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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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192.5-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5部分 石棉纤维浓度

GBZ-T-192.5-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5部分 石棉纤维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GBZ/T192分为以下五部分:——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本部分是GBZ/T 192的第5部分,是在GB16241-1996《车间空气中石棉纤维卫生标准》附录A《车间空气中石棉纤维测定方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主要修改如下:增加了石棉纤维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测定。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B16241-1996同时废止。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武汉钢铁公司工业卫生技术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李涛、陈卫红、李济超、吴维皑、闫慧芳、张敏、杜變袆。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6241-1996。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石棉纤维粉尘浓度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石棉纤维粉尘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采样规范GBZ/T 192.1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3 滤膜/相差显微镜法3.1 原理用滤膜采集空气中的石棉纤维粉尘,滤膜经透明固定后,在相差显微镜下计数石棉纤维数,计算单位体积空气中石棉纤维根数。

3.2 仪器3.2.1 滤膜:微孔滤膜或过氯乙烯纤维滤膜,孔径0.8μm。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检测规范讲义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检测规范讲义
工作场所空气中 化学有害因素检验规范
讲述内容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总粉尘浓度、呼吸性粉尘、
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
无机含碳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无机含氮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 氧化物(臭氧) 硫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 氯化物(氯气) 金属及其化合物(铬、铅、锰) 醇类化合物(甲醇) 芳香烃类化合物(苯系物)
3. 滤膜的准备 称量前干燥器2h以上 滤膜经除静电器除去静电 安装时滤膜毛面朝进气方向
4.采样 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执行,并参照本部分附录A。
气密性检查: ①将滤膜夹上装有塑料薄膜的采样头放于盛水的烧杯中, 向采样头内送气加压,当压差达到1000Pa时,水中应无 气泡产生; ②或用手掌完全堵住采样头的进气口,转子应迅速下降 到流量计底部;自动控制流量的采样器,则进入停止运 转状态。
采样位置选择在接近操作岗位的呼吸带高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呼吸性粉尘浓度)
1. 原理 空气中粉尘通过采样器上的预分离器,分离出的 呼吸性粉尘颗粒采集在已知质量的滤膜上,由采 样后的滤膜增量和采气量,计算出空气中呼吸性 粉尘的浓度。
2.仪器 滤膜:过氯乙烯滤膜 、醋酸纤维酯滤膜 预分离器:采集的粉尘的空气动力学直径应在7.07
名词术语
1.工作场所: 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并由用人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所有地点。 2.职业性有害因素: 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或存在的、可
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 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3.生产性粉尘: 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按粉尘性质分为无机粉尘 (含矿物性粉尘、金属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无机粉尘); 有机粉尘(含动物性粉尘、植物学粉尘、人工合成的有 机粉尘);混合型粉尘(混合存在的各类粉尘)

GBZ_192.1_2007_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_192.1_2007_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ICS 13.100C 52GB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19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f workplacePart 1: Total dust concentration2007年06月18日发布 2007年12月30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GBZ/T 192.1-2007前言GBZ/T192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分为以下五部分:——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本部分是GBZ/T XXX的第1部分,是在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主要修改如下:增加了总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测定。

本部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武汉钢铁公司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武汉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分析仪器厂。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刘占元、陈卫红、陈镜琼、李济超、易桂林、杨静波、梅勇、祁成、彭开良、刘家发、叶丙杰。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5748-85。

G BZ/T 19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一部分:总粉尘浓度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总粉尘(简称总尘)浓度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总粉尘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港口煤炭粉尘浓度控制指标和测试方法JT∕T 1376-2021

