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的法律保障
生命权的练习题
生命权的练习题生命权是指人的生命不受侵犯的权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
保障每个人的生命权是任何一个社会都应该承担的责任。
本文将以练习题的形式,探讨生命权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有效保障生命权。
练习题一:生命权的定义和意义(字数:150)生命权是指每个人都有权利保护自己的生命不受侵犯。
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是人的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没有生命权的保障,任何其他权利都将变得无关紧要。
因此,保障个人的生命权对于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至关重要。
练习题二:生命权的保障基础(字数:300)1. 法律法规保障:各国都有制定宪法和法律法规来保障人的生命权。
例如,在人权宣言中,联合国明确规定了生命权的保护,并敦促各国履行这一义务。
2. 教育宣传:通过对生命权的教育宣传,可以提高人们的意识和尊重他人的生命权。
教育机构和媒体在宣传中起着重要作用,他们可以向公众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念,强调每个人都应该尊重他人的生命。
3. 社会支持系统:建立完善的医疗体系、社会救助和保险制度,为每个人提供基本的生存保障。
同时,社会应该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人们的生活品质。
4. 打击犯罪:制定严格的刑法和执法机构来打击谋杀、伤害等危害他人生命的行为。
保障人们的生命权需要有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以及有效的执法机构来惩罚犯罪行为。
练习题三:如何保障生命权的有效方法(字数:500)1. 加强法律保护:立法者应该加强对生命权的法律保护,明确规定并打击侵犯生命权的行为。
同时,加强对生命权的司法保护,确保侵权者受到公平审判和适当的惩罚。
2. 大力宣传教育:加强对生命权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意识,培养个人和社会对生命权的尊重。
这可以通过教育课程、媒体以及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来实现。
3. 加强医疗保障:建立健全的医疗体系,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同时,加强医疗技术的研发和培训,提高医疗水平。
这样可以减少因疾病和医疗设施不足导致的生命风险。
4. 保障社会安全:加强执法机构的力量,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024年生命权的宪法保障》范文
《生命权的宪法保障》篇一一、引言生命权作为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
它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尊严和价值,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因此,生命权的宪法保障是保障人权的重要基石。
本文旨在探讨生命权在宪法中的地位、保障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生命权在宪法中的地位生命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被广泛地体现在各国宪法和国际人权法中。
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国家的义务。
生命权作为人权的基础,自然是宪法保障的重要内容。
它不仅是公民最基本、最根本的权利,也是其他一切权利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三、生命权的宪法保障措施1. 立法保障:我国宪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对生命权给予了明确的保护,如刑法对故意杀人等侵犯生命权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惩罚。
2. 行政保障: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如加强社会治安管理,防止因社会暴力、犯罪行为等导致的生命权受到侵害。
3. 司法保障:我国建立了完善的司法体系,为公民的生命权提供司法救济途径,如通过诉讼、申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生命权。
四、存在的问题及挑战尽管我国在生命权的宪法保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 立法不完善:尽管有相关法律,但某些领域的立法仍需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保护生命权。
2. 执法不严格:部分地区执法不严格,导致一些侵犯生命权的行为得不到有效惩处。
3. 司法公正性: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保司法公正性,防止滥用权力、徇私舞弊等现象,是保障生命权面临的重要挑战。
五、完善建议1. 完善立法: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确保法律覆盖面广、内容全面、规定明确。
2. 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对侵犯生命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法律的威严和效力。
3. 提高司法公正性:加强司法监督,确保司法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防止滥用权力、徇私舞弊等现象。
4. 增强公民意识: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提高公民对生命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5. 建立救济机制:建立完善的救济机制,为受到侵犯的生命权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济途径。
《2024年生命权的宪法保障》范文
《生命权的宪法保障》篇一一、引言生命权是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它体现了人的尊严和价值,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石。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对生命权的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生命权的概念、重要性以及我国宪法对生命权的保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生命权的概念及重要性生命权是指人们享有生命的权利,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
生命权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生命权是人的尊严和价值的体现。
每个人都有权利享有生命,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
其次,生命权是其他权利的前提。
只有拥有了生命权,才能享有其他诸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
最后,生命权是社会和谐稳定的保障。
每个人都享有生命权,社会才能保持稳定和和谐。
三、我国宪法对生命权的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生命权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这一条款为生命权的保障提供了法律基础。
2. 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和安全。
”这一条款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生命权提供了特别保障。
3. 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对侵犯生命权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和严厉打击,为保护生命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四、我国在保障生命权方面的实践与成就我国在保障生命权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政府高度重视生命权的保障,不断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2.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3. 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共同保护生命的良好氛围。
