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 国家与市民社会
政治学名词解释
三、名词解释1、政治:指的是人们在特定的经济基础上,通过夺取或者运用公共权力而实现和维护特定阶级和社会利益要求,处理和协调各种社会利益要求的社会关系。
2、行为主义:是指坚信社会科学应该建立在可观察的人类行为基础之上、并只能就可量化的数据展开研究的观点。
3、政治权力:政治权力是一种政治能力,也是一种政治工具,它反映的是一种政治关系,即支配与服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4、政治权利:是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
5、利益:就是基于一定生产基础上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特性的需要。
6、公共利益:是政治共同体(国家)内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统称,它是全体社会成员在一定社会基础之上所形成的总体意志和要求的表达,是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上升到全社会范围内的利益意志的表现。
7、权力: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是一个人让另一个人按其吩咐做事的能力,是一套执行政策和决定的能动的工具。
8、法治原则: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按照民主要求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国家组织原则。
9、君主制:是指以世袭和终身任职的君主(国王、皇帝、沙皇、大公、苏丹)等为国家元首,并由君主全部或部分、实际或形式地执掌国家最高权力的国家管理形式。
10、二元君主制:是指国家最高权力形式上由君主与议会共同掌握,但实际上较大权力为君主所有,政府也对君主负责,议会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11、共和制: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都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政体形式,它是当今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政体。
12、议会共和制:指国家最高权力由议会执掌,通过选举产生的总统一般是权力的象征,而不掌握实际权力,是“虚位”国家元首。
政府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联盟组成,并对议会负责,一旦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必须辞职或者请求总统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
13、总统共和制:在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总统与议会均由选举产生,总统与议会分享实际权力。
《政治学基础》第五章 政党与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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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党及政党政治 一、政党及其历史演变 1、政党的定义及特征
政党政治是现代政治生活的重要原则。无论被视为实现 民主的手段,还是被看成专制压迫的根源,政党在国家 与社会、政府制度与社会利益集团之间都起着重要的连 接作用。 所谓政党(political party)就是指人们为了通过选举 或其他手段赢得政治权力而组织的政治团体。政党区别 于一般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的特性是:政党的目标是通 过竞取政府职位而赢得政府权力;政党是一个拥有正式 会员的较为稳定的组织机构;政党对政府政策的每一个 问题都给以广泛的关注;政党以一定程度的共同政治偏 好和意识形态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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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政党的组织方式、动员方式、参政方式以及政 治态度等标准划分政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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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党的基本功能
1、实现利益聚集和表达的途径 政党是其成员和选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表者。政党是一 个双向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表达渠道。 2、形成和培养政治精英的渠道 政党是招募精英和培养政治骨干的重要途径。 3、实现社会化和政治动员的途径 政党是形成、教育和影响民意的媒介,是政治教育和 实现社会化的机构。 4、组织政府的手段 政党协助形成政府,并为政府提供稳定基础。
logowwwthemegallerycom二市民社会的意义市民社会是指一个国家或政治共同体内的一种介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广阔领域它由相对独立而存在的各种各样的组织和团体所构成这些组织和团体包括政党组织家庭组织宗教团体工会商会学会学校团体社区和村社组织各种娱乐组织和俱乐部各种联合会和互助协会等等
第五章 政党与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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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的类型
根据政党组织特点来划分政党类型,是较常见的一 种方法。据此,各国政党可以被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核心会议型政党:以领导成员会议和活动为核 心,组织松散,政党活动围绕选举而展开。欧美保守党、 自由党、民主党、共和党等都属于此类政党。 2、支部型政党:根据地域建立自上而下的支部化 组织,广泛招募成员,实行相对集中的职业化领导,议 会党团在议会中具有高度的纪律性。1914年以前欧洲社 会主义政党是其典型代表。 3、单位化政党:成员被组织在小的单位中,横向 沟通少,禁止内部派别活动,实行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 共产党组织被认为是这种类型政党的典型。 4、准军事性(民兵性)政党:高度纪律性,职业 军事化组织结构。纳粹政党属于此种类型。
辅导三
《政治学原理》教学辅导(3)第五章政党与社团一、国家与社会:政府与非政府从广义而言,市民社会是指一个国家或政治共同体内的一种介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广阔领域,它由相对独立而存在的各种各样的组织和团体所构成,这些组织和团体包括政党组织、家庭组织、宗教团体、工会、商会、学会、学校团体、社区和村社组织、各种娱乐组织和俱乐部、各种联合会和互助协会等等。
市民社会是在国家权力体系外自发形成的一种自治社会,以其“独立性”和“制度化”为特点;它按照不同的组织方式和行为规范将单个的个人组织在不同的“次级社会共同体”中,使人们成为有组织的“市民”,而不是随意聚集一处的“群众”。
因而,市民社会是社会化的基本途径,其发育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组织化、制度化的基本标志。
市民社会的发展对于国家权力体系的民主化的意义:1.多元的市民社会是“多元民主”的社会载体:现代民主是一种“多元民主”,这种多元的民主以社会权力的多中心和组织的多元化为特征。