港口煤炭粉尘浓度控制指标和测试方法JT∕T 1376-2021

目㊀㊀次…………………………………………………………………………………………………………前言Ⅱ………………………………………………………………………………………………………1㊀范围12㊀规范性引用文件1…………………………………………………………………………………………………………………………………………………………………………………………3㊀术语和定义1…………………………………………………………………………………………………4㊀控制指标1…………………………………………………………………………………………………5㊀测试方法2…………………………………………………………………………………………………6㊀结果计算4Ⅰ港口煤炭粉尘浓度控制指标和测试方法1㊀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港口煤炭粉尘浓度控制指标㊁测试方法和结果计算㊂本文件适用于沿海和内河港口煤炭作业场所㊂2㊀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㊂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㊂GBZ/T192.1㊀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㊀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3㊀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㊂3.1煤炭粉尘㊀coal dust悬浮于空气中的煤炭固体微粒㊂3.2煤炭粉尘浓度㊀coal dust density单位体积空气中所含煤炭粉尘的质量㊂3.3控制指标㊀control index港口煤炭粉尘监控点的煤炭粉尘浓度在任何1h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㊂3.4标准状态㊀standard condition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㊂3.5非标准状态㊀non-standard condition温度和压力不同时为273K及101.325kPa时的状态㊂4㊀控制指标港口煤炭粉尘监控点设置和浓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㊂1表1㊀监控点和控制指标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监㊀控㊀点浓度限值作业点巡回作业地段卸船机2050装船机2030门座起重机2050翻车机2030螺旋卸车机2050装船舱口2030装车楼2030装车机2030皮带机转运点落差<3m时 30落差ȡ3m时 50坑道内皮带机 20露天皮带机 30堆取料机2030堆料机2030取料机2030抓斗落料漏斗处 50汽车装卸时 50堆场和作业道路 20室内操作间4 作业区域办公场所4㊀注1:各项标准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㊂㊀注2:作业点系指工作人员在装卸作业面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㊂㊀注3:巡回作业地段系指工作人员为装卸作业而短时间停留5min~10min的地段㊂㊀注4: 表示该点位浓度值不作要求㊂5㊀测试方法5.1㊀原理抽取一定体积的含煤炭粉尘空气,通过已衡重的滤膜,煤炭粉尘被阻留在滤膜上,根据采样前后滤膜质量之差及采样体积,计算出煤炭粉尘浓度㊂5.2㊀器材5.2.1㊀主要器材器材包含滤膜㊁采样器㊁风向风速仪㊁分析天平㊁温度计㊁湿度计㊁气压表㊁滤膜储存盒或袋㊁干燥器㊁2JT/T1376 2021JT/T1376 