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合集下载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人员专业水平评价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人员专业水平评价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人员专业水平评价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评价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人员(以下简称设计人员)专业水平,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行为,保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质量,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有关资质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办移民[2014]124号)和《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包括水利枢纽、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潮汐电站、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治理、城市防洪、围垦、水土保持等)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并在各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等综合性设计文件中署名的设计、校核、审查、审核、审定等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设计人员专业水平评价工作由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实行行业自律。

协会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并成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人员评价工作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具体负责评价工作。

第四条设计人员专业水平评价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协会对符合相应等级条件的设计人员颁发设计人员专业水平评价等级证书。

第二章等级标准第五条一级专业水平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二级专业水平等级证书。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累计从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8年以上。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担任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副设总及以上职务。

2.主持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专业设计2项以上。

3.参加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专业设计8项以上。

第六条二级专业水平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三级专业水平等级证书。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累计从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5年以上。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担任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副设总及以上职务。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水利局•【公布日期】2020.04.16•【字号】渝水安置〔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贯彻落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渝水安置〔2019〕15号)精神,市级审批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取消编制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直接编制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依据项目法人(未成立项目法人的项目主管部门,下同)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规定,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报告)。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强化重大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范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0〕214号)有关精神,并结合实际管理工作需要,在规划报告编制提纲的基础上,增加“公众参与”和“移民安置风险评估”章节。

二、编制要求(一)规划报告中涉及重大迁(复)建项目城(集)镇、交通设施和学校等迁(复)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法人应按相应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征求区县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提前报市水利局进行专项技术审核。

专项技术审核通过后,项目法人应同步修改规划报告有关内容,并按程序提出规划报告审核申请。

(二)规划报告中不涉及重大迁(复)建项目项目法人编制完成规划报告后,在满足规划报告审核报件(详见附件)条件下,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市水利局提出规划报告审核申请,其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规划报告可由项目法人向市水利局提出审核申请。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分析 杨梅荣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分析 杨梅荣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分析杨梅荣发表时间:2019-06-20T10:39:39.00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8期作者:杨梅荣1 王灿2 [导读] 摘要:在经济与科技的推动下,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这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1云南能阳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云南曲靖 655000;2曲靖市水务局云南曲靖 655000 摘要:在经济与科技的推动下,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这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移民安置是重要问题,只有做好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水利水电工程方能顺利施工。

为此,本文从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内容、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规划设计方针等方面就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水利水电工程是大型民生工程,需占用较多的土地资源,因此,在规划建设水利水电工程时,经常需通过征地来解决土地资源不足的问题。

然而,一旦需要征地,就涉及到移民安置问题。

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可有效减少矛盾、规避不稳定因素,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1】。

但目前我国各地的移民安置政策法规有所不同,且均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导致移民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为促进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下文首先就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内容做简要分析。

1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法律依据我国一直十分重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也出台、颁布了多项相关法律文件,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中现行适用的几个主要法律文件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2】。

这三项纲领性法律文件对移民权益以及财产的范围作了规定,同时也指出了相关补偿内容与补偿方式。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公告第1号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公告第1号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正文:---------------------------------------------------------------------------------------------------------------------------------------------------- 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公告(第1号)《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3月2日云南省移民开发局第3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告,自2011年8月25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的管理工作,保障移民安置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和《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L/T5064-2007)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移民安置综合设计主要是指在移民安置实施阶段,依据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进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交底,处理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处理设计变更事宜(包括农村移民安置方案调整、城市集镇规划设计方案调整、专业项目等移民工程设计方案改变),编制移民安置验收综合设计报告。

第四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有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的,应当开展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

第五条综合设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二)执行移民安置规划,履行设计变更程序;(三)及时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参与有关问题处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要点分析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要点分析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要点分析本文介绍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流程及其前期工作内容,重点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要点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标签: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前言近年来,我国水利水電工程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一方面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面临着更多的移民安置征地难题。

