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所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卫生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卫生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卫生所内部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2. 卫生所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的往来文件、协议、合同等。
3. 卫生所内部各种规章制度、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统计报表等。
4. 卫生所职工的考勤、工资、福利、职称评定等人事档案。
5. 卫生所药品、器械、设备、物资采购、使用、维修等档案。
6. 卫生所开展各种卫生保健活动、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卫生所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卫生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档案负有收集、整理、归档的责任。
3. 卫生所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有监督、指导、协调的责任。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准确地收集档案材料,并按规定归档。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应根据档案材料的性质、内容、时间等特征,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编号,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3.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霉变、虫蛀等现象。
4. 档案数字化:档案管理员应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将纸质档案转换为电子档案,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五、档案利用与保管1.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为卫生所内部和外部用户提供档案查阅、复制、摘录等服务。
2.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3. 档案销毁: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销毁规定,对已满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六、档案信息化建设1. 档案管理员应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 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卫生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卫生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档案、预防保健档案、卫生监督档案、健康教育档案等。
三、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无缺,包括文件、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符合实际情况。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4. 可靠性原则:档案应当具有长期保存价值,便于查询和利用。
5. 便捷性原则:简化档案查阅程序,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四、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卫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2. 产生档案的部门:负责将形成的卫生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3. 全体员工:遵守档案管理制度,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五、档案分类及编号1. 档案分类:根据档案内容、形式和用途,将档案分为以下类别:- 医疗档案- 预防保健档案- 卫生监督档案- 健康教育档案- 其他档案2. 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号方法,编号格式为“类别编号+年度+流水号”。
六、档案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包括本单位各类卫生档案,以及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往来文件、协议等。
2. 收集时间: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3. 收集方法:- 直接收集:从档案形成部门收集;- 转移收集:从其他单位或个人处收集;- 拍摄复制:对重要档案进行拍摄或复制。
4. 整理方法:- 按类别、年度、流水号排列;- 对档案进行编目、分类、归档;- 制作档案目录、索引等检索工具。
七、档案保管1. 保管条件: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盗等。
2. 保管期限:根据档案价值,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3. 保管措施:- 对重要档案进行复制备份;-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 对破损档案进行修复。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职责1、____全局性的宣传、贯彻、执行《____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局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局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局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局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局档案员职责1、贯彻实施《档案法》、《____省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和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和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全局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分管档案工作的各处(室)领导职责1、配备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2、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档案工作),帮助专(兼)职档案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3、____本单位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局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4、疏通渠道,严格制度,督促有关人员注意平时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积极配合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归档工作。
5、协同档案室监督、检查本单位文件材料预立卷、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及档案鉴定工作。
6、负责检查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履行档案岗位职责情况。
四、各处、室专(兼)职档案人员职责1、坚持平时整理。
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卫生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管理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卫生管理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合法性,提高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管理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卫生管理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
第三条各级卫生管理部门及相关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卫生管理档案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卫生管理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准确、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卫生管理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确保卫生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卫生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守秘密,保护患者和公民个人隐私,保障卫生管理档案信息的安全。
第七条各级卫生管理部门及相关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及监督检查机制,对卫生管理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保障卫生管理档案管理工作能够健康有序地开展。
第八条各级卫生管理部门及相关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卫生管理档案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卫生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第九条各级卫生管理部门及相关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卫生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卫生管理档案的管理第十条卫生管理档案是指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及医疗机构用于记录、管理和保存卫生管理信息的文件和电子文档。
第十一条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保持完整、真实、准确、规范。
