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导则(征求意见稿s
《产品及零部件回收利用标识 第一部分》
《产品及零部件回收利用标识第一部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二〇〇七年十月《产品及零部件回收利用标识第一部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一、标准工作概况1、前言随着世界范围内不可再生资源的日益短缺及产品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废旧产品的回收利用已被世界各国所关注,它已成为各国解决资源短缺、减少资源浪费的重要手段。
以日本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国家纷纷通过立法,加大对废旧产品回收利用的力度,并且在立法中提出了分阶段实现的废旧产品回收利用率目标,从而推动了废旧产品的回收利用。
我国人均资源占有量少,当前又面临着加快发展经济的巨大压力,资源节约和回收利用工作就显得更为紧迫。
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是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突破口。
由于目前我国废旧产品回收利用的有关立法、管理制度尚不健全,严重影响到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因此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识制度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制度,研究和建立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识制度对于推进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工作非常必要。
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识通常也称为回收利用标识或产品可回收性识别标识,为便于统一名称,在标准化中统称为回收利用标识。
回收利用标识是伴随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工作的深入推进而于近几年产生的,在国内外相关文献中尚未发现对此的定义。
一般意义上讲回收利用标识是产品标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标注在新产品上,侧重于与产品回收利用特性有关的性能明示。
与产品标识一样,回收利用标识由生产者提供,置于产品或其包装上,用文字、符号、标志、标记、数字、图案等表示。
其目的在于帮助消费者和公众了解产品的回收利用特性,如产品的原材料是否使用了有毒有害物质,材料是否可回收利用,回收利用率如何。
同时,回收利用标识也会为产品废物处理者提供相关信息,方便其对废旧产品的处理处置。
回收利用标识将成为推动产品回收利用的一种重要手段和途径回收利用标识是产品回收利用特性的一种表征,它有助于推动废旧产品的循环利用,有助于通过市场作用推进环境友好产品的开发,是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性社会的一项重要手段。
《印制电路板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标准全文及编制说明
ICS XX.XXX.XXA XX T/GDES 团体标准T/GDES XXXX—XXXX印制电路板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征求意见稿)目次前言 (2)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1)5 评价要求 (2)6 评价程序 (5)7 评价报告 (6)附录 A (参考性附录) (7)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评价表 (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广东省节能标准化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起草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印制电路板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印制电路板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指标体系及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挠性印制电路板生产过程的工厂,并作为挠性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指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 7119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18916 (所有部分)取水定额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20862 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导则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与使用指南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256 产品生态设计通则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3761-2017 绿色产品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HJ 450-2008 清洁生产标准印制电路板制造业《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3 术语和定义1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产品可回收率计算方法导则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能效
产品可回收率计算方法导则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能效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国家标准《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二〇〇六年四月一、标准工作简况1.前言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匮乏,生态环境脆弱,特别是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长,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我国现有的资源、能源供给和环境承载力几乎不可能继续满足传统“三高”(高消耗、高能耗、高污染)粗放型模式下的未来10年经济的高速发展。
如果继续走传统经济发展之路,沿用“三高(高消耗、高能耗、高污染)”粗放型模式,以末端处理为环境保护的主要手段,那么只能继续削弱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阻碍我国进入真正现代化的速度。
近年来我国对发展循环经济给予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
2005年7月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意见》明确了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即力争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体制与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废物最终处置量明显减少,建成大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典型企业;推进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工业(农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提出要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
