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用品管理规定6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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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保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保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一、总则二、劳保防护用品的种类1.头部防护: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面屏等。

根据不同作业环境和风险程度,员工应正确佩戴相应的头部防护用品。

2.呼吸道防护:包括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

在有粉尘、有害气体或有毒物等环境下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呼吸道防护用品。

3.手部防护:包括防护手套、防护袖套等。

对于接触化学品、尖锐物体或高温物体等有风险的工作,员工必须佩戴相应的手部防护用品。

4.身体防护:包括防护服、防静电服等。

在特殊作业环境中,如接触有毒物质、高温、强辐射等,员工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身体防护用品。

三、劳保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1.质量检查:劳保防护用品应具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经过质量检验合格,确保产品符合使用要求。

2.正确佩戴:员工在作业前应对防护用品进行内外观检查,并正确佩戴。

佩戴时要调整至合适的位置,确保保护效果最大化。

3.定期更换:防护用品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出现磨损、老化等现象,员工应及时更换新的防护用品,以保证其正常使用效果。

4.废弃处理:用过的防护用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

5.储存管理:未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中,并做好防潮、防阳光暴晒等措施。

四、劳保防护用品管理责任1.公司责任: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并负责购买、检验、分发等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个人责任:员工应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及时更换损坏的用品,并妥善保管和处理好废弃用品。

五、劳保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教育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劳保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教育,包括正确佩戴和使用方法、定期更换和废弃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新员工入职时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参加考核。

六、违规处理和奖惩制度1.对于违反劳保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员工,将按照违规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于多次违规或者情节严重的员工,甚至可能给予解雇等严重后果。

七、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或修改,须经公司管理部门批准。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2篇)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2篇)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1. 员工必须佩戴适当的安全防护用品,根据工作环境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 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并按照规定使用。

损坏、失效或超过使用寿命的防护用品必须立即更换。

3. 员工必须接受相关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并能正确佩戴和使用。

4. 管理层应提供适合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

5. 管理层应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和质量的持续有效。

6. 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保养和存放安全防护用品,不得将其私自带离工作场所。

7.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并自觉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8. 如发现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不当或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整改和改进。

9. 管理层应建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记录,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规定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10. 对于违反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公司相关纪律条例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降职甚至解雇。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二)是为了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作环境安全而制定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1.头部防护:在高处施工、操作机械设备、进行物品装卸等可能有物体掉落的场所,应佩戴安全帽。

2.眼部防护:在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作业时,应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具,以防止飞溅物、灰尘等伤到眼睛。

3.呼吸道防护: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蒸气的作业场所,应佩戴防尘口罩或防化口罩,保护呼吸道。

4.耳部防护:在噪音较大的作业场所,应佩戴耳塞或耳罩,避免噪音对听力造成损害。

5.手部防护:在进行化学品接触、焊接、物料搬运等作业时,应佩戴防护手套,保护手部免受化学物品、热源、尖锐物等伤害。

6.足部防护:在施工工地、工厂车间等处,应穿戴安全鞋,以保护双脚免受跌落物、尖锐物等伤害。

7.身体防护:在特殊作业环境下,如高温、低温、腐蚀性物质等,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服装,保护身体免受外界环境的伤害。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模版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模版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的场所。

第三条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头部防护、眼部防护、呼吸道防护、手部防护、足部防护等各种防护用品。

第四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保障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和购买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应当根据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和危害因素的特点进行合理的选择。

第六条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应当选择具有合法生产和销售资质的商家,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合格性。

第七条购买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第三章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第八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工作人员的实际需求,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第九条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并记录发放的情况。

第十条已经损坏或者超过有效期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当及时更换,并将更换的情况记录。

第四章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故意损坏和私自调整。

第十二条使用呼吸道防护用品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更换滤芯,保证过滤效果。

第十三条使用眼部防护用品的工作人员应当注意定期清洁和消毒,保证透明度和视野清晰。

第十四条使用手部防护用品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更换,并注意及时清洗和消毒。

第十五条使用足部防护用品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清洁,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鞋子或靴子。

