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方法一、前言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在现代社会中扮演了极其紧要的角色,无论是商业、教育、政府还是个人使用,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都显得至关紧要,由于数据的泄露或者被恶意篡改,将会对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因此,针对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问题,订立并实施相应的保密管理方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介绍一套完整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方法,涉及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等方面,旨在供给一个全方位的解决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问题的途径。
二、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方法1.建立完整的信息安全体系信息安全是指信息在存储、处理、传输等环节中保持其完整性、牢靠性和机密性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因此,为了保证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必需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安全体系,包括安全策略、安全标准、安全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等,以确保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数据的安全。
2.严格的身份验证和访问掌控机制对于企业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肯定要建立起完善的身份验证和访问掌控机制,以防止非授权人员恶意操作和泄露系统机密信息。
这个机制必需包括合理的密码策略、访问掌控系统和权限管理等,以及通过测试和审计等手段保障系统运行时的安全性。
3.信息备份和恢复计划适时备份关键数据可以保证基础信息的安全性,而在意外情况下数据能够进行快速恢复,则可以保证业务的正常运营。
因此,建立适时、完整、牢靠的数据备份体系和恢复计划,是确保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的紧要措施之一、4.适时更新和维护安全防护系统随着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不断进展,攻击者的攻击方式和手段也在不断变化,因此,企业必需建立起适时更新和维护的安全防护系统,以保证系统在面临不断攻击时能适时发觉、处理和阻拦攻击事件,从而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5.完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企业员工是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方面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可以降低企业在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方面的风险。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保护和合理利用公司秘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障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关系公司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信息。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及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都应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条信息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秘密又便于工作,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方针。
第二章保密信息范围和密级确定第五条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和行为:(一)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但尚不具备公开披露条件的信息;(二)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运作和决策,或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一旦泄密将给公司带来损失或失去潜在收益的信息;(三)包括以书面和电子等方式存在的各种信息;(四)其他与公司相关的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六条保密信息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一)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未开标的投标文件、未公开的重大投资决策、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等,以及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二)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如、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以及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三)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如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薪金制度,人力资源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等,以及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信息保密是现代社会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各个组织和企业都面临着信息泄露的威胁。
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信息保密管理办法对于保护信息资产和确保业务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建立一个高效的信息保密管理系统,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明确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在组织内部,我们将明确每个成员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这包括不泄露敏感信息、妥善处理和存储机密文件以及不将机密信息发送到非授权的外部系统。
同时,我们要求每个成员签署保密承诺书,明确他们理解和接受保密政策。
同时,我们将严格限制个人对敏感信息的访问权限,仅允许有合法需要的人才能获得相应的权限。
此外,我们还要求员工在离职或合同期满时,归还所有保密文件和资料,确保信息不会随着员工离职而外泄。
2.保密培训和意识为了确保所有成员对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的理解和遵守,我们将进行定期的保密培训和意识活动。
通过这些培训,我们可以提高员工对信息安全的意识,使他们能够识别潜在的安全威胁,并了解如何正确处理敏感信息。
此外,我们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信息安全管理,提供举报渠道,以防止内部泄密行为。
3.设立保密审查机制为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我们将建立保密审查机制。
所有的信息系统和工作流程都要接受定期的安全审计,以发现潜在的漏洞和风险,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同时,我们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以迅速应对安全事件的发生并防止进一步的损害。
4.加强物理安全措施除了对信息系统的保护,我们还将加强对物理环境的保护。
重要文件和存储介质将被妥善保管,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
我们还将安装安全摄像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5.建立保密合同在与外部合作伙伴进行业务往来时,我们将制定保密合同。
这些合同将明确双方对机密信息的保护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的法律后果。
通过签署保密合同,我们可以确保与合作伙伴之间的信息共享是安全的。
总结起来,信息保密管理办法对于组织和企业保护信息资产和维护业务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进行保密培训和意识活动、建立保密审查机制、加强物理安全措施以及建立保密合同,我们可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并降低信息泄露的风险。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范本(4篇)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本单位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做好信息资产的保护,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保密责任1. 领导责任本单位领导对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总责,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 保密责任人本单位设立保密责任人,负责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
