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预警系统运维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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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考核办法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考核办法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考核办法(试行)为切实加强徐州市尾水导流工程的水质监测工作,强化预警性检测,保障12座水质监测站安全稳定运行,严格监督检查现场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参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公司。

二、考核主要内容:水质监测站现场维保管理、监测数据管理、监测仪器稳定性管理、维保人员管理、维保人员应急管理、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7个方面。

三、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管理,其中水质监测站现场维护管理40分、监测数据管理20分、监测仪器稳定性管理20分、维护人员管理5分、维护人员应急管理5分、监测数据质量管理5分、档案管理5分。

四、考核工作采取周巡查—月考核—季度考评的工作流程执行。

周巡查按照巡查分工由各巡查组对管理区内的水质在线设备运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通报运维公司进行解决,未及时处理的上报巡查组负责人督促,并作为问题登记;月考核由巡查组负责人组织水质技术人员对12座在线水质监测设备运维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监督考核存在问题落实;季度考评由处项目实施考核小组负责,根据周巡查、月考核及历史数据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严格按照考评结果申报季度费用,落实奖惩措施。

五、考核办法按得分划分考核等级: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级;80~90分(含80分)之间的为“合格”等级;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等级。

其中监测数据缺失管理(20分)、监测仪器稳定性管理(20分)为强制技术考核项,分别需达到18-20分视为优秀等级;15-17分视为合格等级;低于15分的为“不合格”等级,此两项重要考核内容具有整体考核否决权。

六、综合考评结果作为申报经费依据,付款方式为按季度支付。

季度考核为优秀、合格等级,按期足额申报维护费用;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甲方提出限期整改,同时暂扣技术服务费5%;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提供维护服务企业承担。

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验收考核办法

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验收考核办法

附件1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验收考核办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二○一○年五月目 录一、前言 (3)二、验收工作分工 (3)三、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配置 (3)四、验收内容 (4)五、验收考核程序 (4)六、自动监测仪器考核方法 (4)七、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7)八、验收报告编写 (7)九、固定资产登记 (7)附表1 (7)附表2 (8)附表3 (9)附表4 (10)附表5 (11)附表6 (12)附表7 (13)一、前言为了保证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质量,使水站能够长期稳定运行,确保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的实时发布和全国地表水水质周报工作的顺利实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针对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特制定了《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验收考核办法》。

各相关托管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集成公司和仪器供货厂商均应按此规定进行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验收工作。

二、验收工作分工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组织水质自动站的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制订验收技术规定和方法;负责组织对新建站的考核与验收。

2、集成公司负责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整体设计和建设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并协助仪器供货商进行安装调试;采配水系统的设计;配水系统的施工安装;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并调试与总站数据采集系统联通;与仪器供货商一道对托管站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负责协调各监测仪器供货厂商的安装时间与仪器质量问题。

3、仪器设备供货厂商负责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完成仪器设备的性能测试,保证仪器的性能技术指标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协助托管站编制单台仪器的运行维护方法与规定对托管站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4、托管站负责新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站房、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负责到货仪器的托收与保管;配合集成公司并参与系统安装调试工作;接受仪器设备以及系统的现场培训并应熟练掌握;参加仪器设备性能测试试验,按照总站的要求做好仪器设备考核验收的比对试验并编制验收报告;协助总站对自动站固定资产及备品备件进行登记并负责自动站的日常运行、数据质量、安全保卫。

水质运维管理制度

水质运维管理制度

水质运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质运维管理,保障水质安全,提高水质治理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质运维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水质治理单位的运营管理和水质监测机构的水质监测工作。

第三条水质运维管理制度的遵循原则是科学、规范、公开、公正、便民、高效。

第四条水质运维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运维机构的设立和职责、水质监测要求、紧急事件应急处理、水质数据管理和报告、督导检查与评估、法律责任等。

