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广西优质结构奖”)代表我区建设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的最高水平,评选对象为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
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广西优质结构奖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项目属地原则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动态受理并择优选取推荐,结构工程质量应达到广西领先水平。
第四条广西优质结构奖的评审工作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评审组织工作。
广西优质结构奖工程每年表彰一次。
第五条申报国家级、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应是获得广西优质结构奖的工程。
第二章申报条件、范围第六条申报条件申报广西优质结构奖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三)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绿色施工要求;(四)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五)科技含量较高,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第七条申报范围达到如下规模的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和其它工程,可申报广西优质结构奖:(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 m2及以上的单体工程;住宅小区工程或小区组团申报的,建筑面积在15000m2及以上,可以申报全部或者部分单体建筑。
广西水利工程优质奖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1广西水利工程优质奖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2011~2020年)》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为促进广西水利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规范广西水利工程优质奖评选活动,参照《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审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水利工程优质奖是广西水利行业优质工程的最高奖项,由广西水利学会通过评选颁发,评选内容以工程质量为主,兼顾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效益和社会影响等因素。
第三条广西水利工程优质奖坚持自愿申报和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广西水利学会每年从评选出的工程优质奖中择优分别推荐申报广西优质工程奖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广西水利工程优质奖评选奖励工作由广西水利学会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广西水利学会成立水利工程优质奖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奖励委主要职责是对评选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包括制定、修订评选管理办法,审定评选结果。
奖励委由有关水利行业设计、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等方面的专家和人员组成(7人以上单数),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二名,委员若干名。
第七条奖励委下设办公室(下称奖励办),承担有关评选的日常工作。
奖励办设在广西水利学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由广西水利学会秘书长兼任。
第八条广西水利工程优质奖的评奖工作具体由奖励委员会成立的广西水利工程优质奖评选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负责。
专家组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单数),按照专业配套的原则,由水工、机电、水文、岩土等专业专家组成,专家应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丰富实践经验。
专家组组长由专家组成员推举产生。
第九条实行回避制度,若评选专家或奖励委员会委员与申报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评选范围与申报第十条凡在广西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具备条件的均可申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广西优质工程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广西优质
工程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程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桂建质[2013]4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3.07.17
【实施日期】2013.07.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广西优质工程名单的通知
(桂建质[2013]4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区直有关单位,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引导和鼓励施工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创质量精品工程,带动提升我区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及有关部门推荐,广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组织专家初审及工程质量核查,自治区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授予“昊然风景”等117项工程“2013年广西优质工程”称号。
现将获奖工程及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名单予以公布,在全区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度广西优质工程名单优质工程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17日附件:2013年度广西优质工程名单优质工程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广西优质工程名单的通知-桂建质[2013]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广西优质工程名单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广西优质工程名单的通知(桂建质[2013]4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区直有关单位,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引导和鼓励施工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创质量精品工程,带动提升我区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及有关部门推荐,广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组织专家初审及工程质量核查,自治区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授予“昊然风景”等117项工程“2013年广西优质工程”称号。
现将获奖工程及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名单予以公布,在全区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特此通知附件:2013年度广西优质工程名单优质工程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7月17日附件:2013年度广西优质工程名单优质工程名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南宁市(30个)1昊然风景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范贵才2南宁市白沙-亭江立交桥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XXX3南宁华润中心项目一期西写字楼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方思忠4广西新华印刷仓储中心图书分拣厂房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邱国兴5广西一建亭洪路职工高层住宅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徐敏6广西一建老虎岭生活区1#、2#住宅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冯欣荣7中房·碧翠园C组团C-31#、C-23#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裕丰·英伦二期工程8#、9#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志9裕丰·英伦二期工程11#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覃瑞荣