3. 全体员工责任全体员工对所接触的信息资产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丢失或篡改。
第三章信息安全保护措施1. 信息分类根据信息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普通四个级别,并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2. 信息访问限制限制访问权限,对不同级别的信息设置不同的权限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操作。
3. 信息存储和传输严格控制信息存储介质的使用和分发,对涉密信息进行加密或采取其他适当的安全措施。
传输过程中进行加密,并采用安全通信网络。
4. 备份和恢复定期进行信息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存储。
同时建立灾难恢复计划,确保信息资产在灾难事件后能够快速恢复。
第四章保密教育和培训1. 保密教育对全体员工进行保密意识教育,提高其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加强信息保护责任意识。
2. 培训考核对需要接触敏感信息的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进行定期的考核。
第五章信息安全事件处理1. 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任何发现或怀疑的信息安全事件,必须立即报告给保密责任人,并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记录。
2. 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事件追溯、调查和处理,确保安全事件不扩大,并修复受损的信息系统。
第六章保密检查和评估1. 保密检查定期组织对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实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2. 保密评估定期对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提高信息保密工作的水平。
第七章法律责任1. 法律责任违反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2. 违纪处理对违反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违纪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记过、记大过和解聘等。
档案室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档案室信息保密管理办法1. 背景为了保护档案室中的信息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泄露,制定本《档案室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档案室信息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管理员、档案室工作人员等。
3. 信息分类档案室中的信息根据其保密程度可分为三个等级:- 机密级:指对于国家、组织或个人的安全、经济、科学技术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 秘密级:指对于国家、组织或个人的安全、经济、科学技术等方面具有一定影响的信息;- 内部级:指对于国家、组织或个人的安全、经济、科学技术等方面没有直接影响的普通信息。
4. 信息访问控制- 所有档案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信息保密的原则,严禁未经授权的访问档案室中的信息。
- 档案室中的信息应按照其等级进行分类,不同等级的信息应设立相应的访问权限。
- 档案管理员应负责管理和控制档案室中的信息访问权限,并及时更新权限列表。
- 工作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应立即锁屏,确保未经授权的人员无法访问信息。
5. 信息存储和传输- 档案室中的信息应以实体形式存储,如纸质档案或光盘等。
- 信息存储设备应安全存放,防止丢失或被盗。
- 档案室中的信息不得通过网络或其他外部存储设备传输或复制,除非经过合法授权。
6. 信息备份和销毁- 档案室中的信息应定期进行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放在安全地点。
- 备份数据应加密存储,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性。
- 信息备份的周期和方式应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合理规划。
- 档案室中的信息在达到保留期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信息不被恶意利用。
7. 信息安全意识培训- 档案室工作人员应接受信息安全意识培训,了解信息保密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
- 定期组织信息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和保密技能。
8.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
9. 附则-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档案室管理部门所有。
-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在当今数字化、信息化的时代,信息成为了企业和组织的重要资产。
信息的安全与保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个人的隐私与权益。
为了加强信息保密管理,保障信息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信息处理和存储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合作方人员等。
二、信息分类与分级1、信息分类将信息分为以下几类:(1)经营管理类:包括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财务数据、市场营销策略等。
(2)技术研发类:包括产品设计、技术方案、研发成果等。
(3)客户关系类:包括客户名单、客户需求、交易记录等。
(4)人力资源类:包括员工档案、薪酬福利、培训计划等。
2、信息分级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将信息分为以下三级:(1)绝密级:一旦泄露会对单位造成严重损害,如核心技术机密、重大商业决策等。
(2)机密级:泄露会对单位造成较大损失,如财务预算、重要客户资料等。
(3)秘密级:泄露会对单位造成一定影响,如一般性业务数据、内部工作流程等。
三、信息保密措施1、物理安全(1)设立专门的机房、档案室等存放重要信息,确保场所具备防火、防潮、防盗等设施。
(2)限制人员进入敏感区域,对进入者进行登记和身份验证。
2、网络安全(1)安装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网络安全设备,防止外部攻击。
(2)对内部网络进行划分,不同级别和部门的网络访问权限进行严格控制。
(3)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测和漏洞修复。
3、人员管理(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信息保密培训,签订保密协议。
(2)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3)离职员工办理交接手续,收回相关权限和资料。
4、信息存储与传输(1)重要信息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和传输。
(2)定期对信息进行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的地点。
5、设备管理(1)对办公设备进行登记和管理,禁止私自连接外部设备。
(2)报废设备进行数据清除处理,防止信息泄露。
四、信息使用与披露1、内部使用(1)员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的权限获取和使用信息。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方法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方法一、总则为加强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保障水平,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订立本方法。
二、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本单位使用的全部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
三、保密责任本单位全部使用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人员,都有保护国家隐秘、敬重学问产权和个人隐私的法律责任和职业道德。
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保密工作,认真履行保密责任。
四、安全防范1、物理安全防范: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必需放置在专门的安全室内,保证独立的空间、电力和空调设施。
安全室内不得放置任何非涉密计算机以及用于外网的计算机设备,如需上网,必需设立独立的网络设备,经过严格的访问掌控。
2、网络安全防范: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必需与外网进行物理隔离,通过安全网关、防火墙等技术手段建立安全的网络环境。
网络设备必需经过密级检查和安装调试后投入使用,定期检查网络设备配置和漏洞,并适时更新补丁,做好安全审计。
3、组织安全防范:建立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涉密信息取得、存储、传输和处理的事项和流程,健全管理体系和标准,保障信息安全和保密。
五、保密管理1、密级管理:本单位依据需要将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分为不同级别,其中涉密信息的级别应相应确定,设立专门的保密责任人负责各自级别的保密管理工作。
2、访问掌控:实行严格的访问掌控制度,全部使用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人员必需先经过严格的安全审查,并签订保密协议后才能进入安全室,使用计算机及信息系统。
3、密码管理:全部用户必需使用强密码,定期更改密码,并保密本身的密码。
全部用户必需禁止将本身的密码泄漏给他人。
