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模板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2.7.1土墙 2.7.1.1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1.6/100。
2.7.1.2墙体风化、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或有墙脚长度的1/4,其受潮深度达墙厚。
2.7.1.3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2/3。
2.7.2混合墙、乱石墙 2.7.2.1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2.7.2.2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其深度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
3危险房屋鉴定 3.1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平安的房屋。
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3.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局部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储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根底,结合历史状态和开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3.4在地基根底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假设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那么不构成结构的危险;b.假设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那么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3.5在历史状态和开展趋势上,应考虑以下因素对地基根底: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b.周围环境的影响;c.设计平安度的取值;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e.危险的开展趋势。
3.6危险范围的判定 3.6.1整幢危房3.6.1.1因地基、根底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危险房屋评定等级标准及方法
一、房屋危险性评定等级划分:房房屋危险性等级划分为 A、 B、C、 D 四个等级。
A 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 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 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 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其中 A、 B 级可以继续使用, C 级需经修缮加固后使用, D 级需拆除重建。
二、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标准(一) A 级:略(二) B 级:略(三) C 级: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基础出现少量损坏。
2、墙体:承重的墙体多数轻微裂缝或部分非承重墙墙体明显开裂,部分承重墙体明显位移和歪闪;非承重墙体普遍明显裂缝;部分山墙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有明显松动、脱闪现象。
3、梁、柱:梁、柱出现裂缝,但未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个别梁柱节点破损和开裂明显。
4、楼、屋盖:楼、屋盖显著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明显裂缝,个别屋面板塌落。
(四) D 级:1、地基基础: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
2、墙体:承重墙有明显歪闪、局部酥碎或倒塌;墙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普遍松动和开裂;非承重墙、女儿墙局部倒塌或严重开裂。
3、梁、柱:梁、柱节点破坏严重;梁、柱普遍开裂;梁、柱有明显变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移严重,有歪闪和局部倒塌。
4、楼、屋盖:楼、屋盖板普遍开裂,且部分严重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严重裂缝,部分屋面板塌落;屋架歪闪,部分屋盖塌落。
2023危险房屋评估标准
2023危险房屋评估标准
一、结构安全性评估
1.检查房屋结构是否稳定,有无倾斜、裂缝、变形等现象。
2.评估房屋的承重能力,包括梁、柱、墙体等关键部位的承载能力。
3.检查房屋的地基是否稳固,有无沉降、开裂等现象。
4.评估房屋的结构安全性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电气安全性评估
1.检查房屋内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包括电线、插座、开关等。
2.检查房屋的接地系统是否完善,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3.检查房屋的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有无短路、漏电等现象。
4.评估房屋的电气安全性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火灾安全性评估
1.检查房屋内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探测器等。
2.检查房屋内的电器线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检查房屋的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等现象。
4.评估房屋的火灾安全性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水管及卫生设施安全性评估
1.检查房屋内的水管系统是否完好,包括阀门、管道、水龙头等。
2.检查房屋的卫生设施是否干净、整洁,有无漏水、渗水等现象。
3.检查房屋的排水系统是否畅通,防止污水滞留等问题。
4.评估房屋的水管及卫生设施安全性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危房鉴定标准
1.结构严重损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电气线路严重老化,存在火灾隐患。
3.水管及卫生设施严重损坏,影响居住安全。
4.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以上评估标准,对危险房屋进行评估,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分进行详细记录和报告,为后续的危房改造或拆除提供科学依据。
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安全鉴定的标准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结构安全:房屋的结构要能够承受正常使用和自然灾害的力量,如地震、风暴等。
需要检查墙壁、楼梯、地基等是否存在裂缝、松动或其他结构问题。
2. 电气安全:要求房屋的电气系统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电线电缆应正常接地、无老化、破损或暴露。
插座和开关应安装正确、使用方便,并且没有电流漏电的情况。
3. 消防安全:房屋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包括灭火器和烟雾报警器的设施、疏散通道的设置和标识等。
同时,需要检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如明火烧烤设施、易燃物品存放不当等。
4. 通风和通气安全:房屋内应有足够的通风和通气系统,确保空气质量良好,没有潮湿、发霉或异味等问题。
5. 水电设施安全:水、气、热等管道设施的安装要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没有渗漏、堵塞或损坏的情况。
水龙头、淋浴等设备应正常使用,没有漏水或水压异常等问题。
6.危险品存放安全:如果房屋存放危险品,如化学品、易燃物品等,则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设施和设备应符合标准,避免引发事故。
