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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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材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食品安全,预防疾病传播,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食材采购、加工、储存、配送等环节的员工。

三、个人卫生要求1. 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保持手部清洁。

2. 工作期间,员工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

3. 工作前,员工应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确保个人无异味、无传染病症状。

4. 员工应保持口腔卫生,早晚刷牙,不食生冷、刺激性食物。

5.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不得在工作期间吸烟、饮酒、嚼口香糖等。

四、工作场所卫生要求1. 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干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 食材加工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细菌滋生。

3. 食材储存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潮湿、霉变。

4. 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得堆积在工作场所。

五、卫生培训与教育1. 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个人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2. 员工应认真学习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个人卫生要求。

3. 员工应主动参与单位组织的卫生检查活动,提高自身卫生意识。

六、卫生检查与监督1. 单位应设立卫生检查小组,负责对员工个人卫生和工作场所卫生进行检查。

2. 卫生检查小组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个人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工作场所卫生检查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个人卫生和工作场所卫生表现良好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个人卫生和工作场所卫生不达标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优秀8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优秀8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优秀8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实在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订立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管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管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一般制度是怎么订立的呢?为伙伴们细心整理了8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篇一1、从业人员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需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学问,把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乾净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需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篇二1、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责职制度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老师、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同学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订立本责任制。

(1)学院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后保各处长为直接责任人。

(2)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3)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老师、同学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5篇)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5篇)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2)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要求。

该制度涉及食品从业人员从个人卫生习惯、健康状况到个人防护措施等方面的要求,目的是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以下是关于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的____字详细介绍。

一、制度意义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需求之一,而食品从业人员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线工作者。

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

个人卫生制度的建立对于规范食品从业人员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严格的个人卫生规定,可以有效避免食品从业人员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中引发食品污染和传播疾病的潜在风险。

二、个人卫生要求1.健康状况食品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不得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和其他有害健康的疾病。

在进入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场所之前,应进行体检并获得健康证明,确保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如果发现生病或有传染病症状,应当及时停止工作并就医治疗,确保自身病情得到控制,避免传染给他人和食品。

2.卫生习惯食品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这包括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等。

食品从业人员应在进入生产、加工、销售场所之前,进行必要的身体清洁,保持头发整洁、干净。

工作中避免用手触摸食品,尽量使用器具。

生病期间、手部受伤或有其他有害卫生的情况下,应暂停工作,并妥善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食品安全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岗位的从业人员。

三、个人卫生要求1.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 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清洁,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女性工作人员头发不得外露。

3. 操作前,从业人员应洗手,保持手部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应进行消毒。

4. 操作时,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佩戴口罩。

5. 操作过程中,从业人员应避免直接接触面部、口腔等部位,防止污染食品。

6. 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四、操作规范1. 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处理、销售等工作,确保食品卫生。

2. 食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4. 食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过程中,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工具、设备。

5. 食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等要求进行操作。

五、监督检查1. 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2.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对食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为食品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从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3. 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失职、渎职的,依法进行追责。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负责解释。

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引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问题,而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健康及卫生状况直接影响食品生产的质量和安全性。

为了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健康管理,制定和执行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1. 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卫生与健康要求进行法律规范。

•GB 28050-2011《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与卫生管理规范》:详细规定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卫生管理要求。

•HACCP体系:认为食品生产从业人员是食品安全控制的重要环节,强调监督和管理。

2. 健康管理2.1 健康检查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从业要求。

其检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等基本指标的测量。

•传染病筛查:检查员工是否患有传染病,如肺结核、乙肝等。

•皮肤检查:检查员工是否有传染性皮肤疾病,如疱疹、湿疹等。

•眼耳鼻喉口腔检查:检查员工的视力、听力以及口腔卫生状况。

•体检报告:健康检查结果应有正式的体检报告进行记录保存。

2.2 居住环境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居住环境也应受到管理,以防止因居住环境的不卫生而影响食品安全。

具体管理措施包括:•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保证员工的住房干净、通风且无虫害。

•定期卫生检查:对员工宿舍进行定期的卫生检查,确保卫生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安全用水:提供安全可靠的饮用水,预防水源污染。

3. 卫生管理3.1 个人卫生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遵守以下要求:•清洁卫生:员工应每天保持清洁,保持头发整洁、解除指甲、无长袖衣物等。

•穿戴合格工作服: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应穿着清洁、符合规定要求的工作服进行操作。