而一个多元的市民社会按照不同的职业、利益要求、生活志趣、宗教信仰、性别和年龄、生活地域等特点将社会成员纳入不同的职业团体、利益集团、娱乐组织、宗教团体、同性或同辈集团、社区组织等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之中,并使这些组织纵横交错,形成一种广泛而密集的社会网络,处于这个网络之上的每一个社会组织由于具有利益聚集和表达的功能,正好成为民主政治多中心、多层级的社会载体。
2.健康的市民社会是国家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缓冲地带:专制极权政治构建于“一袋马铃薯”(马克思语)式的社会基础之上,在这种社会中,社会成员往往作为个体而不是作为一个组织化的社会来直面国家权威。
在强大的国家权威面前,孤立的个体总是显得卑微、渺小和无力抗争,这一方面使国家权威可以无所顾忌和不受约制地无限膨胀,从而逾越它应有的界限,侵夺人们的个人自由;另一方面,当人们对国家权威的扩张忍耐到最大限度时,便很容易借助某一突发性事件“振臂一呼”而采取革命化的举动。
马克思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及其价值
马克思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及其价值作者:梁同波万晟来源:《人民论坛》2013年第37期【摘要】在多维度了解分析社会进程时,总离不开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早就阐明了两者的关系,这是马克思通过创建唯物史观建立科学社会主义大厦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通道,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走向成熟。
厘清两者的关系,为当前发展问题提供了理论路向。
【关键词】马克思政治国家市民社会价值关于马克思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问题,目前理论界热点渐起,主要有以下情形值得探究:一是早年马克思恪守黑格尔的传统思想,认为政治国家是人们普遍利益的代表,市民社会必须从属于政治国家的利益;二是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的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是理念发展过程的外化,即:理念的创造。
马克思却称为逻辑神秘主义,并提出“人的本质”;三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矛盾运动引领马克思的思想步入历史唯物主义,并成为建立科学社会主义的基石。
研究两者内在的联系,对社会主义运作具有理论指导意义。
有鉴于此,全面把握马克思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关联及理论价值,才是厘清问题的关键。
本文拟从如下线索加以阐释: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两者关系剖析达成了社会形态变迁的理解;马克思对逻辑神秘主义批判的认识升华了“人的本质”;对唯物史观揭示与正确认识打开了科学社会主义通道。
概言之,两者不仅是辩证法的产物,而且是唯物史观形成与建立科学社会主义的特定表现形式。
国家与社会关系剖析达成了社会形态变迁的理解有些学者认为市民社会理论体系在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两者的关系层面上,是谁决定谁的问题。
笔者认为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则是社会历史选择,实为不同社会结构形态跃迁过程存有“同一—分离—同一(归零)”的阶段。
两者内涵上同一。
根据“五形态理论”法界定,马克思认为在古代社会应该是封建制以前的社会关系的总称,物质生产条件还很低下,劳动是为了个体生存或者为了获得生存所需要的场所,无论是贵族、君主、都同样需要赖以生存,只有共同维护一定领域才能获得稳定的生存物,哪怕世袭制君主同样不能回避的问题。
政治学 国家与市民社会
中国发展研究的检视
——兼论中国市民社会研究
问题的设定
1、为什么中国论者在研究中国发展问题是采取上述倾向? 2、为什么中国论者在上述取向下运用西方理论及概念研究中 国问题时会发生上述问题?
为什么是这些问式?
1、被西方的光芒所震慑。 2、向现代社会转型诉求西方。 ——“示范—接受” 启发意义 1、中国论者采用的那种框架,不是他们所说的那种西方观念。 2、在研究问题时无助于分析整个思想框架。
市民社会不存在?
西方传统: 1、中世纪社会观——社会不等于政治组织; 2、基督教社会——教会是一个独立社会; 3、法律观念——主体性权利、采邑; 4、自治市、二元君主制„„
反君主专制
洛克 社会先于政府。社会契约。市民社会是公众社会生活的一种方
式。 “洛克学派”:1、(市民)社会是一个经济实体。2、公共意见 推动政府尊重社会。
”
市民社会——生活空间的制度层面——包括所有制度和交往形式 权力、货币成为牢固确立的中介: 权力 货币 组织行政管理 协调经济关系 在生活空间中制度化 公域 私域 系统 生活空间 政治子系统(国家) 公域 经济子系统 私域
采用以经验为根据,对上述融合的形式或反分化形式都开放的 模型。 自上而下的政治化趋势和自下而上的社团主义对社会整合的威 胁确实存在,但市民社会的制度化资源和文化资源给他们以潜在的 回击,语言文化基础也没有破坏。
梯泡特圆丘丑闻:机构和它们的交易合法性只能依据他们与市民余 式的准则体系的关系来确定。
政策上的对立
对政策的理解受民主和非民主准则体系的影响。
美国市民语式的当代形式
——上述语式继续支配美国社会 尼克松——约翰逊 伊朗门——梯泡特圆丘丑闻
结论
相互争论的群体之间的意见分歧不能简单地解释为不同亚文化 和价值系列的自然结果,一部分是个人层次和群体层次上的按准则 体系概括事件时表现出来的一个特点。政治合法性和政治行动关键 取决于将意外事件和人物对照符号化的事件和人物并对号入座—— 为理解市民社会中市民资格、包容和排除问题提供帮助。 要理解美国政治,就必须理解美国市民社会的文化以及理解这 种政治文化的最佳方式,就是理解它的符号性准则体系。
政治学概论考研孙关宏复习笔记,复习重点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政治学概论孙关宏主编第三章 国家第三节 国家与社会一、国家—社会关系与国家自主性(一)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从历史上来看,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一个被人为塑造出来的现代政治组织;相反社会则伴随着人类的群居生活而存在,是自然而然地形成的。
社会先于国家而存在,国家在现代异军突起,它从各个方面向社会进行权力渗透、扶持和控制,使社会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当然也相应地引起了社会的反弹。
曼瑟尔·奥尔森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称为“固定的匪帮与流动的村庄”理论。
由于国家毕竟是社会的一个外部、异己的力量,况且国家又是一个如此专制的暴力机器,因此它的崛起难免引起关于国家—社会关系的众说纷纭,形成了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
一排观点认为国家促进了社会发展,另一派观点则认为国家破坏了社会生活。
纵观历史,国家—社会关系这两种倾向其实是同时存在的。
一方面,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社会合作,从而在根本上改善了社会生活。
国家兴起之后,借助国家的强制力量去保护私人财产,维护市场契约,更主动地创造各种社会交往和合作的机制,从而大大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然而另一方面,国家也由于野心勃勃,一心向社会扩张自己的力量,所以也在相当程度上破坏了社会的内聚力和传统社区的社会网络,削弱本本来就存在的一些社会合作。
按照奥尔森关于“固定的匪帮”观点,对于社会来说,来自国家这样的外部干预是不可避免的,关键问题在于这种干预是以巧取豪夺还是合作共赢为目的。
只要国家与社会形成了利益一体化,就会产生一个“强化市场型政府”,国家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如果国家与社会的利益是分离的,国家干预无非是为了巧取豪。