为了促进我国水利水电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移民安置期间必须基于实际情况,与移民群体加大沟通协作力度,从而保障移民安置工作有序进行。

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流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主要流程包括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及确认、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及审批、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移民补偿投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及审核、移民安置实施、竣工验收等部分。

在移民的安置规划过程中应确定征地区移民人口的增长率,将农村移民以小组为单位计算移民人口,分析安置环境容量,将移民安置意愿、安置点新址、环境状况、水环境、地质文化、人口规模、建设标准、勘探测量数据等进行综合考虑。

并将选定的搬迁新址、用地规模、基础设施状况进行调查,最终完成安置点的规划,并提出投资概算和年度投资计划。

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内容要做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工作就必须在前期结合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熟练掌握政策法规,深入调查分析,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减少矛盾和规避不稳定因素,做好移民的宣传和指导工作。

2.1前期调查前期调查主要涵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情况以及实物调查。

在这之中,实物调查职责主要就是要将在建设征地范围之中所有牵扯到的对象数量及质量查清楚,从而为论证工程规模、工程设计方案比选以及研究工程建设对于周边区域的经济影响、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编制、移民安置合理规划、征地移民补偿投资的确定与征地移民安置的具体实施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2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主要依据的是工程占地以及被淹没区域的实物调查、移民区、移民安置区域的实际经济社会形势以及周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来进行有效的编制,主要涵盖:移民安置的任务、去向以及最终的标准,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要及时的评价移民生活水平,预测在搬迁之后的生活水平,水库移民之后的扶持政策,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的原则等等。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 ××-2008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二○○八年一月目次1 总则 (1)2 概述 (2)3 建设征地及影响范围 (2)4 实物调查 (2)5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2)6 安置任务 (3)7 移民环境容量及安置去向 (3)8 规划标准 (4)9 移民安置规划内容与要求 (4)10 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预测评价 (5)11 后期扶持措施 (6)12 补偿投资 (6)13 公众参与 (6)14 组织分工与工作计划 (6)15 规划大附件 (6)1.0.1 为贯彻落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 号,以下简称《移民条例》),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的依据、原则、内容和要求,特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

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本导则编制。

1.0.3 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1.0.4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按照《移民条例》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基本确定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完成实物调查以及移民区、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调查。

1.0.5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包括需要提请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阶段性成果和移民安置规划依据、原则、任务、标准、内容、方法,以及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的组织、实施等要求。

1.0.6 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当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的意见。

必要时,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提出,经批准后作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的基本依据。

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安置规划

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安置规划

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安置规划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安置规划摘要: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成功修建了许多水利工程,为国家经济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水利工程建设在其中显示出重要的作用.然而水利水电工程征地带来的移民问题,却是制约影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一个难题。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问题的有效解决有利于改善广大移民的生活质量,保障库区移民的生存和发展。

关键词: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一、水利工程移民的内涵移民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移民是指改变居住地点,迁移到其他地方居住;狭义的移民是指定居.水利工程移民通常指由于国家发展需要,修建水库、电站、水坝等水利工程设施,导致当地居民丧失生产生活设施,而不得不迁移异地安置的活动。

我国居民自古有依水而居的习惯,因此水利工程建设处往往水资源丰富,地质、水文、地形条件优越,居住人口密集。

水利工程兴建会淹没库区,所涉及的区域的居民往往是整个村,整个乡,甚至整个县地大规模人口迁移。

二、水利工程移民的特征一般来说,移民可分为两大类-—自愿移民和非自愿移民,水利工程移民属于非自愿移民,并且在非自愿移民中所占比重大,影响大。

大型的水利工程移民一般由政府组织和管理,移民异地安置、福利补偿、就业保障难度大,因此我国水利工程移民具有被动性,时限性和补偿性的基本特征。

三、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一)环境容量分析环境容量分析是对安置区生产、安置人口、安置方向、安置行业、安置项目模糊量化的定性规划工作。

