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
12371转接组织关系流程
![12371转接组织关系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56b3fcc14028915f804dc288.png)
“12371党建信息平台”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一、市内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1.党员本人提出申请;2.转出地党支部填写网络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逐级上传到乡镇(街道)党(工)委或相应级别单位党委;3.乡镇(街道)党(工)委或相应级别单位党委审核后,转到转入地党支部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或相应级别单位党委;4.转入地党支部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或相应级别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后,再逐级向下传到转入地党支部;5.转入地党支部所在基层党委填写网络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单》,反馈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6.转入地党支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通知党员报到。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市外流程1.党员本人提出申请;2.转出地党支部填写网络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逐级上传到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经审核后,开具书面《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员本人;3.党员持书面《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转入地办理接转手续。
三、党员组织关系从市外转入流程1.党员持书面《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重庆市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党组织填写网络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逐级下传到转入地党支部;2.转入地党支部所在基层党委填写书面《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单》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3.转入地党支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通知党员报到。
说明:重庆市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包括市委组织部,40个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两新”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科技工委、市委农工委、市委移民工委、北部新区党工委和市国资委党委组织处(部)。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20cdbc9fb1717fd5360cba1aa8114431b90d8e23.png)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一、前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是党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组织关系维护和调整的一种方式。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涉及到党员权益、组织发展和党的建设,因此,对于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的规范化和严密性,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是指党员从一个党支部转入另一个党支部的过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出申请党员正式提出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申请书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表明转入党支部的意愿和理由。
申请书应当真实、合理,体现党员对党组织关系转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 评议审查申请材料经所在党支部审核后,需要进行评议审查。
评议审查过程中,需要对申请人的党员个人品行、党组织关系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其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评议委员会在评估过程中,应注重通过个人面谈、征询意见等途径了解申请人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意识。
3. 党组织讨论在评议审查的基础上,所在党支部将申请人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进行组织讨论。
党组织讨论应当充分尊重申请人的个人意愿和自愿性,并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在讨论过程中,需要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对党的事业的担当精神。
4. 党委审批经党组织讨论后,所在党委根据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评议审查结果和党组织讨论情况,即党内审查结论,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
党委审批结果应当立即通知申请人,并将审批意见报送上级党委备案。
5. 确认中共党组织关系申请人在收到所在党委审批意见后,立即与转入党支部联系,确认党组织关系转接事宜。
转出党支部应当及时将申请人的档案资料和党组织联系方式转至转入党支部,以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6. 完成党组织关系转入申请人按照规定,参加转入党支部的入党介绍、培训等工作,并在完成转入手续后,正式转入新的党支部。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是指党员从一个党支部转到另一个党组织的过程。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3c6712fd84868762caaed596.png)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转出一、转出到市内其他党组织1、党员本人进入“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我——>组织关系接转——>新建——>填写关系接转信息——>保存——>提交;并通知所在支部书记审核。
2、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功能应用)——>组织关系接转——>点开拟转出人员姓名前的“详情”——> 审核党员填写的转出信息无误后——> “同意”;(如信息填写有错,点“不同意”并通知党员重新填写)。
3、学院党委进入系统审批;4、党员到新的党组织报到。
二、转出到市外党组织1、党员本人进入“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我——>组织关系接转——>新建——>填写关系接转信息——>保存——>提交;并通知所在支部书记审核。
2、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功能应用)——>组织关系接转——>点开拟转出人员姓名前的“详情”——> 审核党员填写的转出信息无误后——> “同意”(如信息填写有错,点“不同意”并通知党员重新填写);3、学院党委审批;4、党员本人到学院党委办公室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5、对方党组织接受后,寄回回执;6、学院党委录入回执信息。
转入一、市内转入1、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从北京市党建平台提交转入申请至: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党委XXX党支部;2、党员到学院党委报到;学院党委进入“党员E先锋”审批;3、党员持学院党委介绍信到党支部书记处报到;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功能应用)——>组织关系接转——>点开拟转入人员姓名前的“详情”——> “确认报到”;4、党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党员E先锋(基础数据库)——>更新和补充新转入党员基本信息和党统信息。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https://img.taocdn.com/s3/m/3dbbb3dc6f1aff00bed51eb5.png)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的暂行规定
为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党员因调动工作、工作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等,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二、转移类别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超过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2、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交所去单位党组织。
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四、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办法
1、新入公司党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办法:
新入职党员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
新录用党员入职报到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党材料由公司党支部组织委员处,由其统一到园区办理接转手续。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d8a6200ca8956bec0975e3ab.png)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一、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区外转接区内转接二、党组织关系接转所需材料1、转入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转出单位隶属的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2、转出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工)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区内接转组织关系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到转入地所在的基层党(工)委办理。