10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马振乾11广西中医药研究院职工住宅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鹏魁12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大沙田分院住院病房楼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陈玮13半岛·半山B6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程汉林14南宁东盟商务区新加坡园区办公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罗适15绿城小筑商住综合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楚耿16梦之岛花园31#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蒋世泉17振宁现代鲁班20、21.23.27#楼工程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谢树勇18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28号路工程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廖燕艳19华蓝弈园广西华宇建工有限责任公司黄弦冬20南湖-竹排冲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民歌广场综合整治工程景观工程广西华宇建工有限责任公司罗鸣21荣宝华·星光大厦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章全22荣宝华大酒店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杰23广西九州通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员工倒班宿舍)广西桂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赵义火24广西农科院职工住宅楼(科苑小区)广西桂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邓成25广西区外事办公室汽车队职工住宅楼广西桂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明富26南宁国际物流基地基础设施项目2号道路工程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曾令春27泽峰花园1#、2#、3#楼南宁昊冠住宅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杨智28西西湾商住大厦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庞文新29南宁市金象五区·瑞和家园组团一(1#、2#、3#、5#、6#、8#、9#、10#)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卢兆伟30保利·21世家一标段工程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忠业柳州市(20个)31富丽华都1#、3#楼及地下室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周武民32东城·印象中心商住楼(2#A、2#B、3#A、3#B、4#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蔡柱新33兴佳·清华坊B18#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利辉3434#职工住宅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杨锦锋35柳州市盛天龙湾居住小区19#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陈允智36柳州市盛天龙湾居住小区17#、18#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韦锴37柳州卷烟物流仓储用房改造工程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金华38柳州乘龙专用车有限公司阳和专用车研发制造基地一期技改项目联合厂房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杨晓东39柳州市东郡6#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曾柳勋40柳州市第一中学体育馆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诚41兆安·现代城55#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韦智中42柳州市文昌西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覃龙43广西烟厂烟叶醇化库LT105工程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程汉林44广西烟厂烟叶醇化库LT106工程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敏轩45广西烟厂烟叶醇化库LT107工程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梁云46东郡7#、9#住宅楼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蓝春录47柳州市潭中西路西环路口改造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周善学48锦江庭苑1、2#楼及地下室柳州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何颂华49华锡苑13#、14#、15#楼及地下室柳州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熊启明桂林市(21个)50金水湾·境界及第苑3#、4#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公司唐智海51航天科研生产综合大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继华52玉柴·博望园三期22#、25#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文兴53桂林水印长廊21#~35#、37#别墅楼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梁荣林54彰泰城47#、48#、53#、55#、56#、57#楼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树锡55年产200台大型压机等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科技楼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庞坚珍56年产200台大型压机等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3#联合厂房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任卫57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桂林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秦元58万福花园9#楼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文59桂康大酒店(主楼、附楼)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会斌60灵川县龙头岭市民广场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波61兴安县经济发展大厦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陶桂华62桂林理工大学科技综合楼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李德昌63荔浦县中医院住院部综合楼桂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李小娟64桂林广源国际社区2、13栋及Ⅰ号地下室桂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陈家彬65桂林广源国际社区1、14、24栋桂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陈家彬66万象城·益佳苑(原龙坪新城)14#、15#楼桂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阳阳67万象城·益佳苑(原龙坪新城)19#楼桂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廖增仁68桂林兴进·中央尊馆(原君域湾)8栋桂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莫振刚69联达·山与城36#~38#楼桂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唐子桥70联达·山与城39#、40#楼桂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唐雪飞梧州市(3个)71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综合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公司潘正如72梧州市博物馆梧州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许伟量73灏景尚都1#楼廉江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斌成北海市(4个)74嘉福·文华苑1#楼、10#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辛红75北海冠岭项目一期Ⅱ标段(A2、B5、B6、B7、B8接待楼、后勤及管理中心)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忠贤76森海豪庭二期