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作居住证管理 暂行办法
员工《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分配制度
![员工《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分配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eb71691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a0d12dc.png)
员工《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分配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便于管理和便利员工工作和居住,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正式员工。
2、企业配合政府在工作居住证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及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和要求执行。
三、管理机构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工作居住证。
四、申请条件1、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北京市有效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已与管理部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有稳定的住房。
(4)完成公司制定的法律、制度及业务培训。
(5)全面符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领要求。
2、员工达到规定条件后,可向公司提交申请,公司审核后予以发放。
五、申请程序1、员工提交以下申请资料:(1)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
2、公司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工作居住证。
3、发放后企业将员工获得工作居住证的信息上报派出所、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
4、员工工作居住证的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并更新信息。
六、管理制度1、员工领取工作居住证后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
2、工作居住证失效、过期或户籍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更换或更新工作居住证。
3、员工工作居住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当地派出所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办理丢失和补办手续。
4、企业应定期对员工的工作居住证进行审核,信息有误或不符合工作居住证申领条件者,应及时要求员工更正或收回。
七、奖惩制度1、运用工作居住证从事非法活动或有罪犯记录者,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解聘并注销、收回工作居住证。
2、保管不善,导致工作居住证丢失或损坏,每次将扣除员工100元,如丢失两次及以上的员工将不再予以补办。
3、员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企图通过欺骗获得工作居住证者,一经查实,公司将予以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和更改。
海淀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事指南2021.1.12版
![海淀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事指南2021.1.12版](https://img.taocdn.com/s3/m/8a7c53f6cc7931b765ce15e9.png)
为进一步优化海淀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海淀区实际,制定《海淀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工作指南》,用来帮助用人单位和申请人熟悉和掌握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政策和具体要求,请认真阅读。
本指南在执行过程中,具体条款将可能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区域发展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经办部门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及上地分中心二、工作依据(一)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29号);(二)北京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17〕38号);(三)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9〕9号);(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三、申请条件(一)用人单位: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原则上应在海淀区登记注册并缴纳税费满1年。
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年纳税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符合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的成长型科技类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小提示:单位年办理量在50人以下的,原则上按需直接办理;办理量在50人以上的,须先行提交年度需求申请,核准后办理。
(二)个人:一般应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12个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在本市月应税收入一般应达到本市全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在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工作的为1.2倍,其他除第4、5条件以外的为1.5倍。
注:1.未公布新的社平工资前,参照上一年度社平工资执行;2.申请人应未达退休年龄且月应税收入均需达到标准,标准的判定以通过窗口审核并受理当日为准;3.申报系统应逐月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中的申报收入或《申报收入查询记录》中的收入填写,其他月份合并填写;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员;3.国家和本市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类奖项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获奖人;4.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倍;5.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倍;6.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7.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超过500万元或股权类现金融资大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东;8.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贡献突出且近三年每年纳税额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情况,适时调整纳税额度)。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知及注意事项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知及注意事项](https://img.taocdn.com/s3/m/d426bf95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c9.png)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知及注意事项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是来北京市就业的人员的法定居留证件。
下面将介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须知及注意事项。
须知:1.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具有持续合法居留资格,有北京市就业意向,并且已在北京市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
2.材料准备:申请人需要提供护照、在京就业合同或协议、北京市居住证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3.办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是办理工作居住证的主管单位,具体的办理地点可查阅其官方网站。
4.办理流程:申请人需要提前预约办理,然后前往指定的办理地点提交申请材料,并等待审查和核发工作居住证。
注意事项:1.办理时限:根据规定,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时限为30个工作日,建议申请人提前规划好自己的时间,并尽早办理。
2.材料真实性: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所需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原件。
3.个人信息完整: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同时需确保个人照片的清晰度和准确性。
5.足够合法居留时间:申请人办理工作居住证时,需确保自己还有足够的法定居留时间,否则可能导致办理被拒或无法顺利居住和工作。
6.备注事项:办理工作居住证期间,有需要变更个人信息、签订新的就业合同或协议等情况,申请人需及时向办理机构进行报备或办理相关手续。
