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锅炉外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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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役电站锅炉汽包的检验、评定及处理规程

在役电站锅炉汽包的检验、评定及处理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在役电站锅炉汽包的检验、评定及处理规程DL 440-911 总则1.1 为加强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的安全监察,保证安全运行,延长使用寿命,保障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1.2 本规程仅适用于火力发电用锅炉出口过热蒸汽压力等于或大于3.82MPa(表压)的在役锅炉汽包。

过热蒸汽压力小于3.82MPa(表压)的在役锅炉汽包可参照执行。

1.3 火力发电厂在役锅炉汽包的检验、安全性评定及修复处理等工作必须遵守本规程。

1.4 火力发电厂用锅炉汽包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运行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条件和规程的规定。

2 检验2.1 在役锅炉汽包的检验分定期检验和非定期检验。

一般应根据电力生产的特点,结合机组的大、小修进行。

2.2 在役锅炉汽包定期检验的种类和时间间隔规定如下:2.2.1 外部检验:每年不少于一次,结合安全检查或计划小修进行。

2.2.2 内部检验:投产运行5万小时后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2~3年检验一次,结合计划大修进行,其检验内容应列入锅炉检修工艺规程。

2.2.3 超压试验:一般每6年一次,根据设备的具体技术状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锅炉监察部门的同意,亦可适当延长或缩短超压试验的间隔时间。

超压试验应结合计划大修进行,可作为大修中的一个特殊项目列入。

2.3 除定期检验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该进行内、外部检验和超压试验:2.3.1 汽包停用1年以上需要恢复运行时。

2.3.2 发生有可能影响汽包强度的事件(如地震、基础变化等)时。

2.3.3对汽包进行重大修复处理时。

2.3.4 根据运行情况对汽包的安全性发生怀疑时。

2.4 汽包外部检验的内容包括:2.4.1 汽包的保温层应完好。

2.4.2 汽包有无明显的残余变形或渗漏迹象,如果有则应查明原因。

2.4.3 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水位表及保护装置应符合SD 167一85《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2.5汽包内部检验的内容包括:2.5.1 汽包大口径集中下降管座角焊缝,人孔加强圈焊缝,纵、环焊缝,封头过渡区及其它接管座角焊缝,应该用10倍放大镜对内表面进行宏观检查,或进行磁粉探伤检验,检验的数量应不少于同种焊缝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1-09-16批准 1992-05-01实行度的50%。

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试行)

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试行)

附件:电站锅炉、医用氧舱等检验试行收费标准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试行)电站锅炉检验收费说明:1、安装和制造质量检验按《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1998)、《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2001]37号)执行,定期检验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质技监局锅发[1992]202号)等规则执行。

2、本收费标准由省级检验机械(含省级试验室)执行。

省以下检验机构以本规定标准不基础,下浮10~30%,具体下浮幅度,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主管部门制定。

3、进口发电锅炉安装检验收费,以本规定标准为基础上浮,但上浮幅度不得高于20%。

4、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按修理、改造总费用的1.2~1.5%收取。

5、 内部检验、外部检验、水压试验三项在同期进行检验的,按三项收费总额的90%收取。

6、检验规则规定的表面探伤和非破坏性、破坏性检查均不另收费。

但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危及安全的缺陷时,检验机构需增加表面探伤、无损探伤、金相分析、超声探伤、射线探伤、测厚探伤、变形测量等附加分析、检验、检查时,按《关于印发<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收费管理办法>及<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1996]106号、苏财综[96]39号、苏劳锅[1996]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另收,无规定收费标准的,暂由双方协商确定。

7、定期检验、安装检验资料审查不得收费。

但修理、改造资料审查和产品设计审查在《关于印发<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收费管理办法>及<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1996]106号、苏财综[96]39号、苏劳锅[1996]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加50%另行收取。

8、检验人员到现场后如因被检单位主观原因而停止检验,应收误工费,误工费标准按每人(按规定实际到场检验人员计算,不含辅助人员)每天200元收取。

锅炉使用单位按协议要求,已停炉或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检验机构未按协议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检验的,每天按收费总额1%扣减。

锅炉检验工作总结

锅炉检验工作总结

锅炉检验工作总结
锅炉是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设备,它承担着供热、供汽等重要功能。

为了保
证锅炉的安全运行,锅炉检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对锅炉进行了全面的检验工作,现在我来总结一下这个过程。

首先,我们对锅炉的外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包括锅炉的外观、管道连接等。

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发现了一些管道连接处存在松动现象,及时进行了修复和加固,确保了管道的安全运行。

