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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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审核报批及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报批及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报批及分级管理制度
一、输血申请单由医师逐项填写,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严格执行临床输血分级管理制度,经审签后应连同血样本一起,送输血科备血。

二、为做到有计划地供血,除紧急输血外,应至少提前一天向输血科递交输血申请单,特殊血液成分供血如洗涤红细胞、血小板、冷沉淀等,须提前预约。

三、如申请单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备血和输血:
1)输血申请单未审核或未按要求审核;
2)大量用血或使用全血未报批(紧急抢救除外,但事后必须补办报批手续);3)用血申请单格式规范、书写规范(不能使用符号表示检查结果)、信息记录不完整者;
4)择期手术的备血申请单未提前一天送至输血科。

四、报批登记:
1)临床单例患者用全血或红细胞超过8U(1600ml)履行报批手续,需要科主任签名、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

2)同时输注红悬+血浆的作为“全血”使用或直接申请全血者,须由分管院长在申请单上审批签字。

五、分级管理制度: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用血管理制度

用血管理制度

一、临床医师必须严格掌握用血适应症和禁忌证,合理应用血液资源,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保证临床科学、合理、安全、有效输血。

二、申请医师必须认真规范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要求信息准
确、完整。

如实验室数据达不到输血指征,必须将用血评估情况填写于用血特殊情况说明处,否则输血科将其视为无输血指征。

三、临床用血申请实行分级管理:
(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于预定输血日期前连同受血者血样标本送交血库备血。

(二)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于预定输血日期前连同受血者血样标本送交血库备血。

(三)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于预定输血日期前连同受血者血样标本送交输血科备血。

(四)原则上以红细胞用量计算,一个单位红细胞相当于200ml;如需单独输血浆,则按血浆实际毫升数算;
(五)急救用血审批手续必须于3个工作日内补办。

四、输血病历中要完整保存临床用血申请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输血记录单。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聊城市人民医院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输血申请管理,杜绝不合理输血申请的出现,严格把握输血适应证,控制临床医师滥用血液,医院将限制各级医师的最大申请权限,加强上级医师审核批准和医院行政干预,最大限度的保护血液资源,对各级医师及大量输血申请进行规定如下,输血科和各级审核人员要严格把关,杜绝不合理的输血申请。

一、主治医师最大申请权限:
红细胞:4U,血浆1000ml,血小板1个治疗量,冷沉淀10U 二、副主任医师最大申请权限:
红细胞6-10U,血浆1000-2000ml,血小板2个治疗量,冷沉淀20U
三、输血科会诊科主任签字报医务处:
红细胞10U以上20U以内,血浆2000-3000ml,血小板3个治疗量,冷沉淀20-30U
四、输血科会诊科主任签字报医务处和分管领导:
红细胞20U以上,血浆3000ml以上,血小板3个治疗量以上,冷沉淀30U以上
五、非计划应用血液制品,为抢救急诊患者,值班住院医师可临时使用成分血及全血一次。

六、特殊血液制品及稀有血液必须提前申请。

临床用血权限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权限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新乡新华医院临床用血权限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指导本医院临床输血科室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师用血权限的准入1、临床医生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参加医院组织的临床输血知识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授予临床用血处方权限。

2、有用血权限的医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临床输血知识培训,未参加培训的予以院内通报批评,连续两年不参加培训的,暂停其用血权限。

二、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1、临床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查指标,对输血指征进行综合评估,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输血方案,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2、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的必要性、使用的风险和利弊及可选择的其他办法,明确同意输血的次数,征得患者或近亲属的同意,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应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批准后实施,详细情况记入病历。

3、申请用血时应由经治医师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申请单填写要格式规范、书写规范,信息记录完整。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门批准,方可备血。

(急救用血除外,急诊用血事后应当以上要求补办手续)5、临床医师正确运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接受自体输血技术。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临床输血由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包括血浆),标明输血适应症,上级医师核准签名,报输血科备血,并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用血理由。

平诊输血需提前一天报输血科(急诊、抢救可当天用血)。

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

第二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 8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第三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 800 毫升至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第四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政科批准,方可备血。

第五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 1600 毫升的,须同时填写输血会诊单,经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会诊报输血科主任审批。