高层1#~6#楼工程浙江众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金富77银滩·万泉城三期13#、15#、16#住宅楼,21#综合楼建安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邱志章防城港市(3个)78东兴边民互市贸易区二期工程一阶段项目5标段(展示交易中心)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如忠79滨江名庭一期8#、9#楼工程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梁中相80华隆·绿色花园1#楼广西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瑞亮钦州市(10个)81钦州子才大桥铁十八局轨道交通公司陈野82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熊琦83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邓鸿修84钦州市蓬莱大道南段道路工程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永明85钦州市子材东大街(蓬莱大道至环城东路)工程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谢广玉86钦州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公安110处警中心大楼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梁时君87金茂江滨豪园1#、2#、3#、4#、6#、12#楼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甘向杏88“奥林名城”1#、2#、3#、5#、6#、7#、8#、9#住宅楼及地下室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盛坤89钦州市大华·富贵世家一期1#、5#、6#、8#楼工程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邹福90钦南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钦州市建筑工程公司梁永恒贵港市(1个)91广西贵港监狱扩建工程Ⅰ标段广西贵港市港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君才河池市(2个)92宜州市第一中学体育馆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逢春93宜州市领秀华城商住楼12#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梁本焕玉林市(6个)94玉林市万昌·东方巴黎商住小区7#~10#,12#楼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陈家喜95玉林市华商国际C区三期5#、6#楼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敏举96半岛·御景花园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黄志远97玉林实验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甘宇98北流地王国际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谢德润99玉柴大学生公寓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韦元和来宾市(4个)100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指挥中心综合楼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伍康生101来宾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莫宜平102裕达中央城·巴黎春天商场及地下室广西裕达工程有限公司廖云均103来宾华侨投资区中心区新侨路西段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李长俊区外(2个)104锦浩·金岛天下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罗清福105中山市合生帝景苑二期工程(A3、B1-3~4、B2-1、B2-2、C2-1栋)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小钢电力、水利、铁路、安装、公路工程(12个)106广西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平乐至钟山段№7、№8、№C合同段(K0+000~K19+232.75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周小喜黄海权劳家荣107广西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平乐至钟山段№2、№A合同段(K119+100~K127+177)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王泽能李美林108220kV念荷变电站工程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韦仕海109220kV融安~三江Ⅰ、Ⅱ线路工程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韦东柳1104000t/d大豆蛋白饲料加工项目设备管道安装和钢结构工程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梁勤111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4500tds/d碱回收锅炉安装工程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杜千荣112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2×4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二期工程9MW纯低温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陈新革113南宁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三期钢结构连廊、中央空调、室内机电安装工程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彭敏114逢宜~国贸Ⅰ、Ⅱ回220kV线路工程广西建宁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李貌115220kV三江变电站工程广西恒都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宋光文116220kV瑶乡变电站工程广西恒都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苏永旺117柳州市融安县污水处理厂土建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姚洁业——结束——。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广西优质结构奖”)代表我区建设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的最高水平,评选对象为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
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广西优质结构奖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项目属地原则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动态受理并择优选取推荐,结构工程质量应达到广西领先水平。
第四条广西优质结构奖的评审工作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评审组织工作。
广西优质结构奖工程每年表彰一次。
第五条申报国家级、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应是获得广西优质结构奖的工程。
第二章申报条件、范围第六条申报条件申报广西优质结构奖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三)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绿色施工要求;(四)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五)科技含量较高,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第七条申报范围达到如下规模的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和其它工程,可申报广西优质结构奖:(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 m2及以上的单体工程;住宅小区工程或小区组团申报的,建筑面积在15000m2及以上,可以申报全部或者部分单体建筑。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5.26•【字号】桂建设[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桂建设[2011]6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区直有关单位: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自上世纪80年代开展以来,对我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参照原建设部制定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建质[2006]302号),结合我区的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有关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参照原建设部制定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建质[2006]30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广西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自治区级最高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勘察奖、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和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
