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议事规则(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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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党内议事制度办法

医院党内议事制度办法

医院党内议事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医院党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内议事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医院党委,党支部参照执行。

第三条医院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医院党委全体委员会议(以下简称“党委会”)是医院党的工作的主要决策形式。

凡属应当由医院党委讨论和决定的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职工权益保障等的重大问题,必须召开医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条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会议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二章议事决策范围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措施;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重要工作;医院章程的审定和修改;党委的重要决定、决议及上报市卫健委党组的重要请示、报告;医院改革、发展、建设和学科建设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医院人才工作规划、人才引进方案与政策措施;内设机构、干部岗位的设置和重要调整;职工薪酬分配改革方案等关系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医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等重大决策事项;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六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包括:领导班子的分工及报备;医院管理的干部、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以及享受相应待遇人员的任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推荐后备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以及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第七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包括: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院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xx人民医院党委会事决策制度守则

xx人民医院党委会事决策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XX人民医院党委会事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党委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医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以知、议、决、行、督五个环节为核心的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3、党委会必须有过半数成员出席才能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讨论涉及医院发展的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支部成员的医院行政班子成员列席,列席会议人员视需要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党委会一般每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党委书记提议可临时召集会议。

5、党委会的议题由书记确定,议题一般分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

会议日期、地点、议题等一般应提前两天通知与会人员(临时会议除外),不搞临时动议。

4、重大改革举措。

5、向上级部门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6、教育经费预决算、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审议。

7、干部考核等第与任免奖惩。

8、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发展工作。

9、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

11、统战工作。

12、工会、共青团、妇委等群众组织工作。

13、医院各行政部门的设置和调整,人员编制、绩效工资调整、奖惩(三)会议决策1、党委会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表决制。

讨论干部任免时,采取逐人书面表决的方法。

表决时,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2、决策过程中,允许个人保留意见。

对于少数同志的意见,也应当认真考虑。

3、会议审议中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应暂时搁置,待成熟时再提交会议讨论。

(四)执行决策1、党委会会议后,涉及干部工作的内容由组织成员负责会议纪要,督,需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1、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按照党务公开的要求,在不违反有关保密原则的基础上,要对党委会审议决策以决定、决议、通知、通报的形式在党内进行情况通报。

对于干部的提任、免职、党员和教职工的各类奖惩根据有关配套规定执行。

医院党委议事决策制度2

医院党委议事决策制度2

医院党委议事决策制度2医院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为切实加强和改进院党委工作,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认真履行党委职责,推进党委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利学化、规范化,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为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一、议事原则(一)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全局的原则。

党委会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以高度的政治纪律,全面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和各项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增强党性,自觉做到“四个服从”。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注重运用辩证唯物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p 、解决问题。

努力做好上级指示精神同本院实际相结合的文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讲实话,讲真话,在党总支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切合实际的正确决策。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在党委会内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

党委会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防止个人说了算和极端民主化两种倾向。

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允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并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如在重大问题上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

若仍不能做出决定,应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四)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凡属党的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都要按照工作程序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党委成员都要关心党委的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

提倡敢于负责的精神,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不推诿、不扯皮,勇于负责,尽心尽力。

医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医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医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院领导班子对全院医疗、行政工作的领导,更好的发挥院领导班子的职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和监督议事决策行为,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工作。

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靠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

第三条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领导班子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第四条领导班子议事形式以召开会议为主,会议类型包括院党委会议、领导班子行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

根据不同的内容和议题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

第五条杜绝以非会议的形式决定重大事项的做法。

第二章各会议议事规则第六条党委会议议事内容、程序和办法(一)议事内容:1.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指示和重大决定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方案。

2.讨论决定医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

3.研究决定医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报告请求,以及涉及医院全局性的重大工作思路等事项。

4.研究涉及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审议通过行政办公会议提交的其他重要事项。

5.研究决定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以及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和奖惩等事项。