三、党组织关系接转有关规定1、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按照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原则,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骑缝章和落款章。
3、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由党员本人转办和携带,本人因故不能转办的,经党组织批准,可指定其他党员转办、携带或由党组织出面转办。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而失效的,经本人说明理由,并由相关部门的党组织证明,可酌情考虑给予接转;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组织关系,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失效的,不予转接;无正当理由六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为自行脱党。
党费收缴有关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根据中组发〔2008〕3号《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交纳党费具体规定如下: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以上三类人员具体收缴基数以每月的应发工资为准;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示及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示及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6cac5a6258fafab069dc02ba.png)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
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1、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工)委和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
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范围内,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及注意事项
![党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及注意事项](https://img.taocdn.com/s3/m/7aed1cd0360cba1aa811daa7.png)
党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党组关系转接程序
1、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党员介绍信。
2、党员个人持介绍信到县委组织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3、党员个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单位报到。
4、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
复转军人组织关系由师以上机关出具介绍信,由县委组织部接转到其居住地村或社区党组织。
复转军人预备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中组通字 [1999]58号文件规定,“预备党员军人原则上不准退出现役”,确实需要退出现役的,由其所在团以上政治部门开具证明信,证明退出现役的理由。
5、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已经落实单位的,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未落实单位的,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党委,再由乡镇党委转到所在村或社区党组织。
6、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
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党委,再由乡镇党委转到所在村或社区党组织。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注意的问题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的身份证明,党员工作调动(或退休)、毕业生党员离校、新大学生党员入学等必须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2、为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相关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并由本人携带,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代办。
3、党员开出的组织关系,不得长期放在自己手中,必须按照组织部们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规定的有效期限内进行转接。
4、放在自己手中超过有效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过期作废。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5d782e1114791711cc791774.png)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如果所里党员属于机关单位退休返聘的情况,党员组织关系可暂时不转到市行业党委,但年轻党员或中层干部党员须及时转到市行业党委。
一、从成都市(20个区市县)以外的市区、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成都市高校(公章是“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和成都市(20个区市县)以外高校转进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的党员。
转移流程: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开介绍信成都市委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写:成都市委组织部,“内容”写:由XX<具体单位名称>去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二、从成都市(20个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社区党委、街道办党工委和成都市高校(公章是“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转进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的党员。
转移流程: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开介绍信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写: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内容”写:由XX<具体单位名称>去XX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三、注意事项1.《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内容须完整填写:如“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等称呼须完整填写;身份证号码须准确填写;预备或正式党员须明确标示。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事宜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的组织委员或普通党员办理,非党员不得办理此事宜。
四、重要部门联系方式(一)成都市委组织部组织关系接转室1.联系地址:成都市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1号楼22楼12206号办公室(成都地铁1号线“孵化园”站附近)2.联系人员:谢老师3.联系电话:61886069(二)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1.联系地址:成都市金家坝街5号(原成都市财政局)708办公室2.联系人员:袁将,王蔚,孙畅3.联系电话:86636007。
党组织关系接转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程序
![党组织关系接转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61fecbe8941ea76e58fa0412.png)
党组织关系接转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程序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接转一般程序: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介绍信必须加盖开具单位印章,以私人名义介绍,一律无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
组织部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开具单位印章枣骑缝章。
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组织关系接转具体程序:各地之间组织关系接转存在一些细节上的差异,以本市组织关系接转为例,除一般程序规定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外,根据不同情况需提供相应材料,具体可分为三个主要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或有效党籍材料)、接转组织关系依据。
一、组织关系介绍信。
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介绍信必须加盖开具单位印章,以私人名义介绍,一律无效。
组织关系介绍信重点要素为抬头、党员大致信息、去向、党费缴纳时限、介绍信有效期、迁出关系时间,相对容易出现错误的为抬头和去向。
在此以抬头和去向为例具体阐述:1、县级市外组织关系接转:抬头需开至县处级党委组织部(案例:学生党员毕业组织关系欲迁回户籍地,学校抬头直接开至镇乡街道党委,在此阐明,高等学院党委基本为县处级单位党委,但不可以跨区域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非隶属关系基层党委,简单直白的讲,就是你对该党委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怎么可以“遥控”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再由当地组织部迁至基层党委,经村级党组织决议、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迁入。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精)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精)](https://img.taocdn.com/s3/m/48b08c9189eb172ded63b7f4.png)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转移办法二、转接操作步骤三、转接要求四、应该注意的问题一、转移办法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2、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3、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4、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https://img.taocdn.com/s3/m/3dbbb3dc6f1aff00bed51eb5.png)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的暂行规定