第二章运维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第五条水质运维机构应当具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设备设施,负责水质监测、检测、分析和数据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水质运维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监测各类水体的水质情况,对水质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质异常问题;设置水质监督管理标准,对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审计和监督;参与水质治理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协调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七条水质运维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并及时更新适应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水质运维机构应当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水质安全和环境卫生。

第三章水质监测要求第九条水质运维机构应当通过水质监测站点布设、监测设备选型、样品采集方法、数据分析和报告制作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水质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水质监测站点的布设要根据水体特点和水质监测要求确定,覆盖范围应当合理,监测频次应当足够。

第十一条水质监测设备应当具备准确、灵敏、可靠、稳定的特点,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水质样品的采集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一致性。

第十三条对于水质数据的分析和报告制作,水质运维机构应当结合监测数据和水质标准,对水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紧急事件应急处理第十四条水质运维机构在发生水质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紧急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水质突发事件处理的措施应当科学有效,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最大程度减少水质对生态和人类的影响。

水质在线系统考核管理办法

水质在线系统考核管理办法

水质在线设备维护管理考核办法一、考核要求1、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分(百分制)。

月度考评分与经济挂钩,月度考评分需达到在95分(含95分)以上;考评分在93至95分(含93分)之间,当月扣除200元。

考评分在90至93(含90分)之间,当月扣除500元。

2、半年进行一次考评总结,考评平均分95以上,直接获得下一半年的维保资格。

考评平均分90分以下,终止原维保单位的维保资格。

3、数据传输率,数据传输有效率等指标以国控企业环保监测平台数据为准。

二、考核内容1、做好每周一次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的现场维护。

严格按照维护要求,做好各项仪器的质控样标定,定期更换仪器药剂。

药剂必须在质保期内,药剂标签完整清晰。

维保记录清晰完整。

2、故障抢修及时。

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对仪器故障的处理,特殊原因时维保单位要及时提供备机使用。

并及时提供设备抢修处理记录单,报备区环保相关部门。

3、数据有效率、传输率及传输有效率等考核指标达到要求。

在线监测数据传输率在95%以上,数据有效率95%以上,数据有效传输率在95%以上。

4、保持站房内及仪器设备的清洁。

管道无渗漏、地面保持清洁、仪器内管路无结晶点、维保规章制度按要求贴放。

5、仪器废液进行统一收集并由专业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维保单位需提供相关的单据凭证。

6、仪器故障次数可控,每月进水口仪器故障不多于3次,每月出水口仪器故障不多于2次。

(管路堵塞、取样泵堵塞不计入故障次数)7、确保每季度环保比对合格,若该季度环保比对不合格,则直接终止维保单位的维保资格。

8、维护人员需持有相关上岗证,维保单位及时更新在线维护资质证明,确保合同期在有效时间之内。

运行维护及考核方案

运行维护及考核方案

运行维护及考核方案1.1水质自动监测网络运行维护及考核方案1.1.1简易站运行维护要求1.1.1.1总体要求简易站运行维护包括开展水站远程维护、现场维护和应急维护等工作,保证监测数据质量,并对维护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1.1.1.2远程维护要求每日对水站监测数据和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远程监视,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诊断和运行管理,根据运维工作需要,对运维人员进行调度,并记录;远程对水站的整体工作情况进行监控,获取仪器设备关键参数,可根据其运行状态进行相应远程调试;通过远程控制,可对仪表进行校时、复位、测试、校准、清洗、24小时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核查、标样核查、样品复测和留样等维护工作;通过运维管理平台对站点的运维情况及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和评价,包括运维巡检频次、质控频次、故障响应情况、超标响应情况等信息统计,结合数据获取率、数据有效率等对水站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评价。

