工作由其代表工作机构负责。
关于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意见
关于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意见李振安代表: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的建议》议案由我局主办,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协办。
我局作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协调部门,就你议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分别征询了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主要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协办单位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几年来,我市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着力理顺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较好地保障了我市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2004——2010年期间,我市未发生一起四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先后数次荣获全省食品安全先进市,井冈山市还被评选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市。
一、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重心逐步向农村延伸。
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一直比较薄弱,为解决这一根本性难题,我市井冈山、泰和、吉水、遂川、安福、永丰等13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乡(镇)一级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聘请了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干部和农村药品“两员”担任乡村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和监督员,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食品安全监督网络。
我市各县市区自2006年起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对部门、镇乡(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区政府与部门、镇乡(街道)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作为考核依据,部门、镇乡(街道)已以多种形式与科室、村(社区)签订责任书,实施目标考核,从考核机制上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质监部门在政府的推动下大力开展乡镇、村级基层监管体系的建设工作,构建了管理机构、检验机构、稽查机构和基层监督(乡镇设监管员、村设协管员)四位一体的食品监管新机制,充分发挥管理机构的综合行政管理、检验机构的技术检测、稽查执法机构的执法打假和乡村监督(协查)员“知根知底”优势,达到四位一体、有机结合、运行高效、协同有序、闭路循环的监管效能。
人大建议意见
1、关于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方面的意见、建议?首先,把好入口关首先要把好“底线”,要尽可能避免把有严重违法乱纪嫌疑、不适合当代表的人列入候选人行列。
要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完善公示环节,通过加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核查等措施,严审候选人的资格条件。
其次,“入口”是代表能力。
要重点考察拟提名为正式候选人的人选的履职能力,比如是否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时间,个人履职积极性情况,征集民意的能力,提出意见建议的能力等等。
再次,把好代表“入口”关,最重要的是要强调民众对代表的认同。
这也要求在今后的选举过程中,选举组织者要更加广泛地听取民意,通过采取预选、公开任职纲领、回答选民提问等多种方式,产生正式候选人,避免使民众认可的候选人因为程序不科学而在酝酿环节中被淘汰。
只有选择出的代表能得到民众认可,代表作用才能真正地发挥好。
最后,把好代表“入口关”,还要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
制度建设是选举和代表履职的保障。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也有必要对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选举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从候选人提名到酝酿正式候选人,再到正式选举和资格审查,争取都能有明确而规范的规则和流程,从而使选举的各个环节都能减少非正常因素的干扰,提高“入口”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2、关于加强选举组织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完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通过代表接待选民日、代表进村组等活动载体,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通过开展学习宣传、视察调研、走访联系等活动,听取人民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反映人民群众诉求,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
完善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乡级人大代表,在每年或者至少在每届任期内就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情况向本选区的选民作一次汇报,接受选民评议。
乡人大要制定代表述职实施方案,周密做好组织工作,将代表的述职报告、评议结果一并存入代表任期档案,对不能履行代表职务的代表,要提出批评意见,直至依法罢免。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益政办发[2010]2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益政办发〔2010〕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办理范围(一)承办本级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二)承办本级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提案和参加政协组织的视察中对政府工作提出的书面意见,以及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的书面意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办理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办理建议和提案,必须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凡是有条件解决的,必须切实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在短期内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作出规划逐步解决;因现行政策不允许或受其他条件限制,目前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讲清政策,说明情况。
(二)坚持办实事、重实效的原则。
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必须把建议和提案办理列入本部门、本单位日常工作。
要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
努力办群众急需解决的事,办多数人受益的事,办有长远作用的事,办对全局有重大影响的事。
(三)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根据办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按照现行体制和部门业务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各项承办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关于镇第XX届人大XX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各位主席团成员:现在,受镇长的委托,我代表镇人民政府向主席团报告第XX届人大X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基本情况在镇第XX届人大X次会议上,镇人大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态度,认真履行了权利,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提出了31件建议、意见(不包含重复13件,共计44件),其中:涉及水、电、气、办公放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功18件;财务资金管理方面5件;环境保护1件;基层政权组织建设2件;产业发展2件;民政社保2件;医疗卫生1件。