•食品接触前洗手: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在接触食品前必须彻底洗手。

3.2 职业卫生培训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提高他们对工作中卫生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理制度》2023-10-30contents •总则•人员资质与健康管理•人员行为规范•食品卫生与安全•检查与监督•附则与附件目录01总则目的确保食堂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通则》和《餐饮业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目的和依据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制作、加工、包装、配送等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

对于临时工、实习生、兼职工等流动性较大的从业人员,也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适用范围食堂从业人员指在食堂工作,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清洁工、采购员等。

个人卫生指食堂从业人员在食品制作、加工、包装、配送等过程中,涉及到的自身卫生习惯和行为,如洗手、穿戴工作服、佩戴口罩等。

定义与术语02人员资质与健康管理人员资质要求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需要接受卫生知识和食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必须掌握个人卫生知识从业人员需要掌握基本的个人卫生知识,如勤洗手、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和帽子等。

必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明食堂从业人员需要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以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食品行业的要求。

03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工作食堂管理人员需要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健康检查与报告制度01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食堂从业人员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以监测是否有任何健康问题。

02发现健康问题及时报告如果从业人员在健康检查中发现任何健康问题,需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得到及时的处理和解决。

档案信息真实可靠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信息需要真实可靠,不得随意更改或隐瞒。

档案保存期限为三年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保存期限为三年,以备日后查阅和处理。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食堂需要为每一位从业人员建立健康档案,记录他们的健康状况和健康检查情况。

健康档案管理03人员行为规范个人卫生规范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物、勤理发、勤剪头发、勤洗手消毒。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4篇)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4篇)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从业人员健康和防止传染病传播而建立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1. 从业人员体检:每位从业人员在招聘或入职前应进行全面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2. 个人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包括勤洗手、保持身体清洁、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等。

3. 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在从事与食品相关的工作时,应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包括经常洗手、使用清洁的工具和容器、正确贮存和处理食品等。

4. 疾病防控:从业人员在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感冒等疾病时,应及时报告并暂停工作。

必要时,应进行隔离措施、接受治疗,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健康安全。

5. 卫生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和掌握卫生管理的要求,并能正确执行。

6. 健康监测: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包括体温检测、职业病筛查等。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制度涵盖了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卫生防护措施、健康监测等方面的内容,下面是对该制度具体内容的详细阐述。

一、行为规范1. 个人卫生:从业人员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勤洗手、剪指甲、修剪整齐的头发等。

2. 穿着规范:从业人员需佩戴定制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的清洁和整洁。

3. 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要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4. 尊重职业道德:从业人员需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不得对客户、同事或上级进行辱骂、侮辱等不良行为。

5. 不得随意接触他人身体,保持适当的人际距离。

二、卫生防护措施1. 配备个人防护设备:根据岗位需求,为从业人员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防护眼镜等。

2. 岗位防护:对于特殊岗位,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将从业人员暴露在危险环境下的时间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并提供相应的防护装备和培训。

食品安全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配送等环节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 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2. 从业人员在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及时对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5.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由行政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第四条个人卫生要求1.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手套。

2. 从业人员应定期清洗工作服,确保清洁卫生。

工作服破损、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3. 从业人员在上岗前、下班后及工作中遇到污染情况时,应洗手消毒。

4. 从业人员应保持手部清洁,避免用手触摸食品、食品接触表面或包装材料。

5. 从业人员如有伤口、感染等疾病,应佩戴专用手套,并避免与食品直接接触。

6. 从业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吸烟、进食,避免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区域吸烟、进食。

第五条工作环境卫生管理1. 从业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防止虫害、鼠害。

2. 生产、加工、销售区域应定期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3. 设备、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保证其安全、卫生。

4. 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

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污染的容器、包装材料。

第六条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1. 从业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和卫生要求。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五篇)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五篇)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店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人岗位职责。

本人对食品经营负全面责任。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凡从事食品本店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

三、销售管理制度1、经营场所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四、餐具必须做到一人一用,用后清洗干净,摆放整齐。

妙滋芭乐比馒头专营店____年____月____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二)申请设立食品流通许可须知一、了解政策首先了解有关的政策法规,上网查询流通许可申请书,了解许可申请的一般知识。

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自己办理本项业务或选择请别人代理本业务。

二、准备文件准备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留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11)。

三、准备证件准备____及其复印件:经营单位负责人的____明(5)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____明(6)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____明(7)( 5、6、____项可统一贴于《____粘贴页》)、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____明(未指定代表或者未委托他人代理的不需要提供)(10);从业人员健康证明(14);一寸近照两张。