其次,我们对锅炉的内部进行了彻底的检验,包括锅炉的燃烧室、水位控制系
统等。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燃烧室内的积灰现象,这可能会影响到锅炉的燃烧效率和安全性。

因此,我们及时对燃烧室进行了清理和维护,确保了锅炉的正常运行。

最后,我们还对锅炉的安全阀进行了全面的检验和测试,确保了安全阀的灵敏
度和可靠性。

这项工作尤为重要,因为安全阀是锅炉安全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

通过这次锅炉检验工作,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进行了修复和维护,确保
了锅炉的安全运行。

同时,我们也意识到了锅炉检验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对细节的关注和严谨态度。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能够继续保持高标准,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

2024年锅炉外部检验协议书

2024年锅炉外部检验协议书

2024年锅炉外部检验协议书协议书编号:____-XXXXX关于锅炉外部检验的协议书甲方:(委托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检验机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锅炉安全技术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锅炉外部检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检验范围1.1 检验对象:(列举需要检验的锅炉设备相关信息)1.2 检验内容:(详细描述需要进行的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 锅炉外表面的状况检验;b) 锅炉壳体和管道系统的检验;c) 燃烧系统和燃气供应系统的检验;d) 排放系统和安全附件的检验;e) 其他相关的检验项目。

二、检验费用及支付方式2.1 检验费用:总费用为(具体金额)人民币,包括检验报告的编制和出具费用。

2.2 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检验结束后(具体时间)内,将检验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检验方式和要求3.1 检验方式:乙方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编制详细的检验报告。

3.2 检验要求: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准确、公正、客观的检验工作。

甲方应按时提供所需的资料和配合乙方进行检验。

四、检验报告和证书4.1 检验报告:乙方将于检验结束后(具体时间),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检验报告,报告中应包括检验过程、检验结果、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等内容。

4.2 证书:如锅炉外观检验合格,乙方将向甲方出具锅炉外观检验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具体时间)。

五、保密条款5.1 双方同意对彼此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但依法应当披露的除外。

六、违约责任6.1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检验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时完成,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等。

6.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检验工作不准确、不完整或未按时完成,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重新进行检验等。

七、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吊平台有安全锁; (7)准备好安全照明和工作电源; (8)在锅炉上装设至少两只校验合格的压力表,压力表盘刻
度极限值为试验压力的1.5倍~3倍,最好为2倍,精度不
(9)调试试压泵,使之能确保压力按照规定的速率缓 慢上升;
(10) 试验介质应当以适宜、方便为原则,所用介质 能够防止对锅炉材料有腐蚀;对奥氏体材料的受 压部位,水中的氯离子浓度不得超过25mg/L,如 不能满足要求时,试验后应当立即将水渍清除干 净;有机热载体锅炉试验介质一般采用有机热载 体;
电站锅炉部件存在下列缺陷,应当 对相关部件及时安排进行更换:
• (1)管子减薄较大,采取其他处理措施不能保证安全运行
到下一次检修;
• (2)受热面碳钢管胀粗量超过公称直径的3.5%或者合金钢
管胀粗量超过公称直径的2.5%;集箱、管道胀粗量超过 公称直径的1%;
• (3)高温过热器管和高温再热器管表面氧化皮厚度超过
(2)检验检测机构负责核查水(耐)压试验的准 备工作,监督水(耐)压试验的具体实施和过 程中的检查工作,确认水(耐)压试验的最终 结果 。,尤其是最近一次的锅炉内、外 部检验或者修理、改造后的检验记录和报告;
(2)采用可靠措施,隔绝与其他正在运行锅炉系统相连的供 汽(液)管道、排污管道、给水管道、燃料供应管道以及烟 风管道;
0.6mm,而且晶界氧化裂纹深度超过3-5晶粒;
• (4)受热面管拉伸性能低于相关标准要求; • (5)集箱、管子腐蚀点深度大于壁厚的30%; • (6)碳钢、钼钢的石墨化程度达到四级以上; • (7)已经产生蠕变裂纹或者疲劳裂纹。
检验结论
• 现场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检
验情况,结合锅炉使用单位对缺陷和问题处理或 整改情况的书面回复,做出检验结论: (1)符合要求,未发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缺陷和问 题,或者对问题整改合格; (2)基本符合要求,发现存在影响锅炉安全运行问题, 采用降低参数运行、缩短检验周期或者对主要问 题加强监控等有效措施; (3)不符合要求,存在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末 对问题整改合格或开采取有效监控措施。

