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电气及电气设备管理规定(终)
2023年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气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维修和使用等活动。
第三条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维修和使用等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二)加强对电气设备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和管理;(三)提高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电气设备安全的认知和意识;(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电气设备安全隐患;(六)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电气设备的安全。
第二章生产与销售第四条电气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生产;(二)销售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确保销售的电气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三)生产和销售的电气设备必须标注清楚产品的型号、规格、性能参数、生产日期和售后服务信息等;(四)销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维修需求。
第五条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的电气设备,相关部门有权采取下列监管措施:(一)责令停产停销,并依法进行罚款;(二)收缴不合格电气设备,并依法进行处理;(三)吊销相关企业的生产或销售资质。
第三章安装与维修第六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安装和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培训和资质,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工作;(二)安装和维修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确保设备安全可靠;(三)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或进行大修的设备,必须进行安全检测并取得相应的安全检测报告;(四)对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必须记录,包括故障原因、维修方式和更换配件等。
第七条对不符合要求的安装和维修行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下列监管措施:(一)责令停止安装和维修,并依法进行罚款;(二)收回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并依法进行处理;(三)吊销相关人员的安装或维修资质。
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3篇)
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规定,旨在保障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以下是一份针对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的规定,总字数约2000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工作环境的电气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管理要求: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必须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节能的原则。
第五条负责人:每个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监督检查: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第七条备案登记: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将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相关信息进行备案登记。
第八条奖惩制度:对于违规操作、违规使用、违规维修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奖惩。
第二章电气设备管理第九条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 新投运的电气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 外观无损坏,电气连接可靠,不得存在漏电、短路等现象。
3.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配备完善的过电流、过载、漏电等保护装置。
4. 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并保持设备的清洁和整洁。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使用:1. 不得超过电气设备的额定负荷。
2. 禁止在电气设备的周围涂抹易燃物质。
3. 禁止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未经授权的改动和调试。
4. 禁止将电气设备用于非其定位的功能。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维修维护:1. 电气设备的维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
2. 维修过程中必须断电,并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和防护设备。
3. 不得私自使用不合格的零部件或组装不合格的配件。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报废处理:1. 电气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 电气设备的报废处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处理措施。
2024年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2篇)
2024年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为加强电气和用电设备的安全检查,达到生产系统经济运行。
杜绝或减少因电气设备事故造成企业员工和生产的危害,特制定本规则。
一、落实规章制度和规程1、认真贯彻落实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电气系统安全可靠、合理运行。
2、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维修保养制、安全操作制、电气运行管理制、临时用电制等制度。
3、建立和完善电气运行规程,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电气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电气试验规程,继电保护维护规程。
4、建立健全电气设备技术档案,完善用电统计台帐,继电保护整定值计算资料,设备的避雷装置,接地电阻的测试等记录。
二、电气设备的一般安全规定1、凡所用电气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件。
2、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损伤,接线盒盖应紧固,且固定螺栓及防检装置齐全。
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防腐蚀、防潮、防雨雪、防日晒等环境的要求。
4、需防静电的电气设备其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连接,不得相互串联接地。
5、电气装置电气线路均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6、装有电气设备的箱、盒等,应用金属制品。
电气开关及正常运行产生火源的电器设备,应远离可燃物质的存放地点。
其最小距离不应少于3米。
三、电气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中专业性安全检查第三项内容。
四、安全用电管辖理1、各部门电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全格,进行安全教育后持证上岗。
2、各用电部门杜绝超负荷用电,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3、各配电室和配电柜,要防尘、防漏。
定期进行清扫,每季度要认真维护一次,并做到记录清楚,有部门领导签字。
4、安装和修理工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人员进行,电气照明设备均应符合安全要求,要经常检查维修,要有安全措施和专人负责。
5、在生产区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线皮剥落,老化的电线要及时更换。
6、临时用电必须申请,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条件,经供电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接线送电。