第十二条卫生管理档案应当采用文本、图像、影像等多种形式进行保存,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进行保存,过期的卫生管理档案应当及时进行销毁或者转存。
第十四条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标识。
第十五条卫生管理档案应当建立定期审查的制度,对卫生管理档案进行审核和鉴定,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卫生管理档案应当建立完善的借阅和查阅制度,保障依法依规的借阅和查阅。
第十七条卫生管理档案的利用应当依法、合法,不得违法使用或者泄露患者个人隐私信息。
医疗卫生材料的档案管理制度(5篇)
医疗卫生材料的档案管理制度一、全院所有医疗卫生材料的档案由设备科统一存档和相关使用科室分级保存管理。
所有档案应指定专人负责,严禁丢失或损毁。
二、设备科在采购时,应首先索取并审查相关合法性证件存档。
存档资料应包括:(一)、生产企业资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各种批文;(二)、经销公司资料: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配送货物清单;(三)、产品资料:注册证及生产制造认可表、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灭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三、在验收货物时,库管人员应索取的资料:批检报告、批检合格证、灭菌合格证件等。
收取的资料按月装订成册,自行存档备案。
更新资料时,必须报科长审核认可,交档案员存档。
四、设备科应妥善保管好所有档案资料。
一次性使用卫生材料的资料保存期,按例行规定五年后处理,若继续使用的,则继续存档;Ⅲ类、植入性材料和介入材料的档案按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保存。
医疗卫生材料的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医疗机构对医疗卫生材料的采购、存储、使用、报废等环节进行管理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1. 采购管理: 医疗机构应根据需求确定医疗卫生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等,并按照规定的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在采购过程中,要求提供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并签订合同。
2. 入库管理: 医疗卫生材料到达医疗机构后,需要进行入库管理。
入库时,要对材料进行验收和登记,包括检查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有效期等信息,并与采购合同进行核对。
3. 存储管理: 医疗卫生材料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和存储。
不同类型的材料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和损坏。
同时要注意材料的有效期,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
4. 领用管理: 医疗机构内部人员需要使用医疗卫生材料时,需按程序进行领用。
领用时要核对材料的种类、规格和数量,并在领用单上进行签字确认。
5. 使用管理: 医疗卫生材料在使用过程中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使用,确保材料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例(4篇)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例一、总则1.1 目的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用于规范和管理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保存和使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劳动者、管理人员、临时工等。
二、档案建立与归档2.1 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建立2.1.1 档案建立原则个人职业卫生档案由企业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暴露程度、工种特点、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建立,确保全员覆盖。
2.1.2 档案内容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情况、职业病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等内容。
2.1.3 档案归档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密,归档存放于指定的区域或设备内,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2.2 集体职业卫生档案建立2.2.1 档案建立原则集体职业卫生档案由企业按照不同工种和作业部门的特点进行建立,包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等方面的记录。
2.2.2 档案内容集体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职业病防控策略、职业健康监测结果、职业病工作场所检测结果、职业卫生培训情况等内容。
2.2.3 档案归档集体职业卫生档案应归档于指定的区域或设备内,并定期更新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档案保存与传递3.1 保存时间个人职业卫生档案保存期限为员工离岗后5年,集体职业卫生档案保存期限为3年。
3.2 档案保存要求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应设置密码或进行加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离职员工的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应尽快归档。
3.3 档案传递任何情况下,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和集体职业卫生档案均不得外传或私自带离企业,仅限于职业卫生、卫生检测、劳动保护监督等相关部门的合法要求。
四、档案使用与授权4.1 档案使用原则个人职业卫生档案和集体职业卫生档案的使用应遵循公正、客观、专业的原则,且需经过相关部门的授权和审核。
4.2 档案使用范围个人职业卫生档案的使用范围包括职业病防控工作、职业健康监护、医疗保险申报等方面。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卫生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卫生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医疗、防疫、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档案。
第三条卫生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全面、真实、连续;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符合事实;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4. 可用性原则:档案应便于检索、利用,满足工作需要。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本单位成立卫生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卫生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实施卫生档案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3. 负责档案的保管、保护和利用;4. 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七条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卫生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管理目录,全面收集各类卫生档案;2. 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完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3. 收集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原始性和连续性。
第九条卫生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2. 编号排序:对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排列;3. 标题填写:档案标题应简明、准确,反映档案内容;4. 附件归档:将相关附件一并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保护第十条卫生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15℃-25℃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之间;2. 档案柜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3. 档案应定期检查,发现破损、褪色等情况应及时修复或复制。
卫生部门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部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部门内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依法管理原则;(三)科学管理原则;(四)安全保密原则;(五)便于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卫生部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科技档案;(三)会计档案;(四)声像档案;(五)实物档案;(六)电子档案。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形成的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六条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一)卫生行政文件;(二)卫生业务文件;(三)卫生监督执法文件;(四)卫生统计报表;(五)卫生宣传教育材料;(六)其他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
第七条科技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一)卫生科研项目文件;(二)卫生技术标准文件;(三)卫生科技成果文件;(四)卫生设备购置文件;(五)卫生安全评价文件;(六)其他具有查考价值的科技文件。