最近召开的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提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为了建立起我国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和技术政策体系(例如标准体系),一方面要加强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的研究,另一方面,也应该同时加强技术政策体系的研究,以达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编制组2020 年10 月目录1. 工作简况 (1)1.1 任务来源 (1)1.2 工作过程 (1)1.3 中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发展现状 (4)2. 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5)2.1 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 (5)2.2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 (6)2.2.1 范围 (6)2.2.1.1 标准框架 (6)2.2.1.2 适用范围 (6)2.2.3 规范性引用文件 (6)2.2.4 术语和定义 (8)2.2.5 总则 (8)2.2.6 评价要求 (10)2.2.7 评价方法及程序 (37)2.2.8 判定 (39)2.2.9 评价报告 (39)2.2.10 附录 (39)3. 验证情况分析 (40)4. 标准中涉及专利情况 (41)5. 产业化情况、推广应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等 (41)6.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 (41)6.1 国际相关研究情况 (42)6.2 国内相关研究情况 (42)7. 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 (43)8.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43)9. 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43)10. 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43)11. 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44)12. 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44)《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编制说明1.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2019年9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195号),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总院”)为主承担了该计划中行业标准《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计划号:2019-0669T-JC)的制订工作,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的编制时间为2020年1月~12月。
《废弃电工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术语》
国家标准《废弃电工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术语》(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说明《废弃电工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术语》标准起草小组二O一O年十一月国家标准《废弃电工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术语》(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工作概况1.1 前言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电子行业成为数量和更新换代速度增长最快的领域之一,也导致电子产品使用寿命越来越短,报废电子设备的数量迅猛增加。
同时大部分报废电工电子设备中含有有害物质,如未经技术处理直接进行焚烧、掩埋将会造成地下水和大气的严重污染。
而另一方面来说,废弃电工电子产品中有许多有用的资源,如铜、铝、铁及各种贵金属、玻璃和塑料等,具有很高的再利用价值。
目前从国际到国内已经越来越加强了对废弃电工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管理,出台了多项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我国将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中国版WEEE:《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本条例对电子产品的生产者和回收企业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规定生产者要交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并在产品上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信息,回收企业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等规定。
目前国内也在开展一系列配套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而标准体系的制定需要建立统一的术语定义,以协调各标准的一致性和科学性,促进产业的规范化管理和国内外的管理与技术交流。
1.2 任务来源本标准的制定来自于国家标准委2009标准制修订计划,计划项目号为20090089-T-469,旨在分析国内外电工电子产品资源循环利用法律法规及该领域标准化工作现状,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准化体系框架,并制定一系列废旧电工电子产品回收过程、处理方法、污染控制、相关组织的管理评价方法,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提升我国相关产业的生产技术水平。
1.3 工作过程起草小组查阅整理了大量国内外与废弃电工电子产品有关的资料,比较各相关术语的定义,结合我国目前相关产业的发展特点,选择代表性强、适用性广的术语编写本标准,为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整理蔚来汽车发布声明_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蔚来汽车发布声明_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整理表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ICS 号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纯电动乘用车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een-design Prod Assessment — Battery Electrical Vehicle(征求意见稿)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发布团体标准T/CSAE XX —2019前言Ⅲ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评价要求25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56评价方法6附录A(资料性附录)有害物质高风险零部件清单纯电动乘用车7附录B(资料性附录)有害物质豁免零部件清单纯电动乘用车9附录C(资料性附录)汽车生命周期评价方法10本标准按照GB/T1.1-2009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浙江吉智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智车优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继虎、武佳丽、庄恒国、张铜柱、李龙辉、赵明楠、张鹏、张诗建、庄梦梦、孙锌、姜君、马乃锋、魏雅雯、左慧婷、王雪、李骏辉、王焰孟、王颂、王文涛、孟召辉、贾晓社、孟大海、刘书海、鲁金、梁鹏、李殿浦。
本标准于2019年2月首次发布。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纯电动乘用车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的评价要求、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的M1类纯电动车辆。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基本原则要求
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基本原则要求导言:随着人们对个人形象及外貌的重视日益增强,化妆品产业蓬勃发展。
然而,化妆品的安全性问题也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消费者的安全,相关部门应制定科学、规范的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
