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电力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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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中的临时电力供应

园林绿化工程中的临时电力供应

园林绿化工程中的临时电力供应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电力供应是必不可少的。

尤其是在一些大型工程,如公园、广场、住宅小区等,需要大量的电力来支持各种设备的运行。

那么,在园林绿化工程中,如何进行临时电力供应呢?一、临时电力供应的必要性园林绿化工程通常涉及到大量的植物种植,如树木、草坪等,这些植物的生长需要充足的水分和养分。

而在一些干旱或者土地贫瘠的地区,植物的生长更是需要大量的灌溉和施肥。

而这些工作,都需要电力来支持。

另外,园林绿化工程中还会涉及到各种照明设备、音响设备等,这些设备的使用也需要电力供应。

二、临时电力供应的方案选择在园林绿化工程中,临时电力供应的方案有很多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1.租赁发电机组在一些大型工程中,可以选择租赁发电机组的方式来供应电力。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灵活性较大,可以根据工程的需要随时增减发电机组的数量和功率。

同时,租赁发电机组还可以节省工程初期投资,降低成本。

2.临时电缆敷设在一些工程规模较小,电力需求不是很大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临时电缆敷设的方式来供应电力。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安装方便,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需要随时调整电力供应的位置和数量。

三、临时电力供应的注意事项1.安全第一在临时电力供应中,安全是最重要的。

必须确保所有的电力设备和线路都符合安全标准,避免因为电力供应问题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合理设计在设计临时电力供应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具体情况,如电力需求、设备运行时间等,确保电力供应方案的合理性。

3.节约用电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电力供应是一个重要的成本因素。

因此,在工程设计和管理中,需要尽量节约用电,降低成本。

在园林绿化工程中,临时电力供应是必不可少的。

选择合适的电力供应方案,并注意安全和节约用电,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园林绿化工程中的临时电力供应是一个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进展和效率。

想象一下,在工地上如果没有电力供应,那么所有与电相关的设备都无法正常工作,这将给工程带来极大的困扰。

电力临时用电接入及管理要求

电力临时用电接入及管理要求

电力临时用电接入及管理要求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电力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
要资源。

在一些特定的场合,如临时活动、施工工地等,需要临时
用电来满足需求。

然而,临时用电接入及管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
要求。

首先,对于临时用电接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接入电力网络需要符合国家电力部门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安全
可靠。

在接入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线路
符合要求,避免发生电力事故。

其次,对于临时用电管理,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监管和维护。

这些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电力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临时用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
制度,包括用电计划、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确保临时用电的安
全可靠。

此外,对于临时用电设备的选择和配置也需要慎重考虑。

根据
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选择合适的临时用电设备,并进行合理的布
局和配置,确保用电系统的高效运行。

同时,还需要定期对设备进
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总之,电力临时用电接入及管理要求严格,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和标准,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监管和维护,选择合适的设备并建立健
全的管理制度。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为各类临时活动和施工工地提供稳定的电力支持。

园林绿化工程专项技术方案设计临时用电

园林绿化工程专项技术方案设计临时用电

园林绿化工程专项技术方案设计临时用电园林绿化工程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绿化过程中所需的电力供应,主要用于施工时期的场馆照明、机械设备供电、临时设施用电等。

为了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和高效,需要制定专项技术方案进行临时用电设计。

本文将就园林绿化工程临时用电的设计进行详细介绍。

一、需求分析在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到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的主要需求包括:1.照明需求: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场合,需要照明设备提供光明;2.机械设备供电:如浇灌设备、修剪设备、搅拌设备等;3.临时设施用电:如厕所、食堂、休息室、办公室等的用电需求;4.安保设备用电:监控设备、报警设备等的用电需求。

二、方案设计1.电源供应设计根据园林绿化工程的规模和用电负荷,确定电源供应方式。

一般可以采用公共电网供电,也可以在现场搭建发电机组进行供电。

供电方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供电可靠性、成本以及周围环境等因素。

2.用电负荷计算根据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各项用电设备的功率及使用时间,计算出总用电负荷。