电站锅炉检验的主要内容及典型案例分析

电站锅炉检验的主要内容及典型案例分析

电站锅炉检验的主要内容及典型案例分析电站锅炉检验是电力行业非常重要的一环,其主要目的是确保电站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安全可靠。

本文将介绍电站锅炉检验的主要内容及典型案例分析,希望能够为相关行业人士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电站锅炉检验的主要内容1. 外观检查:外观检查是电站锅炉检验的第一步,主要包括锅炉壳体、管道、阀门等设备的外观情况检查,确保设备表面无明显损坏和腐蚀,有无泄漏等现象。

2. 内部检查:内部检查是通过对锅炉内部结构进行检查,包括水位、燃烧、蒸汽分离、排烟等部位的检查,确保内部结构完好,没有损坏或积垢,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 材料检验:锅炉的材料检验是电站锅炉检验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锅炉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进行检测,以保证锅炉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清洁管理:锅炉清洁管理是为了保证锅炉系统内部的清洁,防止管道堵塞和燃烧不完全,主要包括水处理系统的清洗、除垢和防腐等工作。

5. 耐压试验:耐压试验是对锅炉设备在正常工作压力下的耐压情况进行检验,以确保设备在工作状态下不会发生漏气或爆炸等安全事故。

6. 安全阀检验:安全阀是锅炉的安全保护装置,需要对其进行定期检验以确保其性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以保障锅炉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典型案例分析1. 2019年某电厂锅炉事故分析2019年,某电厂一台锅炉发生了严重的爆炸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经过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分析,发现该锅炉在事故前未经过定期的耐压试验和安全阀检验,导致锅炉在工作压力下发生了爆炸。

该事故提醒电站锅炉检验的重要性,只有对锅炉设备进行定期的全面检验,才能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 2020年某电站锅炉内部结构损坏案例2020年,某电站一台新建的锅炉在运行初期出现了内部结构的损坏情况。

经过内部检查,发现是由于锅炉内部设备的材料有缺陷,导致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损坏。

该案例提醒我们,电站锅炉检验不仅要对设备的外部进行检查,还要对设备的内部结构进行全面的检验,确保设备的材料达标,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设备损坏的情况发生。

锅炉定期检验流程

锅炉定期检验流程

锅炉定期检验流程现场出具意见书 (有效期15天) 检验申请受理业务大厅 下达检验任务 确定检验人员报告审核 (2日) 技术资料审查 内外部检验(5日) 现场记录、出具意见书 出具检验报告(4日) 审批 (2日) 打印报告(1日)重大问题告知锅炉定期检验办事指南一、受理部门: 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业务大厅受理人:于波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乌海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蒸汽锅炉(生活锅炉、工业锅炉、电站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定期检验。

三、提交资料《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单》四、受理申请1.申请单位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本所业务大厅申报检验并填写检验申请单。

2.本所自受理检验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检验。

五、内、外部检验的有关要求1.锅炉定期检验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三种;2.外部检验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3.内部检验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内部检验周期定为一年:①新安装锅炉投入运行的;②移装锅炉投入运行的;③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的;④锅炉受压元件经修理改造后重新运行的;⑤锅炉的燃烧方式有改变的;⑥主要受压元件严重腐蚀或主要受热面水垢严重超标或经酸洗处理的;⑦锅炉出厂资料遗失或锅炉安全技术档案不健全的;⑧锅炉使用满8年或以上的;⑨锅炉内部检验结论为“整改后运行”或“限制条件运行”的;外部检验结论为“监督运行”的。

4.小型蒸汽锅炉(水容积不超过50L且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0.7MPa的蒸汽锅炉)每两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

六、现场检验(一)锅炉内、外部检验时现场应准备以下技术资料:1.锅炉使用登记证;2.锅炉司炉人员操作证;3.锅炉出厂技术资料(锅炉图样、锅炉质量证明书、锅炉制造合格证书等);4.锅炉安装、修理、改造(如有)技术资料(安装质量证明书、安装质量监检证书等);5.历次定期检验报告;6.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7.锅炉运行记录和水质化验记录;8.其它有关材料或见证。

工业锅炉的检验

工业锅炉的检验

工业锅炉的检验
对运行锅炉检验主要是为了及时查清锅炉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及时发现缺陷隐患,为锅炉修理改造提出合理的意见和方案,以避免事故,保证锅炉的长期安全运行。

