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外聘专家管理规定
外聘专家管理规定为做好我院外聘专家的管理工作, 促进学科发展, 根据医院发展和管理需要, 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聘专家的目的:1.外聘专家是医院为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解决业务急需、加强学科建设, 而聘请的各学科专家和顾问。
临时来院进行学术交流、学术报告和举办各类讲座的专家不在其列。
2.外聘专家的范围一般限于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薄弱或重点发展的专业。
3、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学科建设、拓展业务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为建设重点学科、提高技术水平和为“三级医院”创建做准备、打好基础。
二、所聘专家条件:1、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名望, 一般为省、市级三级医院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2.拟聘用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聘学科的专业相同或相近;3.需求合作帮扶科室, 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
三、聘用专家的任务:1.指导学科建设, 在聘用周期内使所在学科科室提高一定医疗技术水平。
2.定期为医院院、科两级医务人员举办专题讲座、培训, 同时为学科建立横向联系, 为进一步发展提供学术平台。
四、聘用专家的待遇:1、聘用专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发给一定津贴, 具体以双方洽谈数目为准;2.专家津贴由医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情况决定。
3、外聘专家所产生的费用必须落实到科室考核承担, 根据帮扶情况制定考承担比例。
五、聘用专家的管理1.聘用专家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未经医务科批准,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许诺请用条件和待遇;2.聘用专家由医务科和聘用科室共同管理, 我院对所聘专家进行考核, 并将考核结果保留备案。
我院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请。
六、目前外聘专家比较多, 且各个科室情况也有其特殊性, 为此拟定相应的规定, 详见附表。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1000字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外聘专家是指拥有特殊技能或高水平专业知识的人员,可以为企业、政府机构等单位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支持、培训等服务。
外聘专家的引入对于企业、政府机构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提升组织的专业水平和竞争力,同时还可以推动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但是,外聘专家的管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如何筛选和招聘合适的外聘专家、如何管理和激发外聘专家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如何保证外聘专家的工作质量和安全等。
因此,制定外聘专家管理办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一)外聘专家的纳入管理范围外聘专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并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核和背景调查,方可被纳入管理范围。
外聘专家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引进、合同管理、薪酬福利、工作安排与考核等方面。
(二)外聘专家的招聘与甄选1、外聘专家的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调查、了解专家的专业水平、经验、研究成果、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2、在确定外聘专家的岗位、职责和薪酬等方面,应当根据专家的职称、学历、经验、技能等综合考虑,择优确定。
3、外聘专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聘用期限、岗位、职责、薪酬、福利、考核和工作安排等事项。
(三)外聘专家的管理与激励1、外聘专家要符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组织制度的要求,尊重组织和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守并合理利用组织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2、外聘专家的薪酬、福利和待遇应当与其贡献和能力相匹配,同时还可以采取一些额外的激励措施,如奖励、荣誉、能力培养等,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3、外聘专家应当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评估和考核,对于工作表现优异的专家,组织应当适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工作表现不佳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专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外聘专家的工作安排与指导1、外聘专家的工作应当与其岗位和职责相适应,同时还要与组织的目标和发展规划相一致。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模版(三篇)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外聘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外聘人员的权益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外聘人员指在学校招聘程序下,与学校签订务工合同从事特定工作的非学校编制人员。
第三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各项职责,发挥其工作职能。
第四条学校外聘人员分为全职、兼职和临时工,根据岗位性质可进一步分为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不同类别。
第五条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外聘人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需求。
第六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履行职责,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招聘和聘用第七条学校外聘人员的招聘和聘用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必须经过正式的面试和遴选程序。
第八条学校外聘人员的聘用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和评审等。
第九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符合学校所需人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十条学校外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绩效考核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外聘人员的聘用期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聘用期满后,可以根据工作表现和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外聘人员的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休假、保险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障学校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学校外聘人员有义务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护学校的利益。