用电负荷计算需要考虑施工队人数、设备数量和使用时间等因素。

3.电缆布设设计电缆布设应根据工地现场的复杂程度和用电设备的分布情况进行规划。

主要原则是尽量缩短电缆长度,避免过长的电缆线路造成能量损耗。

4.临时用电系统设计根据用电需求和电缆布设情况,设计临时用电系统的主要参数,包括临时用电箱的选型和布置、分配电缆的选择和布设、用电设施的分组回路设计等。

5.用电安全设计用电安全是临时用电设计的重要环节。

需要合理设置漏电保护器、短路保护器以及过载保护器等安全装置,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

三、实施措施1.确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系统的设置和维护工作,负责安保和管理。

2.定期检查电源系统和用电设备,及时处理电气故障和隐患,保证施工期间的正常供电和安全使用。

3.在临时用电设施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误碰和事故发生。

4.对施工人员进行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总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总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
明事项总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21.04.26
•【字号】沪司行规〔2021〕2号
•【施行日期】2021.05.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司法行政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总目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上海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总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6日。

绿化工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绿化工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线路、设施等。

三、组织与管理1.成立绿化工程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监督实施本制度,协调解决用电安全问题。

2.设立安全用电管理专责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1)组织编制、实施用电安全操作规程;(2)定期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对施工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4)负责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巡查、检查和验收工作。

四、用电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线路、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线路、设施应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原则进行配置。

(1)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2)两级保护:总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配置漏电保护器。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

5.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线路、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6.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线路、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五、用电安全教育与培训1.对施工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用电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2.对新入场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用电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六、用电安全检查与验收1.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验收。

2.日常检查由安全用电管理专责人员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3.专项检查由绿化工程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4.验收由绿化工程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在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线路、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

贵阳市用水用气用电外线工程市政设施建设类、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试行办法

贵阳市用水用气用电外线工程市政设施建设类、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试行办法

贵阳市用水用气用电外线工程市政设施建设类、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试行办法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诚信建设,力争做到提前服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贵阳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暂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用水用气报装服务的通知》(黔建城字(2020)188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市新装、增容等业扩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电力接入工程和10-20千伏小微企业用户电力接入外线工程(以下简称“电力接入工程”)、用水用气报装外线工程,管线长度150米以内,开挖城市道路(不占用挖掘车行道、不阻断人行道通行)和临时占用绿地面积小于50平方米,避让古树、大树且不包括新、扩、改建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竣工后3年内的城市道路。

第三条(职责分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进行监督管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辖区内电力接入市政设施建设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行政审批及其后续监管。

第四条(申办材料)(一)电力接入工程、用水用气报装外线工程申请市政设施建设类的行政审批,应提交以下材料: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原件盖章)及申请人有效证件2.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方案3.施工安全承诺(二)电力接入工程、用水用气报装外线工程申请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行政审批,应提交以下材料:1.工程涉及城市绿地、城市树木审批申请表、苗木表(原件盖章)及申请人有效证件(附件1)2.权属人的意见(区属公共绿地除外)3.电力接入工程施工总平面图4.标明临时使用绿地位置的1:500地形图及现场照片申请人愿意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审批的,还要提交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附件2、3)第五条(申请主体条件)电力接入工程、用水用气报装外线工程,申请人可以按照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约定作出承诺,对电力接入工程、用水用气报装外线工程的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

绿化工程临时用水用电方案

绿化工程临时用水用电方案

绿化工程临时用水用电方案一、背景概述绿化工程是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它不仅美化了城市环境,更是提升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然而,在进行绿化工程的过程中,临时用水用电成为了一个必须重点考虑的问题。

因此,本文将就绿化工程的临时用水用电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二、临时用水方案1. 项目用水量测算首先,需要对绿化工程的用水量进行测算,包括对浇水、喷灌和施肥等方面的用水量进行合理估算,以确定整个项目的临时用水量。