定期检验:
锅炉的定期检验分为运行状态下进行的外部检验、停炉状态下进行的内部检验和水(耐)压试验,定期检验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外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2年进行1次,电站锅炉结合锅炉检修同期进行,一般每3年~6年进行1次;内部检验在锅炉投入运行后1年进行。

水(耐)压试验在检验人员或者使用单位对设备安全状况有怀疑时进行。

锅炉的检验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检验。

1. 外部检验:这是一项日常检验,检验周期为每日。

检验范围包括锅炉的阀门、安全附件、停放受压元件、人孔、手孔、检查孔、给水系统等部位,主要是确认锅炉各部件有无泄漏、磨损等异常情况。

2. 内部检验:这项检验通常是在锅炉停炉期间进行的,是全面检查和验证锅炉是否有再次投入运行的决定性检验手段,也是一项日常检验。

检验范围包括锅炉的承压部件、炉胆等,还包括受压元件内部焊缝、热控
元件、烟管、对流管等。

主要是查看是否有裂纹、过热、过烧、鼓包、变形、泄漏等异常情况。

3. 水压检验:是一项非常严格的检验,可以检测出锅炉的密封性能和承压部件的强度等。

如果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例如严密性不足,还需要进一步的分析和确认。

此外,还应对水位计、安全阀进行泄漏性试验。

为了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应按规定对锅炉定期进行检验。

在检验不合格的情况下,锅检局会提供维修方案并监督执行,直到锅炉达到安全运行条件为止。

锅检局可以出具相关委托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国质监局锅发[1999]202号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国质监局锅发[1999]202号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国质监局锅发[1999]20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工作质量,确保锅炉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在用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的定期检验及检验管理的基本通则。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的热水锅炉。

本规则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

第四条锅炉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三种:外部检验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内部检验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水压试验是指锅炉以水为介质,以规定的试验压力对锅炉受压部件强度和严密性进行的检验。

第五条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二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

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电站锅炉的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周期可按照电厂大修周期进行适当调整。

只有当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均在合格有效期内,锅炉才能投入运行。

第六条除进行正常的定期检验外,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还应进行下述的检验。

外部检验:1、移装锅炉开始投运时;2、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时;3、锅炉的燃烧方式和安全自控系统有改动后。

内部检验:1、新安装的锅炉在运行一年后;2、移装锅炉投运前;3、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前;4、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5、根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6、根据外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水压试验:1、移装锅炉投运前;2、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

第七条当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在同期进行时,应依次进行内部检验、水压试验和外部检验。

第八条从事锅炉检验工作的单位和检验人员应按照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项目和级别的资格。

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注:(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注:(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2)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注:(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50%;(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3)每四台模块锅炉(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

注:(1)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工程施工费;(2)单台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注:(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注: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电站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1%收取。

注:(1)电站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2)单台监检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注:(1)单台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2)锅炉销售价为锅炉本体价格,不包括运费等其他费用。

锅炉检验方案

锅炉检验方案

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方案目录1. ........................................................概述 (3)2. ........................................................检验依据 (4)3. ........................................................检验准备 (4)4. ........................................................检验内容 (6)5. ........................................................内部检验 (7)6. ........................................................水压试验 (7)7. ........................................................外部检验 (7)8. ........................................................检验程序 (10)8. 内检附表 (11)1 概述1.1 1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锅检院”〕根据大连热电集团1热电厂2# 锅炉大修及检验计划,决定对该锅炉进行检验。

1.2为保证锅炉定期检验质量,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以及相关法规标准,制定本检验方案。

1.3 本方案由锅检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锅炉运行情况编制,经签字后生效。

锅检院对使用单位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使用单位对本方案负有保密义务。

1.4锅炉概况如下2 检验依据依据、参照的标准、规程和规则未注明年号的以最新版本为准。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锅炉定期检验规则》;4)《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以及相关国家法规和标准。

锅炉检验方案

锅炉检验方案

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方案目录1. ........................................................概述 (3)2.........................................................检验依据 (4)3. ........................................................检验准备 (4)4.........................................................检验内容 (6)5. ........................................................内部检验 (7)6.........................................................水压试验 (7)7. ........................................................外部检验 (7)8.........................................................检验程序 (10)8. 内检附表 (11)1 概述1.1 1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锅检院”〕根据大连热电集团1热电厂2# 锅炉大修及检验计划,决定对该锅炉进行检验。

1.2为保证锅炉定期检验质量,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以及相关法规标准,制定本检验方案。

