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秋铸造35KV变电站
站
内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部
分
(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泽州县金秋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金秋铸造35KV变电站工程
工程地点:泽州县南村镇东常村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除回填土方属于甲方外)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1 施工设计土建部分第一卷第一册,总交及屋外架构设备部分,图纸共计20张
2 施工设计土建部分第一卷第二册,主控楼建筑部分,图纸共计10张
3 施工设计土建部分第一卷第三册,主控楼结构部分,图纸共计11张
4 施工设计照明部分第一卷第二册,照明部分,图纸共计10张
以上四套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筑、装饰、安装工程,雨篷
及钢结构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装修工程。本合同圈定施工范围以站内外围墙以内(包含围墙)的所有建设项目;如图纸内对于某分项部分未设计详图但是图纸内提到的施工内容也属于乙方施工范围,并要按照本分项工程的国标图集做法施工;所有工程内容乙方包工包料包设备包验收。
三、合同工期
1桩基工程2017年9月10日至2017年9月30日完成;
2 主控楼工程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并具备安装机电条件;
3 2017年12月20日完成所承包范围的所有分项工程。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元整(大包干)
¥: 1650000元整(如按期完工并验收合格甲方奖励人名币壹拾万元整)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同通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若争议涉及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补充协议、保证书、承诺书等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的内容时,它具有优先解释的效力。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使用语言为汉语。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省、市、县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省、市、县有关规定。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共提供一套,开工前7天一次性提供。
4.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将本图纸用于本工程施工以
外的任何其它用途。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5.2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在本合同的范围内,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以及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监理及项目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详见发包人与监理单位所签订的委托合同)。
5.3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工程设计变更、工期延长以及索赔事项。
6、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6.1姓名:职务:业主代表
职权:按照本合同,代表发包人行使各项职能。发包人工程师可委派自己的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都应提前5天通知承包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需换人时,应在新任人员到达岗位后3天内通知对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6.2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无
7、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职责: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并常驻施工现场,直
接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责任。
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驻施工现场。无正当理由,不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三日内,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施工前现场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三日内,将水电等施工管线接至施工现场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发包人负责办理临时用地和占道许可,确保开工前施工场地主要交通干道及公共道路间的畅通。
(4)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根据工程实际,现场交验。
(5)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发包方提供图纸后七日内会审图纸并向承包人交底。
(6)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7)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发包方负责协调当地居民及政府各部门等地方的社会相关关系,如因当地居民等而影响施工或手续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施工,工期相应顺延,由发包人签证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