通过移动终端使用平台开发的质控运维APP对水站的进行质控运维操作。

1.1.1.3现场维护要求现场维护包括运维技术人员到水站现场完成的例行巡检、定期养护和现场质控工作。

1.1.1.4每周例行巡检(1)检查水站电路系统是否正常,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检查采样和排液管路是否有漏液或堵塞现象,排水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2)检查采配水单元是否正常,如采水浮筒固定情况,自吸泵运行情况等;定期清洗采配水系统,包括采水头、吊桶、泵体、沉砂池、过滤头、水样杯、阀门、管路等,对于无法清洗干净的须及时更换;(3)检查工控机运行状态,检查上传至平台数据和现场数据的一致性,检查仪器与系统的通讯线路是否正常;(4)查看分析仪器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检查有无漏液,进样管路、试剂管路中是否有气泡存在,如有及时将气泡排出;(5)检查空调及保温措施,检查水泵及空压机固定情况,避免仪器振动。

检查不间断电源(UPS)、除藻装置、纯水机等外部保障设施运行状态,并及时更换耗材;(6)检查试剂使用状况,定期添加、更换试剂;(7)检查防雷设施是否可靠,站房是否有漏水现象,站房外围的其他设施是否有损坏,如遇到以上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水站系统安全运行。

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要求

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要求

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要求本项目共涉及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要求中标供应商对其进行运行维护管理,中标供应商派人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在4小时内解决,定期对电极、探头、试剂、管路等耗材进行更换,对取水口、取水管路进行清洗,按质量管理计划规定的周核查、月比对要求进行准确性、精密性等各种质量检查以及预防性检修。

二、运维水质自动监测站情况水质自动站监测的主要项目有五参数(五参数项目: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监测仪;水质自动站内主要设备、品牌如下:五参数、氨氮:美国HACH;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意大利SYSTEA采配水系统包括采水支架、水泵、电缆、管路等;控制系统包括工控机、通讯传输设备、VPN等;供电系统包括供电电缆、稳压电源、不间断电源ups等。

运维水质自动监测站名单及服务地址序号12345三、运维服务要求1、总体技术要求1)本项目运行维护年限为3年。

2)中标方运行维护期间必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使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结果到达采购人的考核指标要求,充分施展水质自动监测体系的效能。

3)运行维护期间,值守人员的相关费用以及采水、供水、供电、通讯、采暖、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维修、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安全包管所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中标方支付。

站点名称明光浮山凤阳枣巷凤阳宁靖桥定远三河定远XXX所在地区明光市凤阳县凤阳县定远县定远县监测水体名称淮河淮河濠河池河池河4)中标方每一年对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进行必要修缮,并做好避雷体系的年检工作。

5)中标方须承受采购方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

6)运行维护期间,如遇采购方为水质自动监测站调换或新增仪器,中标方须共同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采购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

7)中标方对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监测数据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供给或用于商业用处。

水质监测预警系统运维考核办法

水质监测预警系统运维考核办法

附件3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维保考核办法《试行》一、依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试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356—2007试行)。

二、维保服务范围(设备的范围)维保服务设备范围: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六套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及一套终端显示系统(每套设备主要包括:采水系统、配水系统、反冲洗系统、PLC控制系统、纯水系统、除澡系统、COD、氨氮、PH、五参数、流量计、采样器、数采仪、取水管路、配水管路、栈桥、浮筒、设备柜、空压机等涉及到所有自动水质监测的设备)。

维保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维保期间产生的所有有关费用由维保机构承担。

徐州市截污导流养护处根据合同价款及考核结果按期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三、维保服务要求(一)维保机构基本要求1、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小于50万(含50万)。

3、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维保项目营业执照,其任务范围包括:自动水质监测系统的维修。

4、具备法人资格并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的现场工作实践经验,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原理、操作和使用,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经有关部门考核取得上岗证,可利用成熟的技术和经验,在各方面保证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5、具备维保服务所需的计量仪器仪表,必要的外围设备和相应的实验条件。

6、在徐州市设立固定办公、维修场所和维修热线,配备固定全职专业维护人员和交通工具,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单位培训,持证上岗,人员资料复印件交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备案,人员变更需提前一个月向市截污导流养护处提出申请,更换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7、在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水质检测所设立一名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巡视员,以便及时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故障。