4. 打击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为保护生命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五、结论生命权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对于人的尊严和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生命权的保障,并通过法律制度、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社会参与等多方面措施,为公民的生命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继续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为保障生命权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和道德支持。
民法典对人身权利的保护规定
民法典对人身权利的保护规定近期,我国新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这是一部全面系统、符合我国现实需要的民法典。
其中,民法典对人身权利的保护予以了特别的重视。
本文将主要探讨民法典对人身权利保护的规定,旨在为读者呈现出相关法律的重要内容。
第一,民法典强调生命权的保护。
生命是人的最基本权利,也是最重要的权利之一。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任何人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
这意味着,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对人身权利威胁和侵害的追究责任和救济措施,确保了生命权能够得到切实的保护。
第二,民法典强调健康权的保护。
健康是人的基本需求,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他人的健康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的健康。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疾病传播或者突发流行病时,人们要遵守行为规范,维护公众的健康权。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公共场所的健康环境责任,确保人们在公共场所的健康权得到充分保障。
第三,民法典强调姓名权的保护。
姓名是每个人的基本标识,也是人格尊严的体现。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任何人都有权选择、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干涉或者侵犯他人的姓名权。
民法典还明确规定了姓名权的保护范围和责任,对于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提供了明确的追究标准和救济措施。
第四,民法典强调荣誉权的保护。
荣誉是每个人的宝贵财富,也是人格尊严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任何人都有权享受自己的名誉和声誉,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他人的荣誉权。
如果他人侵犯了他人的荣誉权,民法典还规定了明确的追究责任和救济措施,确保被侵犯者能够得到合法维权。
第五,民法典强调隐私权的保护。
隐私是每个人的私密空间,也是人们进行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保障。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任何人都有权享受自己的隐私,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隐私权的范围和保护责任,对于违法收集、使用、泄露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提供了明确的追究标准和救济措施。
《2024年生命权的宪法保障》范文
《生命权的宪法保障》篇一一、引言生命权作为人类最基本、最原始的权利,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石。
我国宪法赋予公民广泛的人权保障,其中生命权的宪法保障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生命权在宪法中的地位、我国生命权保障的现状及其完善路径,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生命权益。
二、生命权的重要性及其在宪法中的地位生命权作为人权的核心内容,具有绝对性和至上性。
它是个人其他权利的基础,是人格尊严的体现。
在宪法中,生命权被视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
我国宪法对生命权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生命权。
2. 确立国家对生命权的保护义务和责任。
3. 赋予公民在遭受侵害时有权依法请求国家机关的救助和保护。
三、我国生命权保障的现状在我国,宪法和法律对生命权的保障力度不断提高。
通过宪法和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我国在保护公民生命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1. 法律体系有待完善。
尽管我国宪法对生命权有所规定,但在具体法律实践中,仍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形成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
2. 司法保护力度需加强。
在司法实践中,对生命权的保护力度仍有待加强,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
3. 公众法律意识需提高。
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生命权的重视程度和法律意识,是保障生命权的重要途径。
四、完善生命权宪法保障的路径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生命权,我国应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
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生命权的法律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2. 加强司法保护。
提高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确保公民在遭受侵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
3. 普及法律知识。
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生命权的重视程度和法律意识。
4.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加强对国家机关执行生命权保障法律情况的监督,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5. 强化国际合作与交流。
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全球生命权保障事业的发展。
与生活相关的10条宪法
与生活相关的10条宪法1. 宪法第一条:保障生命权宪法确立了每个人的生命权,保障了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生命权是最基本的权利,没有生命权,其他的权利也无从谈起。
宪法规定了国家对每个人的生命权负有保护和尊重的责任,同时也规定了个人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权应当尊重和保护。
2. 宪法第二条:保障健康权宪法保障了每个人的健康权,要求国家为人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
健康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国家和社会应当为人民的健康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健康权的保障包括保障人民的基本医疗权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的医疗权益等。
3. 宪法第三条:保障教育权宪法规定了每个人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和社会应当为人民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
教育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
教育权的保障包括保障人民的基本教育权利、提高教育质量、保障人民的教育权益等。
4. 宪法第四条:保障工作权宪法规定了每个人有工作的权利,国家和社会应当为人民提供就业机会。
工作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