本文旨在介绍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的基本原则要求。
一、法规合规性要求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导则中所提及的安全评估技术应基于法规的要求,并准确反映法规的具体要求。
同时,导则还应根据化妆品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进行持续更新,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监管的要求。
二、科学性和可靠性要求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在制定过程中,应秉持科学性原则并依赖可靠的科学数据和研究结果。
导则的内容应基于大量的实验数据、科学研究和临床试验,并经过严格的统计学分析和验证。
此外,导则还应鼓励开展临床实验和先进技术的应用,以提高评估的准确性。
三、全面性和系统性要求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应全面考虑化妆品的各个方面因素。
导则应涵盖化妆品原料的选择、配方的设计、产品的生产工艺等,需要覆盖从原料到制成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此外,导则还应考虑不同类型和功效的化妆品,对于高风险或新型化妆品应有特殊评估要求。
四、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要求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应着重评估化妆品使用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风险管理建议。
导则要求根据化妆品的使用方式、浓度以及预期受众等因素,对潜在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并提出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
此外,导则还应指导化妆品企业建立完善的监测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产品的风险与安全信息。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要求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应与国际接轨,并在一定程度上与国际间的评估技术保持一致。
导则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与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间的合作和经验分享。
此外,导则还应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使中国的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能够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
六、透明度要求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要求制定者在征求意见稿的过程中充分倾听各方声音,提高决策的透明度。
行业标准 《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说明(送审稿).doc
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说明审定稿《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组主编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7月YS XXXX-201X目录一、工作简况 (2)1、任务来源 (2)2. 项目背景和立项意义 (2)3、标准起草单位 (3)4、主要工作过程 (4)5、标准主要编制人员及其所做的工作 (5)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 (5)1、编制原则 (5)2、评价方法 (6)3、评价流程 (6)4、标准主要内容 (6)4.1范围 (6)4.2规范性引用文件 (7)4.3术语和定义 (8)4.4总则 (8)4.5评价要求 (10)4.6评价程序 (24)4.7评价报告 (24)4.8规范性附录A (24)三、标准中如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
(24)四、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25)五、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目的、意义和一致性程度;我国标准与被采用标准的主要差异及其原因;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25)六、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协调配套情况 (25)七、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只适用于强制性标准) (29)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29)九、标准作为强制性或推荐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建议 (30)十、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30)十一、设立标准实施过渡期的理由:根据国家经济、技术政策需要和该强制性标准涉及的产YS XXXX-201X品的技术改造难度等因素,提出标准的实施日期的建议。
(仅适用于强制性标准) (30)十二、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31)十三、其他主要内容的解释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系列标准或划分部分制定的标准的编号建议,参考文献目录等。
(31)YS XXXX-201XYS XXXX-201X《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行业标准编制说明(审定稿)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根据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8]73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色协科字〔2017〕76 号)的计划安排以及《研究制定有色金属行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委托合同》,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主编、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紫金铜业有限公司、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共同组成《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组,进行标准编制工作。
清洁生产标准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
≤1000
≤70mg/m3 ≥10mg/m3 ≤4.0% ≤66.67mg/L
≥95% ≥95% 100%回收并利用
3
指标 冷却水 六、环境管理要求 环境法律法规标
准 组织机构 环境审核 废物处理
生产过程 环境管理
相关环境管理
一级 100%循环利用
焦率=G焦炭 ×100% G 炉料
式中:
G焦炭 -焦炭总量,单位为吨(t) G炉料 -炉料总量,单位为吨(t)
5.4.2 渣含铅(%)
渣含铅=G渣中铅 ×100% G 渣总量
式中:
G渣中铅 -炉渣中的铅含量,单位为吨(t) G渣总量 -炉渣总量,单位为吨(t)
5.4.3 煤单耗
4
5.4.4
式中:
煤单耗= G 耗煤量 × 100 % G 产铅量
二级 80%循环利用
三级 70%循环利用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国
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如 GB9078、GB16297 等)
设专门环境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1、按照 GH/T24001 建立 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原始记录及统计数据齐全有效。
