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教学计划与任务管理工作规程
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管理及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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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管理及工作规程为规范教学管理工作,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结合我校的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学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一、教学管理工作总体程序为:任务下达:教务处一系(部)一教研室;信息反馈:教研室一系(部)一教务处。
二、教学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学校教学管理实行校、系(部、附属医院)两级管理体系。
在校长领导下,作到逐级分工,各负其责。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协助校长主持全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2.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行政职能机构。
负责贯彻执行学校教学工作的决定,对全校教学工作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检查评价、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教务处同时在开展教学改革、抓好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学校要突出教务处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健全其机构配置,保证工作人员的素质。
3.教学系(部)及附属医院接受分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并在教务处的指导和协调下,负责所辖教研室、实验室、实习基地等部门的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学科建设、教学等工作。
4.教研室是直接进行教学,组织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开展教学改革、教学研究与科研,承担师资培养任务的基层教学组织。
教研室还有对本室的教学进行组织、管理、指导和检查评价以及协助校、系(部)工作等职责。
三、教学计划管理1.教学计划是体现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培养目标、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是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
2.教学计划的制订必须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适应社会、经济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实用型医药学人才的需求,突出专业培养特点,符合高等医学教育专门人才的培养规律,体现改革、创新精神。
3.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需要下达教学计划修订任务,各系、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或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报送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审定后,经校长签字后执行。
教学计划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可根据需要,隔若干年进行一次修订。
中北大学教学工作及管理规程
![中北大学教学工作及管理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19b36d3ebd64783e09122b2d.png)
中北大学教学工作及管理规程教学管理工作从总体划分,包括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基本建设管理两大部分。
这两者的关系是:只有做好运行管理,才能稳定教学秩序;同时,更需要做好教学基本建设管理,建设一大批优质教学资源,才能提高教学运行的质量,从而根本上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
因此,教学运行和基本建设,都属于教学工作,也都属于教学质量监控的范畴。
据此,我校提出按照“一个要求、两条主线”建立中北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从教学质量出发,进行系统教学管理的思路。
一个要求,即教学管理的本质即质量管理,要求所有的教学管理工作都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出发点和归宿。
两条主线,指所有的教学管理工作按照运行和建设两条主线进行组织和管理。
为此,特制订《中北大学教学工作及管理规程》,对教师、教学基层组织责任人、教学院长和教学干事等主要教学人员的教学工作制订了规范和要求。
同时,该规程也是学校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依据。
该规程针对每类教学人员共分为4篇;每篇划分为学年第一学期、学年第二学期两部分,且首先按各类教学人员在学年第一学期的四个教学工作阶段(开学准备阶段、开学阶段、稳定教学及管理阶段和期末4个阶段)所做几个方面工作分章作规定性、提示性阐述,而对学年第二学期所做工作,仅做补充性提示。
第一篇教师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教书育人,即在各项具体教学工作中,按照教育规律教学,贯彻因材施教、理论联系实际、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性相结合等原则,注重素质教育、注重创新精神与创造能力培养、注意良好个性发展和选拔培养优秀学生。
教师还应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结合教学过程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培养学生的良好学风和科学作风。
教师有义务兼任并做好学生工作。
教师的教学工作,可以集中概括为三个方面,即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基本建设工作。
学年第一学期第一章课堂教学1—1—1 开学准备阶段1.教务处在前一学期向各学院教学科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分配表,学院在安排任课教师后,于第十周前返回教务处进行排课,课表排定后教务处向院发下学期教学任务书和课表,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书从各学院教学科领取。
教学计划管理规程 (3)
![教学计划管理规程 (3)](https://img.taocdn.com/s3/m/9b3169e0856a561252d36f25.png)
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程为适应我院教学管理模式的变化,规范院、系两级在教学计划管理中的职责,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原则教学计划管理由院系两级分级负责。
学院的教学计划管理工作由职能部门教务处负责。
系(部)的教学计划管理由系(部)分管教学的主任和教学管理干部负责。
教学计划管理干部在教学计划管理过程中是连接学生、系(部)和教务处的纽带。
二、教学计划的制定1.教务处根据教学改革的目标和学院发展规划制定指导性和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规定教学时数总量以及各类教学环节在教学时数总量中所占的比例。
指导性和实施性教学计划由系(部)负责制定,主要内容包括:(1)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2)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3)招生对象和修业年限;(4)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5)核心课程介绍;(6)教学进程表;(7)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8)必要的说明等。
2.指导性和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审批程序为:(1)专业建设委员会或系(部)审定;(2)教务处审核;(3)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通过;(4)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3.在专业招生开始后一年内,应完成该专业所有教学环节的大纲。
三、教学计划的调整和修订(1) 系(部)提出调整、修订申请报教务处,并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同意调整、修订计划的审核意见;(2)属于局部调整的由教务处长批准,属于修订或变动内容较多的由教务处组织论证后,由分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执行。
四、教学计划实施的主要环节1、制订教学进程全院性教学进程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制订,分管院长审核后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2、下达教学任务教务处一般应在学期结束前5周内向各系(部)下达下学期教学进程表,各系(部)应在三周内落实教学任务,并将进程表返回教务处,此项工作由系(部)主任、教学管理干部完成。
3、安排授课教务处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将授课通知书下达各系(部),由系(部)负责分发至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应在开学第一周将教学授课计划(一式三份)交所在系(部)审核后交教务处一份、系(部)一份,一份留任课教师实施。