2021秒表或相当于秒表的计时器㊂器材均应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㊂5.2.2㊀滤膜滤膜应符合下列要求:a)㊀滤膜选用超细玻璃纤维滤膜或过氯乙烯滤膜;b)㊀当煤炭粉尘浓度小于或等于50mg/m3时,用直径为40mm的滤膜;c)㊀当煤炭粉尘浓度大于50mg/m3时,用直径为75mm的滤膜㊂5.2.3㊀采样器粉尘采样器应符合下列要求:a)㊀流量计精度:ʃ2.5%;b)㊀清洁度要求:若流量计污染时,及时清洗纠正;c)㊀负载能力:阻力2.5kPa,采样流量达25L/min;d)㊀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180min;e)㊀气路气密性:管路负压从2kPa下降至0.5kPa的时间大于5min㊂5.2.4㊀风向风速仪风向风速仪应符合下列要求:a)㊀风速量程大于10m/s,精度不低于0.1m/s;b)㊀风向测量范围0ʎ~360ʎ,精度ʃ0.5个方位㊂5.2.5㊀其余器材其余器材应符合下列要求:a)㊀分析天平精度不低于0.1mg;b)㊀温度计精度不低于0.1ħ;c)㊀湿度计精度不低于1%;d)㊀气压表精度不低于0.1kPa;e)㊀滤膜储存盒或袋,密封性优良,能有效防止水分和空气进入;f)㊀干燥器,具有恒温控制功能,可控温度不低于100ħ;g)㊀秒表或相当于秒表的计时器,精度不低于0.1s㊂5.3㊀采样点设置5.3.1㊀采样点选定在表1中所列监控点㊁并且具有代表性的工作地点,数量应符合GBZ/T192.1要求㊂5.3.2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a)㊀设于表1所列监控点范围内的浓度最大处,若现场条件不允许(如有水域㊁堆场等),视情况布点;b)㊀设在有代表性的工作人员接尘地点;c)㊀设于监控点的下风向处㊂5.4㊀采样5.4.1㊀采样不应在雨㊁雪㊁雾或风速大于8m/s的天气条件下进行㊂5.4.2㊀滤膜的准备如下:3JT/T1376 2021a)㊀滤膜在干燥器中干燥24h后取出,称量其质量;称量完成后放回干燥器干燥1h后取出,再次称量其质量㊂当两次质量值差不超过0.4mg(过氯乙烯滤膜不超过0.1mg)时,取两次称量的平均值为衡重之值㊂b)㊀称量好的滤膜平展地装入滤膜夹,确认滤膜毛面向上,无褶皱和漏缝后放入带编号的储存盒或袋内备用㊂5.4.3㊀采样操作如下:a)㊀将采样器置于监控点,采样器入口距该机底脚高度不应低于1.5m㊂b)㊀将滤膜夹装入采样头中拧紧,应不漏气,将滤膜的受尘面迎向含尘气流,按照采样器使用说明设置流量(宜为25L/min),即可启动采样,记录启动采样时间;采样中应保持流量的恒定㊂c)㊀采样的同时,测定记录天气㊁风向㊁风速㊁气温㊁湿度㊁大气压㊂并记录作业状况㊁货种㊁采样位置㊁滤膜编号及流速㊂d)㊀采样的时间和频次由滤膜的增重决定㊂增重低于1mg或粉尘从滤膜脱落,应重新采样㊂采样时间长度应符合GBZ/T192.1要求㊂e)㊀采样结束,记下时间,然后用镊子小心取出滤膜,采样面向里滤膜对折,放入号码相同的储存盒或袋中㊂取滤膜时,滤膜损坏或滤膜上附着的粉尘边缘轮廓不清晰㊁滤膜安装歪斜,则本次采样作废,需重新采样㊂采样结束将滤膜袋或盒水平运回化验室㊂5.5㊀称量将采样后的滤膜取出,称量其质量;称量完成后放回干燥器干燥1h后取出,再次称量其质量㊂当两次质量值称量差不超过0.4mg(过氯乙烯滤膜不超过0.1mg)时,取两次称量的平均值为称量结果㊂6㊀结果计算6.1㊀非标准状态下的流量处理非标准状态下,采集样品流量按公式(1)进行流量换算㊂Q=Q1ˑ273101.3ˑTˑp (1)式中:Q 换算后的采样流量,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Q1 采样流量,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p 采样时的大气压强,单位为千帕(kPa);T 采样时的温度,单位为开(K)㊂6.2㊀粉尘浓度计算采样称量完成后,按公式(2)进行粉尘浓度计算㊂c=m2-m1Qˑtˑ1000 (2)式中:c 空气中煤炭粉尘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m2 采样后的滤膜质量,单位为毫克(mg);4JT/T1376 2021 m1 采样前的滤膜质量,单位为毫克(mg);Q 换算后的采样流量,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t 采样时间,单位为分钟(min)㊂5。

