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资产保全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一、资金管理目标二、资金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1.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管理、监控和报告资金的流动情况,进行资金计划编制和预测工作。
2.资金管理员:负责执行资金管理部门的工作,监督和管理公司资金的具体运作,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1.资金计划制定:每年初制定年度资金计划,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产品及服务计划,合理安排和调配资金。
2.资金预测:按照公司规定的频次(一般为月度或季度),进行资金预测工作,预测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资金流入、流出和结余情况。
3.资金筹措:根据资金需求和预测,制定资金筹措计划,考虑内外部的融资渠道和方式,保持适度的借贷额度。
4.资金运营:根据资金流动情况,合理安排、调配和使用资金,确保公司的日常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5.资金监控:建立资金监控机制,对公司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缺口、闲置等问题。
6.资金风险管理:建立资金风险管理体系,对市场、利率、信用等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7.资金分析报告:定期编制资金分析报告,对公司资金运作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四、资金安全管理1.资金存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将公司的资金存放在合法、安全和稳定的金融机构。
2.资金流转:采取电子支付、网银等安全便捷的方式进行公司的资金收付,并建立特定的资金账户体系进行资金的划拨和核对。
3.资金复核:对于重大资金支出和重要资金账目,实行双人复核制度,确保资金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4.资金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的资金进行审计,检查资金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资金信息及绩效管理1.资金报表:建立健全的资金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地生成资金报表,如资金流水表、现金流量表等。
2.资金绩效评估:建立合理和客观的资金绩效评估机制,对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运营结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贷款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贷款公司资产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贷款公司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
第三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损失;(二)效率优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发挥资产最大效益;(三)合规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四)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资产管理职责。
第二章资产管理职责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资产的整体规划、预算、核算、分析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编制资产预算,审核资产购置、处置等计划;(三)负责资产核算,确保账实相符;(四)定期对资产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条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资产的日常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购置、使用、处置资产应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二)建立健全资产台账,确保账实相符;(三)加强对资产使用的监督,防止资产流失;(四)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第三章资产分类与预算第六条资产分为以下类别:(一)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二)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三)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四)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等。
第七条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编制资产预算,严格控制资产购置、处置等行为。
第四章资产购置与处置第八条资产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购置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二)进行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三)签订购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四)办理购置手续,确保资产安全。
第九条资产处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处置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二)评估资产价值,确定处置方式;(三)签订处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四)办理处置手续,确保资产处置合规。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保障贷款资金安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法规,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规范管理,并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活动,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包括贷款风险管理、资金使用管理、贷后管理、贷款审批管理、信用评估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自身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符合实际经营情况。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制定明确的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不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应对各类风险事件。
第二章贷款风险管理第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降低风险。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客户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及时调整贷款方案,降低违约风险。
第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风险备用金制度,及时储备风险金,以备不时之需。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不良贷款处置制度,及时催收不良贷款,减少资金损失。
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公司风险管理政策,提高员工对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风险事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第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严格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使用。
第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控制资金流向,杜绝挪用资金行为。
第二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资金审批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减少资金使用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一、前言小额贷款公司是指非法人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信用社等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机构,其经营活动涉及到资金的收支管理。
因此,制定一个合理、严谨的资金管理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助于确保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经营及风险控制。
二、资金管理制度的目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管理行为,保护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达成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安全、合规化经营和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三、资金管理制度的内容(一)资金管理机构设置小额贷款公司应设立资金管理部门或委派具有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工作,明确各职责,保证资金管理制度落实。