第十五条学校外聘人员不得从事与学校工作无关的商业活动,不得利用学校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学校外聘人员不得泄露学校的机密信息,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七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职业能力,发挥其专长和特长,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外聘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外聘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外聘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为了更好地利用外聘专家的知识和经验,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我公司制定了《外聘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旨在规范外聘专家的选拔、聘用、合同管理和待遇等方面的事宜,确保外聘专家能够有效地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外聘专家的选拔标准和程序1. 选拔标准:外聘专家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能力。
2. 选拔程序:(1)确定外聘专家需求: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战略目标,确定所需领域的外聘专家需求。
(2)广泛征集候选人:通过招聘网站、专业社交平台、人才推荐等途径广泛征集外聘专家候选人。
(3)资格审查:对初次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其学历、工作经历、项目经验等方面的核实。
(4)面试评估:对符合资格的候选人进行面试评估,从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考察。
(5)体检审查:对面试通过的候选人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符合工作要求。
(6)最终评选:根据面试评估和体检审查结果,确定最终的外聘专家候选人。
二、外聘专家的聘用和合同管理1. 聘用程序: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与外聘专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明确工作职责、期限、待遇及保密义务等内容。
2. 合同管理:公司建立外聘专家档案,并与外聘专家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在合作期间的知识产权和机密保护责任。
同时,公司将定期对外聘专家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履行合同义务。
三、外聘专家的待遇和权益1. 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外聘专家的人身安全。
2. 薪酬待遇:根据外聘专家的知识、技能和工作贡献,公司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并根据工作表现进行适当的调整。
3. 带薪休假:外聘专家享有带薪休假权,具体休假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4. 技能培训:公司将为外聘专家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以提升其专业水平和职业竞争力。
5. 其他权益:外聘专家享有与公司内部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年度奖金等。
学校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1. 目的
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学校外聘专家的管理,加强学校与外聘专家的合作,提升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2. 适用范围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聘请外聘专家参与学校教学、科研或其他相关工作活动的情况。
3. 外聘专家的遴选
3.1 学校将根据需要对外聘专家进行遴选。
3.2 外聘专家的遴选原则包括专业能力、学术成果、企业经验等。
3.3 遴选程序包括申请、资格审核、面试、评估等环节。
4. 外聘专家的聘期
4.1 学校与外聘专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聘期。
4.2 外聘专家的聘期可根据工作需要的变化进行调整。
5. 外聘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5.1 外聘专家享有公平、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5.2 外聘专家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
6. 外聘专家的考核与评价
6.1 学校将定期对外聘专家进行考核和评价。
6.2 考核和评价内容包括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学术贡献等。
6.3 考核结果将作为续约、提升待遇以及奖励措施的依据。
7. 外聘专家的终止与解除
7.1 外聘专家的聘期到期后,学校与外聘专家可根据需要决定
是否继续合作。
7.2 外聘专家违反合同约定的,学校有权解除与其的合作关系。
8. 附则
8.1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8.2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代替之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为学校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的内容,请学校相关部门和人员
严格执行。
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咨询学校人事部门。
学校外聘专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外聘专家的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外聘专家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聘请的外聘专家,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领域的专家。
三、外聘专家的资格1.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社会影响力;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符合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需求。
四、外聘专家的聘请程序1. 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聘专家的申请,经学校领导审批;2. 学校相关部门对外聘专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聘请名单;3. 学校与外聘专家签订聘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 学校将聘请信息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外聘专家的管理1. 学校设立外聘专家管理办公室,负责外聘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2. 外聘专家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3. 学校为外聘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确保其工作顺利开展;4. 学校定期对外聘专家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的依据。
六、外聘专家的权益1. 外聘专家享有学校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福利;2. 外聘专家享有学校提供的科研、教学、社会服务等资源;3. 外聘专家享有学校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培训班的参与权;4. 外聘专家享有学校提供的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机会。