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测定

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测定

生产环境中粉尘的检测

生产环境中粉尘的测定是劳动卫生监测的 一个重要方面。
包括:粉尘浓度测定;
粉尘分散度测定;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
石棉纤维的测定采用计数法。
粉尘浓度的测定
粉尘浓度是指单位体积空气中所含粉
尘的质量或数量,我国卫生标准中,
粉尘最高容许浓度有用质量浓度,以
mg/m3表示。
一、总粉尘浓度测定(滤膜质量法)
二、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

【操作步骤】 2、采样
(3)采样开始的时间:连续性产尘作业点,应 有作业开始30 min后采样,非连续性产尘作 业点,应在工人工作时开始采样。 (4)采样流量:在整个采样过程中,必须保持 在20L/min,流量应稳定。
二、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

【操作步骤】 2、采样 (5)采样的持续时间应根据测尘点粉尘浓 度的估计值及滤膜上所需粉尘增量而定 (不应少于0.5mg,不得多于10mg),但 采样时间不应少于10 min。采样结束 后,记录滤膜编号、采样时间和采样点 生产工作情况。
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测定
呼吸性粉尘定义
呼吸性粉尘简称“呼尘”。指按呼吸性粉 尘标准测定方法所采集的可进入肺泡的粉 尘粒子,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均在7.07µm以 下,空气动力学直径5µm粉尘粒子的采样 效率为50%。
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测定
一、呼吸性粉尘采样器原理 二、生产环境中粉尘的检测 附表: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
一、总粉尘浓度测定(滤膜质量法)

【注意事项】
3.采样现场空气中有油雾时,可用石油醚
或航空汽油浸洗,晾干后再称量。
二、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

【原理】

工作场所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规范

工作场所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规范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Determin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f workplace-Part 2: Respirable dust concentrationGBZ/T 192.2-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7-06-18发布 2007-12-30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GBZ/T192分为以下五部分:——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本部分是GBZ/T 192的第2部分,是在GB16225-1996《车间空气中呼吸性矽尘卫生标准》附录A《呼吸性矽尘浓度测定方法》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主要修改如下:——增加了呼吸性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测定。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B16225-1996同时废止。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武汉钢铁公司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陈卫红、李涛、徐伯洪、闫慧芳、李济超、刘占元、张敏、杜燮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6225-1996。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粉尘(简称“呼尘”)浓度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粉尘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 1 部分:总粉尘浓度Determin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fworkplacePart 1: Total dust concentrationGBZ/T192."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7-06-18发布2007-12-30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GBZ/T192分为以下五部分:——第1 部分:总粉尘浓度;——第2 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第3 部分:粉尘分散度;——第4 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第5 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本部分是GBZ/T 192的第1 部分,是在GB 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主要修改如下:增加了总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测定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B 5748-85同时废止。

本部分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李涛、陈卫红、刘占元、徐伯洪、吴维皑、陈镜琼、闫慧芳、张敏、杜燮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5748-85。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 部分:总粉尘浓度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总粉尘(简称“总尘”)浓度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总粉尘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061 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3 原理空气中的总粉尘用已知质量的滤膜采集,由滤膜的增量和采气量,计算出空气中总粉尘的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一部分总粉尘浓度)分析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一部分总粉尘浓度)分析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Determin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fworkplace-Part 1: Total dust concentrationGBZ/T 192.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7-06-18发布 2007-12-30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GBZ/T192分为以下五部分:——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本部分是GBZ/T 192的第1部分,是在GB 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主要修改如下:——增加了总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测定。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B 5748-85同时废止。

本部分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李涛、陈卫红、刘占元、徐伯洪、吴维皑、陈镜琼、闫慧芳、张敏、杜燮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5748-85。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总粉尘(简称“总尘”)浓度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总粉尘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061 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3 原理空气中的总粉尘用已知质量的滤膜采集,由滤膜的增量和采气量,计算出空气中总粉尘的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Determin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fworkplace-Part 4: Content of free silica in dustGBZ/T 192.4-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7-06-18发布 2007-12-30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GBZ/T192分为以下五部分:——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本部分是GBZ/T192的第4部分,是在GB 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 16225-1996《车间空气中呼吸性矽尘卫生标准》的附录B《粉尘游离二氧化硅X线衍射测定法》,GB 16245-1996《作业场所呼吸性煤尘卫生标准》的附录B《呼吸性煤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红外光谱测定法》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部分与GB 5748-85、GB16225-1996、GB 16245-1996相比,修改了标准格式。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B5748-85、GB16225-1996、GB 16245-1996同时废止。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东风汽车公司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李涛、祁成、陈卫红、彭开良、刘家发、张敏、杜燮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5748-85——GB 16225-1996——GB 16245-1996。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方法。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_第1部分_总粉尘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_第1部分_总粉尘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Determin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fworkplace-Part 1: Total dust concentrationGBZ/T 192.1-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7-06-18发布2007-12-30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GBZ/T192分为以下五部分:——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本部分是GBZ/T 192的第1部分,是在GB 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主要修改如下:——增加了总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测定。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B 5748-85同时废止。