6.研究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讨论党员、职工教育和党员发展工作7.研究分析党员及职工的思想状况,讨论制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加强医院集体领导,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院领导对医院行政工作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医院实际,制定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第二条议事决策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医院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发扬民主,充分酝酿,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凡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改变,要严格执行.四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每位成员对分管工作的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章议事决策的范围第五条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第六条部署医院行政工作.第七条研究讨论医院管理、行政事务、调动和调配等方面的问题.第八条讨论和审议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改革方案和管理措施、人事奖惩等并作出相应决议.第九条讨论需报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第十条听取各职能科室汇报工作.第十一条其他重要事项.第三章议事决策的组织第十二条院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至3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第十三条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和主持,或由院长委托的院领导召集和主持,全体院领导出席,有议题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第十四条院长办公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院长办公会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出席方能举行,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能对讨论的事项形成决议.第四章议事决策的方法和程序第十五条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提出,或由副院长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由院长决定.第十六条酝酿准备.医院行政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一般应提前将院长办公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通知与会人员,并送传讨论的有关,同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第十七条建立候会制度.除会议成员和全程列席人员外,其他列席人员应按行政办公室通知时间另室候会,在讨论相关议题时方可与会,该议题讨论结束立即退场.第十八条每个议题,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院领导做出说明,必要时再由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然后展开讨论.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院长或院长指定的会议主持人做出明确决定.如暂不能做出决定,也应有明确说明,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决议结果做记录.第十九条院长办公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或讨论的事项,需要党委会研究的,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不需要党委会研究的,按规定程序行文公布或分管领导传达,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第五章议事决策的执行和监督第二十条院长办公会议作出的决策,由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决议,承办部门应当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策执行和工作进展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对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做出的决议,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允许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但在行动和言论上要坚决按会议决议行事,不得自由散布个人意见,更不允许泄露会议讨论时的不同意见.第二十二条医院行政决策接受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对于事关医院发展全局和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有重大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在作出决策前必须充分论证,并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或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第二十三条院长办公会凡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问题,本人必须回避.。

医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医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医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为有效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党委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履行好党委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会议组织1、出席会议成员为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委委员,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2、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也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根据工作需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的相关时段,也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扩大范围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会确定。

3、党委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为周五下午,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如会前已审阅了相关议题的材料,可发表书面意见。

二、议事范围党委会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1、学习、传达、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措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我院的贯彻执行;2、研究决定医院发展规划、基本建设规划、院区规划、基建项目与投资计划、大额资金使用、涉及医院改革与发展(包括医疗、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行政管理)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关系医护员工切身利益的政策问题;3、研究审定院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重大改革方案、人才队伍建设、财务预决算和年度工作计划等方面提出的方案;4、研究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讨论党的宣传工作、组织工作、纪检工作、老干部工作、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计划;审批党的基层组织的组成、审批接收新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决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奖惩;5、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研究决定医院机构设置、讨论决定全院科级干部的培训、培养、考核、奖惩;决定科级干部任免;审批副高以上专业技术干部的调动;研究决定离休干部和退休人员工作中的重要事项;6、研究全院思想政治工作,讨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分析医护员工的思想状况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7、决定召开院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并负责向会议作工作报告;研究决定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及行业作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决定精神文明建设、医院文化建设、促进和谐医院建设的重要事项;8、研究党的统战工作,制定统战工作计划。

公立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精品范本)

公立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精品范本)

公立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精品范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议事范围 (3)第三章议事程序 (3)第四章组织实施 (5)第五章议事纪律 (6)第六章附则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医院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医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和医院章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医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决策。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院领导召集并主持。

医院行政班子领导人员和纪委书记参加会议,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可视议题情况列席会议,医院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议题、召开时间和其他列席人员由院长确定。

第四条院长办公会议必须有超半数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应事先向院长请假,并向医院办公室报备, 可以书面形式提交对议题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议事原则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和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决策问题,努力把中央和上级的指示精神与医院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原则。

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事项,与会人员应当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院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六条院长办公会议讨论与决策事项范围包括:1.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党委会议决定的有关措施。

2.讨论通过拟由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方案。

3.讨论决定重要人事事项: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及曰常人员招用、解聘、调动等医院人事工作的事项;招生培训、一线岗位人才引进等医院人才培养工作的事项。

人民医院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人民医院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人民医院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规范完善公立医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市建立健全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县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公立医院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和医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决策规则。

第二条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对医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

第三条公立医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党委书记每年向医院党委报告工作。

第四条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对医院党的建设和行政、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讨论决定干部培养,选拔和管理等事项。

凡属重大问题(含“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五条党委会议的决策范围(一)重大决策事项:L医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部署;2.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党的建设;3.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医院文化建设等重要工作;4.医院重要改革、发展建设和学科建设等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重大活动(会议)方案,审定医院章程、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5.医院人才工作规划、人才引进方案与政策措施、职工外派学习(进修、考察、交流等)(含涉外、跨境交流学习);6.内部组织机构(包括行政科室、业务科室、党组织和其他医院党委明确的实体机构,下同)、人员岗位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聘任、人员招聘、人事调动、职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及奖励、职工薪酬分配及福利待遇和关系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7.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8.医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9.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违纪事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听取院长贯彻执行党委会决定情况的报告,党政班子成员有关重要事项组织实施情况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报告;IL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12.医疗卫生结对帮扶、对口支援、援外等工作;14.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公立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精品范本)

