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依法加强海洋综合治理 促进海洋管理工作法制化
依法加强海域管理促进海洋经济健康发展
依法加强海域管理促进海洋经济健康发展
赖志平
【期刊名称】《中国城市经济》
【年(卷),期】2002(000)002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已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国家
对发展海洋事业的重视,标志着我国的海洋事业迈进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这个
法规突出了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建立了海域使用许可证制
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强化了法律责任,明确了依法行政的管理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为确保海洋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页数】1页(P71)
【作者】赖志平
【作者单位】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深圳市海洋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P74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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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加强海域使用管理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J], 张宏声
4.加强海域使用管理促进山东海洋经济发展 [J], 辛荣民
5.依法管理,加强协调,促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在贯彻《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J], 黄琪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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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是中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旨在保护和管理海洋环境,促进可持续海洋发展。
以下是对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一些解读:
法律适用范围:该法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其他中国管辖的海域,涵盖了海洋环境的保护、监测、评估、修复、管理等方面。
环境保护目标:该法律明确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防止海洋污染、恢复和修复受损海洋生态系统的目标。
它强调了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维护生物多样性、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止海洋废弃物的排放和垃圾倾倒等。
管理和监测措施:该法律要求建立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和实施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评估、建立海洋生态保护区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等。
污染防治和应急响应:该法律规定了对海洋污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监管和管理海洋污染源、制定和执行海洋污染应急预案、加强溢油事故应急响应等。
法律责任和处罚:该法律明确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等。
这些解读仅为概述,具体的法律条文和规定需要参考实际法律文本。
海洋水系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海洋水系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背景海洋水系综合治理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工作。
当前,海洋水系受到各种污染和压力的影响,急需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以实现海洋生态保护和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目标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通过综合治理措施,促进海洋水系的生态恢复,提高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保护海洋资源和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方案内容1. 建立监测体系:通过建立海洋水质监测网络,定期对海洋水体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污染问题。
2. 加强污染源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陆源污染物的排放,加强海洋河口和海岸带的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进入海洋的数量和浓度。
3. 推动海洋生态修复: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工作,加强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促进海洋生态平衡的恢复。
4.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海洋水系综合治理工作的法治化。
5. 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加大海洋科学研究力度,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推动海洋水系综合治理的科学化和技术化。
6. 强化国际合作交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分享经验和技术,共同应对海洋水系综合治理面临的挑战,推动全球海洋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实施步骤1.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内容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的工作任务。
2. 落实责任和推动机制:建立海洋水系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机制和推动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协作方式。
3. 加强宣传和教育:开展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海洋水系综合治理的认知和支持。
4. 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海洋水系综合治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进展和效果。
预期效果通过海洋水系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实施,预期达到以下效果:1. 海洋水质得到明显改善,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 海洋生态系统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3. 海洋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2024年海洋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海洋管理工作要点一、加强海洋资源保护海洋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加强海洋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是海洋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
2024年,需要建立健全的海洋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海洋资源的监测和评估,有效控制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量,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避免资源过度开发和污染。
在海洋资源管理方面,需要加强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海洋能源资源的调查研究和管理,制定合理有效的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减少海洋污染,加强海洋监测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海洋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2024年,海洋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
海洋渔业、海洋旅游、海洋能源、海洋制造等领域将成为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了重要条件。
为促进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需要加强海洋经济的规划和管理,加大对海洋经济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推动海洋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同时,还需要加强海洋产业链的构建和完善,拓展海洋产业发展空间,促进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国际合作海洋是全球性资源,其管理工作需要各国共同合作,2024年,需要加强国际海洋合作,加强海洋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科研合作、海洋安全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推动全球海洋事务的发展。