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dd2bf30bcc175527072208e7.png)
**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行为,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一、学期教学工作计划(一)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根据专业教学标准学期的起止时间,考虑学院各方面的实际情况由教务处拟定。
(二)每年6月和12月编制下达下一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
学期教学工作计划须包含学期重大活动安排,寒暑假安排,下学期开学及学生报到注册时间,学期院历,各专业、年级教学周数和时间分配,按班级编制的开设课程一览表,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要求和做好学期教学工作的具体意见等。
(三)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学院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要求,及时组织本单位全体教师讨论落实,按规定时间做好相应工作,提前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二、院历(一)院历要根据国务院节假日活动安排、专业教学标准与学院年度重大活动安排编制。
(二)院历从学期开始到学期结束,按周次、日期排列,并应规定本学期工作起止时间和寒暑假起止时间。
(三)院历由教务处编制,学院领导会签,院长批准执行。
(四)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安排必须符合院历的要求。
三、学期教学进程表(一)学期教学进程表应根据专业教学标准和院历编制,按周次、日期具体规定各班级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考试、劳动等教学活动起止时间。
(二)学期教学进程表由各教学单位以班级为单位编制、教务处汇总,分管教学院长批准执行。
四、课程表(一)教师任课的确定。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教学任务和教师资源现状,合理地安排、配备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的配备要坚持统筹兼顾、择优安排的原则。
同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教学达到较高的水平。
各专业的主干课程,要安排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
2.用其所长,避其所短,按照教师的特点,安排他们最能发挥特长的课。
尽可能避免在教师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让他们仓促开新课。
3.一般不安排一位教师同时上二门课。
一门课二个进度或不同类型的教学对象交叉上课,因工作需要,确需要安排的,应选择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由教研室提出意见,所属教学单位批准。
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
![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7678107a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0d.png)
XX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稳定教学秩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师德修养第二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事业,以对、学校和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
增强对学校事业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将教学工作作为履行岗位职责的第一要务。
第三条勤于教学,精于业务。
坚持以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遵循教育、教学客观规律,努力学习和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
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及业务能力,加强对所授课程的研究与理解。
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严谨治学,善于协作,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
第四条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教学思想上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在教学活动中把“育人”放在首位,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第五条遵章守纪,严于律己。
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学院和各基层教学组织的工作安排,主动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第六条坚持真理,守住底线。
既要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又必须守好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章任课资格第七条学校新聘任教师均须参加学校举办的岗前培训,系统学习高等教育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了解教师的工作纪律、职责与义务,熟悉教学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新聘任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获得独立承担本科课程的主讲资格:(一)已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二)通过学校助教培养期的培养与考核。
(三)按照拟开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熟练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熟悉教材及相关参考资料。
第九条新聘任教师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担任主讲工作:(一)对拟主讲课程未参与辅导,或虽参与辅导,但效果不好,不具备讲课能力者。
(二)对实验内容较多的课程,不能指导实验或实验技能较差者。
平顶山教育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定
![平顶山教育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f667d504a8114431b90dd88f.png)
平顶山教育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定教学计划是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而制定的教学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是学院培养人才、组织教学的依据。
因此,科学制定、严格管理、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是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保证。
为此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培养目标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快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创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全的体魄。
二、教学计划管理的任务和范围教学计划管理的任务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通过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对整个教学过程实施指导、监控。
教学计划管理的范围包括:教学计划的制订,教学计划的实施,教学计划的调整等。
三、教学计划的制订(一)教学计划制订的基本原则1.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教学计划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2. 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制订教学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
要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3. 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教学计划。
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
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大学教学计划管理办法
![大学教学计划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b2da62d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5dad7e9.png)
大学教学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计划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总体设计的具体体现。