2. 临时用水源选择接下来,需要选择合适的临时用水源,可以选择临时水源供应商提供的水,也可以通过自备水库、池塘或者水井等地下水源进行供水。

在选择水源时需要考虑水源的可靠性、水质和取水方式等因素。

3. 临时用水管网规划针对临时用水的管网规划,需要根据绿化工程的具体布局和用水点进行管网设计,确保用水管网的布置合理、用水管道的质量可靠,以满足工程用水的需要。

4. 临时用水设备选择在设备选择方面,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临时用水设备,如水泵、喷灌设备、管道和阀门等,以保障用水设备的可靠性和高效性。

5. 用水管理和节约在日常用水管理方面,需要进行严格的用水管理,并加强用水节约意识,采取科学合理的用水措施,减少水的浪费,以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6. 安全保障在临时用水过程中,需要注意水源的安全稳定,避免水源的受污染和浪费。

此外,要加强对用水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在用水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三、临时用电方案1. 项目用电量测算首先,需要对绿化工程的临时用电量进行测算,包括对灯光、喷灌设备、电动车辆等的用电量进行合理估算,以确定整个项目的临时用电量。

2. 临时用电源选择在选择临时用电源方面,可以选择市电供电或者通过自备发电机供电。

在选择用电源时需要考虑供电的可靠性、电力质量和电费成本等因素。

3. 临时用电线路规划针对临时用电的线路规划,需要根据绿化工程的具体布局和用电点进行线路布置和电缆敷设,确保用电线路的布置合理、用电线路的质量可靠,以满足工程用电的需要。

公园绿化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公园绿化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公园绿化临时用电施工方案1. 引言目前,城市的公园绿化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为了保证绿化施工的顺利进行,临时用电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本文将针对公园绿化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进行设计和说明。

2. 电力供应在进行公园绿化施工时,临时用电系统的电力供应是关键之一。

一般而言,可以采用以下几种电力供应方式:2.1 基于市电的供电方案在公园周边有可靠的市电供应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通过市电来满足施工所需的电力。

这种方式成本较低,并且电力供应稳定可靠。

2.2 租赁发电机组供电方案如果公园周边没有可靠的市电供应或者需要大量的电力支撑,可以选择租赁发电机组来满足施工需要。

租赁发电机组能够提供足够的电力,但成本较高且需要考虑燃油的供应和噪音等问题。

2.3 太阳能供电方案针对一些远离市区的公园,可以考虑采用太阳能供电方案。

太阳能发电无需外界能源供应且环保,但成本较高且受天气条件限制。

3. 电力布局除了电力供应,电力布局也是公园绿化临时用电的重要环节。

良好的电力布局可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安全和效率。

3.1 布局设计原则•安全性原则:保证用电设备与施工人员的安全,避免电器意外事故的发生。

•电缆布置原则:根据用电设备的功率及用电点的分布合理布置电缆,避免电缆交叉和交错,降低线路损耗。

•临时电源箱布置原则: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在适当的位置布置临时电源箱,方便用电设备的分布。

3.2 电力布局示意图+---------------------+| || ||------A----B----C----|| || |+---------------------+•A、B、C 表示电力源或临时电源箱的位置。

•施工现场中的用电设备根据需求合理布置,离用电点近,减少电缆长度。

•长距离的电缆布置需要使用电缆桥架进行固定,确保安全。

4. 用电设备保护及管理为了保障施工过程中用电设备的安全以及用电的顺利进行,需要进行用电设备的保护和管理。

4.1 过载保护通过合理布局和合适的设备容量,避免施工现场出现用电设备过载的情况。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河北省简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的意见(试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河北省简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的意见(试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河北省简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21.07.24•【字号】•【施行日期】2021.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河北省简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的意见(试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张家口市能源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及有关部门,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及国家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用户电力接入效率,制定本意见(试行)。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通过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切实提高电力接入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简化用户电力接入外线工程规划、绿化、掘路、占路等审批手续,低压(380伏及以下)用电项目所有外部电源工程实行免审批或备案制。

高压(10千伏及以上)用电项目电力外线工程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10千伏外线工程审批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进一步压缩35千伏及以上电力接入工程的审批时间。