第三章档案整理与保管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二)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始状态,不得随意删改、拼接;(三)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保护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二)档案柜架应保持整洁、有序,档案存放应规范;(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利用规定进行;(二)档案利用应填写借阅登记表,登记借阅档案的名称、数量、借阅人等信息;(三)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安全,不得随意涂改、损毁、丢失。
第十一条档案保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秘密;(二)档案利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档案秘密;(三)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秘密不被泄露。
卫生院档案管理制度_卫生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卫生院档案管理制度_卫生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卫生院档案管理制度篇11、本单位各种类型和载体的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各科室和个人不得分散保管。
2、按规定确定归档和不归档范围,做好应归档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档案实行专室、专架、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利用制度,重点档案重点保管。
4、档案库房内柜架排放整齐、美观,档案案卷排列科学、规范,便于查找利用。
5、禁止擅自抄录、复印或涂改、伪造档案;禁止擅自出卖、倒卖或携带、邮寄档案出境。
6、禁止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由办公室档案鉴定小组鉴定,主管领导审查后,登记注册、专人监销。
7、定期对库房内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按照规定,定期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
9、利用电子计算机等设备逐步对档案进行现代化管理。
10、做好库房温湿度控制、防虫、防火、防盗及清洁卫生,创造良好的保管条件。
卫生院档案管理制度篇2为全面反映卫生院历年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内容,妥善完整地保存各类重要文件、资料,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各类档案的管理。
3、职责部门3.1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院级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3.2部门(科室)指派专人兼任档案管理员,负责部门(科室)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变动须及时办理交接并通知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3.3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指导与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的实施情况。
3.4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批本部门(科室)普通文档的借阅申请,其它文档的借阅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3.5机密文件借阅、所有文件的复制及销毁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4、档案收集、归档4.1凡卫生院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等),原件一律由院办(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管理,发文复印件按规定由收文部门各自归档。
4.2各部门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部门文秘集中统一整理、归档。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档案管理,确保卫生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卫生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分支机构的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管理,分散收集;(三)依法治档,规范管理;(四)安全第一,服务至上。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卫生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卫生行政档案;(二)医疗卫生机构档案;(三)卫生监督档案;(四)传染病防治档案;(五)健康教育档案;(六)其他卫生档案。
第五条卫生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一)卫生行政文件、报告、会议纪要等;(二)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计划、总结、报表等;(三)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检验报告、监测报告等;(四)传染病防治工作记录、病例、报告等;(五)健康教育材料、活动记录等;(六)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卫生资料。
第六条卫生档案的归档时间:(一)年度档案应在次年3月底前归档;(二)临时性档案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归档;(三)重要文件、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归档。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八条档案收集方式:(一)主动收集:各部门、单位应主动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二)被动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各部门、单位收集档案;(三)委托收集:对无法直接收集的档案,可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代为收集。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持档案的原貌;(二)分类清晰,便于查找;(三)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规范进行整理。
第十条档案整理流程:(一)编制档案分类方案;(二)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三)对分类后的档案进行编号、编目;(四)对编目后的档案进行装订;(五)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验收。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做到以下几点:(一)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火、防盗;(二)档案存放应整齐有序,便于查找;(三)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对破损、褪色、霉变的档案进行修复、复制。
卫生部门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所有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第三条卫生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管、依法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卫生部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文件、报告、总结、会议记录等。
(二)科技档案:包括卫生行业标准、卫生技术规范、卫生监测报告、卫生评价报告等。
(三)声像档案:包括录音、录像、照片等。
(四)实物档案:包括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号体系,分为类别编号、年度编号、件号三级。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当遵循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卫生部门及所属单位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
(二)上级部门、同级部门及下级单位移交的档案资料。
(三)卫生领域内的科研成果、学术交流、卫生标准、卫生监测等档案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清晰、条理分明、便于检索的原则。
第九条档案整理程序:(一)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鉴定、整理。
(二)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编号、编目。
(三)编制档案目录和索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保护第十条档案保管工作应当遵循安全、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场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档案保护标准的库房。
(二)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防高温、防低温等设施。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档案保管技能。
第十二条档案保护措施:(一)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杀虫。
(二)对易损档案进行复制、修复。
(三)对重要档案实行专库保管。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销毁第十三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及时的原则。
第十四条档案利用范围:(一)卫生部门内部工作需要。
卫生局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卫生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卫生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卫生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2. 完整性原则:档案管理部门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销毁、遗失、篡改档案。
