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仓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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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管理制度

一、公司仓库规划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位规划

物料管理室应依成品缴出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第二条库位配置

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配合仓库设备(例如油压车、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2.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利管理。

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4.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批号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三条成品堆放

物料管理室应会同质量管理室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第四条库位标示

1.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1)层次类别依A、B、C顺序逐层编订,没有时填“○”。

(2)库位流水编号。

(3)通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4)仓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2.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3.物料管理室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五条库位管理

1.物料管理科收发料经办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2.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二、库存量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预估月用量设(修)定

1.用量稳定的材料由主管人员依去年的平均月用量,并参酌今年营业的销售目标与生产计划,若产销计划有重大变化(如开发或取消某一产品的生产扩建增产计划等)应修订月用量。

2.季节性与特殊性材料由生产管理人员于每年3、6、9、12月的25日以前依,前三个月及去年同期各月份的预计销售量,再乘以各产品的单位用量,而设定预估月用量。

第二条请购点设定

1.请购点——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加上安全存量。

2.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采购作业期限乘以预估月用量

3.安全存量——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乘以25%(差异管理率)加上装船延误日数用量(欧、美地区15天用量,日本与东南亚地区7天用量)。

第三条采购作业期限

由采购人员依采购作业的各阶段所需日数设定,其作业流程及作业日数(公司自订)经主管核准,送相关部门作为请购需求日及采购数量的参考。

第四条设定请购量

1.考虑事项:采购作业期间的长短、最小包装量、最小交通量及仓储容量。

2.设定数量:外购材料的欧美地区每次请购三个月用量,亚洲地区为两个月用量,购材料则每次请购25天用量。

第五条存量基准建立

生产管理人员将以上存量管理基准分别填入“存量基准设定表”呈总经理核准,送物料管理单位建档。

第六条请购作业

请购单提出时由物料管理部门,利用电脑(人工作业)查询在途量、库存量及安全存量填入以利审核,核定无误后送采购单位办理采购。

第七条用料差异管理基准

1.上旬(1~10日)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2.中旬(1~20日)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3.下旬(即全月)实际用量超出全月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第八条月用量修订

用料差异反应及处理生产管理人员于每月5日前针对前月开立“用料差异反应表”,查明差异原因及拟订处理措施,研究是否修正“预估月用量”,

如需修订,应于反应表“拟修订月用量”栏修订,并经总经理核准后,送物料管理部门以便修改存量基准。

第九条库存查询

物料管理人员接获核准修订月用量的“用料差异反应表”后应立即查询“库存管理表”,查询该等材料的在途量与进度,研究是否需要修改交货期。

第十条交货期修改

物控人员经研究需修改交货期时,应填具“交货期变更联络单”送请采购单位采取措施,采购部门应将处理结果于“采购部门答复”栏填妥,送回物控人员列入管理档案。

第十一条存量管理作业部门及其职责

1.物控人员

为材料存量管理作业中心,负责月使用量基准设(修)订,用料差异分析及采取措施.

2.采购部门

负责各项材料外购别的设(修)订,采购作业期限设(修)定及采购进度管理与异常处理。

三、公司物资储存保管条例

第一条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资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第二条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有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

齐。

第三条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第四条保管物资要根据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务使企业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第五条保管物资,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配套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主管批准。

第六条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部门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公司储存管理办法

第一条账务

物料管理部门收到“成品明细表”后,应立即和有关单据核对,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办理更正。

第二条盘点

1.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会计部门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具“成品盘点表”会同物料管理部门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

2.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由电脑制表。

3.会计部门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账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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