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公积金社保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的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员工等。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三条参保范围和登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为员工办理以下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公司将依据员工的入职情况和相关要求,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条社会保险费公司将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由公司与员工共同承当,公司承当肯定比例,员工承当肯定比例。
第五条社会保险福利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后,可享受养老金、医疗费用报销、工伤抚恤金、失业保险金、生育津贴等福利待遇。
公司将依法为员工申领相关福利,并及时支出。
第六条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保密公司将严格保护员工的个人社会保险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将其泄露、出借、转移。
在员工离职后,公司将妥当保管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章公积金管理第七条公积金参加和缴存公司为员工供应公积金参加和缴存机会。
员工可依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参加公积金,并缴存肯定比例的工资。
公司将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月为员工缴存公积金。
第八条公积金福利员工参加公积金后,可享受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福利待遇。
公司将依法为员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手续,并及时支出。
第九条公积金账户管理公司将为每位员工开立公积金账户,并及时告知员工账户信息。
员工需妥当保管本身的公积金账户信息,如有遗失或账户显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帮助处理。
第十条公积金的转移和停止员工在离职时可申请将公积金转移至新单位或停止公积金参加,公司将依据员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员工停止公积金参加后,可以连续享受之前已缴存的公积金福利待遇。
社保公积金缴纳管理制度
社保公积金缴纳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强化企业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管理,保障职工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缴纳主体1、本制度适用范围:凡是在我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应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缴费主体:员工和企业三、社保缴费标准1、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缴费比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员工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企业部分由企业全额承担。
3、上述内容如有调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积金缴纳标准1、公积金缴纳基数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缴存比例:员工和企业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3、公积金缴纳由员工和企业各自承担一半。
五、社保公积金缴纳管理1、缴费计算(1)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计算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金额。
(2)每月月初,企业应将员工应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金额提前发放到员工工资卡账户。
2、缴费时间(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时间进行缴费。
(2)确保每一期缴费都按时足额缴纳。
3、异动操作(1)员工因任何原因转正、离职、调动等情况,应及时调整其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2)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自调整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金额。
4、缴费记录及报告(1)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社保和公积金缴费记录,并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2)确保缴费记录真实可靠,不得随意更改。
5、监督检查(1)公司领导、财务部门、人事部门等相关部门都有责任对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如发现有不当行为或违规操作,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
六、违规处理1、对于企业未按规定全额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对于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3、对于其他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情况,应根据违规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七、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职工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制度
职工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员工福利待遇,规范职工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在职员工,并包含合同制、劳务派遣和兼职人员,不包含临时工。
第三条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应公平公正,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鄙视和不合理待遇。
2.遵从法律法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社保和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定时足额缴纳和办理相关手续。
3.共同责任原则:企业和职工共同承当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责任,相互合作,共同维护职工权益。
第二章职工社保管理第四条社会保险范围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本企业为职工供应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五条缴费基数确定1.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以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为依据,并参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调整。
2.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应高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超出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
第六条缴费责任1.企业和职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当相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责任。
2.企业应定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并如实申报和交纳相关税费。
第七条社保费用支出1.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将职工的社保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出到指定的社保机构。
2.企业应定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少缴。
第八条社保待遇申领1.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申领方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企业应帮助职工办理社保待遇申领手续,供应必需的支持和帮忙。
第三章职工公积金管理第九条公积金开户1.职工入职后,应向企业供应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
2.企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职工的公积金开户信息报送至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十条缴存基数确定1.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月工资为依据,并参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调整。