8、维保机构需每季度向市截污导流工程养护处提供一份详细的维保服务费用明细表。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theoperationandassessmentofwastewateronlinemonitoringsystem(ontrial)20070712发布200708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HJ/T355—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100062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网址:http://wwwcespcn电子信箱:bianji4@cespcn电话:010-67112738印刷厂印刷版权专有违者必究2007年10月第1版开本880×12301/162007年10月第1次印刷印张1字数40千字统一书号:1380209·123定价:1200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59监督核查…………………………………………………………………………………………………510技术档案…………………………………………………………………………………………………611技术考核…………………………………………………………………………………………………6ⅲ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的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单位为保障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所要达到的日常维护、校验、仪器检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仪器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并规定了运行的监督核查和技术考核的具体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的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等仪器设备运行和考核的技术要求。

水质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维人员工作要求及管理制度一、日常维护、管理规定1、定期进行仪器现场巡查,进行必要的校准、维护、维修、耗材更换工作,以保障仪器准确可靠运行。

2、每月用标准溶液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标样溶液核查(标样浓度应与被测废水浓度相匹配)质控样(或标准溶液)测定的相对误差应不大于标准值的±10%,若不符合,应重新校准,并记录结果。

3、按仪器运行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校准,以保证仪器数据的准确有效。

4、应对在线监测站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账,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账检查。

5、安排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负责现场运营维护工作。

6、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考核,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

二、在线监测运维人员责任制度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业行为,严格操作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2、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运维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增强基站运维人员安全意识和自觉性;3、严格在线监测室内各设备的操作,并按时做好仪器运行台帐,监测数据台帐记录工作。

定期对仪器进行比对、校验。

定期对仪器和配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4、如发生数据超标、数据采集遗漏等异常,应及时找出原因及时维护恢复正常,并在台账上做好记录,同时上报企业。

5、节假日做好平安检查和值班工作,采纳相应的平安措施。

6、凡遇上级部门比对监测或例行监测,必须积极配合。

三、运维人员日常工作1、每周工作每周至少1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内容包括:(1)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2)检查泵取水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3)检查站点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4)检查各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分析试剂;(5)观察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主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水质监测运维方案设计

水质监测运维方案设计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方案1运行维护总体容为保证国家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的数据连续准确可靠,运维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水站(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等)的日常运行维护。

(1)运行维护期间运维单位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和技术要求,本着为招标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科学管理,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考核指标要求;使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发挥其效能和作用。

(2)运行维护及管理期间,站房值守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以及水站运行产生的水电、通讯、采暖费用、试剂耗材费用、仪器设备维修费、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运维单位负责。

如遇水电、通讯条件无法满足运维需要,站房采水等基础设施出现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时,运维单位提前和当地监测站协调解决并报告招标人。

(3)运维单位承诺每年适时对水站站房进行一次修缮,并做好避雷系统的年检工作。

(4)运维单位积极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技术培训以及运维质量的相互监督检查,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

(5)运行维护期间,如遇招标人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运维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招标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

(6)运行维护期间,水站的全部资产(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属采购人所有。

未经招标人同意,运维单位保证不会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7)运维单位保证对水站的监测数据做好工作,不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

(8)运行维护期间,运维单位会确保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为每个水站配备值守人员,避免出现因被盗、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流失。

如出现因运维单位安保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水站资产丢失、破坏的情况,运维单位将负责复原,并尽快恢复运行,所产生的费用由运维单位承担。

水质监测运维方案

水质监测运维方案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方案1运行维护总体内容为保证国家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的数据连续准确可靠,运维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水站(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等)的日常运行维护。

(1)运行维护期间运维单位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本着为招标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考核指标要求;使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发挥其效能和作用。

(2)运行维护及管理期间,站房值守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以及水站运行产生的水电、通讯、采暖费用、试剂耗材费用、仪器设备维修费、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运维单位负责。

如遇水电、通讯条件无法满足运维需要,站房采水等基础设施出现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时,运维单位提前和当地监测站协调解决并报告招标人。

