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技异常情况紧急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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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情况紧急
处理程序
XXN—QF—7.0 —16
2003. 版次:A 生效日期: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受控印章:分发号:
文件会签表
修改记录
1•目的
确定应付异常情况及大型抢救时的工作规范,确保在火灾、地震等灾害发生时, 及时有效地疏导、安置、处理病人。确保当异常情况需进行大型抢救时,医务人员及相关的行政后勤人员能有序地进行抢救工作。
2•范围
适用于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过程
3.定义
异常情况——包括非医疗性和医疗性的异常情况,非医疗性的异常情况是指地震、火灾、洪水等重大灾害;医疗性的异常情况是指引起大量伤病员或导致医院诊治环境面临重大威胁的情况。
4.职责
4.1医院副院长负责对发生医疗性异常情况时的应急处理及指挥,护理部协助
进行医疗急救处置工作;院办负责处置中的后勤保障与协调工作。
4.2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对消防、地震等非医疗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及指
挥,院办协助协调各部门工作。
4.3各级工作人员无条件地服从医院应急工作安排。
5.程序
5.1医疗异常情况引发大批伤病员
5.1.1当发生意外,造成大批伤员(烧伤、创伤、严重疫情等)到达急诊
室时,急诊当班人员要沉着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院办和科主任。
5.1.2非当班人员接到消息(电话、传呼等),应立即赶回医院,回病区听从上级调
动,服从指挥。
5.121 急诊科医护人员应积极参加急诊抢救,各病区医护人员应服
从医务部统一调配,确定是否参加急诊抢救,参与抢救时应听从急诊科
主任和医务部指挥。
5.1.2.2急诊科对大批量伤病员应进行分类处置,除需就地抢救者
夕卜,其余伤病员应在最短时间内分流收入各病区进行处置,避免伤病
员积压。
5.123 病房医护人员在接到应急通知后,应通知相应人员在病房待
命,并根据上级要求及受伤人数、受伤类别,准备病床、器械、药品,
做好收治准备;或按医务部要求,派出人员协助急诊科医护人员进行抢
救工作。
5.1.3药剂科人员负责抢救药品的调配、发送,保证药品的齐备与充足。
5.1.4院办应负责有关消息的上传下达及车辆的调遣。
5.1.5因灾情需派出医疗队实施抢救任务时,由医务部组织医院工作经验
丰富的医护人员组成医疗队,服从乌鲁木齐市急救中心的统一安排实施。
5.1.6医院急救车司机应按《急诊工作制度》中的《急救车管理制度》服从医务部的调
遣,按要求出车。
5.2院内火灾异常情况
5.2.1医院按照《保卫科工作常规》中的消防管理规定成立防火工作委员会和义务消防
队,作好防火安全措施。
5.2.2医院工作人员一旦发现火灾灾情,应明确发生火灾的位置与范围,立即报告院总
值班,立即通知保卫科和工程部赶赴现场扑救,视火情是否拨打“119”报警或
疏散病人,总经理赶赴消防中心进行统一指挥,副总经理赶赴现场组织指挥灭
火,所有员工进入戒备状态,听从指挥调动。
523接到通知后,院长、副院长、科室主任、护士长立即迅速集合人员,组织赶赴各病区,在统一指挥下作好稳定病人情绪和疏散病人工作。
524疏散病人
524.1以科为单位,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组织医护人员在院长的统一指挥下进
行病员和伤员的转移和现场抢救。
524.2科室(病房)值班人员应沉着、冷静,组织病员有序疏散,
原则上轻
病员优先,近出口处病房优先。
5.2.4.3危重伤病员的疏散应注意生命支持系统的维持,力保疏散过
程中的安全。
5.2.4.4从安全通道经楼梯转移到安全地区,切勿乘坐电梯。
5.2.4.5有浓烟,用湿毛巾捂口鼻转移。
5.2.4.6在疏散病人的同时打印一份病人和员工姓名清单,以便清点
病人及员工数目。
(具体操作详见《保卫科工作常规》中的《火灾处理常规流程图》和《火险处理规定》)
5.3洪涝灾害等事件
5.3.1医院主要承担外派医疗队承担抢救任务;
5.3.2外派医疗队由医务部指定医护人员组成,外派医疗队在市急救中心的统一安排
下进行工作。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6.1《保卫科工作常规》中的《火灾处理常规流程图》和《火险处理规定》
6.2《急诊工作制度》中的《急救车管理制度》
7.质量记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