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提高工作标准,打造省内优化用电营商环境高地。

三、主要任务(一)明确审批申请主体供电公司出资建设的电力外线工程行政审批由供电公司负责申办。

用户出资建设的电力外线工程行政审批由用户自行申办,具备条件的地区,根据自愿原则可委托供电公司代为申办。

(二)高压外线工程并联审批2021年10月底前,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高压电力接入外线工程“一口申请、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临时用电方法(园林绿化工程)最终版

临时用电方法(园林绿化工程)最终版

临时用电方法(园林绿化工程)最终版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精心整理鞍山市职教城农林实训基地暨景观工程临时用电方案措施单位: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时间:2015年6月112345208036、质标准》(72(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4)《施工现场设施安全计算软件》SGJS(5)本工程现场勘测情况3.临时用电平面布置(见附图)3.1现场平面布置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施工条件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用电需求,现场的临时用电将按下列计划进行布置:(1)设置总配电箱(总-1)一个,配电箱设置在安全位置处(安全位置为变压器下面):(2(33.2(1(2)总(344.1(1部,输出功率为200KVA。

(2)根据本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用电量为最大。

施工用电按最大用电量配置。

(3)本工程用电量计算按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进行考虑,其他施工阶段的用电量不作计算。

(4)将本工程最大用电量与业主提供的用电总功率进行复核。

4.2工地临时供电计算书4.2.1用电量计算工地临时供电包括施工及照明用电两个方面,计算公式如下:其中P——计算用电量(kW),即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PcPaPbK1总数10K2K3全部施工动力用电设备额定用量:——-------------------——————————————————序号额定功率(kW)距离电源(m)机具名称12.8030.00钢筋弯曲机29.0030.00钢筋调直机37.0030.00钢筋切断机411.0020.00交流电弧焊机55.520.00350L混凝土搅拌机611.0020.00插入式振动器71.0020.00平板式振动器4.2.2其中P01.05cos经过计算得到P0=1.4×81.19=113.67kVA。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5.06•【字号】沪绿容[2010]161号•【施行日期】201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的通知(沪绿容〔2010〕161号)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林业管理部门,局相关直属单位:现将《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2、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文书样式(略)二○一○年五月六日附件1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绿化市容、林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行政审批部门”)接收、受理和审查行政许可申请,作出、送达行政许可文书,公开、告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实施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受理机构)行政审批部门设立统一受理机构,承担行政许可的咨询、受理、文书送达等工作,对公示内容进行说明、解释,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

第四条(公示)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本行政审批部门受理机构办公场所和本部门网站上公示。

第五条(办理期限)行政许可事项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一)对移植古树后续资源的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为5个工作日;(二)对移植古树名木的审核,对进出口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审核,对进出口珍贵树木、野生植物及其制品和衍生物的审核,对林木迁移的许可,对临时使用林地的许可,为10个工作日;(三)对迁移、砍伐树木的许可,对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对调整已建成公共绿地内部布局的许可,对公园内商业服务设施设置的许可,对配套绿化工程竣工图和验收结果的审查,对公园停闭的许可,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的核发,对市立项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狩猎的许可,为15个工作日;(四)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许可,对临时张贴、张挂(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的审批,为17个工作日;(五)其他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期限为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007]0171号沪绿《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实施细则(暂行)》

[2007]0171号沪绿《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实施细则(暂行)》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沪绿[2007]0171号各区县绿化林业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上海市绿化条例》,规范绿化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特修改制定《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实施细则(暂行)》,经2007年4月30日第10次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上海市树木迁移砍伐等行政许可审核实施细则(暂行)》(沪绿[2005]163号文)即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实施细则(暂行)》二○○七年五月三十日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统一绿化行业行政许可审核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规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以下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一)对迁移树木的许可;(二)对砍伐树木的许可;(三)对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四)对占用已建成绿地的许可;(五)对调整已建成公共绿地内部布局的许可;(六)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比例的认定。