第5讲 国家、权力与市民社会
因此,自由主义虽然肯定民主,但追求的是自由 的民主。自由的民主意味着不管由谁来行使权力, 即使是由人民、由多数人行使的权力也必须受到 法治与宪政的限制。 换句话说,即使是民主本身也必须受到限制。在 此意义上,自由的民主是法治与宪政之下的民主, 是公民基本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和公共权力得到有 效限制下的民主。 因此,民主本身并不是一个终极的、绝对的目标, 它的价值取决于它对自由提供了多大保障。即是 说,民主只是手段,而非目的。
从极权到威权:中国的民主道路
威权模式(新权威主义,开明专制):任何国家的 政治体制走向现代都必需经历新权威主义。英国的 都铎王朝是其现代化的护航者,即使是在印度或美 国这样看似没有新权威主义的民主国家中,其实新 权威主义的角色是由早期殖民者扮演的,殖民时期 的议会体制培养了人们民主的习惯。因此,‚在民 主与自由‘结婚’之前,有一段专制与自由的‘调 情期’。如果说民主是自由的终身伴侣,则专制是 自由的婚前‘情人’。 一切伟大变革时期,国家的政治结构都会受到冲击, 尤其是大国的政治更容易在集权与民主两种极端间 摆动,前者导致旧体制复辟;后者使国家分裂,因 此,各国在现代化初始阶段选择新权威主义也就不 足为怪,这已成为一种历史的逻辑。
哈耶克论民主与自由
人民主权(popular sovereinty),是民主的核心观念。但不宜 受到过度强调,而应有某种限度。即,一时的多数(temporary majority),应受到某些长久性的根本原则(long term principle )的限制。民主政府绝不应是无限政府,其权力、责 任、行为都是有限的。在民主政治下,个人自由必须有严格保 障,如对人权、言论自由等等。如果过度强调人民主权,强调 权力既在人民手中,则没有任何必要限制其权力。如此,很容 易演变成多数人的暴政,从而侵犯少数的权利。法国大革命后 的雅各宾专政就是典型例证。 民主政府必须首先服从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限制自身的权力。 从根本上说,个人自由的保障是民主政治运行的条件和土壤。 由多数决定获得的权力并不是无限的权力。倘若其运用权力逾 越了自由主义所监守的范围,则会产生极大的祸害。人们常发 现,热烈支持‚多数‛应拥有无限权力的人,往往是执政者本 身。因为这种无限权力一旦被多数通过而确立时,事实行使该 权力的就是他们自己,而非抽象的‚多数‛。现代社会的经验 反复证明,一当人们为了某种特殊的原因,授予政府以广泛的 镇压之权,那么,这种权力就再也不是民主所能收回和控制的 了,而执行该权力的决定必定会流于专横。希特勒的纳粹政权 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2 国家与社会关系——市民社会理论
在中国则是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国家 主动从某些领域退出,社会开始生长 发育;长期以来,国家与社会胶着、 同构的状态开始变化,1994年以后中 国学者从黑格尔、马克思的市民社会 理论,西方马克思主义和左翼学者有 关重建市民社会,公民社会、公共领 域等理论解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中国的一系列变化。
国家的重要性及变化 ⑴国家仍然是管理和控制社会的重大力量; ⑵现代国家出现了许多新特点: ①二战以后,出现了许多新国家,国家内外 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关系日趋复杂 化;②除去国家作为基本主要角色外,政 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间国际组织、跨国 公司及其它新主体出现并活跃,使国家与 它们相互依赖增加,不依赖其他主体,国 家已不能单独有效地行使功能;
2.3 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模式分析
2.3.1市民社会的几种划分 ⑴市民社会——政治国家
国家 政治国家
社会
市民社会
⑵市民社会——经济——国家
国家 国家
经济
社会
市民社会
⑶“四个领域”
国家领域
国 家
市场领域 市场领域
市场领域 ⑶
社 会
公共领域
市场领域
私人领域
(4)公共领域(共享地带)
狭义私人领域
2.2.2 市民社会理论的出现 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在中文里有 四种译法:市民社会,公民社会,文 明社会,民间社会。市民社会突出资 本主义社会兴起后的与家庭和国家相 区别的领域和发展;公民社会更强调 公民权利的意义;文明社会则想与国 家产生之前的人类状态相区别;民间 社会更多是早期中国大陆和后来台湾 的说法。前两种是常用的概念。
公共领域有两个功能:寻找生活的价 值和意义;奠定合法性基础。 公共领域出现在18世纪。一次大战后 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出现“动机危机” 与“合法性危机”。
市民社会与国家理论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理论摘要: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概念最早由黑格尔提出。
他在他在吸收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明确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区分开来。
将市民社会看作是私人利益的体系,认为个人是市民活动的基础,也重视在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的作用,认为市民社会依附于国家。
而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理论是对黑格尔相关理论的批判和继承。
马克思认为是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而不是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
本文将通过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概念进行分析,辩证分析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以及其对中国的现实意义。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结构性关系。
(一)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
马克思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
它们才是原动力。
可是在黑格尔看来却刚好相反,它们是由现实的理念产生的,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
它们是国家的必要条件。
马克思早期所确立的这一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
它确立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基本关系,是理解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基本出发点。
马克思坚决反对国家决定社会的观点,他通过艰苦的理论探索而建立了社会决定国家的历史观,从而为科学的研究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关系奠定了唯一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的基础。
(二)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化。
社会总体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政治和经济的二元化,其实质也是社会和国家的二元化。
从社会发展的总过程来看,国家和社会的二元化是国家把权利(经济权利)逐步还给社会的一个重要阶段;从社会发展的内在机制来看,政治和经济相对分开,是政治和经济充分发展的前提。
(三)社会与国家的重新统一。