2.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范文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员工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
第三条定义1.社会保险:指员工在工作期间享受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制度。
2.住房公积金:指员工依据国家规定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四条参保范围1.全日制员工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兼职员工参保范围由实际工作情况和法律法规规定确定。
第五条缴费责任1.企业应依照国家规定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并定时足额缴纳。
2.员工应按规定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用。
第六条办理参保手续1.新入职员工需在入职后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更改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户口所在地等)时,应及时通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第七条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企业应定时足额支出员工的社会保险待遇。
2.员工应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申请表,并供应所需料子,以便及时领取相应待遇。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管理第八条参公积金范围1.全日制员工应依照国家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兼职员工参公积金范围由实际工作情况和法律法规规定确定。
第九条缴存比例和计算基数1.企业和员工应依照国家规定的缴存比例共同缴存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员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第十条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1.新入职员工需在入职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2.员工应供应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员工在退休、购房、大病医疗等特殊情况下,符合国家规定的提取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填写提取申请表,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
第十二条公积金账户更改1.员工如需更改公积金账户信息,应提前15日通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
社保与公积金管理规定
社保与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的社保与公积金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福利待遇,确保企业运营的稳定和可连续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的社保与公积金管理。
第二条定义1.社保:指员工享受的社会保障制度,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公积金:指员工个人和企业共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
第二章社保管理第三条社保缴纳1.企业依照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率,及时、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2.员工的社保费用,由企业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确保定时足额缴纳。
3.企业应及时向社保机构报送员工社保费的缴纳信息,并及时更新员工信息,确保社保福利能够正常发放。
第四条社保福利1.员工参加社保后,享受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待遇,包含养老金、医疗报销、失业保险金、工伤弥补和生育津贴等。
2.企业应及时告知员工享受社保待遇的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帮忙员工解决社保问题。
第五条社保更改1.员工入职、离职、职称更改、工作地更改等情况,应及时办理社保更改手续,确保员工社保记录准确。
2.企业应搭配员工办理社保更改手续,供应所需资料和证明。
第六条社保监督1.企业应加强对社保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宣传,确保员工对社保政策的了解和知情权。
2.企业应搭配社保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工作,供应相关资料和帮助调查。
第三章公积金管理第七条公积金缴纳1.企业依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2.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由企业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确保定时足额缴纳。
3.企业应及时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报送员工公积金缴存信息,并及时更新员工信息,确保公积金能够正常发放和使用。
第八条公积金使用1.员工可以依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使用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包含购房、还房贷、租房补贴等。
2.员工在使用公积金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如供应所需证明料子、填写申请表等。
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的管理,保障企业员工的权益,提高整体福利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定义解释1.公积金,指企业为员工供应的由员工和企业共同缴纳的一种储蓄制度,以满足员工在退休、住房等方面的需要。
2.社会保险,指企业为员工供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第二章公积金管理第四条缴存比例1.公积金缴存采取个人和企业共同缴纳的方式,缴存基数为员工的月工资总额。
2.个人缴存比例为员工工资总额的10%,企业缴存比例为员工工资总额的8%。
第五条缴存时间和方式1.公积金缴存按月进行,每月依照员工的实际工资金额扣除相应的公积金金额。
2.缴存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一收集员工的公积金缴存,并定时足额上缴至相关银行指定的公积金账户。
第六条公积金提取条件员工可在以下情况下提取公积金: 1. 退休。
2. 购买、自建住房。
3. 缴存满5年。
第七条公积金提取程序1.员工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应填写申请表,并供应相应的证明料子。
2.申请表和证明料子需由员工本人亲自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3.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将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第八条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1.公积金账户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定期进行资金核对和报表统计。
2.相关部门应搭配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公积金核查和审计工作。
第三章社会保险管理第九条缴纳比例和基数1.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企业缴存基数的20%,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企业缴存基数的10%,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为企业缴存基数的1%。
2.工伤保险由企业全额缴纳,缴存基数为员工工资总额。
第十条缴纳时间和方式1.社会保险费按月缴纳。
2.缴费由财务部门负责统一收集,定时足额上缴至相关社保机构。
公司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二章社保公积金缴纳第三条本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四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缴纳比例根据员工工资水平确定。
第五条员工入职后,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保公积金登记手续,并按月足额缴纳。
第三章社保公积金管理第六条社保公积金的缴纳和管理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财务部配合。
第七条人事部负责员工的入职、离职、社保公积金的参保、停保、转移等手续的办理。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社保公积金的财务核算和缴纳工作,确保按时足额缴纳。
第四章社保公积金使用第九条员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可享受以下社保公积金待遇:1. 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可领取养老金。
2. 医疗保险:员工患病住院、购药等医疗费用可享受报销。
3. 工伤保险: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可享受工伤医疗、伤残津贴等待遇。