以上仅是一些常见的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标准,具体还需要根据当地法规和规范进行评估。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模板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 125-99 )1 总则1.0.1 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 正确判断房屋结构危险程度, 及时治理危险房屋, 确保使用安全, 制定本标准。
1.0.2 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以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 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符号、代号2.1 符号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符号及其意义, 应符合下列规定:Lo —计算跨度;h—计算高度;n—构件数;nde—危险柱数;ndw—危险墙段数;ndmb—危险主梁数;ndsb—危险次梁数;nds—危险次梁数;nc—柱数;nmb—主梁数;nsb—次梁数;nw —墙段数;ns—板数;nd—危险构件数;nrt—屋架;ndrt —危险物价构件榀;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fdm —地基基础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sdm—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esdm—围护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R—结构构件抗力;S—结构构件作用效应;卩a—房屋A级的隶属度;丛B —房屋B级的隶属度;a C—房屋C级的隶属度;丛D —房屋D级的隶属度;a a—房屋组成部分a级的隶属度;a b—房屋组成部分b级的隶属度;a c—房屋组成部分c级的隶属度;a d—房屋组成部分d级的隶属度;a af—地基基础a级隶属度;a bf —地基基础b级隶属度;U cf—地基基础c级隶属度;卩df —地基基础d级隶属度;U as—上部承重结构a级的隶属度U bs—上部承重结构b级的隶属度;U cs—上部承重结构c级的隶属度;U ds—上部承重结构d级的隶属度;U aes-围护结构a级的隶属度;U bes-围护结构b级的隶属度;U ces-围护结构c级的隶属度;U des-围护结构d级的隶属度;丫一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P—斜率2.2代号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代号及其意义, 应符合下列规定a、b、c、d—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等级;A、B、C、 D —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Fd—非危险构件;3 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3.1鉴定程序3.1.1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1 受理委托: 根据委托人要求, 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2 初始调查: 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 并进行现场查勘;3 检测调查: 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 必要时, 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4 鉴定评级: 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 综合评定, 确定其危险等级;5 处理建议: 对被鉴定的房屋, 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6 出具报告: 报告式样应符合附录A 的规定。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1 引言1.1 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二、公共建二、高层建>及文物保护建>。
1.3 本标准提及的构>,是指承重构>;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组成的体系。
1.4 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1.5 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2 危险构>鉴定2.1 危险构>是指构>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2 构>单位2.2.1 基础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2 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2.2.3 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2.2.4 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2.2.5 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2.2.6 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2.3.1 地基、基础2.3.1 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或因其他特殊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2 地基因>邻建>增大荷载,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3 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2.4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
2.4.1 柱、墙2.4.1.1 柱产生裂缝,保护层部分>落,主筋外露;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2.4.1.2 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伴有保护层>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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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1 引言1.1 为确保住用安全, 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 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1.3 本标准提及的构件, 是指承重构件; 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1.4 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1.5 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 能够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2 危险构件鉴定2.1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 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2 构件单位2.2.1 基础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2 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2.2.3 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2.2.4 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2.2.5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2.2.6 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2.3 地基、基础2.3.1地基因滑移, 