3.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确保档案记录的真实性。
4. 安全性原则:档案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
5. 利用性原则: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提供档案利用服务,满足各类档案用户的需要。
三、档案收集范围1. 卫生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等。
2. 卫生局及其所属单位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等内部文件。
3. 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4. 卫生项目、科研、培训、国际合作等活动的资料。
5. 卫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材料。
6. 卫生统计、监测、评估等数据。
7. 卫生宣传、科普、健康教育等资料。
8. 卫生局及所属单位的重要会议、活动、庆典等记录。
四、档案整理与保管1.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的性质、特点,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2.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将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保管。
对档案进行定期的检查、保养,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3. 档案数字化: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推动档案数字化工作,实现档案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共享化。
五、档案利用与查询1.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档案查阅、复制、摘抄等服务,满足各类档案用户的需要。
2. 档案查询: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查询制度,确保档案查询的及时、准确、便捷。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 档案销毁前,档案管理部门应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档案已失去保存价值。
卫生服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服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卫生服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卫生服务档案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合法、合规。
(二)全面完整:档案内容应全面、完整,真实反映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
(三)安全保密:加强档案安全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保密。
(四)科学规范:档案管理应科学、规范,提高档案利用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卫生服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行政类档案:包括卫生政策法规、卫生行政文件、卫生工作会议记录等。
(二)业务类档案: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业务档案。
(三)财务类档案:包括财务报表、财务凭证、审计报告等。
(四)人员类档案: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档案。
(五)设备类档案:包括设备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等档案。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归档时间:各类档案应在形成后30日内归档。
(二)归档材料:归档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有效。
(三)归档手续:归档时,应当填写《卫生服务档案归档登记表》,经归档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后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库房:档案库房应当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要求。
(二)档案装具:档案装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确保档案安全。
(三)档案存放:档案应当按类别、时间顺序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
(四)档案修复:对损坏的档案,应当及时进行修复。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查阅档案应当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复制档案:复制档案应当填写《档案复制登记表》,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复制。
(三)借阅档案:借阅档案应当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卫生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管理档案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所有卫生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卫生管理档案是单位卫生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是开展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保障单位卫生安全、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卫生管理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卫生管理文件类:包括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工作计划、卫生检查记录、卫生培训记录等。
(二)卫生检测与监测类:包括空气、水质、噪声、辐射等检测数据及监测报告。
(三)卫生设施类:包括卫生设施建设、改造、维修、验收等资料。
(四)卫生应急管理类:包括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记录、事故调查报告等。
(五)卫生培训与教育类:包括卫生培训计划、培训资料、考核记录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归档。
(二)归档资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
(三)归档资料应当符合档案保存要求,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卫生管理档案的保管工作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档案库房应当符合国家档案保管要求,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
(二)档案柜架应当定期清洁、消毒,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三)档案资料应当分类存放,便于查阅。
第八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填写查阅登记表。
(二)查阅档案应当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三)查阅档案后,应当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复制、涂改、损坏档案。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九条卫生管理档案达到保管期限或者具有其他法定情形的,应当予以销毁。
第十条档案销毁应当履行以下程序:(一)提出销毁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
(二)编制销毁清册,经单位领导签字确认。
(三)销毁档案时,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监督,确保档案资料销毁彻底。
2023年卫生档案管理制度8篇
2023年卫生档案管理制度8篇卫生档案管理制度1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二、档案分类及内容: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室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
7、年度报表:每年报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的存档。
8、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9、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餐饮单位、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
每户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2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医学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医疗事故管理条例》,为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达到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卫生档案,是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卫生管理以及职业卫生科学研究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例(5篇)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的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是指本单位员工在职业卫生监测、评价、防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形成的记录和资料。