(3)运维单位承诺每年适时对水站站房进行一次修缮,并做好避雷系统的年检工作。

(4)运维单位积极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技术培训以及运维质量的相互监督检查,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

(5)运行维护期间,如遇招标人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运维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招标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

(6)运行维护期间,水站的全部资产(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属采购人所有。

未经招标人同意,运维单位保证不会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7)运维单位保证对水站的监测数据做好保密工作,不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

(8)运行维护期间,运维单位会确保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为每个水站配备值守人员,避免出现因被盗、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流失。

如出现因运维单位安保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水站资产丢失、破坏的情况,运维单位将负责复原,并尽快恢复运行,所产生的费用由运维单位承担。

实验室水质检测服务考核办法

实验室水质检测服务考核办法

实验室水质检测服务考核办法
xxx实验室水质检测服务考核办法
为了建立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促使委托检测实验室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市级财政投资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1、质量管理考核;
2、水站的维保管理执行情况;
3、检测环境考核;
4、仪器设备考核;
5、检测记录和报告考核。

二、评分要求
xxx运行养护处水质检测所组织对委托水质检测实验室每年进行4次考核,每季度一次,实验室按百分制考核进行管理,每次考核80分以上(含80分)视为合格,90分以上(含90分)视为优秀。

根据考核得分标准,合格或优秀按期拨付实验室检测费用,对水质委托实验室检测的单位初次考核不合格我处水质检测所提出限期改正。

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我处水质检测所有权暂扣该季度实验室水质检测费用。

对于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合同终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提供水质实验室检测单位承担。

考核结果由xxx运行养护处水质检测所审定后,报处备案。

附件1:xxx水质检测实验室季度考核表
2019年4月8日
附件1
xxx水质检测实验室季度考核表。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校验和检修制度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校验和检修制度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校验和检修制度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质控样试验,进行一次现场校验,可自动校准或手动校准。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质控样试验方法和要求详见HJ/T356-20072。

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结果应满足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的±10%,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或校验的结果不满足规定的性能指标时,应立即重新进行第2次比对试验或校验,连续3次结果不符要求,应采用备用仪器或手工方法监测。

三、每个季度进行重复性、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试验方法见HJ/T356-2007第五章。

四、在线监测设备需要停用、拆除或者更换,应当事先报养护处批准。

五、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24h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六、对于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膜损裂、气路堵塞、数据仪死机等,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h,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

若72h内无法排除,应安装备用仪器。

七、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维修
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查。

若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仪器进行一次校验和比对试验。

八、若数据存储/控制仪发生故障,应在12h内修复和更换,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九、在线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及时向养护处报告,必要时采用人工方法监测,人工监测的周期不低于每两周一次,监测技术要求参照HJ/T91-2002执行。

徐州市水利工程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维考核办法

徐州市水利工程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维考核办法

徐州市水利工程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维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徐州市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工程效益的发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中标的水质监测设备运维公司。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时间:划分为四个季度考核,分别为 1 月 1 日-3 月 31 日、4 月 1 日-6 月 30 日、7 月 1 日-9 月 1 日、10 月 1 日-12 月 31 日。

(二)考核内容:主要为运行与日常维护、校验、检修、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准备性、 数据数量要求、设备运转率、仪器技术档案等。

(详见《在线水质监测设备运维评分表》) (三)考核方式:由***成立考核小组,直接考核。

三、考核流程 各科室、巡查组每月根据日常检查、配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反馈给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每 季度不定期抽查,并参照综合评价,进行最终考核。

四、考核结果及奖惩 (一)考核结果:考核采取百分制,划分为 A、B、C、D 四个等级,以考核小组评定为准。

各个 等级对应分数如下: 最终考核分数 90 分-100 分 70 分-89 分 50 分-69 分 0 分-49 分 (二)奖惩办法: 考核结果为 A 级,管护费按照合同价的 100%支付;考核结果为 B 级,管护费按照合同价的 90% 支付; 考核结果为 C 级, 管护费按照合同价的 70%支付; 考核结果为 D 级, 管护费按照合同价的 50% 支付。

