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结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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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定案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定案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定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行为,确保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合法性和透明性,保障建设方和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

3. 工程结算应遵循合同约定,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

二、结算准备1. 项目部应在工程竣工前一个月内,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量进行清理,并形成初步结算资料。

2. 初步结算资料应包括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材料使用记录等。

3. 项目部应对初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结算编制1. 根据初步结算资料,项目部应编制工程结算书,详细列出各项费用。

2. 工程结算书应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税费等,并明确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和方法。

3. 项目部应对结算书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无误后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

四、结算审核1.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提交的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费用的合理性和计算的准确性。

2.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项目部进行修改和完善。

3. 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应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五、结算审批1. 工程结算书经财务部门审核后,需提交给公司管理层进行审批。

2. 管理层应综合考虑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因素,对结算书进行审查。

3. 审批通过后,公司应出具工程结算定案报告。

六、结算公示1. 为了增加结算工作的透明度,公司应将工程结算定案报告公示于公司内部网站或公告栏。

2. 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以便各方查询和提出异议。

七、结算执行1.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财务部门应根据结算定案报告执行结算工作。

2. 如有异议,应由项目部负责解释和处理,必要时可重新编制结算书。

八、档案管理1. 所有结算资料应归档保存,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2. 结算档案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结算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需经过公司高层批准。

工程项目内部结算制度

工程项目内部结算制度

工程项目内部结算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规范内部结算行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作,特制定本结算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各项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二、适用范围本结算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工程项目的内部结算活动。

三、组织结构1. 成立项目内部结算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财务人员、采购人员、施工管理人员等组成。

2. 结算小组负责审核、核算工程量、材料使用、人工费用等,并定期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告。

四、结算流程1. 工程量的确认:施工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时准确地填报工程量清单。

2. 材料费用核算:采购人员需提供材料的采购发票及入库单,由结算小组核对后计入成本。

3. 人工费用核算:根据实际出勤记录和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人工费用。

4. 其他费用核算:包括机械使用费、管理费用等,需提供相应凭证进行核算。

5. 汇总与审核:结算小组成员应定期汇总各项费用,并进行交叉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6. 财务报告:将审核无误的数据报告给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最终的财务处理。

五、结算周期1. 日常结算:每日或每周对材料、人工等费用进行初步核算。

2. 阶段性结算:每个工程阶段完成后,进行一次详细的成本核算。

3. 完工结算:项目完工后,进行最终的全面结算,总结项目盈亏情况。

六、责任与义务1. 结算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任何超出预算的费用必须经过项目经理审批,并说明超支原因。

3. 对于违规操作或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或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结算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如有变更,以最新制度为准。

公路施工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公路施工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公路施工工程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施工工程结算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资金使用合理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结算管理机构1. 公路施工工程结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相关制度,并监督和指导结算工作的实施。

2. 工程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结算资料并接受审查。

4. 立项单位负责审核结算结果并批准支付工程款。

三、结算依据1. 结算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结算金额应准确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2. 结算依据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单、材料报验单、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四、工程量清单管理1. 工程量清单应由施工单位按照实际施工情况填写,必须真实准确。

2.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完整、规范。

3. 结算中所用工程量清单必须经双方确认,并由工程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后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五、工程变更管理1. 工程变更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和程序进行,必须经过相关审批后方可实施。

2. 工程变更单应当详细描述变更内容、原因和影响,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3. 工程变更应及时纳入结算范围,并按照变更前后的计量单位进行计算。

4. 工程变更应当由工程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确保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六、材料报验管理1. 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报验,并填写相关报验单。

2. 材料报验单必须真实准确,必须有质检人员签字确认。

3. 结算中所用材料报验单必须与实际使用的材料相符,必须经验收单位审核确认。

七、验收管理1. 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结算依据之一。

2. 验收应由工程监理单位组织进行,验收结果应充分反映工程质量和进度。

3. 验收报告必须详细描述验收情况和结果,必须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八、结算流程1. 施工单位提交结算资料后,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审核。

2. 工程监理单位应就审核结果向结算委员会提交结论,并填写结算意见书。

3. 结算委员会应根据监理单位的审核结果和意见书,制定结算方案,并将方案提交立项单位审批。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加强工程结算管理,明确工程结算流程,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提高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核质量,促进工程结算管理的规范化,完善工程结算管理的制约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合用于富龙集团工程及材料设备合同结算。