第三条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获奖项目中一等奖、二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5%和35%,达不到评定等级标准的奖项可空缺。
第四条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五条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广西优质结构奖”代表我区建设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的最高水平;评选对象为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第三条广西优质结构奖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项目属地原则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动态受理并择优选取推荐;结构工程质量应达到广西领先水平..第四条广西优质结构奖的评审工作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广西优质结构奖工程每年表彰一次..第五条申报国家级、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应是获得广西优质结构奖的工程..第二章申报条件、范围第六条申报条件申报广西优质结构奖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三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绿色施工要求;四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五科技含量较高;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第七条申报范围达到如下规模的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和其它工程;可申报广西优质结构奖: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 m2及以上的单体工程;住宅小区工程或小区组团申报的;建筑面积在15000m2及以上;可以申报全部或者部分单体建筑..二公共建筑工程及以土建为主的工业工程:中小学教学楼1500 m2及以上;影剧院1000座及以上;体育馆2000座及以上;其它工程建筑面积在3500 m2及以上..三以安装为主的工业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且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工程..四市政基础设施:1、桥面面积在6000 m2及以上的城市立交桥或路面面积在30000 m2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2、长度在50m及以上的城市跨河桥不含引桥..3、地铁车站主体和附属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区间隧道单线在1000m以上或间隔连续区间隧道单线在1500m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4、日供水在5000t及以上的供水厂或日处理在5000t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5、日处理在300t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6、投资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五交通、电力、铁路等专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六水利工程:规模等级在中型及以上..七个别工程规模虽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纪念意义、在社会上反响较好;且结构体系新颖、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复杂的工程..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一原有建筑物改建、扩建工程;二经过加固补强的工程;三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工程;四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属实的工程..第三章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第九条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申报单位经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推荐;向广西建筑业联合会申报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并递交以下申报资料: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表;一式二份;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施工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三施工合同、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复印件;四工程概况、工程创优计划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五其他应提供的证明资料文件..以上资料由设区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负责审核;并核对相关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签署核对人姓名后报送广西建筑业联合会..第四章现场检查及评审第十条现场检查工作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负责组织按各设区市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推荐申报项目施工进度情况动态组织检查..一原则上各项目要进行两次现场检查..第一次:多层建筑结构工程检查地基基础、地下室到地上三层以内的结构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结构工程可到地上五层以内..第二次:多层建筑结构工程检查地上三层以上主体结构工程高层建筑结构为地上五层以上结构..对于超高层建筑每增加20层不足20层按20层计增加一次评审检查..钢结构建筑工程必须检查屋盖结构..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业工程等根据其结构特点分次检查..三评审和现场检查专家;从广西建筑业联合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实行专家与关联企业回避制度..四现场检查程序1、听取申报单位关于工程项目质量情况的汇报;2、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意见;3、核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文件原件;4、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5、反馈检查情况;6、提出现场检查意见..第十一条广西优质结构奖的评审工作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组成评审委员会按年度进行..评审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质量技术与管理的专家组成;人数7-9名..其中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评审委员会成员每年动态调整一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第十二条参加评审的工程在评审前;申报单位需提供反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过程控制、检验检测、程序验收情况的3分钟影像资料..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的申报材料和工程现场检查评分情况;通过审查、观看工程录像、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预选名单..第十四条评审委员会确定的获奖工程预选名单;在广西建筑业联合会网站公示7个日历日后;评审结果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并公布..第十五条评审结果公布后;凡经举报、投诉或后期建设发现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的;广西建筑业联合会将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调查、核实;达不到广西优质结构工程质量水平的;撤销其广西优质结构奖荣誉称号..第五章表彰第十六条获奖工程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发文通报表彰;对荣获广西优质结构奖的主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授予荣誉证书..各设区市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第六章评审纪律第十七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主动接受评审单位和社会监督..第十八条现场检查专家和评审委员会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公开;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其参加检查和评审工作的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广西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5年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红色下划线部分请注意,双下划线的请重点注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施工和监理单位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参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优质工程奖”)是广西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分金奖和银奖两个等级。