第五章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和检查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人员应当随时检查和监督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对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和测试,保证其有效性和性能。

第十九条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人员应当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清洁和维护,保持其正常和有效的使用状态。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及使用规定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及使用规定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及使用规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及使用规定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加强对工作场所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1、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及使用。

2、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是企业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而配备的物品,包括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安全帽等。

3、本规定的实施需要员工的积极配合,所有员工都应该认真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保管和配发1、所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由企业负责,采购时应按要求提交相关标准。

2、所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当按照要求配备足够、质量合格的数量。

3、所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当控制在安全防护物资专门库房内,由专人管理。

4、所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当有发放记录,发放时应当进行确认。

5、所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数量应当进行盘点,确保库存与实际需求匹配。

第三章: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1、员工在进行特定动作或者操作时,应当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2、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频率应当根据作业危险程度进行评估,高危作业应当加强使用频率。

3、员工在进行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前,应当接受专业培训,熟悉使用方法。

4、员工在进行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已经损坏或者过期,应当立即更换。

5、员工在进行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时,不得私自拆卸,更换或者更改,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上报。

第四章: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维护和保养1、所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在使用中,应当保持整洁,定时进行维护保养。

2、所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当保持干燥,不要置于阳光直射或者高温环境。

3、所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当经常使用清洁剂进行清洗消毒,确保使用安全。

4、所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马达检查、定期保养保证正常运行状态。

第五章: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更新和淘汰1、所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在使用期满后应当淘汰,更新质量合格的新产品。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作业的正常进行,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包含办公区域、生产车间、仓库等各工作场合。

全部员工都必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防护用品的定义安全防护用品是指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起到保护作用的用品,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服、耳塞、眼镜等。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第四条采购管理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确保选购的产品具有合格的质量认证和相关证书。

2.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市场上安全防护用品的新动态和新技术,选购适用于企业实际情况的产品。

3.在选择供应商时,除了考虑产品质量,还应综合考虑服务本领、价格、售后支持等因素。

第五条领用管理1.安全防护用品领用由员工自动申请,经过所属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领用。

2.领用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到安全管理部门领取,并应如实填写领用登记表。

3.领用人员必需依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说明正确佩戴和使用,严禁私自挪用、借用或转借给他人。

第六条使用管理1.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是员工的基本义务,不能有任何懈怠和侥幸心理。

2.全部员工在进入工作场合前必需确认本身是否佩戴了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

3.员工在作业中发现安全防护用品有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应及时向所属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更换新的防护用品。

4.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档案中。

5.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是有限的,超出访用期限的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不能再连续使用。

第七条维护与保养1.全部员工应对本身负责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保证其正常使用。

2.对于安全帽、防护服等需要常常清洗的安全防护用品,员工应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清洗和消毒。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护眼镜、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四条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和保管个人防护用品。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定期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功能完好。

第二章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第七条工作人员应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正确选择和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头盔应在进行高空作业、施工现场和机械操作等高风险作业时佩戴。

第九条防护眼镜应在操作机械、喷涂、切割、钻孔等可能引起眼部伤害的作业时佩戴。

第十条口罩应在粉尘、有害气体、病毒传播等可能危及呼吸系统的作业时佩戴。

第十一条防护手套应在接触有毒、腐蚀、刺激性物质,或进行尖锐器械操作等可能伤害手部的作业时佩戴。

第十二条防护服应在进行化学实验、危险品装卸、核辐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时佩戴。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在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时,应做到佩戴端正、紧固牢靠,确保其有效防护作用。

第三章个人防护用品的保管和维护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当自觉保管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防止遗失、损坏或使用不当。

第十五条个人防护用品应当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物品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或高温环境。

