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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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为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学、学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制三年二、学分设置1、学生修习三年的学分总数为5000分,第一、二学年每学期学生修习学分为IOOO 分。

第三学年顶岗实习过程学分为IOOo分。

2、每学期学生修习学分IOOO分(包括学业水平学分和道德水平学分),学业水平学分为600分,道德水平学分400分。

3、每学期学业水平学分600分,包括修习过程学分和学业成绩学分,其中:修习过程学分为300分,学生每周可获得15学分;学业成绩学分为300分,该项学分主要由各任课教师确定。

4、道德水平学分每学期为400分,学生每周可获得20学分(每天4个学分)。

5、每学期均按照20周,每周按照30课时计算。

三、修习过程学分1、修习过程学分为300分;每学期按照20周,每周按照5天,每天按照6课时计算,学生每修习1个有效课时可得到0.5个学分,每天3学分,每周可获取15学分。

2、各任课教师依据学生上课情况给予学生学分,修习过程学分二学生有效上课课时*0.5。

每学科修习过程学分分值二课程表安排的周课时数*20*0.5。

3、考勤。

学生迟到、早退每次扣0.5学分,旷课1节扣1学分。

4、课堂纪律。

学生上课玩手机、睡觉等违纪行为,按照无效课时处理。

5、上课积极举手回答问题的加0.5学分。

6、作业。

学生每少交1次作业,扣除0.5学分。

7、学生课上顶撞老师、无理取闹课堂酌情扣除1学分,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8、学生学期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五分之一或作业缺交五分之一者,课堂纪律极差、学习态度不端正,且屡教不改者,修习过程学分为零分。

四、学业成绩学分1、学业成绩学分为300分,各科学业成绩学分按照每个课时0.5分的原则确定本学科学业成绩学分分值。

每学科学业成绩学分分值二课程表安排的周课时数*20*0.5o2、学业成绩学分二该科目学分分值*学生考试成绩/100,学生考试成绩第一次月考占15%,第二次月考占15队第三次月考占15%,期末考试占55吼该项学分主要由各任课教师期末统计确定。

南阳师范学院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doc

南阳师范学院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doc

南阳师范学院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南阳师范学院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省教育厅教高〔2002〕321号)试行完全学分制的学校。

为深化教育改革,主动适应社会需要,培养厚基础、宽专业、高素质、强能力的具有现代管理知识与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允许学业优秀、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基础上,跨学科辅修双学位。

为对双学位教育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双学位”是指在校普通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校考核同意,再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条件后,可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学士学位的教育形式。

第二条双学位专业教育的学生为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比例不超过该年级本科学生的10%,双学位教育专业班级人数不少于30人。

第三条拟开展双学位教育的学院,应根据实际需求与教务处协商初步确定开设专业,填写《南阳师范学院设置双学位申报表》(见附件2-1),并报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修读双学位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且限修一个双学位。

第五条本科生修读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第二章培养方案第六条开设辅修双学位的学院应根据学科特点、社会需要和学生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辅修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双学位教育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应与现有本科各主修专业相同,以保证教学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

第七条原则上辅修双学位课程总学分数不少于65学分。

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三章选拔标准及程序第八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学有余力,在校期间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没有补考和重修记录,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者,从第二学年(第三学期)开始,可自由申请修读双学位教育。

坚持做强师范专业 助力教育强国建设

坚持做强师范专业 助力教育强国建设

坚持做强师范专业助力教育强国建设作者:罗永松来源:《河南教育·高等教育》2024年第04期建设教育强国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

高素质教师是教育强国的中坚力量,全面提升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和发展水平对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南阳师范学院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大战略”部署,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推动师范与非师范专业协调发展,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坚持走“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发展之路。

作为一所师范院校,“师范”既是核心定位,也是学校的本质属性、精神气质和品牌标志。

基于这一定位,学校始终坚持做强师范专业,以教师教育更出彩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