本部分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李涛、陈卫红、刘占元、徐伯洪、吴维皑、陈镜琼、闫慧芳、张敏、杜燮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5748-85。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总粉尘(简称“总尘”)浓度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总粉尘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061 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3 原理空气中的总粉尘用已知质量的滤膜采集,由滤膜的增量和采气量,计算出空气中总粉尘的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一部分总粉尘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一部分总粉尘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Determin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fworkplace-Part 1: Total dust concentrationGBZ/T 192.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7-06-18发布 2007-12-30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GBZ/T192分为以下五部分:——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本部分是GBZ/T 192的第1部分,是在GB 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主要修改如下:——增加了总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测定。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B 5748-85同时废止。

本部分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李涛、陈卫红、刘占元、徐伯洪、吴维皑、陈镜琼、闫慧芳、张敏、杜燮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5748-85。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总粉尘(简称“总尘”)浓度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总粉尘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061 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3 原理空气中的总粉尘用已知质量的滤膜采集,由滤膜的增量和采气量,计算出空气中总粉尘的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Determin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fworkplace-Part 3: Distribution of particulateGBZ/T 192.3-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7-06-18发布 2007-12-30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GBZ/T192分为以下五部分:——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本部分是GBZ/T192的第3部分,是在GB 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基础上修订的。

本部分与GB5748-85相比,修改了标准格式。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B5748-85同时废止。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武汉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李涛、吴维皑、易桂林、陈卫红、张敏、杜燮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5748-85。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分散度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各类粉尘分散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3 滤膜溶解涂片法3.1 原理将采集有粉尘的过氯乙烯滤膜溶于有机溶剂中,形成粉尘颗粒的混悬液,制成标本,在显微镜下测量和计数粉尘的大小及数量,计算不同大小粉尘颗粒的百分比。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Determin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fworkplace-Part 4: Content of free silica in dustGBZ/T 192.4-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7-06-18发布 2007-12-30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GBZ/T192分为以下五部分:——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本部分是GBZ/T192的第4部分,是在GB 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 16225-1996《车间空气中呼吸性矽尘卫生标准》的附录B《粉尘游离二氧化硅X线衍射测定法》,GB 16245-1996《作业场所呼吸性煤尘卫生标准》的附录B《呼吸性煤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红外光谱测定法》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部分与GB 5748-85、GB16225-1996、GB 16245-1996相比,修改了标准格式。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B5748-85、GB16225-1996、GB 16245-1996同时废止。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东风汽车公司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李涛、祁成、陈卫红、彭开良、刘家发、张敏、杜燮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5748-85——GB 16225-1996——GB 16245-1996。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方法。

最新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 1922-

最新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 192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 B Z T192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 192.2-2007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7年06月18日发布 2007年12月30日实施前言GBZ/T 192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分为以下五部分:——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本部分是GBZ/T 192的第2部分,是在GB16225-1996《车间空气中呼吸性矽尘卫生标准》附录A《呼吸性矽尘浓度测定方法》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主要修改如下:增加了呼吸性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测定。

本部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武汉钢铁公司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武汉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分析仪器厂。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刘占元、陈卫红、陈镜琼、李济超、易桂林、杨静波、梅勇、祁成、彭开良、刘家发、叶丙杰。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6225-1996。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粉尘(简称呼尘)浓度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粉尘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 192.1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3 原理空气中粉尘通过采样器上的预分离器,分离出的呼吸性粉尘颗粒采集在已知质量的滤膜上,由采样后的滤膜增量和采气量,计算出空气中呼吸性粉尘的浓度。

作业场所总粉尘浓度测定技术标准(探究)

作业场所总粉尘浓度测定技术标准(探究)