第二章对迁移、砍伐树木许可的审核第三条(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迁移)禁止移植树龄在三百年以上的一级保护的古树,以及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名木。

古树名木或者古树后续资源涉及以下情形确需移植的,应当就近移植:(一)因轨道交通、隧道、高速公路、跨江跨海大桥等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确需移植树龄在一百年以上三百年以下的二级保护的古树、或者树龄在一百年以下的名木;(二)因市政工程、公益性项目等市重大工程建设或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移植树龄在八十年以上一百年以下的古树后续资源。

第四条(二十五厘米以上树木的迁移)除杨树、构树、泡桐等速生树种外,树龄在八十年以下且胸径在二十五厘米以上树木的迁移,按照以下要求审核:(一)因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无法避让而确需迁移的,应当就近迁移;(二)位于居住区内的,树冠外缘距居民住宅主要采光面窗户直线距离不足二米,且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的,可以迁移;(三)属于行道树的,道路拓宽时,位于规划车行道上的行道树,可以迁移;在人行道上开设宽度不超过六米的单向车行通道,应当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可以迁移一株;在人行道上开设宽度在六米以上十米以内的双向车行通道,可以迁移二株以下;开设与人行道交叉的人行通道时,应当避让;(四)对因通透交通指示标识、建筑立面、商店招牌等需要提出的树木迁移申请,不予批准,以疏枝、修剪为主;(五)对人身安全或者其它设施构成威胁的,可以迁移。

建筑公园临时用电方案

建筑公园临时用电方案

建筑公园临时用电方案建筑公园临时用电方案一、项目背景和目标建筑公园是一座综合性的城市绿地项目,旨在提供城市居民一个休闲娱乐、锻炼身心的场所。

为了保证公园正常运行,需要制定一份临时用电方案,确保公园各项设施和活动的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二、用电设备和负荷分析1. 主要用电设备:- 照明设备:包括公园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 喷泉设备:包括水泵、灯光等;- 娱乐设备:包括游乐场、运动场等;- 办公设备:包括公园管理办公室、保安室等。

2. 用电负荷分析:根据公园的规模和设施特点,初步估算公园的用电负荷为100千瓦左右,峰值负荷可能达到150千瓦。

三、供电方案1. 临时供电接入点根据公园的位置和电力路网情况,确定一个合适的供电接入点,确保供电线路的短距离、低损耗。

2. 临时用电系统- 初步规划一套独立的临时用电系统,包括变压器、柜表、电线等;- 变压器功率根据用电负荷进行选择,应保证正常用电负荷的同时,预留一定的备用容量,以备不时之需;- 采用合适的导线规格和敷设方式,确保供电线路的安全可靠。

3. 用电设备配置- 根据公园的布局和设施分布,合理安排用电设备的配置,避免用电负荷不均衡和电源供应不足的问题;- 设备位置应尽量接近用电设施,减少输电损耗。

4. 用电设备分类根据用电设备的特点和用电要求,将各个设备进行分类,确保合理的用电管理和用电负荷的均衡分配。

5. 用电安全保障- 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用电环境的安全;- 充分考虑火灾和漏电等情况,提供可靠的防护装置和报警系统,以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对电缆、插座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可靠性。

四、临时用电管理1. 人员管理- 设立专门的用电管理人员,负责用电系统的日常运营和维护;- 进行电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

2. 用电监测- 安装合适的电力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公园用电情况;- 根据监测数据,及时调整用电设备的使用方案,确保用电负荷的合理分配。