当考核等级为 D 时,解除承包合同,并由中标公司赔付相应损失。

在线监测设备运维过程中,出现严重安全事故或恶劣影响,立即解除承包合同,并由中标公司 赔付相应损失。

五、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等级 A B C D徐州市水利工程在线水质监测设备考核评分表评定分数:序号 一 1 考核项目 运行与日常维护 水质检测房要求地面、 墙面整洁, 室内温度湿度满足设备运 地面、 墙面不整洁扣 0.5 分; 室内温度湿度不满足扣 0.5 分; 行要求,设备柜整洁无破损。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在在线监测室运转之前,须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1、根据水质监测运营维护要求,编制并执行1次/周的定期维护工作,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护,确保系统设备稳定运行。

2、按照在线监测分析仪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监测仪器校准计划,规定每周进行一次仪器校准测试,必要时增加仪器校准测试次数;当校准测试误差较大时,必须对检测仪器进行重新标定。

3、按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仪器检测用分析试剂,所用分析试剂等级要求与期限符合规范标准,定期对运行试剂进行采购与补充。

按要求定期进行试剂添加、易损件更换,并进行记录。

4、当出现监测仪器或监测房其他部分异常时,仔细观察异常情况,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做好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5、当监测仪器或其它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维修的同时取得当时水样带回实验室进行手工分析,并将结果纪录。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在线监测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专业或非相关技术人员操作和使用。

2、对在线监测设备使用情况定去进行检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获取最多的有效数据和信息。

3、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

4、操作和使用各种在线监测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和操作记录。

5、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的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的废液,必须统一收集,不得随意排放。

6、各种仪器设备、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7、定期检查在线监测室内配备的各种必要的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等设施),保证随时可以使用。

8、在在线监测室内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

9、不得在在线监测室内吸烟、喧哗、饮食等。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考核办法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考核办法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考核办法(试行)为切实加强徐州市尾水导流工程的水质监测工作,强化预警性检测,保障12座水质监测站安全稳定运行,严格监督检查现场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参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公司。

二、考核主要内容:水质监测站现场维保管理、监测数据管理、监测仪器稳定性管理、维保人员管理、维保人员应急管理、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7个方面。

三、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管理,其中水质监测站现场维护管理40分、监测数据管理20分、监测仪器稳定性管理20分、维护人员管理5分、维护人员应急管理5分、监测数据质量管理5分、档案管理5分。

四、考核工作采取周巡查—月考核—季度考评的工作流程执行。

周巡查按照巡查分工由各巡查组对管理区内的水质在线设备运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通报运维公司进行解决,未及时处理的上报巡查组负责人督促,并作为问题登记;月考核由巡查组负责人组织水质技术人员对12座在线水质监测设备运维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监督考核存在问题落实;季度考评由处项目实施考核小组负责,根据周巡查、月考核及历史数据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严格按照考评结果申报季度费用,落实奖惩措施。

五、考核办法按得分划分考核等级: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级;80~90分(含80分)之间的为“合格”等级;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等级。

其中监测数据缺失管理(20分)、监测仪器稳定性管理(20分)为强制技术考核项,分别需达到18-20分视为优秀等级;15-17分视为合格等级;低于15分的为“不合格”等级,此两项重要考核内容具有整体考核否决权。

六、综合考评结果作为申报经费依据,付款方式为按季度支付。

季度考核为优秀、合格等级,按期足额申报维护费用;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甲方提出限期整改,同时暂扣技术服务费5%;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提供维护服务企业承担。

水质监测运维方案

水质监测运维方案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方案1运行维护总体内容为保证国家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的数据连续准确可靠,运维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水站(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等)的日常运行维护。

(1)运行维护期间运维单位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本着为招标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考核指标要求;使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发挥其效能和作用。