总结: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是在北京市就业的人员的法定居留证件,需要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并按照指定的流程进行办理。
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需注意材料的真实性,个人信息的完整性,以及办理时限等相关注意事项。
同时,办理期间如有相关变动需进行及时报备和办理手续。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办理工作居住证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知及注意事项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知及注意事项](https://img.taocdn.com/s3/m/a1edd677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6362860.png)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知及注意事项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是为了管理在北京有工作的非北京户籍居民的居留情况而设
立的一种证件。
持有该证件的人可以在北京市内合法工作、长期居住,并享受居住证带来的各项便利。
以下是办理该证件的须知及注意事项。
办理地点
北京市公安局居住证办理大厅。
材料准备
•本人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单位介绍信;
•户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长期居住地产权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持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北京市公安局居住证办理大厅;
2.通过机器自助办理或人工办理领取居住证的预约单;
3.预约时间到北京市公安局居住证办理大厅现场办理居住证;
4.验证居住信息,并进行拍照、指纹录入等基本信息采集;
5.交纳居住证办理费用(主申请人200元,配偶及子女每人100元);
6.办理成功后领取居住证。
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提前做好个人身份证件复印及照片,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符合办理要求;
•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必须在北京市有效居住、缴纳社保、纳税等正常情况下才可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若申请人所在单位没有提供相应介绍信,则需要提供正式工作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者居住地租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如居住信息发生变化,需在10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变更;
•如证件到期需要办理续签,也需要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逾期未办理者将受到处罚。
以上是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须知及注意事项,申请人在办理前应认真阅读
并按要求作出准备。
希望此文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89c43fc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84ac0ad.png)
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北京市居住证是一项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旨在规范和管理居住在北京市的非户籍人口。
根据《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居住证的申领、使用和管理均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
一、居住证的申领条件1. 非户籍人口:申领居住证的人员必须是非北京市户籍人口,包括在京工作、就业、学习或其他合法居留的人员。
2. 符合居住条件:申领者必须符合北京市居住条件,具备北京市户籍人口享受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住房等条件。
3. 法定年龄:申领居住证的人员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需要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进行申领。
二、居住证的申领程序1.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申请表、申请人近期照片等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居住证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递交申请。
2. 资格审查:居住证服务中心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其资格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3. 录入信息: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后,居住证服务中心会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并办理居住证发放手续。
4. 领取居住证:申请人在居住证服务中心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身份证明,领取居住证。
三、居住证的使用和管理1. 办理变更手续:如果申请人的居住地、工作单位、婚姻状况或其他基本信息发生变动,需要及时前往居住证服务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2. 办理注销手续:如果申请人计划离京或不再符合居住证的申领条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居住证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3. 居住证挂失与补办:如居住证遗失或损坏,申请人需尽快向居住证服务中心报失,并按规定办理挂失与补办手续。
4. 违规处理:居住证持有人需遵守居住证使用规定,不得进行买卖、转借、转让或伪造居住证等违规行为,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四、居住证的权益和福利拥有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将享受以下权益和福利:1. 社会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可按规定享受北京市户籍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2. 公共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北京市享受公共服务,如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居住证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居住证暂行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bbc2e6f7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ebf9549.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居住证暂行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5.11.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居住证暂行条例》已经2015年10月21日国务院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5年11月26日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一条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北京工作居住证管理制度
![北京工作居住证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d99f3ea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a0d12cc.png)
北京工作居住证管理制度
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制度是指北京市居住证的颁发、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1. 颁发对象:北京市居住证主要面向北京市的常住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其中非户籍人口指的是在北京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的人员。
2. 颁发条件:北京市居住证的颁发条件主要包括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的要求。
非户籍人口需要满足在北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一定期限,或持有有效的居住和就业证件等。
3. 办理程序:居住证的办理需要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居住和就业证明、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等。
居住证的办理一般由本人到居住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办证大厅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办理。
4. 使用范围:北京市居住证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就业创业、住房公积金等方面。
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以享受与户籍人口相同或类似的公共服务和权益。
5. 管理和监督:北京市居住证的管理和监督由公安机关负责,包括居住证的颁发、注销、信息管理等。
同时,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也参与居住证管理的监督。
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推动人口流动管理和城市精