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愿,代表了全镇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今年镇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意见符合当地实际,涉及内容广泛,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均有较强的指导性,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办理情况经镇政府分管领导及部门的共同努力,到目前已办理完结的意见、建议有10件,正在办理或列入工作的有7件,占承办总数的55%;暂时无法办理的有12件,已就暂时无法办理的原因向代表作了解释说明,并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和认可,未办理2件。
29件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均按规定期限向代表作出书面答复,办复率达93.5%;收到建议领衔人反馈表18份,反馈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1、对条件比较成熟,可以解决和实施的建议,镇政府马上认真抓好落实。
(1)关于XXX代表提出清理村财镇管资金情况。
结合今年镇上对各村(居)的“三资”清理,镇上充实调整了村财镇管具体工作人员,并将此项业务工作由农业服务中心调整到财政所,以加强对村财镇管的工作力度。
同时,还加强对各村(居)村务财务的监督检查,确保村财镇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关于XXX等代表提出发展烟叶生产所需的烟路和烤房等要求,镇政府已和区烟办取得联系,制定了2012年烟路整治方案,将按方案实施,从2012年6月份启动,确保烤烟运输顺畅。
镇政府已协调区烟草公司在我镇相关村建设或搬迁烤房。
人大关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人大关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网。
四要加大政府协调力度。
我们认为,在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时,需要协调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的意见,这样才能使承办工作更有效。
对于重要的涉及面广的建议,政府要出面协调,有针对性地搞些专题调查。
象拖欠乡镇教职工工资、拖欠普九工程款这类问题,靠某一两个单位是难以承担的。
必须通过政府调查研究,统一口径,明确答复,以便使这些建议不再年年提,年年没结果。
五是进一步加大对办理工作监督的力度。
各有关单位要抓好对办理情况、答复情况的检查落实,不符合要求的,代表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
督办部门可将建议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亦可通过新闻媒体和工作通报及召开会议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四个公开:即建议内容公开;办理方案公开;办理进度公开;办理结果公开。
及时反馈办理信息,使建议办理工作真正置于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五、几个具体问题
一、第11号建议。
关于加强县城公厕和垃圾管理的建议。
群众反映较大,代表呼声很高,应引起重视。
二、第20号建议。
关于解决教职工工资问题的建议。
此事涉及很多乡镇、很多人,不仅仅是茨营子一个乡的问题。
如不及时妥善处理,会影响全县稳定。
三、第23号建议。
关于解决普九工程款问题。
也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6。
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xx情况的报告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xx情况的报告各位代表:我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旗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xx情况报告如下:一、xx工作基本情况(一)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xx情况在旗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们共提出建议119件,旗政府系统承办的有115件,占96.64%。
其中:农牧林水方面32件;基础设施方面19件;资金、经费方面20件;社会各项事业方面24件;综合治理方面1件;行政区域划界方面7件;体制及管理权限方面9件;培养人才方面3件等八大类。
会后,旗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努力工作,积极xx,所有建议己全部按时xx答复完毕,办复率为100%。
从xx情况看,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40件,占承办总数的34.78%;己列入计划正在解决和逐步解决的有47件,占承办总数的40.87%;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其它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有28件,占承办总数的24.35%。
(二)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xx情况在旗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共提出建议77件,旗政府系统承办的有76件,占98.70%。
其中:农牧林水方面15件;社会事业方面30件;资金、经费方面3件;基础设施方面16件;行政区域划界方面3件;体制及管理权限方面6件;培养人才方面3件等七大类。
所有建议己全部按时xx答复完毕,办复率为100%。
从xx情况看,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28件,占承办总数的36.84%;己列入计划正在解决和逐步解决的有34件,占承办总数的44.74%;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其它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有14件,占承办总数的18.42%。
二、xx工作主要做法(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xx人大代表建议是旗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
旗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xx工作,切实把xx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对于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对于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根据《xx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促进建议办理成果转化,提高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的满意度。
县政府及时组织相关承办单位对 xxxx 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了“回头看”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xxxx 年,县政府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 xx 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落实到县财政局、教育局、交通局、水务局等 xx 家单位具体承办。
从“回头看”开展情况看,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较为重视。
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机制、提高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根据承办建议办理最新进度情况,部分承办单位对建议答复内容进行了二次梳理,并重新答复代表。
目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以下简称“A”类建议)的 xx 件,占 xx.x%;“B”类建议 xx件,占 xx.x%;受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留作参考或不可行(以下简称“C”类建议)的 xx 件,占 xx.x%。
二、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办理力度不断加大。
