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职称评审细则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8]78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人事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处,驻省中单位人事(干部)处:为深入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就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有关政策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政策规定(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学历学位认定的规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和经总政、总参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所授予的学历学位;中央党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
不属于上述院校授予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种培训班修业、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均不能视为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年龄、专业工作年限、任现职时间及业绩成果有效期计算的规定申报人员的年龄按照申报年的12月31日计算;专业工作年限、毕业年限、任现职时间均按上一年度12月31日计算(满9个月的可按1年计算);业绩成果有效期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报本系列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业绩成果有效期可延至申报人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之日前。
(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著作论文及奖项确认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供的论文,系指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论文,副刊、增刊、论文集等刊登的论文均不能作为评审条件中要求的论文。
凡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通报确定的违法刊物、盗用刊号刊物、盗版印刷刊物等刊物上刊发的论文一律无效。
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供的学术(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作为评审条件中要求的奖励项目。
(四)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相关规定1.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级别和有效期限的规定(1)通过考试取得国家和我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其取得的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长期有效;(2)通过考试取得国家和我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除要求外语考试达到A级合格标准以外的各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其取得的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长期有效。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9.22•【字号】•【施行日期】2024.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组织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发展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财政厅协调一致,我们对《河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9〕7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河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9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章评审条件河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完善符合会计工作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坚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推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理论水平、创新能力与工作业绩综合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转化应用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对违法、失信和学术不端人员在评审中实施“一票否决制”,激励会计人员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操守。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9.23•【字号】豫人社办〔2021〕87号•【施行日期】2021.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校: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政策(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工程系列正高级、中高级、机械专业中高级、建筑专业中高级、电力电子电气专业中高级、矿山专业中高级、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安全专业高级、环境保护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按2021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对应中初级职称拓展到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除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工程系列未修订条件的,申报条件按照上述已修订工程系列条件执行,评审条件仍按原条件执行,评审标准不变。
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 956e545e02ad)专栏查询下载。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赋分标准
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一、量化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1(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分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注: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1⑥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⑦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⑧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②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③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特级教师等荣誉赋分年限评选中、初级职务可放宽掌握。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0分。
奖计分;②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报告。
已有结题报告的,根据鉴定结论,按相应分值计分,正在进行中的不记分。
云南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云南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细则】.doc
2019年云南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云南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细则】云南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云南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细则】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印发了《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我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记者就《实施方案》中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对省人社厅进行了采访。
我省三个州市试点有成效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总数为108.1万人,其中中小学教师就有48.5万人,占队伍总数的44.9%。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作为中小学教师选拔培养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该制度是1986年首次职称改革时根据当时的情况建立的,分为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两个职称系列,中学教师最称档次设置到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职称档次只设置到小学高级教师(中级)。
对此,国务院高度重视,积极探索研究深化改革问题,并于2009年1月在吉林松原市、山东潍坊市、陕西宝鸡市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于2011年9月在全国扩大试点,各省选择2至3个地级市开展试点,我省选择了大理、玉溪、临沧三个州(市)开展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共有30名教师晋升了正高级教师职称,2778名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了高级教师职称,为全省深化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
在两次全国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8月26日,经国务院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国全面推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8月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并于9月初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对全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按照两部《指导意见》的要求和工作会议的部署,我省于去年10月初启动了改革的前期工作,成立了以省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拟定了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上报两部,并于今年3月底得到批准。
河南省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完整版
河南省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完整版」2016年河南省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完整版」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详见下文。
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正高级教师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8.18《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评高级不再受学历限制!