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五条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机构为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第六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程序,应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流程文件。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第二章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与归档第八条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和归档工作。
第九条员工入职时,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填写职业卫生信息登记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资料。
第十条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员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归档保存,并负责档案的更新和维护。
第十一条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保存时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保存地点应统一设立档案室,并配备专人管理。
第三章职业卫生档案的使用和查询第十三条职业卫生档案的使用应遵循职业卫生规定和保密原则,不得随意泄露或传播。
第十四条员工可根据个人需要申请查询自己的职业卫生档案,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资料。
第十五条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响应员工的职业卫生档案查询请求,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信息。
第四章职业卫生档案的处置第十六条职业卫生档案达到归档保存期限后,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职业卫生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必要时应征得员工本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职业卫生档案的销毁应有相应的销毁证明,并进行相应的登记记录。
第十九条职业卫生档案的丢失或遗失,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意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和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为服务对象提供准确、及时、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档案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归档原则:按照归档规则和分类标准进行档案整理和存档。
3. 保密原则: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信息,严格保密,禁止非授权人员查阅和使用。
4. 完整原则:档案的形式、内容、数量应完整准确,无遗漏和损毁。
5. 安全原则:确保档案的存放、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6. 高效原则:以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目标,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加强档案工作的流程和效率。
三、档案管理的具体内容1. 档案编制和登记:按照规定的档案分类和编制标准,对所有相关档案进行编制和登记,并进行统一管理。
2. 档案保管和存储:制定档案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存储位置、方式和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档案借阅和使用:规定档案借阅和使用的流程和条件,明确借阅人员的权限和责任,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使用。
4. 档案传输和交接:对需要传递或交接的档案,制定相应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档案的正确传递,并及时更新档案目录。
5. 档案数字化管理:鼓励和推动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益和成果,同时注意档案数字化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 档案销毁和处置:制定档案销毁和处置制度,对已经无需保留的档案,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和处置,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合规处理。
四、档案管理的责任与监督1. 责任划分: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和权力,确保每个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2.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
3. 保密管理:严格遵守涉及个人隐私的保密规定和要求,保护用户的隐私权益,防止泄露和滥用。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4篇)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在组织、建立、运行过程中对相关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和使用的制度。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建立和整理: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和整理员工的职业卫生档案。
档案应包括员工的个人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病健康监护情况等。
2. 档案保管和保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档案保管制度,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进行档案保管工作。
3. 档案使用和查询:企业员工可以依法查询和使用自己的职业卫生档案,用于个人职业健康管理和保护。
企业管理人员也可以根据需要查询和使用员工的职业卫生档案,用于职业卫生管理和劳动保护。
4. 档案评估和审查:企业应定期对职业卫生档案进行评估和审查,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对于存在缺陷或需要补充的档案,应及时进行整改和补充。
5. 档案报告和上报: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相关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报告和上报职业卫生档案信息。
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发生情况等。
通过建立和实施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企业能够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提高职业卫生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危害。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和保护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维护职业卫生信息的完整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二条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机构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归档、整理、保密和查询。
第三章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病危害评价及防护措施的情况;2. 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结果;3. 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情况;4. 职业卫生培训情况;5. 职工职业卫生事故记录;6. 其他与职业卫生有关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要求第四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档案的管理。
卫生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卫生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三条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的原则。
2.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评定、考核结果、奖惩情况、培训记录等。
3. 档案收集应定期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及时更新。
第四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和编号标准进行。
2. 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系统性、条理性和便于查找。
3. 档案整理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查、清理和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第五条档案保管1. 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档案室,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2. 档案柜应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的专用档案柜。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档案保密1.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档案保密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实行严格管理。
2.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借阅档案。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七条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及时”的原则。