园林绿化工程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园林绿化工程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临电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批:一、编制依据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2.特低压ELV限值GB、T3805-2008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4.国家技术监督局漏电保护器安装与运行GB13955-92;5.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 GB50194-2014;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7.施工总平面图和施工平面布置图;8.甲方提供的有关数据;二、施工用电基本原则及用电总体布置2.1 施工用电基本原则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 采用三级漏电保护系统; 采用三级配电形式; 配电主线路采用电缆沟埋地敷设,其余用电明线均采用PVC套管; 规范配电装置和使用; 规范电动建筑机械的安全装置和使用条件;2.2 施工用电总体布置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根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布置如下:总分开用配配关电电电箱机箱箱具2.2.1 现场供电安排a、固定机械用电b、钢筋加工机械c、木工加工机械d、现场施工用电e、预留线路2.2.2 线路敷设总体安排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临时用电采用TN-S系统,在现场临时配电房总箱内引出多路输电电缆,每路分别接到分配电箱;生产供电分为三路:一路连接大型机械专用电箱;一路供应现场施工用电;另一路为生活用电;另外,为方便夜间管理,在生产区域现场四周布置若干照明灯;2.2.3主要机具、设备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保证生产、施工进度的需要,施工用电主要为土建施工;土建施工段主要施工机械为搅拌机、水泵、木工机械以及照明用电、生活用电等;土建施工主要为铺装;三、临时用电量计算3.1工地临时用电量计3.2 职工生活用电由现场情况,施工作业面积大;办公室其用电量不大,用电线路利用附近线路,能满足生活用电要求;加强安全教育,规范日常生活的用电;四、配电线路布设要求4.1 配电线路布设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确保安全生产,拟决定:室外部分采用电缆设在电缆沟内,过道路处电缆加套钢管保护;楼层干线电缆线预埋套管,电缆穿在管内,每二层设置一只二级支配电箱,临时设施内固定用电器电缆穿在保护管内,不得外露,室内照明线路电线采用PVC 护套,室内照明线路采用三芯橡胶电缆;4.2配电箱及开关箱变电房内配电屏与电场供电系统间须设置隔离开关,以便检查,并安装电度表,作为计量;施工现场设置总配电箱,架空线路送至总配电箱,配电箱和开关箱须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有合格证明;现场施工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配电箱应尽可能放置干燥通风处,室外电箱要有挡雨措施;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载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底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的底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分配电箱应设置在荷载较为集中区域,分配电箱距开关的距离不大于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大于3m ,配电箱和开关箱周围应有二人可同时工作的空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与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开关箱内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应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接零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结头不得移动,不得有外露有电部分;配电箱、开关箱导线的进出线口项设在箱体的下底面,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用橡皮绝缘电缆;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所有配电箱应表明编号、名称、用途,并作为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由专人负责;总配电箱:施工现场共设1只总配电箱2只分箱,总分路熔断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相适应,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75MA,额定漏电动行时应小于0.1S; 分配电箱:分配电箱应安装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分路隔离开关的数量应由该分配电箱控制用电设备的数量决定,分配电箱和各分路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其开关的额定值应与相应开关箱额定值相适应,分配电箱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5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支配电箱:支配电箱设置要求同分配电箱;开关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就近设置,距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大于3m;做到一机一闸一保,并设有过载保护装置;禁止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设备,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与电流实行隔离;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开关的额定值同用电设备相适应,开关和漏电保护动作点楼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照明开关箱应单独设置,也应实行一闸一保;4.3 用电机械设备和手动电动工具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手动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且要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用电机械设备安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非专业人员不得安装和拆除用电电器设备;电动机械要做好保护接零,但其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中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于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电焊机进线处必须设有防护罩;4.4 照明现场施工用照明须装设单独的照明开关箱,不能与动力电箱混合使用;施工区照明采用橡胶电缆;生活、办公区照明用护套或用铜芯线加套管及穿墙用套管护套,灯头线可用绞织线; 施工照明: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在塔吊上安装二盏3.5kw镝灯,用于大面积照明,局部照明采用1KW碘钨灯照明,增加光照亮度,主体结构完成后,砖墙和粉刷阶段采用碘钨灯照明可,室内上、下楼梯通行,其照明均采用36v 安全电压照明,且灯头选用橡胶防爆灯头;办公、生活区照明:职工集体宿舍照明,在夏季考虑到天气炎热,职工宿舍内防暑降温需要,采用220V电压照明,每个宿舍设一只插座供电扇用;其他季节,职工宿舍改用36V 安全电压供电,可有效防止使用照明之外的其他电器;办公室、仓库等均采用220V电压作照明,每间装设一只插座;4.5施工现场的修理和维修施工现场用电由项目部专业电工全面负责管理和维护,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应标明名称用途、统一编号,在配电箱内标明分路标记,方便维修;所有配电箱、开关门均应上锁,配电箱由专业电工负责,开关箱由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和电工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或下班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配电箱、开关箱应保持清洁,不得放置杂物;每只配电箱、开关箱建立维修记录本,并每十天进行检查、维修一次,并登记在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电工;检查、维修时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手套,而且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五、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工地的施工用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设备和配电箱金属外壳都必须连接专用的保护零线;3、施工用电系统必须保护灵敏,可靠的两级以上的触点保护,动力与照明的触保器必须分卡,触保器必须用市建管处认证产品;4、支线应沿围墙用电杆架空,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5、配电箱引入、引出线要采用套管,进出线要整齐,并从箱体底部进出,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皮电线,移动或配电箱和开关箱,进出线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线;6、现场照明要使用橡胶电缆线,不用花线,塑料胶芯线;7、配电箱制作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标号;8、严禁动力,照明混用,开关箱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箱内2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用其它金属线代替熔断丝,熔断丝安装应合理;9、露天变压器设置符合规范要求,配电室应用安全防护措施和警告标志,变配电房不能堆放杂物,有防火器材,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求:配电柜正面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配电柜后的维修通道部小于0.8m;配电柜侧面维修通道不小于1.0m;配电室天栅距地面不小于3.0m;配电室的围栏上端与垂直上高压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六、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制度:a、建立健全的安全用电组织及用电网络;b、严禁无证人员操作;c、严禁酒后操作电器设备;d、电工安装、维修电器设备应严格按规范进行;e、加强对用电人员安全用电教育;f、电工人员操作时一定要检查及线路检查;g、保护负荷线路,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支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规范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以及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为禁止建设区域。