县政府办认真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强化督查督办,创新工作机制,促进规范办理。
及时印发了《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xxxx 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提高了整体办理工作水平。
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县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工信局等多家单位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建议办理工作。
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主要领导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各承办单位基本都明确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承办科室或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推动问题再落实。
2023年最新的社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集合6篇
2023年最新的社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集合6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文章6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篇1】社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一、关于清除城市牛皮癣,进一步美化县城。
我县至创卫以来,牛皮癣张贴现象已得到明显的好转。
但眼下,牛皮癣非法户外小广告在我县又肆虐泛滥起来,已到了进一步彻底整治的地步。
这种状况对于一个城市外在形象的破坏非常突出,尽管县、街道、社区采取了各种治理措施,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成效不理想,反弹情况相当严重,症结就在于治标而为未治本,从根本上忽视了在个人利益驱使之下此种行为的顽固性,以及根治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建议】1、利用呼死你电话自动监呼系统,24小时不间断监呼牛皮癣电话,迫使其停机,形成制度化。
2、政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乱涂乱画的违章者予以严厉查处,对于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可以采取罚款,责令清理一条路等措施。
3、各级部门和单位、街道、社区设立举报热线,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及时处理以警众人,同时,对举报者予以适当的物资奖励。
4、政府应加强市政、工商、公安、卫生、电信、移动等执法服务部门的联系,明确分工和责任,避免群龙无首,各自为战局面,同时将工作成果纳入到业绩考核中。
二、关于南山佳苑至荷塘佳苑之间、开州大道移民局至民政局之间的车行道需开设人行道;我县几年来大力发展和规范城市交通,在重要交通路口增设了红绿灯、在南山路、滨湖路等路段安装了车行道护栏,这些举措大大缓解了县城的交通状况和保障了人们出行的交通安全。
但,车行道护栏太长,也有弊端。
最近,社区居民多人到我这里要求,向有关部门发映,车行道护栏太长,出行不方便。
【建议】1、南山中路南山佳苑至荷塘佳苑之间、开州大道移民局至民政局之间的车行道护栏太长,群众来往不方便,希望该路段开设一段人行道,方便群众出行。
2、在开设的人行道附近增设人行横道标志。
3、在人行横道前面的道路上安装减速带。
【篇2】社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 1.要有辣味,要开门见山地批评,不能先表扬后批评。
关于规范乡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建议
关于规范乡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建议作者:来源:《上海人大月刊》2021年第12期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是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管理国家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渠道。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于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期,研究会围绕近三年来崇明区乡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针对现存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提出如下建议。
一、目前乡镇在办理代表建议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少数承办人员对办理代表建议认识不足。
少数办理人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思想上不够重视。
在办理过程中,前期不主动走访听取代表意见,对反映的问题不作深入了解,也不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而是简单应付,答复的针对性不强,解决问题的措施不具体,导致代表对办理答复不满意。
承办单位之间协调配合、联系沟通不够。
有的代表提出的建议涉及多个政府部门,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承办。
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调不够到位,职责不够明确。
有的主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牵头协调不力,影响了建议办理成效。
有的协办单位对协办工作重视不够,甚至推诿扯皮,致使问题得不到解决。
“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
有的承办部门着眼于代表的满意度评价,将心思和精力花在答复上,没有放在办理落实上,代表碍于情面,存在“被满意”的现象。
有的承办部门往往强调客观原因或历史遗留问题,未能设身处地、想方设法积极办理。
有些代表提出的建议质量不高。
有的代表在提出建议前未经深入调研,缺少原因分析和具体、实在的建议,导致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有的代表提出的建议属于个案问题,还有的代表提出的建议超出乡镇政府职权范围。
二、对进一步规范乡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建议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重视程度上下功夫。
代表建议能否得到有效办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委、人大、政府是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北京市顺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顺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2013年3月29日顺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实效,改变“重答复,轻落实”的代表建议办理现状,切实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代表对有关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
代表应当深入基层,加强调研,积极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第三条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具体体现。
承办单位应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尊重代表的权利,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认真研究,积极办理,及时答复。
第二章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第四条代表对有关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区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向大会提出,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一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