2023年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2023年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____年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和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检验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强化责任,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国家鼓励科技创新,引导电气和用电设备的技术升级,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五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检验等相关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障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二章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生产管理第六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生产条件,并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
第八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生产企业应当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九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标示清晰的使用说明和警示标志,以指导用户正确使用和安全操作。
第十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产品进行维修和升级。
第三章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销售管理第十一条销售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
第十二条销售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销售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企业应当向用户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和使用说明。
第十四条销售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企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和质量监督工作。
第四章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使用管理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使用规程,明确责任。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是指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评估、使用、检测和维护的一系列活动,旨在保障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和人身财产安全。
为了规范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标准。
本文将就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在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中,首要的原则是安全第一。
这一原则表明,在电气设备的设计、生产、运行和维护过程中,必须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为了实现这一原则,规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和标准,需要确保设备具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如过载保护、漏电保护等,以及过电压保护、过温保护等。
其次,电气设备的制造和安装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制造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生产,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安装单位也必须按照相关的规范进行设备的安装,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此外,还规定了设备的检验和验收标准,必须进行全面检验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规定的标准。
第三,电气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用户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的工作参数。
使用单位必须制定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此外,还规定了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护要求,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法进行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电气设备的事故和故障处理要求必须严格执行。
一旦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同时,还要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此外,还规定了对事故和故障的报告要求,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和故障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第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要求严格执行。
政府和相关部门将会对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设备和单位,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文件编号:JBKG -ZCGLZD-2014-002编制单位:编制部门:修订时间: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JBKG-ZCGLZD-2014-0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对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电力系统和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检修、运行、更新、报废管理。
第三条“三三二五”制本规定所称“三图、三票、三定、五规程、五记录”(以下简称“三三二五”制),具体包括:1.三图是指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
2.三票是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3.三定是指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
4.五规程是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5.五记录是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支持保障部是公司电气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起草公司电气管理的规程、规章制度和细则,检查考核执行情况。
2.审核公司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更新计划、电气设备的选型,审核电气设备、设施的封存、停用、启用、转移及报废。
3.审核公司主要电气设备、设施大修和改造计划,审核关键设备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
4.组织开展电气设备检查和评比,组织关键电气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5.定期组织公司电气专业管理工作会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6.负责汇总、上报电气专业报表,汇总各单位上报的电气设备故障统计和分析。
7.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展电气专业技术攻关。
8.按公司《事故管理规定》组织对公司级电气设备事故的原因调查、分析及处理。
第五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审定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2.负责对施工现场用电作业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一、引言为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的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对生产企业提高电气设备使用效率,保障生产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1.企业应设立电气设备管理机构,主管负责该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管理工作的责任。
2.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实施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并及时处理电气设备故障。
3.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必须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知识,经过必要的培训方可上岗。
三、电气设备检查管理规定1.对新安装和改装的电气设备,应在试运行后,完成安全技术档案,方可以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制定完备、详细的检查计划,并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