(二)资金监管制度1.现金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指派专人负责管理现金,现金保管室应设定密码锁或其他安全措施,保证现金的安全性。
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清点和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如有现金流动,应按照规定,及时备案并保留好相关凭证。
2.银行存款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及时将未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存入银行,并确保账户余额及时掌握。
在开立银行账户时,应认真核实银行账户的名称、帐号、业务范围等是否正确,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错误。
对银行账户的使用及处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账目正确、清晰、完整,避免出现重复转账、过多转账等不合理的情况。
3.资金收付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小额贷款资金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安全性,避免发生挪用、侵占、冒领等异常情况。
同时,在资金收付管理方面,还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签核程序及审批流程,保证整个过程规范有序,流程清晰,避免出现差错。
(三)贷款管理制度1.贷款审批制度小额贷款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对贷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
对于贷款审批的风险控制,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手续,适时调整贷款额度和利率,并掌握贷款申请人的资产现状。
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贷款安全,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和管理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是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规范的准则,具有强制性并且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定期评估和修订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监督机构,并规定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章程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业务范围等内容。
第七条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并规定了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第八条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贷款业务的审批流程、风险控制及内部控制要求。
第九条公司章程应明确公司的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合法合规经营,服务实体经济。
第十条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资金的管理要求,包括财务管理、风险管理、资金运用等方面内容。
第三章内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贷款业务的安全稳健进行。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融资、信贷、风险控制、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公司内部各项业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业务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章风险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制度,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和风险控制。
第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包括设立风险准备金、定期风险评估、资产负债管理等措施。
小贷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小贷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小贷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隔离机制,将运营资金与借贷资金分开管理,确保借贷资金的专款专用。
同时,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小组,对资金流动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风险点。
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应遵循合规性原则。
小贷公司在筹集资金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
在使用资金时,应严格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执行,确保资金的合法、合理使用。
小贷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预算和决算制度。
通过制定详细的年度、季度和月度资金预算,合理规划资金的流入和流出,避免资金闲置或短缺的情况发生。
同时,定期进行资金决算,对照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偏差原因,及时调整资金管理策略。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小贷公司应实行动态的资金调度机制。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内部需求,灵活调整资金配置,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例如,可以通过短期投资等方式,对闲置资金进行合理利用,增加公司收益。
在风险控制方面,小贷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
对于每一笔贷款,都应当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抵押物价值等因素。
同时,根据不同等级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对策略。
小贷公司应加强对资金管理的信息披露。
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资金管理情况,接受外部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小贷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公司稳健运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小贷公司能够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审批重大事项。
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审查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公司内部设立贷款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确保公司运营高效有序。
三、贷款管理1. 贷款申请:客户需提交完整的贷款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用途说明等。
2. 贷款审批:贷款部负责初步审核,风险控制部进行风险评估,最终由贷款审批委员会决定是否批准贷款。
3. 贷款发放:财务部在贷款审批通过后负责贷款的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4. 贷后管理:建立贷后跟踪机制,定期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违约风险。
四、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对每笔贷款申请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2. 风险预警: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早期识别和预警。
3. 风险应对:制定风险应对措施,一旦发生风险事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损失。
五、财务管理1. 资金管理: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合理配置资产负债结构。
2. 会计核算: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保证账目清晰、真实、完整。
3. 审计监督: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接受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六、人力资源管理1. 员工招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合理招聘人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2.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整体业务水平。
3. 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七、合规与法律事务1. 合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2. 法律事务:及时处理公司运营中的法律事务,防范法律风险。
小贷公司为保障信贷资产的流动安全等制定的管理条例