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相 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废物处置方法处置废物;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 20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年□□月□□日起开始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目次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规范性技术要求............................................................. 2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 4 6 标准的实施 ................................................................. 6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001]
ICS号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团体标准T/CSAE XX—2019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纯电动乘用车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een-design Product Assessment — Battery ElectricalVehicle(征求意见稿)XXXX - XX - XX发布XXXX - XX - XX实施目次前言Ⅲ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评价要求25 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56 评价方法6附录A(资料性附录)有害物质高风险零部件清单纯电动乘用车7附录B(资料性附录)有害物质豁免零部件清单纯电动乘用车9附录C(资料性附录)汽车生命周期评价方法1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XX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浙江吉智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智车优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继虎、武佳丽、庄恒国、张铜柱、李龙辉、赵明楠、张鹏、张诗建、庄梦梦、孙锌、姜君、马乃锋、魏雅雯、左慧婷、王雪、李骏辉、王焰孟、王颂、王文涛、孟召辉、贾晓社、孟大海、刘书海、鲁金、梁鹏、李殿浦。
本标准于2019年2月首次发布。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纯电动乘用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的评价要求、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的M1类纯电动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绿色低碳产品评价通则》征求意见稿
绿色低碳产品评价通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绿色低碳产品评价(以下简称“评价”)的原则、对象、要求、程序、方法和结果判定等。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低碳产品的评价,并作为工业行业制定具体绿色低碳产品评价标准或具体要求的总体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XXXXXXX(宋体,5号,单倍行星巨)GB/TXXXXXXX(宋体,5号,单倍行E巨)3术语和定义3. 1 温室气体greenhousegas(GHG)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波的气态成分。
注: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力、氧化亚氮(N20)>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等。
[来源:GB/T32150-2015,3.∏4. 2绿色低碳产品IOwcarbonproduct指与同类产品或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符合该类产品绿色低碳评价指标要求的产品。
5. 3用能产品energy-usingproduct指在使用过程中使用并消耗能源的产品。
6. 4直接排放directemissions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排放。
例如化石能源燃烧活动造成或工业过程等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7. 5间接排放indirectemissions指因企业活动所致排放,但该排放源由其他企业拥有或控制。
例如外购电力或热力等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8. 6排放因子emissionfactor指单位活动水平数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4评价原则8.1 系统性评价应全面覆盖低碳产品的基本要求(5.1)与评价指标要求(5.2),形成完整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
8.2 独立性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始终坚持第三方立场,不应与申请单位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确保评价工作不受有关利益方的干扰和影响8.3 公正性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在评价过程中应以事实为依据,依据真实可靠的资料、文件和数据,给出公正的评价结果。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
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24.07.31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生活垃圾产生量
计算及预测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
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3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3〕42号),我部组织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
2.通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7号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邮政编码:3002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附件: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4年7月31日。
新型车可回收再利用率的定义及计算方法之导则
新型车可回收再利用率的定义及计算方法之导则
可回收再利用率的定义及评价指标
● 可回收再利用率的定义
当新车被制造出来后,将来该汽车报废时有可能达到的回收再利用率(对处理处置方法等进行预测并予以考虑)称之为可回收再利用率(预测值)。
● “能否回收再利用”的评价指标
评价汽车零部件“能否回收再利用”的指标有以下4项。
(1)拆解性(零部件可从车辆拆卸下来)
(2)分离性(其零部件可分解为原材料)
(3)识别性(能够知道其原材料的名称)
(4)再利用性(其原材料能够回收再利用)
可回收再利用率的计算方法
● 前提条件
计算新型车回收再利用率时其回收再利用分类如下。
(1)原材料循环(Mrc)…作为原材料来使用
(2)热循环(Trc)…作为热能来使用
回收再利用分类原则上以原材料循环为优先。
● 可回收再利用率的计算方法
依照下列“新型车可回收再利用率(预测值)的评价程序”,对构成汽车的零部件进行评价,并计算可回收再利用率。
可回收再利用率的计算方法
1:新型车回收再利用性能的评价指标和判断标准
汽车零部件回收再利用性能的评价指标有以下4项,即拆解性(零部件可从车辆拆卸下来)、分离性(其零部件可分解为原材料)、识别性(能够知道其原材料的名称)、再利用性(其原材料能够回收再利用)。
根据不同评价指标判断能否回收再利用的判断标准如下。
2:零部件评价程序及新型车可回收再利用率计算方法(1)零部件评价程序。
可回收利用率名词解释
可回收利用率名词解释可回收利用率是指在废弃物处理过程中,通过再利用、回收等方式将废弃物转化为可再生资源的比例。
它是衡量废弃物处理效率和可持续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
可回收利用率的提高对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经济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
可回收利用率的计算通常以重量或体积为单位。