4、安全审计:对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审计,包括系统漏洞的检查、身份认证的管理、登陆日志的审查等。
审计结果和处理情况要适时报告有关领导,适时发觉和解决安全问题。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相关组织,在信息管理中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信息保密的范围和内容第三条信息保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国家秘密:指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国家政治、军事、外交、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涉及的机密信息。
(二)企事业单位内部机密:指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技术、财务、商业秘密等。
第四条信息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信息的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使用等过程。
(二)信息的保密等级划定和保密措施的制定。
(三)信息保密人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
(四)信息保密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
第三章信息保密的原则第五条信息保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必要性原则:只保密必要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合理、有效利用。
(二)谨慎原则:对于涉密信息的处理应谨慎小心,避免信息泄露。
(三)分类保密原则: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划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实行差异化的保密管理。
(四)责任原则:明确信息保密的责任主体,健全保密责任制度。
(五)科学技术原则:不断推进信息保密技术和手段的创新,提高信息保密的水平。
第四章信息保密的具体措施第六条信息保密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加强信息的安全保护,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二)制定保密制度和规范,明确信息保密的要求和操作流程。
(三)实施信息保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四)建立信息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信息的合规处理。
(五)加强技术防护措施,保障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五章信息保密责任与违法行为处理第七条信息保密责任分为主体责任、部门责任和个人责任。
第八条对于违反信息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安全机关、保密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1. 介绍信息保密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组织或个人的机密信息安全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的内容和要求。
2. 保密责任2.1 领导责任组织的领导层应明确信息保密的重要性,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信息保密工作的顺利实施。
2.2 员工责任每位员工都有责任保护和维护组织的机密信息。
他们不得泄露任何机密信息,并且需要签署保密协议。
3. 信息分类和标识3.1 信息分类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和敏感程度,组织应将信息划分为公开信息、内部信息和机密信息等不同级别。
3.2 信息标识组织应在每份涉及机密信息的文件或电子文档中标明相应的保密级别,以便员工正确对待和妥善保管。
4. 信息访问和使用权限4.1 访问控制组织应建立严格的访问控制机制,仅向有权限的员工提供访问机密信息的权限。
4.2 使用规定员工在使用机密信息时应遵守组织的相关规定,不得将机密信息用于非授权的目的。
5. 信息传输和存储5.1 传输方式组织在信息的传输过程中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例如使用加密通道传输敏感信息。
5.2 存储管理组织应将机密信息存储在安全的介质上,并对存储设备进行密钥管理和访问控制。
6. 信息安全事件管理6.1 事件报告组织应建立信息安全事件报告机制,及时报告任何涉及机密信息泄露或丢失的事件。
6.2 事件调查一旦发生事件,组织应立即展开调查,并采取合适的措施应对事件,以减少损失和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 信息保密培训组织应定期进行信息保密培训,提高员工对保密工作的重视和意识,并强调遵守保密规定的重要性。
8. 外部合作伙伴管理外部合作伙伴可能接触到组织的机密信息,因此组织应建立与其合作伙伴签订保密协议并制定相应的管理程序。
9. 处罚措施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员工,组织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0. 审查和改进组织应定期审查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改进和完善。
档案室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档案室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室信息保密管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护档案室信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档案室的信息保密管理活动。
第三条档案室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室信息保密管理职责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档案室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第五条档案室应当设立保密管理组织或者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室信息保密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保密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保密培训。
第三章档案室信息保密管理要求第七条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等级、保密期限、保密措施等。
第八条档案室应当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进行鉴定,确定保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第九条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归档、存放,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第十条档案室应当对查阅、复制、借阅、销毁等档案资料的活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信息不被非法泄露、篡改或者损毁。
第四章档案室信息保密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档案室应当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或者损毁。
第十二条档案室应当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对信息系统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减轻损失。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监督检查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档案室信息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室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制度措施,强化技术防范,不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有效监督。
第四条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审订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二)研究解决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三)对发生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泄密事件及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做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保密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指导、监督和检查。
主要职责是:(一)指导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的编制及实施工作;(二)监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三)组织开展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专项检查和技术培训;(四)参与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风险评估、分析及安全保密策略的制定工作。
