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个税法》解读-最新范文
2018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新个税法修改部分逐条解读
1950年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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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若素素材 要则》中, 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 当时定名为“ 若素素材 薪给报酬所得税”。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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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 实行低工资制,虽然设立了税种,却 一直没有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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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
9月10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 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税法》。同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施行细则 》,实行了仅对外籍个人征收的个人所 得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 建立。
38% 减 至 24% 。 尤 其 对 于
二线城市以下的纳税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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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或将全部免除个税缴
纳。这对推进居民“消若素素材 费 若素素材
升级”,有着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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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五大亮点
3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 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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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税改的另一重点就是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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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征收合计6万元),还首次增加若素素材 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 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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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
新个税法五大亮点
1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 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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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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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 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这也意味着个税即将迎来史
工资扣税标准2018
工资扣税标准2018工资扣税是每个工薪族都需要了解的重要内容。
2018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对于工资扣税标准也有所调整。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详细介绍2018年的工资扣税标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个人所得税政策。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7个级别,分别是,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2018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或者每年60000元。
也就是说,只有当个人的月收入超过5000元或者年收入超过60000元时,才需要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了解了税率和起征点之后,我们可以计算出2018年的工资扣税标准。
以某个月收入为8000元的工薪族为例,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计算:首先,我们需要计算8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起征点。
因此,8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3000元。
接下来,我们可以根据税率计算出8000元工资的应纳税额。
根据2018年的税率规定,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因此8000元工资的应纳税额=30003%=90元。
最后,我们可以计算出8000元工资的实际扣税金额。
根据应纳税额计算公式,8000元工资的实际扣税金额=应纳税额-速算扣除数。
根据2018年的速算扣除数规定,8000元工资的速算扣除数为0元。
因此,8000元工资的实际扣税金额=90-0=90元。
通过以上计算,我们可以得出8000元工资的实际扣税金额为90元。
个税衔接政策解读
个税衔接政策解读随着新个税法的实施,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个税起征点的提高。
然而,这一政策的实施也涉及到了许多细节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
因此,本文将从个税衔接政策方面进行解读,为广大纳税人提供参考。
一、个税起征点的提高2018年10月1日起,我国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意味着绝大部分纳税人都将受益于此。
同时,个税税率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其中最高税率由45%下调至35%。
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为了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新个税法还规定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具体来说,纳税人可以在纳税申报时申请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支出。
这些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
三、个税与社保的衔接在新个税法实施后,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具体来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合并为一个税收制度,纳税人只需要缴纳一个税费即可。
此外,新个税法还规定了社保费用可以作为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这也为纳税人减轻税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四、个税申报与缴纳新个税法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手机APP、自助终端等多种方式进行个税申报和缴纳。
同时,新个税法还规定了纳税人可以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即对全年所得进行综合计算,确定应纳税额。
这一政策也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五、个税的纳税义务虽然新个税法对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进行了较大程度的减轻,但纳税人仍然需要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
具体来说,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个税申报和缴纳,如有违规行为将会面临罚款、滞纳金等处罚。
因此,纳税人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新个税法的实施对中低收入群体来说是一项好政策,但具体的实施细节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明确。
因此,纳税人应当认真了解个税政策的相关内容,合理利用各种减税优惠政策,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税负。
个人所得税2018
个人所得税2018新税法的重大变化2018年,中国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重大调整,这是自1980年实施个税法以来的一次根本性改革。
新个税法引入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提高了起征点,并增设了专项附加扣除,这些变化都旨在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