一事一案,事由明确,内容清楚,符合法定要求,有具体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代表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区人大网站“代表之声”信息服务平台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对本区有关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2018年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认真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为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水平和实效,现根据市建议、提案交办会议精神,就我局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对人民群众负责,让代表、委员满意”的要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办理每一件建议、提案,确保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办复率、满意率、兑现率,推动建设局对外形象的改善,促进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时间步骤和工作内容根据市政府建议、提案交办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一)3月23日~4月10日,为交办阶段。
全市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后,由局办公室认真分解梳理建议和提案,并报送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定。
同时,认真制订办理工作计划,组织召开交办工作会议,分解落实办理任务。
各承办科室、单位在接到建议、提案后,要认真审阅,并根据局统一要求,分别制订计划,分解任务,确保目标到人、责任到岗。
(二)4月11日~5月10日,为拟草答复意见阶段。
具体承办人员深入现场调查情况,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初衷,并本着求真务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拟草答复意见。
意见在经本科室、本单位负责同志把关签字后,报局分管负责同志审核签字。
办理件由局办公室将签字把关后的答复意见集中报市政府和市人大、市政协过堂。
会办件由各科室、单位在5月上旬送交主办单位。
(三)5月11日~6月30日,为正式办理阶段。
各承办单位和科室持拟草的答复意见和市人大、政协统一印制的征询意见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多渠道、多形式征求代表、委员意见。
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可当场让代表、委员在征询意见表上签署意见。
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当场签后,一份交由代表、委员寄至人大、政协,一份由办理人员留存。
基层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沈阳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 定,现向和平区人大常委会,作我院办理和平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 来代表建议和意见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情况 和平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共收到区人大转来的代表建议 6 件,现已办结 4 件、办复 2 件。
1、李雅萍代表针对我院审结的和平区北站街道办事处与沈阳正大房 屋开发公司回迁安置纠纷一案,提出的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尽快解决 居委会办公用房的建议。
此案经我院【1999】和民初字第 2073 号判决要求沈阳正大房屋开发 公司在原动迁范围内安置居委会办公用房二处,总建筑面积 395 平方米, 设施齐备并一次性给付原告北站街道办事处补偿四万三千八百元,判决于 2000 年 11 月 20 日生效。
李雅萍代表建议要求我院加大执行力度,尽快解决居委会办公用房问题,我院对此建议非常重视,派专人对这一情况做了调查,并及时与代表 沟通解释。
具体情况如下对于该判决的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 216 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 219 条规 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 1 年,双方当事人是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 6 个月。
李雅萍代表所反映的案件双方当事人为法人,其申请执行的期限为 6 个月,即北站办事处应当在判决生效后 6 个月内来我院申请执行,该案方 可进入执行程序。
按法律规定民事案件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权掌握 在当事人手中,现因北站办事处超过申请执行期限未来我院申请执行,已 丧失了通过司法机关解决问题,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只能通过双方协商 等方式促使对方履行判决。
人大代表建议意见
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近年来,随着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
但是,目前还有少数部门对办理代表建议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办理质量不高,甚至流于形式,挫伤了代表参政履职的积极性。
笔者认为,要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应注重“三点”。
一、深刻认识建议办理的重要性代表建议办理是一项法律性、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人大制度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首先这是一份响当当的使命。
建议的办理,是人民政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依法监督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的一个有效渠道,也是政府及各部门的法定职责。
各承办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决不辱使命,全力把建议办理工作做实、做好。
其次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建议的内容,涉及到经济发展、稳定、社会事业、城市建设与管理等多个方面,均属于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范围。
人大代表将这些社会民生热点、焦点问题专门提出来,既是对承办单位工作的帮助,更是对承办单位工作水平的考验。
办好建议,承办单位可以说是责无旁贷。
再次这是一份金灿灿的荣誉。
建议,凝聚着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心血,在某种程度上讲是人民群众意愿的“晴表”和“风向标”。
作为承办单位,承载着政府的重托和信任,来履行这项庄严的任务,应该感到自豪,要充满激情地推动建议办理工作。
二、准确把握建议办理的关键点建议办理,是完善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
各承办单位必须认真研究、积极协调、全力配合、统筹推进,积极探索建议办理的新举措,切实做到三个“第一”。
一是突出第一责任。
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是建议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协调。
要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专门人员做业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将所承办的建议,采取项目推进的方式,把任务全面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
全面加强工作调度,看进展、查问题、提办法,切实保证建议的有效落实。
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
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一)认真负责地研究代表建议,不断提高答复质量。
承办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是国家机关的一切承办单位的责任,必须认真办理。
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必要时,要同代表直接联系听取意见,通过协商,积极解决。
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介绍情况,说明原因。
(二)要切实加强对办理建议、意见工作的领导。
组织上予以重视,实行分管镇长负责制,督促检查,确保承办答复工作圆满完成。
(三)健全承办建议、意见的制度。
在承办代表建议、意见的过程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使交办、协调、催办、审发、归档、反馈等环节程序化。
(四)严格遵守承办时间,保证办理工作按时完成。
对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承办单位要在大会闭会之日起2个月内,至迟不超过3个月答复代表,承办单位应努力提前答复,并及时抄送镇人大备案。