4. 失业保险:符合条件者,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5. 生育保险:女员工生育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
第十条公积金可用于以下用途:1. 住房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装修房屋:用于自住住房的装修。
3. 租房: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的租金。
4. 其他:按照国家规定可用于其他住房消费。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管理层提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三篇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三篇篇一: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集团人事营运中心是集团总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总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拟定和执行。
2.负责按时核算、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手续办理。
3.负责总部参保员工社会保险信息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
4.负责稽核各子公司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社保管理标准第五条社会保险的参保时间自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办理社保,离职当月停止。
第六条养老保险标准: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40-100%。
根据公司上年度利润目标完成情况和员工岗位级序,核定不同的缴纳基数。
养老缴费基数分为两档,第一档适用于盈利且上年度完成同比增长利润目标的情形;第二档适用于没有满足第一档要求的情形,包括盈利但上年度未完成同比增长利润目标或亏损期、所有放假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
每年1月,公司根据上年度财报,调整新一年度的缴纳基数。
具体标准如下:级序岗位缴纳标准(第一档第二档)8级集团总经理100%80%7级集团副总5级集团总监80%60%4级集团总监助理(高级主管)3级集团主管60%40%2级集团专员1级集团职能部门一般员工第七条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社保局规定执行。
第八条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每年按当地发布的标准实施相应调整。
第九条公司按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求为每一位员工集中购买社会保险,员工个人缴存部分在员工当月月薪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5篇)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上缴,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员工如因已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潍坊水务分公司辖属公司综合部负责本公司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项目的管理以及执行,负责员工“五险一金”个人帐户的管理及预决算。
第四条参保标准1、社会保险各险种和住房公积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因社保基数和比例各地每年都会有所调整,具体按照各地社保局要求执行,参考标准(____年标准)如下:A、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投保基数____%,个人缴费=投保基数____%;B、医疗保险:单位基数=投保基数____%,个人缴费=投保基数____%;C、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投保基数____%,个人缴费=投保基数____%;D、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投保基数____%,个人不缴费;E、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投保基数____%,个人不缴费;F、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投保基数____%,个人缴费=投保基数____%。
2、员工投保基数以及公积金缴费基数根据员工的合同工资确定。
低于公司所在地社保最低投保基数的,按最低投保基数计算;高于当地最低投保基数的,按实际合同工资投保,但最高不得高于当地最高投保基数。
第五条参保要求1、员工“五险一金”中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2、公司综合部在员工入职当月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新增/转移手续。
住房公积金在员工转正次月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五险一金”相关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3、综合部在收到经批准的员工《离职审批表》后,为其办理“五险一金”的停保手续。
员工社保公积金缴纳管理制度
员工社保公积金缴纳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员工社保公积金缴纳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准确、规范的员工社保公积金缴纳管理制度,保障员工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二、缴纳范围及标准1. 社保范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将按照法定比例为全体员工缴纳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 公积金范围:全体员工均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缴纳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工资的一定比例(根据国家政策规定)。
三、缴纳方式1. 缴纳基数确定: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基数,将按照当年度国家政策规定的上下限确定并告知员工。
2. 缴纳比例:公司将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为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保和公积金。
具体缴纳比例随国家政策调整而变化,公司会及时通知员工。
四、缴纳时间及流程1. 社保缴纳:公司每月按时将员工的社保款项转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并核定并清算缴费。
2. 公积金缴纳:公司每月按时将员工的公积金款项转入当地公积金账户,并核定并清算缴费。
3. 缴纳流程:公司将建立缴纳流程,包括明确责任人员、流程节点及时间,并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
五、变动处理1. 个人信息变动:员工如有个人信息变动(如户籍、婚姻状况等),须及时通知公司人资部门,以便及时更新社保和公积金缴纳信息。
2. 工资变动及调整:一旦员工工资发生变动或调整,公司将根据新的工资来核定并调整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金额。
六、权益保障1. 缴纳明细:公司将及时向员工提供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明细,确保员工了解个人缴纳情况。
2. 缴纳证明:公司将按时为员工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缴纳证明,方便员工在需要时进行证明和申领。
七、违规处理对于故意或恶意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减工资、停职、辞退等,并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将向所有员工进行相应的制度宣传和解释,并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更新。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成效,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相关工作,为员工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第三条公司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费,所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为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尽最大努力保障员工的权益。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四条公司应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五条员工入职后,应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公司应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给予全额缴纳。
第六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年确保按时足额缴纳。