学校要始终把教师教育作为办学治校的基础,遵循“做强师范、做实应用,以师范教育的优势和动能助推、引领非师范学科专业走深走实”的发展思路,集中力量打造以教育学科为引领,交叉融合文学、理学和艺术学的“教师教育”学科群,坚持以国家级、省级一流师范专业为重点,以教育学硕士点建设为依托,不断提升“师范类”专业内涵,擦亮教师教育特色品牌,源源不断为基础教育培养输送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师资。

一是调整优化专业布局,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坚持以内涵建设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以专业群建设为立足点,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构建优先建设、重点建设和培育建设分类建设的专业体系,以服务河南基础教育和支柱产业为引领,建成以“教师教育类”优势专业群为核心、特色专业群为主要支撑,其他专业相互促进、多学科协调发展、结构合理的本科专业结构。

二是加快一流课程建设,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以一流课程建设为抓手,以高等教育数字化变革为契机,推动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和教育教学模式改革,选拔树立一批具有导向性、代表性和引领性的教師教育“金课”。

南阳师范学院

南阳师范学院

精品文档南阳师范学院非师范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例一、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学制、授予学位110206 旅游管理四年管理学学士二、培养目标及要求培养目标: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旅游管理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旅游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旅游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 掌握旅游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 具有高度的文化修养,举止端庄;3. 较强的普通话及专业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4. 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素质、艺术素质及健康的体魄;5. 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要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10-15 门)高等数学,管理学概论、西方经济学(宏观和微观)、饭店管理概论、导游业务、旅游资源学、旅游政策与法规、旅游地理学、旅游经济学、旅行社管理、旅游市场营销、客房服务管理、餐饮服务管理、旅游景区规划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导游实习、旅游综合野外实习、专业实习、酒店见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五、学位及学分要求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68 学分方能毕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南阳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六、课程类别及学时、学分分配表七、课程比例结构表八、旅游管理专业课程计划总表(一)通识教育课程(见通识教育课程目录)注:专业方向课程须要求学生至少选修所设方向中一个方向的所有课程;2.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安排在第5学期开设九、旅游管理专业(辅修双学位)课程计划总表必修课程选修课程{至少选修22分十、旅游管理专业(专升本)课程计划总表。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评价细则(试行)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评价细则(试行)

附件1辛寨初级中学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为积极引导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根据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实施过程性细则:一、思想品德(300分)(一)校园文明(50分)1.到餐厅就餐或参加集体活动时,路队要整齐有序,严禁随意打闹、穿插路队,否则一次扣2分。

周五下午放学不按规定路线出入校园的一次扣2分。

2.发现校园内存在不良现象和行为,能够及时制止或向学校领导、班主任或其他老师检举揭发者,视情况加1—5分。

3.尊重值班老师,进校时主动问好或致敬。

不服从值班老师指挥的一次扣1分,恶意顶撞的一次扣2分。

对学校学生会成员的督查进行恐吓、谩骂、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人次扣10分,情节恶劣的予以通报批评。

4.严禁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随意带外人入校的,一次扣2分,私自翻越墙头外出的一次扣5分。

5.如果私自带手机进校园,除没收外扣5分,并约谈家长进行教育,让家长把手机带回妥善保管;带随身听、游戏玩具等电子产品或与学习无关的书、报、卡通画等带进学校,除没收外扣2分。

6.在学校与同学进行金钱交易(如买卖手机、食品等),一次扣5分;违规带零食进校园发现一次扣2分,让通校的同学捎带零食进校园的每发现一次扣双方同学3分,从栅栏私自买食物的一次扣2分。

7.自尊自爱,与同学正常交往,严禁早恋,违反一次扣5分。

严禁学生私自乱打、滥打举报电话,有事应先向班主任或学校反映,否则违反一次扣10分。

(二)升旗礼仪(20分)8.升国旗、奏国歌时要肃立,行注目礼,认真聆听教育。

东张西望、乱讲话者,一次扣2分。

9.平时遇升降旗,应自觉面向国旗肃立,不得随便走动。

违反者一次扣1分。

(三)请假制度(20分)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

迟到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3分,不请假早退一次扣2分,提前到校附近聚集的一次扣2分,骑电动车上放学的,每人次扣2分。