3.电气设备检查应包括:外观检查、电气连线及绝缘检查、电气元器件检查、接地条件检查、设备用电工具的检查等。
4.检查中如发现设备漏电、接地不良、电气元器件短路等现象,应及时修理、更换,并及时上报。
四、电气设备使用规定1.电气设备应按使用说明书使用。
禁止将电气设备用于超负荷工作。
同时在工作中必须密切关注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温度变化,确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
2.禁止在高电压情况下拆卸电气设备,更换元器件时必须先将电源断开。
3.有人操作时电气设备必须有人监护,无人值守的电气设备必须配有安全警告标志。
五、电气设备维护管理规定1.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电气设备定期保养制度,并记录维护情况。
对于需要定期更换零部件或使用特殊保养措施的设备也应制定相应的保养计划。
2.检查设备维护保养时应保持设备停机状态,并切断与设备相连的电源。
3.设备大修或检修后,应由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试验并记录试验结果。
六、电气设备应急措施规定1.如发现电气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停机查明原因。
疑似故障难以判明时,应及时报告领导或专业技术人员处理。
2.对于电气设备故障影响到生产的,在经过责任人的确认和领导的批准后,可进行紧急处理,但必须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2023年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领域中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法律依据的原则,确保设备和线路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和火灾的发生。
第四条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所有权归用户所有,但必须确保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并接受专业机构的监督和检验。
第五条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全管理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负责,相关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并接受培训。
第六条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全管理应建立相关的档案记录,包括设备及线路的购进资料、安装维修记录、检测检验记录等。
第二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第七条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的标准规定,并在设备上标注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八条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九条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的安装规范和标准,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购进必须经过严格的选择,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不得购进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漏电保护器测试,确保其工作正常。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维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维修。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检修维护。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的报废处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不得私自拆解或丢弃。
第三章线路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线路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确保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线路的走向必须符合电气设备的使用要求,并避免与其他设施发生干扰。
第十七条线路的绝缘材料和绝缘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确保线路的绝缘能力。
第十八条线路的接线应采用可靠的连接方式,并经过专业人员的检验和测试。
第十九条线路线缆必须满足耐火、耐电弧等相关要求,确保线路不易引发火灾。
2023年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使用已经成为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使用也带来了一系列潜在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使用,2023年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全管理,规范电气设备与线路的设计、生产、使用和检测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范围内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的电气设备及线路。
第三条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国家将对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二章电气设备及线路的设计与生产第五条电气设备及线路的设计与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六条电气设备及线路的设计与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生产过程中应当进行全过程控制并保留相关生产记录。
第七条电气设备及线路的设计与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与处理,并负责召回和处置不合格产品。
第八条电气设备及线路的设计与生产单位应当及时了解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更新情况,对产品进行持续改进,并向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培训。
第三章电气设备及线路的使用第九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气设备及线路的特点及用途,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加强人员培训。
第十条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巡检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气设备及线路的警示标识,明确安全作业区域和禁止操作区域,禁止非技术人员私自操作。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四章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测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测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确保检测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电气安全运行安全管理1、电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77水电生字第13号的有关规定;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性特点,做好电气安全防预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4、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进行定期检测;5、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6、电气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7、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全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电气值班人员的职责必须在现场运行中有明确规定;8、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9、高压设备无论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担任移开或越过护栏进行工作,若需要必须移开时,须有人在现场监护,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10、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当监护;12、供电单位预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须校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13、电炉变压器的检修工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线路、次数和检查内容应在电气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