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护法律知识讲座讲义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8条第3款 政府、社会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儿童少年 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贫困、残 疾和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
3、针对城乡妇女需求组织妇女接受培 训的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0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 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根据城镇和农村妇女的需要, 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
妇女权益保护
法律知识讲座
工会、法务科 2015年12月16日
目录 一、为什么要用法律保护妇女权益? 二、我国妇女的具体权益与保护措施 三、妇女的人身权利 四、妇女的财产权益 五、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六、我区最新的生育保险文件的宣贯
一、为什么要用法律保护 妇女权益?
(一) “男女平等”是我国基本国 策
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男女不平等尤为 突出;
▪人身:拐卖妇女、利用妇女进行色情活动、堕毙女胎、
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问题日益 突出;
▪ 婚姻家庭:家庭暴力 问题困扰、离婚妇女 财产权益难以实现。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体系
▪ 法律基础:
1992年,颁布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05年,修正《妇女权益保障法》;
4、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第40条 禁止对妇 女实施性骚扰。受 害妇女有权向单位 和有关机关投诉。
性骚扰救助途径
▪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向公安机关报案
▪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妇联组织投诉,妇联
组织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 部门或者单位查处
(四)妇女的财产权益
❖ 《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 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③妇女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立遗嘱处 分个人财产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 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 的人。”
2、妇女对家庭共有财产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所有权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 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 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向教育部门投诉或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求助 ▪向妇联组织投诉,妇联组织有权要求并协助有
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妇女权益保护法》第53条)
▪向人民法院起诉(《妇女权益保护法》第58条)
妇女维护受教育权的途径
三、妇女的人身权利
❖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 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
❖ 热点焦距:
评析: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案例中的吴女士属于第一顺位的法
定继承人,在继承关系中男女权利平等。在遗产源自文库配不公平的 情况下,吴女士可以要求对父亲的遗产重新分配,调解不了的, 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②对父母尽义务较多的女儿可以多分遗产
《继承法》 第十三条 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 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高某依法数罪并罚,判处高某尤其徒刑12年(依据《刑法》第 236条、241条、242条);
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高某堂兄三人有期徒刑3年。(《刑法》第 242条、277条)
2、严禁利用妇女进行色情活动
❖ 法律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一条 禁止卖 淫、嫖娼。 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对妇 女进行猥亵活动。 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妇女进行淫秽表演活动。
《妇女权益保障法》结构

第一部分 总则(第1章)

政治权利

文化教育权益

第二部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 (第2—7章) 财产权益

人身权利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三部分 法律责任(第8章)

第四部分 附则(第9章)
二、我国妇女的具体权益 与保护措施
(一)妇女的政治权利
1、妇女与男子共享的政治权利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妇女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第十条 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十一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 选举权。
2、妇女特有的政治权利 ①“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②“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 业单位推荐女干部。”
第十四条 对于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批评或者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应 当听取和采纳~~~
(二)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
《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 业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保
障男女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其中《妇女权益保护法》特别对“受教育中的性别歧 视”、“保障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城镇和 农村妇女的需要,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等方 面强化了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
❖ 《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 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3、农村妇女的土地使用权
①妇女的土地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 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 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 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 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胁迫、强奸、猥亵手段, 迫使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 许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
3、妇女人格权的保护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2条 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
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我国政府对 国际社会郑重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 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
2003年中国妇女九大上也要求全党全社会要坚 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二)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期, 对妇女权益保护提出了新要求
▪ 政治:提高妇女的参政比例,如何落实 妇女的政治权利;
▪ 文化:妇女受教育程度总体上低于男性, 农村妇女完成义务教育的占47%,许多 贫困和流动人口中的女童不能完成义务 教育,招生中仍存在性别歧视;
▪ 劳动: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落实不到位, 妇女享受社会保障和职工福利的程度低 于男性,生育保险的全国平均覆盖率低;
▪财产:农村妇女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得不到保护,土
法律除了规定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不得歧视女性,实行 男女同工同酬这些平等的劳动权益以外,还特别根据女性的生 理特点对妇女实施特殊保护。
国家除了保障妇女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 卫生保健等权益之外,还特别推行生育保险制度。
②妇女的宅基地使用权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 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 利。

③出嫁女、离婚、丧偶妇女的土地权益保护
案例:
黄姓妇女,1996年结婚,婚后住在丈夫家。由于结婚前婆家村已实行 “30年不变”,所以她没有在婆家村分到土地。由于田地少,家里从来没卖过 粮,她说:“我就这点田,就保自己吃饭,去年不用买粮,今年稻子都淹死了, 肯定要买粮吃。”她的娘家村离婆家只有1里远,娘家还有她的承包地,但由她 哥哥耕种。她说:“我嫁出去了,田就不归我了,种的粮食也不会给我的,我 也不可能回去种。”
案例:
❖ 高某在人贩子汪某手中以6000元购买一名妇女卢某,当夜高 某对卢某实施了强奸行为。不久后,公安机关得到群众举报后组 织警力解救,遭到高某及其堂兄三人暴力对抗。当日下午,卢某 最终得到营救,案件告破。
判决: 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人贩子汪某无期徒刑(依据《刑
法》第240条); 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强奸罪、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妇女罪对
针对近年来拐卖妇女、利用妇女进行色情 活动、性骚扰等妇女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保 护中等突出问题,如何通过法律增强了对妇 女人身权利的保护。
1、禁止拐卖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
❖ 法律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 禁止拐卖、 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 卖、绑架的妇女。 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 按照其职责及时采取措施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做好善后 工作,妇女联合会协助和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任何人不得歧视 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 女结婚,在新居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 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 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 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五)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 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①在以下情况,妇女可以成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当妇女身为人妻其丈夫死亡时,她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当妇女身为女儿,其父母死亡时,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当妇女身为母亲,其子女死亡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③“对于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批评或者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听取和采 纳;对于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事实, 负责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妇女权益保护法》
第十二条 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第十三条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妇 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如今,妇女已依法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那么在 “妇女的继承权”、“妇女对家庭共有财产享有的所有权”、 “农村妇女的土地使用权”等具体方面法律又是怎样规定的 呢?
1、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 法律基础
《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条 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 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 得歧视妇女。
• 案例:
2008年4月22日,张某和许某经过商量,先把网友李某姐妹 二人骗出,与她们发生性关系后,再让她们去卖淫挣钱。并于当 晚11时许,将李某姐妹二人骗至许昌某旅社,在该旅社8号房间内, 张某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后又到5号房间强行对李某的妹妹进 行猥亵。在二人不同意卖淫挣钱的情况下,23日早晨,张某伙同 许某又把李某姐妹带至禹州市一旅社内强迫二人卖淫,24日凌晨, 李某姐妹假装上厕所,来到楼下,搭乘出租车逃离后被解救。
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 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 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相关法律责任 第59条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
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由文化、广播电影电 视、新闻出版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 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反对受教育中的性别歧视,文化教育 权利男女平等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6条 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 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 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 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 等的权利。
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 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 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 取标准。
2、保护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尤其是弱势 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 丧偶妇女对公、婆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 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案例:
厦门的吴女士的父亲在香港因意外过世,给四个子女留下一 处房产,但没有立下遗嘱。后来她的大哥将房产证上父亲的名字 换成了自己。吴女士结婚后,该房一直由大哥及父亲抱养的两个 哥哥居住。1993年,该处房产被拆迁,三个哥哥都得到了安置房, 惟独吴女士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哥哥的理由是:“女儿没有继承 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