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和拓展性素质四项内容。

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测评。

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计算方法总积分=德育分X20%+智育分X60%+体育分X10%+拓展性素质分X10%o德育、智育、体育、拓展性素质分均以100分计,连同附加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第四条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德育素质1、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品质、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和协作精神六个方面进行测评。

2、德育积分=基本分(60分)+测评分(40分)3、测评分侧重考察学生的现实表现,由测评小组对照以下六项指标评分后得出。

(1)政治思想。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大事,拥护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面;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敢于同错误思想作斗争。

(2)道德品质。

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尊老爱幼;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男女交往,举止得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维护公德,见义勇为;关心集体,无私奉献。

(3)诚信品质。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恶意欠费或拖欠助学贷款及利息行为。

(4)学习态度。

主要包括: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积极创新。

(5)组织纪律。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协作精神。

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兴趣广泛,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拥有健康的合作竞争意识。

4、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损害安定团结及危害社会秩序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定为不合格。

5、凡受到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学生,分别每次减30.20.10分。

(二)智育素质1、智育素质主要测评课程考试(考查)成绩(不包括公共选修课)。

计算公式:SAiMi学习课程分=SMi其中Ai为某门考试(考查)课程成绩,Mi为某门考试(考查)课程的学分数。

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更好发挥课外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素质拓展学分为必修学分,是学校学分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课内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学分外,必须同时获得不低于8个素质拓展学分,达到学分制的有关要求,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第三条素质拓展学分与素质拓展计划有机统一,本科生在学期间应在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3个方面分别获得不低于2学分,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3个方面累计获得不低于2学分。

第四条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是学校素质拓展学分实施认证的组织领导机构,校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校团委)是学校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和学分认证工作。

第五条各院(系)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是素质拓展学分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学分认证和学分卡的填写登记,结合专业特点丰富素质拓展内容,引导学生顺利完成素质拓展学分。

第六条学生在学期初将个人素质拓展(含申请学分)登记表报班素质拓展小组,由班素质拓展专题会议提出建议学分,经院(系)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同意后报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再由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会同教务处核准后,即为认可学分。

第七条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需在前六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8学分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初提出补修申请,经院系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审批,报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同意后,在第七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分。

第八条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会同教务处,于每年的四月对累计修满8个素质拓展学分的毕业生进行统核,确定无误后统一录入学生学籍总表,并通知学生本人。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一、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测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一) 基础分评定标准:政治思想道德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6分、65-60分、59-1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确立献身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政治方向。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心拥护程度。

2.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的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学习、理论学习研究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 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知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5. 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诚实守信,勤劳敬业,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主要考核在公共场所和人际交往中的道德行为。

6. 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努力培养辨别美、丑的能力,自觉创造美的生活。

主要考核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艺术修养,以及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表现。

7. 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主要考核面临困难挫折及正常生活中的心理表现、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适应性和自我约束规范能力。

(二) 基础分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两大途径,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

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最新】

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校内各有关单位:《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附件:《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了主动适应21世纪科技、经济、教育、文化发展的需要,总结我校自1997年实施学年学分制以来取得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并完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更加有利于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师生积极性、主动性及创新性的优秀人才培养的灵活机制,根据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性发展为原则,以培养21世纪高素质、复合型、富有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宗旨,充分利用学校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挖掘教学资源,并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建立开放、灵活并相对稳定、科学规范的教学教务管理机制。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挖掘资源、平稳过渡”的基本原则分阶段逐步落实。

充分借鉴国内外有关高校教学管理经验,总结现有学分制改革方案并进一步加以完善,建立符合河南省学分制管理规定,适应河南师范大学校情的教学管理制度。

其主要特色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和“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科学发展观,贯彻“因材施教、模式导向,发展能力、拓展素质,加强基础、注重创新,开放灵活、拓宽面向”的教学改革思路,实施前期按学科门类打通培养,后期进行宽口径专业教育,并与研究生阶段的课程相衔接,实施主修专业与第二专业贯通培养,促进我校的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培养方案本科教育阶段实行主修专业与第二专业并行修读和开放式贯通培养,即本科学生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在修读第一专业的同时,兼修第二专业。