例如,可回收利用率为50%表示有一半的废弃物能够通过再利用或回收得到处理,而另一半则需要采取其他处理方式,如焚烧或填埋。
因此,提高可回收利用率意味着减少对焚烧和填埋等传统废弃物处理方式的依赖,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开采,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提高可回收利用率的关键在于建立有效的废弃物回收体系。
这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鼓励和支持废弃物回收活动,并提供相应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企业应积极参与废弃物回收,开展产品设计和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居民则要加强对废弃物分类和回收的意识,积极参与回收活动。
在建立废弃物回收体系的过程中,需要解决一些技术和经济方面的挑战。
首先,废弃物的分类和分拣是回收过程的关键环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因此,需要引入先进的自动化技术和设备来提高回收效率。
其次,废弃物回收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包括收集、运输、加工等环节。
因此,要建立可持续的经济模式,提高废弃物回收的经济效益。
最后,废弃物回收还需要解决资源再利用的技术和市场问题。
一方面,需要开发新的再生资源利用技术,提高再生资源的质量和利用率。
另一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市场机制,促进回收产品的销售和应用。
可回收利用率的提高对于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首先,它有助于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开采,降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风险。
其次,它能够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再次,它有助于减少废弃物处理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
最后,它能够增强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认识和参与意识,促进绿色生活方式的普及和推广。
总之,可回收利用率是衡量废弃物处理效率和可持续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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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二〇〇六年四月一、标准工作简况1.前言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匮乏,生态环境脆弱,特别是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长,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我国现有的资源、能源供给和环境承载力几乎不可能继续满足传统“三高”(高消耗、高能耗、高污染)粗放型模式下的未来10年经济的高速发展。
如果继续走传统经济发展之路,沿用“三高(高消耗、高能耗、高污染)”粗放型模式,以末端处理为环境保护的主要手段,那么只能继续削弱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阻碍我国进入真正现代化的速度。
近年来我国对发展循环经济给予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
2005年7月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意见》明确了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即力争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体制与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废物最终处置量明显减少,建成大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典型企业;推进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工业(农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提出要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
最近召开的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提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为了建立起我国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和技术政策体系(例如标准体系),一方面要加强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的研究,另一方面,也应该同时加强技术政策体系的研究,以达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
本项目的研究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保护环境的需要,是规范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市场的需要。
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是我们全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
如何提高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利用率,妥善处理其中的有害物质,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
据统计,我国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在39个工业行业中,资产占全行业的比重最低,仅为2.6%,这既反映了该行业的发展比较滞后,同时也说明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随着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例如,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等),需要相关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有效支撑。
2.标准的作用本标准是废弃产品回收利用方面的基础性标准,将作为计算和评价产品可回收利用率的统一基准和评价途径,为管理部门和设计部门提供考核手段,鼓励企业采用绿色设计,为制定总体回收目标,贯彻实施我国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等规章提供技术依据,从而促进我国资源回收工作,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3.任务来源为了更好地推动循环经济在我国的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司提出了该项标准制定任务。
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该标准被列入2003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编号:20032207-T-303),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4.工作过程标准起草准备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收集分析国内外相关资料。
包括国内外有关循环经济、资源回收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欧盟的WEEE法案、RoHS法案,德国的《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条例》、《循环经济回收利用和废物管理法》、《废旧电子产品回收条例》和《废旧电池回收条例》等,日本的《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和遵循该基本法先后由环保省制定的《废弃物处理法》、由经济产业省制定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容器包装回收利用法》、《家用电器回收利用法》、《基建回收再利用法》(基建工程建筑材料再资源化法)、《食品回收利用法》和《绿色购买法》等,我国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十五”发展规划》、《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