无成本管理中心2.1. :工程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者被动接受财物,如浮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结算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赋予处罚;工程结算应建立起成本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子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彻底的可复查性;信息向有关部门反馈,以便开展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优化工作;调整方式、结算方式等应充分考虑竣工结算的准确、便利和快捷,尽量减少争议。

3.1.1. 竣工备案后 10 个日历日内,项目部制定工程结算资料提交计划,原则上要求施工单位在 3 个月内完成资料提交,并按相应程序审批;3.1.2. 成本管理中心按照结算资料提交计划,在 5 个日历日内完成竣工结算计划编制,并按相应程序上报审批;3.1.3. 当工程按合同要求具备结算条件后,项目部应及时采集整理工程竣工各种资料(包括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工程完成总量清单的初审,实物检验资料、质量验收合格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履约过程往来文件等);项目部按合同约定给施工及材料供应完成单位下发《结算通知单》催缴结算资料,在《结算通知单》里应要求结算资料的内容、提交的最晚时间、数据准确性及相关的惩罚措施。

3.1.4. 根据合同约定,达到结算条件后,项目部应要求总包施工单位在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90 个日历日内、分包施工单位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45 个日历日内,向项目部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项目部按照资料提交计划移交至成本管理中心。

编制工程结算质量管理制度

编制工程结算质量管理制度

编制工程结算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结算质量管理工作,提高结算质量,保证结算准确性和合法性,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结算质量管理组织1.结算质量管理委员会建立工程结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项目经理、财务总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统筹规范本单位工程结算的质量管理工作。

2.结算质量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结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结算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由具有丰富结算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

三、工程结算质量管理制度建设1.结算质量管理流程(1)项目签约阶段:确定结算范围、结算金额、结算依据等内容,明确工程结算的主要责任人。

(2)工程施工阶段:结算质量管理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结算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结算准确性和合法性。

(3)工程竣工阶段: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准备结算资料,编制工程结算报告,报送结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定。

2.结算资料的保管和管理所有与工程结算相关的资料必须按照规定流程妥善保存,确保结算过程的透明和规范。

3.结算质量考核对结算工作进行质量考核,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促进结算质量的不断提高。

四、责任与义务1.结算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工程结算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核实和审核。

2.结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结算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结算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结算质量。

3.领导责任公司领导对工程结算质量负有最终责任,要对结算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

五、附则1.本制度经结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执行,如需修改必须经过审定。

2.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暂停执行,由结算质量管理委员会决定。

以上就是编制工程结算质量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结算质量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工程及时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及时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及时结算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流程,确保工程款项的及时支付,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装修装饰、设备安装等各类工程。

三、结算原则1. 公正性:确保结算过程公开透明,所有参与方都能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结算。

2. 及时性: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按时完成结算工作,避免无故拖延。

3. 准确性:结算金额必须经过严格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四、结算流程1. 工程进度确认:项目负责人需定期提交工程进度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2. 结算申请:根据工程进度,承包商提出结算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 审核验证:财务部门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工程量清单、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等。

4. 结算审批:经审核无误后,结算申请报送至公司管理层进行审批。

5. 款项支付: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五、责任与义务1.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进度,及时提出结算申请。

2. 项目负责人需对工程进度负责,确保进度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确保结算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公司管理层负责最终审批,确保结算工作的权威性。

六、监督与考核1. 建立结算监督机制,由内部审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定期对结算工作进行检查。

2. 对于违反结算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3. 定期对结算工作进行评估,对于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以最新发布的制度为准。

总包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总包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总包工程结算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总包工程的结算管理,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做到合理、公正、透明,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为《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遵循经济、公正、合理、专业的原则。

二、结算管理组织1. 结算管理委员会:由总包单位成立,负责总包工程的结算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总包工程的结算方案的制定、结算审查与审批等工作。

2. 结算管理小组:由总包单位内部成立,负责具体的总包工程结算管理工作,包括结算计量的审核、结算文件的编制、结算资料的归档等。

三、结算管理程序1. 结算方案的制定:总包单位应在工程开始前,结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制定总包工程的结算方案,并提交结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2. 结算计量的审核:总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对工程进度进行计量,并在每月底前提交结算管理小组审核。