(五)妥善处理承办建议、意见中遇到的问题,保证代表建议、意见件件有答复。
在承办过程中,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问题,应由主办单位同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共同办好,并由主办单位答复代表。
如遇交办的代表建议、意见不属于办理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向人大说明情况,重新商定承办单位,不应延误不告,不自行转给其他单位处理。
(六)答复代表建议要按统一格式,对联名提出的代表要分别答复。
各承办单位给代表的书面答复,应按规定格式书写。
答复的内容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要有针对性,不敷衍塞责;答复的语气要诚恳,文字要简明;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作简要说明;落款要署明答复单位名称、答复日期、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和电话各位代表在审议中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主题鲜明,简洁朴实,重点突出,在反映去年检察工作重点、亮点的同时,注意回应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切、回应去年工作报告所作出的承诺,是一份求真务实的好报告。
过去的一年,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和促进“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新的积极贡献。
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二届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将××年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今年的议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都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市政府各位市长根据分工,逐件阅批议案提案,并对一些涉及面广、代表比较关注又事关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召开协调会,研究对策,抓好落实。
市政府为此专门下发《关于做好××年度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乌政办函〔〕号),进一步明确了办理工作的责任、制度、时间等具体要求,要求各承办单位确保如期完成办理任务,滤布确保解决的问题真正落实到位,确保议案的作用得到发挥。
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办理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办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班子研究、分工负责、定期检查等办理方法,切实抓好办理工作的落实;许多承办单位的“一把手”亲自研究部署办理工作,亲自参与重点议案提案的办理,亲自把好议案提案答复的签发审核关。
市建设局、水利局等办理任务较重的单位负责人,从布置交办、督查协调到答复审阅,层层把关,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办理任务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今年市政府确定的××件重点提案都由政府办公室直接承办。
这些重点提案涉及到政府工作的重点,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影响很大。
在市政府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由办公室工作人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通过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和部门共商解决问题的方法,寻求解决问题途径。
通过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同时也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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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意见
李振安代表: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的建议》议案由我局主办,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协办。
我局作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协调部门,就你议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分别征询了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主要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协办单位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几年来,我市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着力理顺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较好地保障了我市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2004——2010年期间,我市未发生一起四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先后数次荣获全省食品安全先进市,井冈山市还被评选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市。
一、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重心逐步向农村延伸。
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一直比较薄弱,为解决这一根本性难题,我市井冈山、泰和、吉水、遂川、安福、永丰等13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乡(镇)一级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聘请了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干部和农村药品“两员”担任乡村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和监督员,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食品安全监督网络。
我市各县市区自2006年起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纳
入县市区政府对部门、镇乡(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区政府与部门、镇乡(街道)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作为考核依据,部门、镇乡(街道)已以多种形式与科室、村(社区)签订责任书,实施目标考核,从考核机制上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质监部门在政府的推动下大力开展乡镇、村级基层监管体系的建设工作,构建了管理机构、检验机构、稽查机构和基层监督(乡镇设监管员、村设协管员)四位一体的食品监管新机制,充分发挥管理机构的综合行政管理、检验机构的技术检测、稽查执法机构的执法打假和乡村监督(协查)员“知根知底”优势,达到四位一体、有机结合、运行高效、协同有序、闭路循环的监管效能。
在乡镇(街道)设监管员213名、村(居)委会设协管员2046名,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工商部门层层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乡镇工商机构与农村食品经营业主都签订了责任制;积极推广了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做法,在农村聘任食品安全监督员,明确监督员的职责,搞好监督员的培训,逐步形成了群控群防的综合治理格局,提高了基层工商工作的监管效能。
为了方便农民投诉举报,我市“12315”的投诉点已设立至基层分局,农民投诉做到脚不出村,并做到了及时、有效地调解农民投诉,近几年,全市受理和调处农村消费纠纷数千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减少了因农村消费纠纷引起的群体上访事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工商部门同时还创新了监管方式,开展了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将工作与群众
工作结合起来,延伸监管维权触角,紧密依靠农村基层干部,协助监管市场和调解农村纠纷,有效地维护了食品、农资市场秩序。