小贷公司为了保障信贷资产的流动、安全等制定的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信贷资产的流动、安全和效益,防范和消除贷款风险,强化信贷人员放款的风险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贷款管理责任制度,是指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全部贷款,通过明确贷款管理责任人,由责任人负责贷款的管理和收回,贷款造成风险和损失,根据责任人管理责任大小,由责任人实施赔偿的制度。
第三条贷款风险和损失,是指非正常程序形成的贷款,正常程序中形成的不良贷款和难以收回的贷款。
第二章责任人第四条贷款管理责任人是指:1、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
2、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
3、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员。
4、小额贷款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关联人。
5、其他参与贷款审批决策的人员。
6、违法、违纪、违规办理贷款业务的非信贷人员。
第五条调查、审查、审批贷款,必须建立登记簿,记录调查、审查、审批情况,所有人员都必须在贷款登记簿上明确“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并签名。
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意见的,或者没有明确意见的,或者意见表示模棱两可不清楚的,均视同“同意”。
第六条第一个同意贷款的人,确定为贷款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贷款管理人员共同为第二责任人。
贷款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贷款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贷款管理第二责任人对贷款负部分或者次要责任。
第三章管理责任第七条贷款管理责任人有管理好辖属所有贷款的职责。
第八条贷款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信贷规章制度。
支持借款人合法合规经营。
坚持信贷资金周转、有偿使用,按期收回贷款本金并按规定收取利息。
第九条原欠不良贷款和新发放的贷款,公司应当指定专人,对本公司贷款管理责任人按实登记,并据以考核。
第十条根据贷款管理责任的不同,不同的贷款管理责任人对风险和损失的贷款按下列标准承担不同的责任:1、根据信贷员等级管理规定,在规定审批权限内信贷员直接经办的全部贷款,信贷员为第一责任人负100%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ⅩⅩ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加强监督,保障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小额贷款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第四条ⅩⅩ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是小额贷款公司的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组织、监督及有关协调工作。
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及其业务活动的有关制度;(二)审批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查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三)指导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业务活动及风险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指导和督促州(市)、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五)会同财政、公安、工商、人行、银监等部门,开展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控等有关工作;(六)其他有关管理职责。
第五条州(市)、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初审、复审、日常监管、风险监控和处置职责,依法查处小额贷款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为“xxx县(市、区)x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xxx州(市)xxx县(市、区)x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符合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在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在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小额贷款公司全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财务、行政、人力资源等部门。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责,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第四条公司应定期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
第三章资产风险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产质量管理制度,对贷款资产进行分类、评估和监控,确保资产质量符合监管要求。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审批制度,对贷款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贷款用途合规、还款能力充足。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贷款进行贷后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第四章财务风险管理第八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五章业务经营第十一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化、规范化的经营原则,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合理的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利率政策。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客户信用评级制度,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估,确保贷款安全。
第六章人力资源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升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章内部控制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合规、高效运行。
第十八条公司应加强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违规操作和腐败现象。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及时改进和完善。
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公司应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股东的监督,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经营情况。
小额贷款公司全部财务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全部财务管理制度1.总则2.资金管理2.1资金调配2.2资金监督公司财务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内部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3.会计核算3.1会计政策3.2会计记录公司财务部门要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记录,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支出等方面的核算。
3.3会计报告公司财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制并发布准确、完整的会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等。
4.资产管理4.1资产登记公司财务部门要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2资产保护公司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公司资产的保护,制定相应的措施,防范资产的丢失、损毁和挪用等风险。
4.3资产清理公司财务部门要定期对闲置资产或无效资产进行清理,及时处理不合规的资产。
5.成本管理5.1成本控制公司财务部门要对公司各项成本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确保公司经营成本的有效管理。
5.2成本核算公司财务部门要对公司各项成本进行核算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成本数据。
5.3成本监督公司财务部门要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和员工的成本使用情况,防止浪费和滥用成本资源。
6.财务监督与审计6.1内部财务监督公司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的内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司内部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计,发现和纠正问题。