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为限制建设区域。

二、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

三、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

四、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确保光伏电站建设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积极探索支持光伏电站建设与防沙治沙、宜林地造林等相结合。

国家林业局2015年11月27日——结束——。

建筑工地临时电力接入许可合同(2024)版B版

建筑工地临时电力接入许可合同(2024)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建筑工地临时电力接入许可合同(2024)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临时电力接入许可的定义与范围1.1 临时电力接入许可的定义1.2 临时电力接入许可的范围2. 许可方的义务与责任2.1 许可方的义务2.2 许可方的责任3. 申请方的义务与责任3.1 申请方的义务3.2 申请方的责任4. 临时电力接入设施的安装与验收4.1 临时电力接入设施的安装4.2 临时电力接入设施的验收5. 临时电力接入的使用与维护5.1 临时电力接入的使用5.2 临时电力接入的维护6. 临时电力接入的终止与撤除6.1 临时电力接入的终止条件6.2 临时电力接入的撤除7. 费用与支付7.1 临时电力接入许可的费用7.2 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8. 保险与安全保障8.1 保险责任8.2 安全保障措施9.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9.1 违约责任9.2 争议解决方式10.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0.1 合同的生效条件10.2 合同的变更10.3 合同的解除11. 保密条款11.1 保密信息的定义11.2 保密责任的履行12.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2.1 法律适用12.2 争议解决方式13. 合同的签订与附件13.1 合同的签订13.2 合同附件14. 其他条款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14.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临时电力接入许可的定义与范围1.1 临时电力接入许可的定义临时电力接入许可是指供电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需要,在建设期间对工地进行临时供电的许可。

1.2 临时电力接入许可的范围临时电力接入许可的范围包括: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以及临时电力接入设施的拆除和恢复。

第二条许可方的义务与责任2.1 许可方的义务许可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临时电力接入服务,并确保供电的安全、稳定和可靠。

2.2 许可方的责任许可方应对供电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在林区搭建电线危害的处理

关于在林区搭建电线危害的处理

关于在林区搭建电线危害的处理
电力设施与林区、城市绿化之间发生妨碍时,按照下列原则处理:(一)电力建设单位适当提高技术设计标准,提升架空电力线路杆塔高度,以减少对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的影响。