2018年8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这是继原人事部1994年颁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4〕14号)24年后职称评审管理迎来的重大调整,度川管理研究部将核心调整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原《办法》中涉及的“外语考试成绩”、“论文”等内容,新《规定》没有出现,不再作为强制要求。
原《办法》中相关内容为“申请人在办理申请的同时,提交经本单位确认无误的本人学历、专业经历证明,外语考试成绩和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材料及相应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其中包括能够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论文、著作、译作和设计、技术报告等科学技术成果。
”二、打破学历资历限制,有重大贡献可直接评高级。
规定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三、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一)适用范围:专业化人才评价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经授权开展的职称评审均按本规定执行。
(二)组织实施: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评审。
(三)监督管理: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文件全文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职称评审质量,我部研究起草了《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左侧的“政策法规”,在“征求意见”栏目里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lifachu@4.通信地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医生晋升高级职称条件、晋升政策和评审要求
获得晋升是每一个医护人员职业发展道路上的最重要的诉求,为了方便广大医护工作者了解自己省份的晋升要求,小编特整理以下资料,以供参考(最终还是以国家关于各省职称晋升文件要求为准!)河南省副高:1、发表一类或者SCI≥3分的期刊1篇;2、发表3篇,一类二类三类期刊均可(三级单位最少1篇二类以上期刊);3、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3名),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省级单位工作者,最少一篇二类以上学术期刊)。
正高:1、发表一类期刊或者sci≥3分的期刊1篇2、4篇(1类 2类 3类均可),其中县级单位最少1篇二类以上文章3、同时具备下面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必备条件。
(1)(1类 2类 3类期刊)3篇,其中县级单位最少1篇二类以上文章。
(2)出书参编五万字以上,必须前三名。
(3)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5名),或省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7名)。
<每年7、8月份左右报材料。
论文必须在知网、万方数据库检索到。
>新疆副高:2篇国家级正高:3篇国家级<每年9、10月份左右报材料。
>黑龙江省副高:2篇国家级正高:3篇国家级<每年7、8月份报材料。
>湖北省副高:二级以下单位,要求发2篇以上国家级期刊;市级以上单位要求最少发表1-2篇核心期刊。
正高:2篇以上国家级期刊,1-2篇核心期刊,个别单位要求至少一篇北大核心。
<每年7月左右报材料>吉林省副高:市级单位要求1篇国家级、1篇省级;县级单位要求2篇省级。
正高:市级单位要求2篇国家级、1篇省级;县级单位要求1篇国家级、1篇省级。
<必须在晋升前一年发表>内蒙古副高:自治区单位要求发表4篇(其中至少2篇国家级或者1篇核心)或者3篇均发表在国家级期刊;盟市级单位要求发表3篇(至少1篇核心,其余可谓为省级)或者2篇均发表在国家级期刊;旗县级单位要求发表2篇论文(其中1篇为独立第一作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5.31•【字号】豫人社规〔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6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和高等院校人事部门:现将《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5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称评审委员会第三章申报审核第四章组织评审第五章监督服务第六章责任规定第七章附则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办法。
初级职称采取初定、考核认定、考试等评价方式,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创新职称评价方式,结合不同行业和专业特点,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面试答辩、讲课答辩、业绩展示、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9.29•【字号】豫人社办〔2020〕84号•【施行日期】2020.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行政法总类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校: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称申报有关问题(一)关于职称评审计划问题。
按照国家和我省“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的规定,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除经济系列和审计系列实行评聘分开政策外,其它系列均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推荐评审职称。
各单位要按照已备案并网上公示的年度评审计划,推荐职称申报评审人选,严禁超计划申报评审。
(二)关于职称申报学历与申报年限问题。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调整部分职称申报年限规定。
一是中小学教师、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年限调整。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职称后,聘任副高级岗位5年以上。
二是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人员申报职称年限调整。
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
申报中级职称,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是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职称。
中级工班毕业生参照中专学历,高级工班毕业生参照大专学历,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参照本科学历。
四是申报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学历和任职年限。
民营企业申报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为进一步健全职称层级,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系列和名称(一)增设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和正高级名称分别为:工程系列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经济系列增设正高级经济师,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会计师(其中审计专业为正高级审计师),统计系列增设正高级统计师,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工艺美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艺术系列增设高级舞台技师(副高级为主任舞台技师),实验技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实验师,船舶系列增设正高级船长、正高级轮机长、正高级船舶电子员、正高级引航员,民用航空飞行系列增设正高级飞行员、正高级领航员、正高级飞行通信员、正高级飞行机械员。
农业系列继续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评审工作,可设置农业、林业相关专业。
其他系列个别专业未设置到正高级职称的,在分类推进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时进一步完善。
(二)在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增设的正高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各系列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各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共1772人阅读总则一、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化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分发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在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有利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实观高新技术产业化,根据《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试行)》结合我省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岗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已制定申报评审条件的工程专业除外)。
分则一、申报条件(一)必备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l、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以下条件: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以上。
2、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理工类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二年以上。
(2)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四年以上。
(3)理二类大学本科毕业。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五年以上。
二、评审条件(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