6.2外部财务审计公司财务部门要定期邀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7.财务报告披露7.1报告内容公司财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财务报告,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等。
7.2报告发布公司财务部门要确保财务报告的发布及时可靠,通过公司的官方网站、报刊、电视等方式向投资人和社会公众披露。
8.税务合规以上是小额贷款公司全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大致概要,具体操作细则和控制措施视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而定。
该制度的制订和执行需得到公司高层的支持和全体员工的参与,以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行为,确保业务的正常运作,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员工和部门,所有员工都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不得从事超出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不得违法违规操作,做出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风险管理,保障出借人的资金安全。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应以提供个人贷款为主,辅助个体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第六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出借人的隐私权,不得泄露出借人的个人信息。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出借人的投诉应及时处理,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公司领导应带头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由公司领导组织会议进行决策。
第十条公司应当设立合规部门,负责公司的合规审查和监督,确保公司的经营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工作,确保出借人的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确保公司的财务稳健。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市场部门,负责公司的业务开发和营销工作,确保公司的业务发展。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的员工管理和培训工作,确保公司的人力资源稳定和发展。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投诉处理部门,负责公司的投诉处理和客户服务工作,确保公司的客户满意。
第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建立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协同合作,共同推进公司的发展。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招聘制度,严格按照人才的需求和岗位的要求进行招聘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包括员工的培训、考核、激励、奖惩等内容。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激励优秀员工,对不合格员工进行处理。
小额贷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小额贷款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资金运用、财务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构、隐瞒、篡改。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时效性。
(四)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计划,加强财务核算、监督和管理。
(三)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和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四)编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五)加强与银行、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沟通,确保公司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五条资金筹集:(一)小额贷款公司应通过合法渠道筹集资金,包括自有资金、股东投入、银行贷款等。
(二)资金筹集过程中,应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第六条资金运用:(一)小额贷款公司应合理运用资金,确保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二)资金运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政策。
2. 风险控制:加强贷款风险控制,确保贷款安全。
3. 效益最大化: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七条财务核算:(一)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财务核算。
(二)财务核算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财务核算应定期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八条财务报告:(一)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可编辑).doc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可编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第三条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资金管理的下列风险:(一)资金管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资金管理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导致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
(四)资金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导致财务报表信息失真。
(五)有关票据的遗失、变造、伪造、被盗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导致资产损失、法律诉讼或信用损失。
第四条公司在建立与实施资金内部控制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控制:(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授权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合法合规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清理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三)资金的会计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四)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五条建立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一)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
(三)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六条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资金业务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办理资金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公司关键财会岗位可以实行强制休假制度并在最长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3范文免修改)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运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组织机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财务组织机构如下:董事会:负责审批并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的具体政策、规章和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会计部:负责会计凭证的登记、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的编制等日常会计工作。
三、财务管理流程3.1 资金管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应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具体流程如下:1. 财务部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制定资金计划,包括资金收入、支出和调度计划。
2. 资金计划由财务部经过内部审批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后实施。
3. 财务部根据资金计划,做好资金的募集和支付工作,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合理运用。
4. 财务部定期对公司的资金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运作中的问题。
3.2 预算管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应制定年度预算,明确公司各项财务指标和目标,并进行有效的预算管理。