第十六条个人防护用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洗,确保其卫生和功能完好。

第十七条如发现个人防护用品有破损、失效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负责人。

第十八条个人防护用品应按照规定使用寿命进行更换,不得超过其有效期限。

第十九条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更换等事宜,应通过单位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其合规和有效性。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二十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定专门责任人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不得擅自私自改变、损坏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3篇)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3篇)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1. 各部门、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2. 各部门、单位必须建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台账,记录安全防护用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出入库情况、领用人员等信息。

3. 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有效验收后方可使用,过期、损坏或失效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使用。

4. 安全防护用品的领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领用人员必须签署领用记录,负责人必须审批确认。

5. 各部门、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防护用品清点、检查,保证安全防护用品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个人防护用具管理规定1. 各岗位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具,确保个人安全。

2. 个人防护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损坏或失效的用具必须及时更换。

3. 个人防护用具的领用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领用人员必须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4. 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具。

三、集体防护用具管理规定1. 各部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配备和存放集体防护用具,确保集体安全。

2. 集体防护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损坏或失效的用具必须及时更换。

3. 集体防护用具的领用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领用人员必须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4. 各部门、单位必须制定使用集体防护用具的操作规程,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四、特殊场所防护用具管理规定1. 特殊场所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执行。

2. 特殊场所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特殊场所防护用具,确保现场安全。

3. 特殊场所防护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损坏或失效的用具必须及时更换。

4. 特殊场所防护用具的领用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领用人员必须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5. 特殊场所必须设置监控措施,对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

五、违规处罚规定1. 对违反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擅自使用损坏或失效的用具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个人防护用品(PPE)管理规定

个人防护用品(PPE)管理规定

个人防护用品(PPE)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维护生产秩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包含办公区域、生产车间、仓库等各个工作场合。

第三条定义1.个人防护用品(PPE):指为了保护员工免受工作场合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侵害,防止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害而使用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

2.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人员:指负责个人防护用品采购、发放、维护和培训等相关工作的专职人员。

3.工作场合:指企业内员工从事工作的各个区域,包含办公区域、生产车间、仓库等。

第二章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管理层的职责1.将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纳入企业生产运营管理的紧要内容,并投入充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

2.设立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岗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个人防护用品采购、发放、维护和培训等工作。

3.编制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对个人防护用品的认得和使用本领。

4.监督和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装备和使用情况,及时解决工作场合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员工使用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5.对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履行职责。

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人员的职责1.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的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订立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方案,并依据工作场合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配。

3.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确保员工能够及时获得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4.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功能完好。

5.组织个人防护用品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使用本领。

第六条员工的职责1.遵守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参加个人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对个人防护用品的认知和使用本领。

3.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个人防护用品损坏或失效的情况。

4.不得私自拆卸、更换个人防护用品,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反馈。

2023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及使用规定

2023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及使用规定

2023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及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作场所,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

第三条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防尘口罩、耳塞等。

第四条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五条工作场所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由专门部门负责,采购程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仓储应确保储存环境干燥、通风、卫生,严禁混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八条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发现有损坏或过期的,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九条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设置专门的区域进行存放,取用时应填写借用登记表,确保使用人和归还人的真实信息。

第十条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人员应对使用人进行培训,确保其正确使用,并记录培训的内容和人员。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十一条使用人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正确佩戴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定期检查其状况。

第十二条使用人在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前,须进行个人防护装备的自检,确保其完好、无损坏。

第十三条使用人在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时,应遵循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严禁随意改变或私自调整。

第十四条使用人在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过程中,如发现其有失效的情况或不适应当前工作环境,应及时上报。

第十五条使用人应保管好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离开岗位时应及时归还或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第十六条使用人应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规定,不得私自拆卸或故意损坏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七条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和使用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或辞退等。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5篇)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5篇)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企业内部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鞋等。

第三条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员工都有责任遵守相关规定并积极配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第四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

第五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检查和维护的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使用要求。

第六条公司鼓励员工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第七条公司对严重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可能面临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第八条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的安全要求,对员工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九条员工得到或者更换新的安全防护用品时,应仔细检查各项性能指标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安全防护用品设备及时检修,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在发现安全防护用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用,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安全防护用品应在人员离职或调动时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公司及时更新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其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一致。