2. 查阅档案应填写查阅登记表,并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
3. 查阅档案时,应保持档案的整洁,不得折叠、损坏或涂改档案。
第八条档案复制1. 需要复制档案的,应填写档案复制申请表,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复制。
2. 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九条档案鉴定1. 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
2. 档案鉴定工作应由档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共同进行。
第十条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销毁规定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编制销毁清册,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两名以上档案管理人员监销。
卫生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卫生人员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局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卫生人员档案应包括其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教育培训、业务能力、考核评价、奖惩情况等全部内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确保档案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3. 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遗失、损毁、篡改。
4. 利用性原则:提高档案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在卫生工作中的作用。
三、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卫生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单位领导:加强对卫生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卫生人员:如实提供个人档案材料,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1. 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卫生人员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教育培训、业务能力、考核评价、奖惩情况等档案材料。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与卫生人员沟通,了解其工作动态,及时收集相关档案材料。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与人事、教育、财务等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
五、档案整理1. 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编号。
2. 档案整理应遵循档案材料的生成顺序、时间顺序、重要程度等原则。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材料进行清理、鉴定、剔除,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六、档案保管1. 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库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七、档案利用1.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范围、程序和权限。
2. 档案管理人员应热情为用户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提高档案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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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
定本制度。
对已上报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和新增的民营企业,建档工作要做到身临其境,指导到位,使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县域经济服务。
二、归档范围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卫生设施的图纸、文字等材料、卫生许可相关资料、卫生自查记录、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
资料。
配合好上级业务部门对本院临床科室和各村卫生室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采样监测,对
不达标的科室和卫生室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措施。
三、公共场所的卫生档案管理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
(六)加大民生档案工作监管力度,推进依法治档进程。
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民生
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使民生档案既能得到齐全收集、规范整理和安全保管,又能实现有效利用。
一是依法监管。
加强法规政策监管力度,要经
常对乡镇、县直和驻县单位的档案进行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和案件。
加
强业务监管,要对涉民部门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从而使我县民生档案管理工
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二是加强检查。
要建立民生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制度,结合归档文件验
收和年度考核工作,对民生档案的归档情况、管理状况和开放利用工作进行检查,并不定
期的开展民生档案专项检查,把检查结果作为档案工作评先创优的依据。
四、卫生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共场所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
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共场所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
始资料。
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
凡机密以上级的文
件必须把原件放入卫生档案室。
5、卫生档案管理员实施卫生档案归档整理。
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原始记录、凭证、台帐等。
如产量记录、质量记录、设备保养维护记录,以及材料能源消耗等、产品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原始
记录和文本。
六、卫生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可直接通过卫生档案管理员
办理借阅手续。
学校档案是学校在教育教学、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
的文字、图表、实物、声像等各种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和,是维护真实面貌的历史
记录,是学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科学管理学校的重要基础。
学校配备专职档案管
理人员,制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实施计划,确保在今年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2、因工作需要,公共场所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
《借阅卫生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高考填报志愿时,内蒙古医科大学优势专业和内蒙古医科大学专业排名是广大考生和
家长朋友们关心的问题,下面为大家整理出了内蒙古医科大学优势专业排名,本排名根据
内蒙古医科大学各专业历年平均录取分数线综合而来。
3、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卫生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卫生档案只能在卫生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卫生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秘密级卫生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毕业生将三方协议和接收函交给学校辅导员,学校会统一在6月底或者7月初为毕业
生开报到证。
注意报到证抬头或者备注要出现工作单位信息。
4、卫生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卫生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七、卫生档案的销毁
1、公共场所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
2、当某些卫生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
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卫生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卫生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卫生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
登记表永久保存。
知识的积累也是非常重要的。
知识犹如人的血液。
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会衰弱,人缺少了知识,头脑就要枯竭。
这次接触的酿造业,对我来说很陌生,要想把工作做好,就必须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对其各方面都有深入的了解,才能更好地应用于工作中。
5、在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