(4)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2)具有在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职称评审细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安监总人事〔2014〕91)根据国家职称评审政策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称评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范围(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程技术、卫生技术、出版、图书资料、档案、新闻、经济、会计、统计、政工和艺术等11个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并接受其他单位委托评审。
(二)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评审工作;卫生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评审工作;艺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艺术一级、艺术二级评审工作;图书资料、档案等2个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相应系列副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副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出版、经济、会计、统计等4个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相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政工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其他不具备评审条件的职称评审工作,委托具有评审权的地区、部门或单位的评审委员会进行。
(三)国家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按其规定执行。
二、组织机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称评审工作由人事司(宣教办)组织实施,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负责职称评审计划筹备、时间安排、材料审核、证书管理、业务咨询等日常工作。
三、组织评审(一)报送推荐材料。
每年组织1次职称评审工作,具体由人事司(宣教办)安排部署。
各单位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称申报基本条件(见附件1)及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工作,并负责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和认定,复印件材料需加盖人事部门印章。
申报人员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9.20•【字号】豫人社办〔2024〕72号•【施行日期】2024.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省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协调一致,我们制定了《河南省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9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分则第三章附则河南省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工程技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激发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创新活力,培育造就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等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工程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省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现从事工程技术专业的在岗在职人员申报、评审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
第三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实行面试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第四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坚持把品德放在评审的首位,重点考察人才的职业道德。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10.20•【文号】教师〔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10.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7〕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社局,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7年10月20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工作,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监管适用本办法,民办高校可参照执行。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尚不具备独立评审能力的可以采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的方式,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
高校副教授、教授评审权不应下放至院(系)一级。
高校主管部门对所属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具体监管和业务指导。
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监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4.07.25•【文号】人社部发〔2024〕56号•【施行日期】2024.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管,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4年7月25日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管内容第三章监管方式第四章监管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监管,促进职称评审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监管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监管。
职称评审监管要依法有序进行,规范监管行为,推进职称评审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全面监管。
谁授权、谁负责监管,谁主责、谁接受监督,加强职称评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
围绕职称评审领域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问题,加强监管指导,督促整改落实,打通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公正高效。
职称评审监管要一视同仁,公开公平公正,提升监管效能,减少对正常职称评审活动的干扰,减轻职称评审主体负担。
第三条对职称评审组织实施中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个人,以及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单位进行监管适用本办法。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9.19•【字号】豫人社办〔2022〕67号•【施行日期】2022.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修订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2022年9月1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章一级教师评审条件第四章高级教师评审条件第五章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第六章附则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深化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客观公正科学评价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地方教育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等单位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10.12•【字号】•【施行日期】2024.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校: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含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以及委托评审的中央驻豫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二、申报评审政策(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1.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职称、翻译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安全专业高级职称及应急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自然科研系列科普专业中高级职称、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中高级职称按2024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
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数字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卫生系列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经济系列人力资源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2024年度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并行一年执行,2025年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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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职称评审细则
2012文件明确规定,2012年后中国所属事业单位,技术人员,评优评先单位,提供论文项资料要提前一年或者一年以上资料,需要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查询正规期刊,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维普期刊网.