在国际海洋合作方面,需要加强与海洋沿岸国家和近邻国家的合作,建立健全的海洋务实合作机制,加大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海洋合作支持力度,共同维护海洋的和平、安全与稳定。
同时,还需要促进海洋国际规则的建立和完善,推动国际海事法的发展,维护海洋自由、公平、公正原则,加强国际海洋管理的法治化,促进全球海洋事务的稳健可持续发展。
四、推动海洋管理智能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智能化技术的广泛应用,2024年,海洋管理工作也将向智能化方向发展。
我国的海洋政策如何维护海洋权益
我国的海洋政策如何维护海洋权益我国作为一个拥有近14,000公里海岸线和广阔海域的国家,海洋对于我们的国家发展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海洋政策,以确保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
一、加强海洋法治建设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署国家,我国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海洋法治建设,以国际法为依据,维护海洋权益。
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海洋法律事务的研究和制定,推动相关国际公约的制定和批准。
同时,我国加强对海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海洋法律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二、建设海洋强国为了维护海洋权益,我国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
这一目标包括推动海洋经济的发展,加强海洋科技创新,提高海洋资源的综合利用能力,提升海洋监测和保障能力等。
通过建设海洋强国,我国将能够更好地掌握和利用海洋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实现。
三、加强海洋安全保障海洋安全是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保障。
我国加强海洋安全保障,坚决打击非法捕捞、洋地区的犯罪活动和恐怖主义等,维护海洋秩序。
我国还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海盗活动和毒品走私等非法行为,为国际海洋安全稳定作出贡献。
四、推动国际合作我国推动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合作,通过与周边国家和相关国际组织加强合作,推动海洋科研、资源开发和环保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同时,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多边机构和海洋合作框架,推动全球海洋治理和保护环境,以维护国际海洋法治和我国的海洋权益。
五、建立海洋权益保护机制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我国建立了海洋权益保护机制。
这一机制包括建立海洋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制定海洋司法解释和裁决规则,设立海洋权益保护机构等。
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我国能够更加有效地维护海洋权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我国的海洋政策是多方面的,包括加强海洋法治建设、建设海洋强国、加强海洋安全保障、推动国际合作和建立海洋权益保护机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修订)发文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日期:2023.10.24生效日期:2024.01.01文号:主席令第十二号主席令第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I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3年10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宪法,制定木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适用本法相关规定。
第三条海洋环境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源头防控、陆海统筹、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海洋综合管理制度
海洋综合管理制度海洋综合管理制度是指通过综合规划、协调管理和科学决策,在实现海洋生态保护的同时,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维护海洋环境的制度体系。
海洋综合管理制度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管理机构等方面的内容,涵盖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区域规划、监督执法等方面。
海洋综合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海洋资源的综合效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海洋综合管理制度的组成要素和实施路径。
一、海洋综合管理制度的组成要素1. 法律法规:海洋综合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
通过立法保护海洋环境,规范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执法监督,构建法治化的海洋管理机制。
2. 政策措施:政府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系列海洋管理政策,包括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海域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有利于海洋综合管理的政策框架。
3. 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海洋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海洋规划、协调海洋资源开发、监督执法等工作,确保海洋综合管理措施的顺利实施。
4. 科学决策:加强海洋科研力量,开展海洋资源勘探、环境监测、生态评估等工作,为海洋综合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保障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 社会参与: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海洋综合管理,加强公众宣传教育,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和消费观念,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海洋综合管理制度的实施路径1. 加强立法建设:完善海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海洋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保护义务等,保护海洋环境,规范海洋资源开发。
2. 推动规划实施:编制海洋资源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域海洋规划等,统筹规划,科学规划,确保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平衡。
3. 强化监督执法:建立健全的海洋执法机构,加强海洋执法力量建设,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海洋环境秩序。
4. 推进科技创新:加大海洋科研投入,提高科研水平,推动海洋工程技术创新,探索绿色发展路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是中国为了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所制定和实施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
该法规于2023年正式生效,对中国海洋环境的保护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障。
(一)强化海洋环境保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将海洋环境保护责任归于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三方面。
国家将制定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保障海洋生态系统健康。
地方政府则负责海洋环境管理,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保护海洋环境安全。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各级政府和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海洋环境保护的责任追究机制,对环境污染行为严厉打击。
(二)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明确了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原则和措施。
法律提出了保护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的任务,包括保护珊瑚礁和海草床等关键生态系统。
同时,法律还强调了海洋环境修复的重要性,规定要加强污染源治理和推动污染物的减排工作,并建立海洋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追究污染者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提出了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的要求,包括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和培养环境生态文明观念。