第一专业计划设置,硬性开设;第二专业计划设置,弹性开设。

南阳师范学院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1

南阳师范学院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1

(三)专项学分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四年内至少修够8学分,且部分学分为必修学分,不能由其它学分代替。

1、读书,读书以读书笔记的形式取得学分。

(1)学生读完推荐书目中的6本书,且每本均有1500字左右的笔记算l学分。

(2)学生所读书目必须是学校推荐书目。

2、学年论文或课程设计(1)学生所做的学年论文(或课程设计)须经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委托的学年论文所属或相近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评定合格后,可获得1学分。

(2)学年论文的字数由各系视具体情况自定,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

(3)凡属系正常教学计划内的课程设计暂不记入专项学分。

(4)文科学生至少修一学分,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3、听讲座(1)学生参加6次讲座活动,每次记有较为详细的笔记,可获l学分。

(2)学生所听非专业性讲座不得少于3次。

笔记要求有听讲座的时间、地点及讲座题目、内容等。

(3)笔记必须提交原件,复印、补写均不算学分。

4、社会实践活动(1)每参加2次社会实践活动并有2篇主题报告可记为1学分。

个人被校团委或团省委评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且有主题报告者,分别获得1学分、2学分。

集体被团省委评为优秀社会实践队且有主题报告者可每人记1学分。

(2)社会实践活动的主题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

5、发表文章(1)在全国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2学分,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l学分,文学类文章每5篇1学分。

(2)发表文章的所获得的学分必须要以原件为依据。

6、普通话(1)从入学开始,学生即可申请参加普通话达标测试,普通话达到省级普通话测试合格标准,记l学分。

(2)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此学分,且不能用其它专项学分代替,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3)此学分以校语委所下通知或省语委下发的普通话合格证书为依据。

7、计算机(1)通过国家一、二级考试或河南省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级,可记1-2学分。

(2)文科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至少1学分,理科学生毕业前必须修完2学分,且不能用其它专项学分代替,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为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科学地构建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适应高等教育改形势,确立以学生为主体的办学观念,推进学年学分制向完全学分制转变,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生为核心的弹性教学制度,它有利于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教师专长的发挥,促进教师的知识更新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合理、科学地构建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的竞争能力,使其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第二条我校实行的是以指导性教学计划为基础的学分制教学方案。

在构建学分制教学计划时,参照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以及XX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保证基础为前提并注重科学和人文素质、外语能力、计算机能力以及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构成完整的课程体系。

二修业年限第三条实行规定学制与弹性学习年限相结合的做法,四年制本科教育允许在3-8年内完成全部学业。

三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第四条培养方案应突出“人本性与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学科交叉,增强课程的开放性,优化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保证学生的专业基础,建立起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以及素质与能力培养的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课程结构为“平台+模块”,课程体系包括通识通修平台课程、学科专业基础平台课程、专业模块课程以及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1.通识通修平台课程是对学生全面发展具有基础性、通用性的课程主要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军事理论、就业创业课程、分类分层次通修课程以及素质与能力拓展课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中1个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1个学分、《思想和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中3个学分均纳入实践教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数学实行分类分层次教学,满足不同专业以及不同水平学生的需要;素质与能力拓展选修课程是旨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而开设的课程,学生必须修满10学分。

