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A文】工程管理质量管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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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管理》课程期末考试

建筑企业质量管理调研报告——以常熟市市政建筑企业为例学院: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班级:工管1003

学生:顾晓磊

学号: 3100110065

20RR年11月

摘要:在市政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如何持续稳定地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市政工程社会效益的增长,是摆在市政企业和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长期课题。本文从市政工程建设的现状出发,分析了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归纳了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特点,最后文章也提出了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工程管理措施

正文:

一、我市道路工程安全质量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为主线,不断制定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质量责任,狠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另一方面随着建设规模的减少,建筑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降低投标报价、降低施工工程安全质量标准等行为也将逐渐增多,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压力日益加大。

二、当前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设项目前工作仓促、深度不够,造成决策失误

公路工程项目一般规模较大,其施工过程是一个劳动力、资金、技术密集型的生产过程,不同于其他商品生产,其规模大、投资多、生产周期长,因此,统筹规划,科学决策非常重要,应该就项目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及宏观和微观经济效益,做出科学评估,若立项不妥,决策不周,将带来很大的浪费及严重后果。

2、片面降造价,“低价中标”出劣品工程

这几年,建筑市场过度竞争的情况愈演愈烈,部分地区实行的最低价中标制度造成部分企业面临着生存危机。在这种形势下,部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把经济利益放到了第一位,而把安全质量工作放到了次要位置,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极端淡薄。而企业在安全质量管理中,虽然建立了所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和“齐全”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但对相关责任人的履责情况的责任考核却未真正落实,企业内部责任体系并未发挥有效作用甚至根本就未真正形成。另一方面,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大都针对企业,极少对责

任人进行处罚,而且基本采用经济处罚且处罚畸轻,也并未和市场经营及个人信用记录挂钩,使企业的违法成本较低,也未触及责任人的根本利益。因此,部分企业不断减少安全质量投入,关键岗位人员缺乏基本的责任心,造成施工现场必要的安全质量控制环节处于失控状态。

3、监理企业自身定位和职责不清造成现场安全质量监理失位

监理企业受业主委托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本该是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者。但客观实际却是建设单位仍然在绝大部分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进行直接的管理,监理企业盲目服从建设单位的指令,无法独立地履行监理职责,现场的监理工作也仅仅局限在工程实体安全质量,而放弃了对施工企业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以及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的管理,监理人员甚至变成了施工企业的质检员、安全员和资料员。同时,部分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总监和监理人员对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熟悉,责任心较差,监理工作质量较低,致使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的监理严重失位。

4、监管力量不足、监督模式单一造成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缺位

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执行者,从我市的情况来看,安全监督机构大都没有相应的人员编制和经费,质量监督机构虽然相对健全,但监督人员的数量也远远满足不了工程建设规模的日益增长的监督要求。人员缺乏造成安全监督管理力量不足,经费缺乏造成监督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安全质量监督装备难以更新,安全质量监督水平不高。在监督对象方面,存在重工程实体轻行为主体的问题;在监督手段方面,存在重处罚轻引导、重突击检查轻长效管理等不足;在监督内容上,满足于肤浅的面面俱到而忽视了深层次技术性的重点监督。同时,部分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往往局限在老的监督模式和监督程序,而未对面临的新情况进研究并及时调整监督工作机制,造成安全质量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监督工作的不深入造成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工作缺位和流于形式,安全质量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

5、安全质量激励机制缺乏造成安全质量管理整体水平提高较慢

前些年,有关部门在调整招投标管理规定时,取消了评标过程中的企业安全质量业绩分,而在企业资质申报中等环节中,也没有对企业安全质量创优做出硬性要求。同时,安全质量创优必然要增加经济投入,造成已处于微利情况的建筑企业,

尤其是对经济独立核算的项目经理的创优积极性大大降低。而部分地区的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管时把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为监管工作的首要目标,片面强调安全质量底线,而未在提高行业整体的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上下功夫,忽视了对企业创优积极性的鼓励。个别监督人员甚至考虑到工程造价太低而降低安全质量监督标准,造成个别地区出现了工程中标价降低-监管部门监督标准降低-企业安全质量标

准降低-工程中标价再降低的恶性循环,全市安全质量整体水平提高较慢,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下降趋势。

三、关于完善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党的十R大,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从党的十R大的内涵我们应该看到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作为党的十R大的各要素,是统一的整体,任何要素都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在研究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体制机制的改善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就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急民之所急,研究制定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的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统筹兼顾要求必须全面系统地分析问题,进一步完善安全质量管理体制机制,最终实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1、风险教育和责任追究并举,全面落实企业自控的安全质量责任体系

企业是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工作的责任主体,只有使企业认识到了安全质量法定的主体责任、认清了安全质量对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性,才能使企业自愿、自觉、主动的做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为此,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通过网站、会议及安全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交底、监督检查等形式加强《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使相关责任主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理念。同时,要牢牢抓住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两个“一把手”,开展风险教育和“两项行政许可”相关法规教育,使他们把安全质量管理和企业生存紧密联系起来,把“要我管安全质量”的观念转变为“我要管安全质量”,从根本上扭转“政府抓安全质量,企业抓经济效益”的不利局面。

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安全质量违法违规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尤其是要在市场准入、执业资格方面严厉处罚,促使企业不得不去建立健全和落实其内部安全质量责任制,从而使责任体系中的每个岗位、每个人员感受到风险、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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