因为环境容量是个多远函数,是受诸多因素影响的,所以说是模糊的量化规划。

移民安置规划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实际情况以及中、长远规划发展,安置容量分析仅对安置容量可能性发生做出建设性建言。

虽然各地存有不同的实际情况,但作为经济发展规律,都存在着极为较相似之处.(二)土地承载环境容量分析土地承载环境容量分析是农村移民生产安置规划的一个重要步骤,土地既是环境要素,又是重要的生计资源。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1、一般规定
• 11.1.4对移民安置需新增设的专业项目,应结合 原有专业项目和移民安置区专业项目现状水平, 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经济合理、满足移民 安置需要的原则,合理确定其建设标准和规模。 W
• 11.1.5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对需要结合地方 发展规划,扩大规模,提高标准(等级)或改变 功能的项目,应由省级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协商 一致,并明确投资分摊方案。W
• 5.5.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应按本阶段确认的水库正常蓄 水位和回水计算成果、水库影响区预测成果、施工总布置 图和移民安置方案,确定建设征地移民界线和处理范围。
• 5.5.3移民安置实施阶段,进行建设征地移民界线永久界桩 布置设计,必要时根据水库洪水复核成果和移民安置实施 方案的变化情况,复核、调整建设征地移民界线和处理范 围。W
永久管理区、料场、渣场、作业场、施工企业、 场内施工道路、工程建设管理区等区域。

临时建筑物占用的土地,可以恢复原用途的,
列为枢纽工程建设临时用地区域。工程建设永久
征收的土地,以及虽属临时使用但不能恢复原用 途的土地划列为枢纽工程建设永久用地区域。W
3、枢纽工程建设区
• 5.3.2枢纽工程建设区范围应根据施工组织 设计选定的施工总布置方案确定。
• 11.2.11防护对象的防洪设计标准应根据工程等级、 洪灾类型(河洪、山洪、内涝)参照《水电工程 移民专业项目规划设计规范》确定。
2、处理规划设计
• 11.2.12 防护工程的等级及洪水标准需要提 高或降低的应加以论证。W
• 11.2.13采用垫高方式进行处理的防护工程, 采用相应对象的水库淹没处理设计洪水标 准。W
2、处理规划设计
• 11.2.1铁路、公路、水运、电力、电信、广播电 视等工程项目,应根据影响程度,按原规模、原 标准(等级)、恢复原功能的原则,并结合项目 所在地的地形、地质条件等,尽可能在经济合理, 技术可行的条件下,给予恢复或改建。不需要或 难以恢复的补偿项目,应研究提出合理的补偿方 案。

dlt 5064-2019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oc

dlt 5064-2019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oc

dlt 5064-2019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P55备案号:J69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 L/T5064—2007代替DL/T5064—1996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ofresettlementplanninganddesigningforhydroelectricproject 2007-07-20发布2007-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第一章、目次前言 (Ⅱ)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总那么 (3)4各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5)5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 (8)6社会经济调查 (13)7实物指标调查 (16)8移民安置总体规划 (21)9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25)10城市集镇处理 (32)11专业项目处理 (36)12库底清理 (41)1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44)14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 (47)15实施组织设计 (60)16水库水域开发利用 (62)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要求 (63)附录B〔规范性附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目录.. 69 条文说明 (77)第二章、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的要求,组织对DL/T5064—1996《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进行修订,修订后更名为《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DL/T5064—1996《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于1996年颁布实施。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以下简称《移民条例》〕,适应水电工程项目核准和水电工程建设需要,以及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需要,组织对DL/T5064—1996进行修订是非常必要的。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关 键 词 : 利 水 电工 程 ; 设 征 地 ; 民安 置 ; 划 设 计 水 建 移 规
Pl n a de i n o i mi r to p a e e t o h dr po r ng n e i c s r to l nd- e y ng/ sg f m g a i n l c m n f r y o we e i e r ng on t uc i n a lv i /
法 律 规 定 属 于 国 家 的 以 外 , 属 于 集 都

