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宗教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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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宗教的认识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我对宗教的认识
提要:
一、宗教意识和宗教是怎样产生的
二、宗教长期存在的认识原因和社会根源
三、如何正确认识宗教与封建迷信的关系(共性与差别)
正文:
宗教不只是一种意识形态,它还是一种具有共同信仰、共同崇拜对象的社会组织,其中包括着教义、教规、宗教仪式(其中又有庙堂、法器、偶像、圣物等实体存在)、宗
教活动、个人的宗教行为等一系列内涵。但是,宗教意识却是产生宗教的思想根源。如
果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不存在宗教意识,宗教就无从产生。然而,宗教意识并不是人类
最早的意识形态,或意识形态之一。
在远古的时候,当人们认为一种现象与另一种现象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却又找不到经验事实的证明时,就用幻想的联系代替现实的联系,把这两种现象组合到自己的认识结果之中。比如,大自然的日月星辰、山川地泽、风云雨雪,为什么如此运行人们的狩猎,为什么有时成功,有时失败采集活动,为什么有时收获多,有时收获少人本身,为什么有生、老、病、死,活人为什么有思维能力,人死后的思维能力——“灵性”到哪里去了动物为什么也有生、老、病、死,动物也有“灵性”吗植物也会开花结果,生长死亡,植物也有“灵性”吗那么自然万物呢如此等等。对于这类问题,在没有科学知识的那个时代,都很难用经验知识进行回答。可是,人们又迫切地希望知道它们的原因,特别是与人类生存、发展相关的那些事项。于是作出这样的推理:既然所有的经验知识都告诉人们,原因发生在结果之前,那么,发生在这类结果之前的一切现象也都可以成为原因。因此,人们就用幻想的思维形式构建了一系列因果联系的链条。
对超现实的神灵王国的崇拜和祈求,构成了最初的宗教意识。这种宗教意识是对正在分化为等级社会的“世俗基础”的反映,同时,又是对这个分化过程的辩护。至于宗教本身,我们前面提到的它的教义、教规、宗教仪式、宗教活动、个人宗教行为等,当时还是同人们的社会行为合并在一起的,其中自然继承了以往的巫术行为,并在新的条件下增加了对神灵们的崇拜和祈求的内容。另外,从这个时候起,出现了专职的巫师和祭司。祭司,是专门为神灵服务的,过去没有,是个新职业。专职的巫师和祭司也加入了“首领人物”集团,有些大首领本身就是最大的巫师,并常常亲自
主持对神灵的祭祀。可见,此时的巫术意识和巫术、宗教意识和宗教是合并在一起了。那是一种真正的“全民信教”的社会。
总之,宗教意识和宗教一开始就是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产物,并为这种不平等披上了神圣的外衣进入文明社会以后,随着经验知识的积累,人类的认识能力和知识成果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出现了科学的思维形式,并构建了科学的知识体系。科学思维形式反对“用幻想的联系代替现实的联系”,而主张通过建立科学假说,以事实为依据进行严格的逻辑推理,得出结论后又经过实践的验证,从而发现客观事物真实的而非想象的内在联系,并构建科学的符合客观实际的知识体系。但是,科学思维形式又是对幻想思维形式的丰富和发展,它并不排除想象力,而是要求有根据的、合乎认识发展规律的想象力,所以,科学思维形式是包含了幻想思维形式的合理内核的。科学思维形式的代表,就是最初出现的哲学。然而,在有了科学知识体系的情况下,宗教意识和宗教井没有随之混灭,而是长时期地存在了下来,一直到今天。这是为什么呢有两个原因,一是认识方面的原因,二是社会方面的原因。
我们知道,人类的一切知识都是以经验为基础,由经验知识组合起来的。经验知识直接来自生活实践,随着生活实践的发展而不断积累起来。经验知识有三个特点——客观性、直接性和表面性。就其客观性、直接性特点而言,它是建构一切知识体系的“原材料”;就其表面性特点而言,如果没有超越经验知识的更高级的思维形式的参与,它本身不可能“自动地”深入到事物内部,反映事物的内在联系。我们前面提到的幻想思维形式和科学思维形式,都属于超越经验知识的高级思维形式。二者的区别在于,幻想思维形式仅凭想象力恫察事物的内在联系,因而构建的知识体系是抽象的、片面的、无条件的,并因此带有绝对性;科学思维形式虽然也包含着想象力,但它同时要求以事实为依据的严格的科学论证,因而构建的知识体系是具体的、全面的、有条件的,并因此带有相对性。问题就出在这个相对性上。所以,未被科学知识体系说明过其原因的经验事实,就始终是存在的。这就是宗教意识和宗教长期存在的认识方面的原因。
然而,认识方面的原因并不是宗教意识和宗教长期存在的充分根据。虽然在人类认识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未被科学知识体系说明过其原因的经验事实”,但这样的经验事实却可以有三个不同的前途或结果:第一,如前所述,它可以仅仅用幻想思维形式去统帅,去发掘,为科学的进一步发展做准备;第二,它也可以用幻想思维形式构建因果联系链条,继续组成巫术意识和巫术;第三,当然它也可以用幻想思维形式构建宗教意识和宗教。可见,继续存在下去的是幻想思维形式,而并不一定就是宗教意识和宗教。宗教意识和宗教长期存在的真正原因是在社会领域,在社会领域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方面,即:只有在社会领域里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形成反映这种不平等的崇拜与被崇拜、祈求与被祈求的社会意识,这样的社会意识才会升华到天国,构成宗教意识,并因而组成宗教。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宗教本身既无本质也无王国。在宗教中,人们把自己的经验世界变成一种只是在思想中的、想象中的本质,这个本质作为某种异物与人们对立着。”要把握宗教的本质,“只有到宗教的每个发展阶段的现成物质世界中去寻找”。
然而,现在的问题恰恰在于,进入文明时代以后,“现成物质世界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不平等一直是存在的,反映这种不平等的社会意识也一直是存在的。因此,利用这种尘世的反映不平等社会关系的社会意识,构建天国的宗教意识,组建宗教组织也就难以避免。处于统治者地位的等级或阶级,利用人民群众中的宗教意识建立符合自身利益的宗教组织,为不平等的社会制度进行辩护,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固然是宗教长期存在的主要社会根源;而处于被压迫地位的等级和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