第三章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第十三条员工在进行需要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工作前,必须正确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期间,员工须正确使用,并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其规定的有效期限,过期将被视为无效,并应及时更换。

第十六条安全防护用品的共同使用是禁止的,每个员工必须按照自己的岗位要求使用独立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员工在佩戴或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时,不得擅自改变、拆卸或修理,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3篇)

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以及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回收、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第二章防护用品的分类与要求第四条防护用品分为以下类别:1. 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头部、呼吸、眼睛、面部、手部、足部、身体等部位的防护用品。

2. 防护服:包括防尘服、防毒服、防酸碱服、防静电服等。

3. 防护工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4. 其他防护用品:包括防噪音耳塞、防辐射服装、防高温服装等。

第五条防护用品应符合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 有良好的防护性能,能够有效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4. 有明确的标识和使用说明。

第三章防护用品的采购与验收第六条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选择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 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3. 供货及时,售后服务良好。

第七条防护用品的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审查采购合同、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 检查防护用品的标识、规格、数量、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 对防护用品进行试用,检验其防护性能。

第四章防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第八条防护用品的发放应遵循以下原则:1.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和危害因素,合理配置防护用品。

2. 新员工入职、转岗、复岗时,应发放相应的防护用品。

3. 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更换和维护。

第九条防护用品的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建立防护用品台账,记录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回收、报废等情况。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及使用规定(3篇)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及使用规定(3篇)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及使用规定(1)凡无厂家、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及国家鉴定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严禁采购和使用;(2)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采购计划应经安全监察部审核,领导批准后实施;(3)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设专人管理;(4)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化学腐蚀物品,不得移作他用;(5)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有下列情况者严禁使用:1)安全带(绳):断股、霉变、损伤或铁环有裂纹、挂钩变形、缝线脱开等;2)安全帽:帽壳破损、缺少帽衬(帽箍、顶衬、后箍),缺少下颚带等;3)登高板:登板有伤痕、绳索断股或霉变、钩子裂纹等;4)脚扣、表面有裂纹、防滑衬层破裂、脚套带不完整或有伤痕等;5)验电器:未经耐压试验、批示灯不亮或无音响等。

(6)施工队班所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登记建档,并做好检查记录工作。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及使用规定(2)是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及使用规定:1. 安全防护用品的选择和配置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根据具体工作场所和工作任务进行合理配置。

2. 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使用和管理应由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确保用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3. 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并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和保养安全防护用品。

4. 安全防护用品应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5. 安全防护用品的存放应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注明使用人员和日期。

6. 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时应保证其正确使用和配戴,如戴好安全帽、穿戴防护服、佩戴护目镜等。

7. 安全防护用品的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8. 使用特殊安全防护用品的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使用该用品。

9. 违反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及使用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及使用规定,具体可根据不同工作场所和行业的特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提高防护用品的使用效果,保护人员的安全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防护用品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和集体防护用品两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四条防护用品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严谨、规范的管理措施。

第二章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范围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适用于个人防护的场所和工作环境。

第六条集体防护用品包括消防器材、安全网、报警器等,适用于公共场所和集体工作环境。

第七条不同种类的防护用品应根据作业环境和作业任务的不同,选择适宜的防护用品,并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三章防护用品的购置和配备第八条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数量,合理安排防护用品的购置和配备。

第九条防护用品的购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具备相关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第十条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防护用品库存计划和定期检查制度,确保防护用品的及时补充和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根据作业环境的特点和作业任务的风险程度,确定合理的数量和位置。

第四章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第十二条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使用前必须经过必要的检查,确保完好无损。