提高起征点的影响新个税法将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这意味着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个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调整直接影响了约2.5亿的纳税人,使他们的可支配收入有所增加。
专项附加扣除的意义新个税法还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
这些扣除项目的引入,进一步考虑了纳税人的实际负担,使得税制更加人性化,也更加公平。
税率结构的调整在新个税法下,税率结构得到了优化调整。
对于综合所得,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从45%降至40%,减轻了高收入人群的税负。
同时,对于经营所得等其他四类所得,则采用比例税率,保持了税制的简洁性和高效性。
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在新税法下,纳税人需要通过单位或者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如果单位代扣代缴,那么纳税人只需关注工资条上的扣税情况即可。
如果是自行申报,可以通过税务局的电子税务系统或前往税务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 确保信息准确:无论是单位代扣还是自行申报,都需要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扣除项目真实准确。
- 留意政策更新:税法可能会有变动,要及时关注最新的税收政策和公告。
- 合理规划税务: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财务,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结语。
税法的最新法规解读
税法的最新法规解读税法是一门研究国家税收制度及其相关法律规范的学科,其涉及的领域广泛且不断变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政策的调整,税法的最新法规也不断出台。
本文将对税法的最新法规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适应当前的税收政策。
一、增值税改革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进行了重大修订,目的是推进税制改革,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新修订的增值税法对增值税税率结构、纳税人范围和税收征管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根据法规,不同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将有所不同。
此外,纳税人在办理开票、核算税收等方面也需要按照新的法规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在一定时期内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法定税率缴纳纳税的一种税种。
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改革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重要的修订,实施了新的个税计算方法。
根据最新法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更加合理,个人纳税人的起征点也有所调整。
此外,在奖金、股票等收入方面,也有了新的税收政策。
三、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最新的法规对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例如,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供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对于创业型企业和小微企业,也提供了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
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旨在优化税收政策,激励企业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跨境电商税收管理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跨境电商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方式。
针对跨境电商的特点和问题,税法也进行了相关的法规调整。
最新的法规对跨境电商的税收管理提出了更加明确和细致的规定。
例如,跨境电商的进口商品应缴纳的税费和通关手续等方面均有所规定。
这些新的法规旨在规范跨境电商的税收行为,维护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五、税务稽查与风险防控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税收的公平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税务稽查工作,税法不断完善相关法规。
新个人所得税法:年度工资和年度奖金最优分配模型
新个人所得税法:年度工资和年度奖金最优分配模型
本文作者:段晖
2018年12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就全年一次性奖金给出了过渡期3年的优惠政策。
也就是说,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年度工资和年度奖金仍然存在税收筹划空间。
笔者根据相关原理,设计了N档个税筹划区间,为年度工资和年度奖金的优化组合创造了一款简便、实用的工具(以下简称“最优分配模型”)。
现举例展示如下: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时
年度应税所得,指已经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金额。
打开“最优分配模型”,年度应税所得30万元位于第6号区间,年度奖金为144000元时,年度工资和年度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最低(详见下图)。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时
打开“最优分配模型”,年度应税所得60万元位于第8号区间(盲区),年度奖金为144000元时,个人所得税税负最低(详见下
图)。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时
打开“最优分配模型”,年度应税所得100万元位于第11号区间,年度奖金为300000元时,个人所得税税负最低(详见下图)。
新个人所得税法解读
新法(9项)
8 9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
11
其他所得
3、所得类型(旧法5类,新法3类)
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称为综合所得:(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 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第五项所得称为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 率。
汇 报 人 : 罗 爱 东
新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解 读
目录
一、总体介绍
二、新旧法差异
三、计算实例
是第七次修正。7万多人参与、提交意见超过13万条。
一、总体介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以157票赞成,2票反对,1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 所得税法的决定。) 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 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 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 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 ,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 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 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 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重点】新个税政策解读
新个税政策1、调整内容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将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2、新个税计算方式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时:假设杭州职工小周税前工资15000元,社保公积金基数也为15000。
按原个税起征点与速算扣除数计算:五险一金扣款:15000*(8%+2%+0.5%+12%)=3375元;个人所得税:(15000-3375-3500)*20%-555=1070元。
按新个税起征点与新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15000-3375-5000)*10%-210=452.5元。
小周每月个税减少:1070元-452.5元=617.5元。
3、工资发放当月代扣,次月15日内申报代缴。
不管发放的是哪个月的工资,只要是在10月1日后发放,都适用5000元起征点。
10月工资个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x 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4、年终奖发放2018年12月31日之前(包括当日)对于个人所得税采取按“月”征收的方式,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包括当日)发放的年终奖,适用老政策确定的计算方式,除以12,分摊到各个月份分别计算。