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和负责相关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开展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海洋环境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此外,海洋环境保护法还规定了非法捕捞等行为的处罚和监管措施,从源头上保护海洋生态系统。
(四)加强海洋生态监控与信息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要求建立海洋生态监控体系,加强对海洋生态系统、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同时,法律还规定海洋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及时公开海洋环境和资源状况的相关信息,让公众了解海洋环境变化和保护工作的进展。
此外,法律还要求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推进海洋环境保护事业。
(五)加强海洋环境执法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提出了加强海洋环境执法和监督的要求,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海洋综合管理情况汇报
海洋综合管理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海洋综合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海
洋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得到了有效平衡。
以下是我国海洋综合管理情况的汇报:首先,我国加强了海洋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
通过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海
洋生态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完善了海洋管理的法律体系,为海洋综合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其次,我国海洋监管体系不断健全。
建立了海洋监管中心,加强了海洋环境监
测与评估,加大了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
再次,我国积极推进海洋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加强了海洋科研力量,推动了
海洋资源的深度开发,促进了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经济增长注入了新动力。
此外,我国还加强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了海洋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大力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治理,有效减少了海洋生态环境破坏,保护了海洋生物多样性。
总的来看,我国海洋综合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大海洋综合管理力度,加强海洋法律法规建设,健全海洋监管体系,推动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海洋综合管理工作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大局,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也需要海洋管理部门的不懈奋斗。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够为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依法加强海洋综合治理促进海洋管理工作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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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海洋综合治理 促进海洋管理工作法制化几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建设海洋强市的工作目标,依法加强海洋综合治理,海域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
*年,我局被国家海洋局评为国家级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先进单位;*年,被省海洋与渔业局评为海洋管理先进单位;*年,被省海洋与渔业局评为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综合管理先进单位,被国家人事部、国家海洋局授予“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是广东省海洋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市海监支队和大亚湾大队被省海监总队评为海洋执法监察先进单位。
*年7月,全国人大环资委《海域使用管理法》检查组来我市检查工作时,对我市海域管理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评价:“惠州市海域管理有以下特点: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执法严格,不愧为全国海洋系统先进单位,是全国海洋系统管理的一面旗帜。
”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搞好国家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海域使用管理规范化
*年,我市被国家海洋局、财政部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
我局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海域使用管理。
(一)加强法制宣传。
为增强人们的海洋国土观念和环保意识,我们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对海洋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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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法治发展报告 全文
中国海洋法治发展报告全文随着中国海洋事业的快速发展,海洋法治建设也成为国家重要的发展战略。
中国海洋法治发展报告旨在总结中国海洋法治建设的现状和进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推动中国海洋法治的进一步发展。
一、海洋法治建设的背景和意义中国作为一个拥有辽阔海域的国家,海洋领域的法治建设对于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海洋法治建设可以为我国海洋事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推动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维护海洋安全和稳定。
二、海洋法治建设的现状和进展中国海洋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首先,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海洋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和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为海洋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海洋法律体系的建设,加入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公约,积极参与国际海洋法庭的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
再次,中国加强了海洋执法力度,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海洋执法队伍,加强了海洋执法力量和手段的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尽管中国海洋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海洋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需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
其次,海洋执法力量和手段仍然相对薄弱,需要加强海洋执法力量的建设,提高执法效能。
再次,海洋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治化。
四、推动海洋法治发展的对策和建议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海洋法治的发展,应采取以下对策和建议。
首先,加强对海洋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及时跟进国际海洋法的发展,并制定符合国情和海洋事业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
其次,加强海洋执法力量和手段的建设,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海洋执法力量的专业化和现代化建设。
再次,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治化,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预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坚持依法行政 推进海洋管理法制化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海洋管理法制化建设XX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海洋行政管理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此进入了法制化建设时期。
