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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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通报
篇一:10月份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宁高新通道暨宁高城际轨道二期土建工程现场指挥部文件
宁交轨道指安发[2013]39号
10月份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南京宁高新通道建设有限公司、各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交通厅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活动的要求,指挥部结合工程特点,按照“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活动专项方案的总体部署,于2013年10月11日—2013
年10月13日对四家参建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了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路基单位的人员防护,基坑防护、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桥梁单位的人员防护、拌合站、预制场、钢筋加工厂安全防护设施、钢栈桥、支栈桥、钻孔平台防护、围堰安全防护、墩柱、盖梁施工安全防护、梁板安装安全防护。四家施工单位基本上都按照安全规范对人员防护与基坑、钢栈桥等施工现场设置了安全防护设施。但是检查中也
发现若干易被忽视的不足之处:有个别人员没有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交通安全设施不规范;基坑防护设施有缺失,无人维修;临水、临边与下部结构防护不到位,没有完全覆盖施工现场。
二、存在问题
1、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1)路边临边防护出现破损并且没有加固。测量平台的上下通道破损,无人维修。(编号018)
(11)钢栈桥临边防护破损,未予以更换。(编号019)
(12)钢栈桥缆线盒破损。(编号
020)
(13)成孔后的盖板设置不当,容易造成跌落隐患。(编号021)
(14)立柱、盖梁施工人员在桥面施工过程中未佩戴安全带,防护措施不到位。(编号022)
(15)人行通道防护缺失,未有效固定。(编号023)
(16)盖梁模板安装过程中对施工人员无有效的防护措施。(编
号024)
(17)盖梁施工防护缺失、施工通道违规设置。(编号025)
(18)未设置安全通道,模板违规
进行起吊安装。(编号026)
(19)现场照明设施不符合要求,损坏未及时更换。(编号027)
(20)主桥施工点未合理设置危险品存放点。(编号028)
3、中交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现场氧气瓶与乙炔瓶未按标识分类摆放。(编号029)
(2)钢筋加工场电焊机缺少开关箱,未按照“一机一闸”的用电要求设置。(编号030)
(3)龙门吊行道线缺失。(编号031)
(4)开关箱内的电线连接错误,易造成电力隐患。(编号032)
(5)行车破损无人修理。(编号033)
(6)施工现场电缆线摆放凌乱,无人管理。(编号034)
(7)现场施工人员随意连接临时用电。(编号035)
(8)施工人员在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条件下开展工作,存在安全隐患。(编号036)
(9)施工现场电力开关箱设置不符合安全规范。(编号037)
(10)在工人生活宿舍区域摆放液化气包,且未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编号038)
(11)电割机未设置防护罩。(编号
039)
(12)施工现场出现临时搭设的工人简易宿舍棚。(编号040)
(13)拌合站周边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牌。(编号041)
(14)现场起重作业中起重臂下还有工人在作业。(编号042)
(15)防护栏不牢固且未安装安全网。(编号043)
(16)上下通道没有安装防滑设施。(编号044)
(17)施工人员在拆模过程中没有设置任何保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编号045)
(18)现场临边防护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编号046)
(19)起重施工作业中悬吊物未配备牵引绳进行牵引。(编号047)
三、整改要求
1、个人防护用品须严格按照规范配备齐全,作业班组负责人须认真落实班前检查制度,每日开工前认真检查穿戴情况,随时提醒从事高危作业的工人防护用品规范使用。
2、项目部组织人员对全线的基坑防护进行检查,没有防护设施的要及时安装,损坏的要进行维修与更换,整改必须于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
3、对钢筋加工场、梁场等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必须要按“一机一闸”的要求的进行安装,电焊机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安装降压漏保。
篇二:检查情况通报
关于对“六五”普法工作中期检查督导
考核情况通报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按照《双峰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意见》(双治县办发?2010?2 号)要求,我区从5月30日至6月4日,由区上领导带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
45个乡镇、街道,61个部门、单位的“六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核,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重视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机制
全区各单位“六五”普法工作总体上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人员经费到位、措施制度到位、检查督促到位。各单位对“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实施意见,分解了工作
目标责任,建立了《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进行,配齐配强普法联络员和普法宣传员。尤其是丰乐镇、高坝镇、武南镇、西营镇、中坝镇、五和乡、金沙乡、大柳乡、荣华街、区审计局、石管局、工商局、供销社等单位做到了在工作上给予支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经费上给予保障,
确保了“六五”普法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突出普法重点,力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