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的做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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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的

做经验做法

xx县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的做法

为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保护粮食生产者和收购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根据市局通粮购产(20XX)28号《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的通知》精神,我局于五月份上、中旬组织开展了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确保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不走过场。为保证今年核查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县局专门建立了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领导组和工作组,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局长具体抓,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在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粮食收购许可证核查服务窗口。

二、认真开展宣传发动,使接受核查成为粮食收购资格被许可人的自觉行动。我们把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改政策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我局专

门印发了海粮(20XX)25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的通知》,并分别邮寄给20XX年3月31日前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粮食收购个体工商户。《通知》明确了核查内容、实施方式、核查时间、法律责任,同时布置各粮食购销企业以及规模较大的粮食经营户以宣传栏、黑板报形式在显目位置进行宣传,使被许可人明确接受核查的方法、要求,通过宣传90%以上被许可人都能按期办理核查手续。

三、积极服务,规范操作,依法办理,按期完成年度《粮食收购许可证》核查工作。我们对全县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134家法人单位和个人,按照核查内容,对被许可人的登记事项、仓储设施、检验能力和报送粮食收购数据等申报内容,认真进行了资格核查。同时,我们还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一是注销收回《粮食收购许可证》。原8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因改制,资产出让,由新企业法人重新登记注册新公司,注销收回《粮食收购许可证》8份;二是暂时收回一户因长期无经营行为的企业的《粮食收购许可证》;三是注消原证、重办新证。一家个体经营户因重新登记了营业执照名称和法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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