第六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的制订和实施;(二)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技术措施的落实及运行维护管理;(三)负责建立、管理信息设备台帐;(四)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策略的制定、调整、更新和实施;(五)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风险分析,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建议,并编制安全保密评估报告;(六)开展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技术检查工作;(七)涉及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审查、审批;(八)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结合工作实际设定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安全审计员,分别负责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保密和安全审计工作。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使用、管理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应当遵循“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确保安全、便利工作”的原则,实行分级保护,强化管理措施,落实责任制度。
二、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确定与分类第四条本单位根据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将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第五条确定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密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密级一经确定,应当在其显著位置标明相应的密级标识。
三、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
第八条建设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当选用国产设备和软件,并进行安全保密检测和评估。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应当由本单位内部专门人员负责,严禁外部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
第十条对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进行设备更新、软件升级、系统改造等,应当事先进行安全保密评估和审批。
四、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使用第十一条使用者应当经过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涉密计算机应当设定开机密码、登录密码等,密码应当定期更换,且复杂度符合保密要求。
第十三条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非涉密存储介质,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涉密存储介质。
第十四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当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严禁连接无线网络。
第十五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应当按照相应密级进行存储、处理和传输,不得擅自降低密级。
第十六条打印、复印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专门的涉密设备上进行,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3篇)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机构内部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促进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升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部所有人员,包括全体员工、临时工、实习生和外包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信息安全的目标与原则、责任分工与权限、信息资产的分类与评估、信息安全的管理措施、安全事件的监测与响应、信息安全的教育与培训、信息安全评审与监督、违反规定的处理等。
第四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第五条机构应当定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风险问题,确保信息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信息安全的目标与原则第六条机构的信息安全目标是保护机构的信息资源安全,减少信息泄露和信息恶意篡改风险,提升机构的竞争能力和信誉度。
第七条信息安全管理的原则是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责任原则。
第八条保密性原则是指机构要采取措施以确保信息不被未获授权的个人或组织所知悉和使用。
第九条完整性原则是指机构要采取措施以确保信息不被不正确或非授权的修改或篡改。
第十条可用性原则是指机构要采取措施以确保信息在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可靠地访问和使用。
第十一条责任原则是指机构要明确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将信息安全工作纳入业务和绩效考核体系。
第三章责任分工与权限第十二条本机构设立信息安全保密委员会,由机构领导或其指派的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第十三条信息安全保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订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二)组织实施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三)制定和实施信息安全培训计划;(四)组织安全事件的监测与响应工作;(五)组织信息安全评审与监督;(六)协调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本机构设立安全管理员,由机构内部专职人员担任,负责日常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一)组织信息安全培训活动;(二)制定和实施信息安全管理措施;(三)监控和分析信息安全事件;(四)定期报告信息安全工作进展情况。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五篇)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1、配备____至____名计算机安全员(由技术负责人和技术操作人员组成),履行下列职责:严格审核系统所发布消息: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监视本系统的信息,对本系统的信息实行____小时审核巡查,防止有人通过本系统发布有害信息。
如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同时应配合公安机关追查有害信息的来源,协助做好取证工作。
其中,网站发布的信息不得包含以下内容: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____、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2、对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3、定期对网站上的信息进行备份,对数据库进行定期的备份和保存。
实行每天进行增量备份,每周实行一次全备份。
并且每月把备份的内容刻录成光盘进行存储3、经申报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资料。
4、对发布的信息,我们会对信息日志的记录至少保存____个月的记录,并建立有害信息过滤等管理制度。
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关键字过滤,对敏感的字和词组进行过滤5、对相关管理人员设定网站管理权限,不得越权管理网站信息,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6、采用多种硬件、软件技术对网站信息数据进行加密。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使用网络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4)遵守所有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二)1、配备____至____名计算机安全员(由技术负责人和技术操作人员组成),履行下列职责:严格审核系统所发布消息: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监视本系统的信息,对本系统的信息实行____小时审核巡查,防止有人通过本系统发布有害信息。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机构的信息安全工作,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和保障信息资源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所有机构信息保密工作。
第三条信息保密要遵循以下原则:1. 法定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2. 必要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确立保密措施,避免过度保密;3. 等级原则:按照国家、机构规定确定信息保密级别;4. 责任原则:明确保密工作责任人,各级保密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5. 安全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保密材料在存储、传输、处理和使用过程中不泄密;6. 应急原则:制定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减轻损失,保护信息安全。
