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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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妇幼保健院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升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

1.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原则:我院实行首诊负责制、就地就近抢救、规范转诊、尊重病人知情选择权。

2.根据我院和综合抢救能力,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医院(下简称急救医院),急救医院与我院建立急救绿色通道,签署会诊、转诊协议,明确急救、会诊等事宜,负责本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急救。

3.我院成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急救小组成员由医教股、妇产科、儿科、辅助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

二、规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工作

1.我院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实行首诊负责制,因技术等原因不能救治时,对于不宜转运的孕产妇或新生儿,立即请急救医院专家会诊;对于可转运的孕产妇或新生儿,按照转诊原则,安排医护人员护送,规范转诊至急救医院。

2.我院要向急救医院了解病人转归情况,急救医院要及时反馈救治结果给转诊医院。

三、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的监督管理

1.我院成立以分管领导罗丽娟为组长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逐步完善绿色通道的运转。

2.我院高度重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建立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流程和工作制度,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登记工作。

3.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的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一年两次对抢救病人和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

4.定期收集、分析、总结和通报院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县卫计局,协助卫生局落实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

201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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