为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党员因调动工作、工作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等,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二、转移类别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超过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2、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交所去单位党组织。
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四、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办法
1、新入公司党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办法:
新入职党员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
新录用党员入职报到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党材料由公司党支部组织委员处,由其统一到园区办理接转手续。
党组织转接关系说明
![党组织转接关系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d76fb56a1eb91a37f1115c36.png)
关于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有关要求及说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
为了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院党委组织部专门制定有关规定和要求,希望各系部党总支传达到每位毕业生党员,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要求1.毕业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离校前,要向所在系部党组织提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统计表”有关信息(详见附表1),系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要求审核汇总后,统一用A4纸打印,派专人到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各系部党组织从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毕业生党员随身携带,并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整理及档案密封,交由学生自带。
3.毕业生党员要按照“介绍信”规定的转接“有效期”内到接收地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有关填写要求说明1.介绍信(详见附表2)中第一联由院党委组织部留存,第二、三联由学生党员自带。
2.第二联横线①填写“毕业去向单位有接收权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具体名称由学生党员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就业或去向单位咨询。
3.第二联横线②填转出地的毕业院校(一般应与毕业证盖章校名一致)。
4.第二联横线③填具体毕业去向单位。
5.第二联④“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转本省范围的可填80天,转外省的可填90天。
6.第三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我院党委组织部。
三、关于填写介绍信①栏(毕业去向单位有接收权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和介绍信③栏(毕业去向单位)的具体说明1.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1)考取山西省内院校研究生的①栏直接填“中共×××大学党委组织部”,③栏填“×××大学×××院(系)”。
(2)考取外省院校研究生的①栏需填写该院校上级有接收权的党组织名称,如考入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应填“中共天津市委教卫工委组织处”;考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应填“中共湖北省高校工委组织处”。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ada6651eaaea998fcc220eb3.png)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转移对象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毕业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单位的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可委托代办。
三、办理步骤及注意事项(一)转出办理程序1.组织关系转移到省直所属各部、委、厅、局单位:凭学校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校章)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2. 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市属单位: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直机关工委章),在有效期内到其转出地址相应的“市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换信手续。
再持市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或传真至学校党委工作部。
3. 组织关系转移到本(外)市的街道、社区: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直机关工委章),在有效期内到其转出地址相应的“区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换信手续。
再持区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或传真至学校党委工作部。
4. 组织关系转移到农村(乡、镇、村):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直机关工委章),在有效期内到其转出地址相应的“县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换信手续。
党组织关系转移相关说明
![党组织关系转移相关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41726a390b4c2e3f57276378.png)
党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说明(非成文规定)1、关系转移:档案与介绍信分开走,党员档案放入人事档案(升本院研究生的档案留在学院党委,升别的学院研究生要办理介绍信转移手续),介绍信由本人带到归属党委;介绍信是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去处也就是党员的归属,一般来说党员档案放在人事档案里面,一般党委不需党员档案。
2、介绍信:(1)转到省内单位党委:抬头“XXXXXXX党委”(2)转到深圳街道:抬头“XXXXXX街道党工委”,外市一般开到上一级,如区级以上(3)转到生源地等:抬头“XXXXX市/区/县党委组织部”,注意抬头是回到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党委。
(4)转到省外单位党委:抬头流程“深圳市委组织部—XXXXX市委组织部/教工委”去向党委“XXXXX市委组织部(XXXXXXX党委)”3、暂缓就业及出国留学:建议党员关系转回生源地或居住地(实在无办法的可保留学院,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若要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学院,党员本人应填写《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审批表》,并提交《入学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学成回国后应尽快回学校办理党员转移手续)。
4、注意事项(1)、介绍信的开出要求各位党员问清楚所属党委如何开出开头,并以合理的抬头为准,抬头只能是党委,党支部无权接收。
(2)、党员在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妥善保管,不得撕毁,不得擅自涂改有关内容,否则该介绍信自行作废,要按期办理转接手续,不允许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在手中,逾期不办理转接手续,介绍信自行作废(省内的有限期为30天,省外的一般60-90天)。
(3)、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机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4)、若党员关系与其人事档案去向不一致如关系转到街道党工委、人事档案挂靠人才市场,关于档案问题:党员档案已经放入人事档案,贵党委如因转正需要而需要党员档案的话需要党员去人事档案所在地(如人才市场)将党员档案提取出来,办理完之后,再归还人事档案保存。
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工作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工作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f608d702de80d4d8d15a4f5d.png)
附件一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工作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问答1、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怎样办理转移手续?党员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升学、转业,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及其上级党委组织部办理,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2、党员组织关系信件有几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两种: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前者通常叫做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后者通常称为党员临时组织关系。
3、哪些党组织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1)县、旗、市委及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
(2)中央直辖市的区委组织部。
(3)党中央各部委的机关党委和中央一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政治部。
(4)解放军师一级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
(5)各铁路局政治部。
(6)中国民航局政治部、组织部、局直属机关党委。
(7)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委组织部。