七、外聘专家的解聘1. 外聘专家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校有权解除聘请合同;2. 学校与外聘专家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请合同;3. 解聘外聘专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修订。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规定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一、外聘专家的目的意义1、外聘专家是医院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解决某一学科业务发展急需、并且医院短期内又无法培养而聘请的各学科专家或负责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的专家;临时邀请来院进行会诊、手术、学术交流和举办各类讲座的专家不在其列;2、外聘专家的范围包括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人才;薄弱专业或我院重点发展专业紧缺人才;业务性较强的职能科室的紧缺人才;3、应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学科建设、业务拓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重点学科、培养年轻医师打好基础;同时为进一步夯实基础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坚强后盾;二、外聘专家的类型外聘专家分为两类:第一类外聘专家,担任科室负责人或每周固定时间带教查房,组织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参与手术及危重患者抢救,定期专家门诊;第二类外聘专家,不固定工作时间,根据相关科室工作需要随请随到,并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技术指导、查房、手术、疑难危重病人会诊、业务培训等;三、外聘专家的条件1、拟聘请的专家所在的单位或原单位,一般应为学科梯队完整,实力雄厚的我院协作医院或医联体医院;2、拟聘请专家在本省或本市某专业领域内应具有较高名望的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3、拟聘请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聘学科的专业相同;4、拟聘请专家的学科发展前景良好,聘请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使我院相应专业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较快发展和长足进步;5、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或由这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四、外聘专家的任务1、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达到市内一流水平;2、指导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医师申报中、省、市级科研项目,完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争取获得中、省、市级科研项目立项获奖;3、定期为我院医师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一年不少于两次,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具体指导;五、外聘专家的程序1、科室提出外聘专家申请,填写中心医院外聘专家审批表附后并签署意见,连同拟聘专家个人资质材料报医务科;2、医务科与符合条件的专家取得联系,审核并留存拟聘专家的资质材料,了解拟聘专家个人的详细情况;3、医务科报请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初步确定拟聘专家;4、医务科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科室拟聘专家事宜,汇报拟聘专家的个人情况及聘请理由;5、院长办公会研究是否聘用,如同意聘用,研究确定拟聘专家待遇及聘用后的工作安排;6、医务科为外聘专家办理处方及手术授权,并将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的中心医院外聘专家审批表及专家个人资质材料复印件交人事科备案;7、属第一类外聘专家的,由人事科负责与外聘专家签订协议并发放聘书;外聘专家原则上聘期为1-3年;属第二类外聘专家的,由医务科负责给外聘专家发放聘书,按照外来短期的卫生专业人员技术资质管理的规定与程序进行管理;8、人事科通知经济管理科、财务科落实外聘专家薪酬待遇;9、医务科及相关科室负责对外聘专家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续聘事宜;考核不合格者,聘期期满后不再续聘;六、外聘专家的待遇外聘专家薪酬待遇由院长办公会根据所聘专业、专家职称、完成工作的能力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薪酬待遇应明确税前税后、发放方式等;科室应尽最大努力为专家工作、生活提供方便;七、聘用专家的管理1、外聘专家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未经医院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许诺聘用条件和待遇,不得私自外聘专家来院工作;如由违反,医院将对科室主任进行问责;2、外聘专家的考勤及常规工作由科室负责管理;在充分尊重专家的前提下,要切实发挥专家在业务指导、职工培训、疑难重症会诊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科室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不得浪费专家资源;3、外聘专家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年度任务,或不能完成聘期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所在科室及时报医务科,经院长办公会或主管院长同意后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八、本管理办法由医院人事科、医务科负责解释,之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中心医院外聘专家审批表。
外聘专家管理制度
外聘专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聘专家的管理,发挥外聘专家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公司整体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聘专家是指公司在特定技术、管理、市场等领域,通过合同的形式聘用的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士。
第三条公司外聘专家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依规、科学管理。
第二章外聘专家的聘用第四条公司对外聘专家的聘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用人单位的需求进行甄选。
第五条公司在进行外聘专家的选拔时,应当注重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和聘用意愿等综合条件进行综合评估。
第六条公司应当对外聘专家进行合同约定,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外聘专家的工作内容、薪酬待遇、保密义务等。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外聘专家的考核机制,定期对外聘专家进行绩效考核,鼓励优秀的外聘专家留在公司长期发展。
第三章外聘专家的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当为外聘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外聘专家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九条公司应当为外聘专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提高外聘专家的工作技能和专业水平。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外聘专家与公司员工的沟通渠道,加强外聘专家和公司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设立外聘专家团队,加强外聘专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良好的团队氛围和工作效率。
第四章外聘专家的离职第十二条外聘专家在到达合同约定的离职时间时,应当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与公司进行沟通。
第十三条公司在接到外聘专家的离职申请后,应当尽快与外聘专家进行离职协商,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外聘专家的离职进行登记,并及时结算外聘专家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五章外聘专家的权益保障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为外聘专家购买必要的人身保险和意外保险,保障外聘专家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为外聘专家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外聘专家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外聘专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保护外聘专家的创新成果和商业机密。