(二)佩戴正确,紧密贴合身体,尽量减少漏风和漏电。

(三)使用时应做好防护用品的使用记录和报废记录。

第十三条个人防护用品的保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卫生。

(二)发现损坏或失效的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

(三)保管防护用品时,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和湿度过大的地方。

第十四条集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使用前必须经过必要的检查,确保完好无损。

(二)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失效或损坏的防护用品。

(三)保养维护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

第五章防护用品的更新和报废第十五条防护用品的更新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更新计划。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规定(5篇)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规定(5篇)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一、防护服(工作服)应当发给从事以下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1、有强烈辐射热的或者有灼伤危险的作业人员;2、有刺激、绞辗危险或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人员;3、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的或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人员;4、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或特别肮脏的作业人员。

二、防寒服应当发给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的人员使用。

三、防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刷胶手套、胶手指套)应当发给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刺手和严重磨手的工种人员使用;绝缘手套应当发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作人员使用;胶手套应当发给用手直接接触腐蚀性液体和剧毒物质的工种人员使用。

四、防护用鞋应当发给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触电、防火或防腐蚀的工种人员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高温、登山鞋、绝缘鞋和防水防腐蚀的胶鞋。

鞋盖,应当发给对足部有火花烧伤危险的或足部经常接触腐蚀性粉尘的工种人员使用。

五、防护帽应当发给在操作中头部需要防物体打击、防烫、防尘、防晒的工种人员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安全帽、工作帽和草帽。

六、防护用毛巾应当发给在操作中颈部需要防烧灼以及比较脏和一些重体力劳动的工种人员使用。

七、防护面具应当发给面部有烧灼危险和喷砂伤害的工种人员使用;防毒面具应当发给有吸入毒气危险的工种人员使用;防尘口罩应当从事粉尘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防护眼镜应当发给对眼部有伤害危险的工种人员使用。

八、安全带应当发给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九、雨衣应当发给需要在露天、野外冒雨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规定(2)是指对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使用、管理和报废等方面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个体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 采购规定:确保个体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有效性,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的产品,并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确保供应渠道的可靠性。

2. 使用规定:制定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明确使用场合、使用对象、使用方法等,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使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三篇)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三篇)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在公司内部或外出工作时需要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口罩、手套等)的情况。

2.用品申领员工需要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时,应向所属部门申领。

申领时需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注明需要的类型和数量。

3.用品发放所属部门根据申领情况,审核并发放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发放时应记录相应使用人、用品类型和数量。

4.用品使用员工在工作中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时,应正确佩戴和使用。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应及时更换或报修。

5.用品保管和归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应由员工自行保管,严禁私自移交给他人使用。

离岗或离职时,应及时归还已领取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用品维护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7.违规处理如员工违反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私自转让、遗失或损坏用品,将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制度宣传公司将定期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强员工对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并提醒员工遵守相关规定。

9.监督与管理公司将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对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定期组织相关检查和评估。

本制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并在全体员工中进行宣传和执行。

如有制度改变或违规情况发生,将进行相应的修订或处理。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规范和管理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场所以及参与公司相关活动时必须遵守。

二、相关定义1.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指用于保护员工个人安全的各类装备和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等。

2. 发放:指由公司提供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员工使用。

3. 维护:指员工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后,应及时清洁、消毒并妥善保管。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模板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模板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1 为确保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特订立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场合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2.2 安全防护用品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供应和配备第三条供应义务3.1 公司有义务为员工供应必需、符合相关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2 公司应依据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岗位风险,合理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四条配备原则4.1 安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保证质量和性能实现要求。

4.2 安全防护用品应依据员工的个人特点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选择。

第五条使用义务5.1 员工在工作场合应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5.2 员工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依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三章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第六条领用制度6.1 公司将设立特地的领用点,统一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

6.2 员工在需要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时,应向领用点提出申请,并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第七条使用培训7.1 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使用技能。

7.2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并签署安全培训确认书。

第八条检查与维护8.1 公司将定期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8.2 员工发现安全防护用品有损坏或失效情况时,应立刻向上级报告,并停止使用。

第九条记录与报告9.1 公司将建立安全防护用品的台账,记录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归还、损坏等情况。