国家与社会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质性内容,是从过程和结果的辩证关系中,揭示了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的必要性,同时又揭示了国家自行消亡的历史趋势。
因此,马克思关于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的理论,构成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基础。
三.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理论研究对中国的现实意义市民社会研究于本世纪九十年代在中国学界展开以来,取得了一些严肃而认真的研究成果。
政治国家权力与市民社会权利的博弈分析
目录内容摘要………………………………………………………………………⑵关键词………………………………………………………………………⑵正文……………………………………………………………………………⑵一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分析…………………………………………⑵二市民社会的权利分析………………………………………………………⑵三政治国家权力分析…………………………………………………………⑶四政治国家在运用权力时对公民社会权力的危害及原因…………………⑶五优化二者的关系,对权力进行合理配置……………………………………⑷注释……………………………………………………………………………⑸参考文献………………………………………………………………………⑸政治国家权力与市民社会权利的博弈分析内容摘要市民社会是私人的生活领域,它是以市场主体独立地、自主地追求个人特殊利益或私利为内在驱动力的形态,它客观上必然要把维护尊重个人的基本权利为市场机制得以正常运行的基本前提和原则。
作为公权载体的国家是建立在市民社会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国家所执行的公共权力是为了保障私人权利的实现,因而归根到底是从属于私人权利的。
但是国家权力是由行政机关领导者所执行的,其代表的权力让其拥有了无限的“力量”,利益的驱动使得领导者们往往违背道德准则和法律条文的规定,从而使国家权力不能得到合理使用,私人权利遭到无休止的损害。
关键词:市民社会;权力;权利;合理配置一、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㈠市民社会需要政治国家市民社会对国家的需要乃是出于自身有着自己不可克服的矛盾,也就是说市民社会本身是不自足的,正是由于这种不足的特点,才需要一种外部比他更强大的力量来提供一种支持来弥补这种不足。
㈡政治国家对公民社会的作用政治国家的本质是国家权力。
市民社会需要政治国家的实质就是需要国家的权力的支持。
政治国家是建立在市民社会需要的基础上,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的需要正是国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和根源。
邓正来:市民社会与国家
邓正来:市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的分野与两种架构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之交初显并于二十世纪中叶炽盛的形形色色的“国家主义”,于现实世界中都表现为国家以不同的形式、从不同的路向对市民社会的渗透或侵吞。
作为对这一状况的回应,于当下凸现了一股几乎可以说是全球性的“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思潮。
这股思潮之于西方及东欧国家,乃是对一个世纪前的市民社会理论的复兴,是对百年来国家与市民社会间极度张力的检讨和调适,因此基于现实层面的目标在西方国家表现为重新调整国家与时下依旧存有的市民社会的关系的努力,在东欧国家呈现为重建原本有过而现下丧失了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的努力;1然而,这股思潮之于中国,乃是一种含有现实批判性的汲取性创新,因此基于现实层面的目标则标示为建构经验历史及思想历史全不知晓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的努力,其任务当然是首先建构起中国的市民社会,2一如白鲁恂所言,“由于中国不曾有过全国性的市民社会,故谈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亦就无甚意义。
”3市民社会理论复兴的根本任务就是要调整现下被认为不合适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格局;这样也就提出了一个课题,即究竟应当确立一种什么样的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框架;之于中国学界,这个课题就具体化为:中国应当构设一种什么样的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框架。
由于这股市民社会思潮所具有的国别性差异,更由于civil society原本就是一个西方式的观念,civil society与国家关系的学理建构亦首先源出于西方传统,中国学界在倡导“市民社会”理论并试图据此回答上述课题时,就不能断裂历史地看待西方市民社会理论而盲目地搬用某一观点。
对于这个问题,林毓生曾经很中肯地说过,“了解另外一种文化是非常困难的事,把另外一种文化的一些东西当做口号是相当简单的”,“这些随便把外国环境中因特殊的背景和问题发展起来的东西当作我们的权威,这样自然产生了‘形式主义的谬误’”,其根本要害在于“不知那些口号所代表的观念的复杂性和它在特殊历史情况下演变出来的性格,即把外国的一些观念从它们的历史来源中切断”。
政治国家权力与市民社会权利的博弈分析
目录内容摘要………………………………………………………………………⑵关键词………………………………………………………………………⑵正文……………………………………………………………………………⑵一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分析…………………………………………⑵二市民社会的权利分析………………………………………………………⑵三政治国家权力分析…………………………………………………………⑶四政治国家在运用权力时对公民社会权力的危害及原因…………………⑶五优化二者的关系,对权力进行合理配置……………………………………⑷注释……………………………………………………………………………⑸参考文献………………………………………………………………………⑸政治国家权力与市民社会权利的博弈分析内容摘要市民社会是私人的生活领域,它是以市场主体独立地、自主地追求个人特殊利益或私利为内在驱动力的形态,它客观上必然要把维护尊重个人的基本权利为市场机制得以正常运行的基本前提和原则。
作为公权载体的国家是建立在市民社会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国家所执行的公共权力是为了保障私人权利的实现,因而归根到底是从属于私人权利的。
但是国家权力是由行政机关领导者所执行的,其代表的权力让其拥有了无限的“力量”,利益的驱动使得领导者们往往违背道德准则和法律条文的规定,从而使国家权力不能得到合理使用,私人权利遭到无休止的损害。
关键词:市民社会;权力;权利;合理配置一、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㈠市民社会需要政治国家市民社会对国家的需要乃是出于自身有着自己不可克服的矛盾,也就是说市民社会本身是不自足的,正是由于这种不足的特点,才需要一种外部比他更强大的力量来提供一种支持来弥补这种不足。
㈡政治国家对公民社会的作用政治国家的本质是国家权力。
市民社会需要政治国家的实质就是需要国家的权力的支持。
政治国家是建立在市民社会需要的基础上,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的需要正是国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和根源。
国家与市民社会(读书笔记)
《国家与市民社会》读书笔记奔跑在思考的路上——读《国家与市民社会有感》“市民社会”,这是一个对于我们来说相对陌生的词。
什么是“市民社会”呢?在古代西方的文化中,“市民社会”是指市民的共同体,有很强的阶级性在里面。
随着西方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商品经济基础的增强,市民从政治的束缚中脱离,被认为是“脱离”国家政治的一个阶级团体。