工作权的保障包括保障人民的基本工作权利、提高就业机会、保障人民的劳动权益等。
5. 宪法第五条:保障居住权宪法规定了每个人有居住的权利,国家和社会应当为人民提供基本的居住保障。
居住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
居住权的保障包括保障人民的基本居住权利、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保障人民的住房权益等。
6. 宪法第六条:保障环境权宪法规定了每个人有保护环境的权利,国家和社会应当为人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环境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
环境权的保障包括保障人民的基本环境权利、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的环境权益等。
7. 宪法第七条:保障文化权宪法规定了每个人有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国家和社会应当为人民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
文化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
文化权的保障包括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利、保障人民的文化权益、保障人民的文化权利等。
《2024年生命权的宪法保障》范文
《生命权的宪法保障》篇一一、引言生命权,作为公民最为基础且不可剥夺的权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不仅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石。
因此,生命权的宪法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生命权在宪法中的地位及其保障措施,分析其现实意义,并提出一些思考与建议。
二、生命权在宪法中的地位1. 宪法对生命权的保护生命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被各国宪法所重视和保护。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生命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公民的生命权。
这表明了国家对公民生命权的尊重和保护。
2. 生命权的重要性生命权是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没有生命权,其他权利都无从谈起。
因此,保护生命权是保障公民其他权利的前提。
同时,生命权也体现了人权的普遍性和平等性,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三、生命权的宪法保障措施1. 立法保障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生命权的条款,为生命权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同时,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公民生命权的行为。
2. 司法保障司法机关在审理涉及生命权的案件时,应当依法公正审理,保护公民的生命权。
对于侵犯公民生命权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社会保障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关注和参与生命权的保护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等方式,提高公众的生命意识,营造尊重和保护生命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现实意义1. 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生命权,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当公民的生命权得到充分保障时,社会秩序也会更加稳定。
2. 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生命权的保障是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体现。
加强生命权的保护,有助于推动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形象和地位。
3. 提升公民幸福感当公民的生命权得到充分保障时,他们会感到更加安全和幸福。
这有助于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五、思考与建议1. 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虽然我国宪法已经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但仍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确保公民的生命权得到充分保障。
生命权健康权的法律保障
生命权健康权的法律保障在现代社会,生命权和健康权被视为人权的核心内容,对于个人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加强了相关的监督和保护。
本文将探讨生命权和健康权的法律保障措施,并分析其在实践中的问题和挑战。
一、生命权的法律保障生命权作为个人的最基本权利,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前提。
各国普遍承认生命的重要性,通过立法来保护生命权。
法律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刑法保护:各国的刑法中普遍规定了对于他人生命的侵害应予以惩罚。
比如,故意杀人、过失杀人等行为都被视为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2. 医疗保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责任保护患者的生命权。
医疗法律规定了医务人员对患者生命的义务,包括保护患者的人身安全、提供适当的诊断和治疗等。
3. 人道援助:在灾害、战争等紧急情况下,各国通常制定相关法律来保障生命权。
这些法律规定了救援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促进救援工作的进行。
然而,在生命权的法律保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对于生命权的界定和限制仍不够明确,容易引发争议。
另一方面,一些国家在执行上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生命权的保护不够到位。
因此,加强生命权的法律保护是当前的重要任务。
二、健康权的法律保障健康权指的是每个人享有获取医疗保健和享受最佳健康状况的权利。
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权,各国通过立法加强了健康保障的措施。
法律保护健康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保障制度:各国普遍建立了医疗保障制度,确保人们可以获得必要的医疗保健。
这些制度包括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用于扩大医疗资源的覆盖范围,提高健康服务的可及性。
2. 卫生法律保护:卫生法是维护公民健康权益的重要法律。
卫生法规定了食品药品安全、疾病防控、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定,保护公众免受危害。
3. 健康教育宣传: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健康的认识和意识,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
法律对健康教育活动给予了支持和依法维护的保障。
《2024年生命权的宪法保障》范文
《生命权的宪法保障》篇一一、引言生命权作为人类最基本、最原始的权利,是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它不仅关乎个体的尊严和价值,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石。
在法治社会中,生命权的保障与维护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本文旨在探讨生命权在宪法中的保障,分析其重要性及实施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生命权的重要性生命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权利,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剥夺性。
它不仅是个人尊严的体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生命权的保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人权尊严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生命权在宪法中的保障1. 国内外宪法对生命权的保障在许多国家的宪法中,都对生命权给予了明确的保障。