9.2 员工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安全防护用品的损坏、遗失等情况,以便及时增补和更换。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处理原则10.1 对于未佩戴或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低评定等。

2024年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规定

2024年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规定

2024年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规定如下:
1. 公司全员必须佩戴适合工作环境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工作安全。

2. 不得私自更改、拆卸个人防护用品,如有损坏或失效应立即更换。

3. 每位员工必须定期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完整性,并主动向主管报告任何问题。

4. 禁止跨部门借用、私自调整或共用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将个人防护用品私自带离公司。

5. 在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时,应按照公司规定正确佩戴,并遵守相关操作流程。

6. 任何发现个人防护用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适用的情况,应立即上报处理。

7. 对于违反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进行处罚处理。

8. 公司将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规定进行培训和检查,确保员工都能正确遵守规定。

9. 所有员工可随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关于个人防护用品的建议和意见,以提高工作安全性。

10. 以上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2024年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规定于颁布后立即生效,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确保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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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特订立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并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场合。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一)防护帽1、防护帽是使用范围较广的型号之一,离高处物体落下或摔下,防护帽可以承受额定防护本领,可以保护头部受伤风险。

2、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进行高处工作时,必需佩戴防护帽,其他风险较高的作业如起重吊装等也应佩戴防护帽。

(二)防护鞋1、防护鞋是安全防护用品的紧要一环,能够有效保护脚部不受损伤。

2、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进行不安全区域或机械设备旁操作时必需穿戴防护鞋,避开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三)安全带1、安全带是需要在高处使用的一种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需要在承重点的靠近建筑物的固定点上,最好能固定在主梁上,从而有效避开高处坠落。

2、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进行高处工作时,必需佩戴安全带,避开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四)呼吸器1、呼吸器可以削减不安全物质的吸入,是一种紧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2、要求全体员工在进行特别不安全环境下的操作时佩戴呼吸器。

(五)防护手套1、防护手套是对手部的保护,可以有效防止化学药品或机器生产使用导致的划伤或者虫咬等。

2、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进行有划伤、切割、电线焊接等的操作时,必需佩戴防护手套。

(六)防护眼镜1、眼镜是防护劳动者的视力的必要手段,能够有效防止有害物质引起的眼睛损害。

2、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执行操作时,必需保持眼镜的清洁和适合。

四、使用要求(一)正确穿戴1、员工必需依照规范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有任何纰漏。

2、必需保证安全防护用品的材质的防抗损坏,对于有损坏的防护用品应予替换。

(二)正确选用1、安全防护用品的选用要针对目标人群及特别场合进行评估,选择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

2、使用过程中碰到碰到故障或者无法使用的情况,要立刻更换处理。

(三)妥当保管1、员工应当妥当保管本身的安全防护用品,防范遗失或被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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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职责 (3)
4.个人防护用品分类 (3)
5.劳动防护用品需求的提出 (4)
6.防护用品使用要求 (4)
7.防护用品保养要求 (5)
8.特殊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6)
9.相关文件 (10)
1. 目的
保证所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劳动者在相关活
动中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包括其各级组织)的各种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与使用。

3.职责
3.1 HSE 部依据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做出预算,并报公司行政部审查。

3.2 行政部对预算审查后,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3.3 采购部负责提出采购计划。

3.4 HSE 部负责对采购部采购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 各部门负责对在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管理。

4.个人防护用品分类
4.1 一般防护用品
-安全帽
-保温帽
-一般工作手套(棉、单)
-抗油拒水防静电服、易除污工作服(棉、单)
-工作鞋(棉、单)
4.2 特殊防护用品
-护目镜及面罩
-耳塞、耳罩
-自给式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
-乳胶手套、绝缘手套、防酸手套
-防酸工服、隔热防辐射服、电气焊工服
-绝缘电工鞋
-安全带
5.劳动防护用品需求的提出
5.1 HSE 部依据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制定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费用预算,并报行政部。

