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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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职责、设备缺陷管理、设备缺陷统计及奖惩。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管理,其它非生产设备参照执行。

2 设备缺陷管理职责

2.1 设备缺陷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管理,层层负责。

2.1.1 运行人员负责定期、定线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及时发现缺陷,并做好设备缺陷的填写、验收工作以及配合检修人员消缺、跟踪监视缺陷发展和处理结果验收工作。

2.1.2检修人员负责定期巡视设备,及时组织消除缺陷,并做好设备缺陷的分析、处理。并将处理情况记录设备台账上。

2.1.3生技部负责检查督促运行、检修人员对设备缺陷管理所负职责的完成情况,坚持每天查阅缺陷模块一次,掌握缺陷第一手资料,签署缺陷需延时处理意见,并制订或审查重大缺陷处理方案。

2.1.4 生技部代表公司检查、督促各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并进行考核,并每月进行一次分析。

2.2 运行和检修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法、路线对分管的设备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缺陷及时填写在SAP设备管理模块和生产管理系统设备缺陷管理模块上。巡回检查时间规定为:检修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后(有特殊情况可安排下午上班后),运行人员按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并根据参数变化作好运行分析,各级生产领导和技术人员应对分管的设备有重点的进行检查。

2.3 检验和试验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的周期、项目、方案和标准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试验,发现异常时认真检查分析,并组织将所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且汇报有关领导。

2.4检修班组负责及时消除发现的缺陷,在处理缺陷过程中运行人员应给予密切配合。

2.5 运行人员应积极主动及时消除熔断器熔断、查找直流接地直到隔离直流接地支路等缺陷。

3 设备缺陷管理

3.1 设备缺陷分类见附件。

3.2设备缺陷管理通过SAP设备管理模块及生产管理系统设备缺陷管理同步进行设备缺陷信息的全面管理,并辅助使用设备停役管理、设备管理等模块 ,加强和督促缺陷的消除。

3.3 运行人员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均应在SAP设备管理模块和生产管理系统设备缺陷管理模块中同步填写, 缺陷消除后由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办理缺陷归档手续,对于一时无法消除的缺陷,检修班组应进行签署意见,以便有条件时消除。

3.4 检修人员发现的设备缺陷时,对立即处理消除或请运行人员配合做安全措施后当班即消除者,也要在生产管理系统设备缺陷管理模块上填写设备缺陷,如当班不能消除的则应通知运行,而后由运行人员

填写设备缺陷管理模块上。

3.5 在设备停役后由运行专责将该设备停役前及停役过程中发现而未消除的缺陷,及时通知有关检修班组,设备恢复运行前日,检修班组应将缺陷情况和时间在生产管理系统设备管理检修交待中进行交待。

3.6 运行和检修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测试仪器和诊断工具, 经常对重点设备运行情况及重点缺陷的现象、原因作出尽可能准确的判断,并根据设备缺陷发展情况,逐周填报重要设备缺陷跟踪情况,要认真对待,积极安排处理,生技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

3.7检修部技术员及生技部专责,每天应在生产管理系统设备缺陷管理阅读设备缺陷,签署意见,组织安排重大缺陷的处理。

3.8 设备缺陷处理应坚持“大缺陷不过天,小缺陷不过周”的原则,对不及时处理将影响设备安全或出力;明显影响经济运行;明显污染环境的缺陷,运行人员一经发现,就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前来处理,检修人员接到通知后白天应在10分钟内,夜间值班应在20分钟内到现场,如未能及时到场处理, 运行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反映,以求尽快消除缺陷,避免事态扩大,其它一般性缺陷应在24小时内及时处理(法定休息日为48小时)。

3.9 运行中的“Ⅰ类型缺陷”检修人员认为不能处理或运行人员认为无法给予处理者,应各自及时向上逐级汇报,班长及各级领导都要为末及时处理缺陷负责,造成后果将追究责任,对于需立即降负荷、停机、停电处理者或转移负荷的,一旦发现即应逐级汇报、研究处理。其它需待停机或当时无条件处理且不属于“Ⅰ类缺陷”可由部门技术员或生技部专责师签字认可,待有条件时处理。在未处理之前,检修和运行人员均应加强检查和监督,采取必要措施,并做好跟踪记录,发现缺陷扩大时,应立即汇报安排处理。

3.10 重要辅助设备存在缺陷,检修人员应尽力消除,一般情况下不得转为“紧急备用”如因系统难以隔绝,缺陷一时无法处理,由发电部提出申请,经生产副总经理或生技部主任批准,方准转为“紧急备用”。

3.11设备缺陷处理后,运行人员经验收合格后,对有条件试转、试压的各种设备缺陷均应进行动态验收,验收不认真或有条件进行动态验收而未进行者,予以考核。对于停机备用或转大小修,虽然缺陷在停机中已消除,但无法进行动态验收者,可以工作票办理时间作为缺陷消除时间,运行人员按此规定给予验收。3.12 运行人员夜间巡回检查发现设备缺陷时,应通知检修值班人员,由检修值班人员首先进行检查,能