任何形式的欺诈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第三章公积金管理第七条公司应按照《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条例》及《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员工入职后应填写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九条公司应按时足额缴纳员工住房公积金,每年公布住房公积金缴存利率和缴存比例,必须依照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对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费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员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员工和社区居民对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投诉问题,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应对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无。
2、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社会保险法:是指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制度的总体安排和法律规范的主要法律。
(2)住房公积金条例:是指为了引导和规范住房公积金制度运作,调动各方面力量,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全面落实,特别制定的一部法规。
员工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社会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派遣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社保公积金缴纳、管理和使用,确保员工福利待遇的落实。
第二章社会保险制度第四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以下社会保险:1. 基本养老保险;2. 基本医疗保险;3. 工伤保险;4. 失业保险;5. 生育保险。
第五条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第六条公司每月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员工个人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七条员工入职后,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八条员工离职时,公司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章公积金制度第九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公积金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员工入职后,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时,公司应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转移手续。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公司设立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社保公积金的缴纳、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进行核查,确保缴纳及时、足额。
第十五条公司对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第十六条员工有权查询本人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公司应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七条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公司对违反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
西部中大建设集团有限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员工旳合法权益, 规范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旳管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 结合我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内容包括: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本制度合用于西部中大建设集团有限企业及所属各经营单位全资和控股子企业旳正式员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旳参保管理第四条企业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旳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企业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制度旳确定与执行;2.企业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旳准时缴纳和协助财务部对员工“五险一金”个人帐户旳代扣代缴;3.企业有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旳预决算管理;4.负责企业参保员工旳社会保险信息及有关资料旳存档管理。
第五条参保范围:(一)企业既有在册在岗签订劳动协议旳正式员工(不含返聘、兼职及临时聘任人员);(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 录取为企业正式员工并签订劳动协议;(三)临聘人员通过考核办理入职成为企业正式员工并签订劳动协议;其中, 新招聘一般员工试用考核期为3个月, 中高级管理、技术人员试用考核期为6个月。
第六条新入企业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 由本人填写保险缴纳申请(附表二), 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 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上报集团主管领导签批。
人力资源部按签批意见, 告知需参保人员。
第七条新参保员工在试用期考核转正后次月办理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按规定需在养老保险办理6个月后办理。
新参保员工需提供有关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免冠照片(包括电子版)3张)后, 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导致参保延后旳, 由员工个人承担对应费用及责任。
第八条企业新入职办理续保员工通过考核期录入为正式员工后次月, 由员工填写社保保险转移申请(附表三), 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 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上报集团主管领导签批。
职工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管理制度
职工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管理,维护员工权益,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在职员工,包含全职、兼职、临时工。
第二章职工社会保险管理第三条参保范围全部在职员工都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四条缴纳方式1.本企业将依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扣除员工工资,并由企业代缴到社保管理机构。
2.员工和企业缴纳的比例为:养老保险按工资的8%缴纳,医疗保险按工资的2%缴纳,失业保险按工资的0.5%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企业全额承当。
第五条离职退保1.员工离职时,应当与企业共同办理社会保险的退保手续。
2.离职员工可选择连续参保,个人和企业缴费部分自行承当。
第六条社保待遇1.员工参保满一年以上,享受社保待遇,包含养老金、医疗费用报销、失业接济金、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等。
2.具体待遇标准由社保管理机构依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公积金管理第七条缴纳比例1.员工的工资总额的8%作为公积金缴存基数,员工和企业的缴纳比例为1:1、2.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最高工资标准的部分按最高工资标准计算。
第八条缴存方式1.企业将员工的公积金缴存到指定的公积金管理机构。
2.员工可以申请个人缴存增补,但增补缴存金额不得超出员工本人缴存金额的50%。
第九条提取条件1.员工可以依据规定,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购车、医疗、教育等合法用途。
2.提取公积金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经过企业和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
第十条公积金的利用1.公积金用途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
2.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员工公积金的使用。
第四章监督与惩罚第十一条监督机制1.本企业将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管理的监督机制。
2.监督机构定期对企业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矫正。
职工社保及公积金管理制度
职工社保及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企业职工社保及公积金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福利待遇,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等文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和合同工。