2019年1月1日之后(包括当日)发放的年终奖,以“实际取得”为原则,已经构成2019年的收入,不应该分摊到2018年的各个月份,应计入2019年所得,与2019年度的其他综合所得一起纳入年度所得,在扣除6万元免征额以后根据余额区间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
新个税介绍及简单案例说明
新个税介绍及简单案例说明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新个税介绍及简单案例说明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以下是根据相关法规整理的新个税测算的要点,分享给各位同事参考。
一、居民与非居民概念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所得项目的基本分类1.个人所得纳税项目分类根据新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分为9个明细项目,即: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根据新个税的计算方式,将个税分为三类:(1)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个项目所得。
(2)经营所得:将经营所得一项实行单独的计算。
(3)特定所得:新法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四项归类一起,采用比例税率,但没有归集名称,根据其都是针对特定性质的所得项目的特点,简称为特定所得。
2.税率的基本适用(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3)特定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综合所得的计算表新个税法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大类,且计税有所不同。
1.居民个人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是以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每一纳税年度进行计税,并在日常由扣缴义务人按月(如基本的工资薪金等按月发放的个人所得)或者按次(如稿酬等)进行扣缴税款。
新个税法实施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新个税法实施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随着我国个税改革的不断深化,新个税法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新个税法的实施对于广大纳税人来说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了解和掌握新个税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新个税法实施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首先,新个税法将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方式。
人们的工资收入、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股权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等都将被纳入综合计算范围内,并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扣除。
同时,对于薪金、绩效奖金等收入,将采用分类计算方式。
其次,对于综合计算范围内的收入,新个税法将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扣除。
新个税法共分为七个级别,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和45%。
纳税人需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确定适用的税率,并按照相应的税率来计算纳税金额。
另外,新个税法还规定了一些扣除项目,例如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等。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确定纳税金额之前,将这些扣除项目的支出额进行相应的减除。
这样可以降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新个税法对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期限进行了调整。
过去,个人所得税是按年度计算,新个税法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周期调整为每月或每季度。
纳税人在每个计算周期结束后,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最后,新个税法实施后,税务机关将加强对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监管,建立更加完善的纳税信息系统,提高税收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纳税人需要积极配合,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共同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新个税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个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纳税人需要了解新个税法的计算方法,合理规划自己的收入、扣除项目等,以便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
同时,税务部门也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纳税人对于新个税法的认知度,确保新个税法的顺利实施。
个人所得税改革之我见
个人所得税改革之我见个人所得税改革是指国家对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进行的修改和调整,旨在优化税收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自2018年10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实现了历史性的调整和完善。
而对于这场改革,我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点看法:一、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纳税人的积极性和参与感,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促进营商环境的改善。
个人所得税是一种基本的公共财政收入,通过个人所得税改革,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调节收支平衡、实现经济优化升级和打造更好的税收生态,保障人民的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调节税率水平、扩大征税范围、改进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表现如下:(1)提高起征点。
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月应税所得的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减少了广大中低收入者的税负,促进了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
(2)调整税率结构。
原来的多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7级阶梯税率,调整后的税率水平根据月收入分别为3%, 10%, 20%, 25%, 30%, 35%, 45%。
这样做的好处是,通过改变税率结构,可以更好地体现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红利,促进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性和健康发展。
(3)扩大征税范围。
个人所得税改革扩大征收范围,对资本收入等各项所得进行有效管理,对收入来源复杂的大额涉税案件进行监管,加大了对高能人才等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
(4)优化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改革减少了税收优惠的种类和规模,优化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和目标。
同时,对于特定行业的从业人员,取消高龄津贴、退休生活补贴、月节日补助等税前扣减措施。
这种做法有利于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收优惠隐患。
三、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看法个人所得税改革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税收制度改革的新起点。
3.(2018.8.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新个税政策解读
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 (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
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3)平均分摊:如果有四个子女,则每人每年平均分摊扣除6000元(每
1.扣除条件:(1)本人或配偶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2)使用商 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扣除期间:偿还贷款期间。 3.此项扣除是按标准定额扣除,与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额没有关系,按每
年12000元 (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4.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