在执法力量、经费、政策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积极协助、配合商务部门推行农村连锁超市、便利店等现代流通网络建设,规范农村商品销售的设施和渠道,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
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规范与扶助并重,农村食品市场既繁荣又安全。
农业部门以农为本,竭力保障农产品安全。
一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
据初步统计,近年来全市农业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80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点8000多个,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400余个,保障了全市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二是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近年来在生产基地、农户共抽检果蔬样品3800个,其中2009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开展叶菜类、豆类、瓜果类、茄果类等13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样品642个,有效保障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服务活动。
今年3月,在新干县举行了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启动仪式。
我市、县(市、区)农业部门根据农村自身情况与特点,采取现场宣传培训、媒体宣传、散发资料等多种形式,近年来共向农民印发宣传资料65000余份,举办讲座培训班39期
(次),进一步提高农民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种养殖技术水平。
质监部门按照“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思路,重点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
一是对358家小作坊进行了规范生产,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二是帮扶吉州糯米粉、吉水腐竹、井冈山红米酒、永新酱腌菜等127家小企业小作坊,使其达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三是取缔和关停并转小作坊435家;四是对具有历史传承、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本着“既要有利传承特色,又要保证食品安全”的精神,要求各县级局每年抓一类食品小作坊整治,通过区域整治、集中生产、股份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专业合作等多种模式,引导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规范发展。
如安福县的火腿整治、永丰县的纯净水整治、吉水县的腐竹整治、吉州区的糯米粉整治、遂川县豆制品、吉水天意食品、井冈山市的红米酒整治、永新县的酱腌菜整治等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成功转化473家食品小企业小作坊。
安福县的火腿整治经验还在《中国质量报》和国家总局《质检信息》上刊登。
卫生部门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村镇小餐馆和农村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频次,在每个乡镇都配备了助理卫生监督员,并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添置了食品快速检测设备。
目前,全市农村餐饮业持有卫生许可证85%,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82%,对餐饮从业人员100%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商务部门大力推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提高城乡市场生
猪进点屠宰率,达到了城区市场销售猪肉100%的来自定点屠宰厂、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开创了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的新局面,保证了猪肉市场供应和猪肉质量安全。
通过定点屠宰,去年共检出各类病害生猪 514头,全部实施了无害化处理。
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城区建成15座机械化屠宰厂,吉州区兴桥镇的思倍得生猪屠宰线具有较高水准,体现环保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安福、遂川等县在农村乡镇还建成4座机械化屠宰场,其他各县(市、区)也新建和改造了一批布局合理,施工规范,基本符合卫生、防疫、环保要求的乡镇屠宰场。
三、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重点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自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食品安全法》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食品安全法》进农村宣传”活动,加大在农村宣传力度。
一是发放宣传材料。
在前期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集中宣传的基础上,针对农村是食品安全工作薄弱环节,组织市、县相关部门印制了5万份《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就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解读;二是送法到生产经营户。
通过乡镇、群众工作站、农村广播等多途径多措施,把《食品安全法》送到农村第一线,发放到广大农村食品小作坊、餐饮经营户、小卖部和村民手中,强化食品经营者在食品安全中的责
任意识。
连续六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活动,在农村安排了食品安全知识咨询、集中销毁一批假劣食品等一些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开展了针对性强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送进社区、农村、学校和企业,做到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过食品安全宣传,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有了明显增强,消费者识别假劣食品能力和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广泛参与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同时,有关部门在日常的监管过程中,采取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了宣打并举,如,卫生部门采取送卫生知识下乡的方式,组织卫生监督员到乡镇、农村集贸市场和中小学校为广大农民群众及中小学生讲授食品安全知识;质监部门组织人员将食品生产加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知识汇编成《食品生产加工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手册》,印发至每个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工商部门把农村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宣传的重点,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重点普及食品、农资消费维权知识,提高了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全市发放到乡镇的各种宣传资料近10万份。
我市的食品安全经过连续多年的努力,总体上呈稳定、可控、持续好转状态。
但是,近年来三鹿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安全深层次的问题正在暴露,外地食害事件随时可能威胁农村食品安全。
在初级农产品污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隐
患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正如您在议案中提到的:在广大农村,尤其在偏远地区,食品卫生状况不容乐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按照您的建议,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管社会化、加强宣传教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卫生。
我们也真诚地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使我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