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悲剧的必然性的现代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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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悲剧的必然性的现代分析

《红楼梦》中塑造了一些形象个性怪异的人物,宝玉的放荡不羁,又惜香怜玉感情细腻;黛玉寄人篱下的忧伤又情感自闭;宝钗的才华横溢却又工于心计……这些个性人物形像寓言般的象征着人生的孤独、恐惧、痛苦、绝望,暗示着作者隐秘的人生经验。许多文学杰作的出现,背后都有作家痛苦的人生经历。托尔斯泰认为:“在自己心里唤起曾经一度体验过的感情,在唤起这种感情之后,用动作、线条、色彩、声音,以及言词所表达的形象来传达出这种感情,使别人也能体验到这同样的感情——这就是艺术活动。”②托尔斯泰:《艺术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47页。

作家、艺术家的不同凡响之处就在于此。他们不仅对于社会、人生有敏锐的感受和领悟,而且能通过经验的内省使之强化、深化、升华,开掘出其中所蕴含的普遍的意义,并以独特的形式将其艺术地传达出来,构成完整的艺术时空,生成全新的艺术形象系统。正如杜勃罗留波夫所说的:“艺术家用他那富于创造力的感情补足他所抓住的一刹那的不连贯,在自己的心灵之中,把一些局部的现象概括起来,根据散见的特征创造一个浑然的整体,在看来是不相连续的现象之间找到活的联系和一贯性,把活生生的现实中的纷纭不同而且矛盾的方面融合而且改造在他的世界观的整体中。”③杜勃罗留波夫:《逆来顺受的人》,《杜勃罗留波夫选集》第二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59年版,第454页。

一、痛苦的人生反思形成了《红楼梦》人物性格的悲剧

新型个体性格是其超越自身悲剧的一种再现。《红楼梦》张扬一种独立、特殊的新型个体人格。要更深入地理解和把握这些悲剧的深层内涵,则必然要探讨曹雪芹及其笔下的人物形象,特别是贾宝玉的悲剧心理和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他是作者的心的体现。《红楼梦》中着力刻画着一块石头,是无才补天的顽石在人世间的传记。这块顽石其实就是贾宝玉的化身,他经历了“木石前盟”和“金玉良缘”的爱情婚姻悲剧,目睹了“金陵十二钗”等女儿的悲惨人生,体验了贵族家庭由盛而衰的巨变,从而对人生和尘世有了独特的感悟,这些不禁让人将贾宝玉与曹雪芹联系起来,正如鲁迅所说:“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东方出版社 2003 年 8 月 1 日版,第 24 篇我们再研读全文,全书以贾宝玉为轴心,以他独特的视角来感悟人生。前五回,以宝玉的来历为中心扼要地介绍了天上的太虚幻境和尘世的荣宁两府,《好了歌》、“护官符”和《红楼梦十二支曲》又隐示着贾宝玉所经历的三重悲剧,作家的寓意和人物的命运巧妙地隐伏其中。这些让我们自然而然的又回到曹雪芹自身的多舛命运。

贾宝玉以“出家做和尚”作为《红楼梦》全本的大结局,笔者认为对贾宝玉这一悲剧处理岁然并非完全出自后续者主观愿望,但却是前八十四伏笔的结果,是贾宝玉这个只以“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为座标的情感世界在情节发展中水到渠成的。这就是雪芹笔下的特殊的人物性格。它的最大长处是真实地回到了他自己。宝玉是个品性独特的公子哥儿,生于“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的贾府。作者为强调宝玉的独特性,说他一生下来就有异秉:刚一落地,嘴里就衔着一块五彩晶莹的玉物,上面还有许多字迹,宝玉也

因此而得名。宝玉的衔玉而生被视为异事,他的祖母更是格外开心,对宝玉“爱如珍宝”。这就决定了宝玉在贾府无人可以代替的地位。宝玉独特性格的形成就是以此为起点的。

在思想意识中,曹雪芹从忠、孝、节、义等社会伦理道德的包围、羁绊中,审视他自身的情感、要求、生活理想、意志状态与审美情趣,以这些自我内在的情感、个性、意志、理想等等为内容建立起自认为轻松愉悦的精神生活,从而把那些并非属于他的社会伦理道德扬弃到一边去。曹雪芹把个体人格推到脱离群体意识(仁、和)的自由状态时,所凭借的实际上也正是黑格尔引用康德的观点所描述的一种个体的清醒意识、个体理性反思的力量,只是披上了两件东方色彩的外衣而已,更确切地说,是作者冲破自身枷锁和命运束缚的意识的升华。

曹雪芹和贾宝玉是类同的,是相通的。其悲剧心理和意识表现在对人生的追寻与感悟,对人世美好事物的深沉眷恋,对罪恶现实的深刻批判,对未来前途的执着追求而又深感彷徨无助。曹雪芹在塑造悲剧的同时又赋予宝玉“种种异常”的性格内容,并通过社会普遍社会伦理要求对它的“睚眦”态度,展示出后者对前者的严重背离与尖锐抵触,从而把明中叶以来随着资本主义萌芽而抬头的人的个体意识及个体与社会的严重分裂扩大了。第五回说宝玉“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第三回说宝玉“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于国于家无望。”十九回说“宝玉性格异常,其淘气憨顽自是出于众小儿之外,更有几件千奇百怪口不能言的毛病。”六十六回说宝玉“成天疯疯癫癫的,说的话人也不懂,干的事人也不知。外头人人看着好清俊模样儿谁知是外清而内浊”。

很清楚,人生的旅程似已走过了大半,从风月繁华走向穷愁潦倒的曹雪芹,为内心情感活动及社会地位、生活状况的强大的“萧条之感”所困扰、笼罩、窒息,他觉得“一事无成”“一技无成”,拿不出什么足以显示自我人生价值重量的东西,向社会表明也向自我证明他的前途光明,而这种重量又要为他所生活的社会所公认。他已经无法在纷繁的外界中使心灵趋于安定,从而导致他的心态失横了,这时作者内心所产生的矛盾与痛苦使他无法接受现实世界的无能。情感一旦启开了阀门,漫衍的痛苦的情感四处溢出;其中自然夹杂了连曹雪芹自己都直言不讳的“独于自身,深所忏悔”的情绪。这种“深所忏悔”的情绪无疑是曹雪芹思想层面中的一个客观存在的现实。它不可能形成于在曹雪芹思想形成的初始阶段,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就等于曹雪芹很早就开始反对自己思想空间中“不务正业”的特殊人生观念,向社会普遍化的建功立业、科举仕途的人生道路俯首称臣,后来大概便不至于落到了“茅椽蓬牖”的境地了。即使落到了,也是其它原因导致,他个人已尽力而为,内心无憾,又怎么会“自悔”呢?所以“自悔”之情出现在雪芹思想发展的后一阶段似乎比较合理。出现的原因自然是人生历程到了日暮途穷之际,他证明不了自我一生价值的所在;因而导致其自卑、悲伤,导致了对于社会普遍化的人生价值、实现方式、仕途道路的认可;当然,这认可是短促的、被动的、不固定的,带有较为明显的情绪波动,思想瞬息涌现的性质。所以,“深所忏悔”的情绪是曹雪芹刚进入人生反思活动时所产生的一种十分短暂而沉重的自责心理状态。它的出现,给雪芹个体心灵的梦魇般的压抑。但这种心理状态也毕竟色彩灰暗,犹如夜间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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