XX市东临黄海,海洋资源十分丰富。
全市海岸线长582公里,海域面积1.8万平方公里,滩涂面积4550平方公里。
《海域法》实施之前,由于海域权属不清、界线不明,以及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等原因,“无序、无度、无偿”用海的现象普遍存在。
十年多来,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结合全市海洋综合管理和海洋经济发展实际,XX市海洋行政管理法制建设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前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基本构建了比较完善的行政管理法制化体系,为全市海洋资源的科学开发和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成立海洋行政管理机构,海洋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伴随着《海域法》的颁布实施,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管理机构建设,整合XX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下属的科研性科级机构XX市海洋局和XX市林牧渔业局的海洋与渔业管理职能,成立了市海洋与渔业局,列入市政府工作序列,承担全市海洋综合管理职能。
市海洋与渔业局内设海域管理处、资源环境保护处、政策法规处、中国海监XX港市支队、市海域使用保护动态管理中心、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等3个机关处室和3个局属事业单位。
在不断完善海洋管理机构体系的同时,XX市还建立了全市海洋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并在市海洋与渔业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把海洋管理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
领导小组整合各个涉海部门资源、协调各方职责,建立信息互通与工作会商例会制度,加强海洋管理上的相互协管共管。
二、开展海洋管理法规的宣传,夯实海洋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坚实基础管理是管理者和管理对象互动的过程,没有管理对象的积极配合,就不可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海洋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仅靠政府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提高广大用海渔民和用海企业法制意识的提高。
《海域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海洋法律法规出台以后,市、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大力组织市、县、乡各级管海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法律,提高其依法管海的能力;另一方面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开展电视大奖赛、发放宣传读本等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用海单位和个人依法用海的自觉性。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局•【公布日期】2022.01.29•【文号】环海洋〔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环境保护正文关于印发《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环海洋〔2022〕11号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委)、农业农村厅(委),中国海警局各海区分局,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警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和中国海警局制定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2022年1月29日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巩固深化渤海综合治理成果,实施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污染防治行动,着力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标志性战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以下简称三大重点海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实施陆海统筹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和示范引领,以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攻坚成效,推动全国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28•【字号】苏政办发[2004]25号•【施行日期】2004.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海洋管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推进海洋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保障海洋资源永续利用和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作如下通知:一、增强依法管海、有偿用海意识。
沿海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依法用海、依法治海的意识,严格执行《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的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权属管理制度、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加快实现全省海域使用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严格执行海域权属管理和有偿使用制度。
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行使我省毗邻海域使用的统一管理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进行用海申请和海域使用权登记,由各级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发放《海域使用证》,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缴纳海域使用金。
有关海域使用金的征收,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认真执行海洋功能区划。
养殖、盐业、交通、旅游、林业等行业规划涉及海域使用的,应符合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
沿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港口规划涉及使用海域的,应当与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相衔接。
所有重大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海域的,项目立项审批前应征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对相关的用海申请,由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分级审批。
四、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加快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建设,组织开展海洋环境监测预报工作,建立健全规划统一、职责明确、协调有效的全省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
中国海洋法治发展报告全文
中国海洋法治发展报告全文一、海洋法治发展概述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海洋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
与此同时,海洋法治建设也日益受到重视,不断完善以适应海洋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海洋权益保护中国高度重视海洋权益保护,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法律法规,确立了海洋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
同时,通过加强执法力度,提高了维护海洋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三、海洋法治政策与管理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海洋法治政策和管理措施,以促进海洋事业的健康发展。
其中包括加强海洋资源管理,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
同时,不断完善海洋管理体制,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提高海洋公共服务水平。