四、填写表格从网上下载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2)、《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____》(9),《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13)。

食品安全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食品生产与经营过程中的个人卫生,防止食品污染,保障消费者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服务的工作人员。

三、个人卫生要求1. 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工作前后、如厕后必须洗手消毒,工作期间定期洗手。

3. 工作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鞋,必要时佩戴口罩和手套。

4. 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吸烟、饮食或进行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动。

5. 工作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皮肤病时,必须立即报告并暂停工作。

四、工作前卫生检查1. 每日工作前,管理人员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确保符合卫生要求。

2.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手部清洁、工作服整洁、头发是否覆盖、指甲是否干净等。

五、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个人卫生知识的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法规、个人卫生操作规程、正确洗手方法等。

六、监督与检查1. 建立个人卫生监督机制,由专人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2. 定期对个人卫生执行情况进行自检,并记录检查结果。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改正。

2. 对于屡次违规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记录与档案1. 建立个人卫生管理档案,记录工作人员健康证明、培训记录、检查结果等。

2. 所有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验。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食品销售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一、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二、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健康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三、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口罩,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五、岗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镯等首饰,不染指甲油.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七、工作时严禁吸烟,不嚼口香糖、进食.八、工作时不能随地吐痰.九、不准用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打喷啑.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十三、抹布分类专用,经常搓洗,消毒.十四、食品用具应定期清洗、消毒检查,不混用不乱用.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四、.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九、卫生检查制度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三、销售管理制度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着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5、生鲜食品应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四、仓库管理制度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五、除虫灭害制度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进货查验制度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二、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三、进销货台账制度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2、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4、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扫描到电子台账软件中并上传许昌工商商品信息备案查询数据库.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四、质量自检制度1、经营生鲜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台,为主开展水产、蔬菜等食品的检测工作.2、设置食品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两人以上专兼职食品质量检测人员,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3、通过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录入到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4、在市场、超市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六、消费投诉处理制度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2、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P<p>。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与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直接相关的从业人员。

三、健康检查与健康管理1.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新进员工在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 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 从业人员在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 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 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健康检查结果。

四、卫生要求1. 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双手清洁,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2. 从业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3. 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4. 从业人员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 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消毒设施等,确保从业人员能够方便地进行个人卫生处理。

五、培训与管理1. 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卫生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2. 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从业人员遵守卫生规定和要求。

3. 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检查,对违反卫生规定和要求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六、监督与检查1. 企业应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2. 企业应接受相关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食品安全,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清洁工等。

二、个人卫生基本要求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

3. 工作期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佩戴口罩。

三、手部卫生1. 进入工作区域前必须洗手,并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

2. 处理食物前后、使用卫生间后、接触垃圾后必须洗手。

3. 禁止戴戒指、手链等饰品进入工作区域。

四、面部及头发卫生1. 工作时必须佩戴工作帽,遮盖头发,防止头发掉落。

2. 保持面部清洁,不得化妆,避免使用香水等有刺激性气味的化妆品。

五、工作服与个人物品1. 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

2. 个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域。

六、餐饮服务人员特殊要求1. 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佩戴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物。

2. 服务过程中应保持微笑,使用礼貌用语,确保顾客用餐愉快。

七、食品处理人员特殊要求1. 食品处理人员在切割、烹饪等操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交叉污染。

八、清洁与消毒1. 工作区域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2. 清洁工具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九、健康监测1. 从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传染病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并暂停工作。

2. 餐饮企业应建立健康监测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健康状况。

十、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个人卫生知识培训。

2. 定期对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需接受再培训。

十一、违规处理1. 对违反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聘等处理。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餐饮企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从业人员。

请各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共同维护餐饮服务的卫生与安全。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个人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个人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个人一、目的和原则为保证个人饮食安全和健康,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个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个人职责1.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个人职责: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个人消费者均应履行食品安全职责,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三、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1. 食品采购:采购食品应选择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购买新鲜、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

2. 食品储存:食品应按照分类、分级、分区的原则储存,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食品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应适宜,确保食品品质和安全。

四、食品加工和操作管理1. 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应遵循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确保食品彻底清洗和煮熟,防止食品污染。

2. 食品操作:食品操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佩戴口罩、手套,避免手部污染食品。

食品操作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五、食品销售和消费管理1. 食品销售:食品销售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销售场所应保持卫生,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2. 食品消费:个人消费者应正确购买、储存、烹饪和食用食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1. 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依法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对消费者的损害。