14、要定时抄录电流、电压、功率、变压器上层油温、冷却系统各点温度、油压等内容,加强综合分析;15、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兆帕;二、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1、电器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办理工作逊克手续后方可作业;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3、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4、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倒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6、外线、杆、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7、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以下的,10kv以上的3m;8、加设临时线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9、更换熔断器,耀眼个按照规定选用断丝,不得随意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是指对电气设备及其相关的线路进行规范管理,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事故发生,并保障人员安全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本文将从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装、维护、检修和使用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并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
二、电气设备的安装1. 设备选择:根据用电负荷和环境条件选择适当的电气设备,并确保其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
2. 设备布局:根据工作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设备布局,避免设备之间的干扰和相互影响。
3. 电缆敷设:电缆应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敷设,避免过度张力和过度弯曲,同时防止电缆和其他设备之间的磨擦和摩擦。
4. 接地保护:电气设备应设置可靠的接地装置,并定期检查其接地电阻,确保其正常工作。
三、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1. 日常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视觉和听觉检查,检查设备是否存在显著损坏、异常噪声和异味等现象。
2. 清洁和防尘:定期清洁设备表面和内部,防止积尘和灰尘堆积,影响设备的散热和正常工作。
3. 线路连接:定期检查线路的接线端子是否松动,保证电气连接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 电气元件:定期检查电气元件的工作状态和老化情况,及时更换有问题的元件。
5. 发热和散热:保证设备的散热条件和通风,避免设备过热引起电气设备的损坏和事故。
6. 运行记录:记录设备的运行状态、维护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资料存档。
四、电气设备的使用1. 电气设备操作: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才能进行电气设备的操作和调试。
2. 线路连接:在查找、修理、改装线路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 电气设备开关:设备的开关应符合安全规范,操作人员应事先清楚设备的工作状态,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专业工具:使用专业工具进行维护和检修操作,禁止使用有缺陷或私人工具。
5. 事故报告:发生电气事故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6. 监控系统:对关键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预警和处理。
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生产、生活和环境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发电厂、变电站、配电室、电力线路,以及各类用电设备。
第三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应坚持“预防为主、保障生产、维护安全”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本规定的规定。
第五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应加强技术措施的研究和应用,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为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第七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立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人员配备。
第八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兼职和培训有素的电气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培训。
第九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安全预防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要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责任人、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职责。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设备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的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故障和隐患。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和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故障和事故的记录,并进行分析和总结,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七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2024年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运行,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本国境内使用、安装、维护和管理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包括但不限于发电设备、输电设备、配电设备及其相关线路和附属设施。
第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管理贯穿于其整个生命周期,包括设计、建造、运行、维护和报废等阶段。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监管能力。
第二章:安全标准第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计、制造、安装及维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保证其安全可靠和合理有效。
第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标志应清晰明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并设置在显眼位置。
第七条: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漏电电流等安全参数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不得超过规定的安全范围。
第八条: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防雷、防火和防爆措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确保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条: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性能应定期检测和评估,确保设备和线路达到安全要求。
检测和评估结果应记录,并报告给有关部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运行、维护和报废应有专业人员进行,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安全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熟悉掌握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情况,并随时做出正确的应急处理。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做好维护记录。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切勿违规操作或擅自改变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参数。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报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禁私自使用不合格、损坏、老化的设备和线路。