中国的历史发展与西方有着非常大的不同。
我国的封建制度根深蒂固,市民无法脱离“国家政治”,也缺少相应的外部条件。
“市民社会”这一思潮,在过去的几年中,又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这与东欧及其苏联国家等国家为摆脱集权式统治而进行社会转型,有很大关系。
本书收录了25篇论文,援引了西方多位学者对于“市民社会”的论述。
本书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市民社会的厘定、援用市民社会模式对于中国的历史和现状作出的具体研究、市民社会与社会整合等重大问题研究的勾连和全球化影响下的市民社会研究与全球市民社市民社会的概念,有一下的不同观点。
(一)关于市民社会的不同论述一.主要的流派1.洛克——社会先于国家,因而国家受制于其对社会的承诺的观点;2.孟德斯鸠,及其继承了孟德斯鸠观点的托克维尔——分立自治及相互制衡的观点;3.融入了洛克和孟德斯鸠思想的黑格尔的观点,即认为体现个殊性的市民社会独立于国家,但在伦理上并不自足,从而需要代表普遍利益的国家对其加以救济;4.马克思的基础(市民社会)决定上层建筑(含国家和意识形态);5.哈贝马斯的新马克思主义观点,引入了“公共领域”和“生活世界”两个全新的概念,对于公民社会的解读分为两个模式。
二.那在这本书中,对于市民社会的定义是什么?(1)就最低限度的含义来说,只要存在不受制于国家权力支配的自由社团,市民社会便存在了;(2)就较为严格的含义来说,只有当整个社会能够通过那些个不受国家支配的社团来建构自身并协调其行为时,市民社会才存在;(3)作为第二种含义的替代或补充,当这些社团能够相当有效地决定或影响国家政策之方向时,我们便可以称之为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_法治的基础和界限_马长山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法治的基础和界限马长山X内容提要: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和互动发展,奠定了法治运行的基础,即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的冲突与协调导致了法律至上;多元社会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分享与制衡提供了权利保障;市民社会多元利益的冲突、互动与整合衍生了理性规则秩序;具有自由理性精神的公民意识构成了法治的非制度化要素。
中国要真正走向法治,就必须重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确立多元权利基础、公权力权威和良法之治,并实现依法治国与市民社会理性规则秩序的回应与契合。
关键词:市民社会 政治国家 法治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矛盾发展:人类历史演进的主流涌动与多样化进程在当代西方史学界,已实现了由西方文化中心论到人类文化多元论的重大转向,然而,他们的归宿却都趋于全球文明或总体史观,因为/人类历史自始便具有一种不容忽视,必须承认的基本的统一性0。
112这表明,人类历史演进固然是丰富多姿而非单一线性的逻辑进程,但它毕竟呈现一种总体性的走向和趋势,122也即是主流涌动与多样化进程的统一。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矛盾发展,正是这种演进的根本表现。
应当说,无论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这对范畴的真正确立,还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在现实中的真正分离与对立发展,都是近代西方历史发展的产物。
但是,这一对分析范畴一旦从现实中升华出来,就因其对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个体价值与整体价值等等人类历史轴心脉动的深层关怀和广角涵摄,而赋有了超越于东方与西X 112122[美]E #R #塞维斯:5文化进化论6,黄宝玮等译,华夏出版社1991年版,第12页;[日]富永健一:5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6,董兴华译,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74页。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5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6,吴家婴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55页。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本文为笔者承担的国家/九五0规划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之一。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的法理研究_郭义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的法理研究郭 义摘 要 市民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对其差异与联系的阐释,一是为构建现代主权国家发展阶段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的人类发展模式提出理论,二是为未来人类社会进入大同世界之时世界一体化的市民社会与主权国家职能转变后的世界政治统一体的人类社会发展模式进行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 市民社会;政治国家;法理作者简介 郭义,1963年生,沈阳工程学院政法系主任,副教授(辽宁沈阳110036)。
中图分类号 D 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6198(2011)04-0076-03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的问题是市民社会理论中的核心问题,是人类走向理智与文明发展的产物。
人类社会产生国家以来,政治理论家们对两者关系的阐释产生了形形色色的概念和理论,虽然不同历史阶段的理论表现形式各异,但究其实质不外乎以人类社会以何种形式发展为其终极关怀。
本文拟从两者关系的法理进行分析,进而阐述现阶段和未来社会中两者发展的范式,以期实现人类社会大同的梦想。
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差异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社会是性质迥异的现实社会体系。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野与关联是通过法制来实现的,通过不同的法律部门进行调整,以建立各自的秩序。
1.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基本理念的区别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基本理念区别有诸多具体表现,一是市民社会政与治国家维护的利益之差别,政治国家维护的是公共利益,是超越集体、个人等利益主体特殊的、个别的利益要求的利益,它具有最抽象的含义,被提升为公共利益,是为维护共同体之间的共存共处而存在的,是共同体之间的最高利益和根本利益,表现为各社会共同体之间的秩序、安全、公正、自由等人类基本的生存价值和制度环境。
当各种利益发生冲突时,政府可以此实施调控和干预。
而市民社会追求的是各自独立的私人利益,市民社会的主体在私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区域内所寻求的利益是市民个体的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
公民财产权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研究