细化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更好地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
北京工作居住证管理规定
![北京工作居住证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e6d06bc6050876323112126a.png)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规定(试行)一、总则为吸纳和保留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与水晶石教育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满一年且符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在职员工。
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一)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三)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四)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四、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提交的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人力资源提供);(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四)劳动合同;(五)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六)社会保险缴存证明;(七)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需与上传系统照片一致);(八)《诚信声明》(内部交流平台中下载);(九)《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十)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五、办理流程(一)北京市工作居住的申办:1、员工向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工作居住证申请表》(HR-812);2、部门主管或负责人对员工任职期间表现做出评定,择优推荐至人力资源进行复核,人力资源复核通过后报学院领导审批;3、人力资源通知符合条件的员工准备相关材料,并告知员工用户名及密码;4、员工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相关网站进行个人资料填写,需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完整。
填写完毕后上传资料待审并将纸质材料交人力资源部;5、人力资源负责员工的工作居住证办理,期间对员工上交的资料负有保管职责,并于办理完毕后尽快归还员工本人。
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管理办法-范本
![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管理办法-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948bbe044a7302768e993980.png)
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管理办法
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增强公司凝聚力,激励员工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办理条件
1、在公司工作任职年限满一年(含)以上,工作表现良好的;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或具有公司认定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
第二条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条件的员工到集团人力资源部申领《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审批表》;
2、填写后根据表格上规定的流程进行逐级申报和签批;
3、签批合格后,申请人与集团人力资源部签订保证书,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为其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第三条申报材料
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所交照片需同底、同版);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
在京固定住所证明(以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义办理的房产证);
配偶及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A4)。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办理人员自领取工作居住证之日起,为公司服务不少于一年;
2、已办理居住证的员工如不遵守第1条约定,需交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分公司,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所有,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单位工作居住证管理流程
![单位工作居住证管理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5914c63f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c9.png)
单位工作居住证管理流程工作居住证作为一项重要的身份证明和权益保障证件,对于在单位工作的员工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单位工作居住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管理流程。
一、工作居住证的申请1、申请条件员工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工作居住证:(1)具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3)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2、申请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5)单位出具的工作居住证申请函。
3、申请流程(1)员工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2)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3)初审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工作居住证的审批1、审批部门工作居住证的审批由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审批时间审批时间一般为 20 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审批结果(1)审批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颁发工作居住证,并通知单位领取。
(2)审批不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告知单位不通过的原因,单位应及时通知员工。
三、工作居住证的领取与发放1、领取单位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后,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工作居住证。
2、发放单位领取工作居住证后,应及时发放给员工,并做好发放记录。
四、工作居住证的使用与管理1、使用范围工作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享有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证照办理、社区事务等权利。
2、有效期工作居住证的有效期一般为 3 年,有效期届满前需办理续签手续。
员工工作居住证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居住证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a535981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fb.png)
一、总则为规范员工工作居住证的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身份证法》、《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正式员工及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员工。
三、工作居住证的定义工作居住证是指员工在我单位工作期间,由单位出具的证明其在当地合法稳定就业的证件。
四、工作居住证的申领1. 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持有有效身份证件;(3)在我单位连续工作满6个月;(4)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员工需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劳动合同复印件;(5)单位出具的证明其在当地合法稳定就业的证明材料。
3. 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办理。
五、工作居住证的管理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工作居住证的申请、审核、发放、续期、补办等工作。
2. 工作居住证的有效期为1年,到期前30日内,员工需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续期。
3. 员工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如有变更,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4. 工作居住证遗失或损坏,员工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办。
六、工作居住证的注销1. 员工离职或调离我单位,工作居住证自动失效,由人力资源部门予以注销。