2024年电气设施及移动电具安全使用规定样本(三篇)
2024年电气设施及移动电具安全使用规定样本一、电气安全规定1. 严禁使用电热设备及灯泡进行取暖。
2. 任何人员不得启动带有警示标志的电气设备,亦不得闭合已拔除熔丝的熔断器。
3. 禁止使用水冲洗或擦拭电气设备。
4. 当熔丝熔断时,不得更换不符合规定容量的熔丝。
5. 在未办理相应手续之前,禁止在埋有电缆的地段进行打桩或挖掘作业。
6. 若发生触电事故,应迅速切断电源,在确保触电者脱离电源之前,不得直接接触触电者。
7. 雷电天气时,禁止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二、移动电具管理1. 移动电具包括但不限于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他同类单相或三相可移动的电器用具。
2. 移动电具应指定专人负责其保管、维护及定期检查。
检查内容应包括电具是否存在损伤,绝缘电阻是否达标,电源引线是否破损、老化或绝缘不良,导线规格是否适宜,插头和插座是否完整无缺,相线与保护接地的连接是否统一,以及金属外壳或支架的接地是否可靠。
3. 移动电具的引线和插头必须保持完整无损。
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应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并确保电具的金属外壳接地。
4.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提式电动工具,如手电钻等,必须配备1:1的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在特别潮湿的环境或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使用12V电压,其电源应由双圈变压器提供,且需将变压器的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
220V电源线的长度不得超过规定标准,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替代行灯变压器。
6.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选用符合防爆标准的设备。
7. 移动电具的电源线必须固定于牢固的支撑物上,且在穿越道路时,其高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
8. 在搬运移动电具前,务必先切断电源。
2024年电气设施及移动电具安全使用规定样本(二)一、电气设施管理规定1. 严格规定,非专业电工人员不得擅自安装或接通任何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设计、生产、运营、维修、检测等各个环节,以及使用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认证证书。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应由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检测报告。
第五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设计、生产、运营、维修、检测等工作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六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章设备运行管理第七条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应建立完善的运行制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电气设备运行时,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巡检,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备有应急电源,保障在停电等突发情况下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电气设备运行期间,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设备进行操作、维修或改动。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运行期间,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设备维修管理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维修管理应建立专门的维修制度和维修记录,详细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维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禁止无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操作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维修的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维修期间,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第四章设备检测管理第十六条电气设备的检测应由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设备的安全检测,并及时处理检测出的问题。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的检测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实际状况和检测的结果,以备日后参考。
第十九条对于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修理或更换。
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范文
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包括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设备等。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五条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台账,明确设备的种类、型号、使用情况等信息。
第六条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当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当进行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绝缘检测,确保设备的绝缘性能符合要求。
第九条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当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并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电气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章电气设备的操作安全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操作设备。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在进行操作前,应当仔细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的安全。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在进行设备操作过程中,应当注意周围环境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及时上报设备的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和处理。
第四章电气事故的预防与处理第十七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电气事故的防范意识,提高对电气安全的重视程度。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时,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2024年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二篇)
2024年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电气设备在各个领域的使用和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用户和使用环境的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
在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和维护过程中,始终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2. 预防为主原则。
通过加强预防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
3. 法定责任原则。
明确电气设备的制造商、销售商、使用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4. 公开透明原则。
加强对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宣传和信息公开,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监督能力。
三、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设备设计和制造。
电气设备制造商必须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设计、制造和测试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品质。
2. 设备安装和调试。