3. 结算文件的编制:经审核通过的计量数据,总包单位应及时编制结算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材料清单、人工费用清单等,并提交结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4. 结算资料的归档:总包单位应妥善保管结算文件和结算资料,便于审查和查询,同时应定期进行归档。

四、结算管理规定1. 结算审查:结算管理小组应按照工程合同和结算方案的规定,对结算文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结算审批:结算管理委员会应对经审查通过的结算文件进行审批,确保结算工作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 结算支付:总包单位应根据审批的结算文件,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项,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4. 结算异议处理:如发生结算异议,总包单位应及时与业主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经修改后的版本为最新版本。

2. 对于不遵守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以上为总包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确保总包工程的结算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合理、公正、透明。

工程结算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资料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细化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流程,提高工程结算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范围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单、施工图纸、收发票、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通知单等相关资料。

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目的是为了确保结算过程中所使用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责任部门1. 工程结算部门是对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部门。

2. 工程项目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工程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三、工程结算资料的收集和整理1. 工程项目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程结算资料。

2. 工程项目部门应当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变更情况,及时更新和整理工程结算资料。

3. 工程项目部门应当确保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篡改、伪造等。

四、工程结算资料的保管1. 工程结算部门应当制定相关的工程结算资料保管制度,规定工程结算资料的保管方法、保管期限等。

2. 工程结算资料应当按照日期和项目名称等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管理。

3. 工程结算资料应当采取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

五、工程结算资料的使用1. 工程结算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更改或篡改。

2. 工程结算资料的使用应当经过审批并加盖相关部门的公章,确保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工程结算资料的使用应当及时更新,保证结算过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工程结算资料的销毁1. 工程结算资料的销毁应当按照工程结算资料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2. 工程结算资料的销毁应当经过审批并加盖相关部门的公章,确保销毁的合法性。

3. 工程结算资料的销毁应当采取安全的方式,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七、工程结算资料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工程结算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一、概述工程结算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确保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合法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二、结算范围1.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包括建筑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等。

2. 结算范围包括工程费用的支付、材料设备清单的核对、进度款的返还等。

三、结算程序1. 合同签订:工程开展前,双方签订工程合同,并明确工程费用的结算方式。

2. 工程进展监测:工程进展过程中,进行质量、进度和工程量的监测记录,为后续的结算工作提供准确数据支持。

3. 编制结算申请: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编制结算申请,详细列明工程的完成情况、工程量计算和费用计算等内容。

4. 结算审核:业主单位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核,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并与合同约定进行比对。

5. 确认结算结果:审核通过后,双方确认结算结果并签署结算协议。

6. 结算支付:业主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结算款项给施工单位。

四、结算管理职责1. 业主单位:负责组织结算管理工作,制定并执行结算管理制度。

2. 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核,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施情况。

3. 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结算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结算申请,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结算文件管理1. 工程项目结算文件包括结算申请、结算审核意见、结算协议等,必须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结算文件应随时准备好,方便进行结算审核和支付工作。

六、结算监督1. 工程结算过程中,应当提供公正透明的环境,确保结算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 相关监管部门可以随时对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合同纠纷解决1. 对于工程结算过程中的合同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提交至相关行业协会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2. 若协商或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则可依法诉讼解决。

八、结论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证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施工企业预结算制度(5篇)

建筑施工企业预结算制度(5篇)

建筑施工企业预结算制度一、工程概(预)算制度1.总则(1)工程预算是招标报价的基础资料,编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根据工程规模、分工进度编制。

(2)以公司名义承接的大型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预算或报价,由公司经营部组织编制。

(3)由公司的合作单位以公司名义承建的项目,需要公司经营部编制概预算时,由公司经营部负责编制;合作单位编制的概预算,原则上根据项目合作方式,确定是否需要公司经营部对概预算进行审核。

2.预算编制的依据(1)经过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在编制之前,各专业的设计施工图及文字说明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还要经过图纸会审。

(2)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如果预算突破了经批准的概算,则应补做调整设计概算,并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方允许实施。