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有关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首要环节。
第二条教学计划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法规性文件。
教学计划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是高等学校最重要的教学立法和执法活动之一,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教学计划的制订第三条学校通过教务处组织各院系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
第四条制订教学计划的工作程序1.教务处提出各专业制订教学计划应遵循的原则和指导意见,经学校审批后,作为学校的文件发至各院系。
2.各院系根据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各专业有关专家,按专业培养目标拟订专业教学计划初稿交本院系;对于某些按学科大类培养的包括若干专业的宽口径教学计划,由学院负责人直接主持,有关专业系、教研室派人参加拟订。
3.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应对本单位各专业教学计划组织审议、修改,由学院负责人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教务处。
4.学校成立教学计划审核专家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有关专家逐个对各专业教学计划初稿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教务处负责把“修改意见”和计划初稿反馈给各院系。
5.各院系根据反馈意见,重新修改,制定出教学计划修改稿,并报送教务处。
6.教务处在对各院系教学计划修改稿做进一步审核的基础上定稿报主管校长审批。
经主管校长批准的教学计划,即为学校法定文件生效。
第五条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1.各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修业年限和授予学位;2.专业方向与业务能力、主干课程设置及内容简介、课程体系的构成及学时学分分配表;3.教学进程计划表;4.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5.外语、计算机四年不断线安排表;6.对计划必要的说明。
第六条教学计划确定后,各院系组织教师制定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
第三章教学计划的执行第七条经主管校长批准的教学计划,由教务处和各院系负责组织执行。
第八条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是法定工作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任何教师和教学人员,都不得推诿。
XX职业学院关于学期教学任务分配、排课的规定
![XX职业学院关于学期教学任务分配、排课的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efbdd18f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d1cef4e.png)
XX职业学院关于学期教学任务分配、排课的规定为了科学、合理地组织调度各项教学活动,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对教学任务分配、排课、调课作如下规定:第一章教学任务分配第一条教学任务是指学校每学期课程教学任务,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以及所有实践环节。
第二条教学任务的依据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各系(部)应根据本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教学计划,并于开课前完成教学管理系统教学计划录入,并由教务处审核。
第三条教学计划审核通过后,各系部根据教学计划,落实好任课教师、上课地点、上课周次、节次以及其他相关教学条件,于开课前将教学任务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第四条安排好教学任务是编排课程表的基本依据,各系(部)安排教学任务时,必须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写清任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和合理要求,注明教师上课需要使用的教室类型、预计上课学生人数等。
第五条在安排教学任务时,任课教师一般不得指定特定上课时间,但对教学场地有特殊要求的可提前说明。
第二章排课第六条排课应遵循教学规律,注意每周和每日课程的均衡性与对称性,避免出现疏密不均的情况,保证课表的科学性、合理性与严肃性。
第七条实行全天排课制度,每节课授课时间为45分钟,早上包含1.2节一个授课单元、上午包含3、4节和5、6节两个授课单元,中午包含7、8一个授课单元、下午包含9、10节和11、12节两个授课单元,晚上包含13、14节一个授课单元。
周三下午、周日原则上一般不安排教学活动,但因教学资源紧张的情况下,报教务处批准,可另作调整。
第八条课程表的编排要遵循教学规律及课程特点,由教务处统一划分公共课与专业课的上课时间区段,专业系上、下午划块要保证人数均衡,各系部据此要求严格在划块范围内排课,要有利于增强教学效果,有利于充分利用教学设备和条件的原则。
在排课前必须对现有教室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对共同使用的场地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科学的安排,使各种类型的教室达到最大的使用率。
韩山师范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程
![韩山师范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08bf60e7f9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fd.png)
韩山师范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程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为确保教学计划的严肃性,不断提高我院教学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为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依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章教学计划的制定第一条制订教学计划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原则;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的原则;因材施教的原则;整体优化的原则。
第二条各专业教学目标的确定,必须遵循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方针和“面向现代、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体现综合性原则,形成自身特色。
第三条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的程序一般为:学院教务处提出制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及要求;各教学系进行广泛调查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论证专业培养目标后,主持制订教学计划,各系主任为教学计划制订主要负责人;经系务会讨论、教务处初审、专家审核、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并报主管院长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四条课程体系建设是制定教学计划的核心部分。
课程设置应科学规定本专业的主干课程,促进文理渗透、开放整合,科学设置课程模块,促进整体优化。
课程体系的建设应有利于培养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有利于我院专业特色的形成;应根据专业课程和知识结构确定课程顺序。
课程设置要严格控制总学时,努力保证学生的自学时间。
第五条教学计划的内容包括:(一)专业培训目标、基本要求和专业方向。
(2)多年的学习。
(三)课程设置(含课程性质、类型、学时或学分分配、教学方式、开课时间、实践环节安排、主要课程等)。
(四)教学进度的统筹安排。
(五)课程简介,包括:课程编码、主要内容、选用教材与参考书目、教学方式说明、考核方式等。
(六)必要的说明(包括各种课程的比例、必修课安排、学分制或学年制等)。
资料指南 大学教务管理工作规范
![资料指南 大学教务管理工作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8ae73d59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7fc5041.png)
资料指南大学教务管理工作规范大学教务管理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和协调学校的教学工作。
为了保证教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并执行一套规范的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针对大学教务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详细介绍,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教务管理工作的职责与目标大学教务管理部门是学校的教学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开设课程、排课、考试安排、成绩管理、学生选课等一系列教学工作。
其核心职责是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因此,教务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实现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定量化和高效化。
