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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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X X X运营支持中心发布
目录
1 目的 (3)
2 适用范围 (3)
3 文件换版说明 (3)
4 工作职责 (3)
4.1 运营支持中心 (3)
4.2 其他各部门 (3)
5 工作标准 (3)
5.1 工作创新 (3)
5.1.1 工作创新定义及分类 (3)
5.2 合理化建议 (5)
5.2.1 合理化建议定义 (5)
5.2.2 合理化建议提报及评审 (6)
6 创新奖励标准 (7)
7 归档、宣传及验证 (9)
8 考核标准 (10)
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事业部创新管理工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员工自主创新意识,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各中心、部门、各销售区(以下简称各单位)。
3 文件换版说明
本制度为第一次发布。
4 工作职责
4.1 运营支持中心
负责整体创新工作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发布;
负责组织创新工作的开展、评审、批复和落实验证等;
负责整体创新工作宣传和推广。
4.2 其他各部门
负责本单位内部创新的开展、宣传和落实验证等工作;
负责协助进行创新评审、宣传工作。
5 工作标准
本制度中所指的创新主要是指事业部层面的创新工作,包括工作创新和合理化建议,以下统称创新工作。
5.1 工作创新
5.1.1 工作创新定义及分类
工作创新根据其所带来的管理效果及创新出发点,设定两个等级:
(1)自主创新:是指在本单位、本部门或本岗位上提出的改进工作的创新,是产生新的思路、方法、措施和工作效果、效益的一种自主创新,业内没有的且节约金额(连续三个月累计)在2万元以上的定为自主创新。另一种是业内没有的,无法衡量节约金额,但其效果调查符合标准的定为自主创新。其关键要素:一是属于自己的;二是创造出来的;三是新的东西。
(2)管理改善:业内已有的或其它单位已用的,但在效果上较其它单位或行业深入到位的,或能改善或提升内部管理,且运行三个月效果卓著定为管理改善。
根据事业部目前各单位工作职责,可从以下工作内容中
5.1.2 工作创新提报及评审
工作创新涉及到各单位创新提交及创新评审等内容,特
做如下要求:
(1)工作创新运行三个月后,在效果显著的情况下,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交至运营支持中心,内容应全面具体(要求见附件2),如提交材料不全,运营支持中心将通知提供单位对相关材料补充。
(2)各申报创新单位需在评审前一个月提交工作创新以进行创新前期落实和效果调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将延至下次评审。
(3)运营支持中心每半年组织一次创新评审会(5月、11月),成立评审委员会,并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出具最终评审意见。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性,评审委员会至少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
(4)运营支持中心主导,各中心协助制定创新项目的评审细则,整体原则如下:
——评审工作实施评审委员会评分制,满分100分;
——评审方式采取创新提交单位现场汇报、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或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单位沟通确定;
工作创新项目的评审细则见附件1。
5.2 合理化建议
5.2.1 合理化建议定义
又称改善提案,企业内部员工发现现行办事手续、工作方法、工具、设备等存在改善点,而提出建设性的改善意见或构思,称为“提案”或“建议”。事业部级的合理化建议,即适用于整个事业部或某一单位内推行实施的建议,且能为事业部或事业部内其他单位提供改善作用的合理化建议,包括各单位负责人在各类事业部级会议上提出的有助于推动其他单位工作的建议,但不包括制度反馈、职能单位工作要求、重复类、信息反馈类等相关建议。
根据合理化建议工作性质及内容,合理化建议可以从以
5.2.2 合理化建议提报及评审
合理化建议申报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各单位每月20日前将提案提交到运营支持中心,运营支持中心在每月23日前将各单位所报提案进行汇总,根据责任归属将当月相关提案分配提交至责任回复部门。
回复部门在每月30日前按要求回复完毕(如涉及到需公司领导给出确定意见的建议,请标注具体原因和进程,并在下月10日前确定最终回复意见),运营支持中心根据回复部门意见,在次月30日前出具上月合理化建议的终审意见,并根据终审意见兑现奖励金额。
各单位应遵循自愿提出自愿设置目标的原则,申报提案材料要求如下:
(1)提案应具有客观性及具体性,要求申报人员把现状真实地反映出来,以事实和数据说话;同时要求建议提出人针对有明确对接部门或人员的建议,应与责任部门沟通确定后再行提交;
(2)注意把握问题原因的准确性,要求申报人把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找出来;
(3)注意解决改善问题的可行性,要求申报人针对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和具体方法,只提问题不提解决办法的提案被视为无效提案;
(4)注意改善的绩效性,应以绩效为导向或综合性指标提升,促使公司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各单位提交的合理化建议经运营支持中心下发至责任回复单位,回复单位在回复建议时,应遵循以下工作标准:(1)如不采纳,则应明确不采纳理由,如采纳则明确具体实施排期;所有采纳建议应当在适宜的条件下全面实施和落实;
(2)针对内容不明确的建议需与提交人员进行沟通,避免在回复内容中出现类似“请详细明确建议内容”等字样;
(3)针对于本单位职责中已有、但超出职责范围、需公司领导确定的建议,回复单位必须直接与领导沟通,确定批复结果后再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