2. 员工因其他原因需注销工作居住证,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七、责任与处罚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2. 员工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北京工作居住证
![北京工作居住证](https://img.taocdn.com/s3/m/f0a01e15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5da0261.png)
北京工作居住证北京工作居住证,是指在北京市就业的非京籍人员申请的一种居住证件。
随着北京市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更好地管理外来人口,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人才市民居住证管理办法》,并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工作居住证的发放对象主要是在北京市就业、创业的非京籍人员,为他们提供更便利的居住、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首先,申请北京工作居住证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在北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创办企业,并已在北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非京籍人员。
此外,申请人在北京市没有住房的,还需要提供租赁住房合同或居住证明。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其次,申请北京工作居住证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租赁住房合同或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其中,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社保缴纳证明需要提供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租赁住房合同或居住证明需要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东出具的居住证明。
在提交材料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到居住证的申请。
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北京工作居住证。
持证人可以凭借工作居住证在北京市内享受与京籍市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住房公积金等。
此外,工作居住证还可以作为申请北京市居住证、落户北京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
持证人在使用工作居住证时,需要注意妥善保管证件,避免遗失或损坏,一旦发生遗失或损坏,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补办。
总的来说,北京工作居住证的出台为在京非京籍人员提供了更多便利,使他们在北京的生活更加便捷。
但是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
同时,在使用工作居住证时,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妥善保管证件,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申请人能够认真了解相关政策,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共同维护北京市的社会秩序和稳定。
单位工作居住证管理制度
![单位工作居住证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8e5a00a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b6.png)
单位工作居住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单位工作居住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单位的人才吸引力和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居住证的定义和作用工作居住证是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合法凭证,持证人在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的待遇。
三、工作居住证的申请条件1、申请人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限(如 6 个月以上)。
2、申请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申请人在本市有稳定住所(自有住房、租赁住房等)。
4、申请人在本单位的收入应达到一定标准。
四、工作居住证的申请流程1、员工个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居住证明、社保证明等。
2、部门负责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3、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如有需要,可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4、人力资源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5、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申请人领取工作居住证。
五、工作居住证的使用与管理1、工作居住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出租、涂改。
2、持证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应保持在本单位的工作关系,如离职,应及时将工作居住证交回单位。
3、持证人应遵守本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单位有权收回工作居住证。
4、单位应定期对工作居住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工作居住证的续期1、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持证人应提前向单位提出续期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单位按照申请流程对续期申请进行审核和报送。
3、审批通过后,持证人领取新的工作居住证。
七、工作居住证的注销1、持证人离职、退休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作居住证应予以注销。
2、持证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不再符合工作居住证申请条件的,工作居住证应予以注销。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事项须知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事项须知](https://img.taocdn.com/s3/m/1146a0c205087632311212f8.png)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事项须知发布日期:2014-04-01一、事项名称: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二、办理部门:政府行政大厅人力社保局窗口三、法律依据:(一)《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京人发[1999]38号)(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29号)四、办理条件: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紧缺急需人才;(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紧缺急需人才;(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五、提交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A4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A4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三)如果有以下证书也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证书、驻京研发机构认定证书、环保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等)及A4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四)单位打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此表网上自动生成);(五)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六)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A4复印件一份;(七)结婚证书(本人) 及A4复印件一份;(八)学历证书及A4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需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内学历由用人单位到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九)学位证书及A4复印件一份;(十)职称证书及A4复印件一份;(十一)劳动合同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十二)有配偶、子女且随往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结婚证书(配偶)及A4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配偶)及A4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随往人员)及A4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配偶)及A4复印件一份、独生子女证及A4复印件一份(或生育服务证)、孩子出生证明及A4复印件一份、学生在读证明(或学生卡)及A4复印件一份;(十三)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定的租房协议和居委会居住证明;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房子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借住证明<加注房主姓名、与房主关系、具体地址>和房产证);(十四)最近连续6个月个人在京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十五)最近连续6个月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十六)居住证诚信声明(在网上申请工作居住证办事指南(个人用户)中自行下载);(十七)与网上同版近期免冠1寸彩照一张;(十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a505cb9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cc.png)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6.07.04•【字号】京人发[2006]56号•【施行日期】2006.