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 或因其它特殊地质原因, 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2 地基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 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 或因其它人为因素, 导致不均匀沉降, 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3 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 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2.4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2.4.1 柱、墙2.4.1.1柱产生裂缝, 保护层部分剥落, 主筋外露; 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 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 主筋外露; 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2.4.1.2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或伴有保护层剥落。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 )1 总则1.0.1 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以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符号、代号2.1符号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符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Lo—计算跨度;h—计算高度;n—构件数;ndc—危险柱数;ndw—危险墙段数;ndmb—危险主梁数;ndsb—危险次梁数;nds—危险次梁数;nc—柱数;nmb—主梁数;nsb—次梁数;nw—墙段数;ns—板数;nd—危险构件数;nrt—屋架;ndrt—危险物价构件榀;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fdm—地基基础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sdm—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esdm—围护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R—结构构件抗力;S—结构构件作用效应;μa—房屋A级的隶属度;μB—房屋B级的隶属度;μC—房屋C级的隶属度;μD—房屋D级的隶属度;μa—房屋组成部分a级的隶属度;μb—房屋组成部分b级的隶属度;μc—房屋组成部分c级的隶属度;μd—房屋组成部分d级的隶属度;μaf—地基基础a级隶属度;μbf—地基基础b级隶属度;μcf—地基基础c级隶属度;μdf—地基基础d级隶属度;μas—上部承重结构a级的隶属度;μbs—上部承重结构b级的隶属度;μcs—上部承重结构c级的隶属度;μds—上部承重结构d级的隶属度;μaes—围护结构a级的隶属度;μbes—围护结构b级的隶属度;μces—围护结构c级的隶属度;μdes—围护结构d级的隶属度;γ—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ρ—斜率。
2.2代号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代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a、b、c、d—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等级;A、B、C、D—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Fd—非危险构件;3 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3.1鉴定程序3.1.1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1 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2 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3 检测调查: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4 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5 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6 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危房检测鉴定标准
危房检测鉴定标准危房检测鉴定标准是指对房屋的结构、基础、屋面、墙体、门窗、电线、生活设施等进行检测评估,判断是否存在危险因素和潜在安全隐患,以及对房屋进行相应的评定和分级,从而确定房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等级。
以下是一些关于危房检测鉴定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1. 房屋结构和基础- 结构设计是否满足相关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是否存在结构缺陷或过度荷载等情况。
- 基础是否稳固,是否存在沉降、开裂、变形等情况。
- 房屋的承重墙和结构柱的位置、数量和材质等是否满足承重要求。
2. 屋面和墙体- 屋面是否存在渗漏、破损、老化、漏水等情况。
- 墙体是否存在开裂、脱落、变形等情况。
- 是否存在墙体渗水、渗湿等情况。
3. 门窗- 门窗框架是否牢固,玻璃是否破损或松动。
- 门窗的密封性能是否良好,是否存在漏风、漏雨等情况。
- 门窗的开闭是否灵活,是否存在卡槽、卡扣或其他安全隐患。
4. 电线和生活设施- 电线是否正常接地,是否存在老化、短路、漏电等情况。
- 水、电、燃气设施是否合理布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管道是否存在渗漏、堵塞、松动等情况。
5. 危险因素和安全隐患- 房屋周边环境是否存在滑坡、泥石流、水灾等自然灾害风险。
- 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如易燃物品存放、电气线路安全等。
- 是否存在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隐患,如结构改造、私拉乱接线等。
6. 评定和分级- 对房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进行评定和分级,如安全、危险、严重危险等级。
- 根据评定和分级结果,提出相应的维修、加固或拆除等建议。
危房检测鉴定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民众的居住环境安全,减少住房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国家建筑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不同方面的安全因素。
此外,由于不同地区的气候、地质和结构特点等存在差异,危房检测鉴定标准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在进行危房检测鉴定时,应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机构或工程师进行,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进行操作。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最新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最新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是指对房屋结构、材料、设备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确定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隐患的程度和范围。
危险房屋可能存在的问题包括结构不稳、电气线路老化、危险化学品泄漏等,这些问题可能对居住者和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对危险房屋进行及时鉴定和整改显得尤为重要。
一、外部结构鉴定。
1. 墙体,对外墙、内墙、隔墙等进行检查,看是否存在开裂、渗漏、变形等情况,特别要关注承重墙和外墙是否存在裂缝,是否有局部变形。