例如,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生命权。
”这为生命权的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
同时,国际人权法也对生命权给予了充分的保障。
2. 生命权保障的法律体系为保障生命权,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刑法、民法等法律为支撑的法律体系。
其中,刑法对侵害生命权的行为给予严厉的刑事处罚,民法则通过侵权责任制度对受害人提供民事救济。
此外,还有行政法等法律对侵害生命权的行为进行预防和惩处。
四、生命权保障的实施现状虽然我国在宪法和法律层面对生命权给予了充分的保障,但在实际生活中,仍存在一些侵害生命权的现象。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非法侵害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医疗事故等医疗行为对公民生命权的潜在威胁;三是部分地区存在环境污染等环境因素对公民生命权的侵害。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司法公正性。
五、完善生命权保障的建议1. 完善立法体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确保法律体系完整、科学、有效。
同时,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法律得到有效执行。
2. 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对侵害生命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公正性。
法律知识:生命权的法律保护
法律知识:生命权的法律保护生命是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最珍贵的财富之一。
每个人都有享有生命的权利,而这种权利必须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生命权的法律保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它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和福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会探讨生命权的法律保护、生命权在法律中的地位以及生命权的保护措施。
一、生命权的法律保护我们生而为人,享有生命的权利是每个人的天赋。
在生命权方面,宪法规定:“人民有生命权、健康权”。
《刑法》则明确规定,任何人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人身安全的,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犯罪。
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也对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生命权是最为基础的权利之一,也是最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之一。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生命权的保护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通过以上法律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命权得到了明确的法律保护和规范。
当然,针对生命权不同的侵犯行为,法律的保护方式也不同。
二、生命权在法律中的地位从国家立法角度来看,生命权是受国家最为重视的权利之一。
由于生命权与人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在我国法律中,生命权的保护被提升到了最重要的保护等级。
特别是在刑法中,对侵犯生命权的罪行惩戒力度十分严厉,证明了国家对生命权的重视和保护。
在日常生活中,生命权也是最为严肃和神圣的权利之一。
通过这种保护,一方面可以保证人民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也可以在社会稳定、和谐和法制建设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生命权的保护措施生命权的保护不仅仅是由法律角度进行权利保护,也包括了一些实际的措施。
常见的生命权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宣传:对于生命的珍视和重视应该从小培育和普及。
相关的传统文化或者教育方法,可以帮助人们形成珍视生命、感恩生命的意识。
2、加强管理:通过加强各个领域的管理,比如生产、交通、食品安全、环保等方面,来规范社会财富的运行,避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情况。
3、提高个人素质:在日常生活中,个人素质的提高可以让人们更加健康的生活,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做出更加冷静、理性和正确的判断,减小生命风险。
关于生命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生命,是指人的生命,包括人的生理生命和心理生命。
第三条生命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
第四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的生命权不受侵犯。
第五条国家建立健全生命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生命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全民生命安全意识。
第六条公民应当遵守生命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国家对在生命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生命安全基本制度第九条国家实行生命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的生命安全责任。
第十条各级政府应当将生命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生命安全投入。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命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防控。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命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生命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生命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生命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生命安全水平。
第三章生命安全保障第十五条国家建立健全生命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和完善生命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第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危害他人生命安全,不得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和管理。
第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销售、运输、储存、使用、丢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保证公共安全。
第二十条国家实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
第二十二条国家实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人身权利保护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核心的权利,是国家法律保护的重点。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为了进一步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人身权利的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人身权利保护的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宪法层面的人身权利保护1. 宪法规定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 宪法解释在宪法解释层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宪法中的人身权利保护进行了明确解释。