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金奖数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当年获奖数量的10%且不超过10个,银奖数量不限。
第三条申报国家级奖项的工程原则上从获金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四条优质工程奖由施工、监理单位自愿申报。
工程建设地点在广西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以及注册地在我区的施工单位在区外承建的工程均可参评。
区内的工程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自治区其它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区外的工程由施工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或当地有关部门择优推荐。
第五条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由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区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第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质量技术的专家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适时按需调整。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达到如下规模的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工程、交通、水利、电力、铁路工程和其它工程,可申报优质工程奖:(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 m2及以上的单体工程;住宅小区工程或小区组团申报的,建筑面积在20000m2及以上,且设施配套。
(二)公共建筑工程及以土建为主的工业工程:中小学教学楼3000 m2及以上;影剧院1000座及以上;体育馆3000座及以上;其它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 m2及以上。
(三)以安装为主的工业工程: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且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工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单位盖章)年月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填表说明1.本表由总承包单位填写,打印后提交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工程名称应填写全称,建设各方主体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必须详细。
分包单位是指完成申报工程工作量10%及以上。
一般不超过3个,有分包单位申报时方须填写。
3.施工单位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申报单位不应超过3家,有联合承包单位申报时方须填写。
4.工程简介主要填写工程在设计、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材料选用等方面的做法和特点。
5.申报理由主要填写提高工程质量所采取的组织和管理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总体质量水平,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设置和工作情况,单位获得设区市或自治区行业工程质量最高奖、获自治区行业级别及以上QC成果(小组)奖的情况、在工程中采用自治区级别及以上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施工工法等。
6.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使用(建设)单位、设区市优质工程主管部门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栏,要写出具体的审核意见。
设区市优质工程主管部门指负责评选该设区市市级优质工程的机构。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监理单位申报表备注:1.监理单位共同申报优质工程奖时,填写本表。
2.共同申报理由填写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设置和工作情况,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监理的组织形式、监理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实体质量的情况,验收完成的情况等。
附件3:广西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内容和要求1.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园林工程、工业、交通、水利、铁路工程的申报资料内容如下:(1)申报资料总目录(须注明各类资料的页码)。
(2)《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3)施工许可证或许可批复(安装工程可以是开工令、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审表)。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证明书或鉴定书)。
(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须提供)。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施工和监理单位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参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优质工程奖”)是广西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分金奖和银奖两个等级。
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金奖数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当年获奖数量的10%且不超过10个,银奖数量不限。
第三条申报国家级奖项的工程原则上从获金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四条优质工程奖由施工、监理单位自愿申报。
工程建设地点在广西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以及注册地在我区的施工单位在区外承建的工程均可参评。
区内的工程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自治区其它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区外的工程由施工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或当地有关部门择优推荐。
第五条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区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第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质量技术的专家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适时按需调整。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达到如下规模的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工程、交通、水利、电力、铁路工程和其它工程,可申报优质工程奖:(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 m2及以上的单体工程;住宅小区工程或小区组团申报的,建筑面积在20000m2及以上,且设施配套。
(二)公共建筑工程及以土建为主的工业工程:中小学教学楼3000 m2及以上;影剧院1000座及以上;体育馆3000座及以上;其它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 m2及以上。
(三)以安装为主的工业工程: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且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工程。
广西区创优工程申报流程及资料
上半年5月13日,下半年10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形象进度在主体30%以上,且外墙面装饰尚未完成、脚手架 尚未拆除。
5
广西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5月/11月截止申报,6月/12月评审,逾期不再受理。
