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设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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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设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伙企业协议
协议使用说明
一、本协议为新设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时,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投资时使用。协议名称可以有多种,如合资合同,合作合同,投资协议等,以实质内容为准。
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合伙人组成的商事主体,合伙企业以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
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人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
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限承担责任;
无故
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或及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企业相关重要问题,诸如投资额,投资比例、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利润分配、增减资、解散、关联关系等,都应以本协议为准。
四、合伙企业成立后,最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就是本协议。但实务中,各
地工商部门为其工作方便、快捷,多要求按其标准协议文本填写备案,使各合
伙人自由约定的内容无法在标准文本中表述清楚。作为变通方式,注册时可用
工商部门标准文本,但最后写明本协议(或章程)未规定的内容,依全体合伙
人另行签署并置备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协议》履行,本协议(或章程)与
〈〈出资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协议》约定不符之处,以〈〈出资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协议》为准。
第一章合伙企业
第一条总则
(-)为维护合伙人以及计划成立的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
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结合各合伙人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订立本协议。
(二)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企业的组织与行为、企业与合伙人、合伙人与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对企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律师提示】
前言部分可简洁明了,也可根据各方实际情况写明合作投资原因。
第二条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场所、责任形式
(一)协议各方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律师提示】
1、企业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3、设立企业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以预先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在
【律师提示】
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须在登记机关所在地。
(三)企业财产为人民币一万元整,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企业
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特殊资质的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
成企业债务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出资份额责任;有特殊资质的合伙人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企业债
务,以及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企业经营期限、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期限为一年。企业营业期限自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经营期满前六个月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或解散手续。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一(如若与营业执照不符,以营业执照为准)。
【律师提示】
1、企业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超出范围经营有一定风险。
第二章合伙人
第四条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共位:
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住所或注册地址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1、
2、
3、
4、
5、
其中特殊资质合伙人共一位:
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住所或注册地址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1
2
【律师提示】
1、注意合伙人法定人数限制:
2、注意普通合伙人身份限制:
3、合伙人基本信息须清楚、准确、完整:
4
特殊资质的合伙人须提交资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第五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一)出资方式与出资额、占企业资本比例:
以货币一元出资,占企业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