当场消除给予消除,不能消除的同时记入SAP设备管理模块和生产管理系统“设备缺陷管理”模块中,并视情况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必要措施,待白天上班处理。

4 设备缺陷统计

设备缺陷统计工作由微机根据每条缺陷的性质和类别不同情况进行综合处理后,实行自动统计。

5奖惩

5.1各部门发现缺陷条数,缺陷处理及时率、消除率等主要管理指标,由生技部负责缺陷考核工作。5.2 Ⅰ类设备缺陷,在规定时间内检修人员应赶到现场处理或汇报,不及时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造

成不良后果者按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5.3 因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并及时汇报组织处理避免事故发生者,对有功部门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奖励,其所得奖金主要用于奖励有功人员,表现突出者给予重奖。

5.4 在缺陷处理过程中,相互扯皮的,由生技部裁定责任方,并提出考核意见。

5.5 缺陷登记明显失实者,检修人员提出后,运行人员应予及时纠正,已填写的缺陷汇报生技部,由生技部进行修改或清除。

5.6 Ⅰ类设备缺陷运行人员发现填写不及时,或当班未发现而被接班者发现,奖励接班发现者,考核当班未发现者。

5.7 生技部未按本标准2.1.3、2.1.4条规定履行职责,予以考核。

5.8 设备缺陷处理及时率、处理率考核按经济责任制考核。

附件:设备缺陷分类及典型事例一览表

设备缺陷分为三类:Ⅰ类设备缺陷、Ⅱ类设备缺陷、Ⅲ类设备缺陷。

一、Ⅰ类设备缺陷:

指严重程度已经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必须立即消除或安排

事故检修以及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设备缺陷。

1电气类

1.1 主设备保护故障,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保护误动跳闸或拒动的所有缺陷。

1.2 引起发电机主保护动作的缺陷,如发电机着火,发电机定子绝缘不合格, 发电机转子绝缘不合格, 发电机定子线圈温度过高,发电机定子一点接地,发电机转子二点接地,发电机转子回路断线。

1.3 发电机突然温升增长较快、振动加剧、或有明显异常响声。

1.4 主变产气率突然增快、温度明显突升、突然大的漏油、冷却系统故障且不能满足主变最低冷却条件的。

1.5 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明显损坏, 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严重漏油,影响安全运行的。

1.6 避雷器爆炸。

1.7 10KV、0.4KV厂用电系统故障,备用电源不能投入或虽能投入,但使厂用电系统可靠性严重降低的缺陷。

1.8 110KV、机组出口开关或刀闸故障,影响正常倒闸操作,并且不能通过手动或现地操作及临时无法处理的缺陷。

1.9 110KV、机组出口开关的操作机构严重缺陷,难以维持正常运行的缺陷。

1.10 110KV、机组出口开关跳、合闸回路故障,影响执行地调倒闸操作命令的缺陷。

1.11 110KV升压站发生污闪、短路、接地、断线等故障。

1.12交流系统、直流系统因接触不良发生过热、绝缘不引起放电,不立即处理会引起事故扩大的缺

陷。

1.13 直流系统发生接地。

1.14 机组励磁系统事故。

1.15调速器运行不稳定,如:比例阀失灵,测频回路故障,开度限制机构失灵调节过程不易稳定等。

1.16检修泵、渗漏泵、消防泵、高压气机、低压气机、压油泵、轴承油泵等重要辅助设备控制回路故障,备用设备投入运行仍不能维持运行。

1.17 照明回路故障,严重影响运行、可能发生事故的。

1.18 重要仪表或表计回路故障,使运行人员难以监视设备正常运行或影响设备操作的缺陷。

1.19监控系统故障可能造成主要设备误动的。

1.20 火灾报警装置故障或水喷装置误动,严重影响安全的。

1.21 机组的自动化系统故障,如测温装置(系统)失灵,LCU故障造成无法正常开、停机等。

2 机组类

2.1 机组运行不稳定,如:振动、摆度突然增大,瓦温突然升高,剪断销剪断,发电机内部出现异常响声等。

2.2 止水设备严重泄漏。如:主轴密封漏水急剧增大,灯泡头进人孔、转轮室进人孔、真空破坏阀等设备紧固螺栓松动或泄漏严重。

3 辅助设备类

3.1机组排水系统主用、备用设备同时故障,无法运行。

3.2 两台高压气机故障,无法维持正常运行的。

3.3 高压油、气系统泄漏严重或安全阀误动。

3.4 高压油、气系统重要控制仪表不准或异常。

3.5 机组压油装置油泵及电机两台以上同时故障。

3.6高压顶起装置管路单向阀阀前泄漏。

3.7 各部油槽油位急剧下降或急剧升高。

3.8 油、气、水系统漏油、漏气、漏水。

3.9各油槽油位异常降低,无法满足机组正常运行。

3.10 发电机风闸无法复位。

3.11 技术供水系统缺陷,如:滤水器堵塞严重,冷却水中断等。

4机组进水口闸门、船闸液压启闭系统

4.1 液压系统泄漏,造成无法持门。

4.2 阀件失灵,引起无法持门和紧急落门。

5 溢洪道弧门液压启闭系统

5.1 遇有特大洪水或主汛期时,二类缺陷均升为一类缺陷。

6 其它直接威胁到主要设备安全运行和对外供电、对外通航的缺陷。要近期内安排消除或消除前应加强监视或跟踪的设备缺陷。

1 电气类

1.1 不会直接造成保护误动跳闸或拒动的主保护故障,如:转子一点接地;励磁功率柜故障;励磁冷却系统故障;发电机仪用TV高压熔断器熔断;发电机励磁TV高压熔断器熔断等。