1.3 本方案由锅检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锅炉运行情况编制,经签字后生效。

锅检院对使用单位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使用单位对本方案负有保密义务。

1.4锅炉概况如下2 检验依据依据、参照的标准、规程和规则未注明年号的以最新版本为准。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锅炉定期检验规则》;4)《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以及相关国家法规和标准。

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t/h)
D≤35
35<D≤130
130<D≤410
D>410
内部检验(元/台)
230D
200D
150D
120D
外部检验(元/台)
50D
40D
D
70D
60D
55D
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
(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电站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1%收取。
超高压容器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其产品出厂价格的1.2%收取。
注:出厂价格是指设备本体价格。
2、超高压容器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超高压容器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1.2%收取。
注:
(1)工程总造价包括设备销售价和安装工程施工费;
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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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t/h)
D≤1
1<D≤6
D>6
收费标准(元/台)(按产品出厂价)
1.0%
0.9%
15<D≤20
D>20
收费标准(元/台)(按其工程总造价)
1.0%
0.9%
0.8%
0.7%
0.6%
注:
(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
(2)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
(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笪耀东-电站锅炉内外部检验之一

笪耀东-电站锅炉内外部检验之一
(5)检验人员认为需要查阅的其他资料。
❖编制检验方案
• 在资料审查的基础上,根据所检电站锅炉的实际情况和炉 型结构特点,实际运行状况,运行时间,参考同类型锅炉 的检验情况,结合电厂大修计划、检修计划,编制检验方 案,并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
• 检验重点包括同类型锅炉频发性缺陷部位,制造安装缺陷 返修部位,上次检验的缺陷部位,该炉多次发生故障的部 位,根据运行记录分析确定可能产生缺陷的部位,设置监 视段部位等。
• 电站常用金属材料硬度参考值参见DL/T438-2009 《火 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附录C。
• 硬度异常时一般应增加金相分析等检验手段。
金相分析
• 锅炉受压部件在高温条件下长期使用,部件材料将发 生蠕变及其他与时间有关的变化,在整个服役期内都 将发生显微组织的不断老化和宏观性能的逐渐劣化。
(3)修理、改造及变更的图纸和资料;
a.修理、改造或变更方案及审批文件;
b.设计图样、计算资料;
c.质量检验和验收报告。
(4)查阅有关记录及档案资料;
锅炉技术登录簿和使用登记证;历次定期检验计录;检修记录,质量验收 卡、大修技术总结;金属监督、化学监督技术资料档 案;安全阀校验及仪表、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记录 等。
• 对于运行时间超过10万小时的锅炉及有超温超压运行记录 的锅炉,在确定检验方案时应重点检查材质变化情况。
电站锅炉内部检验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 项目概况 • 检验范围 • 法规及标准依据 • 准备工作 • 资源配备 • 检验工作内容和重点 • 记录和报告的格式 • 检验项目控制表
•检验方案至少应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要求、 依据等。
尺专用。 • DL/T438-2009第7.1.10条:对新建机组蒸汽管道,不强制要求按照蠕

电站锅炉外部检验汇总

电站锅炉外部检验汇总
3.宏观检验锅炉的运行状态,发现其运行异常情况和不安 全因素,确保锅炉在正常状态下运行。
二 .外部检验依据
1.国务院1982年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规定:“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对运行的锅炉、压力 容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验制度。”
国务院2003年6月1日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 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 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 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 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1.技术资料审查
检验前必须通过审查技术资料,全面了解被检锅炉的使用 情况和管理情况。对于首次检验的锅炉,应对技术资料进 行全面审查;对于非首次检验锅炉,重点审查新增加和有 变更的部分。针对外部检验的特点,要重点查阅安全技术 档案资料和管理资料。了解情况、查阅档案主要是掌握锅 炉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便于检验重点的确定,。查阅资料 本身就是外部检验的一个项目。
(6)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7)本次检验的内容和重点; (8)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节 外部检验实施 一、锅炉管理方面的检查内容及要点 1.上次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已解决。 2.在岗司炉人员是否持证操作,其类别是否与所操作的设备
相适应,人员数量和持证人员总数是否满足设备运行需要。
3.锅炉房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要求,各种技术记录档案是否齐 全、真实。锅炉房至少应有以下管理制度:
1.移装锅炉开始投运时;
2.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时;
3.锅炉的燃烧方式和安全自控系统有改动后。 四、外部检验内容与方法 1. 外部检验的内容 按照《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锅炉管理检查; (2)锅炉本体检验; (3)安全附件、自控调节及保护装置检验;

