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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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1、病房小药柜设立目的:为了方便临床科室临时治疗
和抢救用药。一般分为小药柜(一般用药品)、抢救车(急
救用药品),二者管理方法类同,以下通称为小药柜,处置
用药品及消毒剂亦按小药柜管理办法管理。
2、小药柜应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药品,工作调动或换班时要办理交接手续。
3、小药柜药品的配备,以常用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易过多,设立小药柜的病房可由药学部会同病房按临床实际需要协定品种、数量,经科室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到病房药房领取。
4、小药柜的药品使用,应坚持“及时使用、及时补充” “先进先出” “近效期先用”的原则,防止积压、过期失效。
未坚持本条款的,药房不再调换药品。
5、小药柜一般不配备贵重、自费药及麻醉药品等,如
确需要配备少量麻醉药品时,必须经主管院长批准,并按毒性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等特殊药品管理办法及制度保管和使用,用后必须详细登记病人情况,以备考查<
6、小药柜的药品,应按药品类别分类存放,如内服、外用、注射药品,抢救车按作用及临床应用分类,按顺序列出清单,便于清点检查。为确保生产厂商、批号、有效期的准确牲,尽可能保存原
包装,否则必须另加标明。
7、毒、麻、精、放特殊药品的“五专”管理: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发出或交接班应双签字。
&需要特殊保管的药品要按要求存放:阴凉处(指不超过20C,如大输液、氨基酸输液等);冷藏(指2〜10C, 如受热易变质的胰岛素、垂体后叶素、肝素等应置冰箱内存放);避光(指暗处,如见光易变质分解肾上腺素、硝普钠、VitC等宜避光存放)。
9、小药柜的药品每月定期清点检查。一是检查药品品种、数量、规格是否相符;二是检查效期及批号,不同批号混放时批号在前的应放于小药袋或药盒的左边,使用时先从左边拿取,并在小药袋或药盒上注明批号及有效期;三是检查药品质量,如有变质、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应停止使用,报药学部处理。四是检查毒、麻、精、放特殊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10、病房药房应每月定期检查各病区小药柜药品管理情况,各病区也可按照规定时间将抢救车交病房药房药学人员检查,及时调
换抢救车内的近效期药品。
药品有效期管理办法
1、药品的效期:系指药品在一定贮存条件下,能保持
质量的期限。药品的效期与药品的原料、生产条件、贮存条件有关。超过期期限药品为失效药品,《药品管理法》定为
劣质药品,禁止销售、使用。
2、效期药品的计划、采购数量:
2.1常用紧缺药品:如催产素、垂体后叶素等应有一个月或一个半月的用量。
2.2常用易购药品:为一般常用药品,应按库存管理要求即半个月至一周量为宜。
2.3不常用药品:即冷品种,一般满足药房库存即可,
一般无需库存。
2.4季节性药品:根据不同季节,分别确定计划购进量。
3、效期药品的采购、人库验收:
3.1效期标示是否完整:内外包装是否一致,应一一点清。
3.2效期药品采购严格贯彻“以销定进”的原则,不得采购效期一年以内的药品。紧缺药品不得低于六个月。
4、效期药品的保管:
4.1在库效期药品其效期近一年或以内的必须挂效期标志牌。
4.2发放时必须严格执行效期药品管理规定,贯彻“先
进先出”、“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4.3保管员在每月5日前将效期不足半年的效期药品的库存情况告知部门主任。
4.4药品出库应严格复核效期,过期药品不得发出。
5、效期药品的使用:
5.1在药房的药品,一般药品效期不得低于六个月,紧缺药品
不得低于三个胃。不得存放过期药品。
5.2用药时必须遵守“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发于病人时注意复核,不得发出过期药品,否则因此产生的纠纷按差错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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