2. 屋顶,检查屋顶是否存在漏水、变形、老化等问题,尤其是在雨季,要特别注意屋顶是否存在渗水情况。
3. 结构基础,检查建筑物的基础是否牢固,是否存在下沉、开裂等情况,尤其是在地震频发地区,基础的稳固性显得尤为重要。
二、内部设施鉴定。
1. 电气设施,检查房屋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施是否老化、破损,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情况,尤其是老旧房屋的电气设施更需要引起重视。
2. 燃气设施,检查燃气管道、燃气灶具等是否存在老化、漏气等问题,特别要关注燃气管道是否存在腐蚀、变形情况。
3. 水暖设施,检查水管、水龙头、水箱等是否存在漏水、生锈、老化等情况,尤其要关注是否存在渗漏、冻裂等情况。
三、环境安全鉴定。
1. 环境污染,检查房屋周围是否存在有害气体、化学品泄漏等情况,尤其要关注是否存在甲醛、苯等有害气体超标的情况。
2. 火灾隐患,检查房屋内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在火灾逃生通道被堵塞的情况,特别要关注电气设施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3. 自然灾害,检查房屋周围是否存在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隐患,尤其是在山区、河边、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房屋更需要引起重视。
四、鉴定标准。
1. 一般危险房屋,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但隐患范围较小,可以通过及时维修和整改来消除隐患。
2. 严重危险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能对居住者和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危害,需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全面整改。
3. 极其危险房屋,存在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已经对居住者和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危害,需要立即拆除或进行重建。
危房鉴定标准【范本模板】
危房鉴定标准一、地基基础1、当地基部分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状态:(1)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且短期内无终止趋向;(2)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其沉降量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施规范》(GBT7—81)规定的允许值,上部墙体产生沉降裂缝宽度大于10mm,且房屋局部倾斜率大于1%; (3)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并对上部结构有显著影响,且仍有继续滑动迹象。
2、当房屋基础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1)基础承载能力小于基础作用效应的85%(R/γOS<0。
85);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2)基础已有滑动,水平位移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在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二、砌体结构1、砌体结构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1)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mm,缝长超过屋面1/2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2)受压墙、柱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3)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受度已超过1mm;(4)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0.5mm;(5)柱、墙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0.7%,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6)墙、柱刚度不足,出现现挠曲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7)砖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8)石砌墙(或土墙)高厚比:单层大于14,二层大12,且墙体自由长度大于6m,墙体的偏心距达墙厚1/6。
三、木结构1、木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为危险点:(1)连接方式不当,构件有严重缺陷,已导致节点松动变形,滑移、沿剪切面开裂,剪坏或铁件严重锈蚀、松动致使连接失败等损坏;(2)主梁产生大于Lo/150的挠度,或受拉区伴有较严重的材质缺陷;(3)屋架产生大于Lo/120的挠度,且顶部或端部节点产生腐朽或劈裂,或平面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h/120。
农村危房登记鉴定标准
混凝土柱、梁
□a级:表面无剥蚀;无裂缝;无变形。
□b级:表面轻微剥蚀,或出现轻微开裂。
□c级:表面剥蚀严重;出现明显开裂、变形。
□d级:表面剥蚀严重,钢筋外露;出现严重开裂、变形。
屋面
农村危房登记鉴定标准
地基基础
□a级:完好,地基、基础稳固。
□b级:基础埋深略小;有轻微不均匀沉降。
□c级:基础埋深偏小;有明显不均匀沉降。
□d级:地基失稳;基础局部或整体塌陷。
承重墙
□a级:砌筑质量良好;无裂缝、剥蚀。
□c级:砌筑质量很差;裂缝较多,剥蚀严重;纵横墙体脱闪,个别墙体歪斜。
□d级:墙体严重开裂;部分严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木柱、梁、檩
□a级:无腐朽或虫蛀;无变形;有轻微干缩裂缝。
□b级:轻微腐朽或虫蛀;有轻微变形;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6。
□c级:有明显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明显挠曲,或出现横纹裂缝;梁檩端部出现劈裂;柱身明显歪斜;柱础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4;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
□a级:无变形;无渗水现象;椽、瓦完好。
□b级:局部轻微沉陷;较小范围渗水;椽、瓦个别部位有损坏。
□c级:较大范围出现沉陷;较大范围渗水;椽、瓦有部分损坏。
□d级:较大范围出现塌陷;大范围渗水漏雨;椽、瓦损坏严重。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出现严重横纹裂缝;柱身严重歪斜;柱础严重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3;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榫。
木屋架
□a级:无腐朽或虫蛀;无变形;自身稳定性良好。
危险房屋鉴定报告模板
危险房屋鉴定报告模板
危险房屋鉴定报告的内容通常包括鉴定对象的基本信息、鉴定目的、鉴定方法、鉴定结果以及处理建议等,以下为一份危险房屋鉴定报告模板:
鉴定报告
鉴定对象:XX 房屋
鉴定目的:确定房屋是否存在危险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估和分级。
鉴定方法:采用现场勘查、结构检查、材料测试等方法,对房屋的整体结构和各项指标进行评估。
鉴定结果:根据鉴定结果,该房屋被判定为[危险等级]级危险房屋,存在[具体危险情况描述]等危险状况。
处理建议:
1. 建议采取紧急措施,对房屋进行加固或修缮处理,以确保房屋的安全和稳定。
2. 定期进行房屋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危险情况进一步恶化。
3. 建议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不当使用或改造房屋,造成房屋安全隐患。
危房鉴定模板
危房鉴定模板危房鉴定模板是一种用于判断房屋安全性和整体质量的工具,它对房屋的外观、结构、设备、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以下是一份危房鉴定模板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基本信息1. 房屋所有人及其联系方式;2. 房屋地址及其土地性质(私有土地、国有土地);3. 房屋使用年限及其建筑类型(砖混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等);4. 房屋建筑面积和规划用途(住宅、商业、工业等)。