1、已通过当地市安全文明工地;2、基坑已全部施工完 成;3、脚手架尚未拆除;4、实名制通道正常运行。
每年组织一次,5月31日前受理AAA级安全诚信评价申请。 已通过省级示范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每年9月20日前受理申报 每两年评选一次
申报工程原则上应是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 程。
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没有 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
广西建筑业联合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
17
鲁班奖
中国建筑业协会
细节筑造放心家园
Reassuring Home By Overall Details
5月申报/10月评审,工程主体结构完工,装饰和机电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后,主体结构施工70%之前的工程
完成70%以后开始验收
开始申报;
广西每年开展两次
5月/11月资料申报 6月/12月现场检查
关于广西建筑工程评优评奖 有关情况的说明
关于广西建筑工程评优评奖有关情况的说明关于广西建筑工程评优评奖有关情况的说明背景介绍•广西建筑工程评优评奖活动是为了推动广西建筑行业的发展,提高工程质量和业绩水平,树立行业标杆,增强企业竞争力。
目的和意义•评优评奖活动旨在发现、表彰和推广在广西建筑行业中有突出贡献的项目和企业,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活动内容•评优评奖活动分为不同的奖项,包括优质工程奖、创新工程奖、工法创新奖、施工进步奖等,覆盖了建筑工程的不同领域和方面。
•参与评优评奖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广西相关规定,包括在广西境内完成的工程、具备相关资质等条件。
评选流程1.公示阶段–广西建筑行业协会发布评优评奖公告,邀请广大企业和项目自愿申报。
–公示期内,接受申报项目的资料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
–公示申报材料的要求和方式由广西建筑行业协会发布公告明确。
2.评审阶段–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包括对项目的技术方案、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评审结果由专家委员会投票决定,成绩排名靠前的项目获得相应的评优评奖称号。
3.颁奖阶段–广西建筑行业协会组织颁奖典礼,公布评优评奖结果。
–获奖项目和企业代表受邀参加颁奖仪式,接受表彰和荣誉证书。
–颁奖典礼还会组织优秀工程项目展示和交流活动,促进行业经验分享和学习。
评优评奖的影响•评优评奖活动的开展,能够推动广西建筑行业的发展,鼓励企业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
•获得评优评奖荣誉的企业将得到更多市场认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竞争力。
•评优评奖活动还能够促进行业内各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的整体提升。
结论•广西建筑工程评优评奖活动是广西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通过评选出优秀项目和企业,推动行业提质增效,引领行业变革。
希望更多企业能够积极参与评优评奖活动,共同推动广西建筑行业迈向更高水平发展的新阶段。
以上是关于广西建筑工程评优评奖有关情况的说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参与条件•参与评优评奖的企业必须具备在广西从事建筑工程的相关资质和合法经营证照。
优质工程奖评制度
优质工程奖评制度优质工程奖评制度一、总则优质工程奖评制度是为了充分肯定和表彰在建设项目中表现出色、质量出众的工程项目,鼓励各参建单位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我国工程行业的科学发展而制定的。
二、评选对象1. 所有在规定评选周期内完工的工程项目都可以申报优质工程奖。
2. 工程项目的申报可以由任何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必须通过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提交评选。
三、优质工程评选标准1. 工程质量:项目必须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完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项目在施工、材料选用、工艺流程等方面,必须达到卓越的水平。
2. 工程管理:项目必须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组织和管理,保证工程进度合理、安全施工、材料管理等方面做到规范化、科学化。
3. 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对地方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等方面有明显的贡献,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四、评选程序1. 申报阶段:参建单位或个人提出申报,提交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给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2. 审核阶段: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通过后,将项目材料提交给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 评审阶段:专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提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
4. 审定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评语和奖项建议,并将结果提交给建设主管部门最终确认和审定。
5. 颁奖阶段:建设主管部门根据评定结果,组织颁发奖项,并向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公示和表彰。
五、评审机构建设主管部门设立专业评审委员会,包括技术专家、行业管理人员等组成,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客观。
六、评审原则1. 公正公平: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暗箱操作。
2. 客观准确:评审结果必须客观准确,基于事实和数据进行评判,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偏见。
3. 保密性:评审委员会成员必须保守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的机密性。
七、奖项设立1. 特等奖:评选周期内评选出的表现最优秀的工程项目。
关于优质工程评选方案
关于优质工程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在现代社会中,工程建设已成为城市发展和国家进步的重要标志。
优质工程的建设不仅可以提升城市形象,也可以改善市民生活质量,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因此,对于工程建设者来说,如何评选出优质工程并对其进行充分的肯定与奖励,已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将提出一套全面、科学的优质工程评选方案,旨在为各类工程项目的评选提供指导和支持,为促进工程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评选范围优质工程评选的范围应包括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农村建设和文化教育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工程项目。
在并且应考虑到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地域、规模、技术难度等因素,确保评选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三、评选标准(一)技术创新性工程项目是否具有技术创新性是评选的重要标准之一。
通过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方案、施工工艺、材料选用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工程项目是否具有较高的技术创新性。
(二)建设质量评定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是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质量控制、施工工艺、工程验收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工程项目是否具备较高的建设质量。
(三)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对环境的保护和改善程度也是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通过对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工程项目对环境的保护和改善程度。
(四)社会效益工程项目对社会的效益也是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通过对工程项目的社会效应、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工程项目对社会的效益。
四、评选程序(一)提名阶段在评选的第一阶段,设立专门的提名评审委员会,确保被提名的工程项目符合评选标准,并非常对公开透明。
被提名的工程项目应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二)初审阶段在评选的第二阶段,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提名的工程项目进行初审,并筛选出一定数量的候选项目,进入评估阶段。