锅炉的定检频次及定检各项要求

锅炉的定检频次及定检各项要求

锅炉的定检频次及定检各项要求1.锅炉的定期检验包括: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和耐压试验,外加能效检测。

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成套装置中的锅炉结合成套装置的大修周期进行,电站锅炉结合锅炉检修周期进行,一般每3至6年进行一次,首次内部检验在锅炉投入运行一年后进行,成套装置中的锅炉和电站锅炉可以结合第一次检验进行。

检验人员或使用单位对锅炉安全状况有怀疑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锅炉因结构原因无法进行内部检验时,应当每3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能效测试,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

2.锅炉内部检测几年一次锅炉内部的检测频率通常为每2年进行一次。

这种检查与锅炉的大修周期相结合,对于成套装置中的锅炉来说,它可能还会与成套装置的大修同步进行。

对于A级高压以上的电站锅炉,内部检验则结合锅炉检修来进行,通常在每3年到6年进行一次。

首次内部检验应在锅炉投入运行后的第1年进行。

如果锅炉难以进行内部检验,为了确保安全,还应按照规定的间隔时间进行水压试验,通常是每6年进行一次。

3.锅炉外部检验一般多久进行一次锅炉外部检验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外部检验可以在锅炉运行过程中进行。

其检验内容包括:人孔、手孔、检查孔是否漏水、漏汽;汽、水阀门和管道的状况;辅助设备运行情况;炉墙、钢架及炉膛燃烧情况;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锅炉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

内外部检验,又叫定期停炉检验,它需要在锅炉停炉后进行。

内外部检验的重点如下:上次检验有缺陷的部位;锅炉受压元件的内、外表面,特别是开孔、焊缝、扳边等处有无裂纹、裂口和腐蚀;管壁无有磨损和腐蚀。

4.锅炉能效测试是否两年一次?是否为必检项?TSG91-2021《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第5.4.1条规定:锅炉使用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能力的测试机构)进行定期能效测试,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测试工作可结合锅炉外部检验进行。

通过产品能效测试的新建锅炉,在使用登记的六年内可以不进行定期能效测试。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保证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工作质量,确保锅炉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制订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在用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的定期检验及检验管理的基本通则。

第3条本规则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的热水锅炉。

本规则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

第4条锅炉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三种:外部检验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内部检验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水压试验是指锅炉以水为介质,以规定的试验压力对锅炉受压部件强度和严密性进行的检验。

第5条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二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

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电站锅炉的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周期可按照电厂大修周期进行适当调整。

只有当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均在合格有效期内,锅炉才能投入运行。

第6条除进行正常的定期检验外,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还应进行下述的检验。

外部检验:1、移装锅炉开始投运时;2、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时;3、锅炉的燃烧方式和安全自控系统有改动后。

内部检验:1、新安装的锅炉在运行一年后;2、移装锅炉投运前;3、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前;4、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5、根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6、根据外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水压试验:1、移装锅炉投运前;2、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

第7条当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在同期进行时,应依次进行内部检验、水压试验和外部检验。

第8条从事锅炉检验工作的单位和检验人员应按照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项目和级别的资格。

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注:(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2)热水锅炉按0。

7MW相当于1t/h计算;(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注:(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2)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注:(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50%;(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3)每四台模块锅炉(D≤0。

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

注:(1)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工程施工费;(2)单台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注:(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注: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电站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1%收取。