移 民 安 置 规 划 设 计
的 方 针 和 指 导 思 想
20 0 6年颁 布的 《 中型水 利水 电 大
工程 建设 征地 补偿 和移 民安 置条 例 》 规 定 : 国家实行 开 发性 移 民 方针 , “ 采
取 前 期 补 偿 、 助 与 后 期 扶 持 相 结 合 补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地 管 理 法 》
涉 及 征 地 移 民 部 分 主 要 条 款 有 : 国 ① 家 实 行 土 地 用 途 管 理 制 度 。将 土 地 分 为耕 地 、 地 、 地 、 地 、 服 用地 、 园 林 草 商 工 矿 仓 储 用 地 、 宅 用 地 、 共 管 理 住 公 与 公 共 服 务 用 地 、 殊 用 地 、 通 运 特 交 输 用 地 、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 他 水 其
r g o a c n my a d s ca t b l y h e a in h p b t e h t t e i n l e o o n o i lsa i t .T e r l t s i e we n t e sae,c l e ie , i d v d a s n wn r s i o o l t s n ii u l e v a d o e s mu t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一、背景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水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征地和移民安置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征地涉及土地征用、补偿、搬迁等方面,而移民安置涉及到新的定居点的选址、基础设施建设、生活环境改善等方面。

因此,建设有效的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至关重要。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确保征地和移民安置过程合法、公正、公平,并最大限度的保障被征地人员的利益。

2.原则:依法合规、科学规划、资源优化、社会稳定。

三、征地过程规划1.征地手续:确保征地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对土地征用进行合法性评估和手续办理,使被征地人员明确自己的权益。

2.补偿方案: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确保被征地人员在经济利益上得到合理的保障,并在补偿方案中考虑到土地、住房、就业等多方面权益。

3.信息公开:透明公开征地的程序和规划,使被征地人员了解征地的目的、程序和时间等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4.社会稳定:通过及时沟通和解释,确保征地过程中的社会稳定性。

四、移民安置规划1.定居点选址:根据征地区域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新的定居点,考虑到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设施和资源利用等因素。

2.基础设施建设:在新的定居点投入适当的资源,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以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

3.就业机会:通过开发经济产业,为移民提供就业机会,使其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可以考虑农业、畜牧业、旅游业等项目。

4.教育与医疗:提供良好的教育和医疗资源,确保移民儿童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移民居民能够享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

5.生活环境改善:改善新的定居点的生活环境,包括绿化提升、环境治理等,提供更好的生活品质。

五、评估与监测1.评估机制:建立征地移民安置的评估机制,对征地和移民安置的效果进行评估,以确认规划的有效性。

2.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征地和移民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不影响整个工程进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分析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分析

1 . 2 移 民心 理 阻碍水 利水 电工 程顺 利移 民
在 过 去 进 行 的 水 电移 民工 作 中 , 工 作 人 员 常 会 有 这 样 的 感 受: 移 民 的 心 理 十 分 复 杂 且 变 化 无 常 。移 民心 理 反 复 无 常 的 原 因何 在 呢 ?从 心 理学 的 角 度分 析 , 这 是 因为 水 电工 程 移 民 的 被 动 性 造 成 其 心 理 上 有 极 强 的依 赖性 ;搬 迁后 自然 条 件 的 改 变 ,