作业场所总粉尘浓度测定技术标准(探究)1 范围本标准基于本人自身工作经历及行业有关标准归纳而成,规定煤矿作业场所采用称重法测定总粉尘浓度的方法、工艺、操作规范及仪器、设备的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T 192.1—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一部分:总粉尘浓度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煤矿安全规程3 术语与定义3.1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3.2总粉尘可进入整个呼吸道(鼻、咽和喉、胸腔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的粉尘,简称总尘。

3.3.总粉尘浓度单位体积空气中所含全部粉尘的质量(mg/m3)3.4个体采样指将空气收集器佩戴在采样对象的前胸上部,其进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所进行的采样。

3.5定点采样指将空气收集器放置在选定的采样点、劳动者的呼吸带进行采样。

3.6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3.7采样点指根据监测需要和工作场所状况,选定具有代表性的、用于空气样品采集的工作地点。

4测定方法4.1测定原理空气中的总粉尘用已知质量的滤膜(包括积尘管内的滤膜)采集,由滤膜的增量及采气量计算出空气中总粉尘的浓度。

4.2器材4.2.1采样器:包括采样夹和采样器两部分,性能和技术指标符合规定。

a)连续运转时间应≥10h;b)必须有防爆标志。

4.2.2滤膜:采用过滤乙烯滤膜或其他测尘滤膜。

4.2.3天平:采用感量0.1mg或0.01mg的天平。

4.2.4干燥器:内盛变色硅胶。

4.2.5镊子。

4.2.6除静电器。

4.3测定范围井下采煤、掘进工作面及其他粉尘作业场所。

4.4检测周期总粉尘浓度井工煤矿每月测定2次。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Determin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fworkplace-Part 1: Total dust concentrationGBZ/T 192.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7-06-18发布 2007-12-30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GBZ/T192分为以下五部分:——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本部分是GBZ/T 192的第1部分,是在GB 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主要修改如下:——增加了总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测定。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B 5748-85同时废止。

本部分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李涛、陈卫红、刘占元、徐伯洪、吴维皑、陈镜琼、闫慧芳、张敏、杜燮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5748-85。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总粉尘(简称“总尘”)浓度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总粉尘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061 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3 原理空气中的总粉尘用已知质量的滤膜采集,由滤膜的增量和采气量,计算出空气中总粉尘的浓度。

GBZT.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GBZT.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GBZ/T192分为以下五部分:——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本部分是GBZ/T 192的第5部分,是在GB16241-1996《车间空气中石棉纤维卫生标准》附录A《车间空气中石棉纤维测定方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主要修改如下:增加了石棉纤维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测定。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B16241-1996同时废止。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武汉钢铁公司工业卫生技术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李涛、陈卫红、李济超、吴维皑、闫慧芳、张敏、杜變袆。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6241-1996。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石棉纤维粉尘浓度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石棉纤维粉尘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采样规范GBZ/T 192.1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3 滤膜/相差显微镜法3.1 原理用滤膜采集空气中的石棉纤维粉尘,滤膜经透明固定后,在相差显微镜下计数石棉纤维数,计算单位体积空气中石棉纤维根数。

3.2 仪器3.2.1 滤膜:微孔滤膜或过氯乙烯纤维滤膜,孔径0.8μm。

GBZT 192.4-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GBZT 192.4-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192.4—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f workplacePart 4: Content of free silica in dust2007-6-18 发布2007-12-30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前言GBZ/T 192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分为以下五部分:——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本部分是GBZ/T192的第4部分,是在GB 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16225-1996《车间空气中呼吸性矽尘卫生标准》附录B《粉尘游离二氧化硅X线衍射测定法》,GB16245-1996《作业场所呼吸性煤尘卫生标准》附录B《呼吸性煤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红外光谱测定法》为基础修订而成的。

本部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武汉钢铁公司工业卫生技术研究所、东风汽车公司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武汉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分析仪器厂。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陈卫红、刘占元、陈镜琼、李济超、易桂林、杨静波、梅勇、彭开良、刘家发、叶丙杰。

GBZ/T 192.4—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1986年1月27日GB5748-85)为了评价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危害程度,加强防尘措施的科学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特制订本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

