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物价局年度价格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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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物价局年度价格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在上级物价部门XX县政府的领导下,以价格改革工作为主线,以贯彻落实省市价格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稳中求进,深化价格改革和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加强队伍建设,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价格秩序。现将全年价格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价格改革工作逐步推进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5年价格改革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价综2015]45号)和《XX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价格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的通知》(南政价2015]2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县物价局2015年行动计划分解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和责任人,形成ab角互补,各股室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及上网电价。3月已完成南平信义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30兆光伏电站的电价申报审批工作,省物价局核定其上网电价为1元/千瓦时。二是继续完善电价管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
调高40家小水电上网电价。每度调幅为0.02-0.03元,进一步疏导了发电企业输送电工程价格矛盾。三是水价改革稳步推进。按照全省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目标任务要求,3月完成水价成本监审工作,9月制定了供水价格定价听证方案,在11月26日召开水价定价听证会后拟定调整我县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和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调价方案,并将方案报送县政府等待批复。
(二)稳步推进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自2014年12月29日完成我县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并顺利实施后,我县所有公立医院均已实行药品耗材销售零差率。今年6月1日国家放开药品价格后,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药品价格进行调研和巡查,为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供参考,努力地维护药品价格改革的平稳过度。
(三)加快环境价格改革步伐。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商2015]36号)的要求,2015年11月我局已完成污水处理费的成本监审和听证程序并出台方案,2016年将继续做好污水处理费方案的出台实施工作,力争在国家、省、市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污水处理费价格改革工作任务。
(四)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市、县审改办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我局根据工作实际,成立了局审改工
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专项改革任务负责人,并明确了审改工作的具体联系人。根据县政府的文件要求,对局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管理事项以及责任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清理,梳理出现有的权力清单事项共计27项,其中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11项;梳理出部门责任清单,涉及的部门职责2项,具体责任事项31项。根据权力清单具体事项编制了县物价局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二、价格监管工作效果良好
(一)检查与规范并行,整治市场价格秩序。
1.专项检查取得一定成果。今年组织开展了教育、住建、旅游、农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社团收费和医疗药品价格等专项检查,查处违价案件3起,经济制裁383469元,其中:退还消费者(缴费者)70123元,入库313346元。
2.加强价格举报工作。我局根据省、市物价局的部署,如期完成“12358”全国价格举报电话座席签约工作。“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提升了价格举报受理和查处的监督管理水平,实现了百姓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形成了百姓与政府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物新局面。今年该平台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7件,退还消费者453元,罚款150元,办结率100%,进一步减轻了社会负担,维护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3.规范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在出租汽车价格监管方面,今年1月我局制定出台出租汽车打表计费收费标准(起步价5元/1.5公里),并及时联合交通、质监、交警等部门适时开展巡查,及时制止纠正拒载、不打表计费等问题,目前我县出租汽车计费规范有序。在农村客运、长途客运监管方面,我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在每年春运前邀请人大、政协、纠风、交通、交警、客运公司、客运经营者召开“价格提醒会”,告诫经营者擅自提价将受到较重处罚。两年来,我县农村客运价格保持平稳。
4.出台停车收费标准。今年以来,我县制定出台了县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县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以及塔下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已于8月4日经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通过,这将为缓解城区停车压力起积极作用。(二)清费与治乱同步,优化我县收费环境。
1.编制涉企“收费清单”。根据省、市、县政府工作任务要求,我局及时清理编制了《县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县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两清单”分别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XX县物价局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布。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4]123号)的精神,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15]31号)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福建省省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
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闽价服2015]241号)的规定,我局在2015年8月6日整理和公布了《县省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该清单中我县由省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有14项。根据《XX市物价局关于公布XX市实行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南政价2015]105号)的有关精神,我局在2015年9月23日整理和公布了《县市级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该清单中我县由市级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有4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推行,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涉企收费行为。
2.开展清费治乱,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建立收费报告制度和收费清单制度,实行收费动态信息化管理。对我县现有的5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全部实行收费情况报告和收费清单制度,年报率达100%。利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平台,加强收费动态信息化管理,不断加强收费动态监管。二是贯彻落实清费减负涉企优惠政策措施。根据国家、省、市涉企优惠政策精神,我局全面落实2015年中取消、暂停、免征、降低征收的优惠政策,全年共变更收费项目40项,其中取消7项、暂停7项、对小微企业免征17项,降低收费标准9项,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011.09万元。
3.积极开展“阳光价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创建活动。一是我局在巩固已建立的2家省级阳光价费示范单位的基础上,“以点带面”推进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全面落实阳光价费工作,公示率达100%,规范率达98%以上。今年我县的广电网络分公司又被评为省级阳光价费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