为了接待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来访人员,各项目部、分厂须在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一般防护用品(工服、工鞋和安全帽等),项目经理/厂长、安全监督负责使用管理。

5.2 行政管理部对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费用预算审核后上报公司审批。

5.3 对于一些特殊的防护用品,(如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隔热服等等。

)由所需单位提出购买申请,并报HSE 部认可、备案,按程序由采办部负责采办。

6.防护用品使用要求
凡在公司所辖建设项目、分厂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否则,不得进行生产作业;所有废弃的防护用品,均应按《KEER-HSE-004-009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控制程序》及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6.1安全帽
6.1.1凡是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按作业现场要求系戴安全帽。

6.1.2戴安全帽时必须把系带系牢,在生产区内工作的人员不得出现松动或脱落现象。

6.2工作手套、抗油拒水防静电服、易除污工作服、工作鞋
6.2.1到作业现场从事各类工作和外来参观的人员均不允许穿鞋底带铁
钉的非工作鞋;
6.2.2当工作鞋内被烃类或化学药品污染时,使用人员要立即脱掉,以防皮肤受刺激;同时脱掉的鞋子不能随意丢弃或做任何其他不符合废弃物管理规定的处置;
6.2.3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符合生产作业要求的工作服,袖口与腰带必须牢牢扎紧,不得穿破损工作服,以免在机器运行或设备旋转时受到伤害;
6.2.4在易燃易爆场所应穿防静电服装。

7.防护用品保养要求
7.1生产作业人员不得对一般防护用品进行任何更改或添加装饰物,破坏其防护性能。

7.2一般防护用品由使用人员妥善保存,不能与腐蚀性物质混放,平时应挂在醒目位置。

7.3生产作业人员应经常对一般防护用品进行清洁,防止因油污太多而影响防护性能;清洁时及清洁后产生的各类危险废弃物,应按公司有关要求合理处置。

7.4防护用品的预算、采购、发放、使用及保养各个环节均应贯彻“既要满足要
求,又不能形成浪费”的原则,减少对环境(资源)的消耗以及影响。

8.特殊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8.1类型选择要求
8.1.1得到工作指令后,作业人员应协同班组长根据工作种类及危险程度(包括对适当范围环境因素的考虑)确定是否需要特殊防护用品,并将确
定结果报安全监督认可。

8.1.2在下列场所应选用护目镜或面罩:
a.空气流通强度大、颗粒运动速度快的场所;
b.有物体撞击而导致工件碎粒飞溅的场所;
c.手工研磨金属件的场所;
d.车削金属件的场所;
e.用电、氧和乙炔或类似工艺进行金属切割或焊接的场所;
f.使用手动工具时,可能会产生火花或射出碎屑的场所;
g.易受热辐射影响的场所;
h.处理化学品或其它有害液体及化学品喷射的场所;
i.对电瓶充放电作业的场所。

j.粉尘较多且危害较大的场所(如喷砂、水泥飞扬等)应使用防尘眼镜、口罩或防尘面具。

8.1.3在下列场所应选用耳塞或耳罩:
a.噪音标准在12 小时轮班制作业中超过82 分贝,在8 小时轮班制作业中超过85 分贝的工作场所,应使用耳塞;
b.人员在乘坐飞机或在噪音较大的机舱内工作时,应戴耳罩。

8.1.4在下列场所应选用自给式呼吸器:
a.生产作业人员在大量天然气泄漏且空气流动不畅的场所内抢险时;
b.生产作业人员在进入内部气体组分不明确的限制空间时;
c.清罐清舱过程中人员首次进罐下舱测含氧量时;
d.生产作业人员在进入灭火后舱室探测有无余火或进入其它缺氧区域时;
e.对工作场所毒害情况不了解或对防毒面具保护能力有怀疑时。