学分制下教学管理模式的探索

学分制下教学管理模式的探索
学生发现 . 发展各 自的志趣特长和潜 力创 造条件 , 鼓励学生 便 捷和资源共享 的目的,就 必须加 强教 学管 理网络化建设 ,
生提前修 满教 学计划 规定 的全 部学分 , 可予 以提 前毕 业, 也 4 加强学籍管 理。 严格 学籍管理, 学生 的入学、 核、 对 考
可以继续修读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 第二学位, 或提前报考 免修,免听、重修,缓考 、休学、停学 转专业、双专业、 研究生。在标准修业期限内未修满规定学分者, 可申请延长 双学位、主辅修 、毕业等进行规范,以保证学分制的顺利实 施。 修业期, 但在校修业年限不得超过 7 年。 2根据 学分 制要求全面修订本科教学计划 。 5加快教学管理网络化建设。 学分制的实行使学生提前 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 注重知识 或延迟毕业、 停学,休学现象会不断 出现, 学籍管理的工作 传授的循序渐进性,通过优化课程结构 改进教学方法、弓 I 量必然增大, 学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及工作难度也大大增 教 进现代化教学手段等途径,科学进行学时、学分分配,减少 加。同时大量开设选修课, 学生自由选课, 提前 滞后修课, 必修课时, 加大选修课比重, 重视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的提 交叉选课和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会给排课、成绩录入、教材 高, 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切实改变专业面过窄的人才培养 供应等带来不少 困难, 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课表安排要做 模式,拓宽专业口径,采取扩大选修课种类与数量等措施, 到及时合理和相对稳定, 都对管理工作提 出了 新的、更高的 适 当加大教 学计划 的灵活性和可选性。 积极为学生提供跨学 要求, 过去那种落后的 手工的管理模式已很难适应学分制 科选修,主辅修、课外学术活动等多种教育形式和机会,为 的需要。为适应学分制管理科学化要求,达到准确、高效

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更好发挥课外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素质拓展学分为必修学分,是学校学分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课内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学分外,必须同时获得不低于8个素质拓展学分,达到学分制的有关要求,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第三条素质拓展学分与素质拓展计划有机统一,本科生在学期间应在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3个方面分别获得不低于2学分,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3个方面累计获得不低于2学分。

第四条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是学校素质拓展学分实施认证的组织领导机构,校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校团委)是学校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和学分认证工作。

第五条各院(系)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是素质拓展学分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学分认证和学分卡的填写登记,结合专业特点丰富素质拓展内容,引导学生顺利完成素质拓展学分。

第六条学生在学期初将个人素质拓展(含申请学分)登记表报班素质拓展小组,由班素质拓展专题会议提出建议学分,经院(系)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同意后报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再由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会同教务处核准后,即为认可学分。

第七条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需在前六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8学分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初提出补修申请,经院系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审批,报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同意后,在第七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分。

第八条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会同教务处,于每年的四月对累计修满8个素质拓展学分的毕业生进行统核,确定无误后统一录入学生学籍总表,并通知学生本人。

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暂行办法

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暂行办法

XX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暂行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科学评价学生的德育表现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以学年为单位进行,适用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综合测评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综合测评结果将为学生的评奖推优、推免研究生等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章综合测评得分计算
第五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业测评和德育测评两个方面。

其中学年学业测评占60%,德育测评占40%。

学业测评按期末最终成绩平均分计;德育测评成绩根据《XX师范大学学生德育实践学分暂行办法》以公式得分计。

第六条综合测评得分计算公式:
综合测评得分=学年学业平均分*60%+
(个人德育得分/班级德育最高分)*100*40%
第三章综合测评的实施
第七条综合测评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部署、监督和指导,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各学院主管学生领导为本单位综合测评工作第一责任人。

此表装学生档案。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规范为保证我院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顺利推进,根据《XX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一、开课原则课程设置采用“平台+模块”结构体系,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

必修课是指体现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的最低要求,并为学生以后的自我发展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

限选课是指加深与扩大学生学科基础、相关知识及专业知识,以优化其知识结构,学生在限定的课程范围内,自主选择一部分进行修读的课程。

任选课是指拓展和深化学生专业知识领域,满足学生个性、兴趣爱好与特长需要和增强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课程,包括专业任选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两个模块,以及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

课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

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公共必修课、教育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建设。

公共必修课、教育必修课由教务处统安排。

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将本着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这一原则,按哲学、文学、理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文化素质教育等类别,分别由各教学单位分段提供若干门选修课程,供本专业以外的学生选修。

