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公司驾驶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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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行为规范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
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管理规定。
2、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司机必须在办公室等候工作,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部
门领导说明去向和时间,批准后方可离开。
3、公司领导用车时,需随传随到,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必须保持畅通状
态,保证领导需要时能联络上,特殊情况未能与领导联系上的,事后必须说明原因。
4、严格遵守公司用车规定,拒绝乘车员工公干期间办私事的要求。
5、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矿工处理,不听从安排、
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6、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车随便交给他人驾驶,
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得超速、紧跟、争道等)。
8、驾驶员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9、车内不得吸烟,公司员工车内吸烟时应礼貌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
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10、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确定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行车路线。
11、驾驶员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和相关管理人员汇报。
12、车辆用油、过路过桥费(除特殊情况)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出车需据实填
写行车日志,记录车辆的行驶里程、加油等相关信息。
13、如果驾驶员利用自己出车之便偷盗公司物品、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的损失,并扣发一个月工资给予开除处理。
二、礼仪规范
1、驾驶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部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保持端正坐姿。
2、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驾驶员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并主动为乘车人开关车门。
(3)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停车位将车停好等候,等候时不得远离车辆,不得在车上睡觉,不得翻看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
(4)乘车人带大件物品,应予以帮助。
3、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不得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4、驾驶员必须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的内容,否则公司将严肃处理。
5、接送贵宾时,应彬彬有礼、态度自然大方。
6、专车驾驶员必须保证车内随时有饮用水供公司客人和领导使用。
三、车辆保护规范
1、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保证车辆可正常行驶。发现问题及时向行政部反应,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经行政部、分管副总、董事长批准后才能进行车辆维修,修理完毕后应做好各方面确认工作。如有零件拆就换新,需将旧零件带回行政部核实。
2、驾驶员应每天保持车辆整洁(包括车内、车外)。
3、出车归来,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回家或在非指定地点过夜;出差在外要选择合适停放地点,不能停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因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被损、被盗,由驾驶员承担相关责任。
4、出车前应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确保行车安全。出车返回后,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要及时加油,不得出车时临时加油,以免影响工作。
四、违章与事故处理
1、违反交通规则,因驾驶员故意或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2、除认定司机是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外,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处理方法如下:
(1)车辆违章、证件不全、或者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当事人承担全额罚款。(2)因正常行驶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责任。但超出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需承担损失实额与保险差额的1/2。
3、酒后驾车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全部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4,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第一时间汇报公司相关部门领导。
(2)记录下对方车辆的车牌号以及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车主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3)记下对方车辆损坏的位置及程度,并用手机拍照。
(4)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责任外,不得将责任揽于一身。
五、试用工资规定
新进驾驶员第一个月为考核试用期,公司和驾驶员都可以双向选择,通过第一个月考核试用期的按照正常工资发放,如未通过,按照100元/天结算工资。
六、加班补贴办法
驾驶员工作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8:00。南京市区以外地点出差按行驶公
里数扣除200公里给予行车补助,0.2元/公里,以行车日志记录为准。双休日加班的,1-4小时按20元/小时,5-8小时按100元/天进行补贴,行驶超过8小时的按150元/天补贴(封顶),机场接机40元/次。早7:00点之前、晚21:00以后加班按20元/小时给予补助。
本管理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生效。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