例如,关于非法拘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解释》指出:“非法拘禁是指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非法逮捕、非法关押、非法搜查等。
”三、法律层面的人身权利保护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是我国保障公民人身权利的基本法律。
其中,针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刑法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1)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3)侮辱罪、诽谤罪: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我国保障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法律。
生命权宪法有什么保障?
No kind of education can match adversity.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生命权宪法有什么保障?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现代社会已经用于了较为完善的法律的体制,我国所有的法律都是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前提的,在我国,法律是比较拥有地位的,不管是在任何问题中,每个问题都会有专门的相关法律来管理,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生命权宪法: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现代社会已经用于了较为完善的法律的体制,我国所有的法律都是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前提的,在我国,法律是比较拥有地位的,不管是在任何问题中,每个问题都会有专门的相关法律来管理,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生命权宪法:一、生命权宪法保障的含义宪法对于生命权的保障是法律中最高层次保障。
从某种程度上说,保障生命权不受公权力的侵犯,是宪法存在的价值。
在我国司法实践活动中,宪法并没有实行司法化,也就是说宪法不能当作审判的依据进行审判,这也使得宪法保障生命权规定很难落到实处。
但是从世界范围上看,宪法司法化是大势所趋,我们相信,我们的国家也能进行宪法司法化活动。
二、生命权宪法保障的必要性(一)生命权得到保障的基础由于宪法的特殊地位任何部门法都不能取代,所以宪法是对公民权利保障的基础。
宪法规定的是我国根本制度,所以它对公民生命权保障最彻底。
同时生命权是人最根本的权利,宪法保障生命权不受国家机关的侵犯,也是我国人权保障的一个重要进步,是保障其他权利的基础。
(二)部门法进一步发展完善的前提在我国的宪法中,对于侵犯自然人生命权的现象有明确规定,在我国行政法中,对于公民自然生命权也有明文规定。
但是在我国的根本法宪法中,对于生命权却没有给予明确规定。
正是由于这种现象存在,使得部门法对于生命权保障受到一定制约。
由于宪法没有对生命权明确规定,部门法在对生命权保护进行规范,可能会产生与宪法相冲突的现象,这就造成了司法的断层,不能够有效的保障公民的生命权。
生命权的宪法保护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生命权的宪法保护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对于我们来说生命权是有些陌生的,但说起其他的权利我们都是能明白的。
举一反三就能知道其实生命权就像我们的肖像权是一样的道理,而对他的保护便是对我们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
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关于生命权的宪法保护的具体内容?对于我们来说生命权是有些陌生的,但说起其他的权利我们都是能明白的。
举一反三就能知道其实生命权就像我们的肖像权是一样的道理,而对他的保护便是对我们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
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关于生命权的宪法保护的具体内容?▲法律意义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 [2] 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这里的生命健康权,实际上是生命权、健康权与身体权的总称,可见我国的立法是将生命权规定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而加以保护的,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立法体例。
生命是生物体所具有的活动能力,而法律意义上的生命仅指自然人的生命,是人体维持生存的基本的物质活动能力。
生命是不可以替代和不可逆转的,是人得以存在的体现,是公民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前提和基础,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
生命对于人的根本利益,使得维护人之生命安全成为法律的根本任务之一,反映到民法上,便是确认和维护自然人的生命权,保障生命不受非法剥夺,保障生命在受到各种威胁时能得到积极之维护,从而维护人的生命活动的延续,保障公民最高人格利益。
生命权是自然人的一项根本的人格权,它在维护自然人的生命安全的同时,也成为自然人享有有其它人格权的前提和基础。
公民的各项人格权均以公民的生存为前提,一旦公民的生命权遭到侵害而丧失生命,则其他人格权也不复存在。
▲法律特征生命权的主体客体均为人自身,具有高度同一性。
生命是人格载体。
为维持主体的法律地位,法律不允许“把生命直接作为实现任何进一步目的之途径”,即使生命权主体本身对客体并无全面的支配效力。
生命权不能被抛弃,也不可被转让。
依人格平等原则可知生命价值也应无高低贵贱之分。
浅析生命权的法律保护
浅析生命权的法律保护作者:孙林建来源:《青年与社会》2014年第36期【摘要】生命,万源之本;生命权,诸权之首。
生命权是人类固有的、第一位的人权,是一项神圣重要的权利,是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不论是国际人权公约、还是世界各国执政党,法律对生命权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保障。
【关键词】生命权;法律保护;完善一、生命权的基本概念和历史发展在对生命权的法律保护进行探讨之前,我们有必要明确一下生命权的基本定义及历史发展。
(一)生命权的基本概念。
生命权是指在法律保障下,自然人对其生命享有的专属权益,其他任何人均无权干涉或剥夺,国外学者称之为“不被杀害或不受威胁的权利”。
据此可知,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客体的权利。
在生命权内容问题上,一般认为,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保障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故生命权的内容包括生命安全维护权、司法保护权和生命利益支配权。
(二)生命权的历史发展。
对生命权思想萌芽最早进行阐释的是中世纪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他认为“人内在的首要倾向就是追求符合本性的善,而首要的善就是保全生命”。
到十六、十七世纪时,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学者们开始从人性出发,主张人有保护自己生命自由的权利,而将生命权上升到人最基本的权利地位的则是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其代表作《政府论》对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及北美殖民地政治运动均产生了深远影响。
1776年7月2日,北美第二次大陆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宣告了“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追求生命权、自由权和幸福的权利。
”由此,美国历史上第一部意义非凡的宪法性文件将生命权从“自然权利”上升为“法定权利”,开启了生命权规范化的新时代。
二、我国法律对生命权保护过程中的不足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宪政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依归,以权利本位为特征。
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虽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有关生命权保护的法律规范,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宪法》对生命权尚无明确规定。