1术语1.1作业场所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1.2粉尘悬浮于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1.3粉尘浓度单位体积空气中所含粉尘的质量(毫克/立方米)或数量(粒/立方厘米)。

本方法采用质量浓度。

1.4游离二氧化硅指结晶型的二氧化硅。

1.5粉尘分散度各粒径区间的粉尘数量或质量分布的百分比。

本方法采用数量分布百分比。

1.6测尘点受粉尘污染的作业场所中必须进行监测的地点。

2测尘点的选择原则2.1测尘点应设在有代表性的工人接尘地点。

2.2测尘位置,应选择员在接尘人经常活动的范围内,且粉尘分布较均匀处的呼吸带。

有风流影响时,一般应选择在作业地点的下风侧或回风侧。

移动式产尘点的采样位置,应位于生产活动中有代表性的地方,或将采样器架设于移动设备上。

3粉尘浓度的测定方法3.1原理抽取一定体积的含尘空气,将粉尘阻留在已知质量的滤膜上,由采样后滤膜的增量,求出单位体积空气中粉尘的质量(毫克/立方米)。

3.2器材3.2.1采样器采用经过产品检验合格的粉尘采样器,在需要防爆的作业场所采样时,用防爆型粉尘采样器,采样头的气密性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3.2.2滤膜采用过氯乙烯纤维滤膜。

当粉尘浓度低于50mg/立方米时,用直径为40mm的滤膜,高于50mg/立方米时,用直径为75mm的滤膜。

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

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192.2-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Part 2: Respirable dust concentratio
6
9.3长时间采样和个体采样主要用于PC-TWA评价时采样。短时间采样主要用于超 限倍数评价时采样;也可在以下情况下,用于PC-TWA评价时采样:(1)工作日 内,空气中粉尘浓度比较稳定,没有大的浓度波动,可用短时间采样方法采集1个 或数个样品;(2)工作日内,空气中粉尘浓度变化有一定规律,即有几个浓度不 同但稳定的时段时,可在不同浓度时段内,用短时间采样,并记录劳动者在此浓 度下接触的时间。 9.4 采样前后,滤膜称量应使用同一台分析天平。 9.5 测尘滤膜通常带有静电,影响称量的准确性,因此,应在每次称量前除去静电。
B.3.1.4 一条工作台阶路面设1 个采样点。永久路面(采矿场到卸矿仓或废石 场之间)设2~4个点。
B.3.1.5 每个二次爆破凿岩区设1 个采样点。 B.3.1.6 每个废石场、卸矿仓、转运站的作业处各设1 个采样点。 B.3.1.7 每一个独立风源设1 个采样点。 B.3.1.8 溜矿井的倒矿和放矿处分别设采样点。计量房、移动式空压机站分别 设1 个采样点。保养场、材料库、卷扬机房、水泵房和休息室等处,均应分别设1 个采样点。 B.3.2 采样位置 B.3.2.1 电铲、钻机、铲运机、车辆等司机室内的采样位置,设在司机呼吸带 内。 B.3.2.2 钻机外的采样位置,设在距钻机3m~5m 的下风侧。铲运机外的采样 位置,设在距铲岩处1.5m~3m 的下风侧。台架式风钻凿岩的采样位置,设在距 工人操作处1.5m~3m 的下风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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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Determin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Part 1: Total dust concentration
GBZ/T 192.1-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7-06-18发
布 2007-12-30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GBZ/T192分为以下五部分: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
——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本部分是GBZ/T 192的第1部分,是在GB 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基
础上修订而成的。

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了总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测定。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B 5748-85同时废止。

本部分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李涛、陈卫红、刘占元、徐伯洪、吴维皑、陈镜琼、闫慧芳、张敏、杜燮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5748-85。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总粉尘(简称“总尘”)浓度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
空气中总粉尘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061 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3 原理
空气中的总粉尘用已知质量的滤膜采集,由滤膜的增量和采气量,计算出空气中总粉尘的浓度。