(急诊用血可事后补办报批手续)。

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应及时会诊,与临床医师共同拟定合理的输血治疗方案。

第六条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第七条输血会诊内容应包括是否具有输血适应症,明确输血成份、用血量及输血时间和输血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输血会诊单随病历保存。

第九条每次输血前都必须执行输血申请及输血会诊制度。

第十条患者接受输血治疗,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输血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第十一条输血科建立严格的血液收领核查、发放核查、入库登记及冷藏储存制度,保证用血安全。

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持配血单领取临床用血,对不符合要求的血液应当拒绝领用。

输血科不得为领血单项目填写不全、未按规定申批的用血发放血液。

第十二条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严格执行核对手续。

由两人床旁核对无误签名后,方可进行输血,并将输血情况记入护理病历。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规定(3篇)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遵循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遵循科学、合理的临床用血方案。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加强对临床用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临床用血分级标准第六条临床用血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一、一级用血: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血:(一)严重贫血患者;(二)重度失血性休克患者;(三)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四)严重烧伤患者;(五)大手术患者;(六)其他需要紧急输血的患者。

二、二级用血: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血:(一)中度贫血患者;(二)中度失血性休克患者;(三)慢性贫血患者;(四)其他需要输血的患者。

三、三级用血: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血:(一)轻度贫血患者;(二)轻度失血性休克患者;(三)手术中预计出血量较少的患者;(四)其他需要输血的患者。

四、四级用血:指不符合上述三级用血标准,但需要输血的患者。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血型、血常规等检查结果,参照本规定第六条,确定患者的临床用血等级。

第八条医疗机构在确定患者临床用血等级时,应当充分考虑患者的年龄、性别、体质等因素,确保输血安全。

第三章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批第九条患者需要用血时,由经治医师提出用血申请。

第十条经治医师提出用血申请,应当填写《临床用血申请表》,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情、血型、用血等级、用血量、用血目的等。

第十一条《临床用血申请表》经主治医师审核同意后,由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临床用血审批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对《临床用血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会诊;(二)经审核同意的,由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办理用血手续;(三)经审核不同意用血的,应当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并说明理由。

临床输血管理规定临床用血计划管理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规定临床用血计划管理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规定临床用血计划管理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科室科学、合理用血,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及安全,保护血液资源,杜绝不必要的输血,做到节约用血、安全用血、计划用血,根据卫生部2022年,医疗质量万里行精神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范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用血全院所有临床医生必须严格执行《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控制输血指征,做到节约用血、安全用血、计划用血。

(二)临床科室制定年、月用血计划全院临床科室应结合本科既往及现期用血量情况,制定年、月用血计划,经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后定期报输血科(急诊用血除外)。

实际用血情况由输血科和医务科进行核实及监管。

(三)严格执行临床计划用血审批制度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ml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申报,上级医师审批和签字后报输血科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ml至1600ml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申报,上级医师审批,科主任核准签字后报输血科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ml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申报,科主任核准签字后,由医务科批准,报输血科备血。

以上1、2、3条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但事后需补报审批手续。

(四)规范工作程序2.临床常规用血,临床备血超过72小时,仍需继续用血时,需重新填写输血申请单及送配血标本。

3.临床用血要求严格掌握适应症,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严格掌握血浆使用适应症,尽量减少血浆的不合理使用。

4.治疗用血、手术备血申请单及配血标本应至少于用血前一日下午16:30前完成各级审批后送到输血科,以便于输血科及时订购血液成分,满足临床用血需要。

5.值班人员接到用血申请单和标本以后,要认真检查申请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审批、签字是否符合要求,标本质量是否达到《临床输血标本采集手册》的相关规定,值班人员应拒收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或标本,并在《临床输血标本拒收登记表》详细登记以后通知临床科室改进。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临床用血的紧急程度,对临床用血申请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保证紧急或者紧急用血的安全、有效。