(3)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图和各项技术组织措施。

(4)现行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他费用定额和价差调整方法。

(5)地区材料预算价格表和单位估价表。

(6)工程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

这些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基础,在编制预算时亦需认真执行。

(7)预算工作手册。

其主要内容有:各种常用数据和计算公式;金属材料规格和计量单位;各种标准构件工程量和材料用量;各类造价指标和工期定额等资料。

3.预算编制的方法编制工程预算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实物法”,二是“单位估价法”。

鉴于我国基本建设预算编制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数额,并通过多种途径有效地控制投资规模,因此目前我国基本建设预算制度明确规定采用单位估价法编制工程预算。

4.预算编制的步骤采用单位估价法编制工程预算,就是以预算定额和单位估价表为标准,在按规定计算出工程量的基础上计算出单位工程的预算造价。

其具体步骤如下:(1)收集编制预算的基础文件和资料。

(2)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全面掌握施工现场情况。

(3)按规定正确划分计算项目、计算工程量及工料数量统计表。

某工程结算管理制度【6篇】

某工程结算管理制度【6篇】

某工程结算管理制度【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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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财务结算制度

工程施工财务结算制度

工程施工财务结算制度一、总则1. 本结算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财务结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各项费用的支付与结算。

3.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结算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执行。

二、结算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向投资方或其指定的代表提出结算申请,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结算资料。

2. 投资方或其指定的代表负责审核结算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工作。

三、结算流程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按时提交结算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2. 投资方应在收到结算报告后的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3. 双方应协商解决审核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4. 审核通过后,投资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四、结算原则1. 公正性:确保结算过程公开透明,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袒或不公。

2. 准确性:所有结算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实际的工程成本。

3. 及时性:保证结算工作的时效性,避免因结算延误影响工程进度。

4. 合法性:所有结算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五、结算内容1. 材料费:根据实际使用的建筑材料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 人工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种和工时标准计算。

3. 机械费:根据租赁或购买机械的实际费用进行结算。

4. 其他费用:包括管理费、运输费等,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

六、监督与考核1. 建立财务结算监督机制,确保结算活动的合规性。

2. 定期对结算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结算效率和质量。

3. 对于违反结算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结算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方,并按照最新制度执行。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工程结算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完成项目后,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工程量、规格、质量等项目核算并支付合同价款的过程。

为规范和加强工程结算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政策依据本制度的实施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政策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三、工程量确定1.根据施工合同,工程量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测算和确定。

2.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按照标准计量。

3.工程量变更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报批合同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结算。

四、结算单据1.施工企业应按规定的期限向业主提交工程结算单据。

2.结算单据包括:结算报告、批复文件、工程量清单、检测报告、验收证书等。

3.结算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由施工企业负责。

五、结算方式1.工程结算按照进度款和尾款两阶段完成。

2.进度款结算应按照工程进度的实际完成情况计算,一般不低于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百分之八十。

3.尾款结算在项目竣工,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进行。

4.若发现施工企业在结算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行为,业主有权终止结算,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六、价格调整1.工程结算中的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可根据国家政策进行价格调整。

2.工程结算中的价格调整应依据施工合同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调整范围进行。

七、结算审计1.工程结算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2.结算审计交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

八、结算支付1.工程结算应在结算审核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施工企业。

2.结算支付方式可以选择电汇、现金、支票等方式进行。

九、违约处理1.若施工企业在结算过程中出现虚报、冒报、串通等行为,一经查实将采取取消工程结算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2.业主若拖延结算支付期限或未按时支付结算款项,施工企业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及造成的相关损失。

十、附则1.处于特殊情况下,施工企业可向业主提出结算变更申请,需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施工单位预结算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预结算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单位预结算管理,确保预结算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提高工程造价控制水平,降低施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预结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预结算管理小组,由施工单位财务部门、工程部门、合同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2. 预结算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和修订预结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预结算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3)负责对预结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预结算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4)负责预结算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预结算工作的流程1. 工程项目立项阶段: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预结算。

2. 工程施工阶段: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调整预结算,确保预结算与实际施工相符。

3. 工程验收阶段:根据工程验收结果,对预结算进行最终确认。

4. 预结算审核阶段:由预结算管理小组对预结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5. 预结算审批阶段:预结算管理小组将审核后的预结算报送施工单位领导审批。