四、海洋经济发展中国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海洋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政府通过制定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支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等措施,推动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通过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管理,防止过度开发和污染,保障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海洋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推动海洋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中国政府加大了对海洋科技的投入力度,加强了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了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同时,通过加强国际合作,提高了海洋科技水平和综合实力。
六、海洋环境保护中国高度重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了海洋环境保护的力度。
同时,通过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推进海洋生态修复等措施,改善了海洋环境质量。
七、海洋资源利用与保护中国政府重视海洋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保护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鼓励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好每一寸海滩和每一立方海水我国沿海地区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海砂开采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推进海岸线修测和保护利用工作开展盐碱地等土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工作开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工作开展海水资源高效利用示范应用工作推动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努力构建集约高效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陆海协调发展新格局以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八、海洋安全管理九、船员管理与权益保障十、海上交通安全十一、船源污染防治十二、海运反垄断与市场监管十三、海商海事法律制度十四、港口管理法律制度十五、海洋外交与国际合作十六、国际海洋治理的挑战与机遇。
中共国家海洋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海洋的决定
中共国家海洋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海洋的决定【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海党发[2015]30号【发布部门】国家海洋局【发布日期】2015.07.27【实施日期】2015.07.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共国家海洋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海洋的决定(2015年7月20日中共国家海洋局党组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国海党发〔2015〕30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海洋工作实际,就海洋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海洋,作出如下决定。
一、服务海洋强国建设大局,明确海洋领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总目标1.正确认识海洋领域依法行政的成效和问题。
国家海洋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其作为统领海洋事务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
近年来,国家海洋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体制机制建设,逐步规范海洋行政权力运行,加强文明执法,努力提高海洋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具有海洋管理特色的依法行政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为大力提升海洋领域法治化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同时,也必须深刻地认识到,海洋领域依法行政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部分法律制度相对落后,有些依法行政制度欠缺或尚未落实到位,强制性标准体系不尽完善,有法不依、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仍然存在,一些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个别地方海洋部门腐败案件易发多发。
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海洋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必须下大力气解决。
2.准确把握海洋领域依法行政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机遇期,同时改革也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诸多社会矛盾凸显。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保障这一目标的实现,中央要求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就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决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依法执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
加强海洋法制建设 开创依法兴海新局面
加强海洋法制建设开创依法兴海新局面
于青松
【期刊名称】《海洋信息》
【年(卷),期】1999(000)007
【摘要】21世纪是海洋世纪,海洋已日益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
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我国获得批准,我国的海洋管理工作已开始步入与国际海洋法接轨、实行依法管海的新阶段。
特别是在刚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首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写进了宪法,这充分表明,我国已经向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又大大迈进了一步,也为我们加强海洋法制建设,依法兴海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总页数】2页(P1-2)
【作者】于青松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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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海洋综合治理促进海洋管理工作法制化
几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建设海洋强市的工作目标,依法加强海洋综合治理,海域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
*年,我局被国家海洋局评为国家级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先进单位;*年,被省海洋与渔业局评为海洋管理先进单位;*年,被省海洋与渔业局评为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综合管理先进单位,被国家人事部、国家海洋局授予“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是广东省海洋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市海监支队和大亚湾大队被省海监总队评为海洋执法监察先进单位。
*年7月,全国人大环资委《海域使用管理法》检查组来我市检查工作时,对我市海域管理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评价:“惠州市海域管理有以下特点: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执法严格,不愧为全国海洋系统先进单位,是全国海洋系统管理的一面旗帜。
”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搞好国家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海域使用管理规范化
*年,我市被国家海洋局、财政部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
我局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海域使用管理。
(一)加强法制宣传。
为增强人们的海洋国土观念和环保意识,我们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对海洋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印发《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和《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各13000册,在沿海竖立了241块永久性宣传牌。
*年5月市政府
颁布了《关于办理海域使用证的通告》,张贴在沿海各镇渔村。