民法典对人身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对人身权益的保护民法典是我国立法历史上的重大里程碑,它旨在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人身权益。
人身权益是指人们在身体、生命、姓名、肖像、隐私等方面享有的基本权利,是人的尊严和个性自由的表现。
民法典通过细化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人身权益的保护,从而为全社会营造更加公正、平等、安全、有序的法治环境。
一、生命权的保护生命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最重要的人身权益之一。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对生命权的保护原则和措施。
例如,在医疗领域,民法典规定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依法保护患者的生命权,不能随意终止治疗或剥夺患者的生命;同时也规定了患者应当遵守医疗纪律,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这一系列规定从制度上确保了人们的生命权得到充分的保护。
二、姓名权的保护姓名是人们的基本身份标识,是人身权益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民法典规定,公民有权依法取得、使用、变更、恢复、放弃自己的姓名。
这表明了对公民姓名权的保护原则,使得每个人都能够依法行使自己的姓名权。
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了不得冒用他人姓名或者以虚假姓名进行欺诈等行为,以维护人们的姓名权不受侵害。
三、肖像权的保护人的肖像是人身权益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每个人的形象和隐私。
民法典规定了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他人的肖像。
这一规定有效地保护了人们的肖像权,防止了他人不尊重、非法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
四、隐私权的保护隐私权是人身权益中的核心内容,它与人们的尊严和个性自由息息相关。
民法典规定了公民的隐私不受侵犯,他人不得非法获取、使用或者泄露他人的隐私信息。
这一规定保护了人们的隐私,使得每个人都能够安心、自由地生活。
民法典在人身权益的保护方面还有许多其他规定,如对人格权的保护、婚姻家庭的保护、不正当竞争的保护等等。
这些规定全面细致地保障了人身权益的合法行使,有力地维护了人们的合法权益。
总之,民法典的出台为人身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通过明确相关原则和规定,更好地保护了人们的生命、姓名、肖像、隐私等基本权益,构建了一个更加公正、平等、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论生命权宪法保障
论生命权宪法保障近年来,我国侵害生命的重特大事故和事件不断发生,正在催生这样一个从未有过的全民共识:人的生命高于一切。
越大的灾难需要有越深刻的反省,越应该让我们懂得生命的宝贵和尊严。
从这些表述当中,一项至高无上而又长期未在国内得到应有关注的权利逐渐浮出水面,那就是:生命权。
一、什么是生命权生命权就是指人对自己生命所享有的权利,活的权利。
生命权的主体客体均为人自身,具有高度同一性。
生命权的内容应包括生命存在权、生命安全权和生命自主权。
生命存在权即保持人的生命按照自然规律延续的权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
生命安全权指人有权生活在安全的环境当中,其生命不受各种危险的威胁。
生命自主权指为免除难以忍受的极端痛苦,患有不治之症的垂危病人有权选择安乐死。
二、生命权宪法保障的理论基础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在它们的最高法律即宪法中以各种方式规定了生命权,通过宪法保障生命权。
联合国也在其各种权利公约中一再强调保障人的生命权。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先后有85个国家通过制定新宪法或修改宪法规定了生命权。
宪法保障生命权已经成为一种全球化的潮流。
2004年我国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后,有的学者主张从人权一词推导出生命权,更有学者建议在宪法上明确规定生命权。
为什么生命权需要宪法的保障?生命权的宪法保障以宪法学的相关理论为其理论基础。
(一)公权利论世界各国民法(例如我国《民法通则》)一般都规定了生命权,为什么我们仍需要宪法来保障生命权?这主要是因为规定在宪法上的生命权与规定在民法上的生命权的性质不同,宪法生命权与民法生命权的功能也不同。
公法与私法在法学界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一直被视为对法的一种基本分类。
相应地,又通常把权利分为公权与私权,或公权利与私权利。
公权利是指私人主体在公法上的权利,私权利是指私人主体在私法上的权利。
二者的功能也不同,公权利反映的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对抗国家的;而私权利反映的是市民与市民之间的关系,是用来对抗其他私法上的主体的。
法律的人身权利保护是什么
法律的人身权利保护是什么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的人身权利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人身权利是指在法律范围内,每个人都有享受生命、健康、自由、尊严等基本权利的保护。
而法律的人身权利保护旨在确保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一、生命权的保护生命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人权的核心。
法律的人身权利保护重点关注保护每个人的生命权。
这包括禁止任何人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通过反人体器官交易、绑架、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中对生命权的保护。
法律的人身权利保护也涉及到生命权的延伸,例如对医疗伦理问题的规范、对生命权的尊重与保障。
二、健康权的保护健康权是人身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的人身健康权保护包括维护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精神健康以及环境健康。
法律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禁止有害物质的生产与销售,保护公众的健康权,同时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药品进行监管,确保公民的健康得到保护。
三、自由权的保护自由是人权的核心要素之一,也是法律的人身权利保护的重点。
自由权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迁徙自由以及集会结社自由等。
法律通过修订刑法、行政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保护每个人的自由权。
法律规定了非法拘禁、非法逮捕、辱骂他人等行为是违法的,保障了每个人的自由权在法律的范围内得到保护。
四、尊严权的保护尊严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也是法律的人身权利保护的重要内容。
法律通过制定法规和政策,禁止人身侮辱、人格侮辱和人权侵犯等行为,保护每个人的尊严权。
法律同时对于侵犯他人尊严权的行为进行惩罚和补偿,为受害者提供救济渠道,保护他们的尊严权。
五、隐私权的保护隐私权是每个人的重要权利,也是法律的人身权利保护的重点。
法律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禁止他人非法收集、使用、存储和传播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法律对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进行惩罚,并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恢复和赔偿。
综上所述,法律的人身权利保护是确保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和尊重的重要手段。
民法典保护个人权益的法律大全
民法典保护个人权益的法律大全一、引言民法典是一部旨在保护个人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个人权益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基石。
在民法典的保护下,个人权益得到了全面的法律保障。
本文将全面介绍民法典中保护个人权益的相关法律。
二、民法典中保护人身权益的法律1. 生命权在民法典中,生命权被视为最基本的人身权益之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任何公民都有受法律保护的生命权。