公民财产权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研究关键词:市民社会;社会主义国家;职工股一、古代的市民社会和家国不分市民社会的概念起源于古希腊。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著作《政治学》中,首先提出了“PolitikeKoi-nonia”的概念,拉丁文译为“SocietasCivilis”,指的是“自由和平等的公民在一个合法界定的法律体系之下结成的伦理政治共同体”。
古罗马的政治思想家西塞罗认为,市民社会“不仅指单个国家,而且也指业已发达到出现城市的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况”。
古代的“市民社会”,无论在实践上还是观念上,都是以市民社会等同于政治社会、国家与市民社会互不分离为特征的。
“中世纪的精神可以表述如下:市民社会的等级和政治意义上的等级是同一的,因为市民社会就是政治社会,因为市民社会的有机原则就是国家的原则。
”古代西欧的市民社会与国家互不分离,这与古代中国的家国不分虽然在形式上有不少差别,但在内容和本质上却有共同之处。
无论是古希腊、古罗马的市民社会,还是中世纪西欧的市民社会,其构成主要是奴隶主阶级或地主阶级的成员,绝不包括奴隶阶级或农民阶级的成员,这与古代中国“家国不分”中的“家”是指奴隶主阶级或地主阶级的“家”,绝不包括奴隶阶级或农民阶级的“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另一方面,在奴隶社会的中国和封建社会的西欧,这种互不分离以直接而简单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在奴隶社会的西欧和封建社会的中国,却以曲折而多样化的形式表现出来。
奴隶社会的中国是典型的家国不分,这首先表现在:第一,土地和奴隶的国有制是家国不分的经济基础。
这种国有制,实质上是国王一人占有全国的土地和奴隶。
国王把一部分土地和奴隶分封给不同等级的奴隶主,这些奴隶主也是一人占有领地内的土地和奴隶。
国王或不同等级的奴隶主独自占有、而不是与其他奴隶主分别占有国家或领地内的土地和奴隶,从而为家国不分提供了经济基础。
第二,君主制政体作为上层建筑,为家国不分提供了保障。
由于国王或不同等级的奴隶主独揽国家或领地内的权力,这样的政体为家国不分提供了可能和保障。
市民社会和国家
市民社会”和“国家”概念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马克思如何使用“市民社会”和“国家”这两个概念,如何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他对这两个概念及其关系的探讨与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究竟是什么关系,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角度切合历史实际地搞清这些问题,对于我们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和历史唯物主义精神实质显然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这样的研究在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似乎还很少见。
本文对马克思怎样从简单地接受使用——怀疑批判——扬弃创新“市民社会”概念直到最后使用新的唯物史观概念用以来阐述他新的哲学世界观之实际思想历程进行历史回顾,历史地再现马克思唯物史观这一19世纪人类最伟大思想发现的真实过程和内容,相信能够引起大家的兴趣并由此展开马克思唯物史观的进一步深入研究。
一、马克思早期的“市民社会”和“国家概念”1842年以前,马克思作为青年黑格尔派的成员,受霍布斯、洛克、伏尔泰、卢梭、孔多塞、米拉波、孟德斯鸠等人的“契约论”和黑格尔“理性国家”、“伦理国家”思想影响,虽然他不是像黑格尔那样把“理性国家”和“伦理国家”看作客观精神绝对观念绝对理性的实现,也不承认国家是市民社会的基础,但他依然是立足于“自我意识哲学”“个人自我意识”的绝对自由或理性自由来解释“理性国家”,并从黑格尔那里借用“市民社会”和“国家”概念探讨历史、国家和法哲学等问题。
这时马克思站在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立场集中批判封建专制主义混淆政治原则、伦理原则和基督教宗教原则,以宗教神权至上原则为官方无限权力进行辩护,批驳宗教是国家的自然基础这种封建的国家观。
马克思当时认为政治原则和道德原则是人人生而平等、权力制衡、自由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的理性原则,而宗教原则则是权柄神授绝对神圣、绝大多数人无条件服从极少数人的特权原则,是与现代国家的理性或理念相背离的原则。
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认为人的自由归根到底是“自我意识自由”,但人的自由又只能是从人同周围环境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中来实现和理解,哲学上讨论的自由理性精神必须成为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力量,而且哲学也必然要同外部世界发生关系,变成一种实践力量,而这也就是哲学要面向尘世的现实,与尘世世界相互作用,相互融合,由以实现哲学自身的不断扬弃和世界的不断合理化,实现“世界的哲学化”和“哲学的世界化”,使哲学的“理论实践”这种“内在之光的东西,变成转向外部的吞噬一切的火焰”,使“自我意识哲学”从自身哲学体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同时也把世界从非哲学的宗教体系中解放出来,从而使非理性的世界存在和人本身变得合乎理性。
马克思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研究
马克思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研究——基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和《论犹太人问题》的考察张平,黎永红(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237)[摘要]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是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中心问题。
黑格尔把绝对理念变成独立主体,把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关系变成“观念的内在想像活动”。
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这种把现实关系头足倒置的思辨唯心主义,认为不是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开启了国家批判向市民社会批判转向的大门,使马克思开始摆脱黑格尔国家观的束缚转而去关注现实的市民社会,使马克思哲学思想开始从政治国家哲学向市民社会经济学的转变。
马克思的《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实现从国家哲学转向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完成了国家批判向市民社会批判的转向。
马克思认为宗教批判转向政治批判提供了政治解放通往人类解放的途径;政治解放通往人类解放是市民社会与国家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无产阶级革命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矛盾获得根本解决的必由之路。
马克思关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研究对于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召开及其作出的重大决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政治革命,将掀起当代中国继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新的一轮思想解放运动。