具体流程如下:1. 财务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环境,制定年度经营预算,包括收入、成本、费用等各项指标。
2. 经过内部审批后,年度预算由财务部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设置相应的预算控制指标。
3. 财务部根据预算指标,定期进行预算执行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计划。
4. 财务审计部对年度预算进行审计,评估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3.3 会计核算和报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和报告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具体流程如下:1. 会计部负责日常的会计凭证的登记、账务处理和分类汇总。
2. 会计部根据财务政策和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 财务部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和分析,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
4. 财务审计部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小贷公司管理办法
小贷公司管理办法小贷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信贷业务,保护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小额信贷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贷公司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专门进行小额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小贷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运营水平,保证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支持小贷公司健康发展的政策,方便其融资和发展。
但是,政策优惠不应成为压制竞争的手段。
第五条小贷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并配合监管部门检查、调查、处置等工作。
第二章业务范围和监管第六条小贷公司的业务范围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应当与其注册资本、管理能力相适应,并以收取合法利息为主要盈利方式。
第七条小贷公司应当存款保险。
第八条小贷公司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展示下列内容:(一)小贷公司名称;(二)小贷公司编号;(三)小贷公司地址;(四)小贷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第九条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和审查、借贷管理、催收处理等。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条小贷公司应当在其管理机构内部建立健全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内部监管。
第十一条小贷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了解小贷行业的发展动态,积极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小贷公司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
第十三条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核算、信息系统管理、投资管理、资产保全等,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
第四章出借人管理第十四条小贷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出借人进行资格审查,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小贷公司应当告知出借人有关小贷公司自身风险和业务风险,并提供相应风险提示文件;出借人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和风险能力认真考虑投资,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贷款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贷款公司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贷款公司的资产管理行为,保护投资人的利益,提高资产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管理目标贷款公司资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保障本金安全,获取稳定收益。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目标:1. 保证本金的安全性:确保投资资产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尽量避免亏损。
2. 追求较高的投资回报: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获取更高的收益。
3. 降低风险:通过多元化投资、风险分散等方式,降低资产管理风险。
4. 提高资产周转效率: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周转效率,最大化资产价值。
三、资产管理原则1. 风险控制原则:资产管理应遵循风险分散、资产多元化的原则,避免单一资产导致全盘风险。
2. 收益与风险平衡原则:在获取高收益的同时,要控制相应的风险水平,平衡收益和风险。
3. 透明度原则:保持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及时向投资人披露资产管理情况,保障投资人的知情权。
4. 效率原则:提高资产配置效率,降低运作成本,最大化资产收益。
四、资产管理机构1. 资产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配置、风险控制、投资决策等事务。
2. 资产管理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资格和经验,熟悉金融市场,严格执行资产管理规定。
3. 董事会监督:董事会对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配置、投资决策进行监督,确保资产管理符合法律法规。
五、资产配置1. 资产配置策略:根据公司的资产规模、风险偏好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资产配置策略。
2. 多元化投资:采取多元化投资策略,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等不同类型的资产,降低风险。
3. 风险控制:设立风险管理体系,建立风险控制模型,及时识别和应对各类风险。
4. 投资标的:选择具备良好信誉、稳定盈利能力的投资标的,避免不确定和高风险的投资对象。
六、资产监管1. 资产评估:定期对投资标的进行评估,评估其价值和风险,确保资产投资价值符合预期。
2. 投资风险监控:建立风险监控机制,监测各类风险变化,及时采取措施应对。
小额贷款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现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涉及现金收支、保管、监督等方面的活动。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明确现金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流程,确保现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现金收支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现金收支范围:1. 贷款发放、收回;2. 支付利息、罚息;3. 收取管理费、手续费;4. 购买办公用品、劳保用品;5. 职工工资、津贴、奖金;6. 其他规定的现金收支。
第六条现金收支流程:1. 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求,编制现金收支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2. 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支计划,办理现金收支业务;3. 出纳人员对现金收支业务进行审核,确保合法、合规;4. 出纳人员将现金收支业务记录在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第三章现金保管与安全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设置专门的现金保管柜,并由专人负责现金的保管。
第八条现金保管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现金收支制度,不得私设小金库;2. 不得将现金存放在非指定地点;3. 不得将现金借给他人或用于个人消费;4. 不得擅自挪用现金;5. 不得在现金日记账上做假账。
第九条现金保管人员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现金管理情况,接受公司领导的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额贷款公司资产保全管理办法
为防范金融风险,减少公司呆、坏账损失,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一条为强化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力度,提高对风险项目控制、保全、追偿的决策和执行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风险损失,公司成立风险处置委员会。
第二条公司风险处置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控制部负责人、信贷业务部负责人、法律顾问等组成,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