1.2 厂用电保护故障,可能直接造成保护误动或拒动

1.3 重要语音、光字牌或其它信号系统故障。

1.4调速器电气的各类缺陷,但可转手动运行的缺陷。

1.5 因发电机或主变缺陷造成降低出力运行,但可通过其它机组调整而不影响对外供电的缺陷。

1.6 主变套管油位或油枕油位严重偏低。

1.7 主变冷却系统故障,虽能维持运行但无备用设备。

1.8 开关或刀闸不能操作或分合不到位

1.9 开关气压异常,操作机构异常。

1.10 开关漏气。

1.11 发电机、主变、开关、刀闸等重要紧固件松动。

1.12电气设备明显异音、振动加剧。

1.13 发电机、主变、开关、电流、电压互感器预防试验重要项目未达标准。

1.14 电气连接部分过热或有轻微放电。

1.15 开关不能正常储能。

1.16 电编码锁等防误装置不能可靠动作。

1.17 监控系统故障使局部设备退出运行的。如:监控系统上位机死机;机组PLC死机;监控部分模块损坏、压力变送器等损坏,未危及设备运行;自动化元件、继电器损坏或采集板、保护插件板等损坏,未危及设备运行的等

1.18工业电视系统故障。

1.19 火灾报警装置故障。

1.20 可经临时处理维持运行的一类缺陷。

2 机组类

2.1 机组及厂房排水系统故障(包括厂房检修排水、渗漏排水等),备用设备能投入维持运行。

2.2 高、低压气机故障,但尚能维持正常运行气压。

2.3 各部轴承、油槽油位异常,但无突变

2.4机组冷却水系统泄漏、供排油管泄漏。

2.5 各止水部位有轻微泄漏或螺栓有松动迹象。

2.6 调速器机柜滤芯堵塞。

2.7 部分测温系统失灵,未危及设备运行的。

2.8 轴承油泵故障,未危及机组安全运行的。

2.9 机组自动加闸回路故障。

2.10 机组主轴密封漏水偏大。

3 溢洪道弧门液压启闭系统

3.1 油缸泄漏,无法持门。

3.2 油缸拒动。

3.3油箱、阀组、油缸管路漏、喷油,闸门无法工作。

3.4 两台油泵同时无法工作。

3.5 油箱油位低于最低工作油位以下。

3.6 油缸工作压力不正常。

4 辅助设备类

4.1油压系统油泵故障,未危及机组安全运行的。

4.2 高、低压气机故障,未影响机组正常用气的。

4.3 厂房排水泵故障,未影响厂房正常排水。

4.4冷却水泵故障,未影响冷却供水的。

4.5消防水泵故障,未影响消防供水的。

4.6漏油泵故障。

4.7 各油槽油位偏低。

4.8水滤过器堵塞,造成水压不足的。

5 其它威胁到主要设备安全运行和对送电。

三、Ⅲ类设备缺陷:

指缺陷比较轻微,设备部件伤损或缺少应有的附属装置,近期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的,可以结合计划检修或临时停运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即除Ⅰ、Ⅱ类缺陷外,其它设备缺陷。

1 电气类

1.1厂用电系统故障,不可能造成保护误动或拒动的缺陷。

1.2 不太重要的语音、光字、或其它信号系统故障。

1.3 一般性表计指示不准或损坏。

1.4 主变压器硅胶大部分变色。

1.5 支柱瓷瓶有个别地方损坏或较污秽。

1.6 连接导线有散股,少量断股。

1.7 刀闸静触头杆不平直,动静触头不清洁、不光亮或有烧伤,操作机构不灵活。

1.8 电气设备基础、外壳、操作机构锈蚀。

1.9 开关刀闸铸件有裂纹,弹簧生锈、变形。

1.10 不影响设备运行的缺漏件。

1.11 充油设备渗油。

1.12 开关、刀闸未调整到标准位置。

1.13 电气设备绝缘降低,但仍可投入运行。

1.14 电气设备紧固件松动,暂不威胁运行。

1.15 电动机振动超标、电机轴承有异音、缺油等。

1.16其它对设备有影响的缺陷。

2 机械类

2.1 须及时处理,但不直接威胁机组运行的缺陷,或虽不属发电设备但处理较难的缺陷。3溢洪道弧门液压启闭系统

3.1 油缸、阀组、管路有局部渗油,但不影响落门、提门。

3.2 压力表损坏。

3.3 一台油泵或电机无法工作或声音异常。

3.4油质不合格。

3.5 油位计损坏、渗油。

3.6 压力表开关、压力表等处渗油。

4其它影响辅助设备正常运行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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