*年10月27日,《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后,我市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以播放公益广告、专版报道、咨询座谈会、张贴标语、手机短信、领导讲话等形式,全方位展开宣传,共发放《海域使用管理法》单行本12000本,张贴《海域使用管理法》宣传海报10000张,为全面施行《海域使用管理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督查检查。
为维护全市海域使用管理秩序,解决海域使用中存在的“无序、无度、无偿”问题,我们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
惠州港2.66平方公里的围、填海工程已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竣工了,过去被认为是公共码头,一直没有办理海域使用证。
*年,我局依据有关法规,耐心细致做好工作,督促有关企业缴交海域使用金280万元,补办了海域使用手续,较好地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在大亚湾填海造陆 6.56平方公里,解决该项目下游产品加工区用地问题,有关企业也自觉按规定分期缴交海域使用金7800万元,办理了海域使用证。
由于重点企业依法办理用海手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进一步推进了海域使用“两项制度”(海域凭证使用和有偿使用制度)使用的实施。
至*年底,全市海域用海面积14303公顷,新项目持证率达到100%。
(三)加大管理投入。
最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共筹集资金6500万元,用于制定海洋产业规划、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更新海监渔政船,加强海洋法规宣传、资源调查及养殖容量控制研究、海洋环境保
护、人工鱼礁建设和保护区建设力度,逐步完善了海洋综合管理的软、硬件建设,改善了执法条件,大大提高了海洋综合管理的效率。
(四)完善管理制度。
近年来,我局依据有关法规,牵头或协助制订了《惠州市浅海滩涂水产增养殖管理办法》、《惠州市沿海港口岸线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洋综合开发的实施意见》、《惠州市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污染海域管理规定》、《惠州市红树林保护管理规定》等九个规范性文件,使我市海洋管理形成了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制度体系。
(五)做好无居民海岛保护与管理。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我们把全市140个无居民海岛纳入管理范畴。
从*年起,我局对全市108个无居民海岛进行立碑标识,切实加强了对无居民海岛及其周围海域的开发管理。
同时,我局根据《海域使用证管理办法》的原则性规定,为有关公司办理了海域使用证贷款抵押登记,累计抵押贷款额度2亿多元,为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在全国首次实现了海域使用证作为一种物权在市场上的流转。
二、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多年来,我市十分重视海洋资源环境的保护工作,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针,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一)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
我市先后建立了16平方公里的国家级惠东港口海龟自然保护区和900平方公里的省级大亚湾水产资源自然保护区,海洋自然保护区面积占管辖海域的20%。
我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保护区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如海龟保
护区建立以来,共保护海龟安全上岸产卵1127头次,产卵70946枚,孵出幼龟58469只,经暂养全部放回大海,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科研及环保教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生态和社会效益,多次受到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嘉奖。
(二)积极建造人工鱼礁。
到目前为止,已投入1974多万元,建造、投放钢筋混凝土礁体2588个共9.29万立方米。
这是我市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举措,有效改善了我市海洋资源环境状况。
(三)开展人工增殖放流。
我们在大亚湾建设了水产资源增殖站,培育了大批鱼虾种苗用于增殖。
历年来共放流了优质对虾苗2.6亿尾,各种名贵海水鱼苗235万尾,海胆22万粒,经济贝苗2500吨,有效改良了海域环境,增加了海洋生物自然资源。
(四)严把环境保护关。
为了进一步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工作,我们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求建设项目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年,中海壳牌在海上项目施工前,对海上作业区域进行海底生态调查,发现该区域生长有珊瑚。
为把该项目施工对生态影响降至最低,我局要求项目单位将该区域的珊瑚移植到离岸10公里以外的岛礁周围海域,以便珊瑚继续生长。
从移植后的2个月监测情况来看,移植后的珊瑚存活率达95%。
为保持大亚湾海域的整洁,我局资助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办事处20万元购置船艇等打捞作业装备,成立了海上清洁队,定期清理大亚湾海面漂浮物。
目前,我市海区水质基本保持在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一类水平,海洋环境总体质量处于良好状态。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海洋秩序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海洋法规,依法全面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年,我市对执法队伍进行了一次全面改革,由海监渔政、渔监、船检三支队伍合并组建成一支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解决了长期没有理顺的编制和经费问题。
执法队伍得到发展壮大,赋予的职能更明确、更全面,得到省局的充分肯定并作为样板在全省推广。
为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支队积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省举办的海监培训班学习,努力提高执法业务水平,为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开展海监执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同时,加强执法装备建设,近年来投入1000多万元建造执法大船1艘、执法快艇6艘,大大提高了队伍的执法能力。
在海域使用管理中,我局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成立了海域使用测绘队,免费为沿海渔民申请办理海域使用证提供测绘服务。
(二)加大执法力度。
随着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的升温,海洋开发成为沿海经济发展的一个热点,违规用海现象时有发生。
为维护正常用海秩序和渔业生产秩序,我们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加强巡航检查、不定期突击检查、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发动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和措施,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年至*年6月底,全市渔政执法船艇共出航2800航(次),检查渔船15832艘(次),查处各类违规船5239宗。
此外,查处倒泥船13宗,取缔“沙滩船厂”14家,清理整顿“三无”渔船381艘,拆除大量的定置网和网塭,没收电网、电线、电鱼机、鱼
炮、雷管等违法工具一大批。
同时,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填海、围海、用海、海洋倾废、开采海沙等案件,有力打击了破坏海洋资源和妨碍海上交通安全的行为。
在执法中,我们敢于碰硬,如某大公司在疏通大亚湾海域航道时,其承包商违规在指定海域的半路地点倾倒淤泥,违反了《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我们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该公司对我局的做法很有意见,要求免于处罚。
我们认真向他们进行法律解释,告之其已经付钱给承包商,承包商违规在半路倾倒淤泥,其本身已违反了合同,又违反了《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最终得到了该公司的理解与支持。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坚持严格执法与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相结合,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较好地化解了矛盾。
*年7月,曾有7艘香港流动渔船在我市海域违规作业,被我局处罚,他们对我局的处罚表示不服,准备上访。
我们获悉此事后,主动到香港与香港渔民协会、香港立法会议员黄容根先生协商,做细致的解释工作,并邀请香港渔民200多人到惠州参观,较好地化解了上访事件。
由于我们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公正、文明执法,尽管执法严格,受处罚人数较多,但没有发生一起执法纠纷,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诉讼,是全省海洋系统唯一没有发生此类行政执法纠纷的一个市。
(三)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为了提高海上执法能力,我局海监与海域管理部门协同作战,联合互动,共同处理用海纠纷,查处违规用海,充分发挥了海监队伍的保障作用;海监支队还与惠州边防支队、惠州海事局签订了《海上执法协同配合协议》。
海洋执法监察的加强,促进
了海洋综合管理的到位,海洋开发利用呈现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