(二)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需使用林地的,电力设施产权人应当依法办理使用林地的相关手续;需使用城市规划区内绿地的,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绿地的相关手续,并依法缴纳相关费用。

(三)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架空电力线路走廊需要砍伐林木的,电力设施产权人应当与林木所有人签订砍伐林木和砍伐后及时绿化
但不再种植高杆植物的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依法办理采伐手续。

(四)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架空电力线路走廊需在城市规划区内砍伐、移植、修剪树木的,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树木相关手续。

砍伐、移植、修剪费用的承担按国家和所在地城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者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在法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电力设施投入运行后,已经种植的植物,因自然生长不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应当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执行。

在法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种植林木等植物应当符合第一款第五项要求,对不符合安全距离的植物,电力企业应当通知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限期处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逾期不予处理的,电力企业可以自行修剪或者依法砍伐,并不予支付补偿费用,依法砍伐的林木归产权人所有。

绿化作业用电管理制度

绿化作业用电管理制度

绿化作业用电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绿化作业用电的管理,提高用电安全保障和供电质量,保障绿化作业电力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绿化作业用电的单位和部门。

三、管理目标通过加强对绿化作业用电的管理,规范用电行为,提高用电效率,同时保障用电安全,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四、用电安全管理1、配备专职负责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绿化作业用电,保障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

2、规定绿化作业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电力安全管理法规,严格按照用电标准和规范进行用电操作。

3、明确绿化作业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4、做好用电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出现问题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置。

五、节能减排管理1、建立健全用电统计和监测系统,对绿化作业用电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用电过大或浪费现象,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善。

2、加大对用能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力度,优化设备结构,提高设备的能效水平,减少能耗。

3、制定合理的用电计划,结合绿化作业的实际情况,对用电需求进行科学计划和合理安排,避免用电峰值和尖峰时段的大量用电。

4、加强用电人员的节能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用电人员的节能意识,鼓励大家主动参与到节能减排工作中。

六、监督管理1、建立用电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绿化作业用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加强对用电设施的安全监测和维护,建立电力设备异常情况自动报警系统,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

3、加强与电力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电力供应情况,共同解决用电问题,保障绿化作业用电。

七、奖惩机制1、对于在节能减排和用电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激励和奖励。

2、对于违反用电管理制度,造成损失或者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惩罚和警告,必要时追究责任。

八、附则1、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绿化作业用电管理部门所有。

2、所有绿化作业单位和部门,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规定,确保用电安全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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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电力接入)
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一)《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二)《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使用绿地的,应当向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临时使用公共绿地面积超过五百平方米的,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临时使用绿地的,应当向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三)《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第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沪府发〔2014〕5号),对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下放至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审批)。

(四)《关于印发<上海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8]3号)
二、办理范围
本办事指南适用于申请新装、增容等业扩服务的低压非居用户电力接入工程、10千伏用户业扩工程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事项的审批咨询,以及新办审批办理、实地检查、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绿化搬迁采取“先搬迁再缴费”的模式,缴费不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

三、办理权限
区县绿化管理部门
四、办理条件
申请新装、增容等业扩服务的低压非居用户电力接入工程,10千伏用户业扩工程需临时使用绿地的。

五、申请接收
1.窗口接收
接收部门名称: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窗口
接收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2楼D204室
2.信函接收
接收部门名称: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窗口
通讯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2楼D204室
邮政编码:201508
六、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
接收部门名称: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窗口
接收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2楼D204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2、电话咨询
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窗口
3、网上咨询
上海市金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门户网站
.cn/html/wsbs/bszn/
七、申请材料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环节
临时使用绿地
2、收费项目
临时使用绿地补偿费
3、收费依据
《上海市绿化条例》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绿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6]027号)
4、收费标准
《上海市临时使用绿地补偿费标准》
九、办理流程
十、审批期限
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十一、审批证件
上海市绿化市容行政许可文书
十二、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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