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与正义”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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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有兴致地观看完了美国哈佛大学《公正与正义》公开课程的讲学视频。该讲座以哈佛教授Michael Sandel的《关于公平和正义的入门课》为基础,是对道德和政治哲学的系列入门介绍。邀请观众们带着批判的观点来思考正义,公平,民主和公民权等基础问题。学生们学到了过去的伟大哲学家们的哲学理论,再把学到的东西运用来思考复杂且动荡不定的现代社会的种种问题,包括反歧视行动,同性婚姻,爱国主义,忠诚和人权等关于社会认知以及人生观准则的一系列问题。
懵懵懂懂地看完了《公正与正义》,我似乎感觉到了其中所描述的是在一个秩序良好的理想的社会中探讨正义、阐述规则,正义的标准到底如何确定,我想这应该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Sandel 教授对假设的理想社会的正义原则的理性设计,展示了其精密而理性的逻辑思维。采用较为思辨的语言不见经传地阐述实质性的理论问题,而不是像分析哲学那样较多地集中于语言与形式方面。
在《公平与正义》中,Sandel教授所假设出来的一切,都将重重的考验着我们每一次站在道德与法律、公平与正义上所做出的选择。在这里,仅写下一点哲学赋予我的人生智慧,这也算是在对该讲学中某一个方面的感悟吧。
哲学的任务不是为了人对客观实际增加正面的知识,而是为了提高人的心智。在学习中,我们面对事物,学会了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避免了那些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幼稚错误;我们认识到了世界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如果顺应规律将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明白量变质变的原理,懂得如果不防微杜渐,一点点小错误的积累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我们明白矛盾的重点论,知道了面对纷繁复杂问题的时候,抓住其主要方面,其他都能迎刃而解;我们明白……
学哲学可以养成清楚的思维,怀疑的精神,容忍的态度,开阔的眼界,我们要有这种眼界,不但可以做事,而且更能善于做事。任何一个知识领域,只要你愿意深入,展现在你眼前的将是一种不一样的画面,而知识的真谛也往往蕴于其中。另外,哲学以它巨大的智慧力量丰富着我们的内心,壮大了我们的力量,在哲学的引领下,我们明白了人生的目的,在我们的有生之年,学会智慧的面对这个世界。
因此,我们或许能摸索到一些哲学和人生关系的简单脉络:哲学以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科学态度指引着人们的主观人生,丰富我们的思想,强化我们的知识,分析我们的情感,深化我们的认识,并且在这些意识层面的作用下潜移默化地反作用于我们的客观人生,使我们的行为更具有合理性。同时,哲学来源于人生,哲学的智慧产生于人类的生产实践。人生这个大的课堂,在我们所经历的每一件事情中屡次证明了哲学的智慧。
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工作、学习、生活的各种问题接踵而至,疲于应付的大脑如果不能将它们完全搞定,就会引发更多的问题出现,于是,恶性循环产生了。此时,我们是多么希望有一双洞穿
一切的慧眼呀!透过虚假的外在现象直见本质,或是持一柄降妖除魔的利剑,一切困难迎刃而解。而这把利剑,恰恰是我们的哲学,利用哲学的辩证思维对社会现象进行透析,看清其事态发展的本质,准确把握住自己人生中的每一个抉择。
苏格拉底曾经说过,没有经过思考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生活。同样,没有经过审视的人生也是没有价值的。今天,我们都是幸运的现代人,因为我们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面对这个世界的。不仅有前人留下的丰富物质遗产,同时还有系统科学,趋于完善的哲学思想来教会我们如何面对人生中的种种迷茫。为此,我们能够对人生有更多的思考以及对准则的把握有更好的衡量。
综上所述,均为我在Sandel教授的《公平与正义》讲学下,所感悟到的哲学赋予人生的智慧。如果拥有了正确的哲学思维,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哲学将会从一个智慧的高度去规划我们的行为,指引我们的人生。
简介:在《公平与正义》中主讲老师首先用了两个关于电车失灵的案例来引出道德推理原则中的结果主义和绝对主义。接着主讲用了不同形式的情景的案例与发生在一个救生船上的真实案例更深一层讨论了结果主义和绝对主义的道德推理。
观后感:看了哈佛公开课《公平与正义》的视频之后,我的脑海中浮现了许多想法,同时也有许多迷惑。公开课中讨论了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与绝对主义的道德推理,而主讲在课上讲了许多实例来引出结果主义和绝对主义的道德推理。
以边沁为代表的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取决于道德行为后的结果,而以康德为代表的绝对主义的道德推理是指道德具有绝对的道德准则。简单的说就是杀人是否正确,是否符合道德的标准?直接回答这个问题的是绝对主义,而考虑后果再回答的则是结果主义。在公开课上,主讲老师讲到了许多假设性的案例,同时也提到了一个真实的同类相残案,这个事件发生在一个在海上漂泊的救生船上,船上有四个人,四人在求生船上已有20几天没有进食,四人中三个人是有家庭的,还有一个人是孤儿帕克,无人牵挂,而这个人在海上漂泊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三人为了生存,为了得救就将帕克杀死,而船长达德利在得救的当天的日记中还这样写到“我们在吃早餐时,……”他所谓的早餐就是帕克的肉,帕克的血。而老师问我们是否赞同三人的做法,在我看来我是不赞同的,因为就像课上反对三人做法观点一样,无论如何,他们杀了就是杀了人,这是不正确的。
在课上,老师用了许多案例来讨论结果主义与绝对主义的道德推理,而我是支持绝对主义的道德
推理,无论怎样,所有的谋杀都是不道德的,即使想在案例中谋杀一个人可以使几个,如果在战争期间可以是几十个、几百个人得救,但是出于道德,是不可以去谋杀一个无辜的人。因为我认为行为的本身就是绝对不道德的,这样的话就不用在乎这种不道德的行为背后可以带来怎样的结果了。而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就是判断一件事是否在道德上是值得的,应该是看它是否使最大多数人的幸福最大化或幸福总量的最大化,这样的话,当结果主义发展到顶点时就很可能导致功利主义。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哲学范畴中的结果主义和绝对主义的道德推理在不同人眼中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同时,人们在这两个道德推理之间也是很难作出取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