七、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1. 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食品安全意识。

2. 食品安全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从业人员人人卫生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人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制度内容1. 健康检查与证明(1)从业人员须参加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健康检查项目包括:血液、尿液、粪便常规检查、胸部X光、肝功能、心电图等。

(3)健康证明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须重新进行健康检查。

2. 个人卫生(1)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澡、剪指甲,定期理发。

(2)上岗前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头发不得外露。

(3)工作期间不得佩戴首饰、手表等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

3. 操作规范(1)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操作前须洗净、消毒。

(2)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应佩戴食品级一次性手套。

(3)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就餐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4. 传染病防控(1)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喉炎症等病症的,不得上岗操作。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应立即停职,隔离治疗,直至治愈。

(3)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如发现传染病症状,应立即报告并接受隔离治疗。

5. 培训与考核(1)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卫生意识。

(2)从业人员应参加培训,掌握相关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

(3)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监督检查1. 单位应设立卫生监督员,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2. 卫生监督员应定期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个人卫生、操作规范等情况。

3. 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对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1篇)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1篇)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1篇)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每名从业人员至少配备2套工作服。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九、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

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十、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十一、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个人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个人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个人一、个人卫生要求1. 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

2. 工作前后及如厕后必须洗手消毒,工作期间定期洗手。

3. 工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鞋,并保持清洁。

4. 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吸烟、饮食或进行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5. 保持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佩戴可能污染食品的饰品。

二、健康与卫生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处理规范、个人卫生、食品交叉污染预防等。

3. 培训后进行考核,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

三、工作流程中的个人卫生控制1. 在处理不同类型食品时,应更换手套或进行手部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2. 使用专用的刀具和砧板,避免生熟食品共用工具。

3. 食品处理过程中,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即食食品。

四、个人卫生设施1. 提供足够的洗手设施,包括肥皂、消毒液和一次性擦手纸。

2. 设置专用的更衣区域,供员工更换工作服。

3. 工作区域应配备足够的垃圾容器,及时清理废弃物。

五、个人卫生监督1. 管理层应定期检查员工的个人卫生状况,确保遵守规定。

2. 对违反个人卫生规定的员工进行教育和纠正。

3. 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员工遵守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六、应急处理1. 出现健康问题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员工应立即报告,并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2. 对于可能受到污染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适当处理。

七、记录与档案1. 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健康证明和体检结果。

2. 记录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确保培训效果。

3. 定期更新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以适应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升个人在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意识和行为,从而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食品安全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等行业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保持个人卫生,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五条从业人员在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口腔疾病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停止从事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接受治疗,待病情痊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六条从业人员在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定期检查健康证明。

第八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由餐饮服务单位行政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第三章个人卫生要求第九条从业人员在参加工作前,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个人卫生要求。

第十条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换衣、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佩戴清洁的工作帽、口罩、手套、围裙等防护用品,并根据工作性质穿着清洁的工作服。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化妆、涂抹指甲油、染发、喷洒香水等。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口腔卫生,不得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

第四章食品加工卫生要求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在加工食品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工具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六条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食品安全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加强个人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个人卫生要求1. 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得留长指甲。

2. 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3. 工作人员患有感冒、发烧、腹泻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请假,暂停工作。

4. 工作人员应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四、工作场所卫生要求1. 工作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避免积水、积尘。

2. 生产、加工、储存食品的场所应定期进行消毒,消毒剂应符合国家规定。

3. 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清洁卫生。

4. 垃圾、废弃物应及时清理,不得与食品混放。

五、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1. 采购食品原料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原料质量。

2. 食品原料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食品原料储存应按照类别、性质进行分区、分架、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4. 储存食品原料的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温度、湿度应符合要求。

六、食品加工与销售1.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确保食品安全。

2. 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非食品用添加剂和违禁物质。

3.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4. 销售的食品应标识清晰,内容包括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七、培训与考核1. 单位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个人卫生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 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个人卫生知识、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

3. 员工应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而食品安全从业人员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健康证明应在有效期内,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品从业人员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1、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

4、培训方式可以采用集中授课、观看视频、现场操作演示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5、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信息。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1、食品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工作服。

2、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3、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操作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使用消毒后的工具。

4、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加工场所。

四、从业人员工作规范管理1、食品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

2、采购食品原料时,应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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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4、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5、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6、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7、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8、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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