单位外聘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模板
XX院外聘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及企业之间的互助合作,提升科技研发和公益服务能力,特就规范我院外聘专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聘专家是指我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的学术造诣深厚、学术影响广泛或其他方面有突出成就的高级专家和社会知名人士。
第三条外聘专家分为名誉专家、顾问专家和专(兼)职专家三种.第二章外聘专家条件第四条名誉专家是我院授予的名誉称号,分为名誉院长、名誉教授、名誉研究员。
名誉专家应当是在学术研究领域具有国际水平、在同行中具有很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一般应为国家两院院士或享有相应学术声誉的外国专家)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能够在我院确立科研方向、争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开展国际合作方面,提出关键性指导意见和给予支持、帮助,能够为我院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
第五条顾问专家应当是在学术研究领域有较高造诣、具有国家二级以上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或享有相应学术声誉的外国专家,或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等,能够指导和促进我院引进重要人才、开展科研项目和产学研合作.第六条专(兼)职专家应当是在某专业领域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或是在某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在国内外享有一定声誉的专家。
专(兼)职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教授、研究员或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担当我院重点科研项目、研究方向学术技术带头人,承担或指导具体科研及业务工作,并为我院科技研发、公益服务等方面提出积极建议和开展学术、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第三章外聘专家待遇第七条名誉专家受我院邀请前来指导工作以及受我院委托在外联络工作产生的费用均可在我院报销,并视其为我院建设发展贡献的大小给予相应报酬。
第八条顾问专家来我院参加专家组讨论、评审等活动产生的费用可在我院报销,并视其具体工作量给予相应报酬。
第九条专(兼)职专家来我院工作,与我院在编人员同岗同酬,也可根据其具体承担的工作任务与我院协定报酬。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一、人员范围集团公司及各公司面向社会招聘的技术全面、管理经验丰富、具有行业资质的专家级管理人员。
二、基本原则1、聘任制原则。
原则上一年一聘,人员实行归口管理,2、兼顾公平原则。
薪资由用人单位支付,采取一岗一协商,一岗一考核,一岗一薪资的形式。
3、分配形式和岗位劳动特点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采取月薪与奖励提成相结合的办法,一人一策。
4、动态考核原则。
外聘专家在聘期结束后实行业绩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三、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集团的规章制度。
2、具有聘任专业相关领域20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聘任专业正高级职称或注册类从业资格。
4、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
四、聘任程序及办法1、由集团人事组织部根据人员需求现状,提出招聘岗位,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并发布招聘信息。
2、集团成立聘任委员会,人员组成:总经理、主管副书记、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人事组织部部长及工会代表。
3、聘任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基本条件、答辩及综合评价,最后确定为拟聘任人选;同时由聘任委员会根据拟聘任人员岗位工作要求,制订协议书,明确协议方的权利义务和履职责任。
4、协商待遇,实行协议工资。
工资起点参照现有岗位薪资水平,结合岗位职责、技术含量、管理权限,按照劳动力市场价位协商,协商一致后,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签订聘用协议。
五、协议工资考核及发放形式1、工资按协议数额以计时工资形式按月发放。
2、以岗位说明书、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标准进行考核,每项未完成相应扣减。
3、年底根据贡献大小,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是否适当奖励。
六、日常管理1、根据聘任期限,设定考察期,考察期内未达到协议要求的给予解聘。
2、兼职及退休返聘人员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自劳务费中列支。
3、聘任人员与集团在职职工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但兼职及退休人员不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公司决定引进外聘专家,并制定了以下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一、外聘专家的引进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硕士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2. 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带动公司业务发展;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4. 无不良记录,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外聘专家的工作职责:1. 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战略规划,提出专业建议;2. 开展相关领域的技术培训和知识传承;3. 协助解决公司在专业领域的难题和问题;4.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三、外聘专家的权利与待遇:1. 外聘专家享有与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相当的薪酬待遇;2. 公司为外聘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作条件;3. 外聘专家在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应当明确约定在合同中;4. 外聘专家享有公司内部其他员工所享有的各项福利。
四、外聘专家的工作管理:1. 外聘专家应当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和指挥,服从公司内部管理规定;2. 公司设立专门的外聘专家管理小组,负责外聘专家的日常工作和管理;3. 外聘专家的工作成果应当得到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认可和肯定;4. 外聘专家应当在公司内部保密工作和商业机密。
五、外聘专家的考核与评价:1. 外聘专家的工作表现将定期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调整工作方向;2. 外聘专家的考核依据主要包括工作成果、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3. 外聘专家的优秀表现将在公司内部得到宣扬和奖励;4. 外聘专家在公司任职期满后,将进行综合评定,决定是否续聘。
六、其他规定:1. 外聘专家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得擅自外泄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2. 外聘专家在公司领导和同事之间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3. 公司在与外聘专家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外聘专家的合法权益;4. 公司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外聘专家的合同关系。
