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保利集团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保利集团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
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征收管理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2]1157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2.12.30
【实施日期】2002.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保利
集团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税函[2002]1157号)
北京、天津、上海、湖北、广东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关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2002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各机构管理费的请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