合用于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临床用血的管理。

3.1 临床用血申请根据紧急程度分为“特急”、“紧急”、“急用”、“预定”、“手术备血”、“预防性”六种。

3.2 临床医生在填写《输血申请单》时,需注明用血的紧急程度。

抢救病人需加盖“绿色通道”紧急章。

3.3“特急”用血仅合用于大量失血,如不即将输血有死亡可能的患者。

血液发放可不进行交叉配血试验,但临床医生要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并签字确认。

输血科收到申请单后,即将发给同型红细胞,并在发血单上注明“未配血”。

对于未知血型的,可直接发给O 型红细胞。

但输注前需抽取病人原始血标本,以便检测病人血型。

血液发出后,输血科应尽快完成配血试验,如发现配血不合,应即将通知临床医生住手输血,并进行相容性输血。

3.4wei)险的患者。

可选用速度较快的交叉配血方法(凝结胺法),要求在30 分钟内发出第 1 袋血。

3.53.6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预定的时间前,完成血液相容性检测。

3.7员应保证血液库存量大于备血量,待临床医生通知确认需要用血时,即完成血液配发。

心脏中心除外(处理方式同“预定”)。

3.8床医生通知确认需要用血时,即完成血液配发。

3.9 为拯救生命,赢得手术及其它治疗的时间,需根据紧急程度,简化紧急大剂量输血时的配血程序,但必须严格做好核对签发和床边核对工作,严防浮现人为差错发生。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为搞好我镇学校的安全工作,作到点点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责任明确,目标落实,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组织保障制度。

1.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业务副校长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各中层领导负责本口对应业务、功能室等一系列安全事项,村小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当周值班领导负责统筹安排、管理当周校园安全工作,当周值周教师、安全巡查人员为本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教师是该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科任教师为本堂课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范文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范文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范文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床用血申请流程,合理使用和配置血液资源,提高血液使用效率和临床用血的安全性,根据国家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临床科室及相关人员的用血申请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的医疗能力和实际情况,将临床用血申请划分为三个级别,并相应制定使用和审批的程序。

第四条血液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和监督。

第二章临床用血申请的级别划分第五条根据病情的严重性和用血的紧急程度,将临床用血申请划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A级、B级和C级。

第六条 A级临床用血申请适用于重症监护病区、手术室等需要紧急用血的病患,包括以下病情,但不限于:1. 大出血的急救病例;2. 严重贫血需要紧急输血的病例;3. 预计手术失血量较大的病例。

第七条 B级临床用血申请适用于一般临床病区的病患,包括以下病情,但不限于:1. 相对稳定的贫血病例;2. 各类手术术后并发贫血病例;3. 慢性失血性贫血病例。

第八条 C级临床用血申请适用于门诊病患,包括以下病情,但不限于:1. 稳定的慢性贫血病例;2. 血小板减少病例。

第三章临床用血申请的程序第九条提交临床用血申请前,医生应对病患进行全面评估,明确用血的必要性,并填写《临床用血申请单》,包括病患基本信息、诊断、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用血目的和数量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A级临床用血申请,申请单需经主治医师审核完成后直接提交至血库,由血库负责人进行审批,并在一小时内完成血液配送。

第十一条对于B级临床用血申请,申请单需经主治医师审核完成后提交至血库,由血库负责人进行审批,并在两小时内完成血液配送。

第十二条对于C级临床用血申请,申请单需经主治医师审核完成后提交至血库,由血库负责人进行审批,并在24小时内完成血液配送。

第十三条审批通过后,血库负责人按照申请单上的信息发放相应的血液产品,同时做好相应的登记和记录。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节约有限的血液资源,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8个单位(1600ml)的,需由患者所在科室组织讨论、科室主任签字,经输血科审核后,再报医务科批准(急诊抢救用血除外)。

二、同一患者24小时累计用血超过8个单位(1600ml)且超过备血量的,需由输血科报医务科备案,并由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进行用血后评价。

三、医师的分级权限和审批程序:计划用血量小于4单位(800ml)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上级医师核准后签发;同一患者一天计划用血在4到8个单位800到1600ml)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后签发;计划用血量在8单位(1600 ml)以上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由科主任核准签字后,报医务部门批准。

四、本制度中所指的用血量主要是红细胞制品或全血量。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有效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师应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查指标,对输血指征进行综合评估,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输血治疗方案,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风险和利弊及可供选择的其他办法,征得患者或近亲属的同意,医患双方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报医务科或总值班领导审核同意、备案批准后实施、并记入病历。

三、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小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四、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五、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
后,报医务科及分管院长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条款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紧急用血可以不受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权限及逐级审批限制,但需在用血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审批手续。