2.对于临时员工和兼职员工,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定义1.职工社保:指公司为职工依法购买的社会保险,包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工伤保险。
2.公积金:指公司为职工依法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二章职工社保管理第四条参保范围1.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和合同工均应参加《中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相关保费。
第五条缴费及报销1.公司依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保费用,并及时汇缴到相关社保基金账户。
2.公司应定期向职工供应社保费用缴纳明细,并在职工工资单中明确标注社保费用扣除情况。
3.职工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时应按规定供应相关料子,并经公司审核后帮助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条社保待遇1.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时,应按规定供应相关证明,如病假证明、工伤证明、医院住院发票等。
2.公司会与社会保险机构搭配,确保职工及时取得社保待遇,如医疗报销、养老金、失业金等。
第七条社保更改1.职工若需要更改社保信息,应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供应更改申请,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
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进行社保信息更改的办理,并向职工告知更改详情。
第八条保密责任1.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须对职工的社保信息严格保密,不能随便泄露或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第三章职工公积金管理第九条公积金缴存1.公司依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并及时汇缴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条公积金提取1.职工可依据符合条件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装修、还贷等相关目的,提取时应供应相应的申请料子。
2.公司将搭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制度
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1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和管理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务,保障职工的权益,促进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发展。
1.2 本制度的订立依据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正式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2.2 外籍员工须遵守本制度,并依法参加适用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重要内容3.1 本制度重要包含社会保险管理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两个方面。
3.2 社会保险管理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3.3 住房公积金管理包含员工账户开设、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提取条件和提取用途等。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四条养老保险管理4.1 企业将依据国家规定,依照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肯定百分比进行养老保险缴费。
4.2 职工个人也要依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
4.3 企业会定时挂号职工的社保记录,确保缴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医疗保险管理5.1 企业将依照国家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5.2 职工个人也需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医疗保险费。
5.3 职工报销医疗费用时,需依据规定办理医疗保险报销手续。
第六条失业保险管理6.1 企业将依照国家规定,依照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肯定百分比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失业保险费。
6.2 职工个人也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失业保险费。
6.3 职工在失业期间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管理7.1 企业将依照国家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
7.2 职工在工作中受伤,需要及时报告企业,并按规定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7.3 符合工伤认定的职工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管理第八条员工账户开设8.1 企业将依据国家规定,为员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设个人账户。
8.2 职工可通过办理相关手续,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第九条缴存比例9.1 企业将依照国家规定的缴存比例,将员工工资的肯定百分比缴纳至员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
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一、引言社保公积金是指国家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提高职工福利水平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对于雇主和雇员来说,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的规范实施是非常重要的,不仅有助于确保雇员的权益得到保障,也有助于强化企业管理体系。
本文将重点介绍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社保管理制度1. 社会保险范围: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
每个雇员都应该参加这些社会保险,雇主有责任为雇员缴纳相应的保险费。
2. 养老保险管理:养老保险是为职工在退休后提供经济保障的一项重要保险。
根据法律规定,雇主需要为职工缴纳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费,同时职工也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的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3. 医疗保险管理:医疗保险是为职工提供医疗费用报销的一项保险。
雇主和职工都需要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的管理应确保及时足额地为职工提供医疗费用报销服务。
4. 失业保险管理:失业保险是为失去工作的职工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经济援助的一项保险。
雇主和职工都需要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5. 工伤保险管理:工伤保险是为在工作中发生工伤的职工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的一项保险。
雇主需要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发生工伤时,雇主应及时向职工提供帮助,并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6. 生育保险管理:生育保险是为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经济援助的一项保险。
雇主和职工都需要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的管理应确保及时足额地向职工提供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三、公积金管理制度1. 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公积金是为职工提供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补贴的一项重要福利。
雇主和职工都需要按规定缴纳公积金。
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同时可以根据雇主和职工的协商意愿进行调整。
2. 公积金的使用:职工可以按照规定使用公积金进行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的支付。
员工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管理制度
员工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员工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管理制度,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四条公司将供应必需的培训,加强员工对社会保险与公积金政策的了解,提升员工保险和公积金管理的本领和水平。