[关键词]市民社会;政治国家;异化;政治解放;人类解放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0BFX082[作者简介] 张平(1962-),男,湖北仙桃人,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一级律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文明与社会现代化、刑法学等研究。
马克思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探讨论文
马克思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探讨论文论文关键词:马克思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关系理论中国化特征论文摘要: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理论是对黑格尔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理论的批判和继承,马克思认为是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而不是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马克思的这一理论是在其早期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首先提出来的,并在其和恩格斯的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第一章《费尔巴哈论》中进行了集中叙述。
一些学者着重从纯丈本的角度或该理论的现代性角度来论述,笔者将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这个动态角度来阐释马克思的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关系理论在中国革命和现代化建设中所形成的特征.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性质和特征的分析以及他对社会历史的解释,“向我们暗中指出了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从而为马克思进行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研究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指出黑格尔“国家唯心主义完成的同时也是市民社会的唯物主义完成”。
马克思的整个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的建立首先就是从批判和改造黑格尔的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相互关系入手的。
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国家概念并不能产生和决定家庭和市民社会,国家观念不是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创造主体,“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政治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并且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
”马克思还指出:“市民社会是个人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它包括该阶段上的整个工业生活和商业生活。
”从上我们可以看出这里的“市民社会”概念不仅包括生产关系,还包括构成上层建筑的各种经济关系。
本文将尝试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揭示一下马克恩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理论在中国化中的特征。
一、人民性和民族性的统一俄国的十月革命的胜利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主义,当时一批中国有志青年开始在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在1919年五四运动之后,马克思主义开始在中国广泛传播,一些有志青年坚定信仰共产主义,认为只有走俄国的革命道路才能救中国,并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于1921年7月创建了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开始探索救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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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市民社会的语式
——杰弗里· C· 亚历山大
构成:行为者、社会关系、制度 民主的准则体系规定其在市民社会中所具有的特征 语式结构(与非民主的准则体系对比) 积极主动 理性 开放 批判 坦诚 法律 平等
具有评价性维度——决定政治过程的产出:保卫市民社会,排除非 民主准则体系的要素。 相互竞争的行为者竭力将对方涂上具有非民主语式的色彩,用民主 语式保护自己。
现实层面的逻辑展开: 1、中国学人毫无批判的向西方泊取经验引进理论,便被视为合理 地甚或应当的。 2、使中国学人有关中国发展的研究及其成果都必须经过现代化框 架过滤。
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若干问题 一、西方发展的经验乃是在自由经济的基础上建构市民社会、 进而在市民社会基础上实现政治民主化。 二、大多研究抖否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以亲情血缘为基础的文 化网络之于整合中国市民社会的正面意义,忽视中国自身发展的经 验对于形成中国市民社会品格的可能性。 结论 中国论者关于中国发展问题的市民社会研究,受到了现代化框 架的支配,而且在此一思想框架的支配影响下,中国市民社会研究 发生了上述问题。
市民社会不存在?
西方传统: 1、中世纪社会观——社会不等于政治组织; 2、基督教社会——教会是一个独立社会; 3、法律观念——主体性权利、采邑; 4、自治市、二元君主制„„
反君主专制
洛克 社会先于政府。社会契约。市民社会是公众社会生活的一种方
式。 “洛克学派”:1、(市民)社会是一个经济实体。2、公共意见 推动政府尊重社会。
相互竞争的行为者竭力将对方涂上具有非 民主语式的色彩,用民主语式保护自己
1、在美国文化的诸多相互冲突的命题之间 存在基本共识,文化体系不同构成部分之 间具有互补关系。 2、对美国市民社会的理解是一种宽泛的 语式,它为具体文化传统及论题的多样 性提供了可能。
3、市民冲突的语式结构维度具有更本的重 要性。
民法成为经济过程的调节者,经济过程又产生许多法律。
定义市民社会:通过基本权利实现稳定现代生活的制度性框架。 市民社会制度化成功的标志是对权利的确立
权利始于个人和群体在正在出现的市民社会公域中主张其权利要求之时
社会行动者: 权利是自下而上地被创设和捍卫的
社会体系: 权利表示分化的原则
关键性命题:必须把基本权利看做市民社会的组织原则。
梯泡特圆丘丑闻:机构和它们的交易合法性只能依据他们与市民余 式的准则体系的关系来确定。
政策上的对立
对政策的理解受民主和非民主准则体系的影响。
美国市民语式的当代形式
——上述语式继续支配美国社会 尼克松——约翰逊 伊朗门——梯泡特圆丘丑闻
结论
相互争论的群体之间的意见分歧不能简单地解释为不同亚文化 和价值系列的自然结果,一部分是个人层次和群体层次上的按准则 体系概括事件时表现出来的一个特点。政治合法性和政治行动关键 取决于将意外事件和人物对照符号化的事件和人物并对号入座—— 为理解市民社会中市民资格、包容和排除问题提供帮助。 要理解美国政治,就必须理解美国市民社会的文化以及理解这 种政治文化的最佳方式,就是理解它的符号性准则体系。
中国发展研究的检视
——兼论中国市民社会研究
问题的设定
1、为什么中国论者在研究中国发展问题是采取上述倾向? 2、为什么中国论者在上述取向下运用西方理论及概念研究中 国问题时会发生上述问题?
为什么是这些问式?