初审过程应特别重视工程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建设质量、环境保护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考量因素。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有奖征集广西优质工程奖名称和标志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有奖征集广西优质工程奖名称和标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3.17•【字号】•【施行日期】2014.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有奖征集广西优质工程奖名称和标志的通知广西优质工程奖是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的一项关于我区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
为进一步提升广西优质工程奖的形象,提高广西优质工程奖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广西优质工程奖的冠名名称和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要求(一)广西优质工程奖的名称应为“××奖”或“××杯”,其中“××”为2~4个汉字,同时提供与该中文名称对应的英文名称;(二)名称响亮上口、与建设工程有关,宜体现广西特色;(三)标志与名称对应,设计新颖独特,宜体现广西特色;(四)投搞人须对名称和标志的含义,进行简要地诠释。
二、征集程序(一)投稿人于2014年4月20日前投稿。
(二)4月21日~4月23日,由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组织初评,挑选出5~10个较佳的方案提供给我厅评审组评审。
(三)4月24日~4月30日,由我厅评审组评选出获奖作品。
(四)获奖作品同时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和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上公布。
三、奖项及酬金(一)一等奖:5000元(1名)(二)二等奖:2000元(2名)(三)三等奖:1000元(3名)四、知识产权说明所起名称和标志应为原创,不造成侵权。
对获奖作品,支付相应酬金后,我厅即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五、参与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投递作品:邮件格式---------------------------------------名称:……(中文)、……(英文);名称含义:……;标志:……;标志含义:……;创作人:……;联系电话:……(手机);--------------------------------------投递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陈丹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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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施工和监理单位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参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分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金奖(以下简称“金奖”)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优质工程奖”)两个等级。
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金奖数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当年获奖数量的15%且不超过15个,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数量不限。
第三条优质工程奖由施工、监理单位自愿申报。
工程建设地点在广西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以及注册地在我区的施工单位在区外承建的工程均可参评。
区内的工程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有关协会或机构择优推荐;区外的工程由施工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或当地有关协会或机构择优推荐。
第四条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区质安协会”)组织实施,接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
第五条区质安协会组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质量技术的专家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适时按需调整。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符合如下规模的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工程、交通、水利、电力、铁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可申报优质工程奖:(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 m2及以上的单体工程;住宅小区工程或小区组团申报的,建筑面积在20000m2及以上,且设施配套。
(二)公共建筑工程及以土建为主的工业工程:中小学教学楼3000 m2及以上;影剧院1000座及以上;体育馆3000座及以上;其他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 m2及以上。
(三)以安装为主的工业工程: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且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工程。
(四)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工程:1.桥面面积在8000㎡及以上的城市立交桥或路面面积在40000㎡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含绿化带及人行道)。
2.长度在400m及以上的城市跨河桥(不含引桥)。
3.长度在1km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
4.日供水在50000t及以上的供水厂或日处理在50000t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5.日处理在500t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
6.占地在20000㎡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800㎡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含庭园)。
7.投资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市政基础设施或园林工程。
(五)交通、水利、电力、铁路等专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
(六)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其申报工程的建安工作量在3000万元及以上。
(七)个别工程规模虽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纪念意义、在社会上反响较好,且设计新颖美观、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复杂、工程质量特别好,经当地有关协会或机构推荐参评的工程。
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竣工后被隐蔽或因保密要求导致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实地核查的工程。
(二)已经参加过优质工程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
(三)使用了国家或广西明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技术和产品的工程。
(四)施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工程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工程。
(五)在施工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工程。
(六)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致使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或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七)竣工验收合格后,违反规划擅自改变建筑外立面或其他公共部位使用功能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
(二)施工质量达到区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三)工程已按国家验收标准验收,质量合格(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还应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四)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有不少于一年的使用检验期; 轨道、交通、水利、电力、铁路工程应有不少于一年的使用检验期后竣工验收合格,未发现有结构安全隐患和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严重缺陷。