根据风险处置项目的不同情况,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风险处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风险控制部承担。
第三条风险处置委员会职责具体如下:
(一)决定风险项目(关注类以上风险)处置预案;
(二)决定风险项目催收、追偿操作方案和调整方案;
(三)决定风险处置过程中的其他应急措施;
(四)决定追偿中止(终止)、报请损失、核销等相关事宜;
(五)确定风险处置相关人员的工作调度安排;
(六)决定有关风险处置工作的奖惩措施。
第四条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处置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参加人员包括风险处置委
员会全体委员,必要时请董事长及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参加。
紧急情况经总经理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由公司领导及风险控制部负责人、信贷业务部负责人等不少于4人参加。
风险处置会议决议经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董事长为风险处置决议的审批人。
为提高风险处置工作效率,对追偿额50万元以下的风险项目,其风险处置预案、追偿方案,可采用简化程序,由风险控制部审核后直接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控制部记录并负责落实会议精神。
第五条参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议议定事项,不得向风险项目单位和相
关单位、个人泄漏会议秘密和其他不利于公司实施风险处置的信息;除非会议要求,不得向无关人员和单位透漏风险处置信息。
第六条相关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一)风险项目追偿前的相关风险化解、风险处置工作,以项目经理A、B角为主完成,风险控制部主审;
(二)追偿及对债务人的管理工作,由风险控制部负责,信贷业务部门项目经理A、B
角配合。
但与债务人的日常联系、督促还款工作,仍由项目经理A、B角负责;
(三)有追偿项目达两户的A角应暂停开展新贷款业务。
上述项目的B角应优先保证
风险项目的处置工作;
(四)追偿项目达两户以上的项目经理A角应暂停开展除贷款项目跟踪以外的所有贷
款业务;
(五)上述人员开展业务的限制由风险处置委员会根据追偿进展等情况决定解除。
第二章贷款逾期
第七条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内,项目经理须实地调查一次,提前通知借款人做好还款
准备,督促借款人尽早沉淀还款资金,并确认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第八条如果确认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还没有还款能力或没有还款意愿的,公司应立即
进入风险处理程序。
由信贷业务部牵头、项目经理A、B角负责在两日内草拟制订出下列方案:
(一)风险化解方案。
采取一切积极、必要和有效补救措施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
(二)风险处置方案。
对可能发生的追偿等风险提出应对处置建议,并做好对抵、质押
物进行处理和诉讼的准备。
上述方案经风险管理部审查后,风险处置委员会三日内做出审批答复,交由项目经理A、B角实施。
第九条在贷款项目发生逾期后,应在三日内向借款人、保证人发出不定期催告书面通知,督促借款人尽快归还逾期贷款本息。
第三章贷款项目的追偿
第十条追偿项目的管理
(一)对债务人的管理工作,由风险控制部负责,信贷业务部该项目的项目经理A、B
角配合。
(二)发生逾期后,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实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借款人财
务状况和预期状况,重新检查担保措施。
根据追偿项目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每个追偿项目要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要一户一策,对症下药,重点突破,确保措施有效。
(三)建立追偿项目风险报告制度,及时监控追偿资金总量及风险转移的情况,定期反
映追偿项目的动态情况。
第十一条贷款项目的追偿
贷款项目追偿应坚持”及时快捷、认真高效、抓住要害、宽严并济”的原则。
在具体追
偿方式的选择上,可根据各贷款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从以下方式中组合:
(一)与借款人重新制订还款计划并监督其严格执行。
(二)向担保人追索借款人在履行期限内未向公司偿付款项的,公司即应向担保人主张
担保债权,并送达书面通知。
(三)转移债务,保全债权。
如债务人有其他效益较好的关联企业,应设法将债务转移
给债务人的其他关联企业,使公司的债权先得到保全,以后再选择机会进行处理。
(四)变更担保,增加抵押物价值。
(五)债权转股权及债权重组。
经评估后若确认债务人或其关耳其企业的股权是有价值的,可以采取“债权转股权”的方式来保障公司的利益。
但持有的股权应尽可能进行转让,回收现金。
(六)以资抵债,减少损失。
但要注意用以抵债的资产应该是有价值的、容易变现的。
(七)行使抵押权。
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
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行使质押权。
与出质人协商以应受清偿的债权额作为价款之一部分或全部,取得
质物的所有权;依法拍卖或变卖质物,公司可自己行使质权,也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九)依法起诉。
是最基本、最有效的措施,但也是要最后才考虑的手段。
考虑到起诉
行方程序复杂,耗时长久,在起诉前,须慎重权衡以下情形后方可实施:
1.债务人主观有意逃避债务;
2.债务人有多重逾期债务或潜在逾期债务,面临多个债权人争夺有限资产的局面;
3.债务有可执行资产,或有望通过法律措施发现其可执行资产;
4.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希望通过法院司法裁定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贷款项目追偿的诉讼(或仲裁)
(一)申请支付令
借款人承认欠款事实并承诺了还款期限,但期限届满未还款,也未对还款责任与数额提
出任何异议,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待支付令异议期(十五日)期满后,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财产保全
借款人或担保人存在或可能出现资产贬损、流失、被隐匿、被转移或被多个债权人分割
等情况的,公司应在诉讼前或诉讼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项目经理与风险控制部应积极查找可保全的财产线索,尽可能地选择流动性强、保值性好,易变现处理的财产,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查封(或预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起诉(申请仲裁)、审理与裁判
项目经理协助风险控制部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后,由风险控制部法律人员撰写起诉状,
准备证据材料与证据清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一般情况下应由风险控制部法律人员出庭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且公司需作出重
大让步的,由公司负责人与风险控制部法律人员共同参加。
风险控制部人员应在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争取尽快结案(裁判文书生效)。
结案
后,应作出结案报告,报公司领导审阅。
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未结案的,应提出诉讼进展报告。
(四)执行
裁判文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被告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公
司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需与被执行人就财产折价进行协商或执行和解的,由风险控制部法律人员提出具
体方案,报公司风险处置委员会、董事会审批。
执行终结后,风险控制部法律人员应作出追偿终结报告,报公司领导审阅。
第十三条项目责任人在公司的领导和督促下,具体承担对贷款项目逾期进行追偿的责
任和义务,当地财政和有关职能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
第四章追偿损失
第十四条追偿项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确认为损失:
(一)借款人或担保人仍在经营,但因受重大不利因素的影响,已三年以上不能归还其
欠公司的各项借款,且没有其他还款保证的;
(二)发生追偿后,通过诉讼、仲裁程序,并经强制执行或借款人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算,借款人仍不能归还所欠公司的各项借款,而担保人经核查认定也无能力代其偿还所欠债款的。
第十五条追偿损失的确认及审批程序:
(一)风险控制部出具资产损失报告,并附详细报损资料,风险控制部法律人员对报损
项目出具法律意见,风险控制部负责人签署意见;
(二)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三)公司风险处置委员会审批;
(四)公司董事会审批;
(五)报股东会审批。
第十六条报损项目的后续工作
贷款损失核销后,并不意味着追偿工作的结束。
对于报损项目,应采取“账销债留”的方式,继续保留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同时要采取严格控制的保密措施,任何人不能通知债务人公司债权的核销情况。
项目经理A、B角及风险控制部要关注项目企业的后续发展情况,注意保持追偿债务的法律时效。
一旦出现转机,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追偿措施。
第五章信用记录
第十七条风险控制部应登记借款人不良信用记录,对发生过欠息、逾期、追偿及损失
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企业建立信用档案。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风险控制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董事会批准之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