1、被西方的光芒所震慑。 2、向现代社会转型诉求西方。 ——“示范—接受” 启发意义 1、中国论者采用的那种框架,不是他们所说的那种西方观念。 2、在研究问题时无助于分析整个思想框架。
民主国家(托克维尔)
社会生活正愈益收到生成代表并保护作为整体的社会的政治机 构的过于强大的压制。 ——无论国家还是市民社会必须强化防止权力垄断。 三权分立 相互交往的自组织的市民社团
培养并有力地深化了局部和具体的自由
社会理论与市民社会
——简· 科恩 安德鲁· 阿雷托
重建市民社会
1、建立一个关于生活空间与政治和经济子系统的三 元模型。 2、展现市民社会的现代性。 3、生活空间的具体化和殖民化。 4、以一种新的权利模式重建并捍卫系统性。 5、提出一个现存市民社会得以民主化的详尽计划。
超越传统的市民社会
系统与生活空间存在的分析性差别以及生活本身两个 层面之间存在的分析性区别,指出一条超越传统的市民社 会的道路。 不在制度、组织层面构想出市民社会的统一体; 不存在共识的、不可争辩的规范内涵。
生活空间的现代化观念意味着两个相互交错的过程: 1、社会学层面上的,生活空间的结构性组成部分与制度性部 分之间的分化(经济政治子系统出现)及他们因此而导致的内在理 推动 性化。 推动 推动 2、生活空间之文化——语言基础的理性化。 后市民社会概念的核心——沟通行动——以沟通为基础形成规 范性共识,取代和质疑传统为基础的规范性共识 避开建立一种 对传统的非传统关系的可能。 分化道德——法律文化价值领域 领域重叠。 实在法的制度化 法律
结语
本文通过提出“中国发展问题的研究收到了‘现代化框架’的 支配并因此发生了相关的谬误”的理论而预设对中国发展问题的研 究所做的再研究。
孟德斯鸠 制衡。社会是中央权力。 社会具有前政治或非政治品格。 威胁自由: 民族自决——成为国家工具 政治边缘化——异化 黑格尔:社会需要与国家相结合。导致Βιβλιοθήκη 制托克维尔:建立各种政治社团。
市民社会的作用
维护自由,对抗专制 两种民主观: 1、“雅各宾派”——公民形成共意(共和)——吞没市民社 会; 2、消极自由——否定政治自由; 作者倾向 托克维尔(孟德斯鸠派):市民社会是两栖的,穿透政治权力 ,使权力分散、分立,将自由传统融入我们的政治结构之中。
普遍国家(黑格尔)
1、市民社会是局域家庭和国家之间的一种历史地形成的伦理 生活领域,包括经济、社会阶层、同级工会及关注社会福利并执行 民法的机构。 2、批判自然主义——市民社会不能克服其自身的分裂并解决 其内在冲突。 政治国家代表着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的新阶段,市民社会被扬弃 了。 国家从市民社会索取必要的东西,也应当为市民社会中的男性 个人及群体流出相当大的自由范围。 国家干预在两种情况下是合法的: 1、补救市民社会中的不公正、不平等情况; 2、保护和促进公民的普遍利益。 普遍国家是绝对理性的,才能确保政治民主和积极的公民权力。
导论
三、市民社会与中国问题
一、市民社会的概念与理论
二、市民社会及相关问题
一 1、“市民社会”在时下的复兴,然而人们 所论述的 并不是同一种思想。 2、市民社会兴起的原因:苏东剧变背景下,人们对抗 国家主义的思想武器。(行政国家?集权统治?) 3、学者们建立这种相对独立的范式。
二、三 引入市民社会观念 1、西方汉学家将市民社会首先作为一种理论模 式或判断标准——代替原来判断中国历史的标准。 2、台湾和大陆都将“市民社会”用于现实批判。 然而台湾是作为一种手段,为了在政治民主化过程 中解体威权,实现民主政治。 3、在大陆它却是一种目的,是实现民主政治基 础。因为大陆处在一个社会结构调整、但要改造权 威、保持权威的环境中。 四 西方汉学家的观点同其原有理论有同样的缺点—— 不能解释商品化导致的经济/社会不发展。他们预设“市 民社会”作为一种普世价值,然后再中国历史中发现与 西方相似之处,对中国不符合其价值标准处则予以批判。 因此,我们要论辩西方理论,立足于中国实践。
”
市民社会——生活空间的制度层面——包括所有制度和交往形式 权力、货币成为牢固确立的中介: 权力 货币 组织行政管理 协调经济关系 在生活空间中制度化 公域 私域 系统 生活空间 政治子系统(国家) 公域 经济子系统 私域
采用以经验为根据,对上述融合的形式或反分化形式都开放的 模型。 自上而下的政治化趋势和自下而上的社团主义对社会整合的威 胁确实存在,但市民社会的制度化资源和文化资源给他们以潜在的 回击,语言文化基础也没有破坏。
市民社会的模式
——查尔斯· 泰勒 在苏东剧变中,市民社会是民主化的“特征”。然而 在西欧,市民社会是否真的存在? 市民社会的三种含义: 1、存在不受制于国家权力支配的社团。 2、社会能够通过不受国家支配的社团来运行。 3、上述社团能对国家产生影响。
市民社会已存在?
(1) 社团主义——工会等对公共改革产生影响; (2) 右翼观点:替代——纯市场力量——反社团主义 ,社会与国家分离; (3) 对(2)的批判:(2)的观点虽然实现了市民社 会的第三种含义,但是压制了市民社会的第二种含义。 纯自由主义经济不可能实现——例:经济危机。 (4) 左翼观点:用市民社会反抗科层制。
一、市民社会的概念与理论 主要侧重于论者对市民社会概念之 特定内涵的分疏及厘定,试图反映市民 社会理念从与政治社会不分,此后逐渐 与国家相分离直到最后经社会与国家互 动而形成第三域的演化的内在理路。 二、市民社会及相关问题
内容介绍
侧重于展示市民社会与文化符号、 社会整合、国家政权建构、民族主义以 及军事政治等重大问题的研究,以图使 中国市民社会论者拓宽研究题域,更为 清晰地呈现出市民社会理念除自身的内 在问题外而与其他问题相勾连时所具有 的繁复性 三、市民社会与中国问题 主要围绕美国汉学家、中国大陆及 台湾论者援用市民社会模式所做的研究, 同时侧重于对当下研究的反思及论辩, 并呈示某些晚近涌动的立基于中国历史 与现状的本土性研究趋向。
立宪国家(洛克) 与安全国家相比,市民社会: 1、存在自然的“社会团结”——“个人”相互平等, 依照其意愿处置其权能和财产的自由。 2、主权(王权)不是绝对的,在市民社会中任何个 人不得超然于法律统治。
市民可以通过合法地反抗致使政府瓦解。(当国家行 为与所托付者相违背时)
最小限度国家(潘恩) 国家是必要的邪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进行权力 的委托 国家权力过剩,削弱社会和谐。 一个越多自我管理而非政府干预的市民社会越完善。 1、合法国家是以被统治者主动认可的原则和自然权 利为原则指导的。 2、个人生来倾向于独立于国家制度、自力更生的和 平且合作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