学生在学习期间,应在本专业所属大类之外选修不少于4个学分。

各系负责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建设。

专业必修课程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设置。

专业限选课所设置的总门数应为学生选修课程门数的150%~200%,同时开设若干门任选课供学生自由选修。

各类课程学时和学分比例的要求是:必修课不高于75%,选修课不低于25%。

各专业课程学分分配参照《课程学分结构表》制定。

学生毕业时必须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及选修课的学分数,并完成不计算学分的各教育教学环节,包括:军训,公益劳动,教育(专业)实习,专业见习(考察),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

注:表中各类学分是指学生获取学位必须取得的最低课程学分数,不包括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环节学分数.二、排课原则(一)全校性公共课安排1.公共必修课由教务处按照教学计划排定,学生不能任意选择课程,但原则上可以选择任课教师。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试行)为顺利实施我校学分制下学生选课工作,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校字[2004]3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选课原则和要求第一条学生修业期间,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专业的学习进程,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自主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和学分。

第二条学生每学期在学校规定时间依据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课程简介、班级课程表、选课手册进行选课。

对有严格先、后修读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程,再选后修课程。

第三条参照指导性教学计划中的进程安排,学生每学期可早修或晚修,多修或少修有关课程。

学生每学期所选课程的总学分原则上不得低于15学分,不得超过30学分。

但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大于3.5、拟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可适当多选。

第四条学生选课前必须认真阅读选课手册,并详细阅读本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和课程简介,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

第五条学生应按规定的选课时间和程序进行选课,未办理选课手续者不能参加课程修读。

新生第一学期必修课按指定课程表上课,从第二学期起实行选课制。

选课时要首先保证必修课。

第六条有多位教师同时讲授同一门课程(教学计划中1个课程编号为1门课程)时,学生可根据情况选择授课教师。

第七条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达到规定方能开课。

原则上校级选修课的人数不得少于30人,院(系)级选修课的人数不得少于20人,个别规模小的专业可适当放宽,但选修人数应不少于该专业学生人数的1/2。

第八条新生一般可以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起修读选修课程,第二学年起可修读第二专业课程。

第九条未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课程的考核,未通过选课系统选课或未选上的课程,学生擅自听课或参加考核,其成绩无效。

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或“不及格”,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

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

南阳师范学院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南阳师范学院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省教育厅教高〔2002〕321号)试行完全学分制的学校。

为深化教育改革,主动适应社会需要,培养厚基础、宽专业、高素质、强能力的具有现代管理知识与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允许学业优秀、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基础上,跨学科辅修双学位。

为对双学位教育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双学位”是指在校普通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校考核同意,再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条件后,可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学士学位的教育形式。

第二条双学位专业教育的学生为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比例不超过该年级本科学生的10%,双学位教育专业班级人数不少于30人。

第三条拟开展双学位教育的学院,应根据实际需求与教务处协商初步确定开设专业,填写《南阳师范学院设置双学位申报表》(见附件2-1),并报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修读双学位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且限修一个双学位。

第五条本科生修读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第二章培养方案第六条开设辅修双学位的学院应根据学科特点、社会需要和学生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辅修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双学位教育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应与现有本科各主修专业相同,以保证教学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

第七条原则上辅修双学位课程总学分数不少于65学分。

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三章选拔标准及程序第八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学有余力,在校期间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没有补考和重修记录,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者,从第二学年(第三学期)开始,可自由申请修读双学位教育。

2010年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2010年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2010年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学生守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一、考勤制度(一)迟到、早退与旷课1、学生旷课累计达到5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三次旷课累计达到10学时者,作劝其退学处理;在一学年内累计旷课15学时者,作退学处理。

2、学生无故不参加早操,每学期超过1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两次或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早操者,作退学处理。

3、早操(包括眼保健操)旷操每次0.5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两次或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早操者,作退学处理。

4、学生晚自习迟到、早退、旷课每次0.5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两次或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晚自习者,作退学处理。