5.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学历教育入学的当 月;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连续计算。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此项扣除是按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学历教育,在接受学历教育期间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
(每年4800元/每月400 元)。 3.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
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每年 3600元定额扣除)。 4. 纳税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既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 除,也可以选择由 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 5.起始时间:参加学历继续教育的,为录取通知书注明的入学时间的当 月;参加职业资格教育的,为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 【提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公布了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关于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些思考
关于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些思考2018年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要一年,通过减税降费,为广大纳税人减轻了不少负担。
这次个税改革主要体现在扩大税收优惠范围和调整税率结构上。
下面我就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给我的一些思考做一番总结和探讨。
首先要说的是,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大亮点就是提高了起征点。
根据新的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我国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部分的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调整为每月5000元。
这意味着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人群中,绝大多数人将享受到全面减税的政策。
这无疑是对广大纳税人的利好消息,使更多的中低收入人群能够感受到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惠,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适度提高了税率,但调整幅度适度,并对绝大多数纳税人来说并不会增加太多负担。
新的个税法将原来的7级税率调整为了7级和3级税率,调整后的税率为3%、10%、20%、25%、30%、35%、45%,并增加了35万以下收入的3%、10%两个临时税率。
对高收入人群而言,税率略有调高,但并未引起过多的负面影响。
因为在提高税率的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进一步缓解了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压力。
这样既能保持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高收入人群的合理收入。
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还增加了一些税收减免政策。
比如对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设置了不同额度的综合所得减除支出。
对综合所得减除支出还提出了严格的限制条件,增加了管理和监管的难度,对纳税人和税务部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对广大纳税人来说是利好消息,但也不可否认其中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
首先在起征点的调整上,虽然提高到每月5000元,但对于很多一线城市的中低收入人群来说,这样的起征点还是有些力不从心。
在当前城市生活成本不断上升的情况下,5000元作为起征点,对于一些家庭来说仍然会感到有些吃力。
个人所得税解读
税法第8条 反避税条款 税务局依法处理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 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 法加收利息
31
反避税
项目 1、 2、 3、 关联交易调整 受控外国企业 一般反避税调整 内容 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减少应纳税额;无正当理由 推定分配 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获取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多项措施降税负
•提高基本减免额由3500 元到5000元; •首次提出专项附加扣除; •优化税率结构,扩大低 税率级距
征管模式的变化
•预缴和年度汇算相结合; •赋予个人纳税识别号; •全员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7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和 稿酬的规定
没有综合所得概念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 特许权使用费和稿酬所 得依然分类计算个税;
12
新旧税目对照表
序号
1 2
现用税目
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 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新税目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3
4 5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经营所得
6
7 8 9 10 11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京洲联信税务师事务所
最新个人所得税法解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0年9月10 日通过 1993年10月31 日第一次修正 1999年8月30 日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 日第三次修正
最新个税税率表
最新个税税率表第一篇:最新个税税率表的介绍2018年10月1日起,我国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并推出新个税计算方法和税率表。
新税法和税率表共同代表着我国税制改革发展的最新成果。
在新税率表中,税率分为7个等级,税率的高低取决于应税所得额的大小。
税率的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或年度收入6万。
超过该标准后,税率将逐渐增加。
具体税率表如下:第二篇:新个税税率表的计算方法新的个税税率表对应的是新的计税方法。
在新计税方法下,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将会根据扣除各种专项附加扣除项后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预扣预缴:收入方从纳税人的工资、薪金中以税前方式扣除税款,然后纳税人就不需要再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这就是考虑到每个纳税人都能够享受到明显的现金流减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个人的税负。
(2)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以享受一些特殊的附加扣除项目。
例如,子女教育、教育券、赡养老人等情况都被列入这个计算中。
(3)综合所得征税:对于没有单位的失业人士,其应税所得额为税前收入减去其餐饮、住房等日常消费费用的5000元,之后再进行计算。
第三篇:最新个税税率表是否会影响我的税负?随着个人所得税新政的施行,很多人担心他们的税负将会增加。
如果参观新的个税税率表,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税率要比过去更高,所以为了准确计算你的个人所得税,你需要先了解你的年收入和所有可用于减税的支出。
如果你拥有大量的应税收入,那么新的税率表可能会导致你的税负增加。
然而,如果你有大量的可减税支出,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长期抚养老人等,那么你将不受新税率表的影响。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你通过自己的公司或其他途径报销了可减税的支出,记得在年末进行汇算清缴时确认这些支出并申请退税。
个税改革内容
个税改革内容引言个税改革一直是国家财政政策的重大改革之一,旨在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制度,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税改革成为了许多人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重点介绍个税改革的内容,包括调整税率、提高免征额和推进税制改革等方面。
一、调整税率个税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是调整税率。
根据税制改革的要求,我国自2018年开始实施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主要是通过调整税率结构,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新税法将原有的七个等级的税率减少为七个档次的税率,并将税率下调了3个百分点。
具体来说,从2018年10月1日起,万元以下的收入适用3%的税率,万元至3万元的收入适用10%的税率,3万元至4.5万元的收入适用20%的税率,4.5万元至9万元的收入适用25%的税率,9万元至35万元的收入适用30%的税率,35万元至55万元的收入适用35%的税率,55万元以上的收入适用45%的税率。