4、哪些党组织可在省、市、自治区范围内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一个省、市、自治区的范围内,省、市、自治区直属的机关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可以与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的各县、旗、市委及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5、在一个县、旗、市范围内怎样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在一个县、旗、市的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及以上各级党委,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6、民航系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有什么规定?凡中央组织部规定的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单位,可以向民航系统的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兰州、沈阳管理局,民航所属各大专院校民航各飞行总队,民航各省、市、自治区管理局等单位党委或组织部(处、科),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民航上述单位要向外单位转移关系时,须经所在地区的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接转,民航四川省管理局可由重庆市委组织部接转。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完整版)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完整版)](https://img.taocdn.com/s3/m/6b7c424c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74bd35f.png)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完整版)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指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转移所在党组织的关系的一项程序。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具有重要的制度意义和实际影响,它可以保证党员的团结统一,促进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流程。
一、申请转移党员在需要转移组织关系时,应向原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转移原因以及申请的目的地党组织信息等内容。
申请书要求语言简练、明确,并附上个人签名。
二、审查与批准原党组织在收到党员的转移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
审查主要是对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确保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和党纪政纪的良好性。
审查结果应书面反馈给党员本人,并告知审查通过与否的决定。
通过审查的申请,原党组织应将审查结果上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对转移申请进行再审查,确保程序的公正与规范。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的党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即可进行下一步的手续。
三、转任通知上级党组织收到批准后的转移申请后,应立即将转移的党组织关系通知到目的地党组织。
通知内容应包括党员的基本情况、转移原因、原党组织的意见等。
同时,还应将党员的个人档案以及相关材料一并转寄给目的地党组织。
四、接收与登记目的地党组织收到转任通知后,应及时接收党员并进行登记工作。
接收时应核对党员的个人身份信息、党籍状况等,确保党员的信息准确无误。
在登记过程中,目的地党组织应将党员的转移时间、来源党组织等信息填写到党组织关系转接台账中,确保转移记录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五、转接函发放目的地党组织在接收党员登记完成后,应向党员发放转接函。
转接函是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重要证明文件,它包含党员的个人信息、转移时间、目的地党组织等内容。
党员应妥善保管转接函,以备参加组织生活和参政议政等活动时使用。
六、宣布公示组织关系转移产生效力后,目的地党组织应及时宣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事项。
公示内容应包括党员的个人信息、转移原因、公示期限等。
公示期限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
2012-03-19 08:42
一、关于接转组织关系的基础知识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
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转移对象
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毕业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单位的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可委托代办。
三、办理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转出办理程序
1.组织关系转移到省直所属各部、委、厅、局单位:凭学校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校章)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2.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市属单位: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直机关工委章),在有效期内到其转出地址相应的“市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换信手续。
再持市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
寄回或传真至学校党委工作部。
3.组织关系转移到本(外)市的街道、社区: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直机关工委章),在有效期内到其转出地址相应的“区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换信手续。
再持区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或传真至学校党委工作部。
4.组织关系转移到农村(乡、镇、村):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直机关工委章),在有效期内到其转出地址相应的“县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换信手续。
再持县(市)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或传真至学校党委工作部。
(二)转出办理注意事项
1.办理党关系转移前,党员必须要向工作单位询问要转入党组织的全称,以及其上级党委的名称(例如:转往“于洪区陵西街道办事处”,其上级党委应该是“于洪区区委组织部” ;转往“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工委”,其上级党委应该是“沈阳市市委组织部” 。
)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千万不可遗失。
3.请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内、由本人亲自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及时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4.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或传真至学校党委工作部,所去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寄回或传真回“回执联”。
5.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无正当理由,毕业后六个月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三)转入办理程序
1.组织关系由省直所属各部、委、厅、局单位转入的:持转出单位“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名称为:中共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中共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到学校党委工作部办理转入手续,并填写“辽宁电大(装备学院)组织关系转入情况登记表”。
2.组织关系由其他情况转入的:持转出单位“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名称为:辽宁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到学校党委工作部办理转入手续,并填写“辽宁电大(装备学院)组织关系转入情况登记表”。
(四)转入办理注意事项
1.请各党总支(支部)、个人,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党委工作部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2.在转移组织关系的同时,教工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一并交由党委工作部;教工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应归档到人事档案中,无需上交党委工作部。
学生党员的档案一律上交党委工作部。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处理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
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立即向所在党总支(支部)、党委工作部报告,个人做出书面检查。
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到党委工作部开具介绍信补转。
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
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五、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处理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及时转交接收的党组织。
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
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作废处理,凡我院转出的,由本人将其交回到党委工作部,再由党委工作部重新开出补转;凡外单位转入的,退回原单位另行补转。
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地变更的处理
若因工作单位变更或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地点有误等原因,必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回到学校党委工作部更改,同时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作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