第二章信息保密管理机构第四条按照工作需要,机构成立保密委员会,主要职责为:1. 负责机构保密工作规划和计划的制定;2. 负责组织制定机构保密制度和保密技术标准;3. 负责指导、催促机构各部门开展保密工作,监督保密制度落实情况和客观情况;4. 负责对机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5. 负责保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第五条机构保密委员会由机构管理层领导,保密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机构还可以组建保密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组,加强保密工作。
第三章信息保密制度第七条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信息保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机构必须对所有信息资源进行分类,并根据保密要求确定其保密级别,分别列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资料。
第九条对于机密和以上级别的信息,机构应当建立信息秘密保护系统,保证其安全保密。
第四章信息保密措施第十条机构应采用物理保密措施、技术保密措施和管理保密措施结合的方式保护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物理保密措施包括:1. 保密场所:保密要求严格的场所应该独立设置,进出人员要严格控制;2. 保密设备:对保密设备应做好防护,并规定专人操作,设备安装位置应在保密场所内;3. 保密材料:在存放、处理和传递保密材料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4. 摄像监控:在保密场所设置监控设施,加强对保密场所的监管。
信息报送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报送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信息报送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重要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信息报送的单位和个人。
2. 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的机密文件、军事情报、重大外交策略、科研成果、重要会议记录等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信息内容。
3.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报送、泄露或散播保密信息。
三、保密责任1.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保密管理机制,明确各岗位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2. 各单位和个人对保密信息的获取、处理和传递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处理或传播保密信息。
3. 保密责任人应当履行保密工作的义务,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
四、工作流程1. 信息报送前,报送人员应当经过保密培训,了解保密法规和相关政策,接受保密意识培养。
2. 报送人员应当按照流程要求,填写报送申请表,经过内部审批后方可报送。
3. 报送人员在报送过程中,应当注意信息的安全传递和接收,确保信息的机密性。
4. 报送完成后,报送人员应当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或销毁,防止信息泄露。
五、保密措施1.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划分和工作流程。
2. 定期对保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提升保密水平和意识。
3. 使用加密技术和安全设备,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和篡改。
4. 定期对信息系统和网络进行安全检查和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5.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六、监督检查1. 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信息报送保密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对重要信息报送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3.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处理,加强警示教育,提升保密意识。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职、给予警告或开除等处罚。
网络与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网络与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保护重要信息资料的机密性,防止非法获取、利用和泄露,以确保企业的利益和客户的权益。
二、适用范围此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业内部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等,以及与外部网络连接的系统。
三、信息分类与等级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的等级,包括但不限于高级、中级和普通。
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保密要求和措施。
四、网络和信息安全控制措施1. 建立强大的网络防火墙来保护网络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
2. 部署有效的入侵检测和入侵防御系统,及时识别和阻止网络攻击。
3. 设定严格的访问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敏感信息。
4. 加密重要的网络数据传输,确保信息传递的机密性。
5. 实施定期的系统安全检查和漏洞扫描,及时修补安全漏洞。
6. 建立信息备份和恢复机制,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7. 培训员工网络安全意识,加强对网络和信息安全的重视。
五、保密责任和违规处理1. 各部门和员工应意识到信息的重要性和保密责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2. 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处罚措施。
3. 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员工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职、解雇和法律起诉。
六、执法和监管1. 企业将定期对网络和信息安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确保规定的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 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合规检查应该定期进行。
七、附则1.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网络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软件、数据库等。
2.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以上是《网络与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通过合理的网络和信息安全控制措施以及明确的保密责任和违规处理,我们能够有效地保护企业的重要信息资料,确保其安全性和机密性。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保护国家秘密和重要单位的信息安全,规范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使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使用者、管理员、维护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保密审查1.本机构或单位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使用必须经过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部门对其进行评估、审核和批准。
2.在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使用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进行任何操作。
四、安全责任1.本机构或单位应明确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责任并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度。
2.各级领导应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的领导和监督,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教育培训。
五、系统维护1.管理员应定期对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进行系统维护和安全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并要保证系统维护过程中信息的保密性。
六、安全管理1.硬件及软件的安全管理–确保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在使用前经过严格检测和安全审查。
–及时更新系统软件的补丁和安全更新,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侵入。
2.网络安全管理–配置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病毒软件,防范网络攻击和恶意程序的侵入。
–加密重要数据传输,保证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3.访问控制–设定用户账号和权限,限制不同用户对系统的访问和操作。
–定期审查用户权限和访问记录,及时排查潜在安全风险。
七、事件处理1.发生安全事件时,及时采取措施阻止其扩散并追查源头,保护系统和数据的安全。
2.建立安全事件处理的规范流程,随时准备应对各类安全威胁。