4 仪器
4.1 滤膜:过氯乙烯滤膜或其他测尘滤膜。

空气中粉尘浓度≤50 mg/m3
时,用直径37mm或40mm的滤膜;粉尘浓度>50mg/m3
时,用直径75mm的滤膜。

4.2 粉尘采样器:包括采样夹和采样器两部分,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GB/T 17061的规定。

4.2.1 粉尘采样夹:可安装直径40mm和75mm 的滤膜,用于定点采样。

4.2.2 小型塑料采样夹:可安装直径≤37mm的滤膜,用于个体采样。

4.2.3 采样器:需要防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采样器。

用于个体采样时,流量范围为1 L/min~5L/min;用于定点采样时,流量范围为 5 L/min~80L/min。

用于长时间采样时,连续运转时间应≥8h。

4.3 分析天平:感量0.1mg或0.01mg。

4.4 秒表或其他计时器。

4.5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

4.6 镊子。

4.7 除静电器。

5 样品的采集
5.1 滤膜的准备
5.1.1 干燥:称量前,将滤膜置于干燥器内2h以上。

5.1.2 称量:用镊子取下滤膜的衬纸,将滤膜通过除静电器,除去滤膜的静电,在分析天平上准确称量,记录滤膜的质量m1。

在衬纸上和记录表上记录滤膜的质量和编号。

将滤膜和衬纸放入相应容器中备用,或将滤膜直接安装在采样夹上。

5.1.3 安装:滤膜毛面应朝进气方向,滤膜放置应平整,不能有裂隙或褶皱。

用直径75mm 的滤膜时,做成漏斗状装入采样夹。

5.2 采样
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执行,并参照本标准附录A。

5.2.1 定点采样:根据粉尘检测的目的和要求,可以采用短时间采样或长时间采样。

5.2.1.1 短时间采样
在采样点,将装好滤膜的粉尘采样夹,在呼吸带高度以15L/min~40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5.2.1.2 长时间采样
在采样点,将装好滤膜的粉尘采样夹,在呼吸带高度以1L/min~5L/min流量采集1h~8h空气样品(由采样现场的粉尘浓度和采样器的性能等确定)。

5.2.2 个体采样
将装好滤膜的小型塑料采样夹,佩戴在采样对象的前胸上部,进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以1L/min~5L/min流量采集1h~8h空气样品(由采样现场的粉尘浓度和采样器的性能等确定)。

5.2.3 滤膜上总粉尘的增量(∆m)要求
无论定点采样或个体采样,要根据现场空气中粉尘的浓度、使用采样夹的大小、采样流量及采样时间,估算滤膜上总粉尘的∆m。

滤膜粉尘∆m的要求与称量使用的分析天平感量和采样使用的测尘滤膜直径有关。

采样时要通过调节采样流量和采样时间,控制滤膜粉尘∆m在表1要求的范围内。

否则,有可能因过载造成粉尘脱落。

采样过程中,若有过载可能,应及时更换采样夹。

6 样品的运输和保存
采样后,取出滤膜,将滤膜的接尘面朝里对折两次,置于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

运输和保存过程中应防止粉尘脱落或污染。

7 样品的称量
称量前,将采样后的滤膜置于干燥器内2h以上,除静电后,在分析天平上准确称量,记录滤膜和粉尘的质量m2。

8 浓度的计算
8.1 按式(1)计算空气中总粉尘的浓度:
8.2空气中总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按GBZ 159规定计算。

9 说明
9.1 本法的最低检出浓度为0.2mg/m3(以感量0.01mg天平,采集500L空气样品计)。

9.2 适用的空气中粉尘浓度范围与使用的分析
天平感量和采样流量及采样时间有关,表2 为本法在个体采样条件下适用的空气中粉尘浓度的参考范围。

9.3 当过氯乙烯滤膜不适用时(如在高温情况下采样),可用超细玻璃纤维滤纸。

9.4 采样前后,滤膜称量应使用同一台分析天平。

9.5 测尘滤膜通常带有静电,影响称量的准确性,因此,应在每次称量前除去静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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