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例如,故意杀人罪的成立将受到刑事处罚。
2. 身体健康权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民享有合法的身体健康权。
这意味着任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他人的行为导致了他人身体健康上的损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
3. 人身自由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包括人身不受非法侵害、人身不受非法拘禁等。
这意味着任何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例如,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三、民法典中保护财产权益的法律1. 所有权在民法典中,所有权被视为最基本的财产权益之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公民享有合法的所有权。
任何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例如,盗窃罪的成立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2. 遗产权民法典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公民享有合法的遗产权。
这意味着在他人去世后,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被合法继承人继承,任何非法侵占遗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 合同权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享有与他人自由约定、平等交换财产权益的权利,即合同权。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任何违约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合同是保护财产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
四、民法典中保护人格权益的法律1. 名誉权在民法典中,名誉权被视为最基本的人格权益之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任何公民都有受法律保护的名誉权。
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生命权的宪法保障
生命权的宪法保障生命权的宪法保障生命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之一,被视为最重要的基本人权。
作为一个民主法治社会,保障公民的生命权是宪法的基本职责之一。
本文将探讨宪法如何保障生命权,并重点分析了宪法在救助、医疗和环保方面的作用。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也是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保障体系的根基。
在绝大多数宪法中,包括现行中国宪法,都明确规定了生命权的保障。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生命权。
”这一条款明确了国家对公民生命权的保护责任。
其次,《宪法》第38条还规定:“公民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这也涉及到保障公民的生命权。
可以说,宪法对于生命权的保障是非常重要和明确的。
首先,救助是宪法保障生命权的重要方面之一。
作为一个社会,我们共同的责任是相互帮助、保护生命。
宪法赋予了公民救助他人的责任和权利。
《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有遵守法律、道德的义务。
”这就要求公民有义务去救助他人,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地震等。
同时,《宪法》还规定:“国家鼓励公民参加社会救助、人道救助活动”(第42条),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物品,用于救助和援助。
这一系列规定确保了公民生命权的宪法保护。
其次,医疗是宪法保障生命权的关键领域之一。
《宪法》第45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障人民的健康。
”这条规定明确了国家对于公民健康与生命权的保障责任。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资源的发展,国家也通过立法、政策等方式实施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公民的医疗权益。
比如,建立了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提供了医疗援助和救助,为贫困群众提供了医疗救助。
这些措施保证了公民享有平等的医疗保健服务,进一步巩固了宪法保障的生命权。
最后,环境保护是宪法保障生命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宪法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了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行为的监管和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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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生命权的法律保障卓泽渊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生命是神圣的,保障人权,就必须首先保障生命权,而法律是生命权的重要保障手段。
没有对于生命权的法律保障,一切人权的法律保障都将流于空谈或者化为乌有。
一、法律是生命权的重要保障保护生命是人类个体和整体的自然责任。
何以保护生命,是人类长期不断思考的问题。
基于这种自然责任,人类也曾采用多种手段来保护生命。
这些手段中有习惯、宗教、政治、法律等,但最有外在强制力的手段还是法律。
习惯对于生命的保护。
从原始习惯到现代习惯,维护生命的尊严,始终是人类关注的焦点。
在全世界各个民族的传统习惯中,生命都被视为极为重要的价值加以特别保护。
他们都对危害生命和剥夺生命的行为予以最严厉的禁止,并予以最严厉的制裁。
在世界各个民族之中,对于生命的保护,几乎是自发的共同行为。
生活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历史阶段的人们都有着对于生命的跨越时空的自然尊重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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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历史上曾经创造了非常辉煌的宗教文化。
世界各大宗教无不把生命作为重要的价值予以珍视。
生命状态是它们关注的对象,是它们全部理论的出发点与归宿。
虽然它们对于生命有着不同的阐释,但它们对生命都同样充满了热情。
宗教思想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于生命思考的结论。
宗教是对生命关注的思想产物,而且它本身就是为解析生命而产生的。
对于生命的尊重和保护,是宗教的重要使命。
政治同样关注生命。
任何权力都是人创造的。
权力的掌控者与行使者都是人。
权力拥有者与行使者所对应的主体都是人。
生命对于人有如此重大的价值,它必然为所有的人所关注。
权力拥有者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赢得对应主体的认同,都必须将生命置于极其重要的位置加以特别的重视和强调。
只有这样,才可能使自己的权力能够被长期维系并不断巩固。
统治者对于生命的漠视态度和行为都会受到社会发展的否定,甚至会为自己的政治统治埋下隐患,成为危及统治的潜在因素。
因此,生命是政治必须关注的。
虽然习惯、宗教、政治对于生命的重视,对于保障生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它们保障生命的手段都极为有限。
在所有社会规范,以及整个社会现象中,惟有法律具有最大的外在权威性和强制力。
人类在使习惯、宗教和政治等继续发挥作用的同时,特别强调法的作用。
法律在生命保障上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西方的法学家认为,“如果有人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问道,西方法律最为重视的个人权利是什么?大部分法学家都会回答:‘生命’。
确实,在最原始的法律制度中,人类的生命就得到了保护。
” [1]其实在东方,包括中国,法律也同样对生命给予特别甚至首要的关注和保障。
中国历来都认为,命案是最大的案件,而所谓的命案也就是涉及人的生命权利的案件。
中国传统的认识里就有“人命关天”的理念,并浸润和体现在历朝历代的法律制度之中。
在当今世界,一系列重要的国际公约确认了“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