注:(1)电站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2)单台监检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注:(1)单台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2)锅炉销售价为锅炉本体价格,不包括运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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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站锅炉外部检验
1、检验依据和参考标准 2、工作程序 3、检验方法 4、检验内容和重点 5、缺陷处理 6、检验报告
1.1 检验依据
①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②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③ 《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 ④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⑤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⑥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 ⑦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2010 ⑧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⑨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⑩ 《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11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2010年5月1日执行,Ⅲ级,每2年) 12《锅炉司炉人员安全考核管理规定》 (2010年5月1日废止,I级,每4年)
(7)安全阀校验及仪表、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记录。
• 参照 DL438-2009《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的要求核查金属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 金属监督的主要核查内容有: (1)金属监督责任人员和有关制度、实施细则、工作计 划及工作总结等; (2)对高温高压管段和金属部件的定期巡检、蠕变监督 记录;
压力表(DL 647-2004)
• • • • • •
压力表刻度盘有高低限位红线,量程符合规定; 压力表有校验记录和铅封,并在有效期内; 压力表内无泄漏,表面清晰,玻璃无碎裂; 传压管及阀门无泄漏; 就地压力表处照明充足; 同一系统内相同位置的各压力表示值均应在允许误差范围 内; • 炉膛压力测量系统应无漏风、堵塞,压力变送器校验合格 ,报警和保护定值经过校核符合锅炉运行情况。
使用单位的准备工作
• • • •
锅炉外部的清理工作; 准备好锅炉的技术档案资料; 准备好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的资格证件; 检验时,锅炉使用单位的锅炉管理人员和司炉班长应到现 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并提供检验员需要的其它资料。
检验单位的准备工作
• 资料审查; • 编制检验方案(检验方案一般包括:锅炉概况、检验依据 和参考标准、检验内容、准备工作、资源配备等); • 资源配备,包括人员、设备、记录表格和控制表卡等; • 安全教育; • 技术交底; • 检查现场检验条件准备状态。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2007
举 例 : 某 厂 主 蒸 汽 管 道 安 装 图
安全附件检验
• 安全附件主要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和温度测量装 置。
安全阀
• 安全阀的安装、数量、规格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 对安全阀进行自动排放试验对其进行校验,其整定压力 、回座压力、密封性等检验结果应记入锅炉档案,并对安 全阀加锁或铅封;若安全阀仍在校验有效期内(查看校验 记录),可在不低于75%的工作压力下进行手动排放试 验,检验安全阀阀芯是否锈死和密封性; • 对于控制式安全阀,除进行上述自动排放试验外还应检 验其控制源和控制回路是否完好、可靠; • 检验阀体和法兰是否有泄漏,排汽、疏水是否畅通,排汽 管、放水管是否引到安全地点。
(3)监察段检查记录;
(4)支吊架的检查调整记录; (5)金属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情况等。
• 锅炉周围的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 电站锅炉必要的系统图是否齐全、符合实际并醒目挂 放。 • 各种照明是否满足操作要求并是否完好; • 防火、防雷、防风、防雨、防冻、防腐等设施是否完 好。
锅炉房安全设施的要求(DL 647-2004)
管道运行检验的要求(DL 647-2004)
• 管道支吊架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各支吊架结构正常,转动或滑动部位灵活和平滑。支吊架根部、连接 件和管部部件应无明显变形,焊缝无开裂; b)各支吊架热位移方向符合设计要求。恒力和变力弹簧吊架的吊杆偏斜 角度应小于4°,刚性吊架的吊杆偏斜角度应小于3°; c)恒力支吊架热态应无失载或过载,位移指示在正常范围以内; d)变力弹簧支吊架热态应无失载或弹簧压死的过载情况,弹簧高度在正 常范围以内; e)活动支架的位移方向、位移量及导向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f)防反冲刚性吊架横担与管托之间不得焊接,热态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g)管托应无松动或脱落情况; h)刚性吊架受力正常,无失载; i)固定支架牢固可靠,混凝土支墩无裂缝、损坏; j)减振器结构完好,液压阻尼器液位正常无渗油现象。
3、检验方法
• 外部检验方法以资料审查和宏观检验为主,并配合对一些 安全装置、设备的功能确认,但不得因检验而出现不安全 因素。检验时,一般需有锅炉、金属、化学、热工相关技 术人员进行配合,协助检验工作。 • 检验人员应首先全面了解被检锅炉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 ,认真查阅锅炉的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和管理资料。 • 确定检验程序时要注意先易后难、先主后辅的原则,即先 通过资料审查和宏观检查,确保锅炉在安全状态运行,安 全附件在校验期内,初步认定灵敏可靠后再进行功能试验 ;先检查锅炉本体,后检查辅机、附属设备及管道、水处 理设施等。 • 具体检验程序的确定,也要考虑锅炉工作平面的布置,选 择合理的检验线路,提高工作效率。