六、上级医生对下级医生申请用血必须严格审核,严格控制临床用血。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如不按照上述执行,输血科有权拒绝配血。

输血管理制度-03: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输血管理制度-03: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临床合理、科学的应用血液制品,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山东省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临床用血、备血申请、审批全过程。

3 工作职责3.1 医务科负责临床用血分级管理的授权工作。

3.2 临床科室:主治医师和副主任以上医师负责输血前对患者输血进行评估和讨论,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副主任以上医师和科主任负责审核签字。

3.3 输血科值班人员负责监督实施。

4 申请计划用血,依据用量不同,规定权限。

4.1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2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3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经输血科同意,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5 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时间的急诊抢救用血,输血量在800毫升以内者,由当班主治以上人员审签;用血量超过800毫升的由科室值班领导审签;用血量在1600毫升以上,可先申请后补办手续。

6 非计划性应用血液制品,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科或总值班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抢救过程。

事后依照以上要求补办相关手续。

7 临床用血申请要求7.1 对临床用血,科室应根据患者治疗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用血计划,按规定时限和要求经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7.2 临床常规用血申请时间超过24小时,临床备血超过72小时,仍需继续用血,需重新提交输血申请及交叉配血血样。

7.3 临床用血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临床用血是临床医学的重要治疗手段之一,但由于血液资源有限,需要进行合理的分级管理、审核和报批制度,以确保用血的公平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下面将从分级管理、审核、报批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是分级管理。

临床用血按照紧急程度和血液需求量的大小可以分为三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用血适用于危及患者生命的急救场合,如大量出血、休克等;二级用血适用于需求量较大的手术和治疗中;三级用血适用于一些较为常见的手术和治疗。

通过合理分级管理,可以确保紧缺血液资源优先满足高等级患者的需求,提高用血效率。

其次是审核制度。

对于每一次用血申请,都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包括血液需求的合理性、用血指征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替代治疗等。

审核的目的是减少不必要的用血,避免浪费血液资源。

审核可以由医生和血液科专家组成的专门委员会进行,根据临床指南、血液资源情况和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同时,通过完善的信息系统,可以实现用血申请的电子化,提高审核的效率和准确性。

最后是报批制度。

用血申请经过审核后,还需要进行报批才能获得血液资源。

报批制度可以分为内部报批和外部报批两个层面。

内部报批一般由医院内部的用血管理机构进行,负责协调血库资源,根据审核结果给予批准或否决。

外部报批由血库管理机构负责,一般是省级或市级统一管理的,对需要大量用血或特殊血液产品的医院进行统一调配。

通过报批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血液资源的公平分配,最大限度地满足全区域的用血需求。

综上所述,临床用血申请的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是血液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措施。

通过合理的分级管理,可以使紧缺血液资源更好地满足高等级患者的需求;通过严格的审核制度,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用血,避免浪费血液资源;通过完善的报批制度,可以确保血液资源的公平分配。

同时,建立电子化的信息系统可以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用血的公平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临床用血管理规定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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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管理规定精选⽂档临床⽤⾎管理规定精选⽂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临床⽤⾎申请分级管理制度第⼀条临床输⾎由医师填写输⾎申请单(包括⾎浆),标明输⾎适应症,上级医师核准签名,报输⾎科备⾎,并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理由。

平诊输⾎需提前⼀天报输⾎科(急诊、抢救可当天⽤⾎)。

输⾎申请单由输⾎科存档保管。

第⼆条同⼀患者⼀天申请备⾎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可备⾎。

第三条同⼀患者⼀天申请备⾎量在800毫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可备⾎。

第四条同⼀患者⼀天申请备⾎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政科批准,⽅可备⾎。

第五条同⼀患者⼀天申请备⾎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须同时填写输⾎会诊单,经输⾎科医师(⾎液科医师兼)会诊报输⾎科主任审批。