1 水利水 电工程移 民现状分 析
1 . 1 移 民文化 阻碍移 民正常进 行
从广义上讲 。 工 程 移 民 文 化 主 要 是 指 工 程 移 民 在 特 定 历 史 条 件 下 认 识 和改 造世 界 的 活 动 中所 创 造 并 遵 循 的行 为 方 式 、 组 织机制和道德规 范 . 包 括 由此 产 生 的观 念形 态 、 思维方式 、 知 识
( 1 ) 抗 拒 心 理
已经 和将 要 进 行 水 电 开 发 的地 区 , 多 处 偏 远 的 高 山 峡 谷 地 区, 土 著 少 数 民族 占较 大 比例 。世 代 居 住 在 较 为 闭 塞 的 环境 中 , 使 这 些 世 居 少 数 民族 世 代 沿袭 着 根 深 蒂 固 、 难 以轻 易 打 破 的 特 有 的 民族 文 化 , 即 使 移 民 搬 迁 引起 居 住 环 境 的 巨 大 变 化 , 他 们 也 总 是 力 图 在 新 环 境 中保 持 原 有 文 化 。 因此 , 库 区移 民 文 化 具
引发大量 的社会 、 经济和环境等 问题 。水利水 电工程项 目一般处在偏 远的高山峡谷地 区, 农业人 口占多数 , 目前 , 水利水 电工程项 目开 发面临的重大 问题就是如何处理移 民区土著居 民。从工程 移民文化的角度针对 目前 已经 和将要 进行水电开发的地区移 民现状提 出看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及实施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及实施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及实施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公布,新条例从保护移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出发,明确了移民工作管理体制,强化了移民安置规划的法律地位,特别是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移民安置的程序和方式、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以及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等问题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鉴于新条例对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在管理体制、工作程序、规划设计、政策规定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要求,如何更好地贯彻执行好新条例,做好移民安置规划与实施的衔接,是当前各级地方政府和移民主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内容和深度新条例规定,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移民安置规划,按照审批权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核。

同时,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内容作了相应规定,其中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当主要包括移民安置的任务、去向、标准和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以及移民生活水平评价和搬迁后生活水平预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淹没线以上受影响范围的划定原则、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原则等内容。

而移民安置规划应当对农村移民安置、城(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项设施迁建或者复建、防护工程建设、水库水域开发利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措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概(估)算等作出安排。

但由于新条例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深度未作出明确的要求,因此,给各级地方政府和移民主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上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事实上,从新条例对移民工作内容、职责和要求的划分还是能看出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深度要求。

首先,新条例规定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审批权限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其审批的主要作用和约束力在于对移民安置方案的确定;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审核权限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其审核的目的可理解为对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与经审批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适合性的检验。

DLT_5064-2007_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DLT_5064-2007_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ICS 27.140P 55备案号:J69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 / T 5064 — 2007代替DL / T 5064 — 1996)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 of resettlement planning anddesigning for hydroelectric project2007‐07‐20发布 2007‐12‐01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目 次目 次 (I)前言 (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总 则 (3)4各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5)4.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5)4.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5)4.3移民安置实施阶段 (6)5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 (8)5.1一般规定 (8)5.2水库淹没影响区 (8)5.3枢纽工程建设区 (10)5.4建设征地移民界线 (10)5.5设计深度要求 (11)6社会经济调查 (12)6.1一般规定 (12)6.2调查内容和方法 (12)6.3组织程序 (13)6.4调查要求 (13)7实物指标调查 (14)7.1一般规定 (14)7.2实物指标分类 (15)7.3调查组织与程序 (15)7.4调查方法和要求 (16)7.5调查报告编写 (18)8移民安置总体规划 (19)8.1一般规定 (19)8.2内容和方法 (19)8.3设计深度要求 (21)9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22)9.1一般规定 (22)9.2农村移民安置人口 (22)9.3移民环境容量 (23)9.4移民安置方案 (23)9.5生产安置规划设计 (24)9.6搬迁安置规划设计 (24)9.7耕地占补平衡及临时占地恢复 (24)9.8后期扶持措施 (25)9.9规划投资 (25)9.10生活水平评价预测 (25)9.11规划成果 (25)9.12组织和程序 (26)9.13设计深度要求 (26)10城市集镇处理 (28)10.1一般规定 (28)10.3迁建规划设计 (29)10.4设计组织和程序 (29)10.5设计深度要求 (30)11专业项目处理 (31)11.1一般规定 (31)11.2处理规划设计 (31)11.3组织和程序 (33)11.4设计深度要求 (33)12库底清理 (36)12.1一般规定 (36)12.2清理范围 (36)12.3清理项目 (36)12.4清理技术要求 (37)12.5各阶段工作要求 (38)1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39)13.1一般规定 (39)13.2规划设计原则 (39)13.3规划设计内容及要求 (39)13.4各阶段工作要求 (40)14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 (42)14.1一般规定 (42)14.2基础价格和项目单价的编制 (43)14.3概算编制要求 (44)14.4估算编制要求 (51)14.6设计深度要求 (52)15实施组织设计 (53)15.1一般规定 (53)15.2实施条件分析 (53)15.3实施组织管理 (53)15.4实施进度计划 (53)15.5设计深度要求 (54)16水库水域开发利用 (55)16.1一般规定 (55)16.2设计深度要求 (55)附 录 A (56)A.1总则 (56)A.2概 述 (56)A.3建设征地处理范围 (57)A.4实物指标调查成果 (57)A.5规划依据和原则 (57)A.6安 置 任 务 (57)A.7安置标准 (58)A.8移民环境容量 (58)A.9规划方案 (58)A.10后期扶持方案 (59)A.11移民生产生活水平评价预测 (59)A.12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要求 (59)A.13组织分工与工作计划 (60)A.14附 件 (60)附录B (规范性附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目录 (61)B.1前言 (61)B.2概述 (61)B.3建设征地处理范围 (61)B.4实物指标调查 (61)B.5移民安置总体规划 (62)B.6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62)B.7城市集镇迁建规划设计 (64)B.8专业项目复(改)建规划设计 (64)B.9水库库底清理设计 (65)B.10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65)B.11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 (65)B.12实施组织设计 (66)B.13水库水域开发利用 (66)B.14听取移民及移民安置区居民意见情况 (66)B.15报告附表、附图和附件 (67)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的要求,组织对DL/T 5064—1996《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进行修订,修订后更名为《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刍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摘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是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设计方案比选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工程规模的合理选定,关系到移民的生产、生活和相关地区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