(五)已获得设区市级或自治区相关行业工程质量最高奖(独立安装工程除外)。
(六)住宅小区除符合本条(一)~(五)款要求外,尚应具备下列条件:1.小区道路、庭院绿化、市政配电、给排水等公共配套设施均已完善,并投入使用。
2.住宅工程应具备通路、通水、通电、通讯、排水、排污等基本使用功能,满足日常生活所需,达到入住条件,且入住率在30%以上。
(七)对计划申报优质工程奖的工程,申报单位应在地基基础完成前或工程量完成30%以前书面告知区质安协会,并在工程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创建广西优质工程公示牌”,标明工程名称、创优单位、监督单位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其尺寸不小于800mm×600mm。
第九条优质工程奖的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施工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含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监理单位可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申报。
多个单位联合承建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申报单位不应超过3家。
第十条申报优质工程奖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工程50%以上工程量的施工。
(二)在以安装工程为主的工业工程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的工业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或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三)在交通、电力、水利、铁路、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或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第十一条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程量不足50%的,应与主要装饰装修单位共同申报。
第十二条小区内的园林工程和市政道路的绿化工程应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申报,不能单独申报。
第十三条一项工程最多允许3家分包单位共同申报。
每个分包单位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占总建安工作量的10%及以上。
第四章申报程序第十四条申报程序如下:(一)施工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有关协会或机构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申报表》(附件1)及附件材料。
(二)监理单位共同申报优质工程奖时,应向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有关协会或机构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监理单位申报表》(附件2)及附件材料。
(三)各设区市有关协会或机构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同意申报的在申报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再由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送至区质安协会。
(四)区质安协会依据本办法第二章和第三章的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申报单位。
符合申报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申报单位应在核查组进行实地核查前就申报情况在工程出入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7天,公示信息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施工单位信息公示表》(附件3)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监理单位信息公示表》(附件4)。
第十五条申报优质工程奖的资料内容和要求:(一)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工程、工业、交通、水利、铁路工程的申报资料内容如下:1.申报资料总目录(须注明各类资料的页码)。
2.《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3.施工许可证或许可批复(安装工程可以是开工令、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审表)。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证明书或鉴定书)。
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须提供)。
7.工程获设区市或自治区其他有关行业优质工程最高质量奖的证明文件(独立安装工程除外)。
8.总承包单位承包合同。
9.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及资质证书(有分包单位共同申报时才须提供)。
10.联合申报单位的承包合同及资质证书(多个单位联合承建时才须提供)。
11.共同申报的监理单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监理单位申报表》。
12.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独立安装工程、水利工程除外)。
13.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及施工过程的照片不少于10张。
14.配有解说词的不少于10分钟的工程多媒体光盘(U盘或存储卡)1张,内容包括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介绍以及能反映工程质量的竣工后整体及细部的实体映像。
15.与工程相关的质量管理小组成果获自治区行业级别及以上QC成果(小组)奖的证明文件;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自治区行业级别及以上施工工法的证明文件。
16.《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汇总表(二)》(住宅工程须提供)。
17.其他反映工程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列资料各提供1份,其中3~10项、12项、15项和16项资料可为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上述资料也可用扫描件等电子文档形式提供;审查时,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资质证书可用原件扫描件彩色打印加盖业主公章的形式外,其余资料的原件在提交申报资料时提供审查),第14项为电子资料,其余项资料必须为原件。
(二)电力工程申报资料内容如下:1.申报资料总目录(须注明各类资料的页数)。
2.《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3.工程批准建设立项文件。
4.工程报建报批文件(开工令、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审表等)。
5.工程质量监督意见书。
6.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
7.启动验收委员会会议纪要、竣工验收纪要、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文件材料移交清单、备品备件移交清单。
8.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证明。
9.工程获“广西电网建设优质工程”奖的证明文件、奖状。
10.施工合同。
11.联合申报单位的承包合同及资质证书(多个单位联合承建时才须提供)。
12.共同申报的监理单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监理单位申报表》。
13.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及施工过程的照片不少于10张。
14.配有解说词的不少于10分钟的工程多媒体光盘(U盘或存储卡)1张,内容包括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介绍以及能反映工程质量的竣工后整体及细部的实体映像。
15.与工程相关的质量管理小组成果获自治区行业级别以上QC成果(小组)奖的证明文件、奖状。
16.其他反映工程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列资料各提供1份,其中3~11项、15项资料可为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上述资料也可用扫描件等电子文档形式提供;除资质证书外,其他资料原件在提交申报资料时提供审查),第14项为电子资料,其余项资料必须为原件。
(三)申报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1.申报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
对未签署具体意见的,视为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
2.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3.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
资料中涉及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定、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如有更改,应提交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