河南省
副高:3篇国家级,1篇省级
正高:三篇国家级,1篇中文核心、一篇科技类核心。
中级:省级以上2篇
报材料时间:9月底
版面要求:副高1500字以上,正高2000字以上。
论文必须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检索的到。
陕西省
陕西目录里的期刊,材料截止10月、11月
正高:在任职期内至少有2篇均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论著性论文,副高;1.著作1本,参与编写,其中本人执笔4万字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发表论文两篇,为第一作者,(以上条件具备一条即可)
中级:在地市级以上发表文章3篇,要求第一作者。
陕西目录里的期刊或新闻出版总署查询的期刊,材料截止10月、11月.文章需要在,中国知网,维普,万方数据库检索
福建省
副高:第一作者在国家级以上杂志发表1篇,省级以上发表2篇。
正高:第一作者在国家级期刊上2篇,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上3篇。
中级:省级以上期刊上2篇。
论文必须在晋升前一年年底发出来,对于版面无要求,评职时间,8月。
江西省
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查到的正规期刊,发表2篇第一作者的论文,论文必须在晋升前一年年底发出来并且在网上全文检索(维普、万方)报材料时间:8月底,版面要求1500字以上。
四川省
总体要求:必须在A/B期刊目录之内。
正高:第一作者4篇,论著1篇,国家级1篇、
副高:作为第一作者要求在国际级以上刊物3篇。
中级:省级以上2篇
版面要求:3000字以上,文章在期刊网山其中之一网站检索,没有特定。
报材料时间8月。
蒙古
副高、正高要求会比发在新闻出版总署可以查询的正规刊物,国家级论文2篇,省级论文2篇。
文章要求在知网、万网、全文检索。
版面要求2000字以上。
中级: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
报材料时间:每年3.4月。
新疆
副高:2篇以上的国家级正规刊物。
正高:三篇国家级正规期刊发表。
中级:省级1篇
版面无要求:网上检索无要求。
报送材料时间10月。
湖南省
副高:2篇省级以上第一作者的论文。
正高:三篇省级以上论文,要求第一作者。
中级:省级以上1篇网上检索,只有其中一网站检索均可,报送材料时间6.7月
甘肃省
出书: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撰写3万字论文。
副高:至少2篇以上第一作者,要求国家正规刊物。
正高:至少3篇以上国家级正规刊物发表,署名为第一作者。
中级:国家级期刊发表1篇。
文章要求在,知网、万方、全文检索。
报送材料时间:每年的7月底8月初、
山西省
正高:省级社科刊物3篇,国家级正规刊物1篇。
字数要求2500字符以上。
副高:省级以上刊物论文2篇。
中级职称:省级论文1篇
论文要求在中国知网上检索,万方数据库全文检索。
6月底至7.14号报材料,至少提供的材料与检索项,要半年之前提供完毕。
云南省
所发杂志必须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查到,刊物具备,CN/ISSN刊号期刊,正高需要的篇数比副高多,正高3篇。
副高国家级刊物1篇。
文章需要在4大期刊网站上其中一网站检索到。
刊物与资料的准备要提前半年完成。
文章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上。
每年8月底上报材料。
吉林省
副高:至少2篇第一作者的论文
正高:3篇以上。
省级1篇,2篇国家级以上
中级职称:省级1篇。
必须在中国知网万方、维普期刊网上检索查询。
报考材料时间:5.17至6月18日
天津
正高2篇国家级,副高:1篇国家级中级职称:省级1篇。
必须在国家期刊网上全文检索报资料时间:8月以前。
海南省
副高:3篇,其中2篇为统计源期刊,1篇国家级期刊。
正高:4篇。
两篇国家级期刊,1篇核心,1篇省级。
中级职称:1篇国家级、1篇省级
报材料时间:9月底之前,需要提供前半年的论文资料有效。
广西省
正高:3篇,2篇国家级,1篇省级副高:省级以上2篇中级:省部级以上1篇
要求在国家的期刊网山,其中一网站上全文检索,报资料时间,8月份之前