必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业主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深入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精心设计。

同时研究落实扶持移民生产和发展致富的措施,最终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发展致富”的目标。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我国水库移民实践大致经历了两个时期:一是补偿性移民时期,二是开发性移民时期。

实践证明,开发性移民政策符合我国国情和民愿,效果明显。

我国的水利水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理论也从无到有,大大保障了移民生产生活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一、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方针和指导思想2006 年颁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

”“移民安置与库区建设、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经济发展相结合,逐步使移民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

”开发性移民就是把移民安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轨道,将安置移民的生产、生活同区域开发、生态与环境保护相结合,通过开发,重建安置区的社会经济,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工业、服务行业和农业的就业机会,大力进行生态环境建设,保持库区的可持续发展。

开发性移民特别强调生产基地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强调技术培训、实施机构建设;强调做好前期勘测、规划设计工作,为移民安稳致富绘制可实施的蓝图,减少移民安置的盲目性;强调投资效果,使移民达到和超过原有的生活水平。

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相结合,各方支援与自力更生相结合是适合目前我国特点的移民安置规划指导思想之一,也是以往移民工作经验的总结。

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与移民有关的条款,规定了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权属问题。

明确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由个人使用,也属集体所有;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水库移民财产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涉及征地移民部分主要条款有:①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

将土地分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用地12 大类。

②耕地保护。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③建设用地审批权限。

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 hm2 的、征用其他土地超过70 hm2 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

在此规定以外征用土地的,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④征用土地补偿补助标准。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⑤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⑥土地复垦规定。

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土地复垦费用,应当根据土地被破坏程度、复垦标准和复垦工程量合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国家对水工程建设移民实行开发性移民的方针,按照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移民安置应当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移民经费列入工程建设投资。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条例》包括总则、移民安置规划、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 章63 条,从保护移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出发,明确了移民工作管理体制,强化了移民安置规划的法律地位。

特别是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移民安置的程序和方式、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制度以及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等问题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三、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阶段划分和主要任务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阶段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技施设计4 个阶段;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阶段分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移民安置实施3 个阶段。