6. 预结算实施阶段:根据审批后的预结算,进行工程款结算。

四、预结算管理的要求1. 预结算编制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

2. 预结算编制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保预结算的准确性。

3. 预结算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等因素,确保预结算的合理性。

4. 预结算编制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确保预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5. 预结算管理小组应定期对预结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奖惩措施1. 对在预结算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预结算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施工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工程结(决)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决)算管理制度

****股份工程结(决)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1.1为了规范工程结(决)算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结(决)算工作的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2.1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城市公司或项目公司(以下统称为“集团下属各公司”)。

第三条职责范围3.1集团成本管理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及监督检查;3.2集团下属各公司的成本控制部、工程部等部门及相关人员负责本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3.3集团成本管理部根据集团下属各公司项目的运营情况,原则上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办法在集团下属各公司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并根据回顾情况适时进行修订;3.4集团下属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但是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管理办法冲突。

第二章分则第四条职责4.1地产公司成控部4.1.1收集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4.1.2负责接收并复核经工程部审核的竣工结算资料;4.1.3每月25日前向集团成本管理部提交本月工程结算完成情况(结算完成清单、经法务审计监察部签字确认的结算误差分析报告、一审指标分析、二审指标分析)和下月工程结算计划;4.1.4在收到施工单位送审结算资料3日内将其结算总价封面复印件上报审监部备案。

4.1.5组织工程结(决)算的自算编制或外委编制,形成竣工结算一审定稿(施工单位盖章,地产公司签字不盖章,含一审指标分析)版后,报集团审计监察部二审;4.1.6根据结算完毕的工程进行总结及指标分析并提出成本管理建议。

4.1.7根据集团成本管理部下发的结算成本指标分析要求,在当月25日前编制成本指标分析表,前完善成本数据库,同每月的成本月报一前报集团成本管理备案。

4.2地产公司工程部4.2.1收集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4.2.2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资料,审核并确认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2.3配合处理结算工作中的争议问题。

4.3地产公司工程分管领导4.3.1负责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4.3.2协调处理结算工作中的争议问题;4.3.3审核批准竣工结算一审定稿版。

工程公司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结算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结算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流程,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防止财务风险,保障公司利益。

制度遵循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活动。

二、组织结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结算部门,负责结算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结算部门应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监控和分析,确保结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结算流程1. 项目启动:项目启动时,应明确项目的预算和成本控制目标,作为后续结算的依据。

2. 进度报告:项目经理需定期提交工程进度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成本支出。

3. 变更管理:任何工程变更都应及时记录并评估其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必要时更新预算。

4. 结算申请:项目完成后,项目经理应提交完整的结算申请,包括工程量清单、实际成本报告等。

5. 审核验证:结算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所有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6. 结算报告:审核无误后,结算部门出具结算报告,明确项目的最终成本和应付款项。

7. 付款执行:根据结算报告,财务部门执行付款,同时保留必要的支付凭证和文件。

四、风险管理为防范结算风险,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对于大额支付,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

五、信息公开结算管理制度要求高度的信息透明度。

公司应确保所有结算信息能够被适当地记录和存档,并在必要时向相关利益方披露。

六、持续改进公司应定期回顾和评估结算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不断提高结算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七、附则本结算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结算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施工单位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工程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施工单位工程结算管理,提高工程结算质量,保障工程结算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我们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管理,包括工程进度款结算、工程变更款结算、工程质量款结算等。

三、工程结算流程1. 工程结算编制: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工程结算文件。

2. 工程结算审核:项目经理对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确保结算内容符合实际工程施工情况。

3. 工程结算审批:审批部门对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工程款结算。

4. 工程款支付:财务部门根据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工程款支付。

四、工程结算文件内容1. 工程量清单:包括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中所完成的各项工程量。

2. 材料价格清单:包括施工单位所采购的材料价格清单。

3. 劳务费清单:包括施工单位使用的劳务费用清单。

4. 机械设备清单:包括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清单。

5. 工程变更清单: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清单。

五、工程结算标准1. 工程结算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执行。

2. 工程结算应公正、公平、合理。

3. 工程结算应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变更等进行结算。

4. 工程结算应将实际情况与工程施工文件进行核对,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六、工程结算监督1. 项目经理对工程结算进行监督,确保结算内容的准确性。