(2)运行维护及管理期间,站房值守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以及水站运行产生的水电、通讯、采暖费用、试剂耗材费用、仪器设备维修费、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运维单位负责。

如遇水电、通讯条件无法满足运维需要,站房采水等基础设施出现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时,运维单位提前和当地监测站协调解决并报告招标人。

(3)运维单位承诺每年适时对水站站房进行一次修缮,并做好避雷系统的年检工作。

(4)运维单位积极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技术培训以及运维质量的相互监督检查,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

(5)运行维护期间,如遇招标人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运维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招标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

(6)运行维护期间,水站的全部资产(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属采购人所有。

未经招标人同意,运维单位保证不会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7)运维单位保证对水站的监测数据做好保密工作,不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

(8)运行维护期间,运维单位会确保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为每个水站配备值守人员,避免出现因被盗、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流失。

如出现因运维单位安保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水站资产丢失、破坏的情况,运维单位将负责复原,并尽快恢复运行,所产生的费用由运维单位承担。

水质监测运维方案

水质监测运维方案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方案1运行维护总体内容为保证国家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的数据连续准确可靠,运维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水站(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等)的日常运行维护。

(1)运行维护期间运维单位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本着为招标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考核指标要求;使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发挥其效能和作用。

(2)运行维护及管理期间,站房值守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以及水站运行产生的水电、通讯、采暖费用、试剂耗材费用、仪器设备维修费、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运维单位负责。

如遇水电、通讯条件无法满足运维需要,站房采水等基础设施出现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时,运维单位提前和当地监测站协调解决并报告招标人。

(3)运维单位承诺每年适时对水站站房进行一次修缮,并做好避雷系统的年检工作。

(4)运维单位积极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技术培训以及运维质量的相互监督检查,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

(5)运行维护期间,如遇招标人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运维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招标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

(6)运行维护期间,水站的全部资产(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属采购人所有。

未经招标人同意,运维单位保证不会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7)运维单位保证对水站的监测数据做好保密工作,不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

(8)运行维护期间,运维单位会确保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为每个水站配备值守人员,避免出现因被盗、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流失。

如出现因运维单位安保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水站资产丢失、破坏的情况,运维单位将负责复原,并尽快恢复运行,所产生的费用由运维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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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
维保考核办法《试行》
一、依据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试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356—2007试行)。

二、维保服务范围(设备的范围)
维保服务设备范围: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六套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及一套终端显示系统(每套设备主要包括:采水系统、配水系统、反冲洗系统、PLC控制系统、纯水系统、除澡系统、COD、氨氮、PH、五参数、流量计、采样器、数采仪、取水管路、配水管路、栈桥、浮筒、设备柜、空压机等涉及到所有自动水质监测的设备)。

维保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维保期间产生的所有有关费用由维保机构承担。

徐州市截污导流养护处根据合同价款及考核结果按期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三、维保服务要求
(一)维保机构基本要求
1、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小于50万(含
50万)。

3、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维保项目营业执照,其任务范围包括:自动水质监测系统的维修。

4、具备法人资格并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的现场工作实践经验,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原理、操作和使用,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经有关部门考核取得上岗证,可利用成熟的技术和经验,在各方面保证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5、具备维保服务所需的计量仪器仪表,必要的外围设备和相应的实验条件。

6、在徐州市设立固定办公、维修场所和维修热线,配备固定全职专业维护人员和交通工具,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单位培训,持证上岗,人员资料复印件交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备案,人员变更需提前一个月向市截污导流养护处提出申请,更换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7、在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水质检测所设立一名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巡视员,以便及时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故障。

8、维保机构需每季度向市截污导流工程养护处提供一份详细的维保服务费用明细表。

(二)维保服务日常运行和管理要求
1一般要求
水站应保持各仪器干净清洁,内部管路通畅,出水正常。

对于各类分析仪器,应防止日光直射,保持环境温度稳定,避免仪器振动。

日常应经常检查其供电是否正常、过程温度是否正常、工作时
序是否正常、有无漏液,及管路是否有气泡、电机是否工作正常等。

各水站现场需配备巡检记录(记录格式见附表2),留备考核。

2每天定期远程检查
技术人员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通过中心站软件远程查看监测数据,并对站点进行远程管理和巡视,内容包括:
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值出现时,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