主要任务:确定征地移民范围,查明征地及影响范围内的人口和各种国民经济对象的经济损失,分析评价所产生的社会、经济、环境、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参与工程建设方案和规模的论证,确定移民安置规划方案;进行农村移民安置、城(集)镇迁建、工业企业处理、专业项目恢复改建、防护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水库库底清理设计;提出水库水域开发利用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措施;编制实施总进度及年度计划;编制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

四、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主要内容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不同阶段的设计内容基本相同,但对淹没对象处理的设计深度不同,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主要设计内容如下。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包括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及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在确定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完成实物调查以及移民区、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依据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开展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②确定水库淹没处理设计洪水标准;确定泥沙淤积年限,进行水库洪水回水计算;分析计算风浪爬高值及船行波影响。

③根据水库回水计算成果及水库浸没、坍岸、滑坡及其他影响的预测成果,确定水库淹没影响处理范围。

第②③项工作深度达到了原初步设计阶段要求的深度,完成此项工作后,下阶段可仅进行必要的复核。

④查明各项淹没影响实物,编制实物调查报告。

实物调查时需现场测量定线,设置临时标志,各项实物的调查内容、深度、精度达到了原初步设计阶段要求,实物调查结果应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后,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⑤进行建设项目所涉及水库淹没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调查,评价水库淹没对涉及地区经济社会的影响。

要求水库淹没影响区应以村、村民小组为单位,收集资料并进行样本调查;移民安置区以乡(镇)、村为单位,收集资料并进行样本调查。

⑥对工程设计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意见。

要求根据淹没对象的重要性,分析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程度,提出对工程规模确定的建议。

⑦基本确定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水平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等有关设计参数。

根据枢纽工程建设工期和移民工程建设强度,合理确定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水平年。

一般枢纽工程水库区以水库下闸蓄水的当年为规划设计水平年,分期蓄水水库应以分期蓄水年分别作为规划设计水平年。

⑧农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计算生产安置人口和搬迁安置人口,以村为单位分析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确定生产安置标准,明确移民安置去向;选定集中居民点新址,基本查明新址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居民点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进行居民点典型勘测设计,编制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⑨选定城(集)镇迁建新址,确定城(集)镇人口、用地规模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进行城(集)镇新址地形图测绘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

编制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

估算补偿投资,编制迁建进度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五、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组织移民条例规定,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组织方式为: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由项目法人根据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移民安置规划。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按照审批权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后,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一并审批或者核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核移民安置规划,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

六、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展望如何发展生产、增加就业成为移民群众安稳致富的关键。

围绕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发展致富”的目标,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应在下述方面进行加强或拓展。

1.围绕“搬得出”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设计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应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及规范规定要求,研究制订合理的移民搬迁安置目标和标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有效改善移民生存环境,提高移民的生活质量;配置必要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如社区就业帮扶中心、文化活动室、卫生室等,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移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信息需求及均等化社会服务要求。

2.围绕“稳得住”目标,创新移民生产安置模式对土地资源丰富的区域,实施大农业安置,通过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园,推动农业科技发展;对有一定数量耕地资源但难以全部依托土地安置的,辅以适合当地经济社会环境条件的复合安置方式;对缺少耕地、有条件的移民采取长期现金补贴或一次性补偿或结合新农保对适龄人群实施养老保障安置;可采用“培训+社会保障+就业”的方式,提高移民群众就业和自主创业能力,鼓励移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同时以社会保障措施解决其后顾之忧。

对于县外具有集中土地资源,在地方政府支持、移民同意的情况下,可选择集中外迁农业安置。

3.围绕“逐步能发展致富”目标,加大对当地经济的支持力度贯彻科学发展观,研究以电站开发建设为契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以当地经济的总体发展,支持移民安置区的经济发展。

研究推动库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升级,能够带动移民致富增收的产业发展规划。

研究通过加强教育和技能培训,鼓励移民群众从农村向城镇迁移,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的扶持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