(急诊⽤⾎可事后补办报批⼿续)。

输⾎科医师(⾎液科医师兼)应及时会诊,与临床医师共同拟定合理的输⾎治疗⽅案。

第六条急诊⽤⾎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续。

第七条输⾎会诊内容应包括是否具有输⾎适应症,明确输⾎成份、⽤⾎量及输⾎时间和输⾎注意事项等。

第⼋条输⾎申请单由输⾎科存档保管,输⾎会诊单随病历保存。

第九条每次输⾎前都必须执⾏输⾎申请及输⾎会诊制度。

第⼗条患者接受输⾎治疗,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输⾎的⽬的、可能发⽣的反应和经⾎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第⼗⼀条输⾎科建⽴严格的⾎液收领核查、发放核查、⼊库登记及冷藏储存制度,保证⽤⾎安全。

临床科室应当有专⼈持配⾎单领取临床⽤⾎,对不符合要求的⾎液应当拒绝领⽤。

输⾎科不得为领⾎单项⽬填写不全、未按规定申批的⽤⾎发放⾎液。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1.0目的:根据临床用血的紧急程度,对临床用血申请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保证紧急或紧急用血的安全、有效。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临床用血的管理。

3.0制度要求:3.1 临床用血申请根据紧急程度分为“特急”、“紧急”、“急用”、“预定”、“手术备血”、“预防性”六种。

3.2 临床医生在填写《输血申请单》时,需注明用血的紧急程度。

抢救病人需加盖“绿色通道”紧急章。

3.3当临床用血为“特急”用血时,以下制度适用:•“特急”用血仅适用于大量失血,如不马上输血有死亡可能的患者。

•血液发放可不进行交叉配血试验,但临床医生要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并签字确认。

输血科收到申请单后,立即发给同型红细胞,并在发血单上注明“未配血”。

对于未知血型的,可直接发给O型红细胞。

但输注前需抽取病人原始血标本,以便检测病人血型。

•血液发出后,输血科应尽快完成配血试验,如发现配血不合,应立即通知临床医生停止输血,并进行相容性输血。

3.4“紧急”用血适用于失血较多急需输血,但短时间内无生命危险的患者。

可选用速度较快的交叉配血方法(凝聚胺法),要求在30分钟内发出第1袋血。

3.5“急用”适用于情况偏急,需要优先配血的患者,输血科可根据情况优先配血,配好即用。

3.6“预定”适用于择期手术或计划用血的患者。

医生在填写《输血申请单》时,需注明血液输用时间。

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预定的时间前,完成血液相容性检测。

3.7“手术备血”适用于择期手术的患者。

医生在填写《输血申请单》时,需注明手术时间。

输血科工作人员应保证血液库存量大于备血量,待临床医生通知确认需要用血时,即完成血液配发。

心脏中心除外(处理方式同“预定”)。

3.8“预防性”适用于所有有输血可能的患者。

输血科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完成“输血前常规”检测,待临床医生通知确认需要用血时,即完成血液配发。

3.9为挽救生命,赢得手术及其它治疗的时间,需根据紧急程度,简化紧急大剂量输血时的配血程序,但必须严格做好核对签发和床边核对工作,严防出现人为差错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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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对临床合理用血的管理,避免血源浪费,确保临床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对我院临床用血申请实施分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用血科室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和禁忌证,合理应用血液资源,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二、输血适应证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执行。

三、临床用血申请根据申请用血量由相应级别职称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向输血科提交输血申请单。

1.一次申请备血量少于800ml(或红细胞4U)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须经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审核批准。

2.一次申请备血量大于800ml(或红细胞4U),小于1600ml(或红细胞8U)的,由主治医师提出申请,须经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审核批准。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大于或等于1600ml(或红细胞8U)的,须由主治医师申请,并填写《大量用血审批表》,由科室主任审核签字或输血科会诊后,报医务部审批(节假日及夜间由医院总值班审批)。

四、非急诊用血情况下,未履行审核程序或审核人员资质不符的,输血科须督促其完成审批流程并可暂不予备血。

急诊用血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相关手续。

五、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分级申请的具体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及个人进行登记备案,每季度向医务部汇总。

六、输血科需对同一患者同一天多次累计输血超过1600ml的,应进行核查、分析、评价,对于故意不执行分级申请流程而采取少量多次申请的,需上报医务部。

七、医务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对违反输血申请分级管理规定的情况,纳入科室质量考核。

大量用血申请表
注:本表用于同一患者同一天内申请备血量≥1600ml的用血申请;请申请医师逐项填写完整后与输血申请单一并交予输血科,输血科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转交医务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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