远程监视工作必须记录备查(记录格式见附表1),留备考核。

3每周定期巡视
每周应巡视六个水站1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主要作业内容包括:
查看各台分析仪器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检查水站电路系统、通讯线路是否正常;
检查采水系统、配水系统是否正常,如采水浮筒固定情况,自吸泵、潜水泵运行情况等。

空气压缩机:每周检查气泵工作状况一次,并对空气过滤器放水。

检查通讯设备是否正常。

巡视工作必须记录备查(记录格式见附表2),留备考核。

4每月定期清洗与维护
水泵与取水管路:水泵应定期清洗过滤网。

对于自吸泵,应定期清洗采水头;对于潜水泵,应定期清洗泵体、浮桶。

取水管路应
检查是否出现弯折现象,是否畅通,并清理管路周边杂物(人工清洗),每月一次。

配水与进水系统:每月对仪器采样适配器,包括过滤头、沉沙池、采水杯、预处理系统、和进样管等以及配水板上的管路和观察窗等进行清洗。

仪器分析系统:COD消解池、氨氮测量池、pH电极、测量光电压发射装置(探头)、采样杯、废液桶、进样管路测量、八通阀等每月清洗1次。

废液: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六套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监测设备每月所产生的废液由维保服务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如维保单位处理不当造成人员或经济损失由维保单位自行负责。

在巡查记录里记录清洗项目并留有彩打照片粘贴于巡查记录上以备考核。

5停机维护
短时间停机(停机时间小于24小时):一般关机即可,再次运行时仪器需重新校准。

长时间停机(连续停机时间超过24小时):如果分析仪需要停机24小时或更长时间,一般需关闭分析仪器和进样阀,关闭电源。

并用蒸馏水清洗分析仪器的蠕动泵以及试剂管路;清洗测量室并排空;对于测量电极,应取下并将电极头浸入保护液中存放。

6试剂定期更换
试剂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30天。

7零配件、易耗件定期更换
自动监测站COD、氨氮、采样器的泵管、滤膜、活性碳及干燥剂等每半年更换一次;如果需要更换零配件(如电极、消解池等),应提前订货。

(三)质量控制要求
1比对试验
托管站每月使用标准溶液人工操作自动校准仪器,每季度应按照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进行一次比对实验,对实际水样进行实验室分析,由运行维护机构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开展校验,每季度末将校验结果报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校验记录见表3。

对仪器进行一次标定。

2档案管理
托管站应建立严格的质控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质控措施实施情况的记录,包括水站日常数据检查情况、每周巡检的作业情况、每季度比对实验的结果等记录。

(四)考核要求
为了建立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促使托管站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市级财政投资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各水站考核指标
水站的维保管理执行情况;
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维保人员通信联系;
监测数据的质量管理情况;
档案管理情况。

2具体实施办法。

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水质检测所组织对各托管站每年进行4次考核,每季度一次,六个站点分别按百分制考核进行管理,每个站点80分以上(含80分)视为合格,90分以上(含90分)视为优秀。

根据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考核指标,合格或优秀按期拨付维保费用,对提供维保服务的单位初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提出限期改正。

同一站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暂扣该站点季度维护费用。

对于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站点,合同终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提供维保服务单位承担。

考核结果由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水质检测所审定后,报处备案。

3考核表见表4。

表1截污导流工程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远程值班记录
表2 截污导流工程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巡检记录
年月日星期室温:℃ 相对湿度 % 巡检人员:
注:仪器及设备状况,“正常”打“√”,“异常”打“×”;标准溶液核查及标定,“合格”打“√”,“不合格”打“×”。

表3 比对实验结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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