公立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精品范本)

公立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精品范本)(精品范本)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议事范围(3)第三章议事程序(3)第四章组织实施(5)第五章议事纪律(6)第六章附则(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医院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医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和医院章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医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决策。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院领导召集并主持。

医院行政班子领导人员和纪委书记参加会议,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可视议题情况列席会议,医院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议题、召开时间和其他列席人员由院长确定。

第四条院长办公会议必须有超半数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应事先向院长请假,并向医院办公室报备,可以书面形式提交对议题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议事原则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和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决策问题,努力把中央和上级的指示精神与医院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原则。

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事项,与会人员应当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院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六条院长办公会议讨论与决策事项范围包括:1.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党委会议决定的有关措施。

2.讨论通过拟由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方案。

3.讨论决定重要人事事项: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及曰常人员招用、解聘、调动等医院人事工作的事项;招生培训、一线岗位人才引进等医院人才培养工作的事项。

医院党组议事规则(最新)

医院党组议事规则(最新)

为进步健全我院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党组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

党组对议事内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党内法规和工作需要,对议事内容目录清单适时进行调整完善。

需要提交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的,提交党组会议审议:(一)传达学习事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重要文件、会议和指示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2.研究党组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及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二)重大决策事项1.有关检察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政策性文件及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2.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3.基层党组织和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4.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5.党风廉改建设和基层正风反腐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6.院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等事项;7.本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牵头起草的规章制度、实施意见等;8.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

(三)重要人事任免1.院机关干部动议、推荐、考察、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免以及调整调动考核、奖惩、外派工作等事项;2.院机关公务员考录;3.党代表人大代表改协委员候选人推荐;4.研究提出对院机关科室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时的有关问责意见。

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干部管理事项。

(四)重大项目安排1.施工、维护修缮等单项投资估算1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的项目;2.政府购买服务、批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货物类、工程类等重大事项支出;3.原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固定资产处置。

(五)大额资金使用1.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院经费和党费的支出;2.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非常规性的业务经费支出;3.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运作。

(六)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要事项。

《医院党委议事决策制度3篇》

《医院党委议事决策制度3篇》

《医院党委议事决策制度3篇》【篇一】为了完善医院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党委集体领导作用,推进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的规章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基本要求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九大、十九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揽全局,把xx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医院党委工作的行动指南,统领各项工作。

3.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把上级的决策部署与医院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5.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

6.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二、议事范围党委是医院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按照市委对各级党委主要做到“五个好”,即把好方向、出好思路、用好干部、理好关系、抓好大事的要求,党委会议议事的主要范围是:1.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定、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检查执行情况。

2.审定党委年度工作要点;讨论医院行政提交研究的有关重大问题。

3.研究制定医院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医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违纪违法案件立案及处理问题等。

4.研究确定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医院稳定的重大事项等。

5.审定党委向市委所作的重要请示、报告,党委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党委领导同志代表党委所作的重要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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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党委议事规则根据市卫生局党委制订下发的《医院党委工作条例》和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1.议事范围(1)讨论和决定上级党委重大决策、指示和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意见。

(2)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方案及实施部署。

(3)讨论和决定医院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4)讨论和决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讨论和决定医院年度财务预决算及调整、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设备购置计划等。

(6)讨论和决定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战、老干部、知识分子等工作及党的建设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7)讨论和决定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事项。

(8)讨论和决定应由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任免事项。

(9)讨论和决定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0)其他需经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2.议事要求和程序(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延期或临时召开。

凡须提交党委会讨论审议或决定的问题,应由职能科室或分管领导事先做好准备(包括不同方案论证,部门协调工作、有关文字材料等),做到有情况,有比较分析,有处理意见。

(2)党委会参加人员为全体委员,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可指定组织、宣传、纪委、工会、团组织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3)凡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一般应有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考察情况,分管领导说明提名任职理由。

(4)党委成员在讨论问题时,必须集中精力,坚持党性,独立思考,充分发表意见。

要发扬党内民主,鼓励不同意见的争论。

要慎重对待少数人的意见,凡要作出决定的问题,都要实行表决,党委成员一人一票,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即要把问题议深议透,力求在重大问题上取得一致认识,避免决策失误,又要避免因少数成员的不同意见而久议不决,贻误工作时机。

3.其他事项(1)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党委会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记录。

凡涉及全院性重大问题的讨论意见或工作部署,由党办整理会议纪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及向有关部门通报、贯彻(口头或书面),并做好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2)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对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决议,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允许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但在行动上和言论上要坚决按党委决议行事,不得在群众中自由散布个人意见,更不允许泄露党委会讨论时的不同意见。

(3)上述党委会议事规划经党委讨论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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