8.1.5生产作业人员在可能受到有毒粉尘、烟雾或蒸汽伤害的场所工作时,应使用防毒面具。

8.1.6生产作业人员在可能受到粉尘、纤维状物质伤害的区域工作时,应使用防尘面具。

8.1.7在下列场所应选用相应的手部和脚部防护用品:
a.取样、搬运、使用、处理化学品或其它有害物质时,应使用乳胶手套;
b.从事与电有关的工作并有触电的危险时,应使用绝缘手套;
c.搬运、使用或处理酸性物质时,应使用防酸手套;
d.从事电气工作或进入高压电区域并有触电的危险时,应使用绝缘电工鞋。

8.1.8在下列场所应选用相应的工作服:
a.接触、使用或处理腐蚀性物质时,应使用防酸工作服;
b.在火星飞溅区域或进入着火区时,应使用隔热防辐射服;
c.从事切割、焊接作业时,应使用电气焊工作服。

8.1.9在下列场合应穿戴救生衣:
a.乘坐直升机;
b.舷外作业;
c.弃平台、救生等演习时;
d.其它安全监督认为有必要穿戴救生衣的工作。

8.1.9救生圈主要用于救生以及各类演习。

8.1.10对放射性防护的要求
a.在探伤相关的作业中,使用放射性物质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放射
性物质伤害的个人防护用品。

b.使用放射源尽量减少裸露时间和取用次数。

取放时应使用专用工具。

c.放射源在运输、存放时,应严格遵守运输、存放有关规定,并采取健康安全环境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标识醒目的标志。

8.1.11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a.对所要进入的限制空间或特殊作业场所,含氧量过低、含有超标的有毒有害气体或对气体情况不能明确的时;
b.空气中含硫化氢浓度较高;
c.发生火灾进行扑救或对人员救助时;
d.化学药品泄漏进行抢险时;
e.其他特殊情况以及在使用其他防护用具不能充分保证人员安全时。

8.2使用要求
8.2.1选择出合适的防护用品后,使用人员应与保管人员共同检查对防护用品的进行检查,并对其完好性和有效性确认后,方可使用。

8.2.2使用人员应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说明。

空气呼吸器的穿戴应有他人进行协助并在监护下使用。

8.3穿戴要求
8.3.1在需要穿戴面部防护用品的区域工作时,戴近视眼镜的人员也必须戴防尘眼镜、护目镜或面罩;
8.3.2在有可能受到化学品毒害的区域工作时,使用人员不允许戴隐形眼镜;
8.3.3使用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整理头发及胡须,不得影响配戴呼吸防护用品;
8.3.4戴近(远)视眼镜的人员应配戴合适的呼吸防护用品,并要确保其密封性;
8.3.5使用人员应按培训要求穿戴特殊防护用品。

8.4维修保养
8.4.1回收要求
使用人员应对使用后的特殊防护用品按生产厂家要求进行清洁,并经保管人员检查;若使用人员或保管人员检查出防护用品有破损或受污染较严重而影响其防护性能,应报告监督进行更换。

所有废弃的防护用品,包括在使用、维修保养防护用品或更换附件的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均应按
KEER-HSE-004-009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控制程序及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8.4.2保养要求
a.保管人员每间隔三个月对这些特殊防护用品按生产厂家有关技术标准检查一次,以确保其防护性能(适当时也应考虑其环境影响)。

b.任何人员不得对防护用品自行更改或添加装饰物,也不能进行有损其防护性能的行为;
c.保管人员要按照制造厂家说明保存防护用品,不允许与腐蚀性物质混放,并避免受压变形;
d.空气呼吸器的压缩气瓶应按规定进行技术检验,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瓶体锈蚀或碰撞变形时,应提前进行检验;空气呼吸器的压缩气瓶应按照气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填写“呼吸器检查记录”。

气瓶内的气体应该是不受污染的空气,由安全监督组织相关人员保证每季度更新一次。

8.4.3更换要求
a.任何人发现防护用品有破损或其它影响防护性能的异常情况时,均要报告安全监督,由其向主管人员联系更换。

b.安全监督可视实际情况随时要求使用人员更换新的防护用品。

9.相关文件
KEER-HSE-004-009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控制程序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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