2. 财务部门对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查,确保结算款项的合法性。

3. 监理单位对工程结算进行监督,确保结算符合工程实际情况。

七、不正当工程结算处理1. 对于工程结算中存在的虚假信息,应立即通知开发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 对于工程结算中存在的不合理费用,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调整,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 对于工程结算中存在的其他不正当行为,应及时通报公司领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八、工程结算记录保存1. 工程结算文件应进行归档,保存至少5年。

2. 工程结算相关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备日后审计使用。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工程结算管理制度1一.结算工作流程1.由合同乙方(承包方、供货方)在合同约定内容(含补充合同)全部完成后并取得工程验收合格报告(内部)或主办部门出具的履约办结书面证明后方能书面申请办理合同结算,书面申请需附结算一览表和相关结算签证资料,申明在结算申请表外无任何遗漏事项,若有遗漏即视为自动放弃结算权利。

2.由合同甲方(发包方、采购方)或代甲方合同主办部门负责签收结算申请,经审查资料齐全后告知申请人有关结算办理须知。

3.合同主办部门(工程项目部或项目公司工程部;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或项目公司;行政部或项目公司综合部;采购部;其他相关主办部门)接收乙方结算书面申请后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据合同(含补充合同)内容对申请人明确提出的结算事项合同内承包工作内容、实际完成数量、履约完成时限、合同外签证增减等进行逐一核实并填制《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并附结算申请、验收合格相关资料递交至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

4.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签收合同主办部门提交的《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和相关资料后按公司规定进行审计确认,在审计过程中合同主办部门和申请人须配合做好抽查、征询工作,合同造价部完成审计后填制下达《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至合同主办部门。

5.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无异议,即可办理支付流程。

6.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有异议,由主办部门将无异议部分按1.5条流程OA提交《合同结算审批表》先行办理。

对有异议事项与申请人进行初步协商并拿出部门处理意见提交合同结算专题会议讨论(分管领导、主办部门、合同造价部、申请人参加、总经办秘书记录),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报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审核工作要求1.可能影响项目公正审核的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参加申请人邀请的各类消费活动或收受礼品、礼金。

2.合同主办部门接收申请人送审的结算资料,必须填写《结算资料交接清单》,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工程管理和成本控制,明确工程结算审核流程和时间节点,完善集团公司内部的工程结算管理制约机制,特制订了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投资和施工项目各类工程的过程进度结算及竣工结算管理。

成本控制部的职责包括复核施工方结算资料,审核工程结算并出具内审意见,负责委托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审核工程结算,以及与施工方、项目部、预算部共同确认工程量和工程结算价。

纳入工程结算的范围包括技术服务类、施工类和材料或设备的分包(采购)类。

工程结算程序的启动需要结算项目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发出工程结算申请,经监理单位书面确认后,报工程部审批后,方可进入结算程序。

监理单位、工程部应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确认。

工程结算条件包括准予结算的条件和不予结算的情形。

准予结算的条件包括进度节点付款结算和完工结算。

不予结算的情形包括无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无计量资料或计量资料不全,因施工错误而增加的工程量等。

工程结算书的编制要求需要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量、单价、合价、结算时间等内容,并需附上相关的验收资料和监理意见。

工程结算书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编制原则进行规范编制。

它应该包括封面、编制说明、汇总表、结算书、材料调差表、甲供材清单以及全部工程量详细计算书。

结算书封面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及编制人签章。

工程结算书应按单项工程编制,分为合同内和合同外。

合同内部分应按原设计图纸内容与追加调整项目编制。

追加调整项目应按各设计变更单与签证单分别编制、汇总。

在工程项目进入竣工验收阶段时,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收集、整理竣工图和工程竣工结算资料。

竣工验收通过后,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将完整的竣工图及竣工结算相关资料报送监理公司和工程部。