八、安全教育1.新用户应进行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培训,了解使用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
2.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九、违规处罚1.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2.对于故意泄密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大家认真阅读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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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保护和合理利用公司秘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障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关系公司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信息。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及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都应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条信息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秘密又便于工作,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方针。
第二章保密信息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五条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和行为:
(一)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但
尚不具备公开披露条件的信息;
(二)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运作和决策,或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一旦泄密将给公司带来损失或失去潜在收益的信息;
(三)包括以书面和电子等方式存在的各种信息;
(四)其他与公司相关的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六条保密信息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一)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未开标的投标文件、未公开的重大投资决策、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等,以及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二)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如、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以及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三)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如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薪金制度,人力资源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等,以及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第七条定级方法
由文件生成部门负责人确定文件的密级程度、保密期限和起止日期,并在文件的右上角标明。
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由涉密部门负责人口头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或经批准,提前解密。
第八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载体(如图纸、资料、录音、录象、软盘、光盘等),应当依据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行相应标注。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或经批准,提前解密。
第三章主要涉密部门、人员范围及管理权限第九条公司主要涉密部门包括:董事会秘书处、事务部、财务部、企划部、营运部、技术工程部、审计部,以及下属企业主要涉密部门。
第十条公司主要涉密人员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列入主要涉密部门的全体员工;
(三)负责保密事项制作、保管的人员;
(四)公司主要涉密部门根据需要临时或专门指定的部门或岗位人员;
(五)公司临时聘用的接触涉密工作的外部工作人员,如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
公司可根据保密信息的具体情况,要求涉密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公司事务部为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保密工作;组织解决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事项并负责组织处理公司的泄密事件。
第十二条保密工作管理权限:
(一)绝密事项(含载体),由绝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
绝密事项的发放、传阅均需经相关公司领导批准,并应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返还保管。
绝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董事、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绝密事项形成的相关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二)机密事项(含载体),由机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
机密事项的发放,传阅需经相关公司领导或其授权的部门经理批准,并应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返还保管。
机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机密事项形成的相关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机密事项形成的负责人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三)秘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
机密事项的发放,传阅需经部门经理或部门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并应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返还保
管。
秘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密事项形成的相关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密事项形成的负责人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第四章保密管理
第十三条传阅保密材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控制传阅文件的交接,以防丢失。
第十四条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内容。
保密材料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页应及时销毁。
第十五条保密材料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页、废件应及时销毁。
第十六条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第十七条做好通讯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
第十八条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会后检查有无遗漏材料。
第十九条做好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对保密材料加设浏览和下载权限。
第五章泄密的处理
第二十条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过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二十一条公司发生或者发现泄密事件,应当在知悉泄密事件后及时报告事务部和董事会秘书处。
遇重大特殊情况时,可直接向分管领导上报。
第二十二条发生泄密事件的部门,应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的损失。
处置泄密事件,应做到如下几点:(一)任何部门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发原因;
(二)应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以增强保密意识;
(三)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泄密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二)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三)在改进保密技术、保密措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第二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或采取适当的经济处罚: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第二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公司事务部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