5、大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等公共基础课程及专业基础课程因故缺席一次(即占课程门数的5%)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三次(占课程门数的10%)或累计五次(占课程门数的15%)无故缺席者,作退学处理。

6、计算机类、艺术类等技能型课程学生累计旷课5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三次(占课程门数的10%)或累计五次(占课程门数的15%)无故旷课者,作退学处理。

7、其它应列入考勤范围内的课程无故旷课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三次(占课程门数的10%)或累计五次(占课程门数的15%)无故旷课者,作退学处理。

(二)请假1、学生确有病因必须请假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请假。

2、凡因私出国境一学期请假5天以上的,由辅导员批准。

出国境者应由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并注明出国境起止日期。

因公出国境请假者应报学院批准。

凡未经请假而擅自离校者均按旷课处理。

3、确因家中有重大变故、突发事件,造成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说明情况,征得相关领导同意,可请事假。

(三)病假1、因病请假者,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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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学分
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四年内至少修够8学分,且部分学分为必修学分,不能由其它学分代替。

1、读书,读书以读书笔记的形式取得学分。

(1)学生读完推荐书目中的6本书,且每本均有1500字左右的笔记算l学分。

(2)学生所读书目必须是学校推荐书目。

2、学年论文或课程设计
(1)学生所做的学年论文(或课程设计)须经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委托的学年论文所属或相近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评定合格后,可获得1学分。

(2)学年论文的字数由各系视具体情况自定,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

(3)凡属系正常教学计划内的课程设计暂不记入专项学分。

(4)文科学生至少修一学分,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3、听讲座
(1)学生参加6次讲座活动,每次记有较为详细的笔记,可获l学分。

(2)学生所听非专业性讲座不得少于3次。

笔记要求有听讲座的时间、地点及讲座题目、内容等。

(3)笔记必须提交原件,复印、补写均不算学分。

4、社会实践活动
(1)每参加2次社会实践活动并有2篇主题报告可记为1学分。

个人被校团委或团省委评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且有主题报告者,分别获得1学分、2学分。

集体被团省委评为优秀社会实践队且有主题报告者可每人记1学分。

(2)社会实践活动的主题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

5、发表文章
(1)在全国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2学分,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l学分,文学类文章每5篇1学分。

(2)发表文章的所获得的学分必须要以原件为依据。

6、普通话
(1)从入学开始,学生即可申请参加普通话达标测试,普通话达到省级普通话测试合格标准,记l学分。

(2)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此学分,且不能用其它专项学分代替,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3)此学分以校语委所下通知或省语委下发的普通话合格证书为依据。

7、计算机
(1)通过国家一、二级考试或河南省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级,可记1-2学分。

(2)文科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至少1学分,理科学生毕业前必须修完2学分,且不能用其它专项学分代替,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3)此学分以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为依据。

8、英语
(1)非英语专业通过国家四、六级考试可获1-2学分,英语专业通过国家四、八级考试可获1-2学分。

(2)此项内容也可依据学院制定的达标标准计算学分,学生毕业前至少获1学分,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9、竞赛
1) 获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获得2学分、1学分、0.5学分。

获省级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获3学分、2学分、1学分;
获国家级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得6学分、4学分、3学分。

10、创新与发明创造
(1) 学生的发明创造获得有关技术部门认定或获得国家专利,其等级与学分认定参考学生竟赛所获学分标准认定。

(2) 学生的创新与发明创造必须要有相关部门的认定证书并加有公章。

(3) 学校鼓励学生创新。

对因创新与发明创造而多获学分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精神与物质鼓励。

11、综合实验技能
各系依据专业特点制定考核标准,并将各专业考核标准报教务处备案。

考核工作由各系组织实施,达标学生可获1学分,此学分为理科学生必修学分。

12、素质教育学籍卡于学生毕业时由教务处统一填写,并加盖公章后,装入本人毕业档案。

四、本细则自2002级学生开始实施。

附:1、南阳师范学院学生专项学分申请表
2、南阳师范学院学生专项学分登记表
3、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籍卡
附件1:
南阳师范学院学生专项学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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