竣工结算资料应包括但不局限于施工类结算资料和需提供资料清单中的各项资料。

施工类结算资料需提供的资料包括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书等;工程施工、竣工图纸(土建、安装工程或其他专业的全套图纸);设计交底、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图纸、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签证单、技术核定单;经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隐蔽工程记录;与计价相关的施工过程中各类现场记录、会议纪要、往来函件、通知等;工程决(结)算书;材料设备调整差价的依据材料;甲供材料、设备明细表,甲定乙购材料认价单、甲方指定品牌材料清单等,并提交所有验收和现场签收资料;进度款、借款、垫付款财务核对明细表;预付工程款、地质勘察报告(基础、土方施工);开工通知书、停复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完整的监理文件包;其他发包人认为必要的资料,如材料设备进出场证明;有关气象记录、各种工程资料移交记录、施工现场情况记录、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照片及录像等、由现场工程师提供的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关奖惩证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记录及证明、索赔费用证明等。

政府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政府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政府工程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政府工程结算管理,规范结算程序,促进工程施工和项目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地方政府及其行政机构承建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结算管理。

三、结算程序1. 工程竣工后,项目管理单位应向结算机构提交竣工资料,包括工程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

2. 结算机构应对工程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专家对工程进行实地检查。

3. 结算机构应根据实地检查结果和相关资料,编制工程结算报告,提出扣减项和增补项。

4. 项目管理单位应对结算报告进行审查,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并与结算机构协商解决。

5. 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结算机构应出具正式结算决定,并向项目管理单位和承包商发放结算款。

四、结算内容1. 结算款应包括工程实际施工费用、合同约定的变更款、竣工验收奖励金等。

2. 结算款中如存在扣减项,应明确扣减理由及金额,并经双方确认后支付。

3. 结算款的支付应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进行,不得拖欠或延迟支付。

五、结算审核1. 结算机构应对结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结算过程合法、合规。

2. 结算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保证审核结果的权威和准确性。

3. 结算审核应及时进行,不得拖延时间,以免影响项目的后续进度。

六、责任追究1. 对于工程结算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2. 对于工程结算中出现的纠纷和争议,应及时协调沟通,寻求解决方案,避免影响正常工程进度。

3. 对于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对工程进行整改。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解释权归于政府相关部门。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就是政府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结算管理过程中提供参考指导,保障政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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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由合同预算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
4、工程变更通知单;
5、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6、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7、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经审核无误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复核。

3、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合同预算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在工程竣工后至合同预算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合同预算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和结算资料的内容
第一条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审核通过。

第二条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
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
5、材料对帐单;
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验槽及隐蔽记录;
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
10、四项保费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

五、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
第一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审核后,由结算主管负责审核结算资料;
4、工程技术部将工程结算资料交付被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
5、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初步审核报告;在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私下进行联系;
6、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负责审核过程的配合、解释、协调和监督工作,并对审核初稿进行审查;
7、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负责将审核报告由施工单位认可签章,施工单位对审核报告提出异议的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安排施工单位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再次进行对帐;若对帐后对审核报告提出更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出更改理由;
8、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核对无误后签字,报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复核。

第二条、自审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的28天内向工程监理单位报送一套完整的结算资料。

2、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资料的7天内,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完成初审,初审的重点在结算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提供甩项项目清单。

审核完毕后在结算审核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连同施工单位结算资料报送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

3、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按照竣工图及现场经济签证进行工程量审核;按照合同约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审核定额子目和取费。

以上审核工作在收到结算资料后40天内完成。

4、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审定的结算经施工单位认可后填写“工程结算审定单”,签字并经施工单位签认后报成本副经理复核。

结算主管在结算审核完成后应先与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沟通,无误后送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第三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送竣工资料,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总价1%。

第四条、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7日内完成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定单的复核,签署意见后报工程技术部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主管领导在审批当中,对有异议的结算退回工程技术部,由结算主管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审核。

第六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在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报告上签章。

第七条、扣款项目在结算封面上注明扣款单位名称及金额后转入计划财务部。

六、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
第一条、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一式五份,分别送公司计划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存档一份,工程技术部留存一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第二条、工程技术部专册进行结算资料的收发登记。

七、其它
第一条、工程技术部应根据结算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提出成本控制的建议,对变更和签证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对于具备成本分析条件的单项工程应在结算定案两月内填制《建安成本分析表》。

第二条、因历史遗留问题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长期(一年以上)不报竣工结算的,工程技术部应在公开发行报刊上发布公告,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报送竣工资料,限期不报的,工程技术部对未报部分按0值处理并纳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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