第二章员工社会保险管理第五条入职前,员工需供应有效的身份证明、家庭住址证明、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料子,以便公司办理员工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六条入职后,公司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员工的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包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第七条公司将依据员工的实际工资情况,定时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确保员工在享受保险福利方面的权益。
第八条员工在公司辞职、退休、解聘等情况下,公司将办理员工社会保险与福利的转移手续,并向员工供应必需的帮忙和引导。
第九条员工在享受社会保险福利过程中,需定时提交所需证明料子,并乐观搭配公司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第十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社会保险政策培训,确保员工对社会保险管理的了解和掌握。
第三章员工公积金管理第十一条入职前,员工需供应有效的身份证明、家庭住址证明、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料子,以便公司办理员工公积金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入职后,公司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员工的公积金登记手续,包含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开设和基本信息的录入。
第十三条公司将依据员工的实际工资情况,定时足额缴纳员工的公积金,确保员工在公积金方面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四条员工可通过公司指定的渠道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记录,并及时核对确认。
第十五条员工在享受公积金福利过程中,需定时提交所需证明料子,并乐观搭配公司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第十六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公积金政策培训,确保员工对公积金管理的了解和掌握。
员工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制度
员工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乐观性和归属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三条社会保险范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为员工投保下列社会保险: 1. 养老保险 2. 医疗保险 3. 失业保险第四条缴纳基数和比例依据国家规定,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如下: 1. 养老保险:员工和公司按员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 2. 医疗保险:员工和公司按员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 3. 失业保险:员工和公司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
第五条缴费责任1.公司作为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负责定时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2.员工每月应定时足额缴纳本身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申领员工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申领程序如下: 1. 养老保险:员工在实现法定退休年龄后,供应办理退休手续所需的相关料子,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 医疗保险:员工在生病或需要医疗服务时,凭医疗保险卡和相关医生诊断证明,申领医疗保险待遇。
3. 失业保险:员工在失业时,持有相应证明文件,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失业保险金。
第三章公积金管理第七条缴纳基数和比例依据国家规定,公司和员工按月缴纳公积金。
缴纳比例为员工工资总额的5%,其中公司缴纳2%,员工缴纳3%。
第八条缴纳时间和方式1.公司负责每月定时足额代扣员工公积金,并在次月10日前将员工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的公积金缴纳至指定的公积金管理机构。
2.员工个人应确保工资卡内存款充分,以便公司代扣公积金时能够成功划款。
第九条公积金账户管理1.公司应为每位员工在公积金管理机构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并确保员工缴纳的公积金及时和准确地记录在账户中。
2.员工可以随时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和明细,并及时核对,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
交职工五险一金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工五险一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的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五险一金是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公司设立五险一金管理办公室,负责五险一金的统筹管理、政策宣传、业务办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五险一金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制定五险一金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2. 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五险一金相关资料;3. 负责与社保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沟通协调;4. 负责办理职工五险一金的缴纳、转移、补缴、停缴等手续;5. 负责定期向职工公布五险一金缴纳情况;6. 负责处理职工关于五险一金的咨询和投诉。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职责:1. 负责职工入职、离职、调动等手续的办理;2. 负责职工档案的管理;3. 负责与五险一金管理办公室协调,确保职工五险一金缴纳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财务部职责:1. 负责五险一金的缴纳;2. 负责与五险一金管理办公室核对职工缴纳情况;3. 负责办理五险一金的报销手续。
第八条职工个人职责:1. 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五险一金的政策法规;2. 按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3. 积极配合公司完成五险一金的缴纳和转移手续;4. 保管好个人五险一金账户信息。
第三章缴费标准及流程第九条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缴费比例和金额根据职工工资水平、社保政策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五险一金缴纳流程:1. 职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职工参保手续;2. 财务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职工名单和缴费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金额;3. 财务部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将五险一金缴纳至相应的社保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 五险一金管理办公室定期与社保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缴纳情况,确保缴纳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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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管Ii制度
社保公积金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1 条目的
为建立完善的员工保险(不含住房公积金)体系,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 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不含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第3 条人力资源部职责
1. 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公司员工购买各类型保险,审核保险费用预算,并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2. 人力资源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总经理负责批准。
第二章社会保险分类办理
第4 条保险分类及购买条件
1. 意外伤害保险
公司为危险工作岗位的员工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有关意外伤害的保险手续,并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范围