二、外观鉴定1. 房屋外墙是否存在渗漏、脱落等情况;2. 房屋窗户、门等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损坏或变形情况;3. 房屋屋顶是否有漏水、瓦片破损等问题。
三、结构鉴定1. 房屋的地基是否稳固,是否存在隐患;2. 房屋的整体结构是否正常,是否有明显的倾斜、开裂等问题;3. 房屋的梁柱、楼板、墙体等构件的承载能力是否足够,是否存在破损情况。
四、设备设施鉴定1. 房屋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漏电等问题;2. 房屋的给排水系统是否正常,是否存在破损、堵塞或渗漏情况;3. 房屋的燃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存在泄漏、故障等问题;4. 房屋的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是否正常使用。
五、环境鉴定1. 房屋周边是否有危险因素,如高压线、高架桥等;2. 房屋所在地是否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如地震、洪水等;3. 房屋周边环境是否有噪音、污染等问题;4. 房屋通风、采光是否良好。
六、卫生情况鉴定1. 房屋内部是否存在重大卫生问题,如霉菌、蟑螂、甲醛等;2. 房屋周边是否存在垃圾、污水倾倒等情况。
七、综合评定与意见建议根据以上的鉴定结果,对房屋的危险程度进行评定,并提出具体的修缮、改造或拆除建议。
评定结果可分为以下几级:安全、基本安全、亚安全、不安全。
以上是一份危房鉴定模板的相关参考内容。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鉴定时需要综合考虑房屋的多个方面,以保证对房屋安全性的全面评估。
鉴定报告要客观、准确、详尽,以便房屋所有人或相关部门能够根据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缮或改造工作。
危房鉴定标准和填表说明
危房鉴定标准
1、危险等级的分类:共分A、B、C、D四类;
2、A类判定标准:装饰装修及轻微受损,不影响使用功能,可以继续使用;
3、B类判定标准:个别构件受损,经过一般修缮后满足各功能要求可继续使用;
4、C类判定标准:局部结构丧失部分承载能力,进行加固补强后能基本满足使用,但投入资金较多;
5、D类判定标准:主体结构丧失承载能力,加固修复较难且不能满足结构功能要求。
填表说明:
1.对“设防类别”的说明:老建筑为标准设防类(丙类);新建筑(校安工程实施后的)为重点设防类(乙类)。
2.对“设防烈度”的说明:对照相应的建筑施工图,如老建筑物无法找到施工图的填“无”不然常规的(新建建筑)均为7度设防。
如新建校舍的施工图:
3.鉴定目的处,填“是否安全”
4.鉴定情况处,填“危房鉴定标准”的内容(选择填写)
5.损坏原因分析处,填如“历史原因:年久失修;自然灾害:自然灾害频发等原因”
6.鉴定结论处画“√”
7.处理建议处画“√”
电子版的一套,纸质的一套要打印出来手工填写内容;校长或分管基建副校长、基建园、项目学校校长三人签字。
后面空出位置,县住建局要签名盖章报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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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1 引言
1.1 为确保住用安全, 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 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1.3 本标准提及的构件, 是指承重构件; 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1.4 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1.5 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 能够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2 危险构件鉴定
2.1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 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2 构件单位
2.2.1 基础
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
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
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2 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
2.2.3 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
2.2.4 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2.2.5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6 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2.3 地基、基础
2.3.1地基因滑移, 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 或因其它特殊地质原因, 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2 地基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 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 或
因其它人为因素, 导致不均匀沉降, 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3 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 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2.4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
2.4.1 柱、墙
2.4.1.1柱产生裂缝, 保护层部分剥落, 主筋外露; 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 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 主筋外露; 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2.4.1.2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或伴有保护层剥落。
2.4.1.3柱、墙产生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高度的1/100。
2.4.1.4 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 其破坏面超过全面积的1/3, 且主筋外露, 锈蚀严重, 截面减少。
2.4.2 梁、板
2.4.2.1 单梁、连续梁跨中部位, 底面产生横断裂缝, 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 或其上面产生多条明显的水平裂缝, 上边缘保护层剥落, 下面伴有竖向裂缝; 或连续梁在支座附近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或在支座与集中荷载部位之间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或斜裂缝。
2.4.2.2 框架梁在固定端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 或产生交叉裂缝。
2.4.2.3 简支梁、连续梁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挑梁根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
2.4.2.4 捣制板上面周边产生裂缝, 或下面产生交叉裂缝。
2.4.2.5 预制板下面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2.4.2.6各种梁、板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 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2.4.2.7 各类板保护层剥落, 半数以上主筋外露, 严重锈蚀, 截面减少。
2.4.2.8 预应力预制板产生竖向通裂缝; 或端头混凝土松散露筋, 其长度达主筋的100以上的。
2.4.3 屋架
2.4.