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工作的通知(京人发[2006]56号2006年7月4日)各区、县人事局:根据2003年6月我市印发的《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29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工作居住证制度,规范管理,做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满三年续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原单位需要继续聘用的,应履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手续。
二、续签手续原则上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办理,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三、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手续,需填写《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报表》(一式两份),由聘用单位通过网上提出续签申请,经注册所在地区县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四、各聘用单位和个人在申报续签时,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
各区县人事局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对于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单位和个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资格,并列入企业及个人诚信记录。
五、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2001年5月印发的《关于做好〈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续签工作的通知》(京人发[2001]45号)废止。
附件: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需提供的材料附件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报表┏━━━━━━━━━┯━━━━━━━━━━━┯━━━━━┯━━━━━━━━━━━━━━━━┓┃姓名││居住证编号│┃┠─────────┼───────────┼─────┼────────────────┨┃发证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聘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表│┃┃现│┃┃及│┃┃主│┃┃要│┃┃业│┃┃绩│┃┠─────────┼───────────┬─────┬────────────────┨┃申││报│┃┃请││送│┃┃单││单│┃┃位││位│┃┃意││意│┃┃见│年月日│见│年月日┃┠─────────┼───────────┴─────┴────────────────┨┃市│┃┃人│┃┃事│┃┃局│┃┃意│┃┃见│年月日┃┠─────────┼──────────────────────────────────┨┃声│本人保证在申报《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过程中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无┃┃明│误,同意接受有关部门监督,若有不实之处,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工作居住证管理制度
![工作居住证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85709d5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e9.png)
XXX公司工作居住证管理制度版本:V01签发(法人):工作居住证管理制度为吸引并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来公司工作,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并依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29号),编制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制度。
一、实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原则是合法申报,依法管理。
二、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以下简称《工作居住证》)的员工,应优先吸纳公司所需的各类人才。
三、公司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四、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由公司向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
《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可办理延期手续。
五、《工作居住证》遗失或需变更聘用单位、居住地址等内容的,应及时向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办理挂失、补发或变更手续,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六、持《工作居住证》满3年的,经公司考核推荐,根据其能力、业绩情况,对于符合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七、有关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在工作居住证管理服务工作中获悉的员工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员工申领资格,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工作居住证的;(二)出借、出租、转让工作居住证的;(三)其他不符合工作居住证申领要求的。
九、工作居住证的式样、规格、材质等,由颁发机关统一确定。
十、本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由公司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十一、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XXX公司年月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j/2005-07-27/171612348 7.html
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
(1)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处:
现将《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首都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进步,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
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申请引进人才的单位应优先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吸纳所需各类人才。
对于本市紧缺的人才,方可办理引进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以下简称《工作居住证》)。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可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
理人员;
(二)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3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一)具有学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三)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并取
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
第六条持《工作居住证》者,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在购房、子女
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工作居住证》须盖有“北京市
工作居住证专用章”,有效期限为两年,经市人事局批准,可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申请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延期
手续的,《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持《工作居住证》工作满3年者,可由用人单位推荐,经主管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批准,办理调京手续。
因中止、解除聘用合同或办理调京手续后,用人单位要立即收回其《工作居住证》,交市人事局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