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某花园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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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某花园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

淄博某花园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名称:少海花园小区业主大会

乙方名称:山东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鲁物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乙方为少海花园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少海花园小区

物业用途:住宅小区

座落:少海路______号

四至:东至少海路路,南至学生通道,西至柳泉路,北至建设街。

总建筑面积:263994.74平方米。(已交付使用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144078.82平方米,商铺13325.7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898.86平方米,(其中:会所办公用房(包括保洁、绿化、安防宿舍厨房、监控室、客服、维修、维修、卫生间等共):465.76平方米,经营用房247.74平方米,活动室206平方米)。

第一部分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第三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四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道路、化粪池、热交换站泵房、楼梯护栏扶手、室外健身器材、直饮水设备、变压器2台、智能系统等。

第六条自来水系统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十三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标准按淄博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二级执行:详细标准见附页。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标准:

住宅按______元/平方米.月,经营用房按__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2、接受相关专业经营单位的委托,代收代缴各类相关费用。(包括水费、电费、卫生费、取暖费等)

3、根据市场经济形势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第十五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根据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讨论确定后,由业主分摊。

第十六条规划好的车位场地占用费由乙方按现有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临时泊车位的收费待政府有关停车收费的文件出台后,按文件规定再行收取和使用)

第十七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

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部分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乙方无偿使用;

物业管理用房位置:羿景嘉园东门南会所和西门南会所二层,共919.5平方米。其中:物业办公用房:435.76平方米,业委会办公用房30平方米,经营用房247.74平方米,活动室206平方米。

4.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5.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6、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定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羿景嘉园小区管理规约》、《羿景嘉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尊重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

(6)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7)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第十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劝阻,并提请业委会和其他有关

部门处理;

3、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保险和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4、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书面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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