在收集的标准方面,包括ISO22628-2002《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ISO11650-1999《制冷剂的回收和/或再循环处理设备》,IEC60335-2-104-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104部分:从空调和冷藏设备中回收制冷剂的器具的特殊要求》等,我国的《汽车报废标准》、GB/T17145-1997《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等。
为了更好地总结出可回收利用率的计算方法,还收集了国内外家用电器、汽车、电池、电子产品和轮胎等五类产品的回收利用现状和回收处理技术的资料。
另外,还从期刊杂志,Internet等方面收集了其他国内外的资料,为进行标准的制定工作做好了准备。
第二阶段初步确定可回收利用率的计算方法。
方法分为两种:按照产品的处理过程进行计算,以及按照可回收利用的零件和材料类别进行计算。
第三阶段为起草阶段。
完成了标准的草稿。
2005年5月19日举行了第一次研讨会。
来自发改委、标准委的领导、会议主要围绕标准的内容框架、适用范围、定义问题、产品分类、回收率问题、以及计算方法等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在以下几方面达成了共识:1)在术语与定义方面,需要将“可回收利用”与“再利用、再生使用”进行明确的区分,因为,可回收利用部分包含了再利用、再生使用和能量回收部分,因此,可回收利用率比再生利用率高。
2)在标准的适用范围方面,发改委领导指出,必须要有针对性。
目前社会上普遍关注的产品主要有:报废汽车、废家电、废电池、废轮胎、废木材、废塑料、废纸等。
大家经过讨论,一致认为按大类划分,如家电、汽车等,划分原则可按照不好处理、回收难度大、对环境危害大、目前需要迫切解决的产品问题考虑,对于可以直接回收利用的(如废纸、废塑料、废钢铁)产品或原料原则上不在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内。
3)在回收利用率方面,“率”的数值确定不是本标准的目的。
同时,要注意标准制定的阶段性。
4)在回收利用率的计算方法方面,首先,大家明确了该标准需要解决的是“微观”的计算新生产的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的方法问题,而不是计算整个国家回收量与废弃量(产生量)之间的回收利用率。
同时,大家同意选择计算方法的原则是以产品质量计。
起草组经过讨论形成了标准讨论稿。
2006年4月24日举行了起草组会议,起草组对标准讨论稿的内容框架、术语、编制原则、计算方法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讨论。
会后,在充分吸取专家建议的基础上,对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制定的依据与指导思想1.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内容;2.依据相关的政策法规,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3.标准要与已颁布实施的相关标准,如GB/T 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7635.1—2002 《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和GB/T 19515—2004/ISO22628:2002 《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相协调;4.本标准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
但也要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国资源回收领域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水平,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三、主要技术内容介绍及分析1.标准的主体内容及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生产的产品可回收利用率的术语和定义、编制原则、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生产的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的编制。
2.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的编制原则编制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原则:●依据法律、相应标准制定的原则。
●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原则。
ISO22628:2002中明确指出,道路车辆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中包括用于能量回收的剩余物的总质量。
在WEEE法案中对各类电子产品的总回收率作了规定,也包括了能量回收的部分。
因此,本标准也对此作了相应规定。
●考虑计算方法与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相匹配,注重计算方法的可操作性。
●持续改进原则。
3.产品与材料的分类3.1 产品分类国标《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GB/T7635.1-2002)中将可运输产品分为5大部类,共列入5万余条类目,40多万个产品品种或品类。
这五大部类为:0大部类:农林(牧)渔业产品;中药。
1大部类:矿和矿物;电力、可燃气和水。
2大部类:加工食品、饮料和烟草;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
3大部类:除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外的其他可运输物品。
4大部类: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
国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中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包括:1)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2)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
德国有关废弃物管理的法律条例包括7类:包装废弃物、废旧电子产品、废旧汽车、废旧电池、商业废弃物、废弃木材、废油。
日本有关废弃物的法律包括:容器包装、家用电器、基建工程建筑材料、食品。
我国目前正在针对量大面广或难以回收的产品,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及相配套的办法和标准,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废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废旧电脑等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废纸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以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国内废纸分类标准》等。
在确定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时,需要考虑现有的环保要求、技术条件和经济上的可行性。
下面以家用电器、汽车、电池、电子产品和轮胎这五类产品的回收利用为例,回顾各类产品的回收利用处理技术。
1. 家用电器废旧家电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塑料、玻璃以及一些仍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等,其回收利用具有广阔前景。
典型电器垃圾通常由质量百分比为85%的金属、10%的塑料和5%的难利用物质组成。
废旧家电经过分解、破碎、分选等程序,变成铁、铜、铝、混合金属、玻璃、塑料等颗粒状的材料(图1)。
图1:我国废家电回收利用工艺流程2. 汽车根据资料,报废汽车的一般拆解工艺流程是:登记验收外部情况放净油料先拆易燃易爆零部件总体拆解(拆下各总成组合件零部件)再清洗检验分类可用件(再利用、移用)修复件(作修复再生)报废件(再利用或重熔再生)。
或根据国际标准(ISO22628:2002),将汽车拆解工艺流程划分为:预处理、拆解、金属分离、非金属残余物的处理。
在预处理阶段,要考虑下列车辆零部件和/或材料:所有的液体(包括燃油、发动机油、变速器/齿轮箱(包括后差速器和/或分动器)油、助力转向油、冷却液、制动液、减震液、空调制冷剂、封窗玻璃清洗业、发动机安装油和液压悬架液)、电池、机油滤清器、液化石油气罐、压缩天然气罐、轮胎、催化转换器。
在拆解阶段,考虑车辆上其他一些被认为是可再使用或可再利用的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