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技术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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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的施工技术要点
1、消防工程开工前的审批 • 消防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应当到当地公安消防 机构领取并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 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还应领取并填 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 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 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 责。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例举部分验收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 1、消防管道水压不满足工作压力. • 2、屋顶试验栓试射水压、水柱不够(必查 项) • 3、喷淋末端放水压力开关启泵(必查项) • 4、手动报警按钮联动试验,风机启动、声 光报警动作、风口打开、点亮应急照明、 切断非消防电源、防火卷帘等。 • 5、室外水泵接合器(消防车进场试验)
)特殊建设工程
1.设有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 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 于40000m2,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其他公共 建筑。 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 程。 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 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 应站、调压站。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验收程序
•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 收申请时,应当查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 试报告等消防验收申报材料,材料齐全后, 应当在十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 行消防 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七日之内签 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一)消防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
• 消防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 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指挥,施工单位 (土建、装饰、管道、电气、通风空调、 消防专业调试队等)具体操作,设计单位 等参与。 同时也应组织防火监督检查、消 防产品质量监督、灭火战训和建筑工程消 防监督审核等部 门的专业技术入员参加。
• 1.隐蔽工程消防验收。部分工程实体在施工中与 土建工程配合被隐蔽,隐蔽前进行的消防验收。 如埋设道路下、地坪下的消防供水管网,敷设墙 体内的消防报警线路导管等。 • 2.粗装修消防验收。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已完成, 消防工程的主要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如消防设 备和干线管网就位并调试,消防泵房的设备安装 调试、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管网的连通等,对消防 设施的功能性验收,验收合格后,建筑物尚不具 备投入使用的条件。 • 3.精装修消防验收。房屋建筑全面竣工,消防工 程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安装完成各类元件、部件, 对探测、报警、显示和喷头等部件的消防验收, 如火灾报警探测器、疏散指示灯等,是准备投入 使用前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房屋建筑具备投入使 用条件。
(二)消防工程的验收条件
1.技术资料应完整、合法、有效。消防工程的施工,应严 格按照现行的有关规程和 规范施工。应具备设备布置平 面图、施工详图、系统图、设计说明及设备随机文件。并 应 严格按照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 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2.完成消防工程合同规定的工作量和变更增减的工作量, 具备分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条件。 3.单位工程或与消防工程相关的分部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 条件或已进行验收。 4.施工安装单位已经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 位进行技术测试,并已取 得检测资料。 5.施工单位应提交:竣工图、设备开箱记录、施工记录 (包括隐蔽工和验收记录〉、 设计变更文字记录、调试 报告竣工报告。 6.建设单位应正式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提交申请验收报告 并送交有关技术资料:
消防工程验收
本文仅为参考、具体视当地验收部 分文件为准
• 1.施工单位经资质审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消防工程业务。 • 2.申请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筑 施工资质,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从事消防施工所必需的技术 装备;有专业从事消防施工的队伍及具备相关专业法定执 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给水排水、暖通、电气、自 动控制等专业对中、高级职称工程技术人员数量的相应要 求,专业技术人员要经消防专业考试并合格;有承担消防 施工业务的技术能力和业绩;专门从事消防工程施工的单 位应设立专职消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有相应数量的消防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员;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制度。 • 3.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消防工程转包给他人, 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 或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经查明责令改正、停 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 对因违法施工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所造成的损失,与参 与违法施工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造成严重后果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 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 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 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 4.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竣工验收抽查发现有违 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 要求或者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时,在五日内书面通 知建设单位改正。经复查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 消防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复查意见,告知建设单位 恢复使用。 • 5.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未依法报公安 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建 设单位在五日内备案并纳入抽查范围;对逾期不 备案的,责令其停止施工、使用。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1.除上述要求进行消防验收申请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 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 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 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 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 备案受理系统。 • 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后, 出具备案凭证并通过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 预设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被抽查到的建设单 位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 消防机构提供规定的材料。 •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 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或
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m2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 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m2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 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m2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m2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 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 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 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m2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 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 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 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m2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 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 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消防工程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
•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 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 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 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 的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 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 报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场所,建设单位应当 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 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 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 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 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 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 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 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査不合格的,应当停 止施工。 2、消防系统的施工技术要点
消防验收的顺序
• 验收顺序通常按验收受理、现场检查、现 场验收、结论评定和工程移交等阶段来进 行。
施工过程中的消防验收
• 为了方便消防验收顺利进行,有利于对消 防工程施工实施 全过程监督检查,某些消 防安全重点工程可以按施工程序划分为三 种消防验收形式: 1、隐 蔽工程消防验收 2、粗装修消防验收 3、精装修消防验收。
例举部分验收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 6、地下车库防火分区火灾报警联动功能、防烟、 排烟设置是否合理、风机联动、风口风压等。疏 散、应急通道是否合理。 • 7、实施新规范的项目参考相关验收要求。 • 备注:验收前申报窗口资料参照当地消防验收程 序申报。可查阅当地消防网或咨询窗口。尤其涉 及外墙保温、防火门等相关单位的资料需提前配 合消防单位准备。建设单位需准备好盖有审图章 的蓝图,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收齐相关单位资 质。
建筑消防工程的验收程序
• 验收的目的是检查工程竣工后其消防设施 配置是否符合已获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的 要求。消防验收的结论是判定消防工程是 否可以投入使用的唯一依据,消防验收合 格是整个工程可以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必备 条件。依法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 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 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