湖北省
副高:2篇以上国家级期刊正高:3篇以上国家级期刊,对版面无要求。
中级:1篇省级以上期刊。
须在国家期刊网站上全文检索,每年10月之前报资料。
辽宁省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以查询的到的国家级、省级期刊均可,国家级比省级多加分2分。
正高需要1篇核心期刊,2篇国家级。
文章需要在,万方数据库。
龙源期刊网。
知网,全文检索,
每年报材料时间7月份之前,要求提前一年的论文材料。
可出专刊可不用发表学术论文。
山东省
正高:国家级以上三篇。
均为第一作者,每篇3500字以上
副高:国家级3篇中级:省级或以上1篇
文章要求在万方数据库全文检索8月交材料-10月评职
黑龙江
正高:国家级2篇副高:国家级1篇中级:省级或以上1篇
文章只要在4大期刊数据库,其中之一网站可检索。
报考时间8月底交材料。
安徽省
副高:2篇正规期刊正高:2篇以上正规期刊中级:2篇省级以上
版面无要求,文章需要8月底之前提供材料
青海省
省要求:2篇月核心,省级以上3篇,文章字数要求3000字以上,专业技术类文章要求1篇。
市要求:核心1篇,省级2-3篇。
县级要求:国家级1篇。
版面无要求,每年8月开始提供资料。
文章需要在4大期刊网其中之一网站全文检索。
浙江省
高级职称:2篇国家级的,其中有一篇专业技术文章。
副高:1篇省级,国家级1篇中级:国家级1篇
高级职称需要字数4000字以上,其他无要求。
文章需要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全文检索。
提交材料需要前一年的论文项。
时间为7月
河北省
副高:以下条件满足其一:(1)发2篇核心期刊(2)在学术期刊上发表4篇学术论文,1篇为核心期刊,3篇为省级以上期刊(3)在15字的书上任主编、再发表3篇省级以上的学术论文。
(4)出书或者专著,10万字。
正高:(1)出书任主编,字数要求10万字以上,发一篇核心期刊,2篇国家级期刊。
(2)1篇核心期刊,3篇国家级期刊。
(3)发表3篇统计源期刊(4)2篇核心期刊,4篇省级以上期刊,共计6篇。
要求在万方、维普、知网,其中一网站上全文检索。
资料需要提前一年以上发表。
8月底报材料。
贵州省
正高:2篇核心,2篇正规期刊,副高:3篇以上省级期刊。
版面无要求
文章需要在期刊网上全文检索,报材料时间:9月底。
北京
正高:核心1篇,国家级专业技术2篇,副高:2篇国家级以上。
文章需要在,万方、知网、全文检索。
报材料时间:8月15以前。
重庆
副高、正高,要求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国家级、省级发表论文只能作为加分用。
文章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上,市级报材料时间是7月底之前,县级8月中旬截止。
江苏省
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以查询的国家正规期刊,具有ISSN/CN号。
正高:省级以上3篇,副高:省级以上2篇。
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论文项资料报名。
文章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上,有一篇属于本专业技术性论文。
文章需要在国家四大期刊网其中之一网站上全文检索。
报资料时间3月7月两个时间段
上海
具有学历后,正高:1篇核心刊物发表,1篇国家级期刊上发表。
副高:2篇省级以上期刊。
文章要求在,知网、万方,其中之一网站上全文检索。
每年报材料时间6月底之前,需要提供提前半年的资料。
宁夏
符合以下其中之一条件的,均可报正高、副高,
1.核心期刊发表一篇,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
2. 2.二篇国家级期刊.1篇省级期刊,文章字数要求在3000以上。
3.出书或者专著一册。
3万字以上。
文章需要在4大期刊网其中之一网站上全文检索。
报名时间12月底。
需要提供提前1年的论文资料。
广东省
被中国知网收录的期刊,在万方数据库全文检索,论文第一作者独注。
论文字数要求3000字以上。
需要国家论文3篇以上,报材料时间:8月底之前。
要提前一年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