以上就是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外聘专家的工作顺利进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医院外聘专家监督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外聘专家的管理,确保外聘专家在医院工作期间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聘请的外聘专家,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医技、科研等领域的专家。
三、监督管理职责1. 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聘专家的招聘、聘用、解聘等管理工作。
2. 医院医务科负责外聘专家的医疗技术指导、学术交流、科研合作等工作。
3. 医院财务科负责外聘专家的劳务费发放、报销等财务管理工作。
4.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外聘专家的廉洁自律、工作纪律等进行监督。
四、外聘专家管理要求1. 外聘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临床经验;(2)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4)同意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
2. 外聘专家工作职责:(1)参与我院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2)指导我院医务人员开展新技术、新业务;(3)参与学术交流、研讨会等活动;(4)协助我院开展科研课题研究。
3. 外聘专家待遇:(1)根据外聘专家的工作量、专业水平和医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劳务费标准;(2)提供必要的住宿、交通等生活条件;(3)为外聘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如办公室、设备等。
五、监督管理措施1. 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外聘专家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态度、工作成果、团队合作等方面。
2. 医院医务科定期组织外聘专家参加学术活动,提高外聘专家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3. 医院财务科对外聘专家的劳务费发放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4.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外聘专家的廉洁自律、工作纪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制定外聘专家管理制度
医院制定外聘专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外聘专家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类外聘专家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外聘专家包括临床专家、技术专家、学术研究专家、管理专家等。
第四条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依规合理,依循诚信为本的宗旨。
第五条医院外聘专家由医院聘任,签订聘任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医院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六条医院外聘专家应该具备国家颁发的相应执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验,并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医院外聘专家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参与临床诊疗工作、科研项目、教学工作等。
第八条医院外聘专家应当熟悉并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规范,服从医院的管理和安排。
第九条医院外聘专家在医院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医院的各项规定,保守医疗机构的商业机密。
第二章聘用流程第十条医院拟聘用外聘专家应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进行公开招聘。
第十一条医院根据专业需求制定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材料提交要求等,并在医院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
第十二条医院对符合条件的外聘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经过考核后确定聘用。
第十三条医院与外聘专家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工作任务及薪酬待遇等,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医院对外聘专家进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医院制定外聘专家考勤制度,外聘专家应按时履行工作任务,并按规定填写工作记录。
第十六条医院对外聘专家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做出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十七条医院对外聘专家进行专业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医院规定外聘专家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要求,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医院建立外聘专家绩效评价制度,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
第二十条医院对外聘专家的服务行为进行督导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业务指导第二十一条医院建立外聘专家指导制度,为外聘专家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XX人民医院外聘专家管理规定
XX人民医院外聘专家管理规定一、概述XX人民医院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拓展技术领域,引进外聘专家参与工作。
为了规范外聘专家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外聘专家的条件1. 具有医学博士学位或相应的临床医学硕士学位。
2. 在相关领域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
3. 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
三、外聘专家的聘用程序1. 医院组织开展外聘专家的招募工作。
2. 外聘专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医院审核。
3. 医院领导审批通过后,签订外聘专家服务合同。
4. 外聘专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工作内容履行职责。
四、外聘专家的权利和义务1. 外聘专家享有与医院正式员工同等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和培训等。
2. 外聘专家需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和安排。
3. 外聘专家要保守医院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4. 外聘专家要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学术交流和教育培训活动。
五、外聘专家的考核和绩效评价1. 外聘专家定期接受医院的考核和绩效评价,包括技术水平、学术成果和服务态度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外聘专家继续服务的重要依据,表现优异者可以考虑延长服务期限或提高待遇。
六、外聘专家服务的终止1. 外聘专家服务期满或合同结束后,医院有权终止外聘关系。
2. 外聘专家违反规定或严重失职,医院可提前解除合同。
3. 外聘专家有权提前终止服务,需提前书面告知医院。
七、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不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 对于一时未能覆盖的情况,由医院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执行。
以上即为XX人民医院外聘专家管理规定,各外聘专家应严格遵守,共同为医院的发展和病人的健康服务。
外企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外企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该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外企雇佣和管理外聘专家的程序和要求,旨在提高外企的专业素质和竞争力。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外企雇佣和管理外聘专家的情况。