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确保设备安装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3. 运行和维护管理。
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检查和设备的运行状态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问题。
4. 事故报告和调查。
任何设备事故都必须及时上报并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 安全培训和教育。
各相关单位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设备安全检验1. 设备安全检验的对象。
对于新购进的电气设备,或者设备更换关键件、修理维护后重新投入使用的设备,必须进行设备安全检验。
2. 设备安全检验的标准。
设备安全检验必须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操作规范符合要求。
3. 设备安全检验的内容。
设备安全检验的内容包括设备的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和使用环境的安全等方面。
4. 设备安全检验的频率。
设备安全检验的频率根据设备的使用特点和规模确定,但必须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五、监督和管理1. 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2023年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2023年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____年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是指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修理和安全评估等管理工作,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的科技创新和应用推广。
第六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明确各方责任。
第二章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基本要求第七条所有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电气设备应具备可靠的绝缘、接地和保护措施,确保电气安全。
第九条电气设备应配备完善的过载、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性能稳定和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应设置合适的防雷装置,确保设备不受雷击影响。
第三章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二条使用电气设备的单位应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制定和实施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
(二)为员工提供电气设备安全操作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三)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及时处理电气设备的故障和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五)按时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测和评估,确保安全可靠性。
第十三条管理电气设备的单位应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
(二)制定使用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培训。
(三)组织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及时处理电气设备的故障和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五)按时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测和评估,确保安全可靠性。
第十四条个人使用电气设备的应履行以下责任:(一)按照操作说明使用电气设备,不得擅自改动电气设备。
2023年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2023年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销售、使用和检验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电气设备管理部门。
第三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应当注重以下方面:(一)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二)加强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三)落实电气设备的安全教育培训;(四)建立电气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五)完善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机制。
第二章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第五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第六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电气设备管理的责任人、责任部门和责任制度;(二)制定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三)规定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的管理要求;(四)明确电气设备事故的上报和处理程序;(五)建立电气设备安全档案和台账;(六)其他与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相关的内容。
第七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应当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第八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电气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明确维护保养的内容、频次和要求。
第九条电气设备维护保养应当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记录应当详实可靠。
第十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电气设备检验检测制度,按照规定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测。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检验检测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结果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经检验检测的电气设备应当持相关证明文件,未经检验检测的电气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章电气设备的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单位应当组织电气设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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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公用工程管理处
电气及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电气及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变配电、移动电器以及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加强电气安全工作的管理,防止触电、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公用工程管理处及承包商的电气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3869-1992 用电安全导则
GB 12158-1990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4 管理职责
4.1 生产技术科负责
a) 本单位电气系统的运行管理。
组织有关单位对改扩建、新增的电气设计进行审查;
b) 组织编制、审核电气设备大修(更新)计划。
负责审批月修、临修计划、继电保护和绝缘预
防性试验计划;
c) 组织本单位主要供电系统设备及安全状况检查、鉴定、评级,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组织或
参与一般电气系统或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d) 审批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和对外转供电;
e) 组织建立建全供用电系统的基础技术资料;审核电气设备的固定资产查定、调拨和报废;
f) 制定本单位电气专业技术培训计划,组织电工专业取证工作;
g) 参与重点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方案审查,竣工验收及开工试运;
h) 电气设备选型,签定技术协议。
4.2 经营科负责按生产技术科提出的计划,在合格供方名录内对电气设备进行采购。
4.3 安环质量科负责防止电气火灾、爆炸、防雷、防静电及人身安全的监督检查。
4.4 各车间负责分管范围内电气设备及技术的日常管理,负责:
a) 厂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吊车、电梯的电气部分除外) 、电力电缆的正常试验、检修、抢修及现场电气
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
b) 电气联锁的管理、检查。
4.5 各车间负责管辖内电气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管理。
4.6 生产技术科按计划定期开展防雷防静电设施测试工作。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电气安全管理
5.1.1 总体要求
5.1.1.1 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各车间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绝缘测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5.1.1.2 电气管理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
5.1.1.3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医师鉴定智力正常,无妨碍电气安全工作的疾病。
5.1.1.4 电工应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必须持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证(电工)方可上岗工作。
调换岗位的电工,必须熟悉新岗位的接线和电气设备性能,才能开始工作。
电气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工作中严禁喝酒。
5.1.1.5 电气线路、设备的装、拆、修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进行检修。
5.1.1.6 装、拆、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电气安全规程、规章制度并符合规范。
5.1.1.7 各车间的动力照明箱、柜、板要进行统一编号。
电气维护部门应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测试、检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及时修复、更换破损或缺件
5.1.1.8 电气设备、元件、材料等应购置、使用国家许可生产的厂家合格的产品。
5.1.1.9 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安全可靠。
5.1.1.10 电气设备的外壳、金属构架,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零)的措施。
5.1.1.11 电气设备必须装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熔断器或自动开关。
5.1.1.12 在发生大量蒸气、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封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燃烧危险的气体、粉尘工作场所和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仓库、厂房要使用防爆电器。
5.1.1.13 雷雨天,禁止进行倒闸操作、室外高空作业。
在配电室设备、线路上的工作必须停止进行。
六
级以上风天严禁登杆作业。
5.1.2 变配电的管理
5.1.2.1 变配电室应建立出入登记制度,除配电值班人员、工程设备部门的领导及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应按重点要害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5.1.2.2 变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在变配电室内用餐、更衣及存放食物,电气设备、母线应定期清扫、门窗、电缆间要有罩网,以防小动物进入而发生事故。
5.1.2.3 变配电室必须备有绝缘垫、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棒、测电笔、指示牌等安全
用具。
5.1.2.4 变配电室的工作人员,严格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倒闸操作时填写操作票,并执行复诵制。
5.1.3 移动电器管理
5.1.3.1 凡可移动、380 伏及以下电压的用电器具,均属移动电器。
5.1.3.2 凡是移动电器均应绝缘良好,金属外壳要有接地保护,电源的相线上应装有熔断保护。
5.1.3.3 移动电器的引线、插头及插座应完整无损,并采用国家现行的标准产品,引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 伏的橡胶电缆,截面应按电器的容量选,中间不得有接头,并配用三孔或四孔插头。
插座的接线应正确、牢固,外壳无破损,防止因接线错误或松动而造成外壳带电的危险。
5.1.3.4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 伏,在井下、锅炉等金属容器内或其他特别潮湿和周围是金属的危险场所,行灯的电压应使用12 伏电压,行灯的电源由专用行灯变压器供给,变压器的外壳、铁
芯及二次线圈的一端应可靠接地。
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5.1.3.5 移动电器在使用时应注意工作环境符合安全要求,附件不得放置道口,非防爆电扇不准用于易燃易爆气体或易燃易爆粉尘场所。
5.1.4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
5.1.4.1 凡以电动机为动力、由操作者在操作时用手握持的电动工具,均属手持式电动工具。
5.1.4.2 电动工具的开关应无失灵、缺损、破裂,插头无破损,规格应相符,防护罩、盖和手柄无破损、变形或松动。
5.1.4.3 电动工具均应绝缘良好,定期检测,并有检测记录。
5.1.4.4 电动工具在使用中,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如装设安全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5.1.4.5 无插头以及插头额定电流小于工具额定电流的手持电动工具禁止使用。
5.2 机械动力部、电气维护部门必须严格按周期对避雷器、继电器、电缆等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有计划的检修和预防性试验,保证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5.3 涉及厂区电力、通讯线路的地面施工应到生产技术科办理破土及道路施工作业票。
5.4 临时用电具体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5.5 电气设备试验、检测、检修
凡接入公司电网的电气设备试验、检修应执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检验规程,设备检维修规程。
5.6 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管理
5.6.1 各车间负责年初将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变更、检测明细及简图上报处生产技术科; ,并组织防 雷、防静电接地电阻测试工作,每年 4 月 30 日之前,各车间必须完成所管辖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 测工作。
做好记录,报机械动力部备案。
5.6.2 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各车间变配电室、 高层建筑、存放易燃易爆物资的建筑物的接地装置或防雷、 防静电接地装置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管。
防雷、 防静电装置的所属车间应建立、 健全完备的检测技术资料 及档案管理,接受公司及上级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测。
5.6.3 防静电接地、 电气保护接地和工作接地等设施不得损坏。
必须变动接地设施时, 应上报生产技 术科审批。
负责施工管理的车间应在施工后予以恢复。
5.7 各车间关于电气设备的年度大检修计划、年度预防性试验计划应于每年 3 月底以前提出,经生产 技术科批准后严格执行。
5.8 电气设备的定期清扫、检修应随设备停检同时进行,系统内连续运行的电气设备应按公司电气
设 备检维修规程规定进行轮修,列出年度计划由生产技术科统筹安排。
5.9 机电设备修理厂家以设备原生产制造厂为主,特殊设备的修理厂家由机械动力部指定。
厂家修
理 方案和修理费用经生产技术科专责人员及领导审核签字后, 物资供应部门才能安排。
生产技术科根据修 理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到修理现场(车间)进行中间或最终验收。
国家明令淘汰或技术性能
明显落后的 设备,其修理费不应大于购置同样设备(替代设备)的现值
25%
20万元及以上修理费需留 5%-10%质 量保证金。
5.10 自动消防设施的使用车间除每日正常巡检外,每季和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检测试验,安全员和 所属单位主管领导应在试验记录上签字, 并作好台帐、巡检及检修记录,发现问题按抢修对待, 不
能及 时修复的要向生产技术科、安全环保部门汇报。
5.11 各车间做好关键机组电气系统的特护工作,确保设备完好。
所辖设备的车间应按要求提供设备 运行状况(温度、振动等)参数及有关报表。
5.12 各车间对运行中出现的设备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故障的抢修不过夜。
对暂
时
因生产运行、 设备等原因无法处理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做好事故预防措
施, 并
上报处生产技术科,由处生产技术科上报公司机械动力、生产技术等部门。
5.13 禁止设备使用车间自行拆除、增加电气设备和更改电气线路,确因生产需要时应申请,经生产 技术插头、 电气
科审批,由使用车间实施。
6 相关文件
6.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6.2 工程施工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