2. 其他保险
为公司某些特殊或重要人员购买
第5 条社会保险(含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和报销
1. 各类员工社会保险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确定保险购买对象后,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其他保险机构后统一为员工购买,编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览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交财务部支付保险费用。
2. 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一般按员工所在公司属地的原则执行。
如果公司属地办理社保需当地户口,但员工没有当地户口的,集中到所属市办理。
3. 员工社会保险如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转移到公司,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凭原先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出具的缴纳凭证到公司报销。
报销原则是如原单位缴纳总金额低于按公司标准计算的总金额,按原单位缴纳总金额报销;如原单位缴纳总金额高于按公司标准计算的总金额,按公司标准计算的总金额报销。
4. 保险报销时间一般是在下一年度的6月30 日前报销上一年度的社会保险。
第三
章社会保险具体办理事宜
第6 条养老保险的办理规定
1. 公司所有员工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2. 实行公司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缴费原则,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3. 养老保险购买满15 年后,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部门文件规定计发养老金。
4. 新入职员工应在转正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由原单位转入公司,并将转移单分别交至公司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时,分别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养老金转移手续。
5. 公司从员工人事档案转入公司指定存档单位之月起,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的缴纳。
每月15 日之后(不含15 日)入职的员工,公司不予补缴当月的养老保险。
6. 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7 条医疗保险的办理规定
1. 当地政府有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时,公司应按规定为全体员工办理相应的手续,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2. 公司从员工人事档案转入公司指定存档单位之月起,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的缴纳。
每月15 日之后(不含15 日)入职的员工,公司不予补缴当月的医疗保险。
3. 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时,可按照当地大病统筹的规定到指定的大病统筹医院就医,公司不再报销医疗费用。
第8 条失业保险的办理规定
1. 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有关手续,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2. 公司从员工人事档案转入公司指定存档单位之月起,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的缴纳。
每月15 日之后(不含15 日)入职的员工,公司不予补缴当月的医疗保险。
3. 失业保险领取或失去资格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1)领取资格包括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齐。
2)失去资格包括领取期限届满,参军或出国定居,重新就业,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接受就业机构介绍的工作,在领取期间被劳教或被判刑。
第9 条工伤保险的办理规定
1. 工伤保险的范围如下:
(1)患职业病者。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或暴力伤害者。
包括工作时间前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或暴力伤害者。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以及因此导致下落不明者。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者。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再48 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以及为维护公司公共财产受到伤害者。
(7)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工伤保险待遇如下:
(1)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时,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发放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员工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
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员工患职业病被确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发放工伤保险。
(4)员工因工伤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按照伤残等级发给证书并享受相应待遇。
(5)其他符合工伤保险待遇者,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 条生育保险的办理规定1.尽量不安排女员工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工作。
2.划定女员工经期、已婚待孕期、怀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严格遵守。
3. 女员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4. 女员工单胎顺产产假为98 天,包括产前休假的15 天,不包括难产、晚育需要增加的休假15 天。
具体休假多少天,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同时,按照公司具体情况执行。
5. 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1 条住房公积金的办理规定1.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3.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4. 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有关手续,具体缴费比例按当地政府文件规定执行。
第12 条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规定
1.公司为危险工作岗位的员工或全体员工,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手续。
公司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范围。
2.在选择保险机构和保险品种时,公司应该精心选择,全面比较,以求获得低成本、高效益、有保障的保险效果。
3. 公司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与员工新聘用、调岗和辞退相关的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企业间转移、撤保、续约等事务。
4. 在意外伤害保险执行过程中,公司要按照国家和所在地区政府的保险法规、政策动态等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5. 意外伤害保险的制定与国家、当地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内部保险待遇及措施
第13 条疾病保险医疗期
1.疾病保险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
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 个月的医疗期,具体期限如下:1)一般实际工作年限10 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 年以下的为3
个月;5 年以上的为6 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 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 年以下的为6 个月;5 年以上10 年以下的为9 个月;10 年以上15 年以下的为12 个月;15 年以上20 年以
下的为18 个月;20 年以上的为24 个月。
第14 条病假工资待遇
在疾病保险医疗期内,工资按照以下标准发放:
OEE工龄3个月以下4—6个月6—12个月12—24 个月
病假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调换的工作,按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
第15 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16 条本制度的编写、修改及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