3.1 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 且下弦产生裂缝大于1mm 竖向裂缝。
2.4.
3.2 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2/100。
2.4.
3.3 保护层剥落, 主筋多处外露、锈蚀。
2.4.
3.4 端节点连接松动, 且有明显裂缝。
2.5 砌体结构构件
2.5.1 墙
2.5.1.1 墙体产生缝长超过层高的1/2、缝宽大于2cm的竖向裂缝, 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2.5.1.2 梁支座下的墙体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2.5.1.3 门窗洞口或窗间墙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竖向裂缝或水平裂缝。
2.5.1.4 产生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5/10 0( 三层以上, 超过总高的0.7/100) , 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2.5.1.5 风化、剥落, 砂浆粉化, 导致墙面及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 平均达1/3以上) 。
2.5.2 柱
2.5.2.1 柱身产生水平裂缝, 或产生竖向贯通裂缝, 其缝长超过柱高的1/2。
2.5.2.2 梁支座下面的柱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
2.5.2.3 产生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三层以上, 超过总高的0.5/100) 。
2.5.2.4 风化、削落, 砂浆粉化, 导致有效截面削弱达1/5以上( 平房达1/4以上) 。
2.5.3 过梁、拱
2.5.
3.1 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 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2.5.
3.2筒拱、扁壳、波形筒拱, 拱顶母线产生裂缝; 或拱曲明显变形; 或拱脚明显位移; 或拱体拉杆松动, 或锈蚀严重, 截面减少。
2.6 木结构构件
2.6.1 柱
2.6.1.1 柱顶撕裂、榫眼劈裂, 柱身断裂。
2.6.1.2 因腐朽变质, 使有效截面减少, 柱脚达1/2以上, 柱的其它部位达1/4以上。
2.6.1.3 蛀蚀严重, 敲击有空鼓声。
2.6.1.4 明显弯曲, 曲背产生水平裂缝。
2.6.2 梁、搁栅、檩条
2.6.2.1 中部断裂; 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或产生水平裂缝, 其长度与深度分别超过构件跨度与构件高度的1/3。
2.6.2.2梁产生超过跨度1/120的挠度, 搁栅、檩条产生高度1/100的挠度。
2.6.2.3 因腐朽变质, 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2.6.2.4 蛀蚀严重, 敲击有空鼓声。
2.6.2.5榫头断裂, 支座松脱。
2.6.3屋架
2.6.
3.1 支撑系统松动失稳, 过度变形, 导致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4/100。
2.6.
3.2上、下弦杆断裂; 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或产生明显的弯曲变形。
2.6.
3.3 上、下弦杆因腐朽变质, 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2.6.
3.4 蛀蚀严重, 敲击有空鼓声。
2.6.
3.5 主要节点, 或上、下弦杆连接失效。
2.6.
3.6 钢拉杆松脱; 或严重锈蚀, 截面减少达1/4以上。
2.7 其它结构构件
2.7.1 土墙
2.7.1.1 墙体产生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层高1.6/100。
2.7.1.2 墙体风化、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 或有墙脚长度的1/4, 其受潮深度达墙厚。
2.7.1.3 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 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2/3。
2.7.2 混合墙、乱石墙
2.7.2.1 墙体产生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2.7.2.2 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 其深度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 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 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
3 危险房屋鉴定
3.1 危险房屋( 简称"危房") 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 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 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