二、定义在本办法中,外聘专家指的是经外企聘用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士,用于提供咨询、培训或其他服务的人员。
三、外企雇佣流程1. 外企需针对特定需求确定外聘专家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并制定招聘方案。
2. 招聘方案应包括招聘条件、待遇和聘用期限等信息,并经过内部审核和批准。
3. 外企可以通过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并对应聘者进行筛选和面试。
4. 外企应向被录用的外聘专家提供正式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薪酬和福利待遇。
5. 外企应及时将外聘专家的相关信息报备给相关部门。
四、外聘专家的管理1. 外企应为外聘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具,并保障其工作所需的安全和保密。
2. 外企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外聘专家的工作情况和需求,并做好协调和支持工作。
3. 外聘专家在履行职责期间,应遵守外企的规章制度和保守商业机密的要求。
4. 外企应定期评估外聘专家的工作表现,并根据表现确定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
5. 外企应及时处理外聘专家的工作合同终止或解除的相关事宜,并进行离职手续。
五、外企与外聘专家之间的权益保障1. 外企应保障外聘专家的合法权益,包括支付工资、年假和社会保险等。
2. 外企应与外聘专家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其不泄露外企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3. 外企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歧视或侵犯外聘专家的人身权益。
4. 外企与外聘专家之间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保护。
六、附则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外企所有,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优化和完善,以适应外企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以上是关于外企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的内容,请遵守并执行。
外聘专家顾问管理办法三篇
外聘专家顾问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外聘专家顾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高速发展需要,更好地贯彻实施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的发展战略,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聘用矿业及能源、法律咨询、财务管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国内外相关行业的专家作为业务顾问,并成立外聘专家顾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以促进集团公司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聘专家顾问管理,确保集团公司专家委员会以及顾问有效发挥作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主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专家顾问担任(其中:公司总工程师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由专家顾问担任。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技术招标管理室,负责组织专家顾问调研并做好工作协调、联络及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一)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对公司发展的影响,提出管理咨询建议;(二)分析公司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情况,评估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项目发展管理现状,提出诊断咨询和改进建议,促进公司管理提升;(三)收集、整理和传输重要产业政策动态,为公司制订战略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节能环保、项目运行实施意见等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四)对公司重大科技发展、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项目攻关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咨询和建议;(五)根据公司安排,进行管理提升、重要课题研究,提出咨询和建议;(六)指导公司各级技术专家顾问开展工作。
第六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可以向专家委员会申请聘请专家顾问。
选聘的专家顾问在专家委员会管理下,开展有关课题研究、咨询和技术支持工作,服务于集团公司各单位。
第三章专家顾问选聘管理第七条专家顾问选聘条件(一)精通产业政策、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二)具有丰富的能源、矿业及从事相关业务的生产、经营专业知识和技术及管理实践经验;(三)高级职称,身体健康;(四)业内公认的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专家、教授或企业家;(五)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聘专家管理制度医院
一、目的与意义为提高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满足临床、医技科室对业务技术紧缺人才的需求,加强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外聘专家作为医院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解决业务急需、加强学科建设的重要力量,本制度旨在规范外聘专家的管理,确保医院外聘专家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
二、外聘专家的范围与条件1. 外聘专家范围:(1)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人才;(2)薄弱专业或我院重点发展专业紧缺人才;(3)业务性较强的职能科室的紧缺人才。
2. 外聘专家条件:(1)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名望,如省级医院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2)拟请用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请学科的专业相同或相近;(3)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较高的业务水平,具备解决疑难杂症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愿意为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外聘专家的职责1. 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提高一定质量水平;2. 定期为医院医师和实习生举办专题讲座,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具体指导;3. 参与医院重大医疗技术项目的研究与实施;4. 指导科室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提高医疗质量;5. 参与医院各类学术活动,提升医院学术影响力。
四、外聘专家的待遇1. 聘用专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发给一定津贴,具体以双方洽谈数目为准;2. 提供工作所需的相关设施和条件;3. 对外聘专家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
