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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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个人所得税的确认计量
②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 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 600元定额扣除。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第1节 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
(二)非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第2节 个人所得税的确认计量
一、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取得的各
项所得减去按规定项目、标准扣除费用之后的余额。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去费用60
000元(免征额)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 扣除后的余额,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按年计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见表9-3)。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第1节 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
(2)劳务报酬所得,按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率,见下表:
(3)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适 用20%的比例预扣率,其中稿酬所得“收入额”减按70%计算。
第1节 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
2.居民个人非预扣预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居民个人取
得的一次性收入以及综合所得的年终汇算清缴,即非预扣预缴个人
第1节 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
二、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注】居民个人取得的第1项至第4项所得称为“综合所得”,按纳
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的第1项至第4项所得, 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1节 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
第1节 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
(三)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率 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第1节 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
(四)个人所得税扣缴方法和预扣/代扣税率
所得项目
工资薪金所得
Fra Baidu bibliotek
居民个人 综合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非居民个人综合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第1节 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范围 1.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直接税。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 义务人。
2.居民个人从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 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纳 个人所得税。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 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2节 个人所得税的确认计量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 1.居民个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率
第1节 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
(1)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适用3%~45% 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预扣率表见表下表:
第2节 个人所得税的确认计量
(1)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 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简称“三险一金”)。
(2)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包括以下六项: ①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各层次的学历教育
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 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 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 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偶然所得
经营所得
扣缴方法 累计预扣法 预扣预缴 按月/按次预扣预缴
按月/按次代扣代缴
预扣/代扣税率 3%~45% 20%~40% 20% 20%
3%~45%
代扣代缴 按次扣缴
20%
自行预缴(税率3%~35%)
第1节 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
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减征
“十三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教育部经济管理类主干课程教材
Tax Accounting
(第13-2版)
盖 地 编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9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学习目标】 1.理解个人所得税的税制要素; 2.掌握对居民个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及相应的会计处理, 扣缴申报表的填报; 3.掌握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确认、计量、记录与纳税申报; 4.了解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扣缴。
第1节 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
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 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5.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 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 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 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第1节 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 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 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 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纳税人)。
4.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 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 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 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