二、课程管理与教学计划课程管理是教务管理工作的核心之一。
教务部门应负责编制和修订学校的教学计划,确保课程设置与学校培养目标相匹配,充分满足学生的专业需求和学习兴趣。
教务部门应确保课程的教材选择合理,更新及时,教学内容紧密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教师管理与指导教师管理是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
教务部门应制定教师招聘、评聘、聘任等相关规定,选拔和培养优秀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同时,教务部门应定期组织教学研讨会、教研活动等,提供教学指导和培训,帮助教师更好地提高教学水平。
四、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管理是教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务部门应制定学生考勤、请假、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确保学生的学习生活正常有序。
同时,教务部门应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学术支持和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学业上的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创新意识。
五、考试管理与成绩统计考试管理是教务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
教务部门应负责制定课程考试的相关规定,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和严肃。
教务部门还需建立健全成绩统计与分析系统,及时发布和反馈学生成绩,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业状况,并及时对学生成绩进行评估和反馈。
六、信息化建设与数据管理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教务管理工作也需要适应时代的要求,实现信息的高效管理和共享。
×××××学院教学计划管理办法
![×××××学院教学计划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e0897d328ea81c758f57897.png)
×××××学院教学计划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计划是学校人才培养总体设计的具体体现,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教学计划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法规性文件。
教学计划的制订、执行和修改是高等学校最重要的教学立法和执法活动之一,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教学计划是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宏观指导下,由学校组织专家自主制订的,教学计划应按照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目标的要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和特色制定。
教学计划的制订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不断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
第四条制订教学计划必须遵循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以及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
第二章教学计划的制订第五条教学计划的制定(或修订),在主管副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进行,各专业所在系部负责具体制订或修订。
第六条制订教学计划的工作程序:1.教务处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办学特色、发展规划等,提出制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经征求各系部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下发至各系部。
2.各系部根据教务处提出的原则意见,组织校内外专家,通过人才市场需求调查,对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及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进行充分论证,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编制教学计划,经系主任审定签字后,报教务处。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各专业教学计划,报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执行,即为学校法定文件。
第七条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1.学制与招生对象2.专业培养目标3.人才培养规格4.课程设置5.教学进程表6.核心课程第八条教学计划确定后,各系部组织教师制定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并完善各类教学指导书等。
XX大学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XX大学教学管理工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feb958556bd97f192279e9fb.png)
XX大学教学管理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教学管理是稳定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纪律,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加强教学工作,促进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培养人才是高等学校的基本职能和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
第三条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以及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教风、学风、教师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等。
第四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第五条教学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端正教学思想,把教书育人放在首位。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注意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法、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必要的经济管理手段,注重现代管理方法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对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做好调度、控制、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学校保证教学经费在全校总经费中占有合理的比例;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并逐步增加对教学经费的投入。
第七条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教学管理的依据和准绳。
学校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各级管理部门和个人都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实现依章治教、依法治校。
第八条学校教学管理采取校、二级学院(部)、系三级管理,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主体负责,其他单位积极配合,师生员工全员参与的管理模式。
积极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紧密围绕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教学管理机构第九条建立健全教学工作机制(一)建立教学工作院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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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教学计划与任务管理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运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XX大学教学管理工作规程》,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教学计划与任务采取校、二级学院(部)、系三级管理,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教学计划与任务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编制、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教师教学进度表制定等。
第二章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安排