五、外聘专家的管理1. 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外聘专家的招聘、选拔、考核和管理工作;2. 外聘专家与医院签订《外聘专家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 医院定期对外聘专家的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外聘专家的聘用情况;4. 外聘专家如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外聘教育专家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教育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学校对外聘教育专家的管理,提高外聘教育专家工作水平,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第二章外聘教育专家的条件与要求第一节外聘教育专家的条件学校外聘教育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学科或专业的硕士以上学历;2. 在教育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3. 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4. 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
第二节外聘教育专家的要求学校外聘教育专家应满足以下要求:1.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2. 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3. 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4. 定期提交工作报告和研究成果。
第三章外聘教育专家的聘期与待遇第一节外聘教育专家的聘期外聘教育专家的聘期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二节外聘教育专家的待遇学校将根据外聘教育专家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待遇,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
第四章外聘教育专家的考核与评价第一节考核内容学校将对外聘教育专家进行定期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教育教学质量;2. 学术研究成果;3. 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和贡献;4. 学生评价和同行评价。
第二节评价方式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外聘教育专家的评价,包括问卷调查、学术讲座等。
第五章外聘教育专家的退出机制第一节退出条件外聘教育专家将根据以下条件被解除聘任:1. 工作能力不符合学校要求;2. 违反聘用合同或学校规章制度;3. 长期不能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节退出程序解除外聘教育专家的聘任需要学校组织相关程序的审批和公示。
第六章附则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七章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学校外聘教育专家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在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外聘专家的资格要求
外聘专家首先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证书,并且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科研成果。
此外,外聘专家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医院内部团队紧密合作,共同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外聘专家的聘用程序
医院在聘用外聘专家时,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审批流程。
首先,医院需要对外聘专家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核和背景调查,确保其具备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品行操守。
然后,医院与外聘专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最后,医院还需要对外聘专家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确保其在医院工作期间能够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和效果。
三、外聘专家的管理办法
医院需要建立健全的外聘专家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外聘专家的工作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明确外聘专家在医院工作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医院还需要为外聘专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以提升其在临床工作中的水平和能力。
四、外聘专家的待遇保障
医院需要为外聘专家提供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以保障其在医院工作期间的生活和工作质量。
此外,医院还可以为外聘专家提供专业发展机会和学术交流平台,以激励其在医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好的业绩和成就。
通过以上管理办法的规范和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医院外聘专家的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和高效的医疗服务,提升医院的整体竞争力和声誉。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聘专家管理,明确外聘专家责任、权利、义务和管理要求,引导外聘专家正确发挥作用,为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提供顾问服务并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聘专家,是指由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依照既定程序选聘、参与公司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工作、纳入公司专家库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办公室负责建立统一的外聘专家管理库,统筹外聘专家资源。
第二章专家资格条件第四条外聘专家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诚信,廉洁自律;(二)在相应专业领域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等专业水平;(三)熟悉工程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了解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PPP项目、工程设计、BIM经营开发等领域发展趋势;(四)管理咨询专家应当是所在领域的资深专家,在本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和威望;(五)身体健康,年龄在55岁以下。
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六)本人愿意以外聘专家身份参与工作,并接受我司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专家职责与任务第五条外聘专家的主要职责如下:本着科学、客观、中立的原则,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论证、咨询、决策等工作,为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理论指导、政策建议、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
第六条外聘专家的主要任务如下:(一)为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指导建议;(二)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技术难题进行专题调研,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技术攻关;(三)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建设、合作、合资、投资的谈判、可行性研究,提出指导建议;(四)接受公司委托,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谈判及审议;(五)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专题讲座,传递最新行业信息,开拓员工视野;(六)可协助公司承接或依托公司资源承接业务,进行项目开发管理;(七)利用本人社会威望和资源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八)协助公司领导开展其他临时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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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外聘专家管理,明确外聘专家责任、权利、义务和管理要求,引导外聘专家正确发挥作用,为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提供顾问服务并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聘专家,是指由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依照既定程序选聘、参与公司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工作、纳入公司专家库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办公室负责建立统一的外聘专家管理库,统筹外聘专家资源。