这个权利应受法律保护。
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
” [2]许多国内法更是明确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
[3]二、法律对于生命权的保障方式第一,赋予人的生命权以崇高的法律地位。
在人所拥有的所有权利中,生命权应当被特别强调。
法律将人的生命作为最可宝贵的权利,并赋予它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
《世界人权宣言》宣布:“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 [4]《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
这个权利应受法律保护。
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
” [5]美国的《独立宣言》则宣布:“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造物者创造了平等的个人,并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为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则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 [6]将“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列为不可转让的权利。
美国宪法则要求:“未经正当法律手续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
” [7]第二,确认个人生命权的具体内容,对伤害生命和剥夺生命的行为予以制裁。
如果生命权仅仅被作为一种神圣的抽象权利加以宣布,依然难以使生命得到实实在在的维护,所以各国都进一步通过刑事和民事的法律规范来具体落实对于生命的保障:或者是打击相关的违法犯罪,或者是给相应的受害者提供足够的法律保障。
刑事法律对于影响人的生命的伤害犯罪和杀人犯罪都规定了具体的刑事制裁措施。
其中,除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之外,还有最严厉的剥夺犯罪者生命的死刑。
用剥夺生命的方式来保护生命,是人类采用的最为极端的刑罚。
保护生命权的民事措施包括侵权者对受害者的赔偿和补偿,以使受害者在经济上得到某种救济。
第三,防止发生危害生命的结果。
危害生命的危险难免发生,因此,就如何保障人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各国法律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般说来,一国刑事法律往往通过对人们进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权利的确认,保障人们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行为,来防止危害生命的结果发生。
因为公共权力对于人的生命权的外在保障,固然是必要的,但它往往是在伤害事件发生之后才被采取的,所以,必须确认公民对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于自己生命进行保护的权利。
但是这种保护不能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所以法律对正当防卫制度和紧急避险制度进行了特别限定。
第四,通过严格限制死刑来保障生命。
死刑曾经是人类普遍适用的刑罚手段。
死刑的滥用表明了人类对生命认识的偏差与失误。
随着人类对生命认识的提升,一些国家仅仅对那些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杀人行为等恶性犯罪才适用死刑;一些国家甚至对所有的犯罪都不适用死刑。
人类对于死刑的废止,或者对死刑的限制适用,或者对一些剥夺他人生命的重罪而适用死刑,都表现了人类在认识生命问题上的进步与彷徨。
法律是保护生命的工具,但法律也在很多时候发挥着剥夺生命的作用。
法律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是保护生命的工具,在什么意义上又可以剥夺生命?人类曾有几千年适用死刑的法律传统,但近现代以来,开始反思死刑,开始部分或全面废止死刑。
在世界死刑存废的论争中,中国法学界没有沉默,他们对于死刑的存废也有不同的见解。
不论这些见解正确与否,绝大多数观点特别注意生命的崇高意义,都饱含着对于生命的尊重。
即使是那些主张保留死刑的观点,其立足点也不是对于生命不负责任的简单否定,而是饱含着对于生命的尊重。
这是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法律理性上的进步。
深入到这些不同的学术见解之中,笔者认为,死刑最终应该废除,但在目前,还有保留极少量死刑适用的必要性。
这主要是由我国目前的法律文化(特别是其中的生命观念)和社会情势所决定的。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第五,对其他生命给予特别的保护,以维护世界物种的多样性,维护人类关于生命尊严的情感。
人类的生命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其他物种的生命并存。
人类认识的局限曾经使人类以为自己是万物之主,狂妄地对待其他生命。
有的国家或人群,把自己的生命看得特别重要,却藐视其他生命。
人类在藐视其他生命的时候,自己对于生命的认识也在贬值;人类在残害其他生命的同时,也败坏着自己的心灵和智慧。
所幸的是,现在,愈来愈多的人认识到了物种多样性的意义,认识到了其他生命的意义。
法律对此也给予了极大关注。
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保护其他生命的规则,对残害其他物种生命的行为进行制裁。
三、中国生命权法律保障的急迫任务第一,在宪法中增加对生命权的法律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但是没有规定生命权。
我认为,在未来的修宪中,应加以特别注意并作明确规定。
生命权只有得到宪法的确认才具有法律上的崇高地位。
第二,在即将制定的民法典中加入保护生命权的内容。
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只对“生命健康权”作出了规定 [8]。
生命健康权只是生命权的一部分,健康权远不是生命权的全部内容。
未来的民事立法尤其是正在起草的民法典中,生命权的具体内容应得到充分认可,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并应对之作出全面的规定。
只有作为基本法律的民法典对于生命权的确认,生命权在整个法律体系之中的地位才可能得到确立。
第三,从现行刑法典中大幅度削减死刑条款。
我国的刑法典已经有了保障生命权的一系列规定。
诸如对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以及故意伤害和过失重伤的刑罚处罚等等,都是为了保障生命权。
为了保护生命,我们不惜适用死刑。
但死刑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保护生命的同时又剥夺着生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进行着削减死刑的努力,这可从我国刑法典的修改中看到。
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适用死刑的条款还是相对较多。
应该认识到,死刑只是针对最严重的犯罪,应尽可能将其减少到最低限度。
在我看来,至少可以考虑规定对经济犯罪不再适用死刑;对于故意伤害致死的犯罪,可以在实际量刑时尽量不再适用死刑。
第四,在全社会强化生命权的法律意识。
对于生命的尊重还需要社会道德作为基础。
如果全社会在道德上都是藐视生命的,甚至鄙视生命的,那么这个社会就不可能有正常的生命观法律上的生命权也就不可能得到应有的尊重。
在法治建设中,我们必须注意培养生命权法律意识,使全社会从法律心理与法律理性上都确信生命是最可贵的,需要尊重和维护。
要全面树立生命权的法律意识,不能把眼光仅仅局限于人的生命权的保障上,对于其他物种的生命,作为最有智慧的人类也应承担保护责任。
在我国的立法中已经有了许多保护野生动植物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和珍稀物种的法律 [9],但还需要做更多的努力。
只有对所有生命都给予力所能及的尊重,才有可能倍加珍爱人的生命。
注释:[1] 彼得·斯坦、约翰·香德:《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99页。
[2] 参见《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第1款。
[3] 参见美国宪法修正案第5条。
[4] 参见《世界人权宣言》第3条。
[5] 参见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
[6] 美国《独立宣言》第二段(参见任东来先生译本)。
[7] 参见美国宪法修正案第5条。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9]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993)等。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出处:《人权》200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