第四条学年教学工作计划是对某专业该学年开设课程情况的总体安排,包括开设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学分、考核方式、理论学时、实践学时等内容。
第五条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由各专业所在系的系主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于每学年结束前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下一学年教学工作计划(附件1)。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对本单位所有专业的学年教学工作计划进行审核汇总,主要审核其课程开设情况是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对本
单位所有专业的学年教学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并签字。
第七条对已批准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变动的,必须在不违背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下,经系主任(副主任)提出调整理由及调整方案,并填写《XX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附件2),由课程归属单位及开课单位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报分管教学校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八条教务处负责对全校各专业的学年教学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各二级学院方可执行;学年教学工作计划一式二份,各二级学院存档一份,教务处存档一份。
第三章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编制
第九条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是对某专业该学期教学活动实施的具体安排,包括教学安排、开设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学分、考核方式、理论学时、实践学时、考核周次、理论教学起止周次、实践教学起止周次等内容。
第十条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编制由各专业所在系的系主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于每学期第6周前依据该专业学年教学工作计划编制下一学期教学工作计划(附件3)。
第十一条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对本单位所有专业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其课程开设情况是否符合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理论和实践教学起止周次安排是否合理,周教学学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对考核周次
作统筹安排;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对本单位所有专业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并签字。
第十二条教务处负责对全校各专业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各二级学院方可执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一式二份,各二级学院存档一份,教务处存档一份。
第四章学期教学任务落实
第十三条学期教学任务是对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在授课教师、教学场地等方面的进一步落实,是编制学期总课表的基础保障。
第十四条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根据各专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按照课程所归属系为单位填写《XX大学学期指令性任务通知单》(附件4),并下发到各系;同时将归属其他教学单位的课程的指令性任务通知单报送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下发至相关单位教学秘书处。
第十五条各系主任(副主任)负责对归属本系所有课程的教学任务进行落实;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首先讲授本科课程,原则上给本科生上课的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对于师资较紧缺的部分课程,应及时落实专聘教师。
第十六条各系将归属本系所有课程的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报送至本单位教学秘书处;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对归属
本单位所有课程的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以系为单位进行整理审核;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对归属本单位所有课程的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审定并签字,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七条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根据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教学场地安排情况等,于每学期放假前完成下一学期总课表的编制,并通知相关授课教师、班级,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八条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原则上应于每学期开课前一周下达教师个人教学任务书(附件5),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对各单位教师的教学任务书进行审定盖章;教学任务书一式三份,原件反馈至授课教师,教务处、教学单位各存档一份。
第五章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
第十九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深入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二十条各系主任(副主任)依据学期教学任务,负责开展归属本系的所有课程的教材选用工作。
教材选用由课程组负责人或主讲教师提出课程教材选用方案,在系内部进行论证研究后决定教材的选用;系主任(副主任)对本系的教材选用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填写《XX大学教材选用与征订汇总表》(附件6),报送至本单位教学秘书处。
第二十一条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对归属本单位所有课程的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其课程是否有遗漏,采购数量是否准确。
第二十二条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对归属本单位所有课程的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复审,并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教务处。
第二十三条教务处负责对各教学单位的学期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审核论证,审核论证通过后报学校资产处进行采购。
第六章学期教学进度表制定
第二十四条教学进度表是课程讲授内容、方式、进度的具体安排,由授课教师依据校历和各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原则上在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
第二十五条教学进度表(附件7)填写要求。
1. 教学进度表填写依据教学大纲要求,并且与学期教
学课程表相吻合;
2. “课程名称”和“专业班级”须与学期课程总表所
列的课程和班级名称保持一致;
3. 使用教材名称和主编要填写清楚;
4. “周次”、“日期”、“学时”栏所涉及的数字统
一使用阿拉伯数字,“星期”栏统一使用“一、二、三、四、五、六、日”填写;
5. “周次、日期”要以当学年校历为准,日期为每次
上课的具体时间(格式以“*月*日”为准);
6. “学时”为每次上课的教学学时,每周安排的教学
学时与周计划学时相一致;
7. “教学主要内容”栏,应填写具体的章、节、目内
容名称或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切忌只填写章节名称或章节序号。
第二十六条各系主任(副主任)负责对本系各授课教师的课程教学进度表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送至本单位教学秘书处,同时对各教师的课程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促教师按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第二十七条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按照学期教学任务,以系为单位对所有归属本单位的课程教学进度表进行汇总整理,并填写《XX大学课程教学进度表汇总表》(附件8),经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审核签字后,原则上于每学期第2周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八条教务处负责对各教学单位的课程教学进度表进行汇总审核,并对教师课程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