第二章专家资格条件
第四条外聘专家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诚信,廉洁自律;
(二)在相应专业领域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工程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了解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PPP项目、工程设计、BIM经营开发等领域发展趋势;
(四)管理咨询专家应当是所在领域的资深专家,在本事域具有较强影
响力、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和威望;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55岁以下。
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
制;
(六)本人愿意以外聘专家身份参与工作,并接受我司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专家职责与任务
第五条外聘专家的主要职责如下: 本着科学、客观、中立的原则,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论证、咨询、决策等工作,为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理论指导、政策建议、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
第六条外聘专家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为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指导建议;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技术难题进行专题调研,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技术攻关;
(三)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建设、合作、合资、投资的谈判、可行性研究,提出指导建议;
(四)接受公司委托,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谈判及审议;
(五)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专题讲座,传递最新行业信息,开拓员工视野;
(六)可协助公司承接或依托公司资源承接业务,进行项目开发管理;
(七)利用本人社会威望和资源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八)协助公司领导开展其它临时性任务。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外聘专家在接受公司聘任时,享有以下权利:
(一)承担公司相关业务板块的工作;
(二)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的情况;
(三)独立、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与建议;
(四)参加公司召开的有关会议;
(五)按照有关协议规定获得相应劳动报酬;
(六)根据本人意愿提出辞职;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外聘专家在参与公司相关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管理规定;
(二)客观公正、严谨负责地提供具体明确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同意,不得将有关事项擅自发布、抄录和外传;
(四)签署无利益冲突声明,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和利益关系的相关活
动,主动提出回避;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会议及活动;
(六)除公司同意或委托以外,不得以公司外聘专家名义参加商业及其它活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五章聘任程序
第九条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为外聘专家库的遴选、聘任和管理机构。
第十条外聘专家的筛选方式:
(一)优先选用行业内认可的专家;
(二)已与我司合作或参与过我司工作的专业人士;
(三)公司内部、各行业协会、权威机构等渠道推荐的方式;
(四)网络招聘、自荐的方式。
第十一条外聘专家的聘用流程:
(一)由公司董事办组织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面试;
(二)董事办确定合格的人员并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核;
(三)决定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人事聘任手续;
(四)董事办安排专人建立外聘专家库。
第十二条外聘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教育背景及工作简历;
(二)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
(三)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表彰奖励等;
(四)本人所在单位、学会(协会)或其它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
(五)本人过去和当前在企业兼职或参与企业项目情况。
第六章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聘期:
外聘专家任期1年,任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能够增聘和解聘,期满后可续聘。
第十四条解聘条件:
外聘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予以解聘。
(一)聘用期间不能客观公正履行专家职责的;
(二)因本人主客观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的,经申请同意其解聘的;
(三)以完成某一项工程或技术项目,项目已完成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经查实,提供虚假个人材料的。
(六)日常考核不合格的;
(七)未经公司同意或委托,以公司外聘专家名义参加商业及其它活动的;
(八)影响其正常履职的其它情形。
第十五条工作汇报:
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工作汇报会议,听取外聘专家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等情况汇报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的安排,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工作考核:
聘用期满,外聘专家进行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董事办,由董事办组织公司高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专题研究:
外聘专家每年至少提交一份关于公司经营管理或技术项目方面的的专题研究报告,董事办组织公司高层进行考评,有重大贡献或产生效益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十八条奖励:
为调动外聘专家的工作积极性,公司根据其为公司所作贡献,按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外聘专家聘期届满的,经专家本人申请和董事办考核合格的,能够续聘。
第七章薪资待遇
第二十条外聘专家聘期的薪资待遇由董事办与其本人沟通确定。
第二十一条外聘专家参加公司相关工作的交通费、食宿费和劳务报酬由公司确认后给予报销,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显著和作出杰出贡献的外聘专家,公司视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