1.2 参考标准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⑩ 11 12 13 14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612-1996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647-2004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T438-2009 《化学监督导则》 DL/T246-2006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 DL/T 561-1995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GB/T12145-2008 《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DL/T 912-2005 《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6-2007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DL/T5054-199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 DL/T616-200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 5047-19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DL/T 5031-19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五部分 热工自动化》DL/T 5190-2004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2007
2、外部检验工作程序: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使用单位报检; 签订协议; 检验前准备; 使用单位准备工作(准备技术资料、锅炉外部清理); 检验单位准备工作(资料审查、编制方案、资源配备、 安全教育、技术交底); 现场检验; 汇总检验记录; 出具现场检验联络单; 问题整改后复查; 编制检验报告和案例。
• 安全阀(TSG ZF001-2006):一种自动阀门,它不借助任何外力而利用介 质本身的力来排出一额定数量的流体以防止压力超过额定的安全值。当 压力恢复正常后,阀门再行关闭并阻止介质继续流出。 • 整定压力(TSG ZF001-2006) :安全阀在运行条件下开始开启的预定压力 ,是在阀门进口处测量的表压力。在该压力下,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由 介质压力产生的使阀门开启的力同使阀瓣保持在阀座上的力相互平衡。 • 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种仅靠直接的 机械加载装置如重锤、杠杆加重锤或弹簧来克服由阀瓣下介质压力所产 生作用力的安全阀。 • 安全阀使用单位具备安全阀校验能力,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后 ,可以自行进行安全阀的校验工作。没有校验能力的使用单位,应当委 托有安全阀校验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 技术记录、档案至少应有: (1)锅炉使用登记证; (2)历次定期检验计划及报告; (3)运行记录,机组投运时间,累计运行小时,事故、 故障记录,超温、超压记录; (4)承压部件损坏记录和缺陷处理记录; (5)检修记录、质量验收卡、大修技术总结; (6)金属监督、化学监督、热工监督技术资料档案;
运行记录的要求(DL 647-2004)
• 燃烧工况稳定,检查运行或异常情况记录; • 检查各受热面壁温记录,记录应包括超温数值、持续时间、累计时间 ; • 各项运行参数及水汽品质应符合现场运行规程要求,并有主汽、再热 汽超温情况专项记录,记录应包括超温数值、持续时间、累计时间。
锅炉本体检验
• 从窥视孔、门孔等观察受压元件可见部位是否有变形、泄 漏、结焦、积灰,耐火砌筑或卫燃带是否有破损、脱落; • 管接头可见部位、阀门、法兰及人孔、手孔、头孔、检查 孔、汽水取样孔周围是否有腐蚀、渗漏; • 装有膨胀指示器的锅炉,膨胀指示器是否完好,其指示值 是否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 炉顶、炉墙、保温是否密封良好,有无漏烟现象,是否 有开裂、凸鼓、脱落等缺陷; • 承重结构和支吊架等是否有过热、变形、裂纹、腐蚀、卡 死。
• • • • •
• • • • •
锅炉房零米层、运转层和控制室至少设有两个出口,门向外开; 汽水系统图齐全,符合实际,可准确查阅; 通道畅通,无杂物堆放; 控制室、值班室应有隔音层,安全阀、排气阀宜装有消声器; 照明设计符合电力部电安生[1994]227 号文及有关专业技术规程规 定,灯具开关完好;事故控制电源和事故照明电源完好能随时投入运 行; 地面平整,不积水,沟道畅通,盖板齐全; 孔洞周围有栏杆、护板,室内有防水、排水设施,照明充足; 楼梯、平台、通道、栏杆、护板完整,楼板应有明显的载荷限量标识 ; 消防设施齐全、完好,应经验收合格; 电梯安全可靠,竖井各层的门有闭锁装置。
4、检验内容和重点
按照《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 锅炉管理检查; • 锅炉本体检验; • 安全附件、自控调节及保护装置检验;
• 辅机和附件检验; • 水质管理和水处理设备检验等。
锅炉管理方面 • 上次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已解决。 • 在岗司炉人员是否持证操作,其类别是否与所操作的设 备相适应,人员数量和持证人员总数是否满足设备运行 需要。 • 锅炉房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要求,各种技术记录档案是否 齐全、真实。 • 锅炉至少应有以下管理制度: (1)现场运行规程及事故处理规程; (2)检修工艺规程; (3 )技术监督制度,包括金属、化学、热工技术监督规 定; (4)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制度及定期管道运行中应无异常振动,减振器、阻尼器运行正常。 • 除管道限位装置、刚性支吊架与固定支架处,因受约束而无约束方向 的热位移外,管系热态膨胀不受阻。 • 在役管道的薄弱环节,如弯管、弯头、三通、阀门和焊缝等处应无汽 水泄漏等情况。 • 管道保温状况完好,保温材料应无破裂或脱落现象;严禁主蒸汽及再 热蒸汽管道局部裸露运行。 • 各阀门操作应灵活,阀门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 管道膨胀指示器应完整,指针应在刻度指示盘内,位移指示应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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