这一调整使中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得到了一定的减轻。
二、提高免征额个税改革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提高免征额。
免征额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额度,即个人的收入在一定范围内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了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个税改革不断提高免征额。
2018年的个税改革将免征额提高到5000元,比之前的免征额提高了一倍以上。
这一举措使得许多低收入者可以免除缴纳个人所得税,直接减少了他们的纳税负担。
三、推进税制改革个税改革不仅仅是调整税率和提高免征额,还包括推进税制改革。
税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简化、公平、透明的税收制度,使纳税人更容易理解并遵守税法。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在个税改革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建立了全国联网的个税征管系统,实现了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
其次,建立了全面征税的机制,将更多的收入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再次,推行了个税自行申报和纳税人自助查询的制度,使纳税人可以更自主地进行申报和查询个人所得税信息。
2018个人所得税改革(完整版)
费用扣除标准是3500元时,交个人所得税的 只占总人口的5%;费用扣除标准是5000元时, 下降到3.5%。
变化三: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 • • 本次个税改革采取“一次修法、两步实施”的方式: 第一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减除费用调高、税率表调整两项规定; 第二阶段即明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缴纳税额,在扣除5000元“起征点”和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还可以扣除教育子女、在职深造、治疗大病、买房租房、 赡养老人等部分相关费用,这一新规顺应民意,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有利于 税制公平。
(四)资料备查: 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或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教育资料
二、继续教育支出扣除标准
(一)享受条件: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二)标准扣除方式: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二者只能选其一。 (三)起始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4年)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 可以扣除的年度。(每年只能扣一次) 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四)资料备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2018年个人所得税
2018年个人所得税随着税法的调整与完善,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相比以往有了一些新的变化。
对于纳税人来说,了解这些变化并掌握正确的计算方法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根据2018年最新个税法制定的个人所得税计算范本,帮助大家准确无误地计算出应缴纳的税款。
首先要明确的是,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其税率是按照累进税率来计算的。
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分为以下几档:1. 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元;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2660元;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410元;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7160元;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5160元。
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说明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假设张先生在某月的工资收入为18000元,那么他的个人所得税应该这样计算:张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 - 五险一金(社保和公积金)- 起征点(5000元)这里假设张先生的五险一金为2500元,则他的应纳税所得额 = 18000 - 2500 - 5000 = 10500元。
根据税率表,张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落在第二档,即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因此,张先生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个人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对应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0500 × 10% - 210 = 1050 - 210 = 840元。
所以,张先生当月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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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个税法》解读
2018新《个税法》解读
2018年8月31日,《个税法》修订稿表决通过,一时间,新个税的规定在朋友圈疯转。
作为人们生活中息息相关的税种,引起这么大的关注也是正常的。
当然,新《个税法》的修订也让我开启了学习之旅,在学习过程中的些许体会,记录下来与君共勉。
征税范围:
1、新《个税法》将原“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合并,作为“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删除“其他所得”。
修改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总共有9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一直是公认的兜底条款。
也就是说,个人如果取得了不属于前面几项的所得,税务局如果以“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也无法证实其合理性。
虽然愤愤不平,但也没人敢或者没人有精力愿意提起合法性审核。
即使有提出合法性审核的,但也很少被人提及。
敢怒而不敢言,只不过平添愁绪,积聚了满腔不满而已。
此次取消了“其他所得”这样的兜底条款,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就被限定在列举的9项个人所得之内了。
也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收入不属于新《个税法》列举的9个征税范围内,就可以高枕无忧,不用担心无缘无故地被征个税了。
看到这,相信大家都很高兴吧。
往年颁布的法规中,一共涉及到11项按照”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因为这些事项被征收个人所得税了。
我们一起来看下,以往以”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11项
吧,如果你的个人所得曾经是其中之一的,恭喜你,又省下了一笔税。
1、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我是贫困户,表示从来没有这待遇)
2、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嗯,确认过眼神,和我也没有关系)
3、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这个真的很不合理啊,明明是保费利息,还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幸好被取消了)
4、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人;(这个和上条类似啊,都是因为投保取得的,的确不太合理,幸好被取消了)
5、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回扣收入。
(刚8个月的股民表示没有收到过这样的钱,唉!)
6、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虾米,提供担保原来是要交个税的呀,长见识了。
不过,以后也看不到了。
)
7、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这个是按照企业收到违约金处理的了)
8、除规定情形(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什么时候让我无偿继承一套房子吧,再也不用担心缴纳个税了,其他税种是否应该跟上?)
9、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好,不会因为我收了礼品,还得担心被税务机关找过去补个人所得税了!)
10、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么好的礼品,来的越多越好哇。
以后年会、座谈会、庆典什么的,你们使了劲的发我礼品哈,不用缴税